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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 国外研究

国外对算法新闻的研究涵盖了对人文价值的反思、在新闻生产领域的效应以及相应的批判性思考。在宏观层面,欧盟于2018年发布《欧盟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时代:确立以人为本的欧盟人工智能战略》,强调了算法价值观向善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算法新闻的应用和发展

Lewis和 Gale提出序列算法可以应用于文本分类的训练,将定序的文本组合成具有特定意义的信息,这可以视作机器新闻写作的原理。 [5] Da和Shin研究了算法在写作中的深层次应用,提出跨领域的融合(如计算领域与股票、金融等领域的融合)是算法应用的发展趋势。 [6] Manyika等认为,大数据技术将成为信息创新和生产的前沿,推动相关产业的竞争和资源的分布,其中新闻信息的分发就是一个重要的领域。 [7] Nechushtai和Lewis提出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看门人”的角色,但或多或少导致了碎片化、过滤气泡化的信息传播,算法需要从多维度去规范。 [8] Kanda和Ishiguro探讨了社交机器人应用当中的人机交互行为,提出未来的信息将具有强烈的交互特征,而这不仅体现在分发和推荐,信息的生成、嵌入、反应都会根据人机交互的效果而定。 [9] Chen等提出在大数据的交互式分析处理中,人与机器的交互通过文本话语得以实现,用户的意识能够通过特定的算法,反映于一定的信息输出中,这一技术在一些交互式的信息传播中必定得到广泛应用。 [10]

(二)算法与价值观传播的融合

DeVito研究了Facebook中各类新闻源对故事的选择,发现新闻价值的标准之一是价值观,无论是传统编辑的把关,还是算法的应用,均体现了这一特质,从这点来看,算法不外乎编辑价值观的延续。 [11] Jones提出了人与机器在交流过程中,借由算法实现了自身与记忆之间的关联,显然这有着强烈的人文特质,算法为人们在实现中塑造文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12] Lea和Spears提出在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传播中,元语言的应用和用户的价值感知、社会感知将会被深刻影响。 [13]

(三)对算法新闻的人文价值思考

Dubois和Blank认为,算法新闻塑造的“回声室”效应被夸大了,在人们的政治旨趣和多元化的媒介选择之下,“回声室”实质上是有所缓和的,媒介传递的政治价值观并不能对人们起“超乎想象”的作用 [14] 。Floridi提出,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背景下,整个信息传播将重塑人类的现实,人类对人文价值将有全新的思考和认定,如果人类不能将智能技术赋予的信息环境整合能力加以正确引导,可能会陷入新的信息幻象中。 [15] Moller等认为对于算法不应过多地苛责,他们在一项关于多推荐系统及其内容多样性影响的实证评估中,发现算法并未体现对人文价值的破坏。 [16] Zuiderveen等反思了算法推荐导致的“过滤气泡”,但也指出对“过滤气泡”的过度焦虑是没有必要的,对信息的选择权在于用户的主动需求。 [17]

二 国内研究

(一)智能应用中的人机交互

崔中良、王慧丽从梅洛·庞蒂心理学的视角探讨了人工智能研究中实现人机交互的哲学基础。 [18] 周爱保认为视听整合将是人机交互界面的新方向。 [19] 范俊君等探讨了人机交互的心理学模型、交互设计原则等核心问题。 [20] 刘烨等建构了以人类认知机理和心理规律为基准的人机交互心理模型。 [21] 李思琪调研了民众对人机交互未来的期待,法律制度的保障成为众望所归。 [22] 张兴旺等发现人机交互技术体系可通过信息隐喻的方式,将用户心理、行为及状态转换成彼此理解的关联知识。 [23]

(二)对算法新闻的预测

吕尚彬提出用户行为的互联网智能化、核心内容生产智能化、平台智能化等正推进传媒的智能化发展。 [24] 陈昌凤、仇筠茜认为算法技术能够通过加深“个性化”来有效增强“多样性”。 [25] 喻国明、杜楠楠认为算法推荐不会一成不变,“有边界的调适”是算法信息分发迭代的规律,这对其适应度和合法性都是一种增强。 [26] 喻国明、耿晓梦认为在未来的新传播图景下,算法媒介运作的核心逻辑将向“价值关系”转变。 [27] 彭兰提出传播秩序在未来迎来新的格局,其中基于算法的新闻分发对专业媒体产生巨大冲击。 [28] 翟秀凤认为算法是社会领域的一种支配性力量。 [29]

