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对大众文化的研究虽然给予我们重要的理论借鉴,但是其思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他们没有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角度,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而消费社会中的各种矛盾都隶属于这对基本矛盾。我国大众文化产生的独特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决定对我国大众文化消费行为的研究,决不能照搬套用西方理论,因此,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思想作为我们研究的基本立场和理论指导,只有在这一理论框架和视域内,大众文化消费行为的内在本质才可能被充分地揭示出来。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文化消费的研究并没有一个专门性、系统性的论述,而是散见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批判》《哲学的贫困》《雇佣劳动与资本》《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 《资本论》等重要著作中。马克思文化消费研究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本立场,以需要为逻辑起点。然而他并不是孤立静止地,而是将消费现象放在资本主义大生产过程中进行整体动态的研究,并提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消费的终极目标。因此,马克思对文化消费所进行的是一种引导性的论述。
“生产”是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定义了社会生产系统是包括物质生活生产、社会关系生产、人的生产、精神生产等要素在内的全面的、有机的整体。其中物质生产是其他一切生产的基础和前提,精神生产是指社会意识形式的生产,是具体的、现实的人的活动,受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制约,主要包括宗教、政治、科技、艺术、意识等内容形态,这些都是人类认知的最为典型的文化形态。也就是说这里的“生产”绝不仅仅指物质生产,其中还包括以文化生产为主的精神生产。并且在现代消费社会,精神生产以大量的大众文化和文化工业的形式迅速扩张,文化成为消费社会自身的基本要素,拥有着无比巨大的生产力和创造力。
“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13]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见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是“基础层面”,生产关系的生产是“中间层面”,而精神生产是“最高层面”并从属于“整个思想上层建筑”,因而文化要素是决定社会关系重组进而决定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但是基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和生产资料相对匮乏状况的限制,相较于物质生产而言,马克思恩格斯对精神生产的论述显得相对薄弱和不足,也正因此,在消费社会得以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西方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和后马克思主义的各个思想家都针对精神生产从各个方面展开论述。
对于消费概念的界定是马克思研究消费思想的前提。马克思的消费概念既是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借鉴,同时又超越了他们站在资产阶级利益立场上对消费所做的判断。消费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消费是指生活资料的使用和消耗;而广义的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对物质资料进行使用和消耗的过程,包括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两部分。马克思对于消费的阐述主要是从广义上展开的,他指出:“工人的消费有两种。在生产本身中他通过自己的劳动消费生产资料,并把生产资料转化为价值高于预付资本价值的产品。这是他的生产消费。同时这也是购买他的劳动力的资本家对他的劳动力的消费。另一方面,工人把购买他的劳动力而支付给他的货币用于生活资料:这是他的个人消费。” [14]
马克思指出,生产消费是生产过程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损耗,并将其转化为产品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生产过程也就是消费过程。个人消费或直接生活消费是指工人用货币购买生活资料而进行的消费。二者的区别在于个人消费是“把产品当做活的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消费”,而生产消费是“把产品当做劳动即活的个人发挥作用的劳动力的生活资料来消费。因此,个人消费的产物是消费者本身,生产消费的结果是与消费者不同的产品” [15] 。
资本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资本能够控制一切,一切生产都是为了实现资本增值和扩张的目的。在资本逻辑的驱使下,消费从属于资本生产,并以实现交换价值的生产和服务为目的,即成为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并获得利润而进行的消费。
马克思认为需要是人的生存状态,人在人的需要支配下所进行的生产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马克思根据不同的划分依据,将需要分为不同的类别。根据需要产生的根源,他将需要分为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三个类别:物质需要是指人们对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需要;精神需要是指人们对思想、观念和意识等精神方面的需要;社会需要是指人们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的需要。根据需要的性质,将需要分为消费需要与占有需要:消费需要是满足人们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占有需要是资本主义制度赋予人们利己的需要。根据需要的分层,将需要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并且三者呈现递进的趋势,这是最有影响、后人使用最多的一种分类方式。生存需要是人最基本的需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又被马克思称为“必要的需要”“必须的需要”;享受需要是人的生存需要得到满足后为了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发展需要是人提升自己本质力量的需要。
马克思认为需要与人的本质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需要是人的发展的必要环节。马克思指出,在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要社会关系发生变化,人的本质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即人的本质并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而人的社会关系的变化,本质上来说是由人的需要的变化引起并由实践所决定的,人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会产生新的需要,新的需要推动新的实践的发展,促进社会关系的变化,从而实现人的本质的变化。第二,需要的满足即价值实现是人的根本目的。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人既是价值的主体,也是价值的客体,人的需要的满足是人的价值实现的根本力量。人的需要的满足是通过人的社会实践完成的,而人的实践具有一定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造客观世界和社会关系的力量就是人的体力、智力、创造力等人的本质力量,因此人的价值实现的过程也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得到确证的过程,即自我实现或自我确证的过程。第三,个性通过需要被满足的方式体现出来。相同需要和相同社会条件下的人们,由于个体不同其欲望也会有所不同,欲望不同会支配人产生不同的行动,其需要满足的具体方式也不同。
