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原则和规范总是与特定的时代精神、社会状况、民族文化等密切相关。道德与伦理在古希腊时期具有一致性。“伦理”(ethos)一词最早出现于《荷马史诗》,本意是指“居所”“聚集地”,后来引申为一群人长期共同生活所形成的性格、气质,以及风俗习惯。对于古希腊人来说,“伦理”主要指城邦共同体中的道德风尚或习俗。城邦共同体对生活于其中的公民以德性形式提出道德要求并进行道德教化。这样,善的标准取决于城邦共同体的生活,个人的道德与“善”的伦理普遍性规定一致才是有效的。
古希腊早期哲学家例如泰勒斯、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等主要致力于寻求自然万物的统一性始基。随着古希腊城邦的产生、发展和繁荣,智者学派开启了古希腊哲学的转向,哲学研究的重心从自然万物转向人与社会,道德问题开始成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当伦理学试图思考“什么使人生获得意义”或试图揭示如何认识生活的目的并为实现一种好生活的内在目的而培养德性,只是依赖“经验”远远不够。因为无论何种好生活的内在目的,都预设了同样的形而上学前提,即内在目的就是善的以及其他人和生物都是向善的方向发展。没有这样的一个形而上学预设,就无法寻求善的共同本质。而倘若不能阐释善的共同本质,就无法摆脱智者学派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倾向。这是苏格拉底面临的问题。因而苏格拉底对古希腊城邦的民主政治和道德实践进行了深刻的哲学思考,旨在寻求善的共同本质。苏格拉底认为,“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共同概念” [3] ,知识应该呈现为普遍性的概念判断。人的感官经验不能成为评判真理和制定道德原则的标准。苏格拉底在对道德问题的反思中始终强调概念判断的普遍性,寻求一切美德的定义,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思想。他说:“现在,如果有任何一种的善是和知识有别的,美德就可能是那种的善;但如果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那么我们认为美德即知识就将是对的。” [4] 这意味着,知识不仅包括一切真,还“包括一切的善”。最高的知识即关于“善”这个普遍的、绝对的、永恒不变的概念的知识。苏格拉底将理性作为评判道德原则的标准,知识成为了善的基础,善来自知识,恶来自无知。苏格拉底还在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的哲学原则基础上思考文艺问题,提出了真、善、美统一的观点。他把文艺与道德联系在一起,主张文学艺术应该表现心灵美,引导人认识自我,认识理性和美德。
柏拉图师承苏格拉底的哲学研究方法,继续致力于寻求事物的普遍永恒的概念和定义,将事物的概念、模型、共相称为理念,由此提出了理念论。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延续苏格拉底把理性思考与道德实践密切结合的特点,从寻求定义到寻求普遍性的本质,从寻求善、各种德行的特殊本质到寻求一切事物的共同本质。苏格拉底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哲学原则经过柏拉图的发展,最终体现于“理念”这个核心范畴。理念是客观实在的世界本体,属于理性的认识对象。通过对理念的追求,人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获得真理与至善。
在柏拉图这里,理念具有等级之分,关于个别具体事物的理念是最低等级的理念;关于数的理念是较高一级的理念;关于艺术与道德的理念是更高一级的理念;善的理念则是最高级最完美的理念。善的理念不仅是最高的认识对象与目的,也是一切善的本质与根源,其他理念都是派生于善的理念。这样,柏拉图将善的理念本体化、绝对化、普遍化,使“善”成为了具有本体论意义的范畴。
柏拉图认为世界分为理念世界和感官世界。理念世界是永恒不变的,无始无终,无生无灭,无增无减。对柏拉图而言,强调理念世界是一个非物质性的但绝对真实的世界,目的并不只是解释自然的起源与变化,还在于确定德性知识的对象。柏拉图从苏格拉底的道德主义原则出发,认为德性知识以真正的知识为基础,而真正的知识源于对世界的本体也就是理念的认识。
