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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向度

我们曾描述了中华价值观的历史演变过程,从中可以看出价值观是在对前代不断的继承与创新中向前推进的。这种把民族核心价值观不断往前推进的动力就是“涵养”。后代对前代而言是发展,前代对后代而言则是涵养。

前面的内容中我们强调了要用总体性的视域来研究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体性包括理论整体性、历史整体性和实践整体性。其中历史整体性要求连通过去、现在与未来,把时代精神和价值观体系看作一个生生不息的发展整体。一方面要从后往前看,从历史深处一路走过来,总结民族精神演变的历程和规律;另一方面要从前往后看,即用倒溯的方法追根溯源寻找我们民族精神发展的源泉和“本体”。此章就是用倒溯的方法,从前往后看,追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之源,看看它是如何向历史的深处延展的。

传统资源即传统经典文本和传统价值观的传播践履方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间接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了话语资源和践履方式。所谓间接诠释,就是传统资源借助当代诠释者的理解和阐发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理解视域和践行路径。这种间接诠释以一种折射的方式映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的历史向度。

第一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历史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说:“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 [1] 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形成离不开对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政治制度建设是这样,文化的发展更是这样,都同样离不开对本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传承。习总书记还说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传承着中国优秀文化的基因,寄托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历经千辛万苦确立的理想和信念,也承载着我们每个人的美好愿景。” [2]

习近平总书记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厚的历史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基因的光荣传承。这也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忽略其历史向度,只有注重其历史向度和充分开掘其历史珍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更充分地被认识,也才能更好地在现实中发挥作用。

从普遍性上来讲,所有的价值观都有其深厚的历史蕴含,即内在的历史积淀。没有内在的历史和文化积淀的价值观不足以成为民族的核心价值观。

所谓价值观,按传统教科书的定义,即人们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这个定义带有明显的时代印迹,即更多地着眼于经济利益的考量。“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所指的价值观并非哲学或文化学上所指的价值观。只有以经济计量的眼光,才能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做出判断。哲学、文化学上的价值观并不是对大小与程度的判断,也不是基于功利性的计量,而是一种意义性的追求。包含“意义”的理想追求,才是价值观的真正含义。

价值观如此,核心价值观更是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对核心价值观的含义有过深刻的阐发,他说:“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这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3] 可见,价值观特别是核心价值观涉及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安排、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涉及社会的整合度与秩序,涉及国家的凝聚力和公民的信仰问题,它的意涵可不是一句简单的“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所能涵盖的。或者说,它根本就不是对基于一种可以计量的需要做出的判断,而是对生命意义的确认,对国家理想的追求,它是群体和个体行为选择的依据。因此,价值观实际上是对生存的意义与目标的确认。

核心价值观既然涉及意义与选择,它就必定具有超越的、神圣的属性。是经过时光浪涛的淘洗、长久的传承而相对固定的行为依据,是不同时代的人像仰望星空一般引为神圣的道德法则。这样一来,它就不可能即时而生,它一定需要长久的积淀,这就决定了,价值观必有其历史向度。“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 [4]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从价值观的形成来看,它是人类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在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所形成的并经过长时间的验证所确认的恰当的行为规则和伦理范式,并经过时间的积淀内化成族群的心理习惯、精神结构和普遍性追求,外化成特定的行为模式、礼仪程序、制度规范以及风俗习惯。价值观的形成绕不开一个宿命:历史积淀。没有历史的积淀,就无法形成心理结构和信仰体系,没有历史积淀同样无法形成特定的独具一格的风俗习惯和制度模式。反过来说,正是这种无限向后的追溯能力,即向历史深入探及的能力,决定了核心价值观充满了历史的厚度。一句话,只有经过历史的沉淀,才能化合出民族的核心价值观。民族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折射了民族精神演进的壮阔历史,因此,核心价值观绝不是哪位圣贤经过“头脑的风暴”就能制定出的法度或规则。它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历史演进的结果。它既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也包含了人的意志的自觉选择。

