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影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重要力量,是最大的贸易国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GDP总量来看,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按现价美元计算,2017年中国的GDP为122377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美国为193906亿美元,尚有7.15万亿美元的差距。 [1] 中美之间不仅在经济总量上的差距日益缩小,中国国有企业实力的强大也让美国感受到竞争威胁,随着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有三家进入世界五百强的前十名,美国开始对我国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十分警惕,并认为中国国有企业实力强大是因为中国政府提供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在美国看来,中国的国有企业受国家指导和控制,中国政府在宪法和法律上有责任保持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通过在信贷资金上向国有企业倾斜、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扶持国有企业。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报告称,2014年中国国内“国有企业信贷存量份额”为55.6%。 [2] 因此,欧美等国将“竞争中立”视为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方,开始在双边和多边协议中纳入竞争中立原则以推动对国有企业的规制。而OECD公司治理工作组于2011年公布了《竞争中立和国有企业——挑战和政策选择》和《竞争中立——确保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间的公平贸易》,上述文件认为国有企业因享有政府的财政补贴、特许融资和担保等而享有不公平竞争地位,从而提出了政府应该确保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平等竞争地位的“竞争中立原则”。因此2011年11月10日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上,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就在演讲中表示要求中国“提供公平的机会和公平的竞争环境给美国公司,要求中国结束对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不公平歧视”,为此,美国要“推动《跨太平洋战略伙伴关系协议》(简称TPP)谈判,建立以规则为基础的秩序” [3] 。美国计划在新一代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中推动竞争中立原则的国际立法进程,2012年4月10日,美欧联合发布《欧盟与美国就国际投资共同原则的声明》,明确表示要推动竞争中立规则国际立法进程。
所以在TPP谈判时,美国坚持纳入国有企业议题,推动对国有企业接受政府补贴行为的限制。终于促使了TPP协议文本的达成,其中TPP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企业”标志着国际规则正式引入竞争中立原则。
对此,国内外学界普遍认为,TPP第17章针对中国的意图明显,说明美国已经决定通过在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有12个国家参与的国际经贸条约中确立国有企业约束性规则,以限制中国国有企业竞争力。从更深远影响来看,21世纪以来,中国、俄罗斯、巴西等新兴经济体采取控制或扶持国有企业和一些核心支柱产业,促使它们在国际贸易投资市场的份额持续增长,西方学者威廉·鲍莫尔、罗伯特·利坦等认为这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约书亚·科兰兹克、布莱恩·布莱默认为这种模式将对英美等国的所谓“民主资本主义模式”构成威胁。 [4] 因此,欧美等将“竞争中立”视为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良方,开始在双边和多边协议中纳入竞争中立原则以推动对国有企业的规制,反映了美国要重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的战略意图,即限制中国政府主导经济模式的生存空间。
由于 TPP国有企业规则包含限制政府对国有企业给予包括贷款扶持、财政补贴、融资担保等各种中国常常采用的国有企业补贴措施,对中国政府某些产业政策带来挑战,一旦TPP国有企业规则被美国、欧盟推广为国际经济普遍性规则,不仅仅对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带来转型要求和制度风险,甚至将对中国政府主导经济模式构成挑战。深入研究TPP国有企业高标准规则及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应对策略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首先,TPP国有企业规则完全为“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所承袭,TPP国有企业规则对所谓“国家资本主义”模式的规制和影响得到延续。