感官世界是通过摹仿理念世界而产生的,处于生灭、变化和运动之中,属于感官经验的对象,只能产生意见而不能形成知识。在柏拉图这里,人所生活的感官世界具有相对性,是一个罪恶的、众口纷纭的世界,因而感官世界不值得人淹留。同时,人的肉体与灵魂、欲望与理性会发生矛盾冲突,导致人的本质呈现为分裂状态。
柏拉图强调,理念作为德性知识的源泉还具有实践价值。他以理念论为基础提出了有关理想城邦的政治观点。理想城邦的公民具有三个等级:居于最高等级的是“哲学王”,属于理想城邦的统治者;其次是武士,属于理想城邦的保卫者;居于最低等级的是农夫、工匠和商人,属于理想城邦的物质财富生产者。柏拉图强调,理想城邦首先需要确立“哲学王”的统治,保卫者和生产者完全服从于“哲学王”的统治。理想城邦的各个等级的公民还应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不相僭越。只有这样,城邦才是正义的。
根据柏拉图的灵魂学说,个人的灵魂具有三种成分:最好的是理性,其次是激情,最坏的是欲望。在灵魂中,激情和欲望只有受到理性的制约,个人才合乎正义。理想城邦公民的三个等级与个人灵魂的三种成分相互对应,就形成了理想城邦的四种德性:智慧、勇敢、节制,以及由这三种德性结合而形成的正义。在这里,正义指向的是灵魂和谐与理性秩序。
柏拉图基于建构理想城邦的政治观点,特别重视文学的道德教育作用,目的是培养具有勇敢德性的保卫者。因此,在柏拉图看来,文学不是为了给人提供娱乐游戏而存在的,他要求诗人“真正能给人教育,使人得益” [5] ,并从自己的政治理想与道德观念出发,严格检查和批判了古希腊文学作品,阐述了它们存在的道德教育方面问题。
柏拉图生活在古希腊由自然神学向道德神学过渡的时期。在他这里,无论是诗学还是神学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学科知识;它们与哲学交织在一起,在哲学思辨的总体筹划内确定自己的位置,显示自身的意义。另外,成熟的神学又是哲学思辨的最终和必然的归宿,而且神学还是道德规范的指导原则。因此诗学必须同时接受神学和哲学中的道德原则的检查与评判。由此出发,柏拉图认为古希腊文学作品以虚构的谎言亵渎神灵,丑化英雄。在柏拉图这里,神大德至善、纯真无欺。坚信神的存在,就是坚信正义和光明,就是坚信道德规范的形成不仅只是基于人的智慧与创造,而且体现了神的意志和智慧。诗人应该歌颂神的伟大,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神学观。可以说,描写神是为了教育人,描写神的世界是为了创造人的世界。神的活动不仅应该,而且必须体现道德的原则。
因此,柏拉图为诗人描写神确定了必须遵守的原则。神的本质是善的存在。神不是一切事物的起因,只是善的事物的起因,不是恶的事物的起因;只是福的起因,不是祸的起因。所以,“他必须说,神所做的只有好的,公正的,惩罚对于承受的人们是有益的。我们不能准许诗人说,受惩罚的人们是悲苦的,而造成他们悲苦的是神。他可以说,坏人是悲苦的,因为他们需要惩罚,从神得了惩罚,他们就得到了益处。我们要尽力驳倒神既是善的而又造祸于人那种话;如果我们的城邦想政治修明,任何人就不能说这种话,任何人也就不能听这种话,无论老少,无论说的是诗还是散文” [6] 。然而,很多古希腊诗人违反了这条原则,例如荷马在《伊利亚特》中写道:宙斯宫门前有两个大桶,一个装着福,一个装着祸;宙斯既赐予幸福,也降临灾祸。埃斯库罗斯悲剧作品中的阿波罗,曾预言忒提斯受众神庇护,会一生幸福,她将儿女满堂,并且都平安健康;然而,她的儿子后来却被阿波罗亲手杀害。柏拉图认为,这些亵渎神灵的描写都是不允许的。人的生存包含着选择,而选择通常属于人自己的事情。神不会代替人生活,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负责,人的过失或恶行来自人自己的灵魂中的欲求和邪念。因而柏拉图指出:“不是神决定你们的命运,是你们自己选择命运。……美德任人自取。每个人将来有多少美德,全看他对它重视到什么程度。过错由选择者自己负责,与神无涉。” [7]
柏拉图强调,文学作品中的英雄应该成为理想城邦的保卫者学习的榜样,效仿的楷模,他们必须具有勇敢和节制等德性。然而,《荷马史诗》却把阿喀琉斯塑造为一个具有贪婪、残暴、傲慢等性格特征的英雄人物形象,他为了争夺女俘与阿伽门农产生矛盾,并因此对希腊联军的战败坐视不救。在柏拉图看来,文学作品丑化英雄,使青少年对自己的邪行败德有了辩解的理由,对于培养理想城邦的保卫者非常有害,因此柏拉图指出:“像这样的英雄们也做过同样的坏事,谁不自宽自解,以为自己的坏事可以原谅呢?所以我们必须禁止这类故事,免得年轻人听到容易做坏事。” [8]