马克思的文化消费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对生产与消费关系的研究中。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角度考察消费问题,认为消费不仅是一个经济现象,还是一种历史现象和社会文化现象,即消费具有经济意义和文化意义双重属性。
一方面,马克思认为生产对消费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第一,生产创造着消费的对象,生产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为消费提供原材料和消耗品,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第二,生产决定消费得以实现的方式。生产的方式、结构和水平决定人们消费的水平、结构和方式,生产决定着消费的性质,并促进消费过程的完成。同时,消费水平的提高取决于生产的发展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因而对消费文化的研究必须以当时社会生产发展的水平为基本前提和依据。第三,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生产通过它起初当做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消费者身上引起需要” [16] ,生产不仅创造了消费的对象,同时也规定和规范了相关的消费活动,因此生产决定消费行为的产生。
另一方面,消费是生产的基本条件,生产出来的商品只有在消费过程中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正是因为消费的存在,才使产品和再生产过程得以最终完成。同时,消费过程也是人的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人在进行消费的同时也在生产着自己。在物质资料生产的“物化”过程中,人们将一种物的价值转移到另一种物上,而同时人自身的生产也是一种“人化”的过程,物的价值转变为以人的劳动力的形式而存在。并且消费情况直接决定劳动者的素质,直接影响生产的规模和速度。适度的消费能够促进劳动者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劳动者的体力、智力得到恢复和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就是说消费是生产得以延续发展的主要目的和重要动力。
马克思认为生活方式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第一,他将生活方式作为阶级划分的主要标准。马克思论述道:“数百万家庭的经济生活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互相敌对,就这一点而言,他们是一个阶级。” [17] 第二,马克思认为生存是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18] ,这是人类历史能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基本机制,社会发展的原初动力就是由人们的生存需要所推动的,社会发展的基本内容就是个人与社会围绕人的生活消费而进行的生产和消费。具体来说:一方面,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消费是需要的满足,生产是满足这种需要的途径。而需要的满足及人口的增长会引起新的需要的产生,从而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消费是人与生俱来的内在规定性,人类的历史就是需要不断被满足的历史,需要的多元性决定消费的多样性,消费影响需要。第三,生活方式是由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19]
马克思以资本为核心对资本生产进行剖析的过程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拜物教现象也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与批判。马克思认为,劳动支配人,人的劳动产品越多自己拥有的越少,人的劳动越多,人受到的剥削也就越多,工人阶级就越与资产阶级相对立。异化劳动导致物对人的奴役,人受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双重控制,最终导致消费的异化;而消费的异化导致人受到物的围困,人为消费所奴役。
消费作为人们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还是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发展的基础条件。作为满足人们需要而被人们消费的商品,本应该是被人需要的物品,但是由于私有制的存在,却成为维持人生存需要并奴役人的工具。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拜物教并不是凭空出现的产物,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和阶段的结果,如果没有商品生产就不会有商品拜物教的出现,它是所有拜物教中的一个最特殊的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产生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两种衍生形式。并且马克思在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的论述中认为,商品拜物教属于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的出现建立在特定的社会存在基础之上,即商品社会中的经济关系条件,这个关系在人们的思想中得到反映,最终使商品拜物教思想得以形成,即商品拜物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马克思认为商品拜物教“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 [20]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基本属性,并且具有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两种基本形式,那么商品拜物教就主要来源于商品的价值形式,价值形式是对价值内容的反应,而这种反映既有积极正面的反映,又有消极歪曲的反映。商品拜物教正是对价值内容的歪曲的反映形式,它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扭曲成人与商品之间物的关系,这就使商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支配与统治人;而人的属性变为物的属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变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将其称为“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也正因此,商品被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物化关系“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发作,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 [21] 。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关系被商品形式全面物化,同时成为商品拜物教的直接来源。
