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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谣言概念的界定

中国学界对于谣言的研究,虽然关注到谣言产生与传播的心理机制,但大量传播学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以谣言的负面影响为切入点,先入为主,然后提出宽泛的整治策略。也有从其社会功能入手的研究,但强调的是谣言与经济、政治、国际关系等的社会大联动效应,观照谣言本质属性的研究反而不多。如今到了移动终端与社交媒体结合的新媒体时代,结合以往谣言研究成果,回归谣言最核心和最本质的要素,再去理解谣言在新媒体时代产生与传播的新特点和新动因,可以帮助我们深入认知和更加有效地应对谣言。

谣言被认为是一个重要而又难以界定的概念。大众对谣言的认识比较模糊,同时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和误解,多数时候都是简单地将其归为“虚假消息”或“不实信息”。而在谣言相关研究领域,其定义也是众说纷纭,加之西方关于谣言的研究著述被引进国内的过程中,“rumor”一词被译为“谣言”“流言”和“传言”均被接受,甚至有学者认为“谣言”与“流言”不用区分, 这就使得本来就难以界定的谣言概念更趋复杂。新媒体时代,新媒介技术与传播平台的发展远远拓展了传统时代谣言口耳相传的维度与模式,进一步模糊了假新闻、虚假消息与谣言的边界。那么,谣言的本源意义及其使用与演变是怎样的,谣言到底应该如何界定?

据程中兴考察,“谣言”一词最早出现在《后汉书》,既有歌谣、颂赞之意:“诗守南楚,民作谣言”(《后汉书·杜诗传赞》);又有诋毁、诽谤之意:“在政烦忧,谣言远闻”(《后汉书·刘焉传》)。 在“谣言”的形式及其使用方面,黄宛峰指出,“谣言”在汉代是指民间流行的歌谣。“‘曲合乐曰歌,徙歌曰谣’,与乐曲配唱的韵语便谓歌;不配乐曲的韵语,则称谣。” 从汉语中“谣言”一词的产生与演变过程来看,其前身应为“谣”,但古人经常将“谣”与“谚”合在一起编辑,如中国最早专门辑录“谣”“谚”的宋代著作《乐府诗集》和《古今谚》等。晚清杜文澜在其所编《古谣谚》中,从外在形式及其特点入手,对“谣”做了界定,并将其和“谚”进行了区分。 “以谣谚行教化”是古代编注谣谚的目的之一,因而“谣”的收集受到官府的重视,这也是“谣”能够长期流传下来的重要原因。从中国古代对“谣”的界定与认识可以看出,首先,作为一种文学体裁与信息载体,“谣”多为言简意赅、朗朗上口的传唱体,因此具有很强的传播性、扩散性与即兴创作性;其次,作为信息或“作品”本身而言,“谣”多为民间传唱,不确定其作者是谁,因此,“谣”具有匿名性、隐蔽性与不确定来源性。

在中国历史上,谣言曾经是对官员的监督手段和政治工具。而历来的起义、夺权和战争中出现的种种谣言总是与神力同时出现,这就更加大了谣言的神秘性、神圣性和不可质疑性。但早在先秦,屈原所作《离骚》中,就有“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这样的句子,其中,“谣(诼)”便是“诋毁”之意。随着时代的发展,谣言“歌颂、颂赞”之意渐渐消失,而“诋毁、诽谤”之意逐渐突出。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谣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 据此,很多人更是简单化地认为,谣言便是虚假消息。

西方历史记录中对于谣言(rumor)的认知既充满了丑化、防范与怀疑,又有着尊崇与膜拜。在古罗马诗人普布利乌斯·维吉尔·马罗的史诗《埃涅阿斯纪》(公元前19年)中,“法玛”(Fama,即“谣言”)的形象被描述为:“她走路迅速,生着灵巧的双翼,真是个怪物,可怕又巨大,身上长着羽毛无数,羽毛下仿佛奇迹般,有许多警惕的眼睛,还有那许多舌头,说着话的嘴和偷听的耳朵。” 谣言被描述为一个可怕的怪物,她的身量、力量和速度以及恐怖的外形代表了谣言“丑陋的”内容。她的工具是人的眼睛、耳朵和嘴巴。 而对“谣言女神”崇拜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465年的雅典(源自战争),而且“谣言女神”被作为诸神中新的一员列入神谱,“它本身就是一种神圣”,谣言通过人来发挥威力,而人类用谣言进行社会监督。 对于谣言形象的认识中,往往容易充满矛盾与纠结,既认为它神秘莫测,甚至“神圣”,能够为社会监督做出贡献,又认为它丑陋、恐怖,无处不在。