柏拉图认为,文学作品主要通过摹仿创造出来,而且通常是对感官世界的摹仿;摹仿就意味着创造一个“形象”。这“形象”由于能够对人的情感乃至灵魂产生影响,所以应该遵守道德原则。既然文学是对感官世界的摹仿,它的独特价值和性质就不为文学本身所具有,而是从属于它所摹仿的事物。依据摹仿论观点,人们对文学作品的反应和评价就等同于人们对于文学作品摹仿的原型的反应和评价。这样,凡是对人的性格和心灵发展有不良影响的事物一旦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就同样会对人的性格和心灵产生不良影响;反之,文学作品摹仿的是好人好事,就会对人产生好的影响。因而文学的摹仿在内容方面必须遵守与实际生活中相同的、“应该的”道德标准。所以柏拉图得出这样的结论:作为未来的理想城邦保卫者的青少年,所要摹仿的对象,必须符合理想城邦保卫者的道德规范,即“如果他们要模仿的话,应该从小起模仿与他们专业有正当关系的人物——模仿那些勇敢、节制、虔诚、自由的一类人物。凡与自由人的标准不符合的事情,就不应该去参与或巧于模仿。至于其他丑恶的事情,当然更不应该模仿,否则模仿丑恶,弄假成真,变为真的丑恶了。你有没有注意到从小到老一生连续模仿,最后成为习惯,习惯成为第二天性,在一举一动,言谈思想方法上都受到影响吗?” [9] 因此,柏拉图对文学作品摹仿不道德的内容以及文学作品的形象性和情感性所具有的非理性力量充满疑虑、恐惧和警惕。他主张,除了有教养的人,其他如工匠、船夫、奴隶、饶舌的妇女等此类人物一律不能进入文学作品,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不能有恇怯之徒,疯癫之徒,出入醉乡、游手好闲之徒,多行不义、惹是生非之徒,等等。在文学作品中出现的人物应该矜持自重,不能有哀婉悲凄和诡谲狂笑之类的举动。
基于此,柏拉图得出结论,古希腊文学作品中宙斯纵欲、神祇食言、英雄残暴等相关描写,丧失了道德教化的功能,“就要在青年人心中,引起犯罪作恶的念头” [10] 。他一再强调:“我们不能让诗人使我们的年轻人相信:神可以造祸害,英雄并不比普通人好。我们早就说过,这类故事既大不敬,而且也不真实。” [11] 文学的真实性问题,在柏拉图看来,不仅是一个知识方面的问题,还是一个道德方面的问题。柏拉图认为存在三种真实性,即历史真实性、神学或形而上学维度的真实性与文学维度的真实性。历史真实性应该遵从神学或形而上学维度的真实性,因为神学或形而上学维度的真实性最终归纳了包括历史在内的一切生活现象。历史真实性也应该遵从文学维度的真实性,因为文学维度的真实性不仅为人们反映了过去的生活,而且还教诲人们应当怎样生活。因而文学创作需要对生活现象进行提炼,文学意义的真实不等于机械照抄照搬现实。所以,诗人不能讲一些不该讲的故事,例如赫西俄德描述的乌拉诺斯和克罗诺斯的故事,“即使这些事是真的” [12] ,也不能随意讲给天真单纯的年轻人听,最好的做法是闭口不谈,以免纵容人的不健康甚至危险的情感和欲望。相反,尽管有人可能认为一些故事是虚构的而不能接受,例如,“金属寓言”属于虚构的故事,但是,因为它形象地阐明了柏拉图认同的抚养后代的方式,因此是值得肯定的“高贵的假话” [13] 。“高贵的假话”比不合适的事实更可取。在此判断是否应该说谎以及文学维度的真实性的根据在于:是为了实现某种“善”,还是为了加剧某种“恶”。在道德层面,任何符合理想城邦的正义性的作品就是“真”的,反之就是“假”的。
在柏拉图看来,古希腊文学作品还摧残理性,滋养情欲,不利于培养人的德性。人性中最高贵的成分是理性因素,最低劣的成分则是非理性因素。理性因素无法摹仿,也无法欣赏;非理性因素则最容易摹仿。因此,诗人为了奉承群众,获得名利,就要投合人性中最低劣的成分。悲剧和喜剧都存在此类的问题。悲剧存在的问题在于滋养了人们的“感伤癖”。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遭遇灾祸和不幸时,应该通过理性压制“感伤癖”,保持忍耐冷静,由此显示男子气概,获得自豪感;但是在观看悲剧表演时,人们却从他人遭遇的灾祸和经受的痛苦中取乐,以此获得感官快感;同时,他人的悲伤能够引发自己的悲伤,于是遇到灾祸“要尽量哭一场,哀诉一番” [14] 。人们自己有了“感伤癖”,对于别人的灾祸和痛苦就会寄予同情,从而产生“哀怜癖”,形成女子习好。悲剧逢迎了人的感性欲望的需求,使人在感官快感中不知不觉地培养了“感伤癖”和“哀怜癖”。如果理想城邦的保卫者具有了“感伤癖”和“哀怜癖”,那么就会以悲剧人物的灾祸和痛苦取乐,陶醉在极端自私的感官快感中。由此一来,自己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灾祸降临时就不能保持镇定,对于敌人面临的灾祸也会产生同情,这样就无法承担保卫城邦的职责了。
