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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元仁宗的重儒观念

元仁宗名爱育黎拔力八达,真金第二子答剌麻八剌的次子,武宗之弟,生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武宗即位后被立为皇太子,至大四年(1311)三月即皇帝位后,以皇庆、延祐作为新的年号,延祐七年(1320)正月去世,在位十年,主要显示的是重儒的文治观念和执政风格。

一 革除弊政与倡导文治

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与武宗海山的重大区别是他自幼接受过全面的儒学教育,所以能够在武宗去世后不仅迅速革除主要的弊政,还在即位诏书中充分表现了他的文治观念。

(一)儒者之助

爱育黎拔力八达从大德元年(1297)开始从儒者李孟学习儒学,李孟向他灌输孔子的治道学说,使其有了一定的儒学基础。大德九年爱育黎拔力八达与母亲一起前往怀州,李孟也随同前往。经过多年的学习,爱育黎拔力八达已经通达儒术,并且能够妙悟释典,如“明心见性,佛教为深;修身治国,儒道为切”及“儒者可尚,以能维持三纲五常之道也”,等等。

成宗去世之后,哈剌哈孙派人来请爱育黎拔力八达尽快返回大都,爱育黎拔力八达担心其中有阴谋,李孟则表示:“支子不嗣,世祖之典训也。今宫车晏驾,大太子远在万里,宗庙社稷危疑之秋,殿下当奉大母,急还宫庭,以折奸谋、固人心。不然,国家安危,未可保也。”见爱育黎拔力八达依然犹豫,李孟又劝道:“邪谋得成,以一纸书召还,则殿下母子且不自保,岂暇论宗族乎!”爱育黎拔力八达被李孟说服,在与母亲一同返回大都后,立即派遣李孟以看病的借口与哈剌哈孙联系,得知了成宗皇后、阿难答图谋篡位的计划后,李孟即明确表示:“事急矣!先发者制人,后发者制于人,不可不早图之。”有近侍指出:“皇后深居九重,八玺在手,四卫之士,一呼而应者累万;安西王府中从者如林。殿下侍卫寡弱,不过数十人,兵仗不备,奋赤手而往,事未必济。不如静守,以俟阿合(海山)之至,然后图之,未晚也。”李孟则强调:“群邪违弃祖训,党附中宫,欲立庶子,天命人心,必皆弗与。殿下入造内庭,以大义责之,则凡知君臣之义者,无不舍彼为殿下用,何求而弗获!克清宫禁,以迎大兄之至,不亦可乎!且安西既正位号,纵大太子至,彼安肯两手进玺,退就籓国;必将斗于国中,生民涂炭,宗社危矣。且危身以及其亲,非孝也;遗祸难于大兄,非悌也;得时弗为,非智也;临机不断,无勇也。仗义而动,事必万全。”爱育黎拔力八达难以下决心,要求以卜卦来决定,李孟乃预先沟通卜卦者,得到了有利于起事的卦象,李孟即以“筮不违人,是谓大同,时不可以失”为由,使爱育黎拔力八达作出了行动的决定,快速平定了内难。

评定内难的事实表明,在关键时刻儒者确实能够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并由此奠定了爱育黎拔力八达信用儒者的基础。

(二)守太子之道

武宗即位,以爱育黎拔力八达为皇太子,李孟为避嫌而离去,儒者王约成为东宫的重要僚属。看到了武宗因嗜酒而身体虚弱,王约力劝爱育黎拔力八达节饮,并为其所接受。

武宗为皇太子建立东宫卫军,称为左卫率府,统侍卫亲军万人。东宫官员要求自主任命军官,王约不同意,强调皇太子虽然兼任枢密使,但东宫官员不能任命军官和介入枢密院的事务,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爱育黎拔力八达也想自己任命军官,以使东宫卫军成为自己的亲信力量,王约即明确表示:“皇太子事,不敢不为;天子事,不敢为。”所有侍卫亲军都要听命于皇帝,皇太子任命军官就是表示要与皇帝分庭抗礼,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去冒险,爱育黎拔力八达省悟了其中包含的危机信息,自然打消了这个念头。

随后又发生了更为严重的事件,东宫官员不仅要求增立右卫率府,统管河南蒙古军万人,还要求发文取安西王旧部的兵器,由东宫卫军使用。王约一方面对爱育黎拔力八达密言:“左卫率府,旧制有之,今置右府何为?”另一方面则对詹事完泽明言:“詹事移文数千里取兵器,人必惊疑。主上闻之,奈何?”本来在朝臣中就有废皇太子的密谋,东宫还以扩充卫军和调用兵器为其提供废储依据,爱育黎拔力八达和完泽在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立即终止了此类行为。

东宫官员还要到福建选取绣工,并派人前往东宫的陕西分地理事,都被王约所劝止,理由就是“太子,潜龙也。当勿用之时,为飞龙之事可乎?”也就是说,太子就要守太子之道,不能有任何非分的举动。爱育黎拔力八达之所以能在武宗朝安然无事,确实得力于王约的不时提醒和约束。

