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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元英宗的新政观念

元英宗名硕德八剌,仁宗子,生于大德七年(1303),仁宗时被立为皇太子,延祐七年(1320)三月即皇帝位后,以至治作为新的年号,至治三年(1323)八月被谋杀,在位四年,主要显示的是倡导新政的执政风格。

一 新政观念的阐释

硕德八剌十八岁登基为皇帝,在辅臣的帮助下,即位伊始即宣示了新政的蓝图。

(一)即位诏书显示的维新观念

延祐七年三月,硕德八剌在大都大明殿即皇帝位,在由儒臣张士观撰写的即位诏书中明确表达了政治维新的意图,除大赦外,还强调了复租赋、免逋欠、恤站赤、抚军士、重招抚、兴学校、崇祭祀七条施政要求。

洪惟太祖皇帝膺期抚运,肇开帝业;世祖皇帝神机睿略,统一四海。以圣继圣,迨我先皇帝,至仁厚德,涵濡群生,君临万国,十年于兹。以社稷之远图,定天下之大本,协谋宗亲,授予册宝。方春宫之与政,遽昭考之宾天。诸王贵属、元勋硕辅,咸谓朕宜体先皇帝付托之重、皇太后拥护之慈,既深系于人心,讵可虚于神器,合辞劝进,诚意交孚。乃于三月十一日,即皇帝位于大明殿。诞受惟新之命,庸推在宥之恩。可赦天下,自延祐七年三月十一日昧爽以前,除谋反大逆,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谋故杀人、但犯强盗、印造伪钞、侵盗短少系官钱粮不赦外,其余一切罪犯,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轻重,咸赦除之。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所有合行事宜,画列于后。

一,恤灾拯民,国有令典。应腹里路分被灾去处,曾经赈济者,据延祐七年合该丝线,十分为率,拟免五分。其余诸郡丝线并江淮夏税,并免三分。

一,差发、税粮,民之常赋,贫乏逋欠,在所宜矜。其延祐七年以前征理未足之数,并行蠲免,已征入主典之手者,不在蠲免之限。

一,各处站赤,差发繁并,迤渐消乏,仰中书省、通政院设法撙裁,诸衙门不得泛滥给驿,违者罪及当该判署官吏。路、府提调官钤束站官人等,毋得聚敛侵克,差役不均。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严加纠治。

一,远近诸军,征行戍守,终岁劳苦,实可悯怜。其阵亡之家,常例存恤限外,各展一年。本管翼、卫及奥鲁等官,毋得非理科敛,违法放债,勒要重息。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常切体究。

一,两广、云南等处哨聚贼人,据恃巢险,出没不常。虽蛮荒之俗固然,亦由官府失于威信,不能抚怀,以致如此。诏书到日,限一百日内出官自首,许免本罪,各安其业。限外不悛,依例收捕。

一,农桑、学校,王政之本。盖务农所以厚民,劝学所以幸化。累圣相继,具有典章。仰各处提调官常切加意,勉求实效,勿事虚文。其科举贡士之法,并依旧制。

一,岳镇海渎,圣帝明王,诸在祀典者,长吏择日致祭。

尚念祖宗丕绪,持守惟艰,万机之繁,罔敢遐逸。更赖远近勋戚,左右臣邻,咸一乃心,以辅予治。咨尔多方,体予至意。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在这七条施政要求中,尤其要注意的是对赋税的灾免和恩免规定,灾免的免征比例达到一半,是前所未有的标准,恩免则维持了减征十分之三的标准。施行这样的标准,确实是有新意。

由于英宗即位得到了皇太后答己的首肯和帮助,所以在举行登基大典后,立即册封答己为太皇太后,并在诏书中不仅强调了太皇太后“定大策于两朝”的功绩,还明确表达了“为治之端,无加于立孝;报本之义,莫大于尊亲”的意愿。

(二)改元诏书体现的新政要求

延祐七年十二月,英宗下诏改元为至治,并特别在由儒臣元明善撰写的诏书中对新政提出了十六条要求。

朕祗遹诒贻谋,获承丕绪,念付托之惟重,顾继述之敢忘。爰以延祐七年十二月初二日,被服衮冕,恭谢于太庙。既大礼之告成,宜普天之均庆。属兹逾岁,用易纪元,于以导天地之至和,于以法《春秋》之谨始。可改延祐八年为至治元年,所有便民事宜,条列于后。