(三)对算法新闻价值观传播的风险的警醒

陈昌凤认为智能算法同时存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 [30] 陈昌凤、霍婕反思了算法使权力从公共机构迁移到资本驱动的风险。 [31] 张志安提出如果新闻媒体不能积极地开发出能够影响算法的解决方案,那么“以核心价值观驱动”将永远无法完全实现。 [32] 彭兰认为算法的偏见会以“幸福的名义”对人们进行无形操纵。 [33] 严三九认为算法推送的媒介运行技术将遭遇传播伦理困境。 [34] 郭小平从技术哲学的视角提出智能算法从“工具论”向“价值论”转变。 [35] 方师师认为算法新闻已然对传统的新闻价值观造成冲击。 [36] 聂静虹、宋甲子提出算法的偏见导致健康信息被泛化,难以满足个性化需求,同时其可信度偏低误导了公众。 [37] 许向东、王怡溪认为算法偏见背离了新闻职业规范的公平公正原则,甚至还会引发舆论风险。 [38] 林爱珺、刘运红认为算法存在偏见,并且挑战了用户的信息选择权和知情权。 [39] 范红霞、叶君浩认为,在算法的驱动之下,信息环境和网络议程的建构机理都发生了变化。 [40]

(四)对算法新闻环境下人类主体性的思考

杨保军、李泓江探讨了算法新闻的主体性问题,认为在人机主体结构的新闻生产传播中,人依然是唯一主体。 [41] 常江认为算法破坏了传统新闻网站超链接文化下用户阐释、探索新闻的主体性。 [42] 靖鸣、娄翠认为算法新闻可能会带来新的传播伦理失范,新闻偏见、新闻失衡难以被控制,公众的舆论监督主体功能被削弱。 [43] 杨洸、佘佳玲认为用户和算法之间的关系不是彼此孤立的存在,而是始终处于相互响应、相互发展的状态。 [44]

(五)为算法新闻的价值观传播提出决策参考

喻国明、曲慧强调智能型算法的价值观,为沉浸式产品植入必要的干预机制。 [45] 喻国明等从人机交互的方向重构新闻专业主义的伦理逻辑。 [46] 匡文波、张一虹提出从政府、用户、企业、技术四方面管理算法。 [47] 彭兰提出优化算法和平台,改进供给侧改革,从而破解信息茧房。 [48] 郭小平、秦艺轩提出从立法层面规范算法并建立问责机制。 [49] 陈昌凤、师文提出智能算法应在识别虚假新闻、核查新闻有效性中发挥作用。 [50] 张志安、汤敏建议积极运用算法技术,对新闻传播人工智能化、算法推送的负面效应实施必要矫正,促进新时代的意识形态治理。 [51] 吕新雨认为算法技术逻辑背后是人的价值观,完善价值指向的判断和选择过程是非常必要的。 [52] 毛湛文、孙曌闻提出将新闻透明性纳入算法设计的常规,在调整人与算法的关系时更强调“对话”。 [53] 张超提出运用“算法—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模式去治理社交平台的假新闻。 [54]

(六)媒介技术对价值观引领的量化研究

李恺和陶辛 [55] 、包双成 [56] 调研了微信对高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影响,构建了相应的影响模型。匡艳丽 [57] 、陈光辉和刘世华 [58] 、金炜玲 [59] 通过数据调研,分别研究了受调查者在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核心价值观倾向。李晓虹 [60] 、刘利琼和朱晓婷 [61] 通过调研和数据分析,探讨了新媒体环境下价值观培育的实效性。

三 研究现状述评

宏观层面的研究集中于对算法新闻在传媒领域的功能应用、发展路径、人文价值的梳理和展望;中观层面的研究集中于对算法新闻衍生具体现象的探讨。成果中媒介功能主义和社会责任考察的研究氛围较浓。

目前研究成果解决的问题包括:一是明确了以算法新闻为代表的智能应用的意识形态属性;二是梳理和总结了算法新闻可能衍生的价值观传播具体问题,包括舆论生态、新闻伦理、用户权益等方面;三是部分学者从政策规制、媒体规范、媒介素养教育等外部环境的视角提出规范算法新闻的对策,以体现对价值观的引领。这些成果为今后的相关研究和决策奠定了基本方向。

尚待探索的领域包括:一是从微观层面切入,聚焦算法新闻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人机交互机理和夯实基础理论,充实算法新闻意识形态引领在基础理论假设和验证方面的成果;二是搭建计算机学科与新闻传播学科之间的对话桥梁,在人机交互行为数据生成、反馈、优化等基础上建构算法技术模型,得出技术层面的具体、可操作的价值观纠偏对策。

从总体上看,研究框架尚缺乏多学科的融合与交叉;在研究方法上,出现了更多针对个案的实证研究,基于文献法和比较法的定性分析还是主流。从未来一个时期来看,随着5G技术和标准逐步普及,传媒业态可能会迎来新一轮的变革,算法新闻的内涵和载体必定会更加丰富,人机交互的外延会增加,与之相关的研究还需要从诸多方面去完善。 3GcsPqrUNUpYzT4ENpITNbglpOgzNyZsRPxaIkQ8C8I/d1V/hPQDuqVfhevj8p8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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