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是一个老年型社会,人口老龄化是中国面临的重要挑战。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个时期内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不断上升的现象和过程。 [1] 国际社会通常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或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时,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老年型社会。按照这一标准,我国早在2000年就已步入老年型社会,并且老龄化趋势在不断加剧。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3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0.88亿,这二者分别占总人口比重的10.33%和6.96%;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为1.776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是1.188亿,这二者分别占总人口比重的13.26%与8.87%;201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跃至2.22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则达1.44亿,这二者分别占总人口比重的16.1%和10.5%; [2] 201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已经高达2.5388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到1.7603亿,这二者分别占总人口比重的18.1%和12.6%。 [3] 这些数据表明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造成我国快速人口老龄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最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两点:一是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以及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压力所实施独生子女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该政策后我国生育率明显下降。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就已经发现生育率低于正常更替水平的问题,第六次人口普查得到的生育率数据继续下降,总和生育率已经低至1.18。 [4] 二是随着我国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人口平均寿命由新中国成立前的35岁增加至2019年的77.3岁,老年人的寿命普遍延长。这两方面因素使得年轻人口在总人口数的比重不断下降,而老年人口在总人口数的比重不断上升。虽然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但与欧美那些步入老年型社会的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是在“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情况下步入老年型社会,我国的老龄问题与经济的双重转型交织在一起,与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叠加,所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更具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而老年人口的健康问题就是其中一大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口寿命得以显著延长,但是我国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和寿命质量却并不乐观。2018年发布的《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只有约三成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较好,很多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和处于失能状态。 [5]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不仅直接事关其自身利益及家庭幸福,而且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果老年人健康状况不佳,那么老年人的家庭以及整个社会都将为之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和照料费用;反之,如果老年人身心健康,那么他们不但不会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反过来还能继续为家庭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因此,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成为我国社会发展中备受关注且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
健康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为了更好地实现和促进人类的健康,需要科学来探索和揭示健康的影响机制和发展规律。现代科学研究表明,人类健康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生命现象,它不仅受制于生理因素,还受制于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健康不仅意味着身体健康,它还意味着心理健康和社会健康。老年健康亦不例外。为了全面揭示老年健康的影响机制和发展规律,老年人的健康问题除了要从医学和生命科学等自然科学领域进行研究,还应该从社会学和伦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研究。无论是老年健康自身所具有的“善”的本质,还是老年健康对人的高度关注以及对价值引导的需求,抑或老年健康在我国社会发展中战略性地位的获得和实现,这一切都决定和要求伦理学介入到老年健康领域,通过理论研究为我国老年健康实践活动的发展提供价值引导,这也是伦理学在新时代所肩负的重要使命之一。本书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对我国自进入老年型社会以来这一期间所出现的老年健康伦理问题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
作为一部对当代中国老年健康伦理问题予以系统研究的著作,本书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第一,有助于促进新时代我国健康伦理学的理论建设。健康伦理学是一门以人类健康与自然、社会、心理等因素之道德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揭示健康道德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为目的的新兴伦理学分支学科。 [6] 作为生命伦理学的更高发展阶段,健康伦理学承担着指导人类健康实践活动的重要使命。我国学术界对健康伦理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7年,我国学者陈元伦首次提出了“健康道德”的概念,但他并未明确界定健康道德的定义。 [7] 1988年,上海市民食用被污染的毛蚶而导致甲肝流行数月,由于这一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人们开始关注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1990年,我国学者石大璞、李恩昌、王宗浩给健康道德下了明确的定义,王东营、高万祥以“健康道德”为基础进一步提出了“健康伦理学”的概念, [8] 健康伦理学自此进入我国学术界。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虽然我国健康伦理学尤其是公共健康伦理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总体而言还是存在基础理论建设较为薄弱、理论研究缺乏自身特色等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其对于人们健康实践活动的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并对老年健康予以高度关注,在健康中国战略构想中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在这一时代背景之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伦理学理论有着重要的意义。老年健康伦理研究无疑是健康伦理学理论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以我国自进入老年型社会以来这一期间所出现的老年健康伦理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结合现实国情,全面、深入地探讨老年健康伦理理论,为我国健康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资源,有助于促进我国健康伦理学的理论建设。
第二,有助于促进我国积极老龄化目标的实现。积极老龄化是由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提出的并被2002年第二次世界老龄大会所确认的用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指导方针和行动指南。在此之前,世界卫生组织曾采用过健康老龄化的提法。积极老龄化是对健康老龄化的继承与发展,积极老龄化包含了健康老龄化,但前者比后者有着更加广泛的含义。世界卫生组织在《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报告中对其如此界定:“积极老龄化是指人到老年时,为了提高生活质量,使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尽可能发挥最大效益的过程。”世界卫生组织在报告中还指出:“积极老龄化的目的在于使所有进入老年人,包括那些虚弱、残疾和需要照料的人,都能提高健康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解释,“积极”不仅指老年人的身体活动能力或其能够参加体力劳动,而且意味着老年人不断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精神和公民事务。与健康老龄化的理念暗含老年人是社会的负担这一消极含义不同的是,积极老龄化不仅未视老年人为社会的负担,反而认为老年人是家庭和社会的宝贵资源,应该主动参与社会的发展。 [9] 随着当今世界众多国家步入老年型社会,国际社会将实现积极老龄化作为一项全球性发展战略全面推广,我国更是把它作为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战略目标。本书以老年健康伦理作为研究对象,提升了人们对老年健康问题的关注度。与此同时,本书以谋求解决我国老年健康领域中出现的各种现实问题,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讨如何建立一种能够更好地增进老年人健康的伦理原则,为政府部门制定与老年人健康相关的制度提供价值导向和理论依据。另外,由于老年健康涉及各种社会经济因素,本书在探讨老年人健康伦理问题的同时还论及了老年人的参与和保障问题,并提出相关措施。积极老龄化的三大支柱即为健康、参与和保障,这一切显然都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积极老龄化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