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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窝阔台—蒙哥的政治观念

成吉思汗去世后继任的窝阔台、贵由、蒙哥三位蒙古大汗,虽然都秉承了成吉思汗的政治观念,但是各有特点,窝阔台重在讲求“美名”,贵由力显“严酷”,蒙哥倡导的则是“慎行”。

一 窝阔台的“美名”观

窝阔台(1186—1241年)是成吉思汗第三子,1229年被推举为蒙古大汗(成吉思汗去世后,由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监国),1241年去世,在位十三年,蒙古语尊号为“合罕”,元朝建立后追封太宗庙号。

成吉思汗对自己的几个儿子有这样的评价:“凡是极想知道札撒、必里克和如何守国的强烈愿望的人,就去追随察合台;爱金钱、财富、安逸和高贵风度的人,可去跟随窝阔台;想学会待人接物、知识、勇敢和使用武器的人,则可去拖雷身边效劳。” 成吉思汗还特别向诸子说明了选择窝阔台为汗位继承人的理由:“因为他雄才大略,足智多谋,在你们当中尤为出众;我意欲让他出谋划策,统帅军队和百姓,保卫帝国的疆域。因此,我立他当我的继承人,把帝国的权柄交给他的勇略和才智。” 窝阔台没有辜负成吉思汗的期望,即位后继续出兵征战,于1234年灭金,并派拔都(术赤子)统军西征斡罗斯等地,还尝试在被占领地区建立统治秩序,使草原帝国有了进一步发展,所以修《元史》者对窝阔台的评价是“有宽弘之量,忠恕之心,量时度力,举无过事,华夏富庶,羊马成群,旅不赍粮,时称治平”。 所谓“治平”云云,显然是溢美之词,就窝阔台本人而言,更注重的应是“美名”,“因为光荣的名声和良好的纪念永远留存” 。窝阔台的政治理念,主要是围绕“留美名”展开。

(一)尊奉札撒

遵守成吉思汗的遗训,可以在蒙古统治阶级中博得普遍赞誉,所以窝阔台即位伊始,即“颁大札撒”,并明确规定:“成吉思汗原来颁布的法令和敕旨,应予以维护、支持和保卫,不许恶意变动、窜改和混淆。”

窝阔台自己也颁布了一些新的札撒,核心思想是继续强化由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国家的统治秩序,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确定礼仪和忽里台仪制。成吉思汗在位时,皇族成员之间不行跪拜礼。窝阔台即位前,耶律楚材制定“朝仪”,“皇族尊长皆令就班列拜”,恐蒙古宗王不愿就礼,耶律楚材对察合台说:“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察合台被耶律楚材说服,在举行忽里台时“率皇族及臣僚拜帐下”,从此以后即有了正式的“国朝尊属”拜礼。 窝阔台还对出入宫帐和参加忽里台作了具体规定。出入宫帐的规定是“诸出入宫禁,各有从者,男女止以十人为朋,出入毋得相杂”,即进入蒙古大汗的营帐不仅有人数限制(不得超过十人),还有分别进入的限制(不得相互混杂)。参加忽里台的规定则有“凡当会不赴而私宴者,斩”;“凡来会,用善马五十匹为一羁,守者五人,饲羸马三人,守乞烈思三人”;“诸人马不应绊于乞烈思内者,辄没与畜虎豹人”,不仅强调应当出席忽里台者必须与会,还要求与会者的马匹必须安置在指定地点内,违规者要受到处罚。

二是不得逾越论事。按照窝阔台的要求,“诸公事非当言而言者,拳其耳;再犯,笞;三犯,杖;四犯,论死”。所谓“诸公事非当言而言者”,就是逾越论事或者妄议公事,违犯者要受到拳打、鞭抽、杖刑甚至处死的责罚。

三是严格等级规定。窝阔台要求“军中凡十人置甲长,听其指挥,专擅者论罪。其甲长以事来宫中,即置权摄一人、甲外一人,二人不得擅自往来,违者罪之”。“诸千户越万户前行者,随以木镞射之。百户、甲长、诸军有犯,其罪同。不遵此法者,斥罢。”这是窝阔台为规范千户制度作出的新规定,既明确了甲长(十夫长)的职责,也明确了万户、千户、百户、甲长的上尊下卑地位。由于千户既是军事组织,也是行政组织,所以严格的等级规定适用于编组在千户中的所有游牧民。

