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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致良知

阳明学中最为人熟知的口号可以说就是“致良知”。与王阳明龙场悟道之后就提出的心即理、知行合一命题不同,致良知的口号要到阳明近50岁时才正式提出。这一口号源于《大学》和《孟子》两部经典,作为个人修身立业的“八条目”之一,《大学》有“致知”一说。《孟子》也提出人不学而知、不虑而能的“良知”“良能”。王阳明将“致知”与“良知”两个概念合在一起,提出了“致良知”的口号。王阳明强调心即理,人人本有良知。内在的良知必然要转化为外在行动,除了知行合一以外,致良知更能体现阳明学思想中,对于良知转化为行动的关注,也充分体现了阳明学的实践特质。下面本节将从心之灵明、良知自知和千古秘藏三个方面予以讨论。

一 心之灵明

致良知是阳明心学中最重要的内容,王阳明本人也反复强调“致良知”是自己的“立言宗旨”,是儒学的“正法眼藏”“究竟话头”。对于自己的良知之学,王阳明非常看重,“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某于良知之说,从千死百难中得来,非是容易见得到此。”王阳明强调良知是人人本有,绝对真实的存在。当代新儒家熊十力先生就明确指出:“良知是真真实实的,而且是个呈现,这须要当下自觉,当下肯定。”其所说的就是良知是随时随地,必然展现,必然会被我们意识到的。为何人会有这种心理活动呢?王阳明认为这是由于人心本来灵明。

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发见处,只是一个真诚恻怛,便是他本体。(《传习录》中《答聂文蔚·二》,第189条)

在给聂文蔚的书信中,王阳明明确提出良知就是“天理自然明觉发见处”,这一定义非常关键。首先,王阳明认为作为世间万事万物准则的“天理”是能够自发呈现的,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是否有意识,天理一定会自动地向我们展现出来,这一观点与朱熹有着根本的不同。虽然王阳明与朱熹都将天理看作绝对的标准,但是,在朱熹看来,人们需要通过格物致知,然后自觉地遵守规范才能将天理在外部世界中展现出来。显然,在此过程中,个人有意识地作用是至关重要的。相比之下,王阳明的观点截然相反,他认为天理能够自然发现,而且往往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之下。在这一过程中,天理的准则是必然呈现的,无须人的意识的参与。这里我们还能再引发出来一个判断,在朱熹的思想中,天理的呈现需要人有意识地作用,人的修养禀赋各不相同,因而很难说所有人都能够践行天理。但是,在阳明的思想中,天理的呈现不再需要人有意识地作用,因而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定具备此种能力的,在此意义上不存在圣愚之分。由此王阳明提出“盖良知之在人心,亘万古,塞宇宙,而无不同。”(《传习录》中《答欧阳崇一》,第171条)“自圣人以至于愚人,自一人之心以达于四海之远,自千古之前以至于万代之后,无有不同。”(《王阳明全集》卷八《书朱守乾卷·乙酉》)良知的存在和显现不需要任何人为的作用和干涉,自然容易推出良知无所不在的结论,这样的观点成为王阳明晚年极其重要的万物一体思想。

二 良知自知

前面提到由于心之灵明,天理自然会呈现。进一步而言,这样的现象具体表现为良知的是非善恶判断。《传习录》中第一次出现“良知”概念,即是王阳明对其早年弟子徐爱的教诲:

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传习录》上,第8条)

天理灵明的自然呈现体现为“心自然会知”。人们见父自然有孝之情,见兄自然有悌之情,见到小孩子快要掉到井里时自然会因同情而有希望搭救之心。王阳明强调这是每个人都本然具有的,不依赖其他外在的条件以及个人的内在能力,心之良知的是非善恶判断都必然会呈现的。

