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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郭杰妮,2015年获得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在读期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公派赴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联合培养一年。现任北京国际交流协会秘书长、国际合作部部长,中国未来研究会副秘书长(兼职)。

多年来致力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人文交流实践。熟悉各类国际创新资源和双(多)边创新合作机制,主持亚太经合组织、科技部、中国科协委托任务十余项,积累了大量亚太地区和金砖国家创新合作资源。 TNm3eNf5K3o30RuJsxh4Dgdf7qcZTa0zA4xqBygjgNFHox4QaCE62sjrK/2JMbMw




弘扬交往理性 推动公共外交高质量发展

把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运用到公共外交领域是一个富有创意的尝试,更是一个勇敢的尝试。原因不仅在于自交往行为理论提出以来,它的有效性存在争议,更在于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跨越语言学、社会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等诸多学科,单单搞明白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本身就是一个艰巨挑战。值得庆贺的是,本书作者郭杰妮博士知难而进,成功把一个哲学上的普遍性理论运用到一个初兴的专业领域。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公共外交成为我国整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学界对公共外交的研究日益深入。近年来,我国学界从建构主义、软实力等诸多理论视角对公共外交进行了理论探索,而真正能够对公共外交实践起到指导作用的理论成果并不多见。建构主义理论提出了“交往—认知—建构”的理论路径,但其重点是建构而非公共外交的核心——交往,这就使建构主义在指导公共外交实践上总是隔着一层。软实力理论有助于解释公共外交与软实力之间的关系,但无法对公共外交实践给予理论上的指导。

在我看来,有效指导公共外交实践理论匮乏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共外交本质上属于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中的特殊的目的性行为,不能通过工具理性的方法和手段如通过设定特定的交往次数或程序、步骤等来达到目的。正如哈贝马斯所说:“我不把为理解的行动一般结构的分析,理解为借助其他手段进行的认识论的继续”。 [1] 可见,如若希望找到真正对公共外交这一特殊的目的性行为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就必须深入到既不同于工具理性又不同于价值理性的交往理性层面进行深入的探索。

马克斯·韦伯最早区分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在他看来,工具理性不关心目的,只关心达成目的的手段是不是最优的。价值理性则是用来确定目标,权衡什么样的目标才是我们想要的。不过,价值理性过于强大也会导致我们的偏执,进而把宣传和输出价值视为自己的使命。通过对资本主义发展和现代性的批判,特别是针对工具理性的过度扩张损害个人自由、道德冷漠和责任逃避,韦伯提出了著名的“理性铁笼”论断。然而,价值理性的过度扩张同样是值得现代社会警惕的,例如有的国家热衷于输出民主,或把一种价值置于所有其他价值之上的做法,实质上是“理性铁笼”的另一面。韦伯把打破铁笼的希望寄托于人民的意志,卢卡奇则寄望于无产阶级意识的觉醒,但在哈贝马斯看来,“理性铁笼”的问题还必须由理性来解决,这就是交往理性。

实际上,在回应“理性铁笼”这一现代性难题的众多哲学家之中,哈贝马斯是最杰出的代表,因为只有他真正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面对号称无解的现代社会多元价值冲突问题,哈贝马斯主张挖掘出日常交往实践本身蕴藏着的理性潜能 [2] ,建立起有效交往的规范基础。不过,哈贝马斯提出交往理性理论的时候,他所关注的主要是一个社会共同体内部存在的冲突和矛盾,而非跨社会、跨文化甚至跨国的冲突和矛盾,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交往理性理论能否适用于公共外交呢?

对此,本书作者在解决了公共外交定义局限性问题的同时,给出了交往理性理论中的交往与公共外交的交往都属于交往行为实践,二者具有共通性。随后,作者依据交往行为理论框架,把主体间性、公共舆论场和话语运用于公共外交之中,从而更新和提升了我们对公共外交的本质属性、交往媒介和交往载体的认识。这一认识的重大意义在于,它消除了传统公共外交低水平重复的弊病,进而可以在理论上指导公共外交实践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这一认识还把公共外交与其他外交形式区别开来,因为只有公共外交才致力于在平等的主体地位、公共的舆论场和有效的沟通话语的基础上寻求相互理解的共识。就此而言,公共外交实际上也承担着在这个已经祛魅的世界上,把那些已经从公共生活中销声匿迹的终极的、最高贵的价值带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使命。这样的公共外交也许很少发生,但正因如此才愈显其珍贵。

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中的公共外交对于当今世界政治秩序的意义更是不容低估。俄乌战争表面上属于地缘政治竞争,但其背后离不开价值观冲突以及价值理性的动员和操纵。进而言之,我们关于地缘政治、国家利益的界定,其实又无不与我们头脑中存在的价值观念有关。从人类历史上看,族群、社会和国家间的利益冲突中始终伴随着各种价值观念的裂变与冲突,只不过,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价值观念的冲突变得越来越清晰可辨。俄乌战争双方的分界线,又何尝不是现代价值间冲突的分界线。