四是约束不当行为。随意喧哗、偷盗和妇女不守妇道等,都被窝阔台视为社会上的不当行为,为此特别规定“诸人或居室,或在军,毋敢喧哗”。“但盗马一二者,即论死。”“诸妇人制质孙服不如法者,及妒者,乘以骣牛徇本部,论罪,即聚财为更娶。”质孙服是蒙古贵族出席宫廷宴饮的专用服装,大汗、亲王和臣僚等需要按照等级和样式的规定着装,否则就要受到处罚。

按照波斯史家的说法,察合台是遵守札撒的典范,典型的事例是一次察合台醉酒后要与窝阔台打赌赛马,结果察合台跑到窝阔台前面去了。酒醒之后,察合台马上带领部下来向窝阔台赔罪。尽管窝阔台表示不要介意这样的小事,察合台还是要求窝阔台赐他一命,恭敬地进献了九匹马,并向部下郑重说明是合罕免了他的罪。

违反札撒要受到惩罚,即便是亲子也不例外,窝阔台仍坚持了这一原则。拔都率军西征,窝阔台子贵由对拔都出言不逊,窝阔台得知此事后明确表示:“这下等的听谁的言语,敢将哥哥毁詈,舍了你如弃一鸟卵。如今教去边远去处,做探马赤攻取坚城,受辛苦者。”后来有人引用成吉思汗“野外的事只野外断,家里的事只家里断”的原则,认为此事属于“野外的事”,应该由拔都处理,窝阔台才又表示可以交给拔都处理。 但更多的时候,窝阔台对违反札撒的人往往网开一面。如在颁布大札撒时,窝阔台特别规定:“我登基之前,任何人嘴里散播的流言蜚语,我们予以原谅和勾销。但是,自今以后,谁要触犯新旧法令和札撒,那就按其罪行轻重给以惩处。” 波斯史家拉施特和志费尼都记录了不少违反札撒的人未被窝阔台治罪的事例。由此可以看出,窝阔台不仅注意札撒的严肃性,亦能注意到执法的一定灵活性,可以用“法外施恩”来显示帝王的“宽恕”。

(二)以赏赐博美名

窝阔台即位之后,有两次大规模的赏赐行为。第一次是窝阔台即位时赏赐蒙古宗王、贵族及臣僚等,波斯史家志费尼记道:“合罕接着下诏把多年来为成吉思汗从东西各国征集来的国库贮藏打开,其总数连帐簿的肚子都容纳不下。他封闭那些爱挑剔者之嘴,拒绝他们的劝谏,把他的分子赏给他的所有家属和士卒、他的军队和族人、贵人和黎庶、侯王和家臣、主子和奴婢,按权利各分一份;国库中为明天留下的财务,不多不少,不大也不小。” 第二次是灭金以后的赏赐,既有金银丝帛等的赏赐,也有大规模的民户分封,为此还专门在中原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括户(查验户籍)。1236年,“诏以真定户奉太后汤沐,中原诸州民户分赐诸王、贵戚、斡鲁朵” 。耶律楚材虽然反对分封民户的做法,但无法改变分封的事实,只能退而求其次,建议采用二五户丝的做法,并且由朝廷设官专门征收后再付给受封者,被窝阔台所采纳。 除了这些大的赏赐外,窝阔台汗还不断进行小的赏赐,受赐者既有商人和平民,也有乞丐等。

窝阔台进行大规模的赏赐和分封,固然是要再次体现成吉思汗所承诺的宗族“共享富贵”的观念,但也带有博取美名的重要因素,并且与窝阔台不看重财物的理念有密切的关系。窝阔台对宝藏的看法是:“热衷于此的人,是缺少理智的,因为在土地和掩埋的宝藏之间并无差别,二者在其无益的方面都是一样的。既然在死亡的时刻来到之际,宝藏不能带来任何利益,人们又不能从彼世回来,所以我们要把自己的宝藏保存于心中,并且把一切现有的和已经准备好的,或者还正在作的,全部给予臣民和需要者,使美名远扬。”有人质疑窝阔台的过分慷慨,窝阔台的回答是:“活在世上的人深深知道,世界上不曾对全域任何一个人保持忠诚,明智却要求人们用永恒的美名而活着。”