(三)罢尚书省

武宗去世,爱育黎拔力八达以皇太子身份监国,立即下令罢尚书省,改行尚书省为行中书省,将丞相脱虎脱、三宝奴和平章乐实、右丞保八、左丞忙哥帖木儿、参政王罴等人以“变乱旧章,流毒百姓”的罪名逮捕并处死,并停止了中都的建城工程和各处的营造工程,还中都所占民田,司徒萧珍亦因“城中都徼功毒民”被逮捕治罪。

在祛除主要弊政的同时,爱育黎拔力八达在即位前实施了五条善政措施。

一是大量召回儒臣。爱育黎拔力八达特别下令召世祖朝谙知政务、素有声望的老臣进京,同议庶务,被召者有平章程鹏飞、董士选,太子少傅李谦,少保张驴,右丞陈天祥、尚文、刘正,左丞郝天挺,中丞董士珍,太子宾客萧 ,参政刘敏中、王思廉、韩从益,侍御赵君信,廉访使程钜夫,等等。此外,一些老臣如枢密副使吴元珪和左丞拜降、兀伯都剌等人,也被召回,与儒臣共同商议朝廷的政务等问题。

二是注重国学教育。爱育黎拔力八达特命李孟领国子监学,并提出了培育人才的明确要求:“学校人材所自出,卿等宜数诣国学课试诸生,勉其德业。”

三是注重选贤任能。爱育黎拔力八达特别对近侍表示:“郡县官有善有恶,其命台官选正直之人为廉访司官而体察之,果有廉能爱民者,不次擢用,则小人自知激厉矣。”

四是追究奸臣余党。监察御史上言:“比者尚书省臣蠹国乱政,已正典刑,其余党附之徒布在百司,亦须次第沙汰。今中书奏用孛罗铁木儿为陕西平章、乌马儿为江浙平章、阔里吉思为甘肃平章、塔失帖木儿为河南参政、万僧为江浙参政,各人前任,皆受重赃,或挟势害民,咸乞罢黜。”爱育黎拔力八达采纳这一建议,对奸臣余党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五是发布禁罢令,制止扰民行为。如禁诸王、驸马、权豪擅据山场,罢阿老瓦丁买卖浙盐,禁宣政院违制度僧,等等。

这五条尽管是临时性的措施,但是已经体现出了爱育黎拔力八达与武宗完全不同的执政风格和重儒的政治观念。

(四)即位诏书体现的文治要求

至大四年三月,爱育黎拔力八达即皇帝位。他听了阴阳家的测算,准备在东宫的光天殿举行即位大典,王约即明确指出:“正名定分,当御大内。”爱育黎拔力八达听从王约的建议,在大明殿举行登基典礼,并颁发了即位诏书。诏书由儒臣姚燧撰写,可转录于下。

惟昔先帝,事皇太后,抚朕眇躬,孝友天至。由朕同托顺考遗体,重以母弟之嫡,加有削平内难之功,于其践阼曾未逾月,授以皇太子宝,领中书令、枢密使,百揆机务,听所总裁,于今五年。先帝奄弃天下,勋戚元老咸谓大宝之绳,既有成命,非与前圣宾天而始征集宗亲议所宜立者比,当稽周、汉、晋、唐故事,即正宸极。朕以国恤方新,诚有未忍,是用经时。今则上奉皇太后勉进之命,下徇诸王劝戴之勤,三月十八日,于大都大明殿即皇帝位。凡尚书省误国之臣,先已伏诛,同恶之徒,亦已放殛,百司庶政,悉归中书,命丞相铁木迭儿、平章政事完泽、李道复等从新拯治。可大赦天下,自三月十八日昧爽以前,除谋反大逆,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强盗杀伤事主不赦外,其余一切罪犯,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轻重,咸赦除之。敢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其可为令法程,拯民急者,具如左方。于戏!凡尔有官君子,皆古所谓治天职、食天禄者,宜一心力,钦乃攸司,无替朕命!故兹昭示,想宜知悉。

即位诏书还包括了“从新拯治”朝政的十八条要求,可转录于下。

一,中书庶政之本,凡制诏、号令、钱粮、选法、刑名一切政务,并从中书省闻奏区处。除枢密院、御史台、徽政院、宣政院各遵旧制,其余各衙门及近侍人等,敢有擅自奏启中书庶政务者,以违制论罪。

一,诸上书陈言,已有累朝令典。凡言军民利病、政事得失,有可采者,量加旌擢;如不可采,并无罪谴。

一,国家租赋有常,侥幸献地之人,所当惩戒。其刘亦马罕、小云失不花等冒献河南地土,已令各还原主,刘亦马罕长流海南。今后诸陈献地并山场、窑冶之人,并行治罪。

一,诸人中宝,蠹耗国财。比者宝合丁、乞儿八答私买所盗内府宝带,转中入官,既已伏诛,今后诸人毋得似前中献,其札蛮等所受管领中宝圣旨,亦仰追收。

一,民间和雇和买,一切杂泛差役,除边远军人并大都至上都自备首思站户外,其余各验丁产,先尽富实,次及下户。诸投下不以是何户计,与民一体均当。应有执把除差圣旨、懿旨、令旨,所在官司就便拘收。

