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民族”这一概念是民族研究领域最为基本也是使用最为广泛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随着国内学者特别是民族学者对外学术交流的不断加强,“族群”这个概念也被国内学者所借鉴并广泛使用。那么这两个概念到底是什么关系?它们之间有何异同?学者们在“民族”与“族群”的概念讨论方面有大量的研究成果。本课题的重点不是这些概念之争,而是在研究对象所需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探讨和界定。正如马戎先生所言:“每个研究者在进行理论探讨和具体研究时,都必须事先对自己的研究对象作一个界定,这是与前人文献和其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学术对话的前提条件。” [2]
今天被广泛使用的民族概念,在近代才开始流行。“一直要到18世纪,这个词的现代意义才告浮现” [3] “民族原本就是人类历史上相当晚近的新现象,而且还是源于特定地域及时空环境下的历史产物” [4] 。随着这一概念的普遍使用,民族这种人类群体形式也逐渐显现,并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在当今世界,民族这种人类群体形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有社会问题的讨论和解决,都无法回避民族现象。民族现象的凸显引起了诸多学者的关注与研究。民族现象的演变和民族研究本身离不开对民族概念的界定。那么到底什么是民族呢?
对民族进行界定是困难且有风险的,比如马克斯·韦伯认为:“民族(nation)是一个充满感情色彩、在进行社会学定义时最令人苦恼的概念。” [5] 盖尔纳的观点:“给民族下定义,要比给国家下定义困难得多。” [6] 凯杜里说:“民族这种似乎简单明了的东西其实是晦涩的、深奥的。” [7] 德拉诺瓦认为:“民族是存在的……但并不确切地知道它是什么。” [8] 尽管如此,学者们并未知难而退,而是分别从民族学、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以及国际关系等领域和角度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界定。
安德森认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 [9]
周平认为:“民族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类是历史悠久的、由共同的历史和文化凝聚和维系的人群共同体;一类是近代以来取得国家形态的人群共同体。前者可称为文化民族或传统民族,后者可以称为政治民族、国家民族或近代民族。” [10]
莫迪默等认为,民族是“指其每一个成员共享一个历史疆域、共同的传说、集体、公共文化、独立的经济体和共同的责任和权利的人群”,它表明“民族这一概念是指一种特殊的社会和文化的共同体,一个共享历史和文化的地域共同体” [11] 。
格罗斯指出:“‘nation’这个词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国家state的意思,指一种政治联合;另一种含义,现在称作民族性ethnicity,与文化相一致。我们曾将它们称作国家民族nation-state和文化民族nation-culture。” [12]
弗里德里希·梅尼克也认为,民族有“文化民族,国家民族”之分,“前者主要基于某种共同的文化经历而凝聚起来;后者首先建立在一种普遍的政治历史与法则的统一力量之上”。 [13] “文化民族(Culture nation)指通过语言、宗教、历史神话或其他文化纽带凝结在一起的共同体”,而“政治民族(political nation),指除了文化纽带外还拥有一个合法的国家机构的共同体”。 [14]
英国政治学家恩斯特·巴克尔(Ernst Barker)认为:“民族是一个为着不同目的自愿结成的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形式,而国家是建立在这个社会共同体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是一种把民族社会从政治上统一起来、形成民族国家这种联合体的特殊结构。为在一定地域上居住民族,提供了地域空间和人类物质生活的条件,而国家在这个地域空间和人类生活之上,打上了自己的戳记。” [15]
学术界有太多关于民族的定义,无法一一列举。诸多的民族定义中,既有从国外引入的,又有国内学者自己的创见;既有描述性的,也有分析性的,还有思辨性的,学者们众说纷纭,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层出不穷的定义、理论和视角使得民族成为“本领域最成问题和争议最大的术语”。 [16]