(三)造福游牧社会

窝阔台继承了成吉思汗的国家观念,认为“我成吉思皇帝艰难创立国家,如今教百姓每安宁快活,休教他辛苦”,需要继续造福于游牧社会。他和察合台共同商议,在游牧民中实施了六项重要的措施。

一是定赋税。“敕蒙古民有马百者输牝马一,牛百者输牸牛一,羊百者输羒羊一,为永制。”“百姓羊群里,可每年只出一个二岁羯羊做汤羊;每一百羊内可只出一个羊,接济本部落之贫乏者。”新定的赋税标准,其基本原则就是在牧养的畜群中“见百抽一”。

二是减科敛。“诸王、驸马等聚会时每每于百姓处科敛,不便当。可教千户每每年出骒马并放牧的人,其人马以时常川交替。”科敛就是随意搜刮钱财、粮食、酒肉等,是一种严重的扰民行为,窝阔台只是要求用正常更替人马的方式减少科敛,而不是全面禁止科敛。

三是置仓库。“赏赐的金帛、器械、仓库等常守的人,可教各处起人来看守。”作为游牧民族,蒙古人过去很少有固定的仓库,设置仓库表明已经改变“居无定所”的做法。

四是定驻地。“百姓行分与他地方做营盘住,其分派之人可于各千户内选人教做”。按照千户制度的规定,每个千户都有固定的分地,但是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不少千户需要派兵驻扎在分地以外的地方,所以既要指定具体的驻扎地点,也要指派管理驻兵的人员。

五是草原凿井。“川勒地面先因无水止有野兽,无人住。如今要散开百姓住坐,可教察乃、畏吾儿台两个去踏验中做营盘的地方,教川井者。”在草原上凿井,可以改变牧民依河流、湖泊居住的习惯,打破自然环境对居住条件的限制,扩大可用的居住空间。

六是建驿站。“使臣往来,沿百姓处经过,事也迟了,百姓也生受。如今可教各千户每出人马,立定站赤。不是紧急事务,须要乘坐站马,不许沿百姓处经过。”建立驿站既是军事上的需要,也是国家行政事务处置的需要,因为使臣往来等承担着重要的信息传递和旨令下达功能,所以窝阔台强调了设立站赤(司驿者)的要求,并使之成为独立于一般民户(百姓)的专门系统。

对于这六项措施的推行,蒙古宗王、贵族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斡歌歹(窝阔台)皇帝于是将这事又宣布于诸王、驸马等知道,其诸王、驸马等皆道便当好生是,然后差人于各处起取上项羊马并守仓库、站赤等户。所摆站赤,命阿勒浅、脱忽察儿两个整治。每一站设马夫二十人,内铺马并使臣的廪给羊马及车辆牛支,定将则例去,如有短少者,家财一半没官。”

窝阔台还在草原腹心地带建立了一座城市,定名为哈剌和林,作为蒙古国的都城。

窝阔台的这些措施,对发展草原游牧经济有积极的作用,使蒙古国家的基础更为稳固。由于游牧经济与国家昌盛有密切关系,有人甚至说:“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 窝阔台当然知道游牧和农耕两大地区各有用途,没有采纳这样的建议。