一,内外百司,各有攸职。其清慎公勤、政绩昭著、五事备具者,从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察举,优加迁擢。废公营私、贪污败事,诸人首告得实,依条断罪。枉法赃满者,应授宣敕并行追夺。吏人犯赃,终身不叙。诬告者,抵罪反坐。

一,庶事更张,图治伊始,凡经国大猷,式遵世祖皇帝以来成宪,仰中书省参酌时宜,次第举行。

一,国家内置监学,外设提举、教授,将以作养人材,宣畅风化。今仰中书省自国子监学为始拯治,各处州郡正官、肃政廉访司申明旧规,加意敦劝。若教官非才、学校废弛者,从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劾。

一,农桑衣食之本,仰提调官司申明累降条画,谆切劝课,务要田畴开辟,桑果增盛,乃为实效。诸官豪势要,经过军马,及昔宝赤、探马赤喂养马驼人等,索取饮食草料,纵放头疋食践踏田禾桑果者,所在官司断罪赔偿。仍仰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常切纠察,考其殿最,以凭黜陟。

一,近设康里军卫,起遣各路存恤军人五千直沽屯田,消乏之余,重经此扰。今康里已令罢散,上项屯军悉听放还,依旧存恤。其余各处军人阵亡、病死者,常例存恤外,各加一年。云南、两广、汀、漳、泉州镇守新附、汉军,每名给布一疋。

一,诸色人户,各有定籍。近者脱脱收聚康里,创立军卫,滥及各投下并州郡百姓、诸色驱奴人等,多至数万,已经散遣。今后各投下诸色人等,并遵世祖皇帝以来累朝定制,不得擅招户计,诱占驱奴,违者治罪。

一,站户消乏,盖因使客繁多,失于检察。除海青外,应进献鹰隼犬马等物,并令止罢。各处岁贡方物,有司自有额例,其余非奉宣索,不得擅进。应有执把圣旨、令旨,尽行拘收。诸王、驸马投下及各衙门铺马圣旨,仰中书省定拟以闻。诸赉物为验者,今后毋得给马。不应差使,营干己私,罪及给马判署正官。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常加纠察。

一,商税课程,已有定制,尚书并增为额,又立增酬殿年之令,苟非峻剥吾民,彼将焉取?今后恢办并遵旧制,法外多取及欺盗入己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依例究治。增酬之令,即仰革拨。

一,土木之工,病民为甚,其营筑中都,已令住罢,自余不急之役,截日停罢。

一,鳏寡孤独废疾无养者,除常例外,每人给至元钞五贯。

一,发政施仁,国有令典。凡年各九十以上者,人赐绢二疋,八十以上者一疋。

一,岳镇海渎,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凡载在祀典者,所在正官涓吉致祭。

一,天下之民,皆吾赤子,苟怀异志,自有常刑。比者尚书省脱虎脱、三宝奴等织罗锻炼,滥杀立威,其韩脱因不花、唐华及郑阿儿思兰等已经昭雪,元没资产悉还其家。今后内外重囚,从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审复无冤,结案待报,省部再三详谳,方许奏决。

仁宗即位诏书所列的这十八条要求,包括振朝纲、求直言、抑奔竞、止贡献、均赋役、饬官吏、守法令、兴学校、劝农桑、抚军士、重民籍、恤站赤、薄税敛、息徭役、惠鳏寡、赐老者、崇祭祀、理冤滞等方面的内容,成了他的基本施政纲领,因为这些要求既包括了祛除武宗朝弊政的内容,也包括了武宗时不提的均赋役、薄税敛、息徭役、赐老者等文治的关键性内容。尤为重要的是,仁宗不再频繁发出诏书重复这些要求,以一份诏书就包含了“诏书治国”的主要内容。

至大四年四月,仁宗又发出了住罢至大银钞、铜钱和恢复中统、至元钞法的诏书。

我世祖皇帝,参酌古今,立中统、至元钞法,天下流行,公私蒙利,五十年于兹矣。比者尚书省不究利病,辄意变更,既创至大银钞,又铸大元、至大铜钱。钞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钱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曾未再期,其弊滋甚。爰咨廷议,允协舆言,皆愿变通,以复旧制。其罢资国院及各处泉货监提举司,买卖铜器,听民自便。应尚书省已发各处至大钞本及至大铜钱,截日封贮,民间行使者,赴行用库倒换。

此份诏书还附加了三条施政要求。第一条是肃台纲,要求是“风宪之官,职膺耳目,纠劾百司。凡政令之从违,生民之休戚,言责所关,实要且重。惟今百度载新,图治伊始,式遵世祖皇帝以来累朝成宪,各扬乃职,以肃政纲”。第二条是复租赋,要求是“大都、上都、隆兴,辇彀经幸,供给浩繁,应百姓合纳差税,自至大四年为始,并免三年”。第三条是简诉讼,要求是“近年田宅增价,争讼日繁,除已到官见有文案,并典质借贷私约分明,依例归结,其余在至大元年正月以前者,并仰革拨”

