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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善恶报应中道德及报应规律的真理性

虽然信念的存在依赖于心灵,但是仅仅依赖心灵的信念难免陷入虚无,无法获得普遍性。因此所有的宗教信仰总要有一套教义理论作为客观性依据。正如罗素所说,“信念的真理不依赖心灵” ,还要依赖一些客观性的东西,特别是思想理论与客观事实的相符合,即信念具有客观依据,存在着真理性的认知。善恶报应中的道德及报应规律既是客观存在的,又符合人们的认知,具有真理性的内容。

善恶报应中道德的客观性表现在其功能和作用上。道德是人类文明中的普遍现象,既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必需品,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道德规范的目的在于使个人和社会的生活成为可能,道德行为具有促进个人和社会利益的倾向。可以说,道德画了个圆圈,人们在圈内可以安全地追求各自的目的而不会相互损害。” 这种约束、引导功能是道德客观性的表现,也是其重要性的表现。这种客观的约束和引导功能主要是以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来实现的。在善恶报应中,通过后果反馈,让行善的人得到好报、作恶的人受到惩罚,这种因果律让人们感知到道德的存在,即道德是客观的,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如果道德无客观性,就会成为主观任意的东西,那么,道德就很难获得人们认知上的共同认可,也根本无法担负起对人类生活、社会秩序的维护作用。

在善恶报应中,道德知识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具有真理性,是具有真理性的知识。“真正的哲学使命在于,在观察者眼中的 功能性 与参与者心目中的 合理性 之间建立起可靠的联系。” 善恶报应恰恰是在功能性与合理性之间建立起了可靠的联系,使其符合人们的认知。无论是按照内在主义还是按照外在主义的观点,善恶报应在认识论上都有其依据,这使得其中的道德知识具有了真理性。

善恶报应符合认知论上的内在主义的观点。按照内在主义的融贯论的观点,真理是某种合理的可接受性,是我们的诸信念之间、信念同经验之间的某种融贯。善恶报应符合融贯论的要求,体现了道德知识、理论的自洽性。善的行为应该是对他人有利的行为,同时也是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如果善的行为只对他人有利,行为主体的利益却受损,那么这种“善”的合理性就成为可疑的。因为在人们的道德认知逻辑中,道德的行为是具有普遍善特征的行为,“即有利于增进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如果‘善’的行为的后果是损害行为者本人的利益,则违背了它的初衷,那么就是对道德本质的背离,道德知识就陷入自我矛盾的悖论之中” 。就是说,道德的行为是对他人、社会有利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应该损害行为者的利益,否则,道德的正当性就会成为问题。如果遵照道德行事,行为者利益受损,那么道德的“善”是令人怀疑的,很难获得人们的认同和履行。换句话说,“善”的行为在逻辑建构上应该是对所有遵行“善”的规定的人都是有利的,如果遵循“善”的规定,行为主体却得不到好的报偿,那么,“善”是否为“善”就是令人怀疑的。这样,道德知识、理论就会陷入自我矛盾的悖论之中,道德知识的真理性就面临着危机。只有做“善”的行为,对他人、社会有益,行为主体也得到好的报偿,这种因果律才符合“善”的定位,道德知识与道德规律才是自洽的、融贯的。

按照外在主义的理论,善恶报应规律也具有真理性。在外在主义看来,内在主义具有自我循环、自我论证的不可信性。外在主义认为,决定知识辩护的因素,不仅是认知主体的内在状态,更应该是在可信赖的认知过程中产生的。可信赖过程或可靠过程是指认识过程符合认知规范,包括正常的知觉过程和记忆、正确的推理和内省等,使对知识的信念得到辩护。善恶报应让遵守道德的人得到好报、让违反道德的人受到惩罚,这种道德规律符合人们朴素因果关系的推理,而因果联系是自然界及人类行为最基本的一种关系,是最符合人们朴素知觉和认知习惯的一种关系,当然,也符合人们的内省。因而,在善恶报应中,由于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使善恶报应符合正确的知觉、推理和内省,具有可信赖的认知过程,符合外在主义的真理性知识的要求。

如果一种道德理论与人们的认知完全相悖,那么,这种道德理论是很难得到人们的认可并被接受的。正是由于善恶报应具有认识论上的依据,才为人们认同道德、遵从道德提供了认知上的基础。“如果道德缺少一种可靠的认知内涵,它也就和其他协调行为的昂贵方法,比如直接使用暴力或以制裁作为威胁乃至以利益作为引诱等,没有什么差别了。” 的确,善恶报应规律具有认识上的依据,从而也为道德践履提供了认知基础。如果道德没有认知上的合理性,那么道德践履就不得不依赖暴力或威胁利诱等手段,而完全依仗这些手段的道德在严格意义上已经不能算是道德了。

不过,我们应该看到,对于善恶报应乃至任何一种理论或信仰都很难精确地去论证,从而得到真值。因为我们的知识不管是通过归纳得来的,还是通过推理得来的,都存在着无法实现的真理性问题。归纳不可能穷尽一切事实经验,推理又无法确保预设前提的真理性,我们的知识都是建立在相对确定性的基础之上的,信仰也是。正如罗素所说:“但是谈到直观的信仰,要想发现一个标准来区别哪些是真确的,哪些是错误的,那绝不是一件容易事。在这个问题上,简直不可能达到非常精确的结果:我们一切的真理知识都带有几乎存疑的程度,一种理论只要忽略了这个事实,显然它就是错误的。” 善恶报应的信仰也是如此,虽然它不一定是真的,有很多存疑的成分,但是它曾经、现在依然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被很多人接受。善恶报应理论之所以在很多文化中都显性或隐性地存在着,之所以在很多伦理问题背后都有其影踪,不仅在于其符合认识论上的外在主义和内在主义,还在于其符合人们的道德直觉。 RPXJhfYN38V21t28AesiJKb6PAOVViAmSqyy+bWavqHRdHF2JjAqjb3Us6eBIl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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