民族到底是指什么呢?我们首先从西语的使用情况来看,从词源上来看,民族(Nation)来源于拉丁文natio。它的原意为“种族”(race),“种”(breed),出身,或血缘纽带。 [17] Williams Raymond考据:“在13世纪晚期的英语中,nation一词的使用已很普遍,但当时它的所指乃是种族群体,或血缘纽带,而不是政治群体。” [18] Liah Greenfeld考据:“16世纪早期,nation一词的用法在英国发生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变。在这个时期nation开始被用来指称这个国家的‘人民’(people),变成了人民的同义词。” [19] 随着民族主义的兴起,到了18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欧洲民族国家的建立,nation就具有了“民族”和“国家”的双重政治含义。
可以看出,在近现代之前,民族的原生意义一直与建立在某种真实或虚构的血缘地区基础上的共同体有着紧密的联系,并不包含政治意义,与国家也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此后,随着人类交往的日益频繁,经济的发展以及迁徙、移民、战争、贸易等因素拓展了人类的活动空间和区域,“民族”概念不断地发展演变,“民族”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政治含义,用于政治目的。 [20] 再往后,政治含义成为这个词的主要含义。尤其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民族”一词的政治色彩日益浓厚。“民族”概念被纳入革命建国的浪潮之中,“民族”即是国民的总称,国家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而公民权、大众的普遍参与或选择,都成了民族不可或缺的要素。 [21] 这样,民族一词也就由从最原初意义——氏族、部落发展而来的一定地域内基于血缘关系的社会共同体,转变为强调共同语言、历史、文化传统的联系,甚至发展为一国之内,不管其血缘、种族如何,统统纳入该国人民的范畴。
可见近代的民族(nation)概念,指的是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人群共同体。在民族国家这种政治架构中,民族取得了国家的形式,国家具有了民族的内涵,二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民族(nation),是人类共同体依托于民族国家(nation-state)而形成的现代形式。通俗地理解,一个民族就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全体居民或全部享有该国家国籍的人的总称。 [22]
“民族”这一概念在引入我国之后,对其的定义和使用上的界定就一直不甚明确,在汉语中的“民族”一词往往具有多种含义,有时候表达具有政治、领土、民族—国家含义的“民族”(nation),有时候反映的则是仅具有文化意义上的群体,具体情况往往需要根据上下文确定。英文中表达民族一类含义的词汇较多,如ethnos、ethnic group、nation、nationality、people等,但这些词汇的含义有所不同,而汉语中却只有民族一词与之对应,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引起对外交流的歧义,为此学界还曾多次就民族一词的翻译问题展开过讨论。关于民族一词一直没有确定的英文译法。
族群(ethnic group)一词出现的时间并不长,有研究认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第一个使用这个词的是大卫·雷思曼,时间是1953年。 [23] 也有学者认为第一次在现代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是美国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威廉·劳埃德·华纳(William Lloyd Warner),时间是“二战”时期。 [24] “在1970年以前的人类学文献和著作里,并没有关于这个术语的详细解释。” [25]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这个概念才受到重视,形成了诸多的学术成果,如今这个词已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常用概念。如同民族概念一样,目前学术界对族群这一概念也没有取得一致的、得到共识的界定。
西方学术界对族群这一概念有多种不同的界定。马克斯·韦伯认为:“族群是这样一些群体,要么由于体貌特征或习俗相近,或者由于两者兼有,要么由于殖民和移民的记忆,从而对共同血统抱有主观信仰;这种信仰对于群体构建肯定具有重要意义,至于是否存在客观的血缘关系则无关宏旨。” [26]
M.G.史密斯认为:“一个民族群体(ethnic group)所包含的是自认为是同族的人。他们由感情的联系结合在一起,并且关心保持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除了极少数的例外,他们操同一种语言,至少他们所说的话彼此能懂,而且他们还有共同的文化传统。由于组成这种单位的人一般都实行内婚制,所以往往看起来相貌相像。” [27]
安东尼·史密斯认为:“族群是一个具有共同祖先和传说、共有的记忆和文化因素的人群,是与历史上的领土或者家园密切相关的联系,是饱含团结的意涵。” [28] 美国比较政治学家霍洛维茨认为:“族群基于共同祖先的迷思,且带有被认为是内生的一些特征。这些特征不管如何稀淡,但由此产生的亲和力是与族性分不开的。” [29]