增加了恢复以往钞法的做法以及三条要求后,仁宗的祛除弊政事务基本完成,可以实施更重要的举措了。

二 理学政治的浮现

仁宗的尊儒重教,主要是受理学家的影响,所以在政治取态上侧重于按照理学政治学说铺陈文治举措,使“理学政治”成为令时人瞩目的现象。

(一)崇儒教

为表示对孔子和儒学的尊崇,仁宗于至大四年闰七月特别派遣国子祭酒刘赓前往曲阜祭祀。皇庆二年六月,仁宗又下命以宋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朱熹、张栻、吕祖谦及许衡从祀孔子庙廷。此举不仅体现了对理学的崇敬,亦体现了对南北理学融合的认可,因为许衡早已成为北方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仁宗亦高度重视国子学的作用,于至大四年闰七月明确表示:“国子学,世祖皇帝深所注意,如平章不忽木等皆蒙古人,而教以成材。朕今亲定国子生额为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著为定式。”

仁宗之所以注重儒学,是因为儒家的治道学说尤其是理学的政治学说有用于当世。由此,他特别注意将重要典籍推荐给朝臣。如至大四年六月,仁宗在阅读《贞观政要》后,明确指示翰林侍讲阿林铁木儿:“此书有益于国家,其译以国语刊行,俾蒙古、色目人诵习之。”延祐元年四月,仁宗又以《资治通鉴》载前代兴亡治乱,命集贤学士忽都鲁都儿迷失和李孟择其切要者译写以进。延祐四年四月,翰林学士承旨忽都鲁都儿迷失、刘赓等献上《大学衍义》一书,仁宗则对臣僚表示:“《大学衍义》议论甚嘉,其令翰林学士阿怜铁木儿译以国语。”延祐五年九月,仁宗又下令将江浙行省所印的《大学衍义》五十部赐给朝臣。

皇庆二年六月,河东廉访使赵简上言:“请选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读、侍讲学士,讲明治道,以广圣听。”仁宗采纳了这一建议,为后来朝廷正式开设经筵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二)重儒臣

仁宗在即位前得到过李孟、王约等人的帮助,所以特别注重儒臣的选用,于至大四年四月下令:“国子监师儒之职,有才德者,不拘品级,虽布衣亦选用。”当年闰七月,完泽、李孟等人上言:“方今进用儒者,而老成日以凋谢,四方儒士成才者,请擢任国学、翰林、秘书、太常或儒学提举等职,俾学者有所激劝。”仁宗即明确表示:“自今勿限资级,果才而贤,虽白身亦用之。”

皇庆元年正月,仁宗还特别对中书省官员说:“翰林、集贤儒臣,朕自选用,汝等毋辄拟进。人言御史台任重,朕谓国史院尤重;御史台是一时公论,国史院实万世公论。”为充实翰林院和国史馆,仁宗还于当年六月特别命令李孟博选中外才学之士任职翰林。

皇庆二年二月,仁宗又明确表示:“回回以宝玉鬻于官,朕思此物何足为宝,唯善人乃可为宝。善人用则百姓安,兹国家所宜宝也。”

恰是因为仁宗的尊敬儒臣,使朝廷集中了一批当时的理学名儒,为朝廷的文治出谋划策,详见后述。

(三)行科举

自忽必烈下令废除科举后,要求恢复科举的声音一直未断,成宗和武宗朝虽曾讨论过恢复科举的问题,最终都是议而不决。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官员上奏:“科举事,世祖、裕宗累尝命行,成宗、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 仁宗接受了这一建议,于当年十一月正式发出行科举的诏书,诏书由儒臣程钜夫起草,全文如下。

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征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材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远矣。朕以眇躬,获承丕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爰命中书,参酌古今,定其条制。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中选者朕将亲策焉。具合行事宜于后。

科场,每三岁一次开试。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诸色户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贡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

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辞典雅者为中选。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

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

所在官司迟误开试日期,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纠弹治罪。流官子孙荫叙,并依旧制,愿试中选者,优升一等。在官未入流品,愿试者听。若中选之人,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附一高,加一等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从优铨注。乡试处所,并其余条目,命中书省议行。

于戏!经明行修,庶得真儒之用;风移俗易,益臻至治之隆。咨尔多方,体予至意。

为了以真儒辅治天下,新恢复的科举抛弃了只重词赋文章的考试方法,采用既注重行为操守也注重真才实学的方法。行为操守由地方官员负责考察和推荐,真才实学则通过乡试、会试和殿试层层筛选,考试用书以朱熹的著作为主,显示了朝廷对理学的认可和尊崇。

延祐元年八月,举行了科举恢复后的第一次乡试。延祐二年二月,在大都举行会试,三月举行廷试(殿试),护都沓儿、张起岩等五十六人成为恢复科举后的第一批进士。四月,仁宗赐进士恩荣宴于翰林院,并赐会试下第的举人,七十岁以上者以从七品流官致仕,六十岁以上者任府、州儒学教授,其他人授予山长、学正等职务。优待落榜者只是第一次科举考试的特殊恩例,下不为例。科举恢复后的第二次乡试于延祐四年举行,次年三月廷试产生的第二批进士只有忽都达儿、霍希贤等五十人。

