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形成家庭的一个重要步骤,家庭在任何社会中都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设置,在个人与社会之间起着一种中介作用,具有社会整合之功能。”(宋学勤,2012)婚姻家庭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会根据社会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在创造新的价值观念。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家庭规模已经逐渐从传统的四世同堂的大型家庭模式,转变成以父母和孩子为主的小型核心家庭模式。不同于传统时代的几代同堂大家庭,在当代中国,核心家庭已成主流,只要有自己的婚房,和上一辈分开居住是绝大多数新婚夫妻的选择。(秦晨,2017)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目前中国家庭规模小型化,由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占六成以上。这种小型核心家庭的人际关系简单,家庭成员相处更显融洽,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更高。小型核心家庭模式不仅仅是人员数量上的变化,也直接导致家庭功能的变化。
家庭功能是个人对家庭需求的体现。传统的家庭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支持功能,如经济、宗教、教育、娱乐等,可以有效满足每一个家庭成员的需求。
家庭规模的缩小,让家庭功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青年人的家庭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养老扶幼是家庭最主要、最根本的功能。在社会变革中,原先由国家托底的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等方面转变为由个人承担。面对这些重要社会公共服务的缺失,家庭功能也发生了极大变化。在传统家庭里,父母辈照顾子女,子女赡养老人,父母辈是家庭的核心;在现在小家庭中,重心是孙子辈,“育幼”成为关注的焦点,家庭的养老功能正面临挑战。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在现代社会实践起来较为困难,青年人由于工作生活的关系,大多无法和老人生活在一起,赡养老人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国目前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仍不完善,许多养护和医疗保障措施缺失。现在的养老形式主要是靠老人自己和家庭成员,社会化程度较低。“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辈在面临医疗和养老的压力时,希望子女能为自己的未来承担一份责任。但是许多小家庭也面临着困境:一方面是房价、医疗和教育费用不断飙升,家庭不堪重负;另一方面是就业困难、薪酬微薄、竞争压力巨大,无力承受之重。
在子女教育方面的高投入,给孩子抢占优质的教育资源成为许多家庭的头等大事,抚育孩子的成本不断增高。据徐安琪(2004)的调查,2004年上海0—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是25万元左右,“不少父母自己收入不高,但为了孩子的营养、受教育、过生日乃至出国、结婚,宁愿自己省吃俭用、倾其所用甚至借钱举债来满足孩子的需求。其中1/4家庭的子女经济成本占夫妻总收入的50%以上,最高的甚至是夫妻总收入的近7倍”。十几年后,养育成本越来越高。2020年,在网上搜索“养一个孩子要花多少钱”,网友们的答案让人瞠目:可以看到把一个孩子从0岁养育到16岁,费用从10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这费用只是必要的花销,还不包括天价的学区房!有妈妈在网上发帖子“月薪3万元养不起一个孩子”,获得广大家长的共鸣,可见养育孩子的费用之高。养育的支出成为小家庭里除了房子之外最大的开支。许多夫妻宁愿自己辛苦,也会将有限的家庭资源给孩子,努力给孩子最好的教育。
青年人的“边际人”心态在与原生家庭的关系处理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标榜个体独立性的“闪婚”与强调个体依赖性的“啃老”在现实中同时发生。这反映了青年人在处理与父母关系时利己主义的面目:当需要独立性时,就努力摆脱家庭关系对自己的束缚;当自己需要父母的经济资助时,就回到原生家庭中,强调依赖性。青年人结婚是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完成的,没有父母的经济支持,刚刚步入社会的小两口是无力支付昂贵的结婚仪式、高额的房款的,在迈入婚姻的第一步时,他们收获的不仅是祝福,更重要的是父母对他们真金白银的支持。婚后有了孩子,由于小夫妻都要上班,父母再次成为他们坚实的后盾——给他们带孩子,这时他们对自己的原生家庭是极其依赖的。
青年人在很多观念上与父母辈不同,在他们看来,父母辈的一些观念在今天已经不合时宜了,例如消费观念、育儿观念、人际观念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青年人追求自由和个性,对于父母的一些观念嗤之以鼻,喜欢标新立异,以彰显自己的个性追求和独立。
家庭情感功能进一步强化,家庭成员间重视情感需要的满足和心理上相互支持作用。传统的家庭从某种意义上看更像是“生育合作社”或者“经济共同体”,现代家庭是作为一种“心理文化共同体”存在,强调家庭成员心理的健康成长。婚姻已经由传统“义务”型向现代的“情感”型转变。
中国传统婚姻具有以下特征:“婚姻的认知层次:视婚姻为万事之基点,强调家庭和睦及婚姻的必然性。婚姻的情感层次,重角色轻情感,强调归属感和一体感。婚姻的意愿层次:男为主女为从,强调夫妻关系的互惠与回报。”(王晓萍,2010)那时的夫妻奉父母之命结婚成家,婚前不了解,婚后也只是一起过日子、生孩子,无所谓情感和爱情,夫妻可以为了家族、为了父母、子女而生活,为了尽“义务”,不需要感情。即使有情感存在,也是不能公开表露的。现代婚姻以满足人的心理、文化需求为主,浪漫的爱情成为衡量婚姻家庭质量的首要因素,夫妻间的情感与精神的和谐是婚姻家庭的主要功能。夫妻注重精神的交流和享受,努力让家庭的利益最大化,家庭生活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更加多样化,创造家庭的欢乐和谐成为家庭的目标。
家庭中的夫妻关系是在感情基础上形成的情感、义务、价值观念的有机统一。人们从婚姻中得到的收益通过家庭生产活动体现出来,家务劳动、家庭娱乐、夫妻生活、养育孩子等活动构成人们丰富多彩的家庭生活,这些活动单是个人无法完成,需要双方合作来进行。与单独的个体相比,夫妻二人组成的婚姻家庭更高效、更容易展开分工合作。
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改变了许多家庭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家庭的权利格局,原有大家庭中的“家长制”已经退出家庭,代之以核心家庭中的“平权制”。
由于夫妻之间的独立、自主意识已经成为婚姻观念的主流,在家庭的权利支配和责任的付出上,夫妻双方协商沟通,共同决策成为普遍形式。比如在家务事情的决策权上,夫妻会采取共同协商的方式处理;在家庭财产的支配和使用上,会选择财产公证的理性处理方式;在家庭消费上,也出现AA制的新潮方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由丈夫一个人决定。这种平等决策需要双方相互信任和沟通,是建立在婚姻承诺和婚姻中的有效沟通基础上。
原生家庭对核心小家庭的影响依然存在。许多独生子女从小在父母的过度保护下,养成没有担当的“巨婴”人格,不懂得如何承担家庭责任,这些表面上的已经成年的青年人,从操办婚礼到购买婚房、成婚之后孩子的抚养,均要向父母寻求支持。大多数父母也愿意在这些人生大事上支持自己唯一的子女,为子女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看护孙辈等全方位支持。由父母买单的婚姻,父母自然有更大的话语权,但其影响与父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能力高度相关。如果青年人的经济完全能够独立,那么父母的影响可能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