费伦和拉丁等认为:“一个族群就是一个比家庭大的群体,其成员资格主要由于血统、概念化的自主,并且在传统意义上被当作是一个具有自然历史的群体。” [30] 费伦又认为:“典型的族群是具有以下特征的群体:(1)其成员资格主要由血统加以确定;(2)成员对其群体资格具有意识;(3)成员共享独特的文化特征;(4)绝大多数成员对这些文化特征很珍视;(5)这个群体具有实在的或者记忆中的母地;(6)这个群体具有作为群体共享的并非完全构建的而是有一定现实基础历史。” [31]
族群是“一个并非刻意组成的群体,其成员拥有同一的文化或者籍贯,并被他人认为或者自我界定为同属于一个群体” [32] 。还有人认为,族群是“一种带有某种共同文化传统和身份感的群体,这种群体作为大社会中的亚群体而存在” [33] 。
巴斯把族群概括为具有四个特征的人群:“具有生物学意义的世代相袭;在基本的文化形态和价值观念上具有明显的同一性;构成一个具有社会联系和相互影响的社会领域;具有自我认同和为他人认可的、有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群体成员。” [34]
从以上总结可以看出,由于各国族群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西方学者对族群这一概念存在不同的界定。尽管具体观点不同,族群主要被学者们用来指文化、社会意义上的人群共同体,用于表示多族群国家内部具有不同发展历史、不同文化传统甚至不同种族体质特征但保持内部认同的群体,这些族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被归类为这些社会中的“亚文化群体”。
族群这个词本身无疑是一个新词,对于其概念的界定学界也依然存在分歧,没有取得共识。但不可辩驳的是,随着族群现象、族群问题的突出,它已成为今天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非常常见的概念。笔者觉得,我们在认识“族群”现象时,不必拘泥于一个整全、完美的概念界定。毕竟很大程度上这只是一个学术话语的问题,或者说对大致相同的社会现象做了一个新的标签而已。
族群所指的社会文化共同体早已存在,并不是一个新的社会现象。不仅早已存在,以后随着世界对文明多样性的尊重,族群作为一个共同体的符号也不会消失,“不同的人类群体正在对本群体的历史、文化、宗教、族类和领土培育着更加深刻的感情,或者说人们在重新肯定自己的特殊认同,呼唤保留自己的历史记忆”。 [35]
民族与族群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与联系,不少学者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解释。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史密斯在对现代民族作出大众化、法律化、公共化和地域化解释的同时,还对前现代的、松散的历史文化共同体——族裔集团或族群与民族进行了区别,并且对族群进行了定义:“族裔是一个拥有自己名称的、具有共同的祖先神话、共同历史的记忆、拥有一种或一种以上共同文化成分、与故土保持一定联系并且至少在精英阶层中有一种凝聚措施的人类集团。” [36] 他认为,族裔集团与民族都具有一些共同的要素,诸如共同的名称、神话、记忆等,但是彼此凝聚力的核心却非常不同。族裔集团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祖先神话和历史记忆确定其范围的,而民族则是由他们居住的历史性疆域、由其人民大众的公共文化以及共同的法律决定其范围的。民族必须拥有其祖国,而族裔集团却大可不必。民族的概念包含了族裔和公民两方面的因素,既包含共同的神话和记忆,又包含共同的法律、独特的经济,以及历史疆域和人民大众的公共文化。因此,民族具备了在单一族裔集团之外发展,与其他族裔集团合并、同化以及分离的潜能,或者把不同的新的族裔合并、吸纳到一个多族裔多文化的民族中来的潜能, [37] 而族裔集团显然不具备这种潜能。
康纳“将那些主观上认为他们有共同血缘的人类群体称为族群(ethnic group)”,同时认定族群与民族之间有一种连续性关系,而“民族(nation)就是具有自我区别(self-differentiating)意识的族群” [38] 。
史密斯也强烈主张:“现代民族主义有一个很清楚的前现代的前身。民族的出现建立在先已存在的族群的基础之上。民族是以族群为核心而形成、从前现代的族群发展而来的。族群的成员具有共同的名称,共享同一祖先的神话,拥有一个或多个共同文化的区别性要素,共同的历史记忆把自己与特定的家园(homeland)联系在一起,有一种为了这部分重要人口的团结意识。” [39]
哈斯廷斯将民族的形成过程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形成一些相对流动、不稳定和地方性的族群;第二阶段流动性和复杂性减少,少数得到确认的文学语言和较大的族群形成过程开始了;第三阶段由法国大革命所开启,在那里,政府的性质(nature)、国家建立法制的需要要求一种高于其他认同的把全体人民团结在一起的民族身份意识,当这种意识形成,当一个族群的语言发展成一种得到广泛传播的书面语的时候,民族就形成了。 [40] 西方民族理论界也倾向于用不同的术语将其不同的发展阶段标示出来,将族类共同体(ethnic community,ethnie)或族群(ethnic group)作为民族(nation)的前身,而把民族看作前者发展的结果或更高的一种形态。