仁宗对于能够在自己手中恢复科举考试颇为自得,曾明确表示:“朕所愿者,安百姓以图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致此。设科取士,庶几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兴也。” 也就是说,尊儒重教和科举取士都是为了以真儒辅治天下,这恰是“理学政治”的真谛所在。

三 朝政的得与失

仁宗信奉儒家的治道理念,尽心按照文治的要求行事,确实取得了一些善政成绩,但是亦在朝政中出现了重大的失误。

(一)任贤爱民

至大四年九月,仁宗下令改元皇庆,在诏书中明确表示:“朕赖天地祖宗之灵,纂承圣绪,永惟治古之隆,群生咸遂,国以 宁。朕夙兴夜寐,不敢怠遑,任贤使能,兴滞补弊,庶其臻兹。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朕之志也。”

为体现任贤使能,仁宗在至大四年四月曾向集贤学士忽都鲁都儿迷失提出要求:“向召老臣十人,所言治政,汝其详译以进,仍谕中书悉心举行。”六月,又命侍臣咨访内外人士,“才堪佐国者,悉以名闻”

只有淘汰贪官污吏,才能使贤者得以进身。延祐六年九月,御史台官员上言:“比者官以幸求,罪以赂免,乞凡内外官非勋旧有资望者,不许骤升。诸犯赃罪已款伏及当鞫而幸免者,悉付元问官以竟其罪;其贪污受刑,夺职不叙者,夤缘近侍,出入内庭,觊幸名爵,宜斥逐之。”延祐七年正月,御史台官员又上言:“比赐不儿罕丁山场、完者不花海舶税,会计其钞,皆数十万锭,诸王军民贫乏者,所赐未尝若是,苟不撙节,渐致帑藏虚竭,民益困矣。”中书省官员也表示:“台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纲,法度愈坏。臣等乞赐罢黜,选任贤者。”对于臣僚的这些言论,仁宗都持赞同的态度,并表示中书省和御史台的官员应持合作共事的态度。

为强调以民为本,仁宗特别于至大四年四月对即将出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的章闾说:“以汝先朝旧人,故命汝往。民为邦本,无民何以为国?汝其上体朕心,下爱斯民。”延祐六年三月,仁宗又对御史大夫秃秃合说:“御史大夫职任至重,以卿勋旧之裔,故特授汝。当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为法,否则将坠汝家声,负朕委任之意矣。”当年十一月,仁宗亦对御史台官员明言:“有国家者,以民为本。比闻百姓疾苦衔冤者众,其令监察御史、廉访司审察以闻。”

劝课农桑,是以民为本的重要措施。皇庆元年七月,仁宗将大司农司的品秩由正二品提升到从一品,并对大司农司的官员强调:“农桑衣食之本,汝等举谙知农事者用之。”延祐二年八月,又命江浙行省印《农桑辑要》万部,颁降有司遵守劝课。延祐五年九月,大司农买住等进司农丞苗好谦所撰《栽桑图说》,仁宗亦表示:“农桑衣食之本,此图甚善。”下命刊印千帙,散之民间。

任贤爱民与盘剥百姓是完全不同的执政方式,仁宗着意强调民为邦本、农桑衣食之本等观念,就是有意要用爱民的善政方式,来继续消除武宗“恶政”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二)以法为据

至大四年三月,仁宗曾要求中书省官员“裒集中统、至元以来条章,择晓法律老臣,斟酌重轻,折衷归一,颁行天下,俾有司遵行,则抵罪者庶无冤抑。”延祐二年四月,仁宗又命李孟等类集累朝条格,成书后颁行全国。延祐三年夏季,全书编成,“其纲有三,一制诏,二条格,三断例”。但是该书并未在仁宗时颁行,而是到英宗时,经过进一步的修订,定名为《大元通制》。

延祐四年八月,仁宗向中书省右丞相合散问道:“卿等日所行者何事?”合散回答:“臣等第奉行诏旨而已。”仁宗即明确表示:“卿等何尝奉行朕旨,虽祖宗遗训,朝廷法令,皆不遵守。夫法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自古及今,未有法不立而天下治者。使人君制法,宰相能守而勿失,则下民知所畏避,纲纪可正,风俗可厚。其或法弛民慢,怨言并兴,欲求治安,岂不难哉?” 从对段对话可以看出,仁宗特别看重的是以法为据的治国理念。

仁宗在协调朝廷各机构的关系时,也强调了以法为据的要求。武宗时各机构品级的提高和官员数额的增加,在至大四年都得到了纠正,“敕百司改升品级者,悉复至元旧制”;“裁定京朝诸司员数,并依至元三十年旧额”。中都留守司及其下属机构全部被撤销,复置隆兴路总管府。对于乱传内旨的行为,仁宗亦强调:“朕前戒近侍,毋辄以文记传旨中书,自今敢有犯者,不须奏闻,直捕其人付刑部究治。”中书省官员上言:“世祖定立选法升降,以示激劝。今官未及考,或无故更代,或躐等进阶,僭受国公、丞相等职,诸司已裁而复置者有之。今春以内降旨除官千余人,其中欺伪,岂能悉知?坏乱选法,莫此为甚。”仁宗则明确表示:“凡内降旨,一切勿行。”皇庆元年正月,仁宗又对御史大夫塔思不花说:“凡大臣不法,卿等劾奏毋避,朕自裁之。”六月,仁宗更特别告诫臣僚“守法度,勤职业,勿妄侥幸加官”

