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宗和武宗两朝的朝臣,重点强调的是守成的政治观念,并就守成政治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政治守成并不等于政治保守,而是要有继往开来的政治作为,所以需要朝臣作出全面的政治规划。王恽和程钜夫都是忽必烈在位时已展现才干的儒臣,他们在忽必烈去世后所述守成政治规划,再加上荣肇的守成政治观点,可以使人们全面了解当时的儒臣对政治守成的基本要求。
忽必烈在位时,王恽等人已经考虑过皇位继承和新君主的守成问题,王恽还特别为皇太子真金撰写了《承华事略》,提出了讲究“太子之学”的二十条要求(见本书第四章)。真金去世后,忽必烈没有再正式册立太子,只是在至元三十年六月将皇太子宝赐给真金之子铁穆耳,加之铁穆耳在北方统军,所以朝臣无法对他实施“太子之学”的教育。在铁穆耳即位后,王恽即正式呈上《守成事鉴》,强调了君主守成的十五条要求。
第一条要求是“敬天”。王恽以天命观为基础,强调守成之君必须向圣贤学习,敬奉天命,小心翼翼行事,才能够顺利主掌朝政。
王者为天眷命,贵为一人,富有四海。然随其所行得失,即降鉴而灾祥之,此天人感格必然之理,吁可敬也。伏惟陛下英明仁孝,继天而王,如宝符应运,庆云开瑞,年谷丰登,内外安足,可见天心眷佑深至。然祀告者寅畏意也,政事者感格本也,故臣采自昔圣贤敬天实德,为陛下言之。夫抑畏显命恒厥德而保小民者,成汤也;严恭祗惧谨身而修政事者,高宗也;小心翼翼顺帝之则者,文王也;夙夜畏威日靖四方者,周后也。《传》曰:“动人以行不以言,应天以实不以文。”此之谓也。三代明君惟克若是,故得申命用休,享永年之祚,幸陛下鉴观,日新圣德。
第二条要求是“法祖”。王恽以忽必烈的善政为榜样,强调新君的“法祖”就是要依照忽必烈的做法行事,可以带来延续善政、臣民遵行、继承先志三大好处。
伏见国家,未有如今日之大,亦未有若世祖文武皇帝之圣者。陛下新即大位,规模法度,首为重事。然先事者后事之鉴,祖宗者子孙之法。缅惟先皇帝临御天下三十五年之间,洪规远虑,典章文物粲然备具,但未纂为一代成宪。宜令有司条具纲目,不时鉴观,遵而行之,譬犹弩之有机往省括干度,则发无不中矣。为益有三:使祖宗良法善政,永见于方来,一也。臣民安夫习熟,易于奉行,二也。继述先志,茂隆孝治,三也。昔周武广文王之声,永清四海;汉文遵高祖之法,化洽多方。又《书》曰:“鉴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兹非明效欤,惟陛下留神览察。
第三条要求是“爱民”。在大一统的环境下,要达到善政的要求,需要在爱民方面有实际的举动,王恽重点强调的是新即位的君主应采用息兵、省刑、薄敛等爱民措施,以达到与民休息的目标。
天以至仁生万物,人君代天理物,故当以仁爱为主。国家自太祖肇造区夏,至于先皇帝,混一六合,功成治定,可谓至矣。今陛下继体守文,如周成康措世于安宁,汉文景注意于休息,中外颙望,正在今日。所谓子爱实恵,不出于息兵、省刑、薄敛而已。兹者肆赦蠲徭,停罢远征,固得其要。尚当究仁爱之本,使民永受其赐。夫敦化厚俗,使民自远于罪,此乃省刑之本也。内修文德,外严武备,怀柔远人,至不得已而用,此乃息兵之本也。躬先俭素,撙节浮费,不至厚取于民,此乃薄敛之本也。愿陛下扩充诏条,日新庶政,何患德泽不被、声教之不广哉。又江南版籍,贫下者众,去朝廷远,易动难安,尤宜慎择守令,抚字有方,秋毫无犯,则盗贼自然消弭。所谓天下本无事,但庸人扰之耳,十羊九牧,诚可为鉴。
第四条要求是“恤兵”。兵役过重,在忽必烈时期已经是朝廷要经常面对的难题,王恽再次提出这一问题,是希望新君以核实军户财产状况等方法,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兵民国家大本,二者互相为用,自昔视之如一。伏惟陛下即位之初,审其如是,首蠲民差,重恤军役,可谓得爱养不偏之道矣。今宽恩已被于民编,实惠未沾于军籍,切恐纶音徒深众望。兼近年民间凋敝,凡有杂泛,与之分当,小户何堪,实为重并,此当论者一也。军籍自至元八年缘强弱不均,已曾推并,迄今廿余载。新强旧乏,陡然不同,今一体应役,岂不偏重。其九年军虽行合并,十一年签者当时起遣,已是生受,此当论者二也。彼贫难者未免赴愬,自下而上,中间龃龉,比获存恤,至甚不易,恐徒开有力者侥幸之门,终不能为贫之无力者之地。至于癃老病弱等户,虽宽限优养,譬犹疲乏犬马,终难复旧,留之将安所用,此当论者三也。国家用兵六十余年,今天下已平,不可忘战,但讲治之法与时高下者,有所阔略,幸遇陛下旷示洪恩,作新国政,比之以姑息为惠,何若诏所司依八年例再行通阅,使贫富适宜,至公均被,则福禔中外,岂不盛哉。
第五条要求是“守成”。守成之君与创业之君不同,并且守成往往难于创业,所以君主要特别注意仁、义、礼、乐的治道要求,才能保持不堕不溢的政治守成状态。
古称继体之君,犹持盈守成。盈者,器之满;成者,物之聚。既成既盈,手执身护,一或怠则堕其成,一或侧则溢其盈,可不慎哉。伏惟陛下聪明睿知,足以保临。即位之初,追崇祖考,尊礼大臣,息兵爱民,慎官节用,已得守成之道。臣所以孜孜为言者,盖以治安难恃、骄怠易生故也。昔唐太宗问创业、守成孰难,魏征对曰:“昔之兴,乘乱覆昏,殆天授人与,既得则鲜不怠骄,有国之弊常由此起,守成为不易。”太宗以征言为然。司马光亦曰:“夫民有千金产者,犹思先世所致,必苦身谨守,惟恐失坠,况享祖宗奄有四海之业,将传于无穷,当如何哉。”伏望陛下以司马光之言为鉴,唐太宗之问为法,岂惟宗社之福,实天下幸甚。若夫圣子神孙,既明其体,不可不新其用,敢略以四者为言。纂武功平祸乱而一统者,垂统之祖也。尚文德以柔道而为理者,守成之君也。仁、义、礼、乐,乃治之具也。仁者政之德,所以固亿兆易动之心。义者事之制,所以明政务当然之宜。礼者万事之节,所以革去僭越,定上下之分。乐者声音之和,所以荡涤淫邪,浃天人之气也。此四者先王致治要道,正在用之何如尔,惟陛下垂察。
第六条要求是“清心”。王恽之所以强调守成之君的“清心”而不是“正心”,应该是考虑到了“正心”的说法过于复杂,不易于被理解和接受,并且用“清心”也完全可以点明治道“以心为本”和“守中”的基本原则。
心为一身主,万善所从出,惟澄治不为物欲蔽迁,故得耳目聪明,志虑精一。况人君是心,包罗万虑,经纬八方,苟非澄治,一或少差,得失系焉。昔二帝三王传授治道,以心为本,然不出执中、建中而已。曰中者何,无过之谓中,则天理之公,过则人欲之私,国之所以治者,只在存此心、清此心耳。如此,则或差之虑不生,至公之理可得。率至公之理以临治其下,孰不心服而化从。今陛下英明睿哲,气志如神,事无微而不察,物无远而不照,复能鉴二帝三王之执中,节嗜好,远功利,使心镜澄澈,昭然一德,照临百官,虽万几前陈,酬酢听断,将无逃于圣鉴矣。
第七条要求是“勤政”。由于铁穆耳以统军皇孙的身份登上皇位,对朝政不是特别了解,所以王恽特别强调了讲究视朝之礼的勤政要求。
人君代天理物,所当法者天也。天惟乾健不息,四时行而岁功成;君惟体之不怠,帝载熙而百揆叙。故大禹业业勤邦明德,垂百王之法;太宗孜孜为治,贞观有三代之风;后之君人者,可不鉴哉。况军国大事,日有万几,须敷奏以时,听鉴有所。今殿廷庆宴已有定仪,视朝之礼尚旷而未行,行之正在今日。勤政之实,无逾于此。
第八条要求是“尚俭”。王恽不仅强调了守成者应该遵循忽必烈崇尚俭约的基本原则,还明确提出了量入为出的建议,因为这既是对君德的要求,也是对善政的要求。
夫上俭约则下丰足,上侈靡则俗凋敝,此必然之理也。故先皇帝崇尚俭约,如重绸缯而轻纻衣,去金饰而朴鞍履,服用婚嫁,一切有制,以奉行渐远,不无稍缓。今臣民衣著等于贵戚,婚嫁聘财逾于公卿,其僭越暴殄,有不能供给者。如汉文景时,海内富安,风俗淳厚,盖示以敦朴,率先天下故也。今陛下新即大位,尚俭去奢,最是切务。且天之生财,必供一世之用。今国家财赋至广,每岁支持不易,盖事胜于财故也。为今之计,省事节用,量入为出,以过有所费为戒。昔金世宗时,有以不给为请者,世宗曰:“汝辈何騃,殊不知府库之财,乃百姓之财耳。我但总而主之,安敢妄费。”至今称为君人至言,可不鉴哉。
第九条要求是“谨令”。君主号令不能不谨慎,王恽希望新君能够坚持忽必烈时的集议方法,并以此来降低发出错误旨令的概率。
臣闻号令者,布德泽,宣壅滞,法天顺民者也。犹天之雷霆,一出而不可掩。故《书》曰:“谨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唐太宗亦云:“发号施令,当永为式,须审定而不轻出。”今陛下受命维新,万务伊始,吏民奉行,期于至治,可不谨而一之。如政有所必革,事有所当行,发自宸衷,询之辅相,稽祖训则例明,协民心则允协。如是而行,既谨而一,则威肃而民信,君尊而国安。又旧例军国事,省与台、院一同奏闻,有所未当,即议从所长,当时行之,甚为便益。目今各行专达,既不通知,事或窒碍,必须更易,其于大体不无少亏。宜申明旧例,且防壅蔽,天下蒙幸。
第十条要求是“立法”。朝廷需要定立成系统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是王恽的一贯看法,之所以对守成之君提出立法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够及时解决“无所守之法”的问题。
法者,辅治之具,则不可一日阙。历观自古代有成宪,子孙守而不失,如周之三典、汉之九章是也。今国家有天下六十余年,大小之法尚未定议。内而宪台、天子执法,外而廉司、州郡法吏,是具司理之官,而无所守之法,犹有医而无药也。至平刑议断,旋旋为理,未免有酌量准拟之差,彼此重轻之异。臣愚谓宜将先朝拟定律令,颁为元年新法。如是,则法无二门,轻重适当,吏安所守,民知避而难犯,亦继述之大事也。
第十一条要求是“重台谏”。王恽曾在监察机构供职多年,深知其对朝政的重要性,所以特别对即位不久的君主提出了重视监察机制的要求。
臣闻台谏者天子耳目,朝廷纪纲。耳目聪明,则事无壅蔽;纪纲振理,则朝廷肃清;惟系重如此,故权不宜使之轻,气不可使之沮,否则聪明自蔽,纲纪自缓,将何所赖。惟职专纠弹,不悦者众,又近年以来,被劾者欲缓已罪,反行诬告,权臣因之沮抑,靡所不至,究其无实,多不抵坐,致使邪气转甚,正人结舌,根本内拨,枝叶外瘁,甚失风宪大体。故古人有言:“鹰隼获禽,猎人随护,不然反为物伤。”可不念哉。昔裕宗皇帝听理东朝,审其如是,力为扶持。今陛下即位之初,特为系重,一切所行率由旧章,悠久如是,岂惟肃正朝纲,聪明有赖,执法明而尊严之道备矣。
第十二条要求是“选士”。在众多儒臣中,王恽是坚持推行科举之人,忽必烈在位期间已经有过明确的表述,此时再次强调科举的重要性,就是希望能在新君的应允下,使科举得以恢复。
伏睹先皇帝在潜、登极四十年间,招延侧陋,寻访好人,略无虚岁,得士之多,于斯为盛。以选择难精,任使乖用,设科取士,常有定议。计古今治道,良法美意行之略遍,独此未及行耳。比读诏条节该,议贡举之法,可谓得先帝遗旨矣。况科举取士,历代讲究,既公且当,无逾于此。若将十一年已定程试格式举行,甚允当也。但科场停罢日久,欲收实效,行之不可草略。必先整学校,选教官,择生徒,限以岁月,方可考试。如是,则能得实材,以备国家之用。臣愚所以为言者,选取人材最为方今切务,不可缓也。顷年世祖皇帝暨裕宗皇帝所以将行而未遑者,天其意欲以遗陛下,俾为今日守成致治之本欤。