学界对谣言概念的不同界定为我们从不同维度去理解谣言的产生与传播提供了不同视角。谣言的产生与传播具有多种动因,受个体和集体意识影响,也受整体社会环境和传播环境的影响。从1940年至今,谣言概念先后发展出以下各有侧重的代表性界定。不同面向的谣言概念界定揭示不同的谣言产生与传播的动因和特征。

一 未被证实说

纳普认为,谣言是一种“旨在使人相信的宣言,它与当前时事有关,在未经官方证实的情况下广泛流传”。 [1] 谣言研究领域的两位奠基人奥尔波特和波斯曼认为,谣言是一个“与当时事件相关联的命题,是为了使人相信,一般以口传媒介的方式在人们之间流传,但是却缺乏具体的资料以证实其确切性”。 [2] 彼德森和吉斯特认为,谣言是一种“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 [3] 此概念被国内很多学者所接受。苏萍认为,“谣言”是“旨在使人相信的宣言,它与当前时事有关,在未经官方证实的情况下广泛流传”。 需要质疑的是,“未经证实”普遍被认为是“未经官方证实”或者“不是官方发布”。但是,首先,“未经证实”的并不一定是假的;其次,“官方”是否应该成为证实信息真实与否的唯一发布者或者鉴定者,值得商榷。其一,有些谣言虽然未被官方证实,但得到了直接相关的和拥有绝对权威性的非官方机构或个人的确定,显然,被确定后的信息就不能称为谣言了。而有些时候,出于一些政治或经济目的,即便是官方已经“证实”的谣言也有可能是不实的,我们不能将“官方”定为证实谣言是否属实的唯一权威。其二,有些谣言是未被证“实”,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谣言是未被证“伪”,因此,“证实”的说法不够贴切。而且,大量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谣言,是不可能被“官方”一一所证实或证伪的,有些是没有必要得到官方证实或证伪的,也有一些是没有可能得到官方证实或证伪的。同时,笔者质疑以往公认概念中谣言是由“非官方发布”的提法,原因是,新闻消息一般被认为是会经由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官方权威部门直接通过其认可的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而谣言作为不确定性未被消除的信息,是与之相对的,传统观念中也认为谣言生来就应该没有像官方这样的发布者的权威性。但是,事实上,官方在一定情形下也会(甚至故意会)发布一些不确定性的谣言信息,并且会暗示大众相信其确定性,以达到自己的政治或其他目的。比如,在2004年台湾“大选”期间,国民党、民进党、亲民党选举结果公布前一天,即3月19日下午,发生了陈水扁、吕秀莲称在台南市遭到不明枪击受伤事件。国民党与亲民党自动宣布停止举办原定的大型选举造势活动。3月20日公开选举投票结果,陈水扁、吕秀莲以50.11%的得票率领先。但从3月20日晚开始,国(民党)亲(民党)联盟政治人物及其支持群众走上街头,开始了对选举不公不义的抗议。抗争活动一直持续了两周时间。根据台湾《联合报》3月22日公布的民意调查,枪击事件“是选情逆转的最主要因素”,牵动了8%的选票流动,其中有5%的民众“由不投票或可能投票转为投票”,有3%的人则“由投票转为不投票”,两者相抵,投票率因此提高了2%。 枪击案后,国民党指控枪击案作假,意图获得民众同情以赢得选票。在这一事件中,无论民进党和国民党哪一方的说法属实,都有另外一方属于造谣,并且,双方均为官方。因此,有些时候,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一定就不是谣言。而谣言的制造者与传播者也不一定全是非官方。

二 虚假说

与未被证实说最为接近的便是虚假说,国内学者普遍接受谣言是“未经官方证实的/虚假的”消息这样的界定,比如王国宁将谣言直接定义为:“传播开的虚假的消息。” 刘建明指出,“谣言作为舆论出现,是众人传播虚假事件的行为,但多数传播者并不认为是假的。” 以上对于“谣言”的定义和理解的共同点是在强调广泛流传的基础上,均认为“谣言”都是“未经证实”或没有根据的,因而偏向于认为是“假”的。 胡钰认为,“没有的事情说成有,这就是谣言”,并将谣言依据传播内容的差异分为两类:一类是人的反常性行为;另一类是社会现象或自然现象的反常性表现。 蔡静认为,“在定义某信息为‘谣言’时,它已经基本判断为‘假’,如‘辟谣’”。 但要注意到,很多情形下,谣言所传播的信息也可能后来被证明是真实的。因此,简单地将谣言等同于虚假的信息,显然是不客观的。加里·阿兰·费因认为,“虚假并非谣言的界定标准。谣言可真可假”。 王绍光也指出,“在西文中,‘谣言’是指在人群中传播的未经证实的说法,它可能为假,但也未必不真”。 目前对于谣言的定义如果停留在判定其“真”或“假”的层面上,显然过于片面化和简单化。