商品拜物教使人为物所奴役,人与物之间的关系由于社会的异化而被颠倒和歪曲,社会分工的出现既可以使劳动生产率和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也会导致社会剩余产品的出现,产生社会不平等分配现象,随之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拜物教得以存在的基本条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只有在私有制的条件下,资本才能实现增值,并对人进行控制与奴役。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改善,但是工人阶级被剥削和被压迫的地位与状况始终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无产阶级仍然处于资产阶级的统治和控制之下,仍然受到物的奴役。而“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 [22] ,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消除异化,才能实现无产阶级的真正解放,实现每个人真正自由的发展,最终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今后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条件下,我国人民对大众文化消费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显著提高,大众文化的发展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也正因此,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对文化消费问题也做了许多相关阐述。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在新时代条件下,我国人民的生活需要发生了变化:由“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数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伟大成果的必然结果,也是对我国今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形势的一个新的重大研判。消费是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在这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主导和驱动下,我国社会消费发展的方向、思路、理念以及路径都要相应地发生一定的变化并做出一定的调整,从而适应新时代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完成新时代的使命。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一共13次提到“美好生活”,那么,到底什么是“美好生活”呢?新时代条件下的“美好生活”有着深刻的内涵和意义。首先,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满足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而是追求更高层次和更精细化的精神文化,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人们的需求开始逐渐向“尊重”“认同”“审美”“品位”“风格”等更高层次的需求转移和发展。人们的消费已经由注重数量的物质文化转变为注重质量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使人们的生活需求呈现阶梯型上升发展的态势,人们对于多层次、多元化的生活需要尤其是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成为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基本内涵和时代意蕴。其次,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人们生活理念和生活态度的转变。当前社会大众力图追求更加精致化、个性化、品质化、多元化和差异化的生活理念与生活态度,这就会使人们开始追求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消遣娱乐生活,用以充实精神世界。获得更多的满足感、归属感、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和审美品位。
新时代条件下,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消费需要,并且消费需要已经变为主导需要,消费代替生产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而精神文化需要变为主流需要,享受和发展成为人们美好生活的核心概念。但是“美好生活”并不等同于“幸福生活”,它是人们对生活的一种期盼,是未来希望达到和实现的某种状态,而并非是单个个体当下的生活体验和幸福感觉。也就是说幸福的未必是美好的,而美好的也未必是幸福的。美好生活是一种更加立体化、全方位的生活状态与发展模式,是超越物质需求而形成的对自我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价值诉求、思想表达的追求和体现,是能够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并体现人们对民主、公平、法治、正义等多方面的需要。美好生活是有价值指向和价值判断的,它绝对不是对奢侈与享乐生活的追求,也不是对单纯审美生活的追求,而是在社会互动与合作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人们文化理念和思想观念的一种共识,它所推崇的是一种文明、健康、绿色、科学的大众日常生活方式,是一种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可期盼、可持续的生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并取得突出的成绩,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进入到期盼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阶段。同时,西方各种社会思潮和文化思潮借助大众媒介的力量传入我国,导致思想文化领域出现较为激烈的碰撞甚至冲突,进而导致我国人民的精神世界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价值观的缺失,具体表现为集体观念的消失、理想信仰的迷茫、是非真假不分、善恶美丑混淆……这些现象的出现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人与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表现为将个人凌驾于国家、民族、集体、他人之上,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膨胀;二是物质与精神关系方面的问题,表现为物质、金钱、权力、享乐至上,信仰、理想、审美、精神等维度在人的观念体系中逐渐消失,而拜金主义、物质主义、消费主义思潮蔓延。文化之争在本质上是价值观之争,文化自信是对人民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标准的反映,那么我国社会精神问题的解决和文化疾病的消除,就需要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神导向和价值旨向,强调文化自信。