一,国家经费,皆出于民。近年以来,水旱相仍,艰食者众。其至治元年丁地税粮,十分为率,天下普免二分。合该包银,除两广、海北、海南权且倚阁,其余去处,减免五分。

一,大都、上都、兴和三路,供输繁重,自至治元年为始,合着差税全免三年。腹里被灾人户,曾经廉访司体复者,下年丝料与免三分。燕南、山东、汴梁、归德、汝宁灾伤地面,应有河泊,无问系官、投下,并仰开禁,听民采取。若有元委抽分头目人等,截日革去。

一,诸人侵欺盗用失陷短少减驳合追系官钱粮,如在延祐七年三月十一日诏书已前,已有追理文案者,先将奴婢财产尽数准折入官,不敷之数,体复明白,并从释免。若有不尽不实,从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已征入主典之手者,不在此限。

一,回回、汉人、南人典买到蒙古子女为驱者,诏书到日,分付所在官司应付口粮,收养听候,具数开申中书省定夺。

一,百姓流移,害非得已。如欲复业者,所在官司官给行粮。应有在前拖欠差发、课程,并行倚阁。元抛事产,全行给付,仍免差税三年。其腹里百姓因值灾伤,典卖儿女,听依元价收赎。

一,诸奕军人,经岁劳苦,加以管军官、奥鲁官司非理侵渔,消乏者众。汉军贫难,已告到官者,仰枢密院从实分拣,合并存恤,管军官放钱、违例多要利息及翻倒文契者,诏书到日,尽行倚阁。和林、甘肃、云南、四川、福建、广海镇守新附、汉军,除常例外,每名给布一匹。病者,官给医药。死者,给烧埋中统钞二十五两,拘该州、县凭准管军官印署公文,于本处课程钱内随即支付,候有同乡军人回还,就将骸骨送至其家。违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严加纠察。其余合整治事理,仰枢密院续议举行。

一,站赤消乏,盖因差使频仍。今后诸衙门并诸王、公主、驸马各枝儿常加撙节,如有必合差人弛驿干办公事,斟酌应付,务从省减。一切关防约束事理,悉从旧制。脱脱禾孙用心盘诘,违者随申本道廉访司究问。通政院给马之际,若有不应差人,及多余滥给铺马者,严行断罪。

一,煎盐、炼铁、运粮船户,较之其它,尤为劳苦。户下合该杂泛差役,自至治元年为始,优免三年。其腹里煽办铁课,既敷支用,下年权且住煽,以舒民力。

一,经过军马营帐,围猎飞放昔宝赤、八儿赤并喂养马驼人等,如无省部明文,并不得于百姓处取要草料、酒食等物,纵令头疋损坏田禾树株。如违,所在官司就便追断,重者申闻。若有司不为理问,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并行纠治。

一,云南、四川、福建、广海之任官员,已有给驿定例。到任之后,不幸病故,抛下家属无力出还,穷困远方,诚可哀悯。仰所在官司取勘见数,应付元去铺马车船,仍给行粮,递送还家。如有典卖亲属人口,并听完聚,价不追还,永为定式。

一,诸色课程,已各有定额,商税三十分取一,不得多取,已有定制。今有司考较,于正额、增余之外,又求羡余,苟非多取于民,彼将焉出?仰将延祐七年实办到官数目为定额,已后办出增余,增自作增,额自作额。

一,均平赋役,乃民政之要。今后但凡科着和雇和买、里正主首一切杂泛差役,除边远出征军人及自备首思站赤外,不以是何户计,与民一体均当。诸位下、诸衙门各 儿头目及权势豪要人等,敢有似前影蔽占吝者,以违制论罪。州、县正官用心综理,验其物力,从公推排,明置文簿,务使高下得宜,民无偏负。廉访分司所至去处,严行照刷,违者究问。在前若有免役圣旨、懿旨,并行革拨。