第十三条要求是“慎名爵”。王恽希望守成之君不要滥授官职,因为这是忽必烈后期存在的重大弊病,需要有所改变。
《书》称:“官爵天秩,王者不可私以予人。”何则?砺世磨钝,鼓舞一世,使天下之人奔走为吾用者,正赖此耳。惟贤惟能,然后授之,尚虑得之轻则视之轻,视之轻则人不重,人不重,君子耻而小人至矣。今四海一家,廓然无事,收揽威权,正在今日。朝廷宜重而惜之,不轻与人。谓如李唐季年,使职或带相衔,初无分省实权,何则?既远阙廷,岂容别置省府,所以然者。盖亡金南渡后,一时权宜,不可为法,其勋伐者,当如汉、唐封加官爵。夫有功劳者酬以官爵,有材德者任以职位,此人君御下之术也。未闻以辅相之职,为赏功之官者,宜讲明典故,别议施行。
第十四条要求是“明赏罚”。这一条要求的内容与上一条接近,只不过更强调以立制的方法解决官员冗滥的问题。
赏罚为国大柄,惟政先定体,官有定员,则大柄可行,能责人以成效。况古人为官择人,后世为人择官,职此之由,政本不立,遂成冗滥,此古今之通弊也。故唐太宗贞观元年首明致理之本,任贤去冗,定文武官才六百余员。金世宗即位之初,专以廉能责下,遣官分察州郡,以三等大明黜陟。比闻诏有司减官增俸,是将汰冗养能,正此意也。顷年亦尝定夺,缘事重责大,行之有所未尽。今者之举,非断自宸衷,先定体而行之,恐无异于前时。臣故曰:“减冗员莫若议新制,责廉能无如明黜陟。内则遵太宗以为法,外则取金朝以为鉴,若此,孰不承风振厉,庶几名实两得,渐消苟且因循之弊,则贞观三代之风,大定惟新之治,恐不专美于前代矣。”
第十五条要求是“远虑”。王恽认为只有居安思危,持续推行善政,才能达到“致治”的效果,并使守成之君能够有一定的政治建树。
伏见陛下纂承以来,时和岁丰,万方晏然,可谓既安且治,似无可虑者。然自昔明主,不狃安目前,常存深远之虑者,盖事生于细微,患成于所忽,故《易》以履霜坚冰为言,《书》以不见是图为戒。又贾生有云:“天下大器,置之安处则安,置之危处则危。”以方今论之,如备御边防,抚安新附,堤防水旱,敦厚风俗,肃清官吏,可远谋而深虑者,岂皆无之,惟在究其所未然,而图其所当置,则致治保邦为不难矣,何近忧切患之有哉。故《传》曰:“远乃猷。”又曰:“君子思患而预防之。”皆圣人以远为虑也。幸陛下鉴观,毋以目前之安为安,惕然以久远治安为虑,恐先皇帝付托遗意,正在于是。
应该看到,王恽的以上要求,实则是为守成之君所作的全面政治规划。在这样的规划中,体现的是三层政治设计。第一层是对君主自身的规范,包括敬天、法祖、清心、尚俭、谨令、勤政六方面的要求。第二层是对朝政总体走向的规范,包括守成、远虑、立法、重台谏、爱民五方面的要求。第三层是对具体政策的规划,包括恤兵、选士、慎名爵、明赏罚四方面的要求。支撑这三层设计的,就是守成政治必须符合儒家治道准则的政治观念。这些要求尽管没有被元成宗全部采纳,但不能因此而忽视王恽对“守成政治说”的建树之功。
成宗大德十年(1306),由于发生了严重的干旱、暴风雪等灾害,要求中书省、御史台、集贤院共同讨论弭灾之策,程钜夫记下了讨论后形成的五条要求。
第一条要求是“敬天”。强调敬天,就是要以儒家天命观的理念,说明灾害是上天对政务紊乱的示警,而要消除灾害,君主不仅要敬天和惧天,还要革除弊政,以善治的方法弭灾。
天育万物,不能自理,乃立之君以主之,故君者所以代天育物也。惟明君能知天监在上,赫赫甚迩,凡一语动、一政令,罔不兢兢业业,思合天则,期当天心。若论官,则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不敢乘一时之喜怒而轻予夺之也。若论刑,则曰天讨有罪,五刑五用,不敢因一时之喜怒而出入之也。凡事如此,谨守勿失,于是阴阳和、风雨时而万物育,天相之也。乃若政令之或爽,天必出灾异以儆之。而儆之者,所以仁爱人君,欲其久安长治,而万物得其育也。故明君遇此,则必省躬以知惧,昭德而塞违,诚格政修,天意乃得,于是灾变弭而和气复矣。故虽尧、汤之世,不能无水旱,而卒以无害者,尧、汤用此道也。
第二条要求是“尊祖”。强调尊祖,是希望皇帝时刻不忘祖宗创业的艰难,而真正的目的是劝诫君主修明政务,尤其是在用人和用财问题上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
自古帝王创建国家。无不自艰难而得之。而传之子孙,犹灾畬者之望播获、作室者之待堂构也,夫固不易哉。我太祖皇帝起自朔方,身历百战,收附诸国,恶衣菲食,栉风沐雨,何如其辛勤也。世祖皇帝亲历行阵,心筹计划,恭俭敬畏,以有天下,混一南北,何如其辛勤也。主上以仁明天纵之圣,绍膺景命。盖常以此存心,思祖宗开基建业之不易,而遇是儆也。固益兢兢业业,用一财,则必曰:“此民力也,自祖宗艰难而得之也,岂可轻用。”官一人,则必曰:“此国柄也,自祖宗艰难而致之也,岂可轻与。”动静整敕,每事如此,则百司自然供职,庶政自然修举,祖宗在天之灵必皆欢悦,而天佑响答,福禄日臻,邦基益固矣。
第三条要求是“清心”。君主的清心,实际上就是正心,因为只有君主心正,才能有朝廷政务之正,使奸佞小人不能祸乱朝政。
心者,一身之主而万事之本也。夫目之于视,耳之于听,口之于言,手之于执,足之于履,皆惟心之所使。心得其正,则接物临事之际,视听言动皆得其正,而无有缪误乖戾之患。况四海之广,万几之微,皆仰治于一人,而一人之所仰者,非惟心乎。盖水必止乃可以涵物像,镜必明乃可以别妍丑,故帝王贵清心。清者,静一不迁之谓也。若声色之娱、饮宴之乐所不能无,尤当节适,使不至挠吾心之清。心清,则四海之广无不烛,万几之微无不察。光明洞彻,不言而信,谗谀不得施,邪伪不敢前。百官有司各安其职,无有挠格之患,则法制流行,纪纲振举,灾变息而天下治矣。《语》曰:“本立而道生。”故帝王以清心为本,实总揽权纲之要道也。
第四条要求是“持体”。君主要善治天下,不仅要保持政令的稳定,还要注重抓大放小,把握政局的总体走向,细务则由专门的机构处理,这恰是持体的最基本要求。
事莫不有体。体者,得其要之谓尔。人君任宰辅以驭百官,守法度以信万民,斯其体也。若乃任一小官,罚一小过,有司之事耳,而人君亲之,则有司惧矣。夫上下正,政令壹,赋敛以时,用度有节,赏罚必信,此天下之守也。而朝行夕改,守无所止,则臣下恐惧,皆思为己,而怠其所职,殃害及民,怨讟不免,而或召灾异。故为君之道,在乎持大体,先有司裁制予夺,必信必一,则雍熙之治可坐而致,何灾异之有哉。
第五条要求是“更化”。所谓更化,就是希望皇帝下决心革除弊政,尤其是革除理财无法、选官失序和官场风气不正等弊病。这样的弊病忽必烈在位时已经存在,臣僚们到成宗时才提出,就是希望能够借助成宗之手,彻底解决这些突出的问题。
《传》有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为政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今有司所甚患者,曰财用不足,曰选法挠乱,曰官府不治,三者而已。改弦更张,此其时也,盍亦思其所由乎。财用不足,岂非所入者有限,所出者无穷与?选法挠乱,岂非贤不肖混淆,越格者多,而非格者不少与?官府不治,岂非赏罚不明,而名节素不励与?宜敕有司,详校一岁钱谷,所入几何,所出几何,若所出皆为当出,则财之不足将无法可理;若犹有不当出而可以已者,如不急之营缮,无名之赐予,据其名件,一皆止之,则财用必足矣。又详校铨选,除合格外,越格与非格者几何,任回量其根脚功过定夺,仍原其所由迹辙,一禁绝之,则选法必行矣。官府之制,上下内外相维相资,各有条理,果皆得人,何有不治。然人材不齐,善恶必有,故赏罚立焉。若善者当赏而不赏,恶者当罚而不罚,则善者变而为恶,而恶者狃而益甚。又如犯至不叙,大罪也,而或巧图复用;老病谢事,常理也,或恋不忍去;至有贪欺害民,善于自蔽,不即败露,上官不以审,风宪不以察,因习成风,不知有耻,治何由兴。宜严敕省、台,公赏罚,励名节,由京朝始,则官府自治矣。凡此三者,更化之大略也。三者果更,民力必纾,人材必多,祥瑞必集,国势必隆。然非更之之难,行之之难也;非行之难,守之之难也。惟圣天子以敬天、尊祖、清心之德守而行之,又何难哉。
程钜夫后来还特别强调,只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各种行善的作为,救灾并非难事:“人言救荒无良法,余谓不然,顾所行如何耳。方大德之末,天下旱蝗,饥疫荐臻,发粟之使相望于道,而吴、越、齐、鲁之郊,骨肉相食,饿殍满野,行数十里不闻人声,此固天灾,然皆如右三君所陈,亦可少庶几矣。呜呼,岂独救荒为然哉。” 所谓“右三君所陈”,指的是柯谦(字自牧)“以救荒得民心” ,并撰写了《救荒记》一书,袁桷也曾以诗作记录过此书。
在仁宗实行科举之后,程钜夫还明确表示重儒学(理学)、行科举对国家治理所具有的最重要作用,就是在武功的基础上实现了文治的要求。
皇庆二年(1313)春,皇帝若曰:“我元胤百圣之统,建万民之极,诞受厥命,作之君师。世祖混一区宇,亟修文教,成宗建庙学,武宗追尊孔子,所以崇化育材也。朕纂丕图,监前人成宪,期底于治,可树碑于庙,词臣文之。”
臣某拜手稽首奉诏言曰:皇帝御极,升先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司马光、张载、邵雍、朱熹、张栻、吕祖谦、许衡从祀,广弟子员为三百,进庶民子弟之俊秀相观而善业精行成者,岁举从政。又诏天下三岁一大比,兴贤能。于是崇宇峻陛,陈器服冕,圣师巍然如在其上,教有业,息有居,亲师乐友,诸生各安其学,咸曰:“大哉,天子之仁至哉。”相臣之贤,工曹之勤,其知政治之本源矣。
臣窃谓天地至神,非风雨霜露罔成其功;斯道至大,非圣君贤相罔致其化;人性至善,非诗书礼乐罔就其器。列圣相承,谓天下可以武定,不可以武治,所以尊夫子、建辟雍、复科举,诚欲人人被服儒行,为天下国家用耳。然则黎民于变时雍顾不在兹乎,于戏隆哉。
救灾建议在成宗时未受到重视,到仁宗时程钜夫才因倡导恢复科举受到重视,守成君主的要求也不再被提起,但不能因此而忽视敬天、尊祖、清心、持体、更化所体现的对守成君主的基本政治要求,以及更具有理论色彩的善政诉求。
荣肇(1226—1307年),字子兴,盐官(今属浙江)人,隐居多年,成宗时受召入朝,任国子助教、国子祭酒等职,有文集《荣祭酒遗文》传世。
荣肇依据儒家的政治学说,系统阐释了治道的六方面要求,可分述于下。
一是遵从丧制。孝义是治道的基础,荣肇强调臣僚必须坚持守丧之制,不允许以夺情起复和在任丁忧等做法,来败坏国家的风俗和扭曲孝道的基本准则。
臣闻人心者,国家之元气也,而人心莫重于敦本。夫人莫不本于父母也,无论官骸发肤,为父母精血所遗,即夫鞠育之,顾复之,饮食之,教诲之,幸其成,虑其败,靡朝靡夕,无在不系于父母之怀。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此蓼峨孝子所以哀哀于生我也。孔子所云三年之爱,为宰我安于短丧,故发是言以警醒之,岂诚谓父母爱子止有三年哉。先王酌理准情而制丧服,谓人子之于其父母也,思恩无穷而致哀则有节,示以中正之则,定为三年,自天子至于庶人,贵贱同之。
夫人主以一人而统四海,日有万几,不可以三年致旷政务,则三年谅阴既不可复,而短丧又不忍,如周武帝所诏,军国重事亲自视朝,而衰绖之服、苫庐之礼,悉遵前典,亦庶乎变而不戾于经也欤,然此人主不得已而为之也。