延祐六年正月,仁宗还特别对扎鲁忽赤买闾说:“扎鲁忽赤人命所系,其详阅狱辞,事无大小,必谋诸同僚,疑不能决者,与省、台臣集议以闻。”他还进一步指出:“卿等以朕居帝位为安邪?朕惟太祖创业艰难,世祖混一疆宇,兢业守成,恒惧不能当天心,绳祖武,使万方百姓乐得其所,朕念虑在兹,卿等固不知也。” 这段话表明,仁宗对“居安思危”亦有一定的认识。

在元朝的皇帝中,注重“以法为据”和“居安思危”的不多,仁宗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一方面与他的儒学功底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汲取了武宗的教训,刻意彰显他与只知逐利的武宗在思想和观念上的不同。

(三)控制赏赐

为遵从世祖以来的惯例,仁宗在即位时不得不对诸王大臣等大加赏赐。“以诸王朝会,普赐金三万九千六百五十两、银百八十四万九千五十两、钞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七十九锭、币帛四十七万二千四百八十八匹。”但是在这次大赏赐后,仁宗即明确表示:“财用足,则可以养万民,给军旅。自今虽一缯之微,不言于朕,毋辄与人。”至大四年十一月,李孟上奏:“钱粮为国之本,世祖朝量入为出,恒务撙节,故仓库充牣。今每岁支钞六百余万锭,又土木营缮百余处,计用数百万锭,内降旨赏赐复用三百余万锭,北边军需又六七百万锭;今帑藏见贮止十一万余锭,若此安能周给。自今不急浮费,宜悉停罢。”仁宗采纳了他的意见,下令凡营缮悉罢之。 需要说明的是,仁宗朝不是没有工程造作和赏赐,只是有所控制而已。

对于爵位的滥赐等,也有所控制。如皇庆二年四月御史台官员上言:“富人夤缘特旨,滥受官爵。徽政、宣徽用人,率多罪废之流。近侍托为贫乏,互奏恩赏。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释重囚。外任之官,身犯刑宪,辄营求内旨以免罪。诸王、驸马、寺观、臣僚土田每岁征租,亦极为扰民。请悉革其弊。”仁宗即要求革除这些弊病。延祐五年五月,有监察御史上言:“比年名爵冒滥,太尉、司徒、国公接迹于朝。昔奉诏裁罢,中外莫不欣悦。近闻礼部奉旨铸太尉、司徒、司空等印二十有六,此辈无功于国,载在史册,贻笑将来。请自今门阀贵重、勋业昭著者存留一二,余并革去。”这一建议也被仁宗所采纳。

对于元朝的每位皇帝来说,控制赏赐和爵位都是颇难做到的事情,因为颁赏和赐爵是“祖宗之法”的重要内容,谁也不能违背,仁宗能做的只是稍有一些节制,使其不至于给国家带来过于沉重的负担。

(四)弭灾乏术

仁宗朝遭遇了京城地震和严重的水、旱灾害等,不得不认真研究弭灾之道。

皇庆二年三月,中书省官员上言:“臣等职专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间乏食,而又陨霜雨沙,天文示变,皆由不能宣上恩泽,致兹灾异,乞黜臣等以当天心。”仁宗即明确表示:“事岂关汝辈耶?其勿复言。” 也就是说,仁宗并不赞同大臣避位禳灾的做法。

为了表示对天灾的重视,仁宗特别在延祐元年正月改元年号的诏书中强调:“惟天惟祖宗眷祐有国,朕自即位,于今四年。比者阴阳失调,星芒示儆,岂朕躬修德之未至耶?抑官吏未选,而政令之或乖耶?思以回天心,召和气,侧身修行,实切余衷。庸敕攸司,务共乃职,爰布惟新之令,诞敷济众之仁。” 该诏书附载的以下要求,都与救灾有关。

京师,天下之本,比之诸路,供给繁重。大都、上都合纳差税,自延祐元年蠲免二年。被灾去处,皇庆二年曾经赈济人户,延祐元年差发、税粮,尽行蠲免。

内外一切不急之役,截日住罢。

百姓欠负系官钱粮,延祐元年正月二十二日以前,并行除免。

流民所至去处,有司常加存恤,毋致失所。愿务农者,验各家人力,官为给田耕种。不能自存者,接济口粮。如有复业,并免三年差役,元抛事产尽皆给付。逃户差税,已尝戒饬毋令见在人户包纳。虑有司奉行不至,仰照依累降条画,务在必行,毋蹈前弊。

自延祐元年正月二十二日昧爽以前,除谋反大逆,谋杀祖父母父母、妻妾杀夫、奴婢杀主、故杀致命、但犯强盗、伪造宝钞及官吏取受侵盗系官钱粮不在原免,其余一切罪犯,已未发觉,并行释免。