一,天下之大,机务惟繁,博采兴言,庶能周悉。自今诸内外七品以上官,有伟画长策,可以济世安民者,实封呈乘,如其可用,优加旌擢。诸人陈言,并依旧例。

一,守令贤否,民之休戚所系,必得其人,乃能宣化。比者举劾殿最,掌任台察。今徒知黜贪而不知扬善,殊失惩劝之道。今后从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官,于常选人每员岁举可任守令者二人,并须指陈廉能实迹。色目官初举,汉官覆察;汉官初举,色目官覆察。限次年三月以里申台呈省,籍其姓名,以备擢用。既用之后,验其政绩成败,与元举官同示赏罚。违期不举,罪亦及之。

一,比岁设立科举,以取人才,尚虑高尚之士晦迹丘园,无从可致。各处其有隐居行义、才德高迈、深明治道、不求闻达者,所在长官具姓名行实,牒报本道肃政廉访司覆察相同,申台呈省,闻奏录用。

一,封赠之制,本以激励臣下。比因泛请者众,遂致中辍。今命中书省从新设法,议拟举行,毋致冗滥。

于戏!奉天思孝,式昭报本之诚;发政施仁,聿广锡民之福。咨尔有众,体予至怀。故兹昭示,想宜知悉。

这十六条要求,包括减税粮、复租赋、贷逋欠、释驱口、恤流民、抚军士、恤站赤、息徭役、安黎庶、恤故官、薄税敛、均赋役、求直言、饬官吏、举贤才、谨封赠等方面的内容。改元诏书与即位诏书相同的要求,都有进一步的细节规定。由此可以看出,英宗已经明确了新政的四大着力点。一是着力于革除弊政,以释驱口、抚军士、恤站赤、息徭役、谨封赠等措施,解决沿袭已久的变卖驱口、盘剥军户、滥用驿站、徭役过重、封赠过滥等问题。二是着力于恤民和养民,通过减税粮、复租赋、贷逋欠、恤流民、安黎庶、薄税敛、均赋役等措施,尤其是过去较少提及的均平赋役要求,减轻百姓负担,安定百姓生活,使百姓能够真实体会到朝廷的爱民之意。三是着力于招徕人才,以饬官吏和举贤才的办法,在科举之外开辟了儒者入仕的两条重要路径,一条是监察官员每年推举贤者为官,另一条是访求不愿意参加科举的名儒,直接由朝廷录用,以此来体现朝廷选人用人的新意。四是着力于朝政清明,以恤故官的方法安定官心,以求直言的方法呈现纳谏诚意,所要显示的就是不同于以前的新施政风格。

(三)对尽心治国的理解

英宗除了在诏书中指明新政的要求外,还在与臣僚的对话中展示了他对君主尽心治国的八方面认识。

一是认识到创业和守成的艰难。至治三年英宗巡幸上都时,在大安阁看到太祖、世祖遗衣皆以缣素木绵为之,重加补缀,乃对臣僚说:“祖宗创业艰难,服用节俭乃如此,朕焉敢顷刻忘之!”他还特别告诫主要辅臣拜住:“朕以幼冲,嗣承大业,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栉风沐雨,戡定万方,曾有此乐邪?卿元勋之裔,当体朕至怀,毋忝尔祖。” 也就是说,君臣都要体会到守业的艰难之处。

二是认识到以民为本的重要性。至治元年八月,英宗仍驻在兴和,此时草原上已经寒冷,属下请求尽快返回大都,英宗则明言:“兵以牛马为重,民以稼穑为本。朕迟留,盖欲马得刍牧,民得刈获,一举两得,何计乎寒?”至治二年八月,英宗特别命人在上都鹿顶殿的墙壁上绘画《蚕麦图》,强调“以时观之,可知民事也”。当年十二月,宣徽院官员上言:“世祖时晃吉剌岁输尚食羊二千,成宗时增为三千,今请增五千。”英宗要求遵从世祖时的旧制,并明确表示:“天下之民,皆朕所有,如有不足,朕当济之。若加重赋,百姓必致困穷,国亦何益。” 以民为本需要从细节着手,英宗显然对此有深刻的理解。