至于大臣佐理国事,或居丧而去位,岂无他人焉可以代任其事者,而后世乃有夺情起复之说,先儒以为有金革之事则然,夫即有金革,使其人果不有折冲御侮之才,欲平祸乱以救宁图功,非此人莫可属,则不得不从此变礼。如亦庸庸,无所短长,自有听其守制,何事夺情而起复。
而近世封疆大臣与夫郡县之吏,乃有在任丁忧之事,夫既曰在任,何为丁忧,既曰丁忧,何以在任。夫在任必有任中所宜临之事,宜行之礼,将衰绖而临事行礼乎,抑易采服而临事行礼乎。衰绖则于事不顺,易采服则于心不安,何可也。且凡丁忧而营留任者,岂真重国家之事,而欲报效于朝廷耶,度不过贪位恋禄,不欲一日去其居官之荣已耳。如果心乎为国,则平日居官,必勉尽厥职,不敢有一念一事欺君而病民矣。而有不能也,则平日之旷职负国已多,乃于居父母忧,将去位而托为报效,留任办事,其心尚堪问乎。夫官长者,士庶之所观瞻而则效也,而先薄于所生,则士庶效尤,欲使人心之厚,风俗之淳,其可得乎。
故夺情起复、在任丁忧之弊习,断宜禁而不行,使为官者各重于所生,以为士庶倡,亦天子所以广孝治天下之意也。正人心而厚风俗,以护元气,其道盖莫先于此矣。
二是善于牧民。爱民是治道的基本原则,荣肇强调要行爱民之政,必须懂得以民为本的道理,以畏民之心祛除急征暴敛的催科弊政。
天下之可爱者民,而可畏者亦莫如民者。圣王知其然也,是以常思所以保护而安全之。第天下之大,亿兆之众,岂人主一人之身所能一一而亲抚之,此不得不以宣布德教,委于牧民之有司。郡有守,县有令,而又设监司督率于上,以察属吏之治否。凡此皆为民之牧,承君之命以保 夫民人者也。
夫监司统乎郡县,守统乎令,而与民最亲而近,众务待以理者,则尤在乎县令也。县令,牧民之微员耳,其位卑,其事繁,其责重,而又受制于诸上司,为之亦正不易矣。然使为令者,诚能尽乎父母斯民之心,勉勉焉以教养其民,而俾无失所,则吏治修举,亦庶无负于民牧之责哉,而无如吏治之不古若也。一有地方之任,他不暇顾,其心辄计曰:“吾将何以肥室家,而为子孙计乎。”是直以一官为居奇殖财之地,问以抚字不知也,问以教化不知也,即问以诘禁而亦有所不暇及也,其精神之所专注者,则惟在于催科。
夫催科,乃为朝廷惟正之供,万无容于怠缓。然而赋有定数,征有定期,按期而征,如数而取,亦何害。近乃以先期力征为能,以格外浮收为计,急征暴敛,并从其书胥及官之家人仆从,恣为奸利,百姓怨咨,全不为恤,司牧者容如是乎。且其为肥私之计,又不仅在是也。开贿赂之门,寄耳目于衙蠹,结心腹于无赖绅衿,于编户内搜察其家资之厚薄,一有事值,即为之关通说合,以攫取其贿。其所以网利之方,凡可以浚民膏脂者,盖纤细靡遗焉,而民以病矣。夫贪牧莅于上,虽岁岁丰稔,闾阎犹不无愁叹,不幸而遇凶荒之灾,田禾无收,米价腾贵,民艰于食,比户嗷嗷,而有司则曰:“是非余所知也,余所知者,惟有急于催科以收其羡余而已。”
夫不能裕民之食,而但思夺民之食,不能保民之天,而直欲绝民之天。呜呼,为民父母,何忍乎荼毒而至于斯极也。
夫民怨不可蓄也,众怒不可犯也。百姓虽积蓄怨怒,而究不敢与有司为难者,非特畏官也,乃畏法耳。其所以畏法者,直畏夫死耳。仇有司而罹于法,死亡之祸必立至,不如姑为隐忍,犹可以苟延旦夕之命。虽然,有司莫谓小民不足畏也,使困民而处之有死无生之地,则民不畏死矣。死既不畏,何有于法。法且不畏,而官复何所恃耶。嗟乎,自古国家致乱速祸,未有不起于聚敛之有司。竭泽而渔,不恤其民,为人主敛怨于下,因以酿天下之变。故欲固邦,莫如安民,欲安民,莫要于慎择牧民之吏。……知民之可畏,毋弃之为仇雠,则官民相得而上下安。
三是善于用人。用人是治道的重要保障条件,荣肇强调君主要有知人之明,不能使奸佞小人有可乘之机,尤其要防止奸臣、权臣的祸国乱国行为。
天下之治乱,系于任人。任得其人则致治,任失其人则致乱,此其大较也。而欲任人之无失,在乎人主有知人之明。能知人,则邪正辨而举措胥当,不知人,则是非淆而用舍乖宜。治乱之分,实根于是。
吾尝谓人主所处之势,至尊也,而实至孤。高居九重之上,进退予夺生杀,其权惟君得而主之,故望之如帝天,威焉若雷霆。上自公卿,下及黎庶,薄海内外,罔不肃然而禀于一人之命,势何尊也。然以一人之身,而宦官宫妾希宠于内,群臣百僚求荣于外,环而伺焉,百端杂出以尝试之,苟君心一有牵系,即有以蔽其聪明之运,而奸邪之徒遂将乘其间,颠乱黑白,以蒙人主之不能察。由是君子斥,小人进,牵类引朋,布列于廷,内外交结,共为壅蔽,而举朝几无一可为人主俨然倚赖之人矣,其势不又孤乎。夫处至尊之势,而形或孤立,何也?私欲蔽其聪明,暗于知人,受奸人之欺谩而不觉也。且夫奸邪之人,所以逢君之欲,以固其宠者,其术何所不至哉。君好色,则进之以妖冶之姿;君好利,则导之以聚敛之术;君好佚乐,则夸之以游畋戏玩之事。凡夫土木、甲兵、祷祠,可以广侈其君之心者,无不为献媚贡谀以成之。
彼奸人之初,岂即计及于是哉,不过贪富贵之乐,媚于上以邀之耳。迨位愈高,势愈厚,权愈重,而心益以放肆。故其始也,恃君之宠,假其权以制人,而其既也,即人主并为其所制,动静不得以自由,而国之象危矣。然彼方侈然自满,矫饰太平,天变谪见于上以为不足警,人怨沸腾于下以为不足畏,灾荒频告,盗寇蜂兴,而以为不足忧,遂酿成天下无穷之祸。自古任奸败国,往往而然,何可胜叹哉。
夫世之人君,孰不思兴而治,孰不思废而乱,其任人也,孰不乐得忠贤而任之。惟是喜夫人之顺己之私,从己之欲,遂至以佞为忠,以奸为贤,是崇是信,委之为心膂,且专且久,虽罪恶彰著,而犹不忍去之也。如是,欲天下之无败坏,其可得乎。诚使为天下主者,正其心,诚其意,廓然而无私,粹然而无欲,谨于君子小人之辨,择人而任,毋为奸人之所中,则庶矣。
与用人密切相关是分辨君子与小人,荣肇秉持“天下未有贤奸互任,邪正并立,可以致治而不至于乱者”的论点,坚决反对调停君子与小人关系的做法。
夫小人道长,则君子之类必至于锄尽,正类既尽,而国家之大祸成矣。此固小人之罪也,亦由君子不务尽去小人之党,姑为调停以优容之,使之乘闲而起,张其虎狼毒噬之威,而至于此也。
夫国以用君子而治,以用小人而乱。人君莫不喜治而恶乱,莫不知君子不可一日无,小人不可一日有也,而用人则往往反是,无他,君子守正不阿,不肯曲意以从君之欲,危言谠论,未免逆耳,是以人君貌虽重之,而情实疏焉,一闻浮言,辄以摇夺矣。君子见几,亦即引身而退,故常不得久于其位。若夫小人,内藏险谲之心,外饰恭顺之貌,窥伺人主意旨之所向,献媚贡谀,巧为逢迎,人主喜其能顺适己意也,出相得而无间,纵有历数其奸而攻之,而君亦不信,言者徒获罪而已。迨政事日坏,祸乱丛生,君乃觉其误国,而欲去之,则有所牵制而不能,何也,其盘踞既固,而党援者众也,此小人在位得专而久也。嗟乎,当小人柄用之日,君子受其摧伤而莫进,及其既败,乃欲任一二君子以挽救之,而事已不可为,亦第诿于无如何而已。自古国家受小人之祸,大抵然也,何可胜数哉。是故宜辨之早,而断之以果。其何以辨之,秉乎义者,君子也,故其人难进而易退;逐于利者,小人也,故其人易进而难退。惟人君能清心寡欲,无恶直而好谀,则君子小人正自可辨。知其为正,任之弗贰,知其为邪,去之弗难,则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国何患不底于治哉。不然,执狐疑之见,使君子小人杂然而并处,欲望其不酿而为乱,其可得耶。
荣肇还认为君子不应自陷于朋党之祸:“甚矣,朋党之为祸烈也。夫同道相合曰朋,同恶相比曰党。惟小人有党耳,君子岂有党哉。然君子恶小人之为党,而小人亦诬君子以为党。不以党诬君子,欲排去君子,安能一网而尽之。”“天下之坏也,岂非朋党实贻之戚哉。夫大厦之倾,支之非易,狂澜之倒,障之其难。君子当否塞之会,小人横行之秋,正宜藏器于身,静处以待时,又何事过为激烈,而尝小人之锋,俾诬陷党籍,祸中于己身,而害并及于国家也。”
四是要有远虑。荣肇强调,对于政治守成者而言,就是不能在祖先的基业上坐享其成,而是要有防止祸乱的长远准备,以善政尤其是得人心维系国家的长治久安。
天下之患,常有出于所备之外。夫有备犹不能无患,矧不备不虞,安得无一旦卒然不可知之忧。
盖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古之君子为保世之谋,未有不兢兢业业图于几先,虑之深远,而预为之备焉者也。其在后世开创之君,身历艰难,深鉴前代兴废之故,欲为子孙作久远计,其君臣相与讲画,以定一代之规模者,亦必虑之固而处之详。而后之嗣君,生长崇高,席承平之业,薄海内外,莫不頫首听命,自谓有泰山之安,而可无他患矣。于是以祖宗所以纲纪一世之道,渐成废弛,其有因循而仍未废者,亦不过视为具文而已矣。其君既狃于宴安,无忧盛危明之意,而其臣复务为容悦,无陈善责难之心,固宠贪荣,方且竞事营私,互为朋比,率相欺谩,以蒙蔽人主之聪明。若此者,危乱之机已伏,特恃以为安而不自知也。斯时也,非无一二老成深识之人,忧天命之靡常,虑人心之叵测,出其忠言至计,剀切指陈,而君既逆耳违心,拒而不纳,举朝且群笑其为不识时务,无端徒发此狂言,有相与排而去之也。抑知患起于微,祸生于忽,不能于祸患未形之先,早为之图,一旦变故突生,仓皇无措,国事常有至于溃败而不可救。
虑之不可以不深,而备之不可以不预也。夫国家一切制防之法,所谓备之于有形者也。而无形之备,则在于结人心。
古之王者,其虑民也意甚精,其诱民也道甚笃,其治民也具甚备,其防民也术甚周。日渐月摹,旁皇周浃,民服其教而畏其神,自无不依依于父母元后之戴。不然,自贵而贱其民,自智而愚其民,自肥而瘠其民,自雄而弱其民,束缚之,驰骤之,劫之以势,威之以刑,行督责之术以钳制天下,自谓天下其莫敢谁何,而能为子孙作万年之计矣。不知民不聊生,人有叛志,土崩瓦解,其端实由于兹。何也?过为猜防,虑不见远,而所以备之者,失其道也。是可知有国家者,远虑而预为之备,其道在彼不在此。
五是严惩贪腐。贿赂和贪腐是治道的重大威胁,荣肇强调要刹住贿赂贪腐之风,必须做到大小官员都要有贪必惩,才能达到吏治清明的效果。
古之人有言曰:“贪吏不可为也,廉吏亦不可为。”夫贪固不可,而廉则何不可之有?盖廉则无私,无私则明,吏治有不修乎。贪则多欲,多欲则昏,吏治其能修乎。以是思吏治之要,莫要于崇廉而去贪。然而天下贪吏多而廉吏少,何也?人逐于利耳。以利为尚,则虽欲遏其贪饕之欲而不能。夫廉吏之风可慕,贪吏之名不可居,人尽知之者也,何一行作吏,贪念辄生,举平日所致,慨于有司之无良者,有不禁躬自蹈之,利诱于外则志昏于中耳。身应父母斯民之任,而惟是逐逐于网利之为,此固凡为吏者之罪也。而揆厥所由,州县之吏其贪也,半在营己身家之肥,而半因于上司之多诛求。嗟乎,为封疆大吏,诚使其秉廉正洁白之操,以倡率于上,贿赂不通,人不得以私干之,则凡其所属之吏,孰不肃然知畏,何敢以一官为奇货之居而肆其欲。无如为大吏者,位高矣,禄厚矣,势尊而权重矣,而贪得之心亦竟恃之而愈炽。方且纵属吏之贪污,为己聚利薮。盖群吏之为优为劣,进退黜陟,其权一操于大吏。快其欲即引而列于荐牍,拂其意即挤而挂诸弹章。其所举劾,无不计赂之有无轻重,以上下其手。彼群吏见大吏之所为如是也,顾安得不竭力弥缝,竞事馈奉以结其欢。于是虽至于下浚民膏,上蚀国赋,而有所不惮。
此弊之沿积也久矣,非圣天子赫然大振厥威,务为惩创而扫除之,则虽命使者四出,严行盘查,而其弊卒牢固而不可破,何则?州县既有亏空,闻使者之出,则必预为掩饰支吾之计,迨使者入境,必巧探其意旨所欲,曲为承迎,厚贿其左右,以求隐为之庇。彼使者其果自守廉直,真能为天子任其劳怨,无封殖之欲,无徇庇之私乎,而未必然也,则亦不过借是以射利,苟且完事,以复上之命而已。有盘查之名,无盘查之实,纵一使既还,一使复出,徒为扰扰,其于事曾何济之有。愚窃以为,欲去其弊,则必究其弊之由生。州县亏空之弊,其原生于上司喜贿赂,下属竞进奉耳。