(四)“择术”取中原财赋

窝阔台在新占领区域尤其是中原地区建立统治秩序,重在“择术”,凡是能够替蒙古大汗收钱收物的方法,都可以试用,根本没有“善治”这些地区的长远打算。

中原赋税的征收最能体现窝阔台的“择术”思想。窝阔台即位后,耶律楚材指出河北等地的地税、商税、酒醋、盐铁等每年可得金五十万两,绢八万匹,粟四十万石。窝阔台表示:“诚如卿言,则国用有余,卿试为之。”1229年,“命河北汉民以户计,出赋调,耶律楚材主之;西域人以丁计,出赋调,麻合没的滑剌西迷主之”。次年,窝阔台采用耶律楚材的建议,建立十路征收课税所,以儒者为征收课税使。1231年,窝阔台抵云中,“诸路所贡课额银币及仓廪米谷簿籍,具陈于前,悉符元奏之数”。窝阔台即对耶律楚材说:“卿不离朕左右,何以能使钱谷流入如此?”耶律楚材则借机向窝阔台说明在中原推行治道的重要性。窝阔台虽然欣赏耶律楚材的作为,并且在灭金之后仍以耶律楚材掌管汉地赋税,但是当回回商人奥都剌合蛮提出“买扑”中原银课的建议后,窝阔台任命奥都剌合蛮为提领诸路课程所官,并于1241年以回回人牙老瓦赤主管汉民公事,实际上是用回回人的敛财术取代了耶律楚材等人推行的“汉术”,耶律楚材亦失去了管理政务的权力。 奥都剌合蛮利用掌管中原赋税的便利,在民间大肆搜刮,连当时实力较强的“汉人世侯”都看不下去了。汉军万户史天泽特别向窝阔台奏报:“自乙未(1235年)版籍后,政烦赋重,急于星火。以民萧条,猝不易办,有司贷贾胡钱代输,积累倍称,谓之羊羔利。岁月稍集,验籍来征,民至卖田业、鬻妻子有不能给者。”史天泽建议民债由官代偿,征赋时按照贫富确定额度,窝阔台只接受了前者,于1240年下诏以官物代还羊羔利,“仍命凡假贷岁久,惟子本相侔而止,著为令”

在其他方面也显示了窝阔台的“择术”思想。如耶律楚材曾向窝阔台奏报“时务十策”,包括信赏罚、正名分、给俸禄、封功臣、考殿最、定物力、汰工匠、务农桑、定土贡、置水运等,窝阔台“虽不能尽行,亦时择用焉” 。最为后人称道的是窝阔台采用耶律楚材的建议,于1237年“命术忽乃、刘中试诸路儒士,中选者除本贯议事官,得四千三十人” 。但是窝阔台并不信用儒士,尤其是太原路课税使和副使犯贪赃罪后,窝阔台责备耶律楚材“卿言孔子之教可行,儒者皆善人,何故亦有此辈” ,实则已反映了窝阔台不信任儒士的中心思想。

中原人士倡言兴办学校,传授儒学,也与窝阔台的观念不同。1233年窝阔台颁布的《蒙古子弟学汉人文字诏》, 要求选择蒙古人子弟学习汉语,选择汉人子弟学习蒙古语和习学弓箭,并认为这是“一件立身大公事”。为蒙古子弟选择的教师,既有儒士,也有道士。学习用书,“不拣是何文书,教都学者”,并不拘泥于儒家经典。对蒙古子弟学习汉语,采用强迫式的教学方法:“教参学底时分呵,自是不蒙古言语去底孩儿每,只教汉儿语言说话者,会汉儿言语呵。若不汉时言语里说话,却蒙古言语里说话,一番一简子打者,第二番打两简子者,第三番打第三简子者,第四番打四简子者,这言语我亲省会与来也者。”按照窝阔台的要求,在学习汉语时必须说汉语,不能说蒙古语,否则要受处罚。这样的强迫方法,就是为了尽快在蒙古人中培养通蒙、汉语言的翻译人才,而不是培养习学儒家经典的蒙古儒士。

(五)自我评价和他人的非议

窝阔台临终前对自己的作为有一番评价:“自坐我父亲大位之后,添了四件勾当:一件平了金国;一件立了站赤;一件无水处教穿井;一件各城池内立探马赤镇守了。差了四件:一件既嗣大位,沉湎于酒;一件听信妇人言语,取斡赤斤叔叔百姓的女子;一件将有忠义的朵豁勒忽,因私恨阴害了;一件将天生的野兽恐走入兄弟之国,筑墙寨围拦住,致有怨言。”

窝阔台的自我评价实际上可以看作他注重“美名”的表白,尤其是对已做错事的反省,在成吉思汗的继承者中并不多见。窝阔台做成的四件事,即“添了四件勾当”,两件是“武功”与“武治”(灭金与镇守),两件是造福于游牧社会(打井与设驿站);窝阔台做错的四件事,即“差了四件”,一件违背了成吉思汗慎饮酒的教诲(沉湎于酒),一件违背了成吉思汗事主尽忠的要求(陷害忠臣),两件不符合成吉思汗和睦亲族的要求(擅取宗族部落的女子和围堵野兽)。由此所显示的,恰是窝阔台对成吉思汗政治观念即以游牧帝国为本的统治思想的全面继承。其他如建哈剌和林城、设立十路征收课税所、考试儒生等,窝阔台根本未提及,说明窝阔台并未认真看待这些事情。