当前,我们要格外警惕“价值理性铁笼”释放新的战争模式,如文化战争、认知战争甚至超限的经济战争、金融战争,它们正在把人类带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边缘。哈贝马斯对价值至上和道德绑架带来的新“价值理性铁笼”似乎早有预见,在他看来,任何一种合理性(包括价值合理性)都存在被扭曲、被异化的可能,他说:“我要解决的是如何建立一种现代性理论,一种现代病理学……一种合理性在理性中变形的理论” [3] 。正如在本书中作者指出的,哈贝马斯继承了社会批判理论的实践性导向,即理论不仅应该具有“诊断”的功能,而且具有“治疗”的效果。那么,他的交往行为理论能否为当今世界东西方价值冲突寻求一条避免毁灭性冲突的历史出路呢?在本书中,作者对交往行为理论的探讨并没有止步于公共外交,而是结合哈贝马斯的后民族主义理论及其世界公民社会思想,探讨了新型大国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这一探讨虽然没有明确回答上述问题,但似乎表达了哈贝马斯与本书作者对交往理性通向何方的一个共同疑问,即布朗运动式的交往行为存在着无果而终的可能性,因此,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或哈贝马斯所说的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共同体确立为前进方向是十分必要的。

本书虽以研究公共外交理论为主,却借助交往行为理论批判地思考人类的未来,致力于从世界交往的层面上找到一条更适合人类解放的道路,其弘扬交往理性的主题可谓立意高远。作者在书中反对把公共外交工具化,认为公共外交是行为体间双向互构的过程。在完成交往行为视域中公共外交理论建构的论述后,作者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还及时更新和研究了中国的国家发展理论、“一带一路”以及全球治理等内容,使本书的研究体系更加完整。可以说,本书是近年来公共外交理论研究领域不可多得的力作,值得从事中外交流的实践者与学术研究者以及所有关心中国前途与人类命运的读者仔细品读,相信会从中受益良多。

张胜军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2022年3月12日


[1]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2]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90年版序言,第20页。

[3] 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5页。 owpCgBPir3+Pg4xZpUeJ80htCa90A1zBVA6fEHzVYqyyO2AzmmwFrPk2AneJ3HTi



前言
作为一种“交往”实践的公共外交

传统国际关系世界里,以“权力”为导向的国际关系更多地关注军事上的胜利和经济上的强大。然而在信息时代,政治也与“赢得人心”的故事有关。因而传统的政府间外交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非传统外交形式所“改写”。公共外交就是其中之一。

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同时,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逆全球化势头上升,民粹主义、保护主义思潮发酵,各方围绕开放还是封闭、合作还是对抗、共赢还是零和等问题争论不休,作出的选择牵动世界未来发展。在这种形势下,面对很多前所未有的现象和问题,学术界对最基本的公共外交定义也尚未达成共识。对公共外交的研究既无从借鉴关于传统外交的经验研究,也无法求助于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因此,拓宽理论研究维度,尽可能凝练出公共外交在理论上的归宿,既有助于解决公共外交实践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也有利于在变革时代提升我国的话语地位和规则制定能力,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分析,本书从已有的公共外交研究中发现了两个彼此相关的研究不足。其一,对公共外交的经验研究远多于理论研究,大多研究基于对经验和实践的总结,但仍然缺乏一套清晰的公共外交指导原则;其二,对特定国家公共外交的理论研究难以复制到其他国家,因此需要跨国普遍适用的、可复制的公共外交原则。这两个研究不足导致公共外交理论研究的严重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公共外交的发展。鉴于此,本书聚焦于公共外交的理论研究,并提出这样一个核心问题:是否存在普遍适用的可以指导公共外交实践的一般原理?

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恐怕仅仅聚焦于传统国际关系理论难以得到满意的答案,需要将分析公共外交的视阈进一步拓宽到社会学、哲学等交叉领域综合考量,重新考虑分析框架和论证路径。鉴此,作为批判理论重要代表的“交往行为理论”映入眼帘。换言之,如果尝试将分析公共外交的理论出发点从卷帙浩繁的“外交学”理论著作中抽离出来,转而将分析范式置于国家间“交往”,特别是民心之交的“交往实践”中,有没有可能找到理论落脚点呢?