大吏者,群吏之表也。大法则小廉,故国之于大吏也,待之甚优,而责之特重。使其怙尊贵之势,肆然于上,贪而无艺,欲而无厌,国计民瘼了不为念,而基封疆异日之祸,是何可不严以法惩之。如以其为大吏也,纵罪恶已彰,而姑为宽纵,不过薄示其谴,吞舟之鱼竟使漏网,则大吏其何所畏。不惟大吏无所畏也,群吏见大吏虽有罪,而法所不加,则共思争前趋承,倚之为援,而背公奉私,妨民病国之事,又何惮而不为。古者法行自贵,盖深有见及于此也。愚故谓吏无大小,一以贪败,而法在所必行,其赃贿虽经抄籍入官,犹不得幸免于罪,则刑均而法严,人生畏惧之心,长其廉耻,遏其贪墨,而浚剥侵蚀之弊自戢。
六是严禁奢侈。治道需要良好的社会风气,由此荣肇特别强调了要禁止奢侈之风,树立崇尚俭朴的良好风气。
风何以淳,本于俭也。俗何以坏,成于奢也。嗟乎,自奢风一倡,浸淫人心,溺而不知所返也久矣。富者相耀而贫者竞慕,凡吉凶之事,强欲效富人所为,以饰一时之美观。于是多方那移,重息称贷,既而逋负累累,索债盈门,父母妻子衣食坐是以不给。其在富者,自恃素蓄饶盈,极欲穷奢,祖宗锱铢积之,彼直泥沙弃之。夫如山之积,奢则易消。
诚以奢欲一开,不可复遏,他日慆心蔑德,何一不为。败亡之祸,即基于是焉耳。
夫人常苦于不足,我独享其有余,是因天之厚我以生也。天厚之,而我顾自斫而薄之乎,则何如返之于俭,去其淫靡,归于淳朴,以为后人法。且与其纵一己无穷之欲,恣为荡耗,曷若推其所余,润及于宗戚、友朋、乡党、邻里之鳏寡孤独穷而无告者,俾无失所,厚种德以贻子孙,则富可长保。纵不能常保其富,要必有贤子孙振起于其后。以视夫恃富而奢一败涂地者,其得失相去,奚啻什伯也哉。
荣肇的上述要求,与朝廷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密切的关系,不仅彰显了他敢于直言的风格,也对政治守成的规划有重要的帮助,因为在他看来,守成政治的最基本要求是居安思危,只有强化治理,才能长治久安,由此既要善于用人和善于牧民,还要善于克制腐败,并且作成符合纲常要求的良好社会风气。也就是说,荣肇的六方面要求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所要阐释的就是守成版的治道学说。
对于在位的皇帝而言,朝臣的守成政治规划可能被视为可有可无的政治说教而置之不顾。但是对于政治思想的发展而言,这样的政治规划是要开启一个不同于世祖朝的新政治风貌,所以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
除了守成的政治规划外,成宗、武宗在位时期的一批朝臣还提出过一些重要理政观念,以显示对守成政治的支持。
哈剌哈孙(1257—1308年),蒙古斡剌儿部人,世祖时赐号答剌罕,成宗时任中书省丞相,“既当钧轴,益以天下自任。每退食,延见四方宾使,访以物情得失,吏治否臧,人材显晦,年谷丰歉,采可行行之。凡论议,先以国典,参以古制,揆以时宜,必当而后已。其可否事,犹元化之运,顺无留滞。惟不言利,不喜变更,一以节用爱民、重名爵为务” 。也就是说,不言利,不变更,是哈剌哈孙的基本施政观念。
有人曾向成宗建议:“世祖以神武开一统,功盖万世。陛下未有伐国拓地之举,以彰休烈。西南夷八百媳妇国弗率,可命将往征。”哈剌哈孙即明确表示:“山峤小夷,去中国辽绝,第可善谕向化。苟将非其人,未见所利。”成宗不听他的劝告,最终导致了出征军失利的结局。
大德四年六月,哈剌哈孙向成宗提出过“横费不节,府库渐虚”的警告。大德七年四月,哈剌哈孙又上言:“僧人修佛事毕,必释重囚。有杀人及妻妾杀夫者,皆指名释之。生者苟免,死者负冤,于福何有?” 哈剌哈孙既被成宗所重用,“常言治道先守令,至是选抡益详,时号得人。定官吏赃罪十二章,及丁忧、婚娉、盗贼等制”。他的主要作为,就是帮助成宗实现了政治守成的愿望。成宗去世后,哈剌哈孙助成了武宗的即位,已见前述。
张伯淳(1243—1303年),字师道,嘉兴崇德(今属浙江)人,宋进士,入元后历任杭州路儒学教授、浙东道按察司知事、翰林直学士、翰林侍讲学士等职,有《养蒙文集》传世。
至元三十年,张伯淳受命入朝,忽必烈问以冗官、风宪、盐政、钞法等方面的问题,都能直陈其论点,受到忽必烈的赏识,留在翰林院任职。 元成宗时的一些诏书、制书等出自张伯淳之手。在给成宗的贺表中,张伯淳不仅称赞其“仁孝本于圣性,英明见于事机”,还明确表达了“薰协气,为太平,欣逢盛事”和“统百官,谐万民,聿新治象”的赞誉,以及希望新君主“持盈守成,励精为治”的愿望。
张伯淳最关注的是为官者的廉能问题,尤其是以士为官,不仅要特别注重廉洁奉公的问题,还要注重爱物和爱民的问题。
士自一命以上,苟能于方册寓目者,孰不曰廉为本也,公生明也。然而五尺童子所与知,有皓首不能行之者,岂无其故哉。曩余随牒推移,持此训严甚,辄尝合二说而一之,以为明固自公而生,未有不廉而能公者也。往往一命之士,不以金玉视其躬者,则以温饱视其官矣。愚者不足责也,智者或暗于分义,而逐逐无遗算焉。贫者不必深责也,富者或犹以为未足,而求多焉。于是一私缠扰,百事晦昧,几其能为万物吐气,难矣哉,识者所以重有憾于昔之仕者也。
士有一命以上,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今得百里地,贰政其间,百姓于我乎仰乐乎心则一邑之人喜,不乐乎心则一邑之人惧,关系不轻也。一命之士可以行志,况再转为丞乎。况是邑环其封不翅数百里,责任尤不轻,而有志济人爱物者,盖足以行之而有为也。
由此,张伯淳不仅强调了“从来足国在宽民”和“边民所贵宽民力”的观念, 还在诗作中赞颂了能够以廉能理政的官员。
四海一家尧同仁,绣衣四出皇华新。仁风所及大无外,尚念海表多疲民。遂由陇右分使节,诏旨丁宁何谆谆。一时人物称妙选,佳话未数湖南宾。具公治平有家学,持平荆楚曾选抡。当年奸党急聚敛,远之则怨近则嗔。回思往事孰难易,大抵无瑕可戮人。况今吏治务责实,交相纠正非无因。刚柔在吾不在势,惟公惟正罔不伸。
廉能是需要培养的,张伯淳不仅强调了士要好学和自重,还特别强调了廉公一体的观点,而学校的重要功能,就是要克服以往只重形式不重内容的教育弊病,培养既廉且公的士人。
天地山川之气钟而为人,而得其秀者为士。士非徒深衣大带之谓也。古者八岁入小学,十五入大学,自洒扫、应对,以至礼乐、射御、书数,以至穷理、正心、修身、治人之道,一不知不足谓士,由今视之,亦难矣。后之士之于学虽未必皆古,亦必日积月累而得士之名。其或未尝有积累之功,猝然号于人曰:“吾士也。”己固不敢自信,人亦将群聚而非之。
郡有学,教之所由阐,所以培养人才为异日用,非直教之也,而又有以养,国家待士之意不轻也。自教法不明,徒以课试为教,意已非古,甚者并课试复不省,惟知过用其精神心术于养士之具,而忿争所至不免,学校于是乎日轻。呜呼,皆不公、不廉者之为也。余每谓公、廉虽二,而实一。惟廉故公,未有不廉而能公者。苟廉矣,而或昧于事,虽洁一己何益,又必通儒,而后可以语此。
张伯淳作为来自江南的儒官,亦难免要对南宋的亡国原因作出评价。他在指出权臣误国的同时,还特别强调了南宋苟安一隅、不思进取是重要的亡国因素。
寂寞千岩万壑秋,欲穷望眼更登楼。曾观海者难为水,自出山来无此游。前代衣冠随世运,故园草木染春愁。重门深闭闲庭院,难掩当年富贵羞。
宴安毒江左,百年不知兵。酣歌溺鱼贯,荒游愧卢令。羽书撤床下,暖帐犹春酲。主辱不系井,垒耻固在瓶。流芳与遗臭,等是百世名。所以贤圣君,厉阶无由生。兴亡虽有数,祸衅人所成。三代亦亡国,此理似难明。
张伯淳在世祖和成宗两朝皇帝下任职,作为南人臣僚自然是小心谨慎,所以对朝政涉及的具体问题既无评价也无建议,但是他所表现出的廉能观念,尤其是廉公一体观念,就当时的政治生态而言,显然有重要的价值。
王构(1245—1310年),字肯堂,号安野,东平(今属山东)人,世祖朝曾公开反对桑哥的不法行为,已见前述,成宗、武宗朝历任翰林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等职,有《修辞铨衡》传世。
成宗的即位诏书出自王构之手,他还特别强调忽必烈的业绩就在于创立了有效的治国体系:“洪惟世祖文德武功皇帝握图御宇,因时立制,嘉言善政,唯唐虞三代是则,在宥三十五年,功成治定,道治化隆。” 在他为朝廷起草的册文中,更是历数了忽必烈的主要作为:“钦惟先皇帝应箓受图,体元立统,蚤从藩邸,茂著徽称。为治之基有常,经国之略则远。役用众智,独断于衷。总揽万机,如指诸掌。内朝廷,外侯牧,等威迭降,罔不失中。先教化,后刑名,本末相随,亦皆有序。”“慎终如始,每存好仁之心;保小以仁,特示包荒之量。”“离纲复缀,混一四方。传檄而氛祲开,涣号而方维定。乾旋坤转,不足以喻其机;雷厉风飞,不足以比其捷。至于嘉言博采,惟典谟训诰是师;诸艺毕延,尽阴阳图纬之学。考音律以创字画,参古今以制礼仪。振耀威灵,肃陈兵卫。白旄黄钺,时则亲巡。犀甲雕弧,止于不用。其圣德弗可及已,神功蔑以尚焉。盖文之所加者深,武之所服者大。” 王构特别赞颂的,不仅是忽必烈个人所体现的睿智、善理朝政和好仁之心,还有其给国家带来的文治和武功,包括统一全国、创新文字、确立两都制度、创立侍卫亲军等。在政治守成之际,对先君的评价可以起到重要的教诫作用。
王构还特别强调了兴学育人的政教作用:“皇元既一天下,罢屯戍,艺桑麻,民不执戈,野无旷土。比岁以来,为州牧者体圣朝崇儒重道之意,敦崇教化。” “牧民之吏,孰不曰簿书期会,狱讼征科,当代之急务也,一有不及,则殃咎随之,莫不奉身畏避,上下相蒙,苟延岁月而已。彼乌知天下不可一日无政教,而学校者,正教之原也,礼乐之兴替,风俗之美恶,恒系于此。果能以身率下,黾学校之间而群下化之,舍其末而务其本,孳孳焉,汲汲焉,惟礼义之相尚,诗书之诵习,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事上,则彼之所急者,虽不治可也,亦何足恃哉。况朝廷之制,劝农桑,兴学校,厚风俗,著之甲令,告之四方,未尝不以为务。而奉行不虔,后其所先,缓其所急,以致三代教养之素浸不复存。”
王构所说的政教,就是教育要与政治尤其是吏治紧密结合,因为从忽必烈以来就提倡教育,但政教效果并不明显,原因就在于教与治的严重脱节。以复古的方式达到政教的目标,恰是王构所要坚持的政治观点。
姚燧(1238—1313年),字端甫,号牧庵,洛阳(今属河南)人,名儒姚枢侄,从许衡学习理学,历任翰林直学士、大司农丞、江西行省参政政事等职,武宗和仁宗初年的诏书、制册文等多出自其手,有文集《牧庵集》传世。
姚燧自称在许衡的弟子中“学最为怠,而不加进” ,所以他并没有成为理学学者,而是作为一名儒臣为朝廷服务,由此特别关注仕进的途径和官吏的贤良问题,并专门著文赞扬一名儒吏的善行,符合“以儒术饰吏事”的要求。
太凡今仕惟三途,一由宿卫,一由儒,一由吏。由宿卫者,言出中禁,中书奉行制敕而已,十一之。由儒者,则校官及品者提举教授,出中书,未及者则正录而下出行省、宣慰,十分一之半。由吏者,省、台、院、中外庶司、郡县,十九有半焉。吏部病其自九品而上,宜得者绳绳来无穷,而吾应者员有尽,故为格以扼之,必历月九十始许入官,犹以为未也,再下令后是增多至百有二十月。呜呼,积十年矣,劳乎哉!