柏拉图认为,喜剧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满足人性中非理性部分的“诙谐的欲念”。人们平时遇到可笑的事情,应该通过理性压制“诙谐的欲念”,保持自尊和必要的礼仪。但是人们在观看喜剧表演时,却竭力让“诙谐的欲念”得到满足,平时感到羞耻的言语和事情,此时不再觉得粗鄙,而是莫大的快感,结果就不可避免地无意中染上小丑习气。总之,在柏拉图看来,人具有任性、放纵和随心所欲的天然倾向,因而一个有道德的人必须用理性节制自己的情欲,而诗和其他艺术则恰恰相反,不断滋养情欲,往往容易使人失去理性,放纵情欲。
基于古希腊文学作品存在的道德教育问题,柏拉图强调必须严格禁止一切摹仿性的诗进入理想城邦。于是,他提出把摹仿诗人驱逐出理想城邦:“一个国家的权柄落到一批坏人手里,好人就被残害。摹仿诗人对于人心也是如此,他种下恶因,逢迎人心的无理性的部分……并且制造出一些和真理相隔甚远的影像。” [15] “诗的本质即如我们所说的,理性使我们不得不驱逐她。” [16] 在柏拉图看来,理想城邦只保留颂扬神与表彰美德的赞美诗,以及描写优美自然景色的田园诗。他根据自己所设计的政治目标,要求颂歌诗人对神和英雄要绝对恭敬和顺从,认为只有这种颂歌才能培养“保卫者”的“正义”德性。
同时,柏拉图提出应该确定几种简朴的“万年不变”的固定形式进行创作。柏拉图认为诗的形式方面存在三种体裁:第一种体裁是摹仿叙述,例如悲剧和喜剧自始至终都运用摹仿。第二种体裁是单纯叙述,例如颂歌。在柏拉图看来,这种体裁的特点是只有诗人自己在说话。第三种体裁是摹仿叙述与单纯叙述掺杂在一起的混合体,例如史诗。柏拉图认为单纯叙述是好人有话说时所使用的体裁,“一个好人若是要叙述到一个好人的言行,我想他愿意站在那好人本人的地位来说话” [17] ,因此单纯叙述是最值得采用的体裁。摹仿叙述则是性格卑劣、缺乏教养的人惯于使用的体裁,“性格愈卑劣,他也就愈能无所不摹仿” [18] 。所以,摹仿叙述属于在道德方面影响最坏的体裁。
由此可见,柏拉图并没有否定所有文学作品,而是否定他认为对理想城邦的道德教育有害的文学作品。在他看来,良好的文学教育需要良好的文学作品,尤其对于青少年更是如此。这一方面是因为青少年单纯而好奇,具有摹仿的天性,最容易受到同化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文学具有潜移默化的强大艺术感染力,能够影响缺乏辨别能力的青少年,进而支配其人格品质的形成。那么,既要让青少年接受文学教育,又要消除文学对于青少年的不良影响,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柏拉图提出从理想城邦的道德规范出发,建立严格的文艺审查制度,如他所言:“我们首先要审查故事的编者,接受他们编得好的故事,而拒绝那些编得坏的故事。我们鼓励母亲和保姆给孩子们讲那些已经审定的故事,用这些故事铸造他们的心灵,比用手去塑造他们的身体还要仔细。他们现在所讲的故事大多数我们必须抛弃。” [19] 即使在思想观点有所改变的晚年,柏拉图依然坚持严格的文艺审查的主张:“就是一位诗人写的诗歌不可以同社会传统的正义、德性和美的概念相冲突。任何人都不得把他的作品在呈给指定的裁判人员、法律维护者并获得他们批准之前给任何一个人看。” [20] 在柏拉图这里,能够通过理性控制激情和情欲,能够接触到善的理念的哲学家,才是真正掌握了道德知识的人,也才是正义的人。因而审查文学作品应当以理想城邦的最高统治者即“哲学王”的趣味为标准裁断作品的优劣。
柏拉图对古希腊文学作品的严厉道德批判以及对实现文学的道德教育作用的讨论,体现着古希腊文化源于宇宙的等级秩序和理性法则的道德观念,即相信宇宙万物尤其是人都以善为目的。古希腊人对道德的思考是基于宇宙目的论,旨在达到个人心灵和城邦中各部分之间整体和谐。柏拉图的道德主义文学观念启示人们,文学并不仅仅是满足人的感性欲求的活动,还应该将人引向更高的真、善、美的境界。不过,柏拉图盲目确信理性对感性欲念的控制和超越的可能性,而对理性如何能够成为区分善恶的标准、实现人的德性缺乏必要的反思。因而,在柏拉图的道德主义文学观念中,个体的人被作为宇宙的等级秩序的组成部分来看待,其个体性完全埋没在理想城邦整体利益的诉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