三 故意说

苏萍认为,“流言”“讹言”和“谣言”“最大的区别在于谣言的制造者是有目的、有意图的”。 王绍光指出,“‘流言’是没有根据的传言……‘谣言’不是一般的流言,而是有意制造出来的流言,但不一定都是坏话”。 但在现实的信息传播过程中,无论是“流言”还是“谣言”,都来自人们生活所处的环境以及人们自己内心情绪的表达,都反映着现实的问题,并非都是没有任何依据。相反,有些谣言事后被证明是真实的信息。同时还要注意到,谣言的制造与传播并不总是故意的和恶意的,也有非故意的和非恶意的。有些谣言被辟谣或被怀疑虚假,后来被证实是真的;有些谣言从一开始就是假的,是被故意制造和传播的;有些谣言从一开始就是假的,是非故意制造和传播的;有些谣言信息中包含了部分真实的成分,部分虚假的成分,甚至真假掺和在一起,很难严格以“真”或“假”的二元法来进行区分。以新媒体平台谣言为例,新媒体让整个世界成为“地球村”,各民族、各地区、各年龄阶段、各种各样具有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经历与经验的人相聚于新媒体各种平台上,对于同样的信息,也将更加容易产生不同的话语释义,而个人的记忆误差随时随地、迅捷而随意地发布,各种各样随机的信息又导致集体拼凑的记忆误差,各种各样的新媒体用户不同的经验场导致对信息的不同理解等,都是谣言产生的非故意因素。

“谣言”和“流言”在汉语习惯表达中显然具有不同的含义,但是,区分的标准以“是否故意”是有失偏颇的,因为,有些流言也可能是有意的,有些谣言也可能是无意的。而有些谣言事后被证明是真实的信息,所以,用“没有根据”或者“虚假”来区分“谣言”与“流言”也不太合理。笔者认为,从传播范围的广度来区分流言与谣言,是一个值得考量的角度。“谣言”和“流言”最大的区别在于传播的强度和广度不同。一般来说,“谣言”的传播范围更广,强度更大,“流言”的传播范围较小,强度也较小。同时,“谣言”与“流言”既然在于“谣”和“流”一字之差别,“谣言”更具信息“故事化”的完整性;“流言”则更具信息“碎片化”的流通性。而对于“谣言”与“流言”的社会影响,则需要辩证看待,两者都有可能带来正面的社会影响,也有可能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

四 即兴新闻说

美国社会学家特·希布塔尼认为,谣言反映了群体的智慧,当正式渠道的信息不可信时,人们就会用非正式的猜测或谣言来补偿。因此,谣言是在群体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 需要警惕的是,该定义中的谣言需要与假新闻相区别。假新闻一般是指将故意或者非故意制造的虚假信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平台以新闻的形式进行广泛传播,并且假新闻显然是“假”的,而谣言可真可假。但是,虽然假新闻与谣言不同,但如果假新闻一旦被民众接受并大范围传播,就容易演化成谣言。

五 解释与评论说

卡普费雷(1987)认为,谣言是信息的扩散过程,也是对信息的解释和评论过程。 对于个人来说,Rosnow指出,谣言是一种公共的信息交流,反映了个人对某一社会现象的阐释,能帮助消除焦虑、获得平静; [4] 对于社会来说,Fine指出,谣言“允许群体在充分互动的基础上获得集体记忆,解构并重构社会信任,最终推动社会发展”。 [5] 这种概念从社会的、个人的和群体的视角为谣言传播做出了注解与阐释,同时指出了谣言对于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方面以及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有助于我们对谣言的认识更进一步深化,但该概念未指出问题及其负面影响。不过该定义提示我们,看似以确定性发布的信息,公开传播之后,人们对该信息有诸多质疑和疑问,并在此基础上可能生发一些猜测、解释与评论,进而发展成为谣言。

六 历史习俗与神化说

汉斯—约阿希姆·诺伊鲍尔认为,谣言首先是人们所描述的那种随历史发展而变化的习俗,其次是在某一群体中以听传或类似的交际方式传播的信息,而谣言在古典时期留下的大部分痕迹都是保存在对神话、战争和历史这些根本问题的探讨中。 安德鲁·斯特拉森等也认为,“历史可以是一种谣言”,“神话的某个方面可以变成当下的谣言”。 中国古代对于“谣(言)”的认识也在某种程度上有此含义,例如借助人们对于谣言所赋予的神权,使得改朝换代和战争更加合理化,或者赋予皇权更稳固的神圣地位。