窝阔台虽然注重“美名”,但是稍后的中原儒士从传统治道的角度看,却没有给予窝阔台“美名”。如许衡对窝阔台时期政务的评价是:“国家自壬辰(1232年)之后,便当询求贤哲,商论历代创业垂统之宜,参酌古今,稍为定制,使后世子孙垂拱守成,此有国家之先务也。日习宴安,以为不可,而其委任,又多残民蠹国之流。” 从这样的评价可以看出,许衡认为窝阔台之所以错失励精图治的机会,主要原因是沉湎于酒和用人失误。郝经更明确指出:“当太宗皇帝临御之时,移剌楚材(耶律楚材)为相,定税赋,立造作,榷宣课,分郡县,籍户口,理狱讼,别军民,设科举,推恩肆赦,方有志于天下,而一二不逞之人,投隙抵罅,相与排摈,百计攻讦,乘宫闱违豫之际,恣为矫诬,卒使楚材愤悒以死。” 郝经的评价比许衡更进了一步,将窝阔台的失误直接归咎于不能善待耶律楚材。中原儒士的观点并不一定公允,显然拔高了耶律楚材作用,但是至少有一点是对的,即窝阔台根本不懂甚至不想懂中原的治道学说,对中原来说更谈不上“治平”。

综观窝阔台的政治观念,可以看出成吉思汗对他的预判是准确的,即他可以全面继承成吉思汗的想法和做法,并能够以此获得“美名”。当然,这样的“美名”是对维系和发展草原帝国而言的,并且是以盘剥新占领区域为重要的物质基础,对此应该有清楚的认识。

二 贵由的“酷政”观

贵由(1206—1248年),窝阔台汗长子,1246年即蒙古大汗位(窝阔台汗去世后,由六皇后脱列哥那监国),1248年去世,在位仅三年,元朝建立后追封定宗庙号。

贵由即蒙古大汗位并不顺利,因为窝阔台生前指定的汗位继承人是第三子阔出,阔出死后又指定阔出长子失烈门为汗位继承人。六皇后脱列哥那是贵由生母,力主贵由即蒙古大汗位,但是在汗位空缺的时候发生了成吉思汗之弟斡赤斤率军欲夺汗位的事件。贵由在推选新大汗的忽里台上,要求与会的蒙古诸王、贵族同意蒙古大汗位必须归于自己的家族,蒙古诸王、贵族一致立了誓书:“只要你的家族中还留下哪怕是裹在油脂和草中,牛狗都不会吃的一块肉,我们都不会把汗位给别人。”贵由即位之后,即将斡赤斤以变乱家族罪处死。

贵由遵循了窝阔台的作为,一方面,承认窝阔台时期颁布的札撒,“正如他的父亲窝阔台合罕恪守他的祖父的札撒,不允许对他的法令作任何修改,他也恪守札撒和他自己父亲的诏令,只对偶有冗繁和缺略之处略作删改,并避免更改致讹。他下令,凡盖有窝阔台合罕玺印的诏书,可以无需经他亲自批准就可以再次签署认可”。另一方面,贵由也大规模地进行赏赐,“毫无限制地慷慨、挥霍,想使他的名声超过他的父亲”

但是,贵由不同于窝阔台的宽容,更多显示的是刚猛、傲慢和严酷。波斯史家拉施特对贵由有如下记载:“他执法的严酷尽人皆知,以致他的敌人对他的惧怕心理在其军队到达之前就已深深铭刻在心中。得知他即位的边远之地的每个统治者由于害怕他的暴烈和残酷,昼夜不得安宁。他的大臣、亲信和朝臣们在他主动谈及某件事前不敢向前迈一步、进一言。远近的来客,若非由他召请,不敢把腿抬高得稍高于拴马处的高度。”

