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国家的稳定之基,是人民的幸福之源,民生无小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手段。由于就业方式的多样性和不稳定性,市场竞争在带来更高效率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更大的职业风险,人们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依靠社会保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显现,迫切需要社会保障作为“减压阀”,减缓社会压力。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将“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将新增就业指标列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各界群众对就业、再就业及社会保障工作的期望值及认可率大大提高。这些有利因素为就业、再就业及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为此项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旺盛的生机与活力。玉龙县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头等大事,制定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配套措施,为解决好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了思想认识和政策基础。
玉龙县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为主的综合优势日益凸显,玉龙县经济将长期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和玉龙县争创全省最具活力的民族自治县活动的进一步深入,玉龙县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将进一步改善,城镇化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迅猛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将顺利推进,一批优势产业和经济增长点正在形成,再就业政策扶持效应进一步释放,企业经济效益逐年增长,县级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为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提供了保证,为强力拉动就业增长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008—2012年,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突出两个工作主题:开发和管理人力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五个工作目标:才有所用、民有所劳、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发挥三项工作职能:选才用人、就业、社保、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工作措施,抓民生。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08—2012年,城镇新增就业4368人,每年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控制在省级下达的4.5%指标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 6003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23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99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4524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2043人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0331人、各类社会保险总参保人数已达180389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
2008年以来,玉龙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并出台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如抓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充分吸纳就业、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等,充分发挥促进就业的政策效应。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使城镇新增就业436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73人,安置“4050”人员117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控制在省级下达的4.5%指标以内。
劳务输出是缓解玉龙县就业压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最好办法,也是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好路子。五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3.4万人,实现劳务经济收入2.7亿元,其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别行动计划以来转移就业8571人,被评为“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认真开展引导性培训,累计开展技能培训135期计8711人,坚持在新上项目增加就业岗位,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确保了就业稳定。同时,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积极实施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及“贷免扶补”政策,为504名创业者和3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2736万元。
以高校毕业生为对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招录公务员249人。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体验等程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2名,招聘事业工勤50名,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43名。选聘大学生村官162名。积极推荐高校生就业见习生 60 名,支持高校毕业生西部志愿者60名,并开发公益性岗位 242名。联合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专场招聘会,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渠道的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组织招聘会18次,参会企业586家(次),提供6300多个岗位,52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同时积极开展跨国劳务输出,成功输送赴日本研修生和到新加坡务工103名。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认真贯彻落实“贷免扶补”政策,扶持242名大学生创业,发放创业贷款1210万元。通过以上就业渠道,总计安置高校毕业生3327人。
五年来,玉龙县着力推动医疗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口全覆盖转变,扩大享受工伤保险人员范围,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认真贯彻落实好“超龄参保人员”遗留问题,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了全民医保,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至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00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9233人,收缴4084万元,支出117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6265人,收缴基金606万元,支出157万元;工伤保险参保 14524人,征缴155万元,待遇支出5万元;生育保险参保12043人,征缴保险金29万元,待遇支出2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990人,征缴82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16.3万元。实施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老工伤”纳入工伤统筹工作,为规范和推进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统筹工作,切实保障企业老工伤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统筹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尊重历史、分步纳入、责权统一为原则,认真、细致地将玉龙县企业32名“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其他未参保退休人员,缺乏基本生活保障,是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解决这一问题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至2012年年底,核定参保498人,征收1428万元,享受养老金91人,发放养老金99959元。