七 都市传说(故事)说

布鲁范德认为,都市传说反映了我们时代某些基本的烦恼焦虑(例证之一是对食品污染的恐惧)。在都市传说中,传统信仰故事中的超自然威胁,有时被现代科技产品所替代,只不过故事中添加的种族、性别歧视、技术工具等当代因素,使之有别于传统的版本。 恐怖故事与都市传说总是以“潜水谣言”的形式出现。“潜水谣言”往往潜伏着一些根深蒂固的社会矛盾,或者暗含着一些亟待解决,但又没有足够希望解决的问题,与这些矛盾与问题相关的信息一点即燃,并且因其根深蒂固并且指涉社会问题,会在短时间内迅速而广泛地传播开来。历史上的都市传说类谣言中,中国社会1768年、1810年和1876年先后出现和蔓延的“叫魂”谣言, 和19世纪印度尼西亚的“建筑献祭”谣言 有着非常贴合的相似性,谣言中的主角都是“外来人”,即外地口音的外乡人,与“叫魂”谣言一脉相承的是中国1950年初夏在华北地区爆发的“割蛋”谣言和1946年、1949年、1953年和1954年断断续续在苏北、华北、华东地区广泛流传的“毛人水怪”谣言,全都是与割取身体某些器官有关而造成大面积恐慌,并且谣言中的主角都是“外来人”。在当代的社会,“针刺”“学童绑架”“割肾”“取走眼角膜”等都市传说类谣言虽然发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但故事梗概同属一脉相承。2009年下半年开始的深圳学童遭绑架的案件发生后,逐渐衍生出不同的学童绑架类都市传说,并由深圳辐射扩散到多个城市。而某某人孩子丢失后或遭绑架后,“眼角膜被摘除”……这一类模式雷同的都市传说类谣言,正是折射出弱小群体对于外面世界的恐惧,同时反映出了对社会道德和安全感的集体担忧与质问。

八 对抗说

纳普指出,谣言能够表达人们的对抗性诉求,而这些对抗性诉求恰好反映的是无法通过其他有效途径表达的诉求。 [6] 胡泳认为,谣言常常作为一种社会抗议而出现。 这种观点将造谣与传谣者与某种社会现象形成对立,为谣言的产生与传播找到了合理的解释,并且赋予谣言一定的工具性意义,但从大量案例来看,谣言的传播主体并非全有此需求与目标,不应将谣言一并认为都是对抗性的,也应该看到有非对抗性的谣言。但从这种角度界定谣言为我们更加全面、理性地认识谣言(尤其是谣言产生的根源)提供了社会性与历时性维度。

九 反映与投射说

纳普认为,谣言是一种被精心修饰过的大众传播,反映了公众的态度、主张以及对世界的设想。 [7] 弗朗索瓦丝·勒莫(Francoise Reumaux)在《黑寡妇:谣言的示意及传播》中,将谣言看作“社会环境投射的影子”。 程中兴视谣言为人们之间社会互动的过程及其结果,认为谣言的逻辑凭借话语展开,而造谣则包含了个人的心灵与世界,即社会间双向的话语投射过程。 周裕琼指出,谣言反映人们内心真实的诉求。 王灿发、侯欣洁认为谣言是特殊语境下的“异常”对话形式,将谣言比喻为监测舆情的“哈哈镜”,呼吁人们要对谣言的真实性判断标准做进一步的思考,但是目的指向的是“通过以谣言传播与表达过程中的社会聚焦来舒缓压抑作用,达到降低结构性紧张的忧虑”。 这里,除了反映社会问题与民众心理,同时还强调了谣言作为一种个人心理的“减压阀”作用,以及对社会事件的认知作用。该视角有利于将谣言同社会和时代背景联系起来,同时,启发研究者对谣言的传播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并对造谣、传谣的人群及其心理做更加深入的考察与探究,同时,可以让人们认识到谣言对于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方面以及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但同时应该注意到,对于谣言的研究,我们在强调谣言产生的社会背景和传播谣言的心理因素的同时,不能忽视谣言的结构、语言与符号等自身特征。