贵由的刚猛和严酷,对内显示的是将蒙古宗王、贵族擅自发放的牌子、令旨等全部收回,并企图率军与拔都开战(因为拔都对贵由继承蒙古大汗位有异议),最终死于出军途中;对外显示的是对外国的威吓。波斯史家记载了贵由排斥伊斯兰教国家的态度:“他在答复报达(今巴格达)使臣的话里,向哈里发发出了威胁和警告,他也同样极其简单粗暴地对阿剌模忒使臣带来的国书写出了答复书。” 对于教皇发来的要求和平的“国书” ,贵由的答复同样充满威胁和警告:“因为他们不服从长生天的话和成吉思汗及大汗的命令,而杀害我们的使者,因此长生天命令我们毁灭他们,并抛弃他们,将他们置于我们的掌握之中。因为,不然的话,如果长生天没有这样做,人对人能有什么作为呢?你们西方人相信只有你们是基督教徒,而蔑视别人。但是,你们怎么能够知道,长生天把天恩赐于谁人呢?我们崇拜长生天,在长生天力量之下,已从东到西毁灭了整个世界。如果这不是由于长生天的力量,人能有什么作为呢?因此,如果你接受和平,并愿意把你所有的城堡献给我们,你教皇和信仰基督教的君主们,须毫不迟疑地前来我处讲和,那时我们才会知道你愿与我们和平相处。但是,如果你不相信我们的信和长生天的命令,也不倾听我们的忠告,那时我们就将确实知道,你是愿意打仗的。如果那样,我们就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只有长生天才能知道。”

贵由去世后,其妻斡兀立海迷失监国三年(1248—1250年)。

元朝初年的中原儒士对贵由的评价极低。如许衡认为:“壬寅(1242年)以还,民益困弊,至于己酉、庚戌(1249—1250年),民之困弊极矣。困弊既极,殆将起乱。” 明朝修《元史》者的评价也是“自壬寅以来,法度不一,内外离心,而太宗(窝阔台)之政衰矣” 。应该说,这样的评价是符合实际的,因为就草原帝国的发展而言,1242—1250年确实处于“失政”和“乱政”的时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由汗位继承问题引发的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已经带来了国家分裂的苗头,贵由希望以酷政来扼制分裂,其结果则是加深了成吉思汗后裔之间的裂痕,需要继任的大汗来承担弥补裂痕的重任。由此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是草原帝国统治思想,也不能任由酷政泛滥成灾。

三 蒙哥的“慎行”观

蒙哥(1208—1259年),拖雷长子,1251年即蒙古大汗位,1259年征南宋时因病去世,在位九年,元朝建立后追封宪宗庙号。 蒙哥汗的核心观念是“慎行”和“遵祖宗之法”,可分述于下。

(一)注重律己

历经窝阔台、贵由两朝蒙古大汗和两位皇后监国,多数蒙古宗王都有过违反札撒的行为,并且肆意在封地中搜刮钱物等。由于拖雷遗孀唆鲁禾帖尼(蒙哥母)要求诸子谨守札撒和传统,所以蒙哥兄弟未曾受到过任何违背札撒的指控,即便是为人高傲的贵由汗,也认为他们的行为可以作为他人学习的榜样。 蒙哥即位之后,依然严于律己,实际反映的应是一种“慎行”的政治观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慎饮。波斯史家拉施特说,蒙哥为了安定臣民和减轻他们的各种负担,“他那完美的才智宁愿勤奋劳苦而不愿欢娱宴庆,他已不再经常饮酒了” 。少饮酒不是戒酒,只是与其他蒙古大汗、宗王等相比,蒙哥对饮酒有所节制,而这样的做法,恰恰符合成吉思汗的慎饮酒要求。

二是戒侈靡。1257年,有人贡献价值银三万余锭的水精盆、珍珠伞,蒙哥不予接受,并表示:“方今百姓疲弊,所急者钱尔,朕独有此何为?”在臣僚的劝说下,蒙哥才勉强接受,“且禁其勿复有所献”。

三是亲自起草诏书。在《元史》中,有蒙哥自己起草诏书的记载:“太宗(窝阔台)朝,群臣擅权,政出多门。至是,凡有诏旨,帝(蒙哥)必亲起草,更易数四,然后行之。”蒙哥亲自起草和修改诏书的说法,可以得到前往蒙哥汗廷的基督教教士鲁不鲁乞的印证。为了让鲁不鲁乞带给法兰西国王一封信,蒙哥曾多次召见鲁不鲁乞,并根据鲁不鲁乞的意见,对信的内容作了修改。