上文提到,“良知”一词最先源于孟子,在孟子的思想中,良知有两个重要的特点,首先是“不虑而知,不学而能”;其次是“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第一点说明良知存在的普遍性,即不需要人为的因素和外在的条件,良知都是必然呈现的,本章第一节已讨论过此论点。第二点就是良知具体表现出来的“是非之心”,即对于现实状况的是非善恶判断。伦理的具体准则同样是人人本有,这一点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以下两条材料中,王阳明明确提出,良知就是人人本有的“是非之心”。

是非之心,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所谓良知也。(《传习录》中《答聂文蔚书》,第179条)

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全集》卷二十六《大学问》)

如此说来,似乎王阳明只是在重复孟子已有的观点,但是王阳明重新提出这样的观点,对于当时被朱子学思想所束缚的学者具有重要意义,他再次告诉人们注意已经被遗忘的良知本有的思想。不过王阳明的理解还不止于此,他认为良知的判断不仅仅是伦理的是非,同时也包含情感的倾向。

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又曰:“‘是非’两字是个大规矩,巧处则存乎其人。”(《传习录》下,第288条)

严格来说,“是非”的逻辑判断和“好恶”的情感倾向并不相同,但在王阳明看来,二者是相通的。王阳明认为,人们生而具有对“是”的喜好和对“非”的憎恶,这样的情感倾向与是非的判断具有一致性,即人们天然地喜欢正确的事情而厌恶错误的事情。这样的转变非常重要,现实中人们乐于做自己喜好的事情而拒绝厌恶的事情,这是重要的行为动力。因此,当天理在人心呈现是非判断之后,同时也表现为情感的喜好,从而推动人们自觉地去做正确的事情,排斥错误的事情。良知不仅仅是是非正确的判断准则,同时也是道德行为的情感动力。在王阳明看来,每一个人只要依据自己本然、不受外物干扰的喜好去做,就是正确的,对于日用常行的万物而言,无不如此。

王阳明强调良知是天理在个人心中的呈现,同时良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个人“自知”“独知”,良知是在一个一个具体的个人心中呈现的。

良知发用之思,自然明白简易,良知亦自能知得。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纷纭劳扰,良知亦自会分别得。盖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所以认贼作子,正为致知之学不明,不知在良知上体认之耳。(《传习录》中《答欧阳崇一》,第169条)

此段材料中,关键之处即是王阳明提出“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对于任何人的任何思虑而言,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自我的判断,王阳明坚信这样的一个判断就是天理的呈现,是绝对正确的。天理、良知的呈现具有必然性,因而对于人心所产生的每一个意识活动,同时会出现与其相应的是非判断。这样的内心活动是其他人无法觉察的,因而称其为“独知”。这样的活动同时是“自知”,自我内心必然出现、必然觉察的道德判断,是一切个体道德行为的源泉。

(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体,自然灵昭明觉者也。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其善欤,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其不善欤,亦惟吾心良知自知之。是皆无所与于他人者也。(《全集》卷二十六《大学问》)

这段材料的说明非常明确,良知是天所赋予、人人本有的心之本体,是天理“自然灵昭明觉”的呈现。这样的呈现表现为良知对自我意识的检查判断,任何意念的发动,良知都会对其进行判断,“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无论这样的判断是善是恶,心之良知皆能“自知”,而且这样的能力不是他人所能给予或者拿走的。这里“自知”的“自”,不仅有自然而然的意思,亦有自我独立判断的含义。这样的自然而然、自我独立都是随时随地、人人本有的。良知的检视作用,亦会表现为对人之情感的省察。

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不可分别善恶,但不可有所着。七情有着,俱谓之欲,俱为良知之蔽。然才有着时,良知亦自会觉。觉即蔽去,复其体矣。此处能勘得破,方是简易透彻功夫。(《传习录》下,第290条)