所谓“交往”,本身就有十分丰富的理论内涵。心理学上的交往概念指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接触或直接沟通,彼此达到一定的认知;社会学上的交往概念主要指通过交往行为特定的社会联系;语言学上的交往概念主要用来表明信息交流;哲学上的交往概念是指人所特有的相互往来关系的一种存在方式,即一个人在与其他人的相互联系中的一种存在方式。而国家间的交往,是构成国际关系的基石之一。传统意义上的外交本身也是一种国家正式(官方)代表之间基于国家利益的和平的“交往活动”。那么,基于公共外交作为变革时代的一种“交往行为”的属性,它能否成为推动世界从工具理性向交往理性转变的内生动力呢?当然这是更深层次的另一个问题。

沿着这条思考线索,本书尝试探索建立起公共外交实践与“交往行为”理论之间的联系。在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视阈下,本书提出并旨在验证如下假设:如果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可以为公共外交的理论化研究提供指导,那么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凝练出一般性、跨国性的公共外交原则。

为此,本书选取了批判理论作为研究的分析研究框架。从法兰克福的社会批判理论到国际关系批判理论,再到具有明显批判理论特征的交往行为理论,逐步形成一幅完整的理论分析的图景。通过指出现有公共外交定义的缺陷,作为论证的基石,本书将公共外交界定为“遵照交往理性范式,公共外交是由政府主导或资助,多种非国家行为体共同参与的,在数字媒体时代通过塑造和影响公众舆论,增进好感,旨在提高国家良好声誉和形象的一种双向实践活动”。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公共外交的目标、参与者、发展阶段等基本要素。特别地,本书从权力逻辑、运行方向和价值预设三个方面分析了软实力理论适用于公共外交理论化研究的内在悖论。

接下来,论证交往行为理论与公共外交实践的适用性问题,也即交往行为理论用于公共外交研究的可行性论证。交往行为理论指出,交往行为不同于目的行为、规范行为和戏剧行为,有其特殊的理性标准和内在要求。并指出唯有交往行为以对话共识为基础,将不同主体置于一种平等对话、相互理解而非竞争关系的语境中。交往行为中蕴含的交往理性,是克服主客体二分法的思维范式,避免理性走向异化的根本出路。因此,充分说明公共外交的实践环境中的确存在“交往行为”诞生的“理想的言语环境”“生活世界”“公共领域”三个条件,可以将其视作一种“交往行为”实践。以此搭建起交往行为理论与公共外交的基本联系,解决了跨学科理论的适用性问题。

此后,本书以交往行为理论为指导,抓住公共外交作为“交往行为”的一般特征,重点聚焦了公共外交的本质属性、交往媒介、交往载体三个方面。

第一,主体间性特征是公共外交的本质属性。公共外交的“交往”本质和所体现出的交往行为特性,意味着它必须是遵循交往理性和主体间性的实践行为。所谓主体间性,强调的是公共外交的各参与行为体之间享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就与工具理性思维所体现出的“主体—客体”“主体—对象”的关系截然不同。主体间性寓意公共外交是一种重视双向互动交流的实践。

认识到公共外交主体间性的本质属性,对从根本上提升公共外交能力建设大有裨益。从表述上,应该注意摒弃“对”某国、“对”某个特定群体这类主客体关系十分明显的表述;从原则和战略上,应该注意“一视同仁”,对各国公众的“无差别对待”。

第二,公共外交以公众舆论为基础,以“公共舆论场”为交往媒介。通过对哈贝马斯有关“公共领域”理论的思考,本书认为,“公共舆论场”的主体是公众舆论,它是“公共领域”中形成的与国家形象和外交政策有关的部分。公共舆论场表现出三个方面的特性:参与主体的公共性、运行制度的开放性、对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批判。

为了更好地突显出公众在公共外交中的主导作用,本书以跨国公司的危机公共外交为例,着重突出公众角色从被动接受者到利益攸关者的变化。

第三,话语是公共外交的交往载体。公共外交突出的特征之一就是不仅延续了传统外交的非武力方式,更是打破了不同“语言”之间的藩篱。作为一种交往行为,在公共外交实践中应该“说什么话”“怎么说话”,也即公共外交中的言语有效性问题,是交往行为理论对公共外交理论化研究的又一有益贡献和指导。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公共外交中的话语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有效性声称: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书进一步阐述了国家主体性的意义,并解释了国家主体性的影响因素。从公共外交对主体性互构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构成国家主体性的因素并揭示出了主体间互构的辩证关系。主体性是主体间互构的基础,同时主体间互构也反过来影响主体性的表述。公共舆论场和话语都蕴含于主体性互构的过程中并影响互构的结果。

此外,中国公共外交的发展迫切呼唤国家主体性构建。作为主体间表述和互构的基础,如何表达中国,阐释中国的发展,是成功的公共外交实践的重要起点。笔者认为,应当聚焦“发展”共识,以中国独特的国家发展理论作为构建国家主体性的基础,并充分认识到公共外交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推动全球治理变革中的意义和作用。

最后得出结论:公共外交是一种交往行为,以主体间性为核心的交往理性是公共外交的本质特征。它意味着公共外交所有参与者的意见都应得到重视。公共外交以公众舆论为基础,以公共舆论场为交往媒介。公共舆论场具有四个特点。公共外交的交往载体是话语,公共外交达成共识、实现理解的必然要求是言语行为的三个有效性声称。这就是交往行为理论指导公共外交实践而得出的一般性、跨国性原则。 owpCgBPir3+Pg4xZpUeJ80htCa90A1zBVA6fEHzVYqyyO2AzmmwFrPk2AneJ3H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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