李君茂卿,尝同燧受学先师司徒公,儒者也。父户部恩泽既推其兄之子,及将试吏,堂帖令出掾湖广省,盈九十月,将赴铨中书,燧贺之曰:人有不职,幸不纠于御史者,君以勤效,无此。人有饕墨,幸不罹罪罟者,君以清慎,无此。人有依庇有力,窃离所事同列之欢,以自求容一时,幸不谴斥者,君以中行不阿,无此。人有挟仕而商,赋之州县而倍责嬴入,以肥其家,幸不讼于民,与众树姻党,子弟入官,以防后至之途,幸不贬于士者,君禄入外无他营,舍仆马则顾影无朋举,无此。
大而经国子民,细而米盐甲兵,于尽得夫人之情,而熟知夫事之势,增益其所不能者,不既多乎。今之老于刀笔筐箧,以致达官贵人,皆下视之,吾逢掖以为言阔事情而不适为用者,恃其能此焉尔。
昔也人吏之,今焉吏人,其留中,其居外,主乎闻司徒平生六经仁义之言,而济以今所能,古所谓以儒术饰吏事者,非君其谁哉。
姚燧指出在三种为官途径中,怯薛入职、儒者为官只占少数,最多的是以吏为官,所以儒者不屑于吏职的态度不可取,可取的态度恰是不仅要承担吏职,还要起到以儒饰吏即用儒术改造吏的重要作用。
姚燧还指出了在现有的入仕途径下,儒者为官尽管艰难,但是不能因此而忽视教职,因为许衡就曾教出了不少有为之士。
取士以文,始于隋而盛于唐。其法,有司择学修其家、名闻其乡者,歌鹿鸣而进之朝,谓之贡。至则试之以声律之文,中程度者谓之选,犹未即得仕,必待有位者之举,犹视举主何人,或众且贤,以断其人之材否,始授之官。胜国因之而小变焉,选即官之,惟不使得为令,必制置、提刑、转运诸司五人举,始用为令。令而上郡牧、侍从、五府之官,无不能至者,则自贡而选为举,千百人不一得焉,亦硗乎其艰哉。
凡今仕者,闻职乎民,以有治赋听讼无事为,莫不色喜;闻职乎士,则以无有贡选利禄之望,人怠于学,虚师席而夏楚不试,卒不怿乎其中。……无远稽古,而监之今。司徒文正许公(许衡)微时,于大名,于辉,于秦,于河内,以倡鸣斯道为己任,谆谆私淑,少长不一其年也,锐纯不齐其材也,积多至数百人。闻之天聪,征为成均,俄拜左相,岁余辞免,复求成均。后其弟子继司鼎铉者将十人,乡曹风纪二千石,使棋错中外者,又十此焉,其于隆平之治,岂不少赞乎。
尤为重要的是,“国家必聚耆英俊髦教育乎是,盖须其成德达才,举而庸之,以立化民成俗之本也” ,所以对于利用朝廷重视儒学教育的机会侵吞学田等恶劣行为,姚燧给予了严厉的抨击,并特别强调朝廷罢废科举用意就在于使儒者更注重实学。
世祖御极之十有七年,当至元十有三年,宋平。凡江之南,财之储府库、赋之产山泽者悉输京师,独遗贡庄学田仍卑之学,俾资教育。后尚书用非人,大网罗天下之利,夺归之官。在庭之士子媒进取而不得者,乃希其意,求分道钩核素所出入,于职学之官责偿其负,而促为期,有关木而婴笞者,士穷不堪,至图其惨以上之,帝闻不善也。其人罪诛,希意者亦窜废,诏还所夺,至仁也。皇上嗣圣,申诏若曰:“圣人之道,垂宪万世,其还正贡贡庄、学田,以为释奠完庙、养老师生之廪之须。”至明也。为良有司昭睹两圣崇植期文之盛,在在莫不作新庙学,求称宣化。
盖江南学田,宋故有籍,守者利之私,椟其家或投水火,以灭其迹,使他日无所稽,曰:“城下之日,学吏持而失之也。”或曰:“其人死,不知何归也。”以幸迷误,久而为己产。一闻有司将加核正,反肆为谤语,讦扬其短,恐之使不得竟。又有身为教官,自诡佃民,一庄之田连亘阡陌,名岁入租,学得其一,己取其九。又有以己硗确易所上腴,曰:“故簿惟是。”至与学吏为讼,诋诪嚣租入庾矣。犹掊诸生之堂馈,留耆儒之廪俸,而虚为之名,以征逐府县,而归余其室。提学之司又繁为文,鱼鳞而取之,惟与求荐教职入贿为市,罪而去者相踵也。呜呼,守以是曹,譬如以狼牧羊,不尽不止也。
上之膏泽斯士也,如何而不善其职者,屯之事有急此乎。且始疾者,犹先其标,何也,苛痛呻苦之所在也。教养之道,如三代以德行六艺,宾兴贤能。汉举孝廉,经术而庭策之。魏晋尚文辞,犹不遗乎经术。隋炀始专赋诗,唐因之,虽置科明经,而止乎记诵,又有投牒自售之贱,贡举之法熄,杨绾、李德裕极言其非。宋神宗始罢之,治五经、语、孟,哲宗复赋诗。辽金不革者,有我世父太子太师公(姚枢)、故窦太子太傅公(窦默)、故杨昭父君(杨恭懿)议贡举之法在,皆朝廷制度,考文之事,非州县所得擅择。历古所宜,于今而为者,惟得是说而为针石。
姚燧还在诗作中特别赞颂了廉希宪等良臣的善政表现,以此来进一步展示他的良臣观念。
呜呼平章公,懿质天所性。气钟三光粹,量包九泽净。加以资阁学,寸晷如与竞。不有斯人徒,孰佐天子圣。山立当轩陛,侃侃言议正。搜贤及耕钓,岩薮沾币聘。十年泰阶平,四海弓不檠。
南地秋冬际,五月无云阴。上帝遣心膂,用汝作傅霖。新苗饱新泽,布地胜布金。吾民未乘高,示尔风云侵。世事只如此,忧乐长相寻。皇天老眼在,一如父母临。人心惟顺受,天意良自斟。助尔耕垦力,实我丰穰心。无非圣所感,共戴君恩深。
自非威信结夷蛮,祠庙谁修爨僰间。从此旃裘具牲酒,不来徼福碧鸡山。人臣用世熟无能,由子非才不见称。观此移忠与纯孝,是家台席有重登。
姚燧自己则表示了为官适可而止和醉心于隐居山林的政治态度,因为所谓的功名利禄,到头来都是一场空。
半生奔走路尘红,老合投间向此中。炙背可亲冬日叟,胁肩休笑夏畦翁。前除梧槚皆黄叶,别院橙柑尚绿丛。荣悴不齐谁使尔,欲将斯理问高空。
富贵贱贫交态一,何人耐久伴间中。书繁插架尽良友,笔老免冠真秃翁。睡起蟫鱼沿败禇,吟来蚯蚓发寒丛。忘君畎亩吾何敢,正贺三边候燧空。
往古来今无限士,何人不在好名中。洼樽牛饮笑聱叟,绝笔渔歌奇放翁。关内旧诗传菊帚,穰间新事缚蓍丛。至将大衍供除扫,烹鹤烧琴不是空。
年少诸贤莫笑侬,人逾五十日过中。白头特未到君耳,造化岂私令我翁。南国香橙难似桔,西川慈竹本名丛。世间贵耳多如此,块垒孤怀正要空。
时才位地难齐同,过犹不及非是中。御人漱石信辩士,为子移山真拙翁。鹏翻溟渤扶摇水,鷃抢榆枋朴枝丛。万物自人惟是我,为君高视九围空。
忧国惟求一岁丰,商歌遥夜几时中。长悬谤木古来主,欲献食芹何处翁。虚应苍麟才一角,瑞时朱草必孤丛。伤心千载怀沙赋,日月何尝不在空。
无补明时出处同,一毛得失九牛中。云山不是世争物,田舍正宜吾作翁。文或问津牛马走,才难入网凤麟丛。灯前百万呼卢掷,未问家储甔石空。
在国家统一的问题上,姚燧则沿袭了不少学者的以北统南说法,并列出史实作为佐证。
江汉,南北之限也。三王之德之封建,嬴秦之力之郡县,汉氏则曰吾王霸杂兼封建、郡县而犬牙之。是时无有裂幅员而自帝者,殆汉始有之德不能以相高,力不能以相卑,虽皆画是为守,而帝南者直不能北。有尺地藉以一天下,能一之者,皆自北而南也。故吴自帝,晋平之。宋、齐、梁迭自帝,迄之于陈,隋平之。宋自帝,我元又平之。岂江汉能限世道之否,不能限天运之通欤。
对于统一后的天下治理,姚燧明确提出了“中和”的要求,并以此作为重要的政治理想。
造化之奠位,必合两而成其和。圣人之成位,必参两以用其中。盖和者,致泰之极功;中者,致和之大本也。
礼乐所以合天地之化,中和所以致万物之育,吾之于民,苟能以礼乐导其中和之教,以中和行其左右之道,则吾民之中,即天地之中也,吾民之和,即天地之和也。圣人象泰,以财成辅相之任属之圣人,而必以左右民继言之,厥有旨矣。昔之言泰和者必曰唐虞,则唐虞之时,地天交泰之时也。以言其治,则地平天成也;以言其道,则精一执中也;以言其化,则黎民于变也。中和之应,未有盛于此时也。然要其所以致中和,无非用中于民,始之作讹成易有其时,析因夷隩有其序,六府则孔修,三事则允治。彼其潜通天地之和,默制造化之机,固有左右尔民之治存焉。如曰舍斯民而他有所谓财成辅相之事,特阴阳固闭之学,聋巫瞽史之为,尧舜其然乎,不然也。春秋以来日蚀有书,地震有书,不雨又有书,是何阴阳缪戾如是耶,得非治不唐虞,世则春秋,大中之治不建,而太和之治不复乎。吁!是必有寤寐尧舜于千百载之上,而为天地立极,为万世开太平者。
姚燧所强调的“中和”,是以“守中”作为基本政治准则,以和天地、和万民作为重要的政治目标,以礼乐教化作为基本政治手段,使国家达到善治的水准。在元朝中期阐释“中和”的观念,所暗含的显然是他对政治现状的不满。
姚燧身在官场多年,虽著文颇多,但极少评价朝政,显示他深谙为官保身之道,所以在他的良臣观念中包含的仕途顺利而不是为民所争要素,能够被当时的官吏所重视和吸纳,并使他获得了较高的声望。实际上,“中和”及“遁世”才是他较少示人的重要观念。
阎复(1236—1312年),字子靖,高唐(今属山东)人,世祖朝任翰林直学士、集贤院侍讲学士、翰林学士等职,受桑哥事件牵连免官,成宗时任集贤学士、翰林学士等职,有后人辑录的文集《静轩集》传世。
成宗即位前夕,阎复即明确表示地方官府,尤其是江浙行省,应该做到“内给弓兵,外通海漕,理财以经国,勤政以绥民,以至筑围田以备水,平籴价以赈饥,盗贼止息,人安田里,以布宣皇泽唯谨” 。他还特别强调了以仁义理政的要求:“利欲之兵,或堕吾城;躁厉之机,或发吾瓶。墨其余,不卷修仁义之干橹;金其城,不若驾圣贤之说铃。若然,则城何惧于脱扃,瓶何患乎建瓴哉。” 对地方官府的善政要求,当然也适用于对中央机构理政的要求,因为基本理政理念是相通的。
