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领导人民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逐步构架起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框架,开启了国家建设、社会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5] ,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以系统观看待国家治理体系,是从整个系统的控制与有效运行的角度,看待系统运行的规则、系统的输入与输出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系统构成要件的排列组合更好地实现系统的本质属性与总体目标。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6]
国家治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一系统的运行以国家制度作为根本依据,以国家制度架构为四梁八柱,以党的领导作为控制中枢,以实践中的体制、机制、规矩原则来组织和链接各子系统,是将资源、组织和个体等有机要素统合并协同运行的复杂系统。(见图4-1)
图4-1 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运行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表明,一个政权要稳定,一个社会要治理得好,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尤其是社会制度、国家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从根本上,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建构与实践最本质的属性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所形成的制度选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8] “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 [9]
在政治系统中,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我国现行的确保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主要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所构成的(见图4-2)。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见图4-3),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10]
图4-2 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图4-3 政治系统运行的“三统一”原则
在经济系统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项制度并列,都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11] 公有制是一种相对于私有制的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公有制经济分布在大量基础设施领域、公益性部门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门。 [12] 其中,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根本保证。在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中,国有企业在推动国家工业化、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维护国家安全、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方面承担着特殊的角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自觉服务国家战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在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领域,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13]
在思想文化系统中,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居于核心地位,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占统治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 [14]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 [15]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交融,在社会价值体系中形成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结构,以及由此形成了国家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国民教育所提倡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以及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以上这些构成了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
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关系是整个系统组织与运行的基本规则与算法。于社会系统而言,这些基本规则包括:一是,要强调整体,强调整体是由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各个部分所组成的;二是,要突出层次,社会系统中的结构、功能与秩序都具有不同的层次,其发展遵循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三是,要保持开放,系统具有不断地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性质和功能,系统向环境开放是系统得以向上发展的前提,也是系统得以稳定存在的条件;四是,要激发主体的能动性,人处于社会系统最重要、最中心的位置,是系统控制的核心变量。
1.整体性与协同性
从系统的角度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整体性无疑是把握系统运行的最为重要和基础性的规律。国家治理体系整体性原则,首先表现在明确的系统目标和强有力的中心控制。中国是一个正在走向现代化的超大国家,超大国家规模和人均资源贫弱构成国家发展的长期制约。在快速和复杂的现代化过程中,要维护超大规模的多民族共同体,有效解决问题和应对危机,客观上要求实行集中权力,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权威。 [16] 这也决定了治理体系中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配置,即通过中央集权来保证社会控制与协调发展。在不同时期,中央层面根据时空差异性需求,从整体上制定系统目标,并协调资源、政策来为总体目标服务。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以及各构成部分相互联系,共同服务于系统输出的总体目标。
其次,国家治理体系整体性原则表现在系统中枢神经控制系统对资源的权威分配上。从国家建设和社会建设的角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逻辑本身源自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条件,存在于超大国家治理体系实现生存与发展所迫切需要的一种系统集中调配资源的能力。遵循整体性原则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生存与发展战略。
2.层次性与关联性
国家治理体系的层次性,首先反映在基于社会主义制度衍生出的不同层次制度体系,包括国家根本制度、国家基本制度、国家重要制度、地方性制度,以及链接制度与社会实在的体制、机制、规矩、原则、民约等不同层次的规则(见图4-4)。 [17] 在国家层面上,所谓根本制度,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所谓基本制度,就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基本制度也是覆盖和体现在各领域各方面的。 [18] 在地方层面上,由国家制度派生出的地方治理体系及其运行的机制、原则,乃至习惯法传统的民约共同构成了地方治理的制度框架。
图4-4 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层次
国家治理体系的层次性还反映在公共组织结构的层次性上。制度运行依赖于一定的组织结构。国家治理体系的组织基础是统合在一起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央到基层的政党组织体系,另一方面是基于条块划分的行政组织体系。中央到地方五级政府条块之间按照分级管理或垂直管理关系承担相应职责,协同发挥着不同作用和功能。
系统层次性以整体性特征为前提。以东、中、西三大经济带的协调发展为例,为了保证整体上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均衡,为了保证整体上供需平衡,中央层面会对不同层次公共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央地间划分,同时保留中央政府强大的资源调配能力和权威,建设基础设施重大工程,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
3.开放性与交互性
国家治理体系的开放性首先表现在国家发展战略的开放性上。当今世界,技术革命以更快速度、更深更广的范围推动全球化不可逆转的向前发展。开放性是任何一个可持续的治理体系生存发展的前提,关乎经济发展与政治系统稳定。开放性还意味着系统需要面临来自内外部环境的风险。社会系统的风险、不确定性使系统保持着应激预警和自我更新的功能,保持着系统纠偏的外部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前30年实际上一直在努力开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并不是主动闭关锁国搞自力更生,而是迫于当时的形势做出的选择。 [19] 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强调指出:“中国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 [20] 改革开放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之路,既坚持社会主义,又为社会生产力注入了燃料和动力,也使中国各方面融入国际社会。新时代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将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更积极参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家治理体系的开放性还表现在政治过程的开放性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21]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政治系统的核心,是以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党中央作为系统决策中枢,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来保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以新型政党制度和群众路线来实现协商民主、人民监督和民意吸纳。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强大的政治权威和组织动员能力。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和群众路线都是中国共产党的法宝,以此来实现治理过程的有序开放。其次,根据新型政党制度,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主要是通过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等方式,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两个方面参与国家政策制定。民主党派不仅构成中国国家建设和发展的主体部分,而且也是党联系社会、整合社会的重要的组织和政治路径。 [22] 最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接受人民监督。作为系统的中枢,通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始终保持系统与外部信息的交换,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有着对各阶层社会力量的最大化的吸纳能力,最广泛地吸纳社会意见、动员社会资源,凝聚社会不同力量的共识。
4.社会主体的能动性
钱学森认为,社会系统的中心是人,人处于社会系统最重要、最中心的位置,是其中最活跃的因素。区别于自然系统、工程系统,社会系统的最大特点就是社会主体的能动性及其给系统运行带来的不确定性。人的能动性是系统控制的核心变量。
从制度的设计和建构过程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依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革命斗争和国家、社会建设的经验中逐步发展、建构和完善起来的。规则本身是静态的,但是系统运行是要素间的互动性活动,是不断发展的实践。从制度到效能的转化,依赖于社会行动者的实践。制度也不是封闭、机械、一成不变的。制度由人来设计、由人来执行,是一种变动中的秩序。人作为实践的主体,若要将文字的制度转化为社会实在、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形成社会关系,只有在人的主体意愿和能动性的发挥之后,制度才能转变为社会系统发展的动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这一系统工程的能动性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政党不是作为社会“部分”的利益表达组织,而是作为社会整体的代表。 [23] 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核心,而且是社会生活的组织核心。 [24]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优势如同系统中枢和周围神经网络一般,将整个国家各地区、各层级的行政单元连接在一起,并且实现高效的信息交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全面领导,通过政治路线,通过组织优势和纪律性,将党的政治纲领传达到整个社会,引导社会成员在思想上理解、认同党的政策,激发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