由于御史台官员指出:“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盗起,皆风宪顾忌失于纠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赏罚失当,或狱有冤滥,赋役繁重,以致乖和。宜与老成共议所由。”仁宗特别于延祐二年二月派出宣抚使,分十二道问民疾苦,黜陟官吏。当年十一月,中书省左丞相合散等人上言:“彗星之异,由臣等不才所致,愿避贤路。”仁宗则再次表示:“此朕之愆,岂卿等所致?其复乃职,苟政有过差,勿惮于改。凡可以安百姓者,当悉言之,庶上下交修,天变可弭也。”

延祐四年正月,仁宗对臣僚说:“中书比奏百姓乏食,宜加赈恤。朕默思之,民饥若此,岂政有过差以致然欤?向诏百司务遵世祖成宪,宜勉力奉行,辅朕不逮,然尝思之,唯省刑薄赋,庶使百姓各遂其生也。”当年四月,仁宗又问臣僚:“雨旸不时,奈何?”中书省平章政事萧拜住回答:“宰相之过也。”仁宗即问他:“卿不在中书耶?”萧拜住惶愧难以自辩。

仁宗能够通过灾变自我反省朝政得失,并认识到只有轻徭薄赋才是救灾的根本出路,应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但缺乏的是实际的作为,所以在应对灾害方面,朝廷呈现的是缺乏章法的基本样态。

(五)延祐经理

仁宗虽然强调选贤任能,招徕儒臣,但是在任用主要大臣时出现的重大偏差,就是不得不重用铁木迭儿。

铁木迭儿是蒙古人,其先祖不怜吉带曾随忽必烈出征大理,铁木迭儿即以功臣后裔的身份成为忽必烈的侍卫,成宗和武宗朝历任宣徽使、江西行省平章政事、云南行省左丞相等职,深得皇太后答己的信任。铁木迭儿曾擅自离职,在答己的庇护下未受处罚。仁宗即位后,答己授意以铁木迭儿为中书省右丞相,仁宗只能认可。

有皇太后的支持,铁木迭儿即于皇庆元年三月向仁宗提出了整肃臣僚的建议:“臣误蒙圣恩,擢任中书,年衰且病,虽未能深达政体,思竭忠力,以图报效,事有创行,敢不自勉,前省弊政,方与更新。钦惟列圣相承,混一区宇,日有万几,若非整饬,恐致解驰。继今朝夕视事,左右司六部官有不尽心者,当论决,再不悛者,黜勿叙,其有托故侥幸他职者,亦不叙。”仁宗并不反对他的说法,只是不久就让其以病去职。延祐元年九月,在皇太后等人的坚持下,铁木迭儿又被任命为中书省右丞相,他即明确提出了自己的为政主张。

蒙陛下怜臣,复擢为首相,依阿不言,诚负圣眷。比闻内侍隔越奏旨者众,倘非禁止,致治实难。请敕诸司,自今中书政务,毋辄干预。又往时富民,往诸蕃商贩,率获厚利,商者益众,中国物轻,蕃货反重。今请以江浙右丞曹立领其事,发舟十纲,给牒以往,归则征税如制,私往者没其货。又,经用不给,苟不预为规画,必至愆误。臣等集诸老议,皆谓动钞本,则钞法愈虚;加赋税,则毒流黎庶;增课额,则比国初已倍五十矣。惟预买山东、河间运使来岁盐引,及各冶铁货,庶可以足今岁之用。又,江南田粮,往岁虽尝经理,多未核实。可始自江浙,以及江东、西,宜先事严限格、信罪赏,令田主手实顷亩状入官,诸王、驸马、学校、寺观亦令如之;仍禁私匿民田,贵戚势家,毋得沮挠。请敕台臣协力以成,则国用足矣。

为配合铁木迭儿,平章章闾也提出了经理土地的建议:“经理大事,世祖已尝行之,但其间欺隐尚多,未能尽实。以熟田为荒地者有之,惧差而析户者有之,富民买贫民田而仍其旧名输税者亦有之。由是岁入不增,小民告病。若行经理之法,俾有田之家,及各位下、寺观、学校、财赋等田,一切从实自首,庶几税入无隐,差徭亦均。”

仁宗被铁木迭儿、章闾的建议所打动,于延祐元年十月决定实施大规模的经理,即全面清查土地。“其法先期揭榜示民,限四十日,以其家所有田,自实于官。或以熟为荒,以田为荡,或隐占逃亡之产,或盗官田为民田,指民田为官田,及僧道以田作弊者,并许诸人首告。十亩以下,其田主及管干佃户皆杖七十七。二十亩以下,加一等。一百亩以下,一百七;以上,流窜北边,所隐田没官。郡县正官不为查勘,致有脱漏者,量事论罪,重者除名。”按照中书省的要求,仁宗派遣章闾等往江浙,尚书你咱马丁等往江西,左丞陈士英等往河南,督管经理事宜。

由于经理事起仓促,“期限猝迫,贪刻用事,富民黠吏,并缘为奸,以无为有,虚具于籍者,往往有之。于是人不聊生,盗贼并起,其弊反有甚于前者”。“括田增税,苛急烦扰,江右为甚,致赣民蔡五九作乱宁都,南方骚动,远近惊惧。”仁宗不得不于延祐二年八月下令终止经理。