价值观本身就是历史,它是民族精神演进的缩影,某一时代的核心价值观犹如大树的剖面,一圈一圈的年轮,昭示了岁月沧桑的全部信息。从表面上看,价值观是某位或某些杰出人物制定或拟定,事实上,它是历史和文化演进的必然。某些杰出人物(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适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对之进行了适当的提炼和选择,再以适当的形式表述出来而已。比如,孔子之于儒家的“仁”,欧洲启蒙思想家之于“自由”、“平等”、“博爱”。“仁”概念之著作权可能应归之于孔子,但在孔子之前的成百上千年,“仁”的观念就已流行于上古社会,并一以贯之地沿袭下来,经过一代一代人的实践,形成某种相对稳定的以关爱、忠恕、情感为总体取向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范式乃至特定的社会风俗。到了孔子时期,把这种范式与习惯进行了提炼和弘扬并以特定的概念去表述它,这个概念就是“仁”。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人与社会都展现出无与伦比的多面性,个体具有多种多样的复杂的社会关系。这样,作为一种范式和习惯的“仁”又展开为一系列的多样性的分属概念,如义、信、忠、诚、宽、惠、温、良、俭、让等,这就有了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和价值观体系。

如果说核心价值观是一种观念,很显然,它不是个体一时一地的思想动机或单个观念,而是一种集体性观念,也可以说是一种集体意识或群体的文化心理结构。如果说核心价值观是一种范式或习惯,那么,这种范式和习惯的形成更需要时光老人的打磨和历史的涵养。

从价值观对社会的作用来看,作为文化认同的基本坐标和民族文化相区别的分界线,核心价值观的最明显的作用就体现在促进民族的团结和凝聚上,它具有把整个民族凝聚和团结在一起的力量。“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 [5] 习近平总书记把核心价值观称为“最大公约数”,他说:“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 [6] 而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能成为“最大公约数”,是因为它深深地融合了民族的文化传统。说到底,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才是一个民族的“最大公约数”,它是族类人群求同存异的一把公尺。正因为融合着深厚的历史传统,核心价值观才具有一种无形的软力量,把分散的个体凝聚在一起。它对一个国家或民族来说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和根本的力量,可以整合利益诉求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亨廷顿在分析美国的核心价值观对于美国人的作用时说:“美国是一个多民族、多种族的社会,美国人联合的基础是他们对体现于《独立宣言》、宪法和别的文献中的政治原则的承诺,这些政治原则也就是美国人的信条,即自由、平等、个人主义、民主、法制以及私有财产,大多数美国人都信奉这些价值观,正是这些文化把美国人凝聚在一起。” [7] 荷兰历史学家高罗佩在其名著《中国古代房内考》的结尾部分探讨了中华文化能够绵延不绝的原因,他说,其他的伟大文明均已灭亡、流散或失去政治上的认同,而中国却生存下来不断繁衍,在种族和政治上可以认同。很显然,亨廷顿和高罗佩都把国家凝聚力的形成和种族不断繁衍的原因归之于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价值观之所以能产生这种作用,就是因为它经过历史浪涛的洗礼,去掉了某些差异性和局限性,获得某种普遍性的形式,故能包含和整合各种“具体”,成就“最大公约数”的角色。

由此可见,价值观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具有血脉相连的关系,它是在历史演进和文化发展的过程中,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不断转换而积淀下来的一种重要资源,可以说,它本身就是一个民族的精神传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中华民族精神传统的延续。只有对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开掘、弘扬与转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获得不断生活化、现实化的动力。

就对现实的影响而言,核心价值观一个重要的功能在于养成公民的良好道德。而道德一般不是通过知识的灌输而形成,而是通过历史文化的涵养而形成,它有赖于良好环境和先进典型的引导。也就是说,民众道德的养成依赖于传统思想文化的熏陶。核心价值观对公民道德的养成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展示优秀的民族传统而达到的。《论语》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说的就是通过历史的追忆、感悟与认同,可以达致公民道德的养成。

第二节 传统经典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间接诠释

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向度,首先不能不注意传统经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传统经典不可能直接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不直接诠释不意味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毫无关联,它可以通过间接诠释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联系,也使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可能。正是传统经典及其诠释方法导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内涵和特征能够充分地彰显,并具有特别的历史厚度和现实的可行性。使人们从知识层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准确内涵,并保证了其不可缺少的民族特色。