关凯认为:“族群(ethnic group)更多地指称现代社会中有着共同的背景与认同(出身、文化或故乡等)的人口集团。这个概念与民族的最大区别就是它不再紧密地强调地域性因素和政治统治的因素,于是可以用来描述那些跨地域、跨社会阶层和政治态度而保持群体认同的人口集团。这个概念关注特定人群在族裔背景和文化特征上的一致性。” [41]
不难看出族群与民族的区别主要有:
1.产生的方式不同。从产生的方式来看,二者存在明显的不同。族群大多是历史上自发形成的,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交往过程中,因为自然、地理、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因素的接近而自然形成。而民族是人类在进入近代社会之后,资产阶级为了凝聚社会成员,为了实现特定政治、社会目标而有目的地建构起来的。
2.存在的目的不同。民族的存在有明显的目的性,民族的存在以建立和维护国家为目的。民族是民族主义运动的载体,早期民族主义运动的主要目的就是以民族为单位建立国家。即便是今天我们也能很清楚地指出民族的目标,比如我们知道美利坚民族的目标是建立、巩固美国现代国家;中华民族的目标是维系现代中国的存在,并使之复兴。而族群的存在,更多是个人追求精神归属和内心信仰,个人对居住地域的依恋、对祖先的怀念而导致的结果。也即是说,与民族是追求着特定目标的共同体不同,族群本身即是目标,是一群人由于各方面的相似而导致的结果。
3.边界不同。族群没有明确的边界,常处于变动状态,而民族一般都有清晰的边界。以民族为载体的主权民族国家都是有边界的,包括领土的边界和人民的边界,因此民族也往往都有自己的边界。而族群却很难确定明显的边界,毕竟确定一个族群依据的往往不只是传统、历史、体貌特征、语言、宗教、习俗等,还需要成员的主观认同。“中华民族的边界,自古代到现代,虽然经过多次变动,但在特定阶段却也保持了清晰和稳定,但是任何试图划定汉族边界的努力,则注定会失败。” [42]
4.主要维系纽带不同。民族的维系纽带有许多,但主要是政治因素,其他的因素都是服务和服从于政治因素的,而族群的主要维系纽带是文化与认同。比如,汉族人不论居住在哪里,只要他说着汉语,自认为是炎黄子孙,非常热衷于过春节、中秋、端午等节日,或崇拜龙的图腾,我们都可以认为他是汉族人。但是,我们不能称那些加入了外国国籍,却有着上述特征的人为中华民族的一员。
族群与民族之间存在重要的差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联系,在一定的条件下,族群可以演变为独立国家的民族,民族也可以转变成族群。根据马戎的观点,二者相互演变的模式有:(1)多族群国家的一个“族群”或族群的一部分(如外蒙古、东巴基斯坦),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可能演变成独立的政治实体(如蒙古国、孟加拉国);(2)以某个族群为基础形成的多个相互独立的政治实体(例如北美印第安人的各个部落),在一定的条件下演变成了另一个新出现的政治实体(如美国、加拿大)内部的一个族群;(3)来自不同大陆、不同国度的移民族群,在一个排除了原住民的“新大陆”上,共同组成一个新的政治实体(如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4)原来处于一个多族群政治实体中的某些族群,在一定条件下分裂出去而成为本族独立的政治实体(如南斯拉夫联邦的各共和国和自治省)。 [43]
总之,民族与族群这两个词在西方国家语境里是不同的,代表不同的含义,所指称的共同体的特征与目标也截然不同,“nation”是与国家、主权、政治联系在一起的概念,是作为一个国家建构基础的公民社会的总称;“ethnic group”则仅仅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与个人的精神归依、内心信仰、生活方式、思维习惯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内部人类群体的分类方式。
西方学术界通常用ethnic group、nationality、people等术语表述这些族裔共同体或人口集团。中国学术界一般将这些族裔的和历史文化的共同体称为“民族”,同时将上述西方概念中的nation也称为民族。这就出现了用同一词语表达不同对象的语义问题。汉语“民族”一词的一词多义性,往往容易使人将西方概念中的具有明确政治含义的民族nation和这些族裔的、历史文化的共同体people、ethnic group相混淆,因而导致对不同的“民族”现象的理解错位。
国内学界就“民族”与“族群”的概念表达了许多不同的观点,尽管各家之言未达成共识,但本课题认为,“nation”和“ethnic group”在国外文献中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从这两个英文词汇各自出现的时间和具有的内涵来看,它们代表着完全不同的人类群体,体现了不同的历史场景中人类社会所具有的不同的认同形式。民族(nation)与17世纪出现于西欧的“民族主义”和“民族自决”政治运动相联系。族群(ethnic group)这一词汇出现于20世纪初,用于表示多族群国家内部具有不同发展历史、不同文化传统甚至不同种族体质特征但保持内部认同的群体,这些族群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被归类于这些社会中的“亚文化群体”。因行文需要,本书所述及的族群皆与英文的ethnic group相对应,民族则与nation相对应。
