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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道德辩护:从亚里士多德到雪莱

柏拉图否定摹仿感官世界的史诗、悲剧以及喜剧具有道德教育作用,与之不同,亚里士多德强调文学能够陶冶人的情操,有助于道德德性的形成。道德教育与审美快感在文艺的“净化”作用中统一起来。古罗马文论家贺拉斯继承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观点,提出诗不但不会像柏拉图所认为的那样败坏道德,而且相反,文学具有道德教化作用,推动人类社会由野蛮走向文明。贺拉斯提出的“寓教于乐”说运用最为简洁的语言把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观点进行明确概括,产生了长久影响。文艺复兴时期的锡德尼在亚里士多德“摹仿”说和贺拉斯“寓教于乐”说的基础上肯定诗的价值,认为诗为人提供道德知识,能够将怡情悦性与道德教化有机结合。由此锡德尼为诗的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充分表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摆脱中世纪神学束缚、张扬人性的时代精神。雪莱在启蒙运动以来的道德观念基础上为诗辩护,认为诗以想象力为基础能够引导心灵向善与推动社会更新,而审美愉悦是实现诗的道德价值的根本途径,由此雪莱的文学与道德关系思想立足于19世纪新的时代精神,超越了古典主义的“寓教于乐”观点。 A+t6lDoLzGA2oFWlFiyqO7TVMn4xxCA1Fy4XdMvbZvZwRKMbViIPuxTs2SB8/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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