2010年10月玉龙县被列为国家级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以“有特色、出经验、树形象”的高标准,深入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至2012年,玉龙县“新农保”参保127061人,参保率99%,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26382人,发放农村老人养老金3405.99万元。继新农保后,2011年7月,玉龙县被列为国家第一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为把这件得民心、顺民意、惠民利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玉龙县社保局统一思想,成立组织机构,强化措施,借鉴“新农保”的成功经验,抓实开展试点工作。
截至2012年年底,玉龙县参保3270人,参保率95%,其中年满 60周岁以上746人,发放养老金54.52万元,完成个人缴费232.25万元。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党和国家的这一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被玉龙县各族群众所了解、理解和欢迎。2012年玉龙县社保局被国务院嘉奖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为妥善解决在玉龙县建设项目中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解决玉龙县被征地农民在参加社会保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城乡社会和谐稳定,结合玉龙县实际,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至2012年,共审批23宗地,共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610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财政专户累计余额1.3742亿元。玉龙县无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5485人,代缴养老金452.04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多,且都是涉及人的问题,村两委的干部工作在最基层,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工作,工作繁重、待遇偏低,为切实解决好村干部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放心工作,解决他们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按县委安排,经积极争取,就村干部的养老、医疗待遇问题,玉龙县县委出台《中共玉龙县委、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村干部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到目前,已有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干部201人,收缴养老金58万元,村干部77人,收缴养老金 19万元,参加了养老保险,受到省里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省推广。
玉龙县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维护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积极推进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着力做好“两节”“两会”平时信访维稳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五年来,共接待、受理农民工来信来访案件2110多件,涉及民工1.69万人次,清欠工资5384.22万元。加大对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力度。对纳入管理的87户企业进行审验,补签劳动合同3461人,下发整改指令通知50份,处罚单位4户,共协调处理工伤274人,伤残能力鉴定44人。落实农民工联席会议精神,做好农民工“三金”工作。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防控体系。近年农民工工作受到严峻考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尤为突出,出台了加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文件,调整充实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召开玉龙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金做出具体要求,及时研究农民工工作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大丽高速公路的农民工工资问题,玉龙县社保局抽调专人对大丽建设公路各标段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化解劳资纠纷提前做好准备,同时也为县委、县政府及时提供决策依据。按照省、市、县的有关部署,开展了三次针对玉龙县建筑工程领域的专项检查行动,同时确保每次专项监察人员在4—5人,积极深入玉龙县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检查,掌握建筑工地的基本情况。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玉龙县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按各级文件精神,对符合补助条件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了工资差额补助,按政策规定落实发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金;在“春节”“八一”期间到企业军转干部家中进行慰问看望,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身体、生活困难情况,认真做好军转维稳工作,对玉龙县辖区的84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见面排查,化解矛盾,把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玉龙县共接待军转上访案件8件,无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为经济社会建设营造了稳定的环境。“七一”“八一”期间组织军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过好建党节和建军节,并成立玉龙县军队自主择业工会组织,认真做好他们的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工作,使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安心从事就业创业工作。协调解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考核行政机关副主任以下公务员670人,机关工作人员134人,工勤人员382人。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对2009年以来考核优秀的973人次公务员给予嘉奖,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67名公务员记三等功。对41名试用期满公务员进行登记。新招录公务员79人。建立了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信息系统,涉及玉龙县60名面试考官。建立了玉龙县公务员信息管理库,涉及玉龙县1008名公务员。做好对新招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选拔16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为玉龙县选拔了一批具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选调23名基层公务员报考市直机关。做好玉龙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部分企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在工资福利工作方面,五年来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退休426人;办理丧葬费、抚恤金146人,遗属困难补助114人;确定新录用人员工资815人,转正定级740人;审批岗位津贴3953人次;完成正常晋升工资审批21813人次;审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1038人次;审批年终一次性奖金30504人次,目标管理奖11304人次;审批农、林、水、牧、卫基层固定一级及浮动工资860人;审批职称变动、职务晋升、调动人员重新确定工资3236人。做好“参保人员”的年龄与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审批“参保人员”退休488人。
2008—2009年,根据省、市要求,配齐了16个乡镇劳动保障所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积极争取、动员、配备劳动保障监察专用车,八个乡镇劳动保障所“2113116”标准化建设通过县级验收,乡(镇)劳动保障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建设达标率90%。
2011年,撤销了各乡镇的劳动保障所,新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了授牌授印,配备了电脑、档案柜等办公用品,同时,明确岗位招录 16 名公务员充实到16个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 3043 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2012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其中国家、省级补助440万元,县政府配套360万元。四个已审批的乡镇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均为300平方米,新建项目每个投资45万元(其中:国家、省级补助 20万元,地方自筹25万元),修缮项目每个投资25万元(其中:国家、省级补助12万元,地方自筹 13万元),工程正在实施。另外12个乡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正在审报中。