按照阎复的记载,不仅是忽必烈重视儒学,新即位的成宗也有兴盛儒学的强烈愿望:“世祖圣德神功文武皇帝仁沾义洽,九域混同,文物灿然可观。内立国学,外置郡邑学官,而于先圣之后,尤所注意。遴选师儒,训迪作成。”“圣上嗣服之初,祗述祖考之成训,兴学养士,严祀先圣。” 由此,阎复特别在元贞元年(1295)提出了“京师宜首建宣圣庙学,定用释奠雅乐”的建议,还建议“曲阜守冢户,昨有司并入民籍,宜复之”,成宗乃下诏赐孔林洒扫二十八户,祀田五千亩。阎复后来又曾建议“定律令,颁封赠,增俸给,通调内外官”,并明确指出:“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征租受杖,非所以厉廉隅。江南公田租重,宜减,以贷贫民。”这些建议,未被主政者所重视。
阎复亦曾向武宗提出过惜名器、明赏罚、择人才三条建议。他还特别表示:“方今文轨混同,皇仁一视,疏濬教源,此其时也。” “天之生才,罔间遐迩,长育作成之功,系乎学而已。” 也就是说,兴学是朝廷关注的事情,所以臣僚必须就此作出努力,为国家培育人才。
阎复与姚燧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能以兴办儒学的观念为核心,提出一些具体的施政建议。在政治观念与政治实务相结合方面,阎复显然表现得更为积极,因为与谈其他事务相比,谈教育在任何时候都是比较安全的做法。
李谦(1233—1311年),字受益,号野斋,郓州东阿(今属山东)人,世祖在位时曾为东宫官员,为真金讲授太子之学,已见前述,成宗朝任翰林学士、翰林承旨等职。
李谦特别重复了成宗即位后的兴学校要求:“皇帝建元初有诏,略曰:宣圣庙国家岁时致祭,诸儒月朔释奠。”“越翼日乙未,以十四条诏天下,其九曰:敷劝学校,教养生徒,议存贡举,量给学田。虑犹未也,其年上月,复诏中外百司,申明中统之旨,辞义敷畅,视前加详,恩至渥也。” 借助皇帝所表现的尊孔兴学态度,李谦对儒家的圣道观念作了四点解释。
一是圣人之道重在内容,不在形式。“窃惟圣人之道,经纬天地,纲常民俗,亘万世而无弊,虽运有污隆,时有否泰,而道固自若,岂以庙之兴废为损益哉。” 祭祀孔庙只是形式上的尊孔,实质上的尊孔是要真正重视孔子的治道学说。
二是对圣人之道的态度,有良吏、俗吏之分。“郡县之吏,以寅奉诏条崇风化为职,苟惟急于功利,征求近效,顾教化为不切,不过为俗吏耳。”“圣主遵道劝学,风励天下之意甚深且厚,为吏者不知体详是意,能为识治道本末先后者乎。”“县吏去民为最近,责任所在。”“导民之道,惟所欲为。所常见则识之,所常闻则知之。耳目熟习而中心不喻,宁有是理耶。” 俗吏重功利,良吏重教化,这是两者之间的本质性区别,而要奉行圣道,所依赖的只能是良吏。
三是儒士应该注重实学,纠正科举带来的不正学风。“窃惟人性根于天,未始有今昔之异,而学随事变,则有今昔之不同。”“人之所以学,师之所以教,圣贤之所以传,以之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此外无他说。今之学者则不然,呻其占毕作为辞章,驰骋辩说簧鼓一世,以为儒学极致,求之古人之学,相去远矣。”“盖天秩彝伦,其为品有五。人君代天为治,施有攸尚,其为教者亦五,舜命契敬敷者,此也,皋陶明刑以弼者,此也。夏殷之际,纲常紊乱,成汤肇修人纪,武王重民五教,皆是物也。周室扰兆民则敷之,君牙和民则又敷之,古先圣王所以设官分职训迪其民者,无外乎是。原其设为庠序学校之意,凡以明此而已。后世以科举取士,学者为利禄所汨,国家之所尚,父兄之所教,词章记诵之外无与焉。噫,词章记诵,学之末也,舍本逐末,非学也。幸国制简易,取人之法未立,为士者盍亦志也,本为已返古道斯可矣,古道且不可复,明经修行,蹈先汉之风,犹之可也。” 由于科举带来的是只重词赋的末枝之学,所以朝廷废科举,起的是可以使儒士重返明经修行治学正途的重要作用。
四是学道的目的在于培育人才。“窃闻古之教者,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盖明教之地,人才所从出焉。然教之之法不过因其所固有,开导而训饰之,则治化休明,风俗醇美,良以此尔。后之为治者,一切从事于政刑以塞服官之责,学校之设视为具文,而所以教者又失其本指,欲望休明之治难矣。”“予尝谓庠序名教之地,人材所从出。圣天子尊道劝学,崇化励贤,诏数及之,所在守土之吏奔走从事惟恐其后。今庠序遍天下,教事粗举,然阅岁滋久,未闻有特起之士经术文雅辅赞治化者,何也,无乃开导训饰有所未至耶,抑三物宾兴有所未尽耶,殆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学者之心趋所易而舍所难,徼近利而忘远图,此其所以不能振励兴起者也。” 国家要培育人才,也要走实学的路子,因为所学非所用不可能培养出符合圣道要求的人才。
仁宗即位时,李谦已经是年迈之人,依然被召见询以治道问题,李谦乃上书言正心术、崇孝治、选贤能、广视听、恤贫乏、课农桑、兴学校、颁律令、练士卒九事:“正心术以正百官,崇孝治以先天下,选贤能以居辅相之位,广视听以通上下之情,恤贫乏以重邦家之本,课农桑以丰衣食之源,兴学校以广人材之路,颁律令使民不犯,练士卒居安虑危。至于振肃纪纲、纠察内外,台宪之官尤当选素著清望、深明治体、不事苛细者为之。” 这些建议所涉及的是李谦对改善朝政的全面看法,而支撑这些看法的,正是他一贯秉持的圣道观念。
李谦所倡导的圣人之道观念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他将理论化或理想化的圣道与现实结合,提出了圣道对现实政治的具体要求,并能够使主政者加深对治道思想的理解。
卢亘(1272—1314年),字彦威,汲郡(今属河南)人,曾任国史院编修官、翰林修撰、翰林待制等职。
卢亘特别以不忽木为例,说明了儒者对文治的重要作用:“(不忽木)研精圣道,得先儒源渊秘之传;藻励忠规,承世皇简注之渥。荐应器使,遍历清华;殚物洽闻,而守以正;经德迪虑,而不近名。属熙朝更化之初,开明堂垂拱而治。”“事至立断,言为天下为公;知无不为,才实王者之佐。”“是用宠以帝傅之崇,赐以周公之履,庸起具臣之劝,允为儒者之光。” 也就是说,儒者不仅要有弘扬圣人之道的自觉性,还要有天下为公、守正不阿的作为。
卢亘还在诗作中强调了儒士在翰林院所应扮演的粉饰治道角色:“自非鸿才士,训诰何由作。”“王功与帝德,昭昭日月揭。”“天地岂不仁,盛德禀命独。”“翰林子元子,武库森戈矛。英声迈千古,逸韵横九州。” 以文饰道,是儒者服务于朝廷的重要形式,当然也是翰林院所具有的最重要功能。
卢亘认为在守成君主的努力下,“无象太平今有象,共欣良相遇明君”。所以亦能够通过治理河患看到爱民的善举:“导河积石尧解忧,滔天之水成安流。何年决啮半南土,清淮怒卷黄云愁。宣房既筑汉歌喜,越巫抱璧神光起。害除梁楚二渠成,海溢西南九河死。后来群策知谁贤,何人捧土能防川。彭城楼堞照黄土,河平堰石愁金天。吾皇放勋超万古,泽世余功平水土。睢阳塞决付贤侯,解变狂澜作安堵。于今此功宁复有,从容小试经纶手。千年遗爱在邦民,春风吹水浓如酒。”
成宗、武宗两朝臣僚所展示的各种政治观念,基本的指向就是将朝政纳入治世的轨道,这应该是多数儒臣所认同的政治目标,也是政治守成的原则性要求。
为了帮助皇帝完成政治守成的重要政治目标,成宗、武宗在位时一些朝臣提出了重要的施政建议,可作概要的介绍。
成宗元贞元年(1295),陈天祥出任山东西道廉访使。由于山东各地盗贼蜂起,他特别向成宗上书,提出了不再颁布赦令而是严刑止盗的建议。
古者盗贼之起,各有所因,除岁凶饥馑,诿之天时,宜且勿论,他如军旅不息,工役荐兴,聚敛无厌,刑法紊乱之类,此皆群盗所起之因。中间保护存恤长养之者,赦令是也。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哑,前人言之备矣。彼强梁之徒,各执兵杖,杀人取后,不顾其生,有司尽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释之;旦脱缧囚,暮即行劫,又复督勒有司,结限追捕。贼皆经惯,习以为常,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凶残悖逆,性已顽定。诚非善化能移,惟以严刑可制。
陈天祥特别强调了经常性的大赦是“小人之幸”,助长了盗贼的气焰,只有采用严刑的方法,才能遏制盗贼,为民众提供安全保障。朝廷采用了陈天祥的建议后,山东等地的盗贼很快被镇压而不再复起。
成宗大德六年,陈天祥升任江南行御史台中丞,他特别就朝廷派兵征讨八百媳妇的举动,向皇帝上书表达反对意见,认为应该采用招抚而不是兴兵的方法解决八百媳妇的变乱行为。
兵有不得已而不已者,亦有得已而不已者。惟能得已则已,可使兵力永强,以备不得已而不已之用,是之谓善用兵者也。去岁,行省右丞刘深远征八百媳妇国,此乃得已而不已之兵也。彼荒裔小邦,远在云南之西南又数千里,其地为僻陋无用之地,人皆顽愚无知,取之不足以为利,不取不足以为害。
深欺上罔下,帅兵伐之,经过八番,纵横自恣,恃其威力,虐害居民,中途生变,所在皆叛。深既不能制乱,反为乱众所制,军中乏粮,人自相食,计穷势蹙,仓黄退走,土兵随击,以致大败。深弃众奔逃,仅以身免,丧兵十八九,弃地千余里。朝廷再发陕西、河南、江西、湖广四省诸军,使刘二霸都总督,以图收复叛地。湖北、湖南大起丁夫,运送军粮至播州交纳,其正夫与担负自己粮食者,通计二十余万。正当农时,兴此大役,驱愁苦之人,往回数千里中,何事不有。或所负之米尽到,固为幸矣。然数万之军,止仰今次一运之米,自此以后,又当如何?