《元史》所说的蒙哥“刚明雄毅,沉断而寡言,不乐燕饮,不好侈靡,虽后妃不许之过制”,应该说是比较切合实际的评价。

(二)教戒臣僚

蒙哥对臣僚有较严格的要求,他曾对臣僚说:“尔辈若得朕奖谕之言,即志气骄逸,志气骄逸,而灾祸有不随至者乎?尔辈其戒之。”蒙哥还明确规定“诸官属不得以朝觐为名赋敛民财”;“官吏之赴朝理算钱粮者,许自首不公,仍禁以后浮费”。也就是说,蒙哥不仅告诫臣僚骄纵的危害,还明确要求臣僚不得随意敛取财富和铺张浪费。

蒙哥所倚重的大臣忙哥撒儿去世后,蒙哥对其子有一段特别的训诫:“惟天惟君,能祸福人;惟天惟君,是敬是畏。立身正直,制行贞洁,是汝之福,反是勿思也。能用朕言,则不坠汝父之道,人亦不能间汝矣;不用朕言,则人将仇汝、伺汝、间汝。”“汝于朕言,弗慎绎之,汝则有咎;克慎绎之,人将敬汝畏汝,无间伺汝,无慢汝怨汝者矣。”对忙哥撒儿的女眷,蒙哥也要求:“有谗欺巧佞构乱之言,慎勿听之,则尽善矣。” 蒙哥的这些教戒,实际上是在向臣僚宣示他的“慎行”观念,即慎行既包括敬畏上天和君主,也包括以正直和贞洁约束自己的行为,还包括不能听信谗言;而要做到这些不被人诟病的尽善表现,不仅要听从君主(蒙哥)的训诫,更重要的也是严于律己。

(三)尊祖宗之法

蒙哥自称“尊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在具体政务的处理中,他确实坚持了这一原则。

蒙哥仍坚持成吉思汗的亲族“共享富贵”原则,继续在蒙古宗王、贵族中进行分封和赏赐,如1253年“会诸王于斡难河北,赐予甚厚”;1256年“会诸王、百官于欲儿陌哥都之地,设宴六十余日,赐金帛有差,仍定拟诸王岁赐钱谷”;“以阿木河回回降民分赐诸王百官”。但是对诸王的不法行为,也要有所限制。1251年蒙哥颁布的“便宜事宜”中,就有几条规定是针对蒙古诸王的:“凡朝廷及诸王滥发牌印、诏旨、宣命,尽收之;诸王驰驿,许乘三马,远行亦不过四;诸王不得擅招民户。”这是针对牌印泛滥、用驿过滥和滥取民户的限制。1253年拔都派人来请求给银万锭买珠宝,蒙哥只给了千锭,并明确表示:“太祖、太宗之财,若此费用,何以给诸王之赐。王(拔都)宜详审之。此银就充今后岁赐之数。”这是对蒙古宗王恣意向汗廷索取的限制。对于蒙古诸王等在军事行动中掠民牲口、践踏庄稼等行为,蒙哥也有所限制。

蒙哥即位之后,曾命其弟忽必烈领治蒙古、汉地民户,忽必烈在汉人谋臣的支持下展开治理汉地的试验,并取得一些实效,但很快即有人向蒙哥告发忽必烈与大汗争夺民心,并侵占应输送给大汗的财赋等。蒙哥派遣阿兰答儿等人在忽必烈的试验区内展开大规模的“钩考”行动,并剥夺了忽必烈的统军权力。因忽必烈的妥协,才终止“钩考” 。“钩考”背后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忽必烈的“效行汉法”与蒙哥的“尊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之间的斗争(详见后述)。在有关国家发展道路的这一场斗争中,蒙哥取得了胜利,成功地终止了忽必烈的试验,捍卫了祖宗之法。

(四)维系宗教的作用

蒙哥即位后,“以僧海云掌释教事,以道士李真常掌道教事”。由于佛教和道教之间争执不断,蒙哥在位时曾有过两次佛、道辩论,一次是1255年,地点在漠北的哈剌和林;另一次是1257年,地点在漠南忽必烈新建的开平城。无论佛、道如何辩论,蒙哥对宗教的态度与成吉思汗相同,要求的是宗教人士“依时念经告天,祝延圣寿万安” 。基督教教徒在蒙古汗廷中,亦已懂得蒙古统治者对基督教教徒的要求,就是“为蒙哥汗祈祷,祝愿上帝指引他进入永远得救的道路”