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世界不确定性显著提高,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尚未生效就遭遇重大“生存危机”。特立独行的唐纳德·特朗普在美国大选中出人意料胜选,并于2017年1月20日就任美国总统。上任伊始,特朗普就签署了美国退出TPP的命令,此后特朗普政府具有明显反经济全球化的政策次第出台,包括刻意否决其他成员提议的立即启动WTO机构成员遴选程序,意图迫使WTO争端机制停摆瘫痪;利用美国作为贸易大国的优势地位单方面对贸易伙伴加征关税、迫使对手接受美国不合理的谈判要求;等等。这标志着美国政府对全球经济治理规则的态度发生重大改变,“美国优先”成为美国处理国际经济关系的首要原则。对中国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日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美国势必进行防范和打压,因此,TPP国有企业规则虽然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等政治精英一手打造的,但美国限制中国国有企业企业竞争力乃至对“中国模式”“国家资本主义”规制的战略企图绝不会放弃。
2018年3月8日,参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谈判的11国代表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协定签字仪式,虽然CPTPP产生的影响因美国的退出而黯淡不少,但是本书研究的主要内容——TPP第17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企业”,除了涉及美国和马来西亚等提交的附件清单内容被暂停适用外,其他条款均被CPTPP第17章完全承袭。 [5] 可以说TPP协议文本所确立的高标准自由贸易投资规则,代表今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的走向,TPP(CPTPP)国有企业规则,是当前国际协议中将竞争中立原则首次引入的多边条约,其中的非商业援助、非歧视待遇大大限制了国有企业受到政府补贴支持,上下游国有企业之间相互给予优惠待遇也受到限制,这些规则给中国国有企业所带来的冲击并不会因为CPTPP协议文本的影响力稍弱而减轻,竞争中立原则将通过CPTPP国有企业规则,甚至其他方式持续重新塑造国际经贸投资秩序。我们需要对经济全球化发展态势及TPP(CPTPP)国有企业规则属性、内容及未来走向有精准的把握和预判。 [6]
其次,美国等在市场经济地位、产业补贴政策、外资审查等方面针对中国的措施相继出台,表明TPP国有企业规则已经全面升级为对中国政府主导经济模式的限制性规则。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18年3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依据“301调查”结果对中国进口商品大规模加征关税,并限制中国有企业对美投资并购,此后中美之间经贸摩擦全面升级,美国将中国的国有企业问题与产业政策、非市场经济地位、市场准入、对外高新技术投资等诸多问题综合起来,指责中国实行非市场导向的经济政策,是政府主导经济模式。在美国看来,国有企业是中国实施非市场导向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美国认为中国整个经济体制对市场干预过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对美国企业造成不公平的负担。
事态发展表明,自美国政府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将中国和俄罗斯作为美国的主要战略竞争对手之后,美国不再仅仅限于通过类似TPP国有企业规则来限制中国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是逐步在经贸投资领域乃至高科技交流等方面动用各种力量和手段对中国实施全面遏制和“规锁”, [7] 并且美国意识到中国的国有企业问题只是所谓“非市场导向”的政府主导经济模式的一环,美国需要在贸易摩擦谈判中不断极限施压,逼迫中国进行结构性调整。为此,美国否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联合欧盟、日本推动新的反补贴规则和推动投资安全审查新立法来强化对非市场导向经济政策、产业补贴政策、国有企业的限制。
可以预见,中美之间在高新科技领域的追赶与竞争、中美在全球经济秩序中的发展模式和经济制度之争短时间难以停止,也将使得以TPP国有企业规则为基础限制中国模式的规则不断演进。
从本质上而言,TPP国有企业规则是美国“规锁”中国模式或所谓“政府主导经济模式”的初级版本,美国退出TPP,从现有的全球化贸易体系中倒退,表明国际经济规则已经进入重构时期。美国推动WTO框架下反补贴规则的修改、在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简称美墨加协定或USMCA)中继续完善国有企业规则、限制《中国制造2025》产业补贴政策是对TPP国有企业规则的进一步发展,美欧等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认定,USMCA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排斥,新通过的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对外资审查的范围由中国国有企业泛化至民营企业,表明未来美国推动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不仅仅限于对国有企业立“规矩”,而且是要在市场准入、产业补贴、反倾销、投资,乃至“一带一路”主权贷款领域全面推动针对中国经济体制及发展模式的约束性规则。从美国政府商务部、贸易代表办公室等针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经济模式所发布的公开文件中,有些美国意图推动的规则已经大约成型,如对补贴、产业政策的限制等,有些则是从美欧等西方媒体、智库不断散发的报告中可初见端倪,需要中国未雨绸缪,及时研究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