出了如此大的乱子,铁木迭儿不但没有被处罚,反而加太师封号并兼领宣政院事。对于铁木迭儿的“怙势贪虐,凶秽滋甚”,朝臣忍无可忍,于延祐四年六月以中书省平章政事萧拜住、御史中丞杨朵儿只和上都留守贺伯颜为首,监察御史四十余人联名,上书弹劾铁木迭儿,列举了他的各种恶行。

内外监察御史凡四十余人,共劾铁木迭儿桀黠奸贪,阴贼险狠,蒙上罔下,蠹政害民,布置爪牙,威詟朝野,凡可以诬陷善人、要功利己者,靡所不至。取晋王田千余亩、兴教寺后壖园地三十亩、卫兵牧地二十余亩。窃食郊庙供祀马。受诸王合儿班答使人钞十四万贯,宝珠玉带氍毹币帛又计钞十余万贯。受杭州永兴寺僧章自福赂金一百五十两。取杀人囚张弼钞五万贯。且既已位极人臣,又领宣政院事,以其子八里吉思为之使。诸子无功于国,尽居贵显。纵家奴陵虐官府,为害百端。以致阴阳不和,山移地震,灾异数见,百姓流亡, 乃恬然略无省悔。私家之富,又在阿合马、桑哥之上。四海疾怨已久,咸愿车裂斩首,以快其心。如蒙早加显戮,以示天下,庶使后之为臣者,知所警戒。

仁宗接到弹劾奏疏后,下令逮捕铁木迭儿,铁木迭儿藏到皇太后近臣家中,仁宗认为其得到皇太后保护,难以问罪,只是罢免了他的职务。

延祐经理是仁宗在位时的一个重大失策表现,印证了用奸臣必出乱政的定理,并使得仁宗的文治楷模形象遭受了极大的损害,成了他的一个难以抹去的污点。

(六)立皇太子

按照与武宗的约定,仁宗即位后应该立武宗之子为皇太子,在兄终弟及之后,保证皇位由武宗后人继承。仁宗迟迟不肯立储,就是不想履行这样的承诺。延祐三年十二月,仁宗下决心违背约定,立自己的儿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兼中书令、枢密使,次年闰正月正式发出了建储诏书。

朕荷上天之鸿禧,纂列圣之丕绪,比承皇太后慈训,若稽世祖皇帝成宪,深为国本,宜建储嗣,亲王大臣,佥言允同。皇子硕德八剌,地居嫡长,天锡仁孝,可以主重器,奉宗祧。已于延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授以金宝,立为皇太子。中书令、枢密使,一如旧制,其有司备立册命。因兹盛举,庸布新条。于戏!万国以贞,允属元良之重;四方其训,永建太平之基。咨尔臣民,体予至意。故兹昭示,想宜知悉。

在这份诏书中,仁宗将选立皇太子的责任推到了皇太后答己和宗王、大臣身上,以显示不是自己要背约。而所谓的“新条”,不过是重复了兴学校、劝农桑、抚军士、安黎庶、复租赋、息徭役、贷逋欠、惠鳏寡、崇祭祀等方面的要求, 以作为点缀而已。

延祐五年七月,御史中丞赵简上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选耆儒敷陈道义。今李铨侍东宫说书,未谙经史,请别求硕学,分进讲读,实宗社无疆之福。”次年正月,监察御史孛术鲁翀等人上言:“皇太子位正东宫,既立詹事院以总家政,宜择年德老成、道义崇重者为师保宾赞,俾尽心辅导,以广缉熙之学。”这些建议都被仁宗所接受。但是延祐六年四月,仁宗要任命铁木迭儿为太子太师,又遭到了群臣的反对,“参政赵世延为御史中丞,率诸御史论其不法数十事,而内外御史论其不可辅导东宫者又四十余人。然以皇太后故,终不能明正其罪” 。也就是说,启用铁木迭儿掌皇太子事务,也是皇太后答己的主意,仁宗不敢违抗,并为后朝留下了重大的隐患。

综观仁宗的施政行为,可以看出他基本坚持了尊儒和重视治道的政治观念,并且有推行善政的强烈愿望。但是仁宗过于懦弱,不能与皇太后相抗,所以难免出现重大的失误。守儒道者屈从于赤裸裸的太后干政,历史上有过不少的教训,仁宗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例证。

仁宗能够较完整地阐释儒家治道观点,并且坚决清除武宗留下的与治道不合的弊政,以重视儒臣和恢复科举作为“理学政治”的重要标志,这是他的长处所在。但是重儒观念在遭遇实政问题尤其是经济问题时往往束手无策,这是儒家的短板,也就成了受儒家理念影响至深的皇帝的短处。所以说延祐经理的失误,不能只归结于仁宗被奸臣所蒙蔽,更为重要的是仁宗缺乏治国理政的经验。当然,这样的失误,并不影响仁宗在元朝政治思想发展中的地位,因为他毕竟起到了拨乱反正的重要作用,使文治又成为朝政的主调。 KiCCejD5bGICOcqNAEreXkg0q3cfe96sUipkktenwTUR8/AubSizx46diBC1hn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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