结合马来西亚的实际情况,本书使用“族群”概念来指称马来西亚的不同族群,因此尽管在本章仍然使用“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政策”等表述,但在马来西亚的特定情景中,将使用“族群”概念。以往国内很多关于马来西亚族群问题的文献使用“民族”概念,显然是受国内“民族”这个概念惯用方法的影响,为了更加突出学术性,本书在以后各章节的讨论中使用“族群”来代替“民族”的概念,相应地,本书虽使用“族群关系”“族群政策”“族群融合”“族群认同”等概念,但仍保留“多民族国家”“单一民族国家”这些完整的概念,而不改为“多族群国家”或“单一族群国家”。此外,在直接引述文献的时候,按照原文的措辞进行复述,而不把原文中的“民族”改称“族群”。
族群是人类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族群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从历史的宏观角度观察,族群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原生性族群,即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交往过程中,因为自然、地理、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因素而自然形成。另一种是次生性族群,即原生性族群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因为各种因素不断解体和重组而形成的新的族群。
民之为族,是人的类生活本质的必然产物和表现。“一个人必须有一个族裔,就像他必须长着一个鼻子、两个耳朵一样。” [44]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其产生之日起就是一种群体存在。当然,族群的产生,除了这种人所具有的天然群聚性之外,也离不开其他的条件和因素。比如族群的产生是离不开一定的生理条件的,族群要素中语言和传统习俗等特征的形成都要以人类相应的身体构造为基础,而这个基础则是通过逐步演化形成的。也就是说,族群的形成是人类进化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最早的族群到底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对此问题历史上有过几次讨论,学者们观点不一。20世纪60年代,牙含章(笔名:章鲁)提出观点:“民族形成于古代,由部落经部落联盟发展而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形成理论适用于古代社会的所有民族以及今天还存在的民族,既包括从部落发展的民族,也包括阶级社会形成的新的民族。” [45] 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的主要观点同样将族群形成的时间认定为资本主义时代之前,有的将其划入氏族部落出现时期,有的认为族群和国家大体同时出现,而有的则认为族群形成于阶级和国家产生之后。 [46] 20世纪90年代,学者们新的观点有贺国安:“民族的形成史可以概括为三大阶段:前民族,即原始时代尚不具有民族性的人们共同体;潜在的民族,即完全包含在某个原始社会组织范围内的民族;真正的民族,即独立于社会组织之外,作为人们共同体之独特类型的民族。” [47] 王希恩:“民族起源有四个必备要素,即生理要素、环境要素、选择要素和维系稳定要素。根据这些要素可能出现的条件和时代,民族当起源于旧石器时代中期的早期智人时期。” [48]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最早的族群是以原生族群的形态出现的,一定程度上“是在远古人类的血缘家族和小型部落的基础上扩展而成的,具有原始的血源性,并且在遥远的过去就与语言、习俗、宗教、地域等密切相关”。 [49]
原始人类在进化发展的过程中,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交往过程中,因为自然、地理、生产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因素的接近而自然形成,这类族群可以被认为是原生性族群。许多古老族群都是原生性族群,他们早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就已经初具规模,他们的源流一般可以追溯到远古的氏族、部落。氏族、部落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共同体,由于居住地域的接近,共同的血缘,共同的经济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其在思维方式、信仰方面也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部落扩大到部落联盟,再随着部落联盟的进一步扩大,特定区域内人类共同体的血缘关系越来越淡,但在经济、生产、思维、信仰等方面的类似性,使这些人还能够被认定为一个共同体,这即是原生性民族。从部落联盟发展到族群大概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1.部落联盟的形成。原始社会中后期,在氏族部落发展的基础上一种联合组织产生了,这就是部落联盟。部落联盟是部落向族群和国家发展的一个中间阶段。族群的一些基本特征在部落联盟形成的过程中产生了。在这个过程中,地域联系关系逐渐取代血缘关系,人们形成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文化等。