玉龙县社保局选派新农村指导员5人次,要求新农村指导员兼任农村群众工作员,走进基层、走入农户,说知心话、搭连心桥、办热心事,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疏导群众情绪,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挂钩点和本县其他乡镇困难群众捐款或给予补助152657.30元,为鲁甸甸心、石鼓大兴、九河龙应等村委会补助文体活动经费6000元;为塔城、宝山、拉市等乡镇的特困大学生、受灾农户给予困难补助16350元;为石头兰香、九河中古、黎明美乐等乡镇补助抗旱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8091.30元;为九河关上、九河龙应、黄山五台等村委会补助经费20000元。
“十一五”期间,玉龙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玉龙县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建立。特别是从 2009年6月起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实现了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位一体的全民医保,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步伐;2010年10月启动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9%,惠及10多万人民群众,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为“十一五”规划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十一五”规划执行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职业培训取得明显成果。在“十一五”期间,玉龙县促进城镇就业3769 人,比“十五”期间增长 4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09万人,较“十五”期间增长48%;平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以内,与“十五”期间相比减少0.1个百分点,与全国的平均值相比也减少1.5个百分点。玉龙县培训下岗失业人员 750人,较“十五”期间增长6%;培训其他人员16772人,较“十五”期间增长52%。“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初步确立。
伴随着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以及派遣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相继出现,成为玉龙县促进就业的亮点。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逐步依法纳入社会保险范畴,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逐步扩展,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水平逐步提高,基金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能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在“十一五”期间,养老保险覆盖率为65%,较“十五”期间增长23%,玉龙县参保人数4809人,较“十五”期间增长87%。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覆盖面呈较大幅度的上升,基金收支略有节余,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在“十一五”期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9%,玉龙县参保人数为11359人,较“十五”期间增长3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078人,参保率超过84%。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在“十一五”期间,失业保险覆盖率为90%,玉龙县参保人数1525人,较“十五”期间增长2%。“十一五”期间累计收缴失业保险费 407万元(2010年1月起失业保险费率调低50%),较“十五”期间增长37%;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12万元。工伤保险稳步发展,并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十一五”期间,参保单位已从“十五”期间的26个,增加到现在的86个,增加了231%;参保人数已从“十五”期间的1323人,增加到现在的3714人,增加了181%。生育保险平稳运行。到 2010年年底,参保单位已从“十五”期间的26个,增加到现在的86个,增加了231%;参保人数已从“十五”期间的835人,增加到现在的1528人,增加了83%。玉龙县农业人口20多万人,2010年10月起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后,符合参保条件的有139187人,参保人数138143人,参保率99.25%,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25294人,从2010年10月起已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全部发放养老金,发放金额400多万元。
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依法查处了一些企业存在的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劳动合同制度在大多数企业普遍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继续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与“十五”期间相比,玉龙县年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增长了30%,结案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100%。
“十一五”期间玉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得到稳步发展,为“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开展工作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明确目标是基础。“十一五”期间玉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能够取得好成绩,关键在于玉龙县有一个符合实际、适度超前、切实可行的“十一五”规划,该规划中玉龙县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的奋斗目标,是玉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基础。
玉龙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在玉龙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玉龙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玉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向前推进的关键。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在实际工作中玉龙县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规范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拓宽思路,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效途径。玉龙县劳动保障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拓宽工作思路,推进机制创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充分就业,促进了玉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
“十一五”期间,玉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开始建立,“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以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建立。特别是于2009年6月起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实现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位一体的全民医保。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初步形成,促进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就业工作氛围基本形成,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十一五”期间,玉龙县促进城镇就业2987人,比“十五”期间增长 12%;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7269人,较“十五”期间增长23%;平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与“十五”期间相比减少了0.1个百分点,与全国的平均值相比也减少了1.5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劳动就业部门加强与就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技和非农技能培训得到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面进一步扩大,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玉龙县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50人,较“十五”期间增长6%;培训其他人员14450人,较“十五”期间增长31%。“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初步确立,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劳动者择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以及派遣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社区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相继出现,成为玉龙县促进就业的一个亮点。