“七情”一词源于《礼记·礼运》所说的“喜、怒、哀、惧、爱、恶、欲”,一般泛指人的各种情感。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有这样的经验,例如愤怒情感的冲动导致做出错误的事情,由于溺爱而适得其反。但是王阳明认为,七情亦是人心所发,人心本善,那么“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不可分别善恶”。以七情中的怒、恶为例,我们一般认为与喜、爱不同,怒、恶具有负面作用。但是,我们针对恶人恶事发出愤怒,却是非常正确、应当的。情感会导致负面的事情,王阳明指出这由于“七情有着”,为外物限制影响,所以情感才会出现不好的结果。不仅怒、恶,甚至喜、爱也往往会过度,导致过分的狂喜和溺爱。过犹不及,亦可称之为外在之欲,这使良知的呈现在现实世界受到了遮蔽。但是,王阳明指出即使在此时,情感被外物所影响,“良知亦自会觉”。良知对于一切意识活动自觉地省察检视,对于人而言是极其重要的。人以此出发,去除情感的外物之蔽,恢复良知的本然面目。

如上所述,良知自知的“自”有两重含义,一是自然,二是自己。后者的自我省察的含义,王阳明又常用“独知”来表示。以下三首咏良知诗,在当时流传甚广。

良知即是独知时,

此知之外更无知。

谁人不有良知在,

知得良知却是谁?

知得良知却是谁,

自家痛痒自家知。

若将痛痒从人问,

痛痒何须更问为!

无声无臭独知时,

此是乾坤万有基。

抛却自家无尽藏,

沿门持钵效贫儿。

三首诗中提到了“独知”“自家知”,儒家思想中独的观念源于《中庸》,“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此语强调与他人无关、独自约束、反省的重要性。王阳明则进一步强调良知的“独知”具有“此知之外更无知”,以此强调良知的根本性,如果没有良知,那么其他一切的见闻知识都没有意义。王阳明强调“无事时固是独知,有事时亦是独知”(《传习录》上,第120条),良知独知呈现于生命活动的一切过程,无时无刻不具有根本性意义。但是,王阳明也感叹“知得良知却是谁?”现实中却很少有人真正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良知,在生活中践行良知。

第二首诗中,王阳明再次强调“自家痛痒自家知”,强调这样的道德之知只有自己才能觉察意识到。佛教提出“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王阳明以此比喻强调无论身体痛痒还是其他各种状况,自己先觉察到而且不告诉他人或者没有任何外在表现的话,其他人亦无从觉察。王阳明以此强调,道德的良知具有自我认知的独立意义,既不需要依赖他人,而且也无法依赖他人。

第三首诗,王阳明强调良知、独知的根本性,“无声无臭独知时,此是乾坤万有基。”但是现实中,人们往往受外物遮蔽,反而无法认识到人之为人的天然良知。由此遗忘根本,反而向外寻求。

由上可见,王阳明强调的“独知”可以引申出三层含义,其一是根本之知,因为天理具有根本性,因而其所呈现的良知同样具有此种意义。其二是自我之知,这样的道德意识就像人之痛痒一样,首先是自我察觉而且其他人无从得知的。其三是独立之知,这样的知无声无臭,不依赖任何外在的条件,不需要他人的帮助,而且是人人本有,自我心中能够必然呈现的。

王阳明在强调良知自知的同时,认为自然而然、自我独立是良知的基本特性,同时还依据儒家经典强调独知,进一步加强了个人的道德主体意义。因为良知的道德判断是个人知晓,别人无法觉察的,因而道德的责任同样在于个人,个人为自我的行为负责。王阳明的良知说不仅强调道德行为的自我主体性,同时也强化了个人行为的道德责任,自我要为自我的行为负责。

