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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纵观人类文明史,善恶报应是一个十分流行的观念,几乎是所有人类不同文化的共同点,在我国传统社会中更是作为公理而存在。善恶报应不仅在民间盛行,而且在很多正统文化中具有预设性的地位,也是各大宗教文化的重要内容。即使在现代社会,善恶报应依然是很多人内心深处的信仰,获得了广泛的共识。例如俗语所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等,善恶报应作为一种背景性道德信念,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善恶报应理论在很多文化中都以超验的创世主、鬼神的存在为依据,这特别体现在宗教信仰和民间信仰中。如果只依靠超验的东西作为根据而没有任何理性基础,那么,善恶报应理论及信仰就会成为非常虚幻的东西。事实上,即使抛开超验的前提,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很多人依然相信善恶报应。

令人吃惊的是,对这种影响广泛之观念的研究却非常少,与其在人类思想、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相匹配。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在很多学者看来,善恶报应这种道德因果论简单机械,没有深刻的蕴涵;认为其更多的是作为普通民众的一种民间信仰,带有很大的迷信成分。虽然善恶报应是很多文化中民间信仰的一个重要主题,民间的报应思想中确实存在着很多迷信的东西,但是就善恶报应理论本身来说,其绝对不是迷信的,其蕴涵的人的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体现出了人们对自由、利益、幸福及与他人关系的考量和追求。如果把善恶报应在人类思想和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简单地归之于迷信而忽视、轻视之,那么,这种态度不仅是傲慢的,也是粗暴的;这样的态度将阻碍人们对伦理学的深入探究。

国外直接对善恶报应进行研究的成果并不多,不过,关于道德与后果关系的研究在主要的伦理学派中都可见到。功利主义强调道德行为与后果之间的有机联系,在对多数人的利益的强调中也关注到行为者自身的利益。这种观点受到了义务论者的反对,在他们看来,任何道德行为都应该摒弃利益的考虑,虽然如此,道德与后果的关系仍然是其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完全不考虑后果的道德的合理性是令人怀疑的。其中,关于道德与行为人的回报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自从苏格拉底以来的德福关系问题中。柏拉图的《理想国》认为道德的人应该获得幸福,也会获得神的庇护,死后会获得好的轮回。在基督教信仰中,普遍认为有德的人有福。很多学者都看到了道德回报、德福一致的有用性,认为有助于人们做出道德的行为,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认为,以善报善、以恶报恶不仅是出于情感,也是出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

不过,正是这种功利性观点让不少学者对善恶报应提出了质疑,认为其只是一种低级的、庸俗的道德逻辑,埃尔菲·艾恩在《奖励的惩罚》一书中,对行为主义者通过奖励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控制的做法进行了反驳,认为奖励并不会有助于真正的道德的建立,而是使人们屈从于后果,是对人性的腐蚀。按照义务论的观点,道德的行为是“应该的”行为,而不应该关注对行为人的“有用性”;“有用性”是经济行为所关注的。但是,如果完全排除有用性,即道德行为与有用性毫无关涉,这种逻辑规律很难具有本质上的合理性,也很难获得人们的认同。我们应该看到社会需要与人的自我完善是一个相互统一的过程,通过一定的奖惩机制把社会的要求实现出来,是社会文化长期发展的结果;完全否定个人完善的外部机制,既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

几乎是出于与国外研究同样的原因,国内很多学者认为善恶报应思想是迷信的、缺乏逻辑的,甚至是荒谬的,没有深入研究的价值。不过,也有不少学者看到了这种思想对传统文化及国民性塑造的重要性,刘道超在《中国善恶报应习俗》一书中对传统善恶报应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指出其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道德规范,是我国古代社会的道德载体或道德万花筒;认为善恶报应使人们敬老爱幼、勤劳友善,弘扬了传统美德,同时也造就了人们对现实苦难的麻木不仁、无条件忍受的弊端。郑基良在《生死鬼神与善恶报应的思想证》一书中根据历史的逻辑对传统社会中有代表性的儒家经典、道教典籍、佛教经典、明清善书和劝善小说中的善恶报应思想进行了分析,认为善恶报应有利于人们积善行德、改过迁善。不过,目前这些关于善恶报应的研究更多的是通过传统典籍中的善恶报应故事来教化人心,缺乏理论上的充分论证。