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逐步依法纳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逐步扩展,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水平逐步提高,基金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能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逐年增加,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到2009年年底,养老保险覆盖率为45%,较“十五”期间增长16%,玉龙县参保人数4222人,较“十五”期间增长64%。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呈较大幅度的上升,基金收支略有结余,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到2009年年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8%,玉龙县参保人数为10933人,较“十五”期间增长28%。特别是于2009年6月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实现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位一体的全民医保,首度实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877人,参保率超过81%。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到2009年年底,失业保险覆盖率为 90%,玉龙县参保人数 2191 人,较“十五”期间增长46%。“十一五”期间累计收缴失业保险费372万元,较“十五”期间增长 25%;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297万元。
工伤保险稳步发展。自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玉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在工作中坚持“完善政策,健全机构,夯实基础,推进扩面,做好衔接”的原则,突出扩面重点,现工伤保险已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截至2009年,参保单位已从原来的26户增加到现在的68户,增加了161%;参保人数从原来的1323人增加到2902人,增加了119%。生育保险平稳运行。生育保险的实施维护了玉龙县各类企业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孕产妇女的基本生活,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劳动参与率,促进了妇女就业,同时均衡了企业负担,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截至2009年,参保单位已从当初的26户,增加到现在的68户,增加了161%;参保人数已从当初的1323人,增加到现在的1340人,增加了1%。市场化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力资源由计划配置全部转变为市场配置,初步形成了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新机制。劳动合同制度在大多数企业普遍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90%以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继续加强,与“十五”相比,玉龙县年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增长了30%,结案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100%。
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因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突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因开展“四群”教育活动成绩突出,被丽江市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还被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等部门授予“办理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先进单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虽然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玉龙县仍然存在一部分就业困难群体,这部分人主要集中在缺少文化知识和就业技能且年龄偏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中。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在养老保险方面,虽然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但不同人群之间的制度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还有待扩大;医疗保险方面,参保对象医疗费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具体原因如下:
人才相对过剩和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重点行业、支柱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使用效益不高,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劳动关系矛盾仍然突出。随着社会发展变革,近年来玉龙县劳资纠纷、工伤案件呈现增长势头,劳动监察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力量相对不足,民工欠薪隐患不可小视。
基础设施薄弱,体现在公共服务职能所必需的服务场所、服务设施等建设严重滞后,无固定办公场所,区县分设后所用的办公场所都是在东拼西借地解决。无法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重制约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劳动力“三破头”现象明显,新生劳动力逐年增加,玉龙县就业岗位总量不足,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玉龙县作为一个省级贫困县,工业经济不发达,以前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国有企业已关停并转,没有能容纳大量劳动力的企业。玉龙县已进入新成长劳动力的高峰期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加速期,岗位供求总量矛盾较大。
部分劳动者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就业观念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就业难的问题仍很突出。目前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的文化程度和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这部分需要就业的人员,由于文化低、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竞争力,“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简单劳动人员过剩,而有一定技术的人员和管理人员严重缺乏。人员多、人才少的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因缺乏专业技能而难以就业。大多数未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城乡劳动力,就业竞争力普遍较差,从事的又多是体力劳动和技术含量低的工作,所以收入偏低,就业不稳定。具备一定技能人员的紧缺,使当前城乡劳动力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劳动技能培训单一、培训职级较低。从目前情况来看,玉龙县在餐饮业、养殖业、种植业等工种的培训较多,而劳动力市场急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工种培训严重不足,如高压焊工、机械维修人员、导游服务人员等。家政服务、社区管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几乎是零培训,直接上岗,这已成为就业工作面临的一大瓶颈问题。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力就业不稳定。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有的企业甚至故意压低工资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随意辞退和裁员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绝大多数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多忍气吞声,导致临时性用工现象突出,用工流动性较大,造成就业不稳定。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在工作中有后顾之忧,企业也面临较大的风险。
社会保险在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扩大面潜力有限,而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尚未完全纳入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老弱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过少。