比问西征败卒及其将校,颇知西南远夷之地,重山复岭,陡涧深林,竹木丛茂,皆有长刺。军行径路在于其间,窄处仅容一人一骑,上如登天,下如入井,贼若乘险邀击,我军虽众,亦难施为也。又其毒雾烟瘴之气,皆能伤人。群蛮既知大军将至,若皆清野远遁,阻其要害,以老我师,或进不得前,旁无所掠,士卒饥馁,疫病死亡,将有不战自困之势,不可不为深虑也。
且自征伐倭国、占城、交趾、爪哇、缅国以来,近三十年,未尝见有尺土一民内属之益,计其所费钱财,死损军数,可胜言哉。去岁西征,及今此举,亦复何异。前鉴不远,非难见也。军劳民扰,未见休期,只深一人,是其祸本。
又闻八番、罗国之人,向为征西之军扰害,捐弃生业,相继逃叛,怨深入于骨髓,皆欲得其肉而分食之。人心皆恶,天意亦憎。惟须上承天意,下顺人心,早正深之罪,续下明诏,示彼一方以圣朝数十年抚养之恩,仍谕自今再无远征之役。以此招之,自有相续归顺之日,使其官民上下,皆知未须远劳王师,与区区小丑争一旦之胜负也。昔大舜退师而苗氏格,充国缓战而羌众安,事载经传,为万世法。
为今之计,宜且驻兵近境,使其水路远近得通,或用盐引茶引,或用实钞,多增米价,和市军粮。但法令严明,官不失信,可使米船蔽江而上,军自足食,民亦不扰,内安根本,外固边陲。以我之镇静,御彼之猖狂,布恩以柔其心,畜威以制其力,期之以久,渐次服之。此王者之师,万全之利也。若谓业已如此,欲罢不能,亦当虑其关系之大,审详成败,算定而行。彼溪洞诸蛮,各有种类,今之相聚者,皆乌合之徒,必无久能同心敌我之理。但急之则相救,缓之则相疑,以计使之互相仇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动之时,徐命诸军数道俱进。服从者恩之以仁,拒敌者威之以武,恩威相济,功乃易成。若舍恩任威,以蹈深之覆辙,恐他日之患,有甚于今日也。
陈天祥的这一靖边建议未被元成宗采纳,他被召回京城后,也未获得向皇帝面奏相关事宜的机会,所以称病辞职,返回了家乡。
陈天祥还在《四书辨疑》一书中,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政治观点,可以列出他所强调的六方面要求。
一是要注意政治教化的作用。“明德之后,须有新民之化,使人人以孝弟礼义为心,则自无贪竞争讼之事。风俗既已如此,虽有无实之人,在其礼让温良之众人中间,亦自不敢肆意妄为,尽其虚诞之辞,其势然也,此乃大畏民志之谓。”“教化,教民为善也。教民为善,亦须自有为善之实而民信服,然后教化可行。尧舜教天下以仁,而民从之,以其先有可信之实也。若桀、纣教天下以仁,民必不从,以其先无可信之实也。由此观之,民信于我,亦不直在教化既行之后也。” 按照这样的解释,儒家之所以强调明德和新民,就是要使其成为教化的有力工具,以达到民信于我的理想政治状态。
二是要注意不能过分地劳民。“夫劳民不恤,乃古今之通患。桀、纣、幽、厉之事且置勿论,请以近代易知者言之。秦始皇、隋焬帝之世,劳民之事无所不至,四民废业,人不聊生,死者相枕藉于道路,于是盗贼群起,天下大乱,生民荼毒,何可胜言,由其施劳于民之所致也。颜子之言于世厚矣,愿无施劳安人之志也。既无伐善,又无施劳,内以修己,外以安人,成己成物之道不偏废也。” 劳民过度导致的亡国教训,对于所有主政者而言,都是严重的警告。
三是要特别注意君主正心的作用。“端本清源,务先正其君心之不正。君正则朝廷正,朝廷正则内外百官皆得其人,天下无有不治也。近代以来,往往不先于本而齐其末,内虽有宪台、察院,外虽设廉访、采访、观察、按察之类,专务弹劾奸恶,纠按非违,谪去一人,十人复至,闲去一事,十事复来,舍其源而清其流,不亦难乎。孟子言一正君而国定,诚为万世之格言也。” 儒家所强调的正君心说法,对元朝中期的政治观察有特定作用,因为典型的实例就是武宗完全背离了君主正心的要求。
四是要注意小人的言利行为,会给国家带来重大的灾难。“为政者道之以德,则众皆归服,如众星之共北辰也。治一邑则一邑之众归服,治一国则一国之众归服,治天下则天下之众归服。”“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利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 从理论上说,只要有言利小人被重用,就会引发小人与君子之间的义利之争,而过度的营利行为必定成为国家的祸患。陈天祥尽管没有列举本朝的实例,但是指向是相当清楚的。
五是要注意对人的全面观察,而不能只以表象定其善恶。“观人之道,必先视其见为之事,以审详之。见所为者虽善,未可遽以为君子也,见所为者虽不善,未可遽以为小人也。王莽未篡之前,恭俭礼让,似其为善,若视其为善者便以为君子,则王莽为君子矣。伊尹初放太甲,斥主逐君,似其为恶,若视其为恶者便以为小人,则伊尹为小人矣。须更观其事迹来历从由,循其从由,以察本心所主定止之处,则王莽心主于篡汉,伊尹心主于致君,至此则君子小人善恶之实始可判矣。” 君主用人,只要是确定了用君子不用小人的用贤原则,自然要特别注意全面考察其言行,而不能被假象所蒙蔽,犯不善于识人的错误。
六是要注意对治道的全面理解和把握,否则会被异端邪说带偏方向。“道,治道也;事,亦为治之事也。欲致天下之治,其道在迩不在远,而于远处求之;其事在易不在难,而于难处求之;此古今之通患,而世莫之悟也。果能遵先王之道于心,得躬行之余,以孝弟仁义教化其民,使人人皆亲其亲、长其长,自无悖理乱伦、无父无君之事,而能上下安和,故曰天下平也。”“盖道谓三纲五常之道,君子之所以正心、修身、齐家、理世,皆此道也。有身而无此道,则心不正,行不修,其身必辱。有家而无此道,则父不父,子不子,其家必坏。有国而无此道,则君不君,臣不臣,其国必乱。此其所以不可须臾离之也。若异教异术,出天理人伦之外,与三纲五常不相干涉,有则于世无所益,无则于人无所损。凡其如此不急于用、人皆可得而离之者,俱不可以为道,故曰可离非道也。” 以近处和易事求道,以获得治道的真谛,确实是值得重视的看法。
如上所言,陈天祥的这些观点大多是有感而发,因为朝廷中的不少弊政,就是背离了治道的原则,才变得难以抑制和纠正。用著书的方式阐释其中的道理,所要彰显的就是儒者对这样的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
何荣祖(?—1300年后),字继先,太原(今属山西)人,曾任尚书省参政、中书省平章政事等职,著作有《学易记》《观物外篇》《载道集》等,皆佚。
何荣祖曾公开与阿合马、桑哥等发生冲突,已见前述。桑哥被处死后,何荣祖特别在上书中强调了革除弊政、利国利民是中书省和御史台要务的论点。
国家用度不可不足,天下百姓不可不安。今理财者弗顾民力之困,言治者弗图国计之大。且当用之人恒多,而得用之人恒少。要之,省部实为根本,必择材而用之。按察司虽监临一道,其职在于除蠹弊、安斯民,苟有弗至,则省台又当遣官体察之,庶有所益。
何荣祖还在诗作中强调了人到老年才能得到真知的论点:“名教无穷乐,真知在暮年。中庸万事乐,太极一心全。世事频观易,人情静看天。与来时有句,率尔亦飘然。” 真正到了老年,才能看清世道,这既是自我感叹,也是对世人的警戒。
何荣祖是《至元新格》和《大德律令》的编撰者,对于元朝的立法有重要的贡献,所以有人对他的此类行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惟其练达老成,故立言至切;惟其思虑周密,故制事合宜。虽宏纲大法、不过数千言,扩而充之,举今日为治之事,不越乎是矣。盖昔者先王慎于任人,严于立法,议事以制,不专刑书,是以讼简政平,海宇清谧,其皆以是为则欤。” 也就是说,立法并不是要求法繁刑苛,而是要达到法明讼简的目的。
杨桓(1234—1299年),字武子,号辛泉,兖州单县(今属山东)人,世祖朝任职太史院,成宗时任监察御史、秘书少监等职,著有《六书溯源》《六书统》《书学正韵》等。
杨恒于成宗即位后上书,就时务问题提出了二十一条建议:“一曰郊祀天地;二曰亲享太庙,备四时之祭;三曰先定首相;四曰朝见群臣,访问时政得失;五曰诏儒臣以时侍讲;六曰设太学及府州儒学,教养生徒;七曰行诰命以褒善叙劳;八曰异章服以别贵贱;九曰正礼仪以肃宫庭;十曰定官制以省内外冗员;十一曰讲究钱谷以裕国用;十二曰访求晓习音律者以协太常雅乐;十三曰国子监不可隶集贤院,宜正其名;十四曰试补六部寺监及府州司县吏;十五曰增内外官吏俸禄;十六曰禁父子骨肉、奴婢相告讦者;十七曰定婚姻聘财;十八曰罢行用官钱营什一之利;十九曰复笞杖以别轻重之罪;二十曰郡县吏自中统前仕宦者,宜加优异;二十一曰为治之道宜各从本俗。”
这二十一条建议,可以归纳为五方面的施政措施,一是规范礼仪制度,包括祀天地、享太庙、正礼仪、访乐官等措施;二是规范朝政制度,包括见群臣、定首相、定官制、补吏员、优吏员、增俸禄、复笞杖等措施;三是规范儒学教育制度,包括设学校、正监名、进侍讲等措施;四是规范财政制度,包括讲究钱谷、罢行用钱等措施;五是规范社会风俗,包括行诰命、别贵贱、禁告讦、定聘财、从本俗等措施。这五方面的建议,构成了对守成政治的全面认识和要求。
杨恒还特别强调了儒、吏不应分途的论点:“后世乃以不明六德、六行、六艺,惟区区于章句长短之末技者目而为儒,亦不达先王养民治民之政教;惟专于簿书征发之余习而为吏,又有儒、吏兼通之语。然吏舍儒,则所资者何事,儒舍吏,则所行者何事也。以至妄至非毁,儒毁吏,则以贪污无行诋之;吏毁儒,则以孱不干济诮之,皆本自蠹其末枝自摧其干者也,此皆不明政教之源,遂至于此。方今圣朝。以还淳返朴为天下之大本,学校遍于乡党,而后世当以六德、六行、六艺之准学为儒,仕之为吏。明乎大源,无仅以章句之末技,簿书之末习,遂分儒、吏为两途,庶乎知予之所忧为不近也。” 杨恒强调的是按照政教的要求,儒、吏需要相通而不是相隔,这样的论点,比以儒饰吏显然更近了一步,并且更适合朝廷的需要。
杨恒还曾指出:“今朝廷方当布文教,善风俗,以为致治之本。” 他对孔子的治道学说也作了简要的解释:“皇元有天下,以夫子之道保国家、安民生,莫不由之。”“惟民生多欲,无教乃乱。圣人之为教非遏其欲,实节其欲也。欲节则天理明,天理明则人道安,人道安则五品逊,五品逊则百姓亲,百姓亲则天下平。是道也,所以家喻而户晓者也。” 按照这样的解释,节欲是平天下的重要基础,而朝廷治国的不足,恰恰就是难以做到节欲。
也就是说,杨恒的系统性时务建议,其核心要素就是要使朝廷遵循夫子之道的要求,确立各种必要的政治规范,以达到合乎儒家政治理想的治世水准。但是这样的建议并未被主政者所重视,因为主政者重点关注的是如何维系表层化政治“平静”的问题,而不是如何填平治世理想和政治现实之间巨大沟壑的问题。
王约(1252—1333年),字彦博,真定(今属河北)人,由吏入仕,历任监察御史、翰林直学士、刑部及礼部尚书等职。
成宗即位时,王约上书言二十二事:一是实京师,二是放差税,三是开猎禁,四是蠲逋负,五是赈穷独,六是停冗役,七是禁鹰房,八是振风宪,九是除宿蠹,十是慰远方,十一是却贡献,十二是询利病,十三是利农民,十四是励学校,十五是立义仓,十六是核税户,十七是重名爵,十八是明赏罚,十九是择守令,二十是汰官属,二十一是定律令,二十二是革两司。他还上言请求中书去繁文,一取信于行省,一责成于六部。
王约的这二十三条建议,十条涉及克服吏弊的问题(振风宪、除宿蠹、询利病、重名爵、明赏罚、择守令、汰官属、定律令、革两司、去繁文),四条涉及经济问题(实京师、放差税、开猎禁、核税户),六条涉及减轻百姓负担和救济弱者的问题(蠲逋负、赈穷独、停冗役、禁鹰房、利农民、立义仓),三条涉及肃正社会风气的问题(慰远方、却贡献、励学校)。这些建议,所侧重的就是去除朝廷弊政和在良政方面有所建树。
仁宗即位后,王约又提出了行封赠、禁服色、兴科举三条建议。
王约还特别指出:“县阶末也,尹秩卑也,然承流宣化,移风易俗,实本于此。今之治县者,例以督责聚敛为先,期会奔走为急,故狼戾者汇缘以侵渔,庸琐者依违而取给,名曰牧民,而实为民蠹。求其所谓庶之、富之者不可得,况教之哉。” 由于县官是国家治民的主要依赖者,所以革除弊病,首先应该从教诫县官做起。
王约以除弊作为时务建议的基本出发点,因为朝廷的弊政由上至下,已经发展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采用全面整肃的方法或可有救。但是对于守成的成宗而言,显然不会采纳这样的建议,因为全面整肃并不符合成宗的执政风格。
王利用,生卒年不详,字国宝,通州潞县(今属北京)人,历任翰林待制、翰林直学士等职。
成宗在位时,以王利用为太子宾客,他即上书言时政十七事:一是谨畏天戒,二是取法祖宗,三是孝事母后,四是敬奉至尊,五是抚爱百姓,六是敦本抑末,七是清心听政,八是寡欲养身,九是酒宜节饮,十是财宜节用,十一是有功必赏,十二是有罪必罚,十三是杜绝谗言,十四是求纳直谏,十五是官职量材而授,十六是工役相时而动,十七是俾近侍时赴经筵讲读经史。
这十七条建议,六条涉及君德和太子所应守(谨畏天戒、孝事母后、敬奉至尊、寡欲养身、酒宜节饮、经筵讲读),六条涉及治国方法和原则(取法祖宗、抚爱百姓、敦本抑末、清心听政、杜绝谗言、求纳直谏),五条涉及具体政务问题(财宜节用、工役相时而动、官职量材而授、有功必赏、有罪必罚)。这些建议归结为一点,就是王利用所倡导的善政观念。
王利用还特别以诗作强调了地方官员应积极推行善政:“钜镇遵天眷,名藩甲潞州。提封连上党,沃壤接屯留。善政犹前昔,遗风尚列侯。喜闻新令尹,大有望于秋。”“古殿枕清漳,遥冈壮武乡。泉灵通海远,林茂接天长。民爱年年赐,神安世世香。为言贤令尹,时复到岩廊。”
王利用亦强调了教育所应起的教化作用:“京师,天下之首善也;总府,一方之首善也。首善者何,教化风俗之所出也。然则教化风俗之所出,舍儒学何适哉。儒学明善之地,故京师有之,总府有之,州县亦有之,其崇而尚之者无他,皆所以明人伦也。” 也就是说,要落实教化,京师和总府都应该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
王利用的善政建议,大多符合成宗的执政风格,易于被采纳。在成宗的各种政治措施中,也确实体现出了取法祖宗、谨畏天戒、敦本抑末、求纳直谏等基本的要求。
张孔孙(1233—1307年),字梦符,号寓轩,隆安(今属山东)人,历任礼部侍郎、集贤大学士等职。
张孔孙曾在地震后就弭灾之道提出过八条建议:一是蛮夷诸国,不可穷兵远讨。二是滥官放谴,不可复加任用。三是赏善罚恶,不可数赐赦宥。四是献鬻宝货,不可不为禁绝。五是供佛无益,不可虚费财用。六是上下豪侈,不可不从俭约。七是官冗吏繁,不可不为裁减。八是太庙神主,不可不备祭享。不久后,张孔孙又上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忧服阕者,宜待起复;宿卫之冒滥者,必当革;州郡之职,必当遴选;久任达鲁花赤,宜量加迁转;又宜增给官吏俸禄;修建京师庙学,设国子生徒,给赐曲阜孔庙洒扫户;相位宜参用儒臣,不可专任文吏;故相安童、伯颜、哈刺哈孙与廉希宪等,各宜赠谥。”
张孔孙还在成宗在位时特别强调了与儒士有关的两条要求。一是以兴学培育人才,如其所言:“盖王政非教化不立,教化非学校不兴,是以今上继承大统,以兴学养士为先。”“今上嗣登宝位,告诏天下,孔子之道垂宪万世,有国有家者所当承奉,庙学损坏随即修完。作养后进,严加训诲,讲习道义,务在成材。” 二是以儒为吏不是儒者唯一的入仕途径,儒者不仅可以由其他途径入仕,吏者也要认真学习儒学知识:“贤才之在斯世,任于朝而忠言直节,有益于人之国,居于家而德行文学为乡党之所敬慕。”“国家承平日久,海内学者彬彬出焉,于是各路间咸许贞偃士一名补宪司书吏,考满升六部令史,又转台院及省掾,入流品而登仕,启然有司。众士匪此一透,士之进身若所望不过如此,是失国家崇儒重道之意也。”“作成人材,使之从政,为治之要,莫过于此,岂专簿书、狱讼、期会、敛散而已哉。且吏不明道,人不知学,虽簿书、狱讼、期会、敛散之事,皆不得其当,其弊尤甚焉。经不云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牧民之吏,可不务学使人知道乎。”
需要说明的是,弭灾只是张孔孙提出建议的由头,他所强调的乃是实施文治的重要诉求,因为偃兵息武是文治的基本前提,注重礼仪、赏善罚恶、兴学育人是文治的基本原则,整顿吏治、肃正风气等则是文治的重要方法。以文治解决朝政面临的各种问题,而不是拘泥于救灾的细节或技术性问题,所呈现的恰恰是根本性的弭灾之道,只是这样的用心,很难被皇帝和朝臣所理解,而被视为泛泛之谈的空论。
尚文(1236—1327年),字周卿,祁州深泽(今属河北)人,世祖朝曾参与制定朝仪,任湖北廉访使等职,成宗时任御史台侍御史、中书左丞等职。
元贞二年(1296),尚文上书提出了“治平之世,不宜数赦;不急之役,宜且停罢”的建议。次年,黄河决于蒲口,尚文上书提出了不塞决口的建议。
长河万里西来,其势湍猛,至盟津而下,地平土疏,移徙不常,失禹故道,为中国患,不知几千百年矣。自古治河,处得其当,则用力少而患迟;事失其宜,则用力多而患速,此不易之定论也。今陈留抵睢,东西百有余里,南岸旧河口十一,已塞者二,自涸者六,通川者三,岸高于水,计六七尺,或四五尺;北岸故堤,其水比田高三四尺,或高下等,大概南高于北,约八九尺,堤安得不坏,水安得不北也。
蒲口今决千有余步,迅疾东行,得河旧渎,行二百里,至归德横堤之下,复合正流。或强湮遏,上决下溃,功不可成。揆今之计,河北郡县,顺水之性,远筑长垣,以御泛滥;归德、徐、邳,民避冲溃,听从安便。被患之家,宜于河南退滩地内,给付顷亩,以为永业;异时河决他所者,亦如之。信能行此,亦一时救荒之良策也。蒲口不塞便。
由于地方官员强调“不塞则河北桑田尽为鱼鳖之区,塞之便”,朝廷采用了塞蒲口的做法,但是第二年蒲口再次决口,导致了“塞河之役,无岁无之”的不利局面。
有西域贾商人向朝廷官员出售“押忽大珠”,要价六十万锭,官员指此珠“含之可不渴,熨面可使目有光”,尚文则明确表示:“一人含之,千万人不渴,则诚宝也;若一宝止济一人,则用已微矣。吾之所谓宝者,米粟是也,一日不食则饥,三日则疾,七日则死;有则百姓安,无则天下乱。以功用较之,岂不愈于彼乎!”