十 不确定信息说

雷霞将谣言界定为:谣言是被广泛传播的、含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的信息。谣言被广泛传播之初,其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大量的不确定性,而在传播过程中,又有众人对谣言所含信息进行加工、增减、修补和变异,从而加大了谣言所含信息的不确定性,甚至虚假性。同时,如果缺少权威机构或个人给出确定性信息(或者权威机构或个人给出的确定性信息还未被广泛接受),都会使谣言信息更加扑朔迷离,真假难辨,因此,谣言的明了过程或辟谣过程是对信息的不确定性的消除过程。该定义中的“不确定性”和“广泛传播”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即便是带有不确定性,如果没有被广泛传播,也成不了谣言;而广泛传播的信息,如果具有非常强的确定性,就不再是谣言。正因为其不确定性未被消除,因而大多数时候当人们听到或看到谣言信息时,会自然而然地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将信将疑,而且期望被确定。

“不确定性”主要是指对其宣称的信息的真假不确定,而这种不确定性也正是区别谣言与新闻的重要指标。能够确定的是,谣言在其形式上的或确定(比如,以“据我同事亲眼所见……”等开头的谣言信息),或不确定(比如,以“据说……”等开头的谣言信息)及其在内容上的不确定性与神秘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谣言自身的迷惑性,这种迷惑性正是谣言存活的保障,也是吸引大众传播的前提。

十一 本书采纳的谣言概念

可以看出,以上谣言概念或界定各自阐释了谣言众多面向中的一面,虽然各有侧重与面向,但究其本质而言,谣言普遍具有的属性无非两点:一是广泛传播,二是其不确定性。

同时可以看出,谣言研究者对于谣言的影响力的认识大致经历了这样的逻辑:受众由完全被动的、容易被说服的(纳普,1944;奥尔波特和波斯曼,1947),到主动寻求解释的(彼德森和吉斯特,1951;克罗斯,1953;特·希布塔尼,1966;卡普费雷,1987),再到探寻真相以形成集体记忆的(Fine,2007)。谣言从旨在使人们相信(强效果的,受众完全被动,愿意相信一切信息),到旨在解释和阐释的(有限效果的,受众试图解释的、阐释的)转变,因此,学界对谣言的认识也经历了由非理性到理性的转变。

谣言概念的不同界定提示我们认识不同的谣言类型以及谣言的不同面向,并提示我们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有着不同的根源和动因,因此也为我们如何应对谣言提供了重要参照。在梳理了国内外对于谣言的概念界定与认识之后,本书接受不确定说,认为谣言是被广泛传播的、含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的信息。新媒体时代,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可能被个人与群体共同加工、增减、修补而产生变异,也有可能在个人与群体追求真相与明辨的过程中被证实或证伪,从而消除其不确定性。需要说明的是,本概念中所指涉的“不确定性”与广为流传的香农信息定义中的“不确定性”是有区别的。本概念中的“不确定性”关注的是信息本身的真实可靠性未被确定,而香农信息概念中的“不确定性”关注的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主要适用于信息通信领域。谣言的明了过程或辟谣过程是对信息的不确定性的消除过程,一旦其不确定性被消除,谣言要么转化成为真实信息,要么转化成为不实信息,总之,一旦其不确定性被消除,谣言就终止或死亡了。但是,曾经是谣言的信息,如果不再被加工重现,那么在新媒体时代的信息海洋里很快就会彻底消失,如果又被加工或重新出现,即又被当作新近消息传播开来或者是重新经过改造再传播开来,那么,它就以原来的形态或者被改造过的形态又“复活”了。

值得注意的是,谣言是含有不确定性的信息,是对于大多数传播谣言的人而言,实际上对于最初或者传播中故意制造、增补了不确定性信息的人来说,是明知不确定,但又以确定性的,或者求辟谣的形式来传播的。本概念中强调了“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就指可能是真,或者可能是假。

如果说传播的目的是消除不确定性,即便是谣言的传播,为了让人相信,因此也是借着确定性的外壳“5W”来传播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含有“听说”这样的不确定性因素以及“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样的求证因素。所以,谣言的不确定性,是我们不确定是否确定。那么,故意捏造的谣言呢?造谣者确定其不实,但是绝大多数传播者和信谣者不确定其确定性,更不用说那些非故意制造和传播的谣言了。部分新闻中的“还不确定”,比如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讨论,是其内容本来的不确定,但是我们确定其不确定。正因为谣言含有不确定性,又广泛传播,而传播的终极目的是消除不确定性,因此,“信息拼图” 效应发挥作用。 3QCQ0V4x6eOWET3AymHjfk/X3FECq9EMNfOl4jRnhHGy6EtdmmDmU6REPlEPyr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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