那么,何谓间接诠释?间接诠释的对应面是直接诠释,一般诠释学上所称的“诠释”都是直接诠释,即诠释者与诠释对象处于同一时代或诠释者及其诠释物在时间上居于诠释对象之后,且诠释者运用各种具体方法对诠释对象进行理解、解释和应用等活动,这种过程和现象就是直接诠释。间接诠释则相反,诠释者与诠释对象发生了时空颠倒,诠释者居于诠释对象之前的时代,且不运用常规的诠释方法和手段,而是通过预言的方式,先知地回答了后代才出现的问题,也产生了诠释的效果,这就是间接诠释。间接诠释与直接诠释相比,它们之间的诠释进路是相反的,直接诠释即常规诠释是一种向前的诠释,诠释者把诠释对象往前拉,使之与自己处于同一时代的地平线。间接诠释是退守的、向后的诠释,诠释者将诠释对象向后拉,重新产生视域融合的诠释方法。

以上关于两种诠释的路径对比,大概还不能完全把握间接诠释的本质特征。进一步说,直接诠释(常规诠释)只是表达了诠释者与诠释对象之间的理解和解释关系,也就是说只需两个要素就可以构成一种诠释关系。如古代经典在直接诠释的范式下,它是被诠释对象,各个时代的阅读者和解释的主体则是诠释者,二者共同构成了直接的诠释关系。间接诠释则不然,它具有三个诠释要素:诠释对象1、诠释对象2和诠释者。诠释主体借用其中一个诠释对象一起去诠释另一个对象。其中的一个诠释对象被主体作为工具和参照去诠释另一个对象,它实际上充当了一个类似诠释者的角色,所以,它是间接的诠释者。间接的诠释者为诠释主体提供了话语资源,并使真正的诠释对象被理解和被构建。如古代经典在间接诠释的范式下,它是诠释对象1,当代的某种文本或思想是诠释对象2,还有与对象2处于同一时代的诠释者,三者共同构成间接的诠释关系,这种三角关系的主角是诠释对象1,它决定了诠释的效果和诠释的方向。所以,它实际上是间接的诠释者。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古代的经典文本和著名的思想往往担当了这种角色,只要涉及文化复兴或传统文化的弘扬,必然就会涉及间接诠释的三角关系,也涉及传统经典文本担当间接诠释的角色。

传统经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代性的阐释者之间也构成了一种间接诠释的关系,传统经典通过诠释主体的操作可以对当代的价值观进行一种别样的诠释。历史上,儒家经典对汉代儒家的“大一统”观念实施了间接诠释,儒家经典同样对宋初的理学思想进行了间接诠释,古希腊的人文思想和哲学家的著作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本思想和启蒙运动时期的人权、平等观念实施了间接诠释。当人们需要推进某种传统观念的时代化、现代化的时候,更多地需要应用直接诠释模式;当人们需要重温和弘扬某种伟大的传统的时候,更多地需要启用间接诠释模式。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描述“轴心时代”的伟大思想对各民族发展所作的伟大贡献的时候说:“直至今日,人类一直靠轴心期产生、思考和创造的一切而生存。每一次飞跃都回顾这一时期,并被他重燃火焰。自那以后,情况就是这样,轴心期潜力的复苏和对轴心期的回忆,或曰复兴,总是提供了精神动力。” [8] 这里所说的“轴心期潜力的复苏”和“对轴心期的回忆”就是轴心期的经典和思想对某种时代性观念的间接诠释,通过这种间接诠释,矫正、改变或完善某种时代性的观念。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文化史上的轴心时代,在这个时代,一大批富有原创精神的思想家横空出世,闪耀于中国的历史长空。他们所创造的不朽思想,为中华民族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思想动力。每逢历史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都是通过复兴或重温这些思想来获得发展的精神动力的。“复兴”或“重温”就是传统对时代的间接诠释。因此,间接诠释也是将各种时代性观念从彷徨、不确定的状态重新拉回到民族化的正确轨道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甚至是唯一方式和途径。

那么,中国传统的经典及经典中的思想是如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间接诠释的呢?先来看三者之间的关系,间接诠释中的三个诠释要素包括:古代经典文本及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代性思想的传播者和阐释者(简称诠释者)。其中,诠释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或常规的诠释关系,诠释者可以对当代的价值观进行理解、解释与应用的操作。但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与解释需要具备一定的“前识”,需要具备一定的视域,由于诠释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处于同一时代,二者所包含的时代信息和所包含的视域是同一的,相同的视域无法完成“视域融合”。直接诠释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诠释者与诠释对象如果不处于同一时代,诠释者则必须引进一种“他者”,以他者的视域来完成两种视域的融合。所以时代的诠释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解释,必须引进一种他者的视域。这就是诠释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即诠释者无法独立完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