无论是降低大赦的频次、停罢不急之劳,还是不塞黄河决口、重本抑末,都体现了尚文的善治观念。并且尤为重要的是他比别人更有远见,更能预见短视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李元礼(?—1297年),字庭训,真定(今属河北)人,世祖朝曾任大都路儒学教授、太常博士等职,成宗即位后任监察御史。元贞二年(1296)朝廷在五台山建佛寺,皇太后拟临幸该寺,李元礼特别上书加以劝止。
古人有言曰:“天下之得失,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计,惟所见闻而不系职司者,宰相得行之,谏官得言之。”今朝廷虽不设谏官,监察御史职当言路,即谏官也,乌可坐视得失,而无一言以裨益圣治万分之一哉。
伏见五台创建寺宇,土木既兴,工匠夫役不下数万人。附近数路州县供亿烦重,男不暇耕,女不暇织,百物踊贵,则民将有不聊生者矣。又闻太后亲临五台,布施金币,广资福利,其不可行者有五。何则?时当盛夏,禾稼方茂,百姓岁计,全仰秋成。扈从经过,千乘万骑,不无蹂躏,其不可一也。太后春秋已高,亲劳圣体,往复暑途数千里,山川险恶,不避风日,轻冒雾露,万一调养失宜,悔将何及,其不可二也。陛下即位以来,遵守祖宗成宪,正当兢业持盈之日,凡上举动,必书简册,以贻万世之则,书而不法,将焉用之,其不可三也。夫财不天来,皆出于民,今朝廷费用,百倍昔时,而又劳民伤财,以奉土木,其不可四也。佛者本西方圣人,以慈悲方便为教,不与物竞,虽穷天下珍玩供养不为喜,虽无一切为献亦不为怒。今太后为国家、为苍生崇奉祈福,福未获受,而先劳圣体,圣天子旷定省之礼,轸思亲之怀,其不可五也。伏愿中路回辕,端居深宫,俭以养德,静以颐神,上以循先圣后之懿范,次以尽圣天子之孝心,下以慰元元之望。如此,则不待祈福,而福自至矣。
臣元礼谬当言路,不避僭越,而惓惓不已者,诚以臣子爱君之心切,冀其一悟圣聪。与其受不言之责,宁获敢言之罪,天下幸甚。
李元礼以“五不可”阻遏皇太后的行程,确实是体现了谏臣敢于直言的风格。对于这样的上书,御史台未敢上奏。大德元年(1297),侍御史万僧指御史中丞崔彧与李元礼勾结,“为大言谤佛,不宜建寺”,成宗即将李元礼免职,并命右丞相完泽、平章政事不忽木询问此事,完泽明确表示:“其意正与吾同。往吾尝以此谏,太后曰:‘我非喜建此寺,盖以先皇帝在时,尝许为之,非汝所知也。’”不忽木也明确指出:“他御史惧不肯言,惟一御史敢言,诚可赏也。”成宗采纳了完泽、不忽木的意见,未处罚李元礼并恢复了他的职务。
李元礼敢于直言,成宗能够纳谏,显示的是开明政治的风格,尽管其中必有曲折,但总算是有了一个较好的结局。
王寿(1251—1310年),字仁卿,涿郡新城(今属河北)人,成宗朝任燕南河北道廉访副使、御史台侍御史等职。
王寿曾受命到江南祭祀名山大川,并暗访民情,回朝后奏报:“民之利病,系于官吏善恶。在今宜选公廉材干、存心爱物者专抚字,刚方正大、深识治体者居风宪。天灾代有,赈济以时,无劳圣虑。惟是豪右之家,仍据权要,当罢其职,处之京师,以保全之,此长久之道也。”也就是说,官吏腐败和豪强横行,是王寿发现的主要问题,他只不过是以委婉的形式对这样的问题作了表述。
王寿还特别与御史台官员一同上书,强调了朝廷必须选择正人君子为中书省相臣的要求。
宰相内统百官,外均四海,位尊任重,不可轻假非人。三代以降,国之兴衰,民之休戚,未有不由相臣之贤否也。世祖初置中书省,以忽鲁不花、塔察儿、线真、安童、伯颜等为丞相,史天泽、刘秉忠、廉希宪、许衡、姚枢等实左右之,当时称治,比唐贞观之盛。迨至阿合马、郝祯、耿仁、卢世荣、桑哥、忻都等,坏法黩货,流毒亿兆。近者,阿忽台、伯颜、八都马辛、阿里等专政,煽惑中禁,几摇神器。君子小人已试之验,较然如此。臣愿推爱君思治之心,邪正互陈,成败对举,庶几上悟天衷,惩其既往,知所进退,天下之事,可从而理也。
成宗时曾采用奉使宣抚的方法了解民情,王寿不在“明察”的奉使宣抚之内,而是用“暗察”的方式反映问题,更容易受到君主的重视。他的选良官、重宰相建议,与成宗的执政风格合拍,不仅被采纳,还就此形成选人任人的一套基本规矩,已见前述。
阿沙不花(1263—1309年),康里人,助武宗即位有功,任中书省平章政事、知枢密院事等职。
阿沙不花曾特别向武宗进言:“八珍之味不知御,万金之身不知爱,此古人所戒也。陛下不思祖宗付托之重,天下仰望之切,而惟曲蘖是沉,姬嫔是好,是犹两斧伐孤树,未有不颠仆者也。且陛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也,陛下之位,祖宗之位也,陛下纵不自爱,如宗社何。”武宗不仅明确表示“非卿孰为朕言,继自今毋爱于言,朕不忘也”,还要赐饮酒以表彰直言,阿沙不花则表示:“臣方欲陛下节饮而反劝之,是臣之言不信于陛下也,臣不敢奉诏。”
慎饮酒和节欲是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都曾提出过的要求,阿沙不花不过是向嗜饮的皇帝重提这一要求而已。但是武宗并未听从阿沙不花的劝告,并使得嗜饮成了短命的重要因素。
冯福京,生卒年不详,自号学泉居士,潼川(今属四川)人,曾任庆元路学副教授,成宗时任昌国州判官,向州官提出了减少涂田田租的建议。
切照昌国在环海中,概管四乡一十九都,除富都一乡与本州连陆外,其余三乡都分俱各散在海洋,不比其他州县,止是一边靠海。所有涂田,周围皆咸卤浸灌。民自备本,筑坝堤岸,使涂为田。苟失时不修,堤岸崩漏,田复为涂。其近堤岸田亩,与咸水为邻,止可种稗。其去堤岸稍远,与山脚相接,方可种稻。若遇久旱,则咸气蒸郁,禾尽枯槁。设或久雨,则山水泛滥,禾尽淤没。惟雨水调匀,方可得熟,然后及其他州县下等所收之数。又兼本州别无淡水河港,其山水注下,去处皆与潮通,咸水易以冲入,以此并无肥田。近据民户毕信等告,亡宋时,每亩纳蛮会十八界五百文。归附后,起征省米八合七抄有零,折中统钞一钱二分,以中熟年份秋成价数言之,亦可买折省米二升。今拟涂田每亩科征,折省米二升,似为相应矣。观此申述,则州民之贫困,亦可想见,岂忍重赋之哉。
冯福京还提出了减少昌国州盐引定额的建议,因为增加定额已经成为一项扰民的恶政。
每年计口请买食盐,句追笞责,重费经营。自至元二十七年抄数诸色户,计有二万二千四百余户,计一十万三千五百余口。岁买食盐二千零五引一百余斤,无问大小,每口月该食盐一十余两。因此递年以来逃亡事故,民户比元数已亏,而盐额如故。多是里正主首及见在户口,代为闭买。年复一年,已皆靠损。兼海岛别无蔬菜,惟食咸水鱼鲜,贫户无盐,亦可度日。况今盐价每引增上二十五贯,则二千零五引,比旧该增六百余定,必致愈见生受。盖海山之民,多无常产,若不从宜均定,不惟失误官课,将恐民不聊生,流为盗贼,深系利害,乞照详事得此行。据两浙都转运司申照,得昌国州周岁该盐二千五引一百四十三斤二两四钱,今拟十分中量减二分。委为官民两便,省府除已行下浙运司准申外,合下仰照验行。
列举出具体的数字,说明田租、盐引给百姓带来的困苦,使主政者难以驳斥,不得不慎重考虑其建议。
冯福京还就兴学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天下定以一,一者何,道是已。是故三代之得天下以仁,得此道也。恭惟皇帝嗣登大宝,嘉与天下,洗涤维新,他未遑及,首发明诏,惠顾学校。”“数十年来,庠序日广,而道学愈不明,士籍日增,而心术愈不正,其何故哉,无乃学者误于耳目之见闻,不能真体实认,而知行之未至耳。”“盖欲其深造自得,实有以见夫道体之大,全非徒从事言辞而已也。” 只有将兴学与兴道密切联系在一起,才能真正发挥学校的作用,这恰是冯福京所要表明的论点。
冯福京虽然只是一个地方上的小官,但是他所提出的改变恶政和注重兴学实效等建议,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全局,有其重要的价值。
成宗、武宗两朝的臣僚提出的施政建议,对于守成政治起了重要的助成作用。尤其是成宗和武宗在即位前都是北方的出镇藩王,对于如何处置朝政问题既无经验,也缺乏相应的知识,确实需要得到来自臣僚的帮助。尽管成宗和武宗对施政建议的态度有所不同,但不能忽视这些建议的所具有的向往善治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