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需要促进就业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推进就业增长,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玉龙县的经济发展也随着全国经济形势突飞猛进,国民经济一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截至2009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3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8.7%,玉龙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718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8%。
目前是玉龙县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促进城乡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很大。就面临的机遇而言,促进城乡就业增长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已经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将让劳动保障工作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财政收入也将持续增加,将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就业岗位逐步增加,玉龙县经济有望进入一个新的稳定增长周期,综合实力将明显增强,这就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通过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从而更加有效合理地配置劳动力资源。分配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分配格局更加合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劳动保障工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劳动关系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维护双方特别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已经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突出,这就为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国家加大力度实施新阶段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非公有经济,促进服务业壮大规模,提高城镇化水平,为增加就业岗位、转移农村劳动力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将会在扩大就业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促进城乡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内在动力。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确立,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初步形成。
面临的挑战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返乡这三股人员形成的就业人员“三破头”现象明显,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最严峻。近几年,玉龙县每年的高校毕业生1000多人,而能被安排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岗位只有120个左右,只占总数的 12%,其余的 88%都要流入社会,而这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还未转变。“十一五”期间,玉龙县城乡需要安排就业的人员达42538人(其中城镇4790人),而最终只安排了27269人(其中城镇2978人),未能实现就业的人数达15269人(其中城镇1821人)。“十二五”期间,预计玉龙县城乡新增劳动力10720人(其中城镇3250人),加上“十一五”期间未就业的15269人(其中城镇1821人),“十二五”期间玉龙县需要就业的城乡人数达25989人(其中城镇5071人)。根据统计的预测,“十二五”期间城乡新增就业岗位和补充自然减员岗位只有1753个,供大于求24236人,这一数字还不包括外来人员到玉龙县寻找就业岗位的人数。
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程度和技能等级偏低,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数量极少。玉龙县城乡从业人员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以上,无技能或低技能人员占35.5%以上,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仅占技术工人总数的18%。部分行业和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更难解决。
“十一五”期间,由于玉龙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建设项目占用大量农用地,累计造成失地农民约4200人,致使农民失地又失业,缺乏生活、就医、养老等基本保障。“十二五”期间,随着丽大高速公路、丽香铁路等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还需要征用大量的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将更多,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将成为难度极大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部分待业或失业人员的择业观念与市场经济要求不适应。相当一部分待业或失业人员创业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敢面对竞争,不愿从事艰苦岗位,“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现象明显。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尚不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体系尚未形成;就业服务基础较为薄弱,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就业倍增格局还未形成;劳动者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择业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尚未完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等再就业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再就业政策的扶持效应还未得到充分显现;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机制、措施还没有形成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格局,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尚待进一步建立。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越来越难,玉龙县的社会保障离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还有较大差距。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大部分农村贫困农民和非公有制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维护亟待加强。困难企业、困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难度大。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还不能适应市场就业的要求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需要。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的信心有待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体系不够健全,救助能力比较脆弱。
就业形式多样化、复杂化,劳动力流动频率加快,劳动关系将更趋复杂多变,给劳动关系调整带来新的挑战。少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劳动争议继续呈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在劳动保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还比较低。劳动争议案件增多,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许多企业只顾自身的经济利益,对农民工工伤保险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认识不到位,全面推进“两金”制度困难较大。
现行社保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城镇有单位依托的从业人员,存在覆盖正规就业、不覆盖非正规就业,覆盖城镇、不覆盖农村,国有企业高覆盖、其他所有制企业低覆盖的问题。许多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纳入覆盖范围,成千上万进城务工或经商的农民和广大农村居民,基本没有保障。因现行社保制度是针对有固定用人单位的正规就业形式设计的,所以费率过高,既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者,也不利于鼓励劳动者从事各种灵活就业。
失业保险金的征缴存在较大困难,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困难,财政补助部分未能兑现。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目前还基本停留在生活保障的层面上,且生活保障的时间过长,在就业压力长期存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的情况下,失业保险的功能应逐步从生活保障向就业保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