三是认识到选贤和用贤的不易。延祐七年四月,有人通过近臣向英宗呈献七宝带,英宗即明确表示:“朕登大位,不闻卿等荐贤而为人进带,是以利诱朕也,其还之。”他还特别对大臣说:“中书选人署事未旬日,御史台即改除之。台除者,中书亦然。今山林之下,遗逸良多,卿等不能尽心求访,惟以亲戚故旧更相引用邪?”至治三年正月,拜住上言:“前集贤侍讲学士赵居信、直学士吴澄,皆有德老儒,请征用之。”英宗即明确表示:“卿言适副朕心,更当搜访山林隐逸之士。” 寻访贤能之人为朝廷所用,是新政的急迫要求,所以英宗特别开辟了隐逸人士的进身路径。

四是认识到既要注重朝廷礼乐祭祀,也要注重从简行事。延祐七年十月,英宗对太常院官员下命:“朕将以四时躬祀太室,宜与群臣集议其礼。此追远报本之道,毋以朕劳于对越而有所损,其悉遵典礼。”当年十二月,拜住进献卤簿图,英宗即以唐制用万二千三百人耗财,定大驾为三千二百人,法驾二千五百人。至治元年正月,英宗到太庙祭祀后明确指出:“一岁惟四祀,使人代之,不能致如在之诚,实所未安。岁必亲祀,以终朕身。”有人建议大祭祀应大赦天下,英宗则表示:“恩可常施,赦不可屡下。使杀人获免,则死者何辜?” 也就是说,英宗已经知道了过分频繁的大赦所带来的弊病,不愿意重复过去的失败做法。

五是认识到君主必须兢兢业业,不时自省。延祐七年十二月,河南出现重大饥荒,英宗询问致灾缘由,臣僚难以回答,他即明确表示:“良由朕治道未洽,卿等又不尽心乃职,委任失人,致阴阳失和,灾害荐至。自今各务勤恪,以应天心,毋使吾民重困。”在遭遇地震灾害后,英宗以减膳、撤乐、避正殿自儆,有近臣称贺,他即怒斥:“何为贺?朕方修德不暇,汝为大臣,不能匡辅,反为谄耶?”拜住表示:“地震乃臣等失职,宜求贤以代。”英宗即明确指出:“毋多逊,此朕之过也。”至治三年五月,上都利用监库失火,英宗亦自叹道:“世皇始建宫室,于今安焉。朕嗣登大宝,而值此毁,此朕不能图治之故也。” 在灾变中勇于自责,而不是责怪他人,确实体现了英宗的谨守君道观念和不同于他人的自究、自省风格。

六是认识到君主必须善于纳谏。至治元年正月,英宗准备建灯山于宫中,被儒臣张养浩所劝止,英宗即明确表示:“有臣若此,朕复何忧?自今朕凡有过,岂独台臣当谏,人皆得言。” 能够纳谏并且鼓励直言,显示的是英宗对实施良政的真诚态度。

七是认识到必须量入为出,节俭治国。延祐七年十一月,英宗以即位赐赉诸王和百官,“中书会其数,计金五千两、银七十八万两、钞百二十一万一千贯、币五万七千三百六十四匹、帛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二匹、木绵九万二千六百七十二匹、布二万三千三百九十八匹、衣八百五十九袭,鞍勒、弓矢有差”。至治二年四月,中书省官员请求节赏赉以舒民力,英宗即明确表示:“朕思所出倍于所入,出纳之际,卿辈宜慎之,朕当撙节其用。” 以节用的方法解决财政困难问题,确实是与以前的皇帝有所不同的思路。

八是认识到儒家经典对治国的用处。仁宗时命翰林院翻译宋儒真德秀的《大学衍义》,延祐七年十二月,翰林学士忽都鲁都儿迷失进献该书的蒙古文译本,英宗即强调:“修身治国,无逾此书。”他还特别下令将《大学衍义》印本颁赐给群臣。

英宗对尽心治国的理解,显示出他要奉行的是儒家所强调的为君之道和治道学说。对于一个年轻的君主而言,这恰是推行新政的重要思想基础,所以不能忽视其对新政所起的重要作用。