伊斯兰教教徒认为蒙哥最崇敬伊斯兰教, 有的基督教教徒则认为蒙哥汗只信仰基督教。但是基督教教徒鲁不鲁乞通过观察,得出的结论是蒙哥汗不信仰任何宗教。 鲁不鲁乞说自己参加了在哈剌和林举行的宗教辩论会,并与道士展开了辩论。道士提出的辩题是“世界是怎么创造出来的”和“人死以后灵魂的遭遇怎样”,鲁不鲁乞则以“上帝是一切事物的源泉”为始,说明只有一个上帝(道士认为地球上有无数个上帝)。辩论之后,蒙哥对上帝问题发表了以下看法:“我们蒙古人相信只有一个上帝,在他保佑下我们生活,在他保佑下我们死亡,对于他我们怀着一颗正直的心。但是,正如上帝赐给手以不同的手指一样,同样的,他也赐给人们以不同的方式。”“他赐给我们占卜者,我们按照他们告诉我们的行事,平平安安地过日子。”蒙哥所说的上帝,实际上就是“长生天”,所以在给法兰西国王的信中,蒙哥强调的就是“天上只有一个长生天,地上只有一个君主成吉思汗——天子” 。蒙哥即位后以阿忽察掌祭祀、医巫、卜筮,并且“酷信巫觋卜筮之术,凡行事必谨叩之,殆无需日,终不自厌也” 。这样的做法,显然也是对成吉思汗思想的忠实继承。

河西人高智耀曾向蒙哥进言:“儒者所学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自古有国家者,用之则治,不用则否,养成其材,将以资其用也。”蒙哥问高智耀:“儒家何如巫医?”高智耀答道:“儒以纲常治天下,岂方技所得比。”蒙哥表示以前没有人向他讲过这些, 实则显示的是对儒家政治学说并没有太大兴趣。

忽必烈的谋士对蒙哥的评价高于窝阔台和贵由,但是有“钩考”之痛,也反映出了明显的失望情绪。如郝经的说法是:“先皇帝(蒙哥)初践宝位,皆以为致治之主,不世出也。既而下令鸩括符玺,督察邮传,遣使四出,究核徭赋,以来民瘼,污吏滥官黜责逮遍,其愿治之心亦切也。惜其授任皆前日害民之尤者,旧弊未去,新弊复生,其为烦扰,又益剧甚,而致治之几又失也。” 郝经既肯定了蒙哥对牌印泛滥、用驿过滥、滥收赋税和逮捕贪官污吏的做法,也指出其用人不当带来的巨大危害。许衡的评价则是:“故先皇帝(蒙哥)继统,民皆欣悦,将谓信从陛下(忽必烈),选任善人,改更弊政,以兴太平。不意仍踵前失,再用此徒,委天下之民使之刻剥,付天下之物使之侵欺,大为失望。” 许衡之所以鲜明表达失望情绪,就是因为蒙哥终止了忽必烈的“汉法”试验,使中原地区仍处于“不治”的混乱状态。

客观看待蒙哥的观念和作为,应该认识到蒙哥是以“慎行”的自我约束践行了成吉思汗的政治观,一方面用律己和律人的方式约束蒙古诸王和臣僚,削弱酷政观念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统治集团内部的裂痕;另一方面用坚持“祖宗之法”的方式扼杀了试行“汉法”的苗头,保证蒙古国依然按照成吉思汗设定的政治原则行事。从草原帝国发展的逻辑看,蒙哥的想法和做法显然是合理的。但是从草原帝国已经无法适应统治中原地区,需要转换为中国传统农耕王朝的历史进程看,蒙哥确实不是能够顺应历史潮流的君主,所以汉人儒士对他的作为颇多不满,也是在所难免的。

由成吉思汗建构的草原帝国统治思想,在窝阔台、贵由、蒙哥的继承和发展下,确立了控制中国北方地区的初步制度框架。草原帝国统治思想介入政治现实,对中国传统农耕王朝统治思想带来了重大的冲击。在特定历史时期出现两种统治思想对撞的变局,使不同政治思想或政治观念的秉持者不得不适应这样的变局,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 3Kb9m9bbcy1SHRG6zuJ7UvLh7p5ox6jJq04EpigJvp4vSTKYJgm+pqloeosnLx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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