2.随着原始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开始出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阶级分化开始出现。氏族、部落制随着商品经济和阶级分化而瓦解,部落联盟逐步趋于稳定。
3.国家的形成。国家在部落联盟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形成后,国家职能开始取代氏族、部落的职能。当国家职能完全取代部落的职能后,族群形成过程就告一段落。
4.在族群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共同的自我认同意识开始逐步形成,并促进了族群共同体的进一步稳定和发展。
人类最原初或最底层的分群标识是血缘和地缘,而族群的出现意味着人类分群标识从血缘或地缘层面上升到文化的面向,族群“首先是一个共同体,是由人们组成的确定的共同体” [50] 。
原生性民族,以及那些还未被认定为民族的部落或氏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文明的力量——国家、宗教、城市、商业等而不断解体和重组,进而形成了新的族群。当今世界众多族群当中绝大多数都是次生态族群,纯粹的原生态族群已经不多了。在历史发展演进过程中,原生态族群绝大多数都程度不同地融入了其他族群成分。族群的维系力量与其产生之初大不相同,成员也更加复杂。
除原生族群之外,新的族群形成不外三种途径。(1)从族群分化而来。如氏族、部落的分化,部分族群成员的迁徙等都能够造成新族体的形成。(2)由族群聚合而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族体或族体的部分成员聚合一体,形成新的族群。(3)由其他人们共同体转化而来。如最早的民族即由原始族群转化而来,而历史上和当代的宗教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等转化为族群的也不乏其例。
族群产生后,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动的过程。每个族群共同体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吸收、扩散、聚合、分化、消亡的过程,即具有时间上的变化。族群体系历时性的变化被苏联学者称为过程。根据苏联学者的看法:“民族过程分为两种基本形态:分化过程和联合过程。分化过程,即原来是一个统一民族的人们逐渐分化为几个单独的民族;或者由某个民族分化出几部分,各自成为独立的民族。造成民族分化的原因,有可能是由于一个民族的一部分的迁徙,以及一个民族共同体的几个部分为国界所分割。联合过程,即把原属不同民族的人们联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其中民族联合过程又可分为三种类型:聚合过程、同化过程和一体化过程。” [51] 可以这样说,民族过程的方向大体分为:分化、分离、多元化;民族间的同化、融合、一体化;二者的交替。
族群与国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当今社会,随着族群问题凸显,族群问题与国家问题更加密不可分,因此探讨族群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十分有必要。
国家的起源已经是一个老话题了,如果从柏拉图算起,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千百年来,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们提出了“征服论”“战争论”“进化论”“冲突论”“融合论”等各种学说。有学者从族群发展过程来解释国家的产生,揭示了族群与国家的产生之间的关系。
王希恩认为国家是族群聚合过程的产物,他认为:“趋利避害,向往最好的生存环境,驱使不同民族向不多的几个经济发达地区聚集,于是发生民族流动;因聚集而发生的利益冲突和文化冲突不得解决,于是导致了连绵不绝的战争。战争是古代民族交往的最普遍形式,也是打开民族壁垒,实现民族聚合的主要途径。战争以表面冲突的形式反映着民族聚合的内容,而国家也正是在这种聚合进程产生的剧烈社会震荡中形成的。” [52]