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可见,文化自信是新时代我国文化建设的总纲领。而当前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注重加强文化建设,增加社会的精神文化财富,为人们提供丰富多元、更高质量、更高品位的大众文化产品,从而引导人们的精神世界和价值观念。只有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民族才有希望。而民族的伟大复兴、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都不仅需要强大的物质生活作为保障,还必须有先进文化进行积极引领,才能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及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侵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大众文化作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化、大众化和日常生活化,使大众文化作品能够成为传播好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的有效载体和中介,成为人民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有效指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中国特色”,最主要的内涵指的就是“价值观的中国特色”,也就是我们不能按照西方的价值观办事。西方的普世价值论、历史终结论等也在披着大众文化的外衣,借助各种文化产品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心态,推行着文化霸权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冲击并消解着人们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地肯定和真正地认同自身的先进文化,而文化认同首先来源于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文化认同的前提和基础,它是一种更持久、更广泛的认同,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中华民族最深层的文化心理结构,能够对社会行为起到道德引领和示范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体现,规定了先进文化的性质、内容和发展方向,并且主要以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形式来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体现并提升文化自信。文化自信主要涉及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个维度,其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于人们的内心,蕴含着大众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则孕育着中华文化发展的蓬勃生机。因此,我国大众文化的发展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双创”原则,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创新与发展,同时熔铸于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前所未有的新的重要历史时期。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内需疲软、资本市场冷淡、产能生产过剩以及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各类新型消费业态的兴起和文化消费市场的活跃的特点。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平均指数从2010年的69.12上升到2017年的74.10,呈正向上升趋势,年平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29%; 2016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30254亿元,首次突破3万亿元,其比重占全国 GDP 总量的4.07%。可见,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国 GDP增长和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支柱产业,并且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和重要手段。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包括对文化的需求、精神的享受、情感的熏陶及审美的提升。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这就要求我们继续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深化发展,使其不仅追求经济利益,更要追求社会效益;既能满足大众的消费需求,又能引领大众的精神导向。这是新时代我国文化发展的战略格局,也是我国文化强国建设战略的指导原则与根本方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集中表现为当代大众文化的发展,二者在概念和内涵上是相互交叉、相互重合的,从生产意义上讲,文化产业几乎是大众文化的同义词。而中国的大众文化主要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主要部分组成,对文化产业的理解要从它本身具有的特殊性以及它与文化事业的区别性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文化产业由多个要素构成,其中既有文化企业又有文化资源,具有文化性和产业化的双重特点——文化性是文化产业的本质与目的,而产业化是文化产业的手段与工具。另一方面,文化事业是为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他们的基本文化需求而发展,而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是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和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相较而言,能够使文化与经济融合发展,采用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方式实现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和经济功能,体现经济的文化化与文化的经济化。因此,文化产业成为当前我们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愿景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推进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途径。
美国政治学家约瑟夫·奈曾将文化产业比喻为一种无须投入过多,相当有价值的软力量资源,并将文化看作一种国家软实力的代表。新时代条件下我国也应将文化发展作为今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具体来说:要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坚持文化自信,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以我为主、兼收并蓄,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同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行大众文化作品创作和生产,扎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体现时代精神,倡导“三讲”、抵制“三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产业发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与行为习惯。以上各项措施都致力于实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奋斗目标,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主要内涵,也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