二 步履艰难的新政

英宗要推行新政,但是先有权臣干扰,后有叛臣谋逆,导致了新政未成型即夭折的政治悲剧。

(一)铁木迭儿专权

英宗即位前,皇太后答己原以为其较为羸弱,便于操控,但很快意识到判断失误,乃于延祐七年正月任命铁木迭儿为中书省右丞相,加强对朝政的控制。铁木迭儿立即对曾弹劾过他的萧拜住、杨朵儿只、贺伯颜实施报复,以皇太后旨令将萧拜住和杨朵儿只召到徽政院问罪并处死。英宗因为还未即位,所以难以出面制止。

铁木迭儿及其党羽变本加厉,奉皇太后旨令,要求全面更换朝官。英宗则明确表示“此岂除官时耶?且先帝旧臣,岂宜轻动。俟予即位,议于宗亲、元老,贤者任之,邪者黜之可也”。铁木迭儿此计不成,又行一计,在英宗即位前,又以皇太后旨令,“诏中外毋沮议铁木迭儿”,以建立继续擅权的保护伞。

英宗即位之后,即着手对铁木迭儿实施反击。延祐七年三月,御史台官员请求降诏谕百司以肃台纲,英宗明确表示:“卿等但守职尽言,善则朕当服行,否亦不汝罪也。”四月,英宗任命太常礼仪院使拜住为中书平章政事,以分散铁木迭儿的权力。五月,英宗又将铁木迭儿党羽中书省左丞相阿散罢为岭北行省平章政事,以拜住为中书左丞相,乃剌忽、塔失海牙并为中书平章政事,只儿哈郎为中书参知政事,对铁木迭儿形成压制之势。

延祐七年五月,铁木迭儿又捏造罪名,将贺伯颜处死。作为反制,在有人陈告岭北行省平章政事阿散、中书平章政事黑驴及御史大夫脱忒哈、徽政使失列门等人谋废立时,拜住要求将他们逮捕问罪,英宗则表示:“彼若借太皇太后为词,奈何?”乃直接下令将涉案者立即处死,并以此来发出对铁木迭儿擅权的警告。

延祐七年八月,铁木迭儿又要加害于时任四川行省平章政事的赵世延,并称赵世延只要列举出弹劾铁木迭儿的人员名单,即不仅不治罪,还可以升官。赵世延坚决拒绝。铁木迭儿要求以“违诏不敬”的罪名将赵世延处死,英宗则明确表示:“彼罪在赦前,所宜释免。”铁木迭儿强调:“昔世延与省台诸人谋害老臣,请究其姓名。”英宗则回答:“事皆在赦前矣,又焉用问。”铁木迭儿数次请求处死赵世延,英宗也毫不让步,总算保住了赵世延的性命。

延祐七年十一月,铁木迭儿指中书省平章政事王毅、右丞高昉等征理在京仓库所贮粮,亏七十八万石,所贡币帛纰缪,不仅要求罢免王毅、高昉的官职,还要求郡县重新制造上贡币帛,英宗都置之不理。

太皇太后答己在京城修建寿安山佛寺,监察御史观音保、锁咬儿哈的迷失、成珪、李谦亨等上书反对,铁木迭儿即秉承太皇太后旨意,于至治元年二月将观音保、锁咬儿哈的迷失处死,成珪、李谦亨杖贬。此次事件后,英宗和拜住更加紧了对铁木迭儿的挟制,架空其权力,并对太皇太后干政加以限制,使她以“我不拟养此儿”的自叹饮恨成疾。至治二年八月、九月,铁木迭儿、答己先后病死,相应的专权行为也得以终止。

(二)新政及其失败

铁木迭儿死后,英宗即以拜住为中书省右丞相,在至治二年十一月的命相诏书中宣布新政的开始。

帝王之职,在论一相,于以表正百司,纲领庶绩。朕缵承丕绪,励精图治,然而泽有所未洽,政有所未举,岂委任之道有遗阙欤?今特命中书左丞相拜住为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录军国重事、中书右丞相、监修国史。一新机务,使邪正异途,海宇 宁,以复中统、至元之治。于戏!朝廷既正著端本澄源之功,风俗斯醇广摩义渐仁之化。

为展示新政为百姓带来的实惠,该诏书还重申了一些恤民举措:“流民复业者,免差税三年。站户贫乏鬻卖妻子者,官赎还之。凡差役造作,先科商贾末技富实之家,以优农力。免陕西明年差税十之三,各处官佃田明年租十之二,江淮创科包银全免之。” 在此后的不到一年时间内,英宗和拜住主要推出了五项新政。