三 千古秘藏

前文无论是关于心之灵明还是关于良知自知的讨论,都是王阳明在本体论层面的思考,他希望人们对于自己的本心能够有新的认识,重建主体的道德自信。心不仅仅具有认识的功能,同时内心还是天理明觉发现之处,人心不需要依赖任何外在的人或物,随时随地都会做出道德的判断。王阳明希望人们重拾对于内心的自信,而不是像随时会犯错误的贼一样始终提防自己的心。但另外,王阳明也非常清楚,这仅仅是本体论层面的讨论,现实之人往往不能按照良知的要求来做。如何将内在良知的判断转化为外在实际的行动呢?“致良知”的口号具有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王阳明晚年在起征思田的路上,还在书信中语重心长地对长子说道“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全集》卷二十六《寄正宪男手墨二卷》)对于致良知的重要性,王阳明强调:

区区所论“致知”二字,乃是孔门正法眼藏。(《全集》卷五《与杨仕鸣·辛巳》)

致知二字是千古圣学之秘。(《全集》卷五《与薛尚谦·癸未》)

在王阳明的思想中,致良知往往省略为“致知”,阳明将致良知看作“孔门正法眼藏”“千古圣学之秘”。致良知,将内心自发的良知判断转化为外在的实际行动,这是一切伦理思想的最终指向。注重人们的道德实践,也是儒学自古以来的显著特色。

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点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传习录》下,第206条)

致良知就是针对“意念着处”的具体事物,依据内心天理呈现的准则,切实地践行,存善去恶。但是,道理虽然简单,人们却很难做到。王阳明感叹:

孟子云:“是非之心,知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即所谓良知也。孰无是良知乎?但不能致之耳。(《全集》卷五《与陆原静·二·壬午》)

夫良知者,即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待学而有,不待虑而得者也。人孰无是良知乎?独有不能致之耳。(《全集》卷八《书朱守乾卷·乙酉》)

良知即是非之心,人人本有,但是由于外物的牵扰,人们很难在生活中完全地践行。即使熟知王阳明思想的学者,亦非人人能够做到。王阳明指出:

今时同志中,虽皆知得良知无所不在,一涉应酬,便又将人情物理与良知看作两事,此诚不可以不察也。(《王阳明全集》卷六《答魏师说·丁亥》)

致良知之外,无学矣。自孔孟既没,此学失传几千百年。赖天之灵,偶复有见,诚千古之一快!(《全集》卷八《书魏师孟卷·乙酉》)

王阳明门下学者已经熟知他的良知学说,“知得良知无所不在”,但是同样无法在日常生活中完全地践行良知,每时每刻以良知的判断为标准。因而,致良知,通过人的实际行动将天理展现出来,这是每个学者必须认真面对的事情。由此,王阳明提出“致良知之外,无学矣”,学者一切行为的目标都是致良知。

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传习录》上,第8条)

从这一则材料可以看出,如何克服常人的“私意障碍”,王阳明提出的亦不过是“胜私复理”,这一点不仅与朱熹相同,甚至整个宋明理学的思想中都不会反对这样的基本观念。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朱熹、王阳明都主张“胜私复理”、存天理去人欲,但是朱熹思想中的天理固然也是本然的存在,不过需要通过人们格物的工夫去致知穷理,这样的天理才具有意义。而在王阳明的思想中,只要人去除私欲,“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天理能够自我呈现出来,“充塞流行”。可见,虽然在去私欲这一点上,朱熹与王阳明没有差别,但是去除私欲之后,王阳明就能够对自我之心予以充分的信任,而在朱熹看来此时仍然要对心保持警惕,不可轻易放过,格物致知的穷理工夫仍然不可或缺。

如王阳明所说,其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无论王阳明如何在本体论层面强调“心即理”“知行合一”,最终仍不得不落实于实际生活中践行道德,这就是如何将内在的良知转化为外在的行为。现实之人不可能摆脱外在的牵扰,因而只要去除干扰,就能使内在的良知得以展现。王阳明强调,理解了其心学思想,只是树立道德主体的自信,然而勇于在实践中落实良知的判断,这正是“致良知”对人们提出的要求和目标。 Fp2fSZr/Zu4Iq7JJuZYzdT3zqe+tWcEmFor1Ii2MV7vos9udj+MseTgJcj3TsP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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