不少学者对善恶报应提出了很多创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樊和平在《善恶因果律与伦理合理性》中指出善恶因果律的深层次蕴涵就是德福一致的伦理追求,在现实世界具有实现的可能性。黄明理在《善恶因果律的现代转换——道德信仰构建的关键概念》中认为现代善恶因果律实现了报应力量由神秘、虚幻到真实、现实的转换,反映了人们普遍的伦理诉求,具有强大的实践号召力。在此基础上,不少学者主张重视善恶因果律在当代社会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樊和平指出当前伦理信仰危机的重要根源在于善恶因果律的中断和紊乱,导致伦理缺乏合理性与有效性,当前应该重建道德的善恶因果律,赋予伦理以合理性。葛晨虹在《建立道德奉献与道德回报机制》中指出在当前的道德建设中,建立和完善一个德福统一、赏善罚恶的社会体制势在必行。这些研究成果看到了善恶因果规律的价值和意义,为正确认识和对待善恶因果律提供了理论依据。

不过,从总体来看,与传统善恶报应思想蕴涵和形式的丰富性及其对传统文化和社会影响的深刻性相比,当前对善恶报应思想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传统善恶报应思想的伦理内涵、历史与逻辑发展脉络都尚待进一步厘清,其以怎样的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对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了影响,对传统文化和传统社会的面貌、精神气质产生了怎样的作用,都是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深邃的真理性知识往往隐藏在习以为常的观念中,善恶报应看似简单直接,其背后则具有深刻的伦理蕴涵,反映出动机与后果、自利与利人、自律与他律、道德与幸福之间深刻而复杂的关系。可以说,善恶报应思想背后蕴涵了几乎所有的伦理学问题。本书希望能够在日常中发现真理,在平常中发现深刻,在司空见惯中看到不平凡。虽然善恶报应并没有在当代伦理思想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其蕴涵的问题依然是伦理学领域的重要问题。善恶报应往往被视为一种机械的、幼稚的、简单的因果关系论而在现代伦理思想研究中几乎不被提及,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其背后蕴涵的深刻的伦理问题往往经过改头换面后,以高端大气的术语表现出来,依然是伦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善恶报应思想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善恶报应不仅是正统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也是道教、佛教以及民间信仰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尚书》《周易》到《三言》《二拍》,从儒家经典、宗教教义到世俗小说,其不仅在大传统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在小传统中根深蒂固,获得了无论是士人阶层还是普通民众、宗教信徒的一致认可和接受。本书以传统善恶报应思想为主要研究对象,传统善恶报应思想既有低级、庸俗、迷信、缺乏逻辑甚至荒谬的内容,也有合理的丰富蕴涵。本书探讨传统善恶报应思想在本体论、宗教、民间信仰、意识形态、文学艺术等各种意识形式中的内涵、价值及对人们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影响。在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中探究传统善恶报应思想中蕴涵的动机与后果、感性与理性、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必然性与偶然性等伦理学问题,揭示其与道德的关系和影响。

只有把道德放到一定的文化传统中才能更好地理解道德。本书力图结合经典从认识论、系统论、价值论和实践论等方面揭示传统善恶报应思想的深刻伦理蕴涵、发展脉络、价值、影响,为我国当代的道德思想文化及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本书在历史语境中探讨有关传统善恶报应思想中的洞见,澄清关于善恶报应的种种误解:善恶报应思想虽然朴素,但并不简单,其中既有宗教性元素如神灵、神秘、命运等,也有对人性、人的自由、责任、能动性与人类社会秩序等的深刻洞察。从传统文献中可以发现丰富的道德材料的宝藏,无论是在儒家经典中,还是在世俗小说中,抑或在道教、佛教典籍中,都能够找到丰富的道德材料。本书从传统著作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研究文献,在研究中,与历代人的思想相遇,发掘历代人的智慧,并且与这种智慧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既有利于我们更清楚、更真切地认知我们的传统文化,与传统进行对话,也有利于激发我们的道德智慧、道德理想和道德实践。 fTBzM6wtl1U6LpKZ7ZUPUjkmEHByl/mgIj8Kw4QiSv7SXnhj8ij6/wzijbjFjt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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