一是淘汰冗官和确立直言机制。至治二年十一月,监察御史李端上言:“近者京师地震,日月薄蚀,皆臣下失职所致。”英宗除了表示“是朕思虑不及致然”外,还告诫群臣“亦当修饬,以谨天戒”,并下令废罢世祖朝以后的冗置官署和官员。当年十二月,又以地震、日食频发,“命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贤院集议国家利害之事以闻”。至治三年二月,英宗又对拜住说:“近者地道失宁,风雨不时,岂朕纂承大宝行事有阙欤?”拜住答道:“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责固宜,良由臣等失职,不能燮理。”英宗即表示:“朕在位三载,于兆姓万物,岂无乖戾之事。卿等宜与百官议,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他还特别告诫群臣:“卿等居高位,食厚禄,当勉力图报。苟或贫乏,朕不惜赐汝;若为不法,则必刑无赦。”至治三年五月,英宗还特别下发了开言路的诏书,强调“行于国家大体例上头,但凡有得济便益的好勾当,频题说者。有可采的言语有呵,教行;不可采的言语呵,饶也者。” 也就是说,臣僚可以大胆上书直言朝政弊病,不用担心因言获罪。

二是颁行律书。至治三年正月,英宗命枢密副使完颜纳丹、侍御史曹伯启、也可扎鲁忽赤不颜、集贤学士钦察、翰林直学士曹元用等人,听读仁宗时纂集的累朝格例,并增补后续诏令等。当年二月,“格例成定,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内断例七百一十七、条格千一百五十一、诏赦九十四、令类五百七十七”,英宗将其命名为《大元通制》,颁行天下。删定律书,对于国家治理有重要的意义,正如孛术鲁翀所言:“圣人之治天下,其为道也动与天准,其为法也粲如列星,使民畏罪迁善,而吏不敢舞智御人。鞭笞斧钺,礼乐教化,相为表里。及其至也,民协于中,刑措不用,二帝三王之盛尽于此矣。虽刑罚世轻世重,而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古之制也。圣朝因事制宜,因时立制,时有推迁,事有变易,谋国之臣斟酌损益,以就中典,生民之福也。” 英宗要通过颁行《大元通制》来体现对法制的重视,亦有其深意所在。

三是行助役法。为解决差役不均和贫民赋役负担过重的问题,英宗于至治三年四月下诏推行助役法,“遣使考视税籍高下,出田若干亩,使应役之人更掌之,收其岁入以助役费,官不得与” 。助役法是均平赋役的一项重要措施,还需要其他措施的跟进,只是未及宣布而已。

四是定奸臣罪。至治三年五月,监察御史盖继元、宋翼上言:“铁木迭儿奸险贪污,请毁所立碑。”英宗乃下令追夺其官爵及封赠制书,并于六月“毁铁木迭儿父祖碑,追收元受制书,告谕中外”。 这一做法显示的是只有明确了奸臣的蠹政、害政行为,才能彰显新政的正当性理由,为新政扫除思想认识方面的障碍。

五是整肃台纲。英宗曾对御史台官员明确表示:“朕深居九重,臣下奸贪,民生疾苦,岂能周知,故用卿等为耳目。曩者,铁木迭儿贪蠹无厌,汝等拱默不言,其人虽死,宜籍其家,以惩后也。”至治三年正月,英宗特别下发诏书,要求全面振举台纲。

谕中书省以下内外诸衙门官吏人等:中书省总理庶政,御史台纠劾百司,犹股肱耳目,体用相助。近命拜住为中书右丞相,整治省事,已尝诏告天下。今命御史大夫铁实振举台纲,同心协力,弼成治功,期于奸贪屏息,中外 安,式副委任责成之意。所有台察合行事宜,条列于后。

一,方今治化更新,凡政令未便、刑赏失宜、臣下之奸邪、民间之疾苦,御史台、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官皆得具实纠言。于事切当,量加迁赏。

一,张官置吏,本以为民。若抚字乖方,贪纵不法,以致军民困苦,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严加禁治。