王希恩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族群之间的交往主要有三种形式:交换、战争与联合。正是这三种不同的交往方式从不同方面促进了国家的产生,他认为:“族群之间的交换、联合和战争造就了以阶级对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分层和军事化的政治体制,为国家的产生创造了社会条件和组织基础。国家起源于族群聚合,在于这种聚合带来的社会冲突和为解决冲突引发的政治变革。族群聚合过程带来了由族群交往激发起来的社会震荡,也创造了平息这种振荡的工具——国家。” [53]
国家产生后,在早期发展阶段国家一般规模比较小,因而人口比较少,“希腊最大的一些城邦比美国的许多州还小;有些城邦的面积只有几平方英里。希腊最大的城市之一雅典,在它全盛的时期,也不过拥有大约三十万的人口,其他的希腊城市人口很少有超过五万的……” [54]
早期国家规模小、人口少,具体到族群构成上来看,也比较简单,一般都是血缘和文化相近的族体。如希腊国家形成时期,尽管各个城邦内部的氏族部落名目繁多,但它们主要都由希腊系的爱奥尼亚(Lonic)族、伊奥里斯(Aeolian)族、多立安(Doric)族构成。 [55]
随着历史的发展,国家规模扩大,其中伴随对外的军事扩张和征服。国家不仅统治的地域变得更加广大,人口增多,族群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简单、单一的族群结构变成了多族群结构。历史发展到今天,绝大部分国家都已是多族群国家。今天,只有在埃及、索马里、马达加斯加等国,民族构成比较单纯,其余国家的民族构成都很复杂。约有半数国家,在其境内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超过全国人口的50%;有些属于人口最多的民族,在全国人口中也只占20%—50%。 [56]
在历史上大多数时期,族群现象并没有受到充分的关注,所产生的作用也并不显著,如为人们提供心理上的归属,凝聚特定社会群体以进行某方面诉求等。在个别时期,特别是在人口和文化上居于劣势的族群征服比自身庞大的族群之后,以族群身份为标准分配某些社会资源的做法也曾出现,但持续时间一般很短。古代社会较少出现将族群与国家直接联系起来,甚至以族群为单位建立国家的现象,不论是地中海地区的城邦国家、共和国,还是东方的大帝国,在巩固统治、建构政权、开展治理的过程中,都很少刻意突出族群因素,而这些国家内部的纷争,也更多缘于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族群因素影响并不明显。
在古代社会,由于技术的限制,人们不能频繁地迁徙流动,这使得许多国家规模较小,其统治区域往往与一些族群分布区域有一定的重合。但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二者的关系并不特别紧密。
整体而言,族群作为一种共同体,它为社会成员提供的更多的是属于私生活领域的利益,而且主要是精神、情感方面的需求。这些利益包括:将自己归属于特定群体以获得安全感,参与到特定的信仰体系中以获得精神的慰藉,为自己的情感找到归属。从这个意义上说,族群共同体与宗教共同体更加相似,只不过宗教是通过对神的崇拜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而族群则通过对共同祖先的想象、共同历史的记忆、共同节日的仪式等方式来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
在族群建构的过程中,虽然国家也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但在近代民族主义运动发生以前,人们很难断定有哪个国家在有意识地建构族群。国家对族群的建构,往往是在国家追求自身目标的过程中自发实现的。历史文献中很难发现古代国家在有意识地建构族群的记录,而更多的是关于国家如何巩固统治的讨论,其中许多巩固国家政权的思想被用于指导实践后,却同时变成了构建族群的策略。
在古代也很难断定哪一个国家内部的政治活动有非常明显的族群共同体的影响痕迹,族群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距离非常远。族群作为共同体,在大多数时候甚至并没有被清晰地感知到,族群作为政治整合的力量也没有被清楚地认识到,而利用族群认同进行政治动员、谋取政治目的的事例更是非常罕见。“直到19世纪,民族作为重要的政治事件和令人着迷的记忆,都只是已存众多政治形式中的微不足道的一种。帝国、封建制度、城邦或部落形式更为常见。” [57] 古代尽管有发生于族群之间的各类冲突,但这些冲突与族群意识、族群共同体的认同的关系并不大。例如在近代以前屡屡发生的北方蛮族对南方文明国家的侵扰——包括古代中国中原地区面临的匈奴、鲜卑、突厥、蒙古等族的侵扰,古代罗马面临的日耳曼人、匈奴人的持续入侵,更多地是为了劫掠资源,而不是基于族群共同体的政治行动。相反,蛮族在侵入文明社会之后,往往都会发生分裂,一部分人留在文明社会影响范围之内,迅速被文明社会同化,融入这些文明社会中,失去原先的族性;另一部分人劫掠之后很快退回文明社会影响力之外,则得以继续保留其族性。这种情况说明,在古代社会里,国家对族群建构的影响极大,而族群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则非常微弱。
总之,在近现代之前,族群的原生意义一直与建立在某种真实或虚构的血缘或地区基础上的共同体有着紧密联系,并无多少政治意义,与国家也不存在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