一,学校,作养人材之地;农桑,生民衣食之本。仰肃政廉访司督责有司,勉励劝课,务要实效。

一,内外诸司,各有攸职;风宪之任,专以纠察。非奉特旨,诸衙门不得奏委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官一同追问公事。

一,除内府文卷外,其余内外大小诸衙门,凡行文案,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并行照刷。其不该刷卷官吏人等,有犯取受不公,亦仰依例按问。承追合问人数,毋得占吝不发,违者究治。

一,肃政廉访司官,所责非轻。能使一道镇静,官吏畏服,乃为称职。荷细生事,暗于大体,纪纲废弛,庶务不修,是不胜任。岁终具行过事迹报台,以言事大小,定为升降,仍委监察御史巡历体察,声迹不佳者,随即注代。

一,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官,分司巡历去处,毋令有司官吏人等远出迎送,妨废公务,饮食供帐,不得过分。

一,诸人陈告职官俸吏取受不公,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官亲行追问,不得转委有司。若事干人众,地里窎远,未及亲到者,听依旧制。

一,举善荐贤,为治之要。今后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官,每岁各举所知职官一员,称其材器堪充何职,以备选用。须开著明政绩,不得泛言其善。并仰独员保举。复察将来,不如所举,或犯赃私,其举察之官斟酌轻重黜降。怀才抱德、隐晦不仕者,亦听荐扬。

一,御史台、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行事之际,应管公事,大小官吏及各投下诸色人等毋得侵犯沮扰,违者治罪。

一,诸被问官不得推称事故,擅自赴上;近侍人员亦不得徇私,蒙胧题奏宣唤,侥幸脱罪。犯者,以违制论。

一,风宪官吏不先正己,何以责人?凡在台察,并宜公勤奉职,廉慎律身,无忝清要。严行约束吏属,毋令擅作威福。若犯非违,罪比常人加重。

这一整顿台纲的新规,不仅强调监察机构的官员要认真履行上言职责和纠弹职责,真正使官吏畏服,还要求建立有效的新监察机制,包括不得送往迎来、亲身查验和真实举荐贤能者等新规定。尤为重要的是,对监察官员特别强调了“正己”的要求,并宣示不称职者将受到严于他官的惩治。

如此严厉地整治台纲,加上英宗和拜住“振立纪纲,修举废坠,以进贤退不肖为急务”,使本为太皇太后党羽的御史大夫铁失预感到了被纠治的危险,乃密谋杀掉英宗和拜住以自保。英宗和拜住毕竟年轻,对重大的危机未能察觉。至治三年八月,英宗巡行上都南还,驻在南坡,御史大夫铁失、知枢密院事也先铁木儿、大司农失秃儿、前平章政事赤斤铁木儿、前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完者、铁木迭儿子前治书侍御史锁南、铁失弟宣徽使锁南、典瑞院使脱火赤、枢密院副使阿散、佥书枢密院事章台、卫士秃满及宗王按梯不花、孛罗、月鲁铁木儿、曲吕不花、兀鲁思不花等人联合发难,以铁失所领阿速卫兵为外应,先杀拜住,后杀英宗,造成了震动朝野的“南坡事变”

英宗和拜住推动的新政,虽因“南坡事变”而终止,但是他们倡导的治国观念,在元代政治思想的发展中留下了重要的一笔。应该说,英宗所推行的新政,重点是革除弊病,以达到他所理解和追求的良治水准。革除弊病一定会损害权贵的利益,甚至威胁到一些人的生命,使其不得不以政变的形式自保。还需要说明的是,忽必烈能够“效行汉法”,得益于一批儒者的长期熏陶和一群文武干才的鼎力相助,英宗的新政,则只是在几个人求新图变观念下的突兀举动,既缺乏来自儒者的系统性理论支持,也缺乏来自群臣的积极响应,所以在多数人还未做好改革的准备时,主持新政的人已经成了新观念的殉道者。没有充分思想酝酿和实践准备的革新求变可能迅速失败,英宗新政恰是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 eS7R/qIOQ2KQApiqIoJoxyuXBPomU1AtPUI2eF/GMeJdlFk1cLvPhx0N2Lm3keu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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