再看诠释者与传统经典或传统思想文化的关系。因为诠释者无法独立完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解释,必须引进一种他者的视域,这种他者的视域也就是传统经典中所包含的观察、处理问题的视角方法。在当今的时代语境和文化氛围中,我们只能借用传统文化的视域。其他理解视域用来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被证明是行不通的。这样传统经典与当代诠释者又构成了一种直接诠释的关系,且两者不处于同一时代,故是一种典型的直接诠释关系。也就是诠释者通过对传统经典的阅读、理解与解释,掌握传统经典的诠释视域,然后用以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再看传统经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从传统的诠释学视域来看,二者并无太多的关联,都是属于有待解释的文本。传统经典无法直接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也无法直接解释传统经典。但是,当诠释者参与进来之后,二者的关系立马变得微妙和有趣起来。传统经典被借用来作为一种解释视域和分析工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接触就形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风貌、观念意象和践行路径。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民族化的阐释和发展路径。这样一来,传统经典已不仅仅是一堆静止的文本,而是一种力量,类似于诠释主体所具有的重构和塑造现有话语体系的重要能力。由于这种能力的实现,需要借助于诠释者的牵引和连接,故它不是一种直接的诠释,而是一种间接的诠释。总之,间接诠释中的三角关系无不指向一个共同的主题:传统经典对当代的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诠释意义。

那么,传统经典是如何诠释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呢?我们还是以间接诠释的三角关系来分析传统经典的逆向诠释功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明”范畴为例,若把它放置于当代文化语境中来理解,“文明”有多种解释向度。可以指古代文化类型,也可以指有知识、有文化,还可以指社会风气良好。在现代语汇中,“文明”是外延很广、比较多义的一个词汇。虽然作为核心价值观的概念并不一定要求其含义单一,但其所包含的“意义束”必须前后一贯、逻辑自洽,不能自相矛盾。就“文明”一词而言,现有的解释存在着含义上某些自相矛盾的情况,如有文化、有知识与社会风气良好并不存在逻辑的必然,所以逻辑不自洽。有知识、有文化并不必然导致社会风气良好。当代中国文化语境是近代以来形成的,加上了一些西方的元素,也添附了一些传统元素,意义比较混杂,故作为核心价值观,它存在含义模糊和歧义的情况。当代诠释者在阐释“文明”概念时,若在现有的语境和视域里打转,是很难给出明晰的实践指示的。如果诠释者进入传统语境,熟悉经典文本中关于“文明”的话语,那么,他们会了解古代话语中的“文明”多指礼仪、教养。即通过礼仪的教化活动而使人变得更美好。很显然,礼义、礼仪是“文明”的核心,古代生活中讲礼义、行礼仪是践行“文明”的必要步骤。以这种理解的视域来看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使“文明”规范的落实和应用简单而明晰了。所以,运用传统的解释向度,可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接地气,更易于施行。

再如“诚信”范畴。当代中国话语很多是来自对西方文化的吸收。西方文化对“诚信”的理解,更偏重于从契约的角度来解释,即为降低交易的成本而彼此不欺诈。内在的哲学基础还是契约精神和功利原则。中国古人则从天地的本质上来理解诚信。“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中庸》)也就是说,诚是一种先天的必然的命令。这与西方文化相比,诚信更具有神圣性和崇高感,它可以成为一种深入骨髓的道德命令。按西方的话语,诚信可能只是强调交易双方的信息公开和程序的公开,并没有从本体论上保证其先天的必然性,所以,离开交易领域,诚信则很难保证,或者说诚信如何施行则可能无所适从。在中国语境中历代思想家对诚信有详细的阐释,实践家又多维度地验证,形成了完整的以诚信为核心的诚信规范体系。如诚信、守诺、恕、忠诚、守节等,展开于生活的各个侧面。这对当代中国人的生活环境而言是更适合的,更具有可行性和可遵循性。所以有人在“诚信”面前还显得无所适从时,古代的经典可以使之受到启发,这实际上就是古代经典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逆向诠释。

第三节 活态传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诠释

前面我们说明了传统文化从知识和范式意义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间接诠释,也就是说,传统的资源可以从理论和知识的维度诠释当今的价值观。然而,优秀传统文化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而言,并不局限于理论与知识的维度。我们也知道,核心价值观一个重要的特质是它的实践性,它是指向实践践履的。“价值观是理论世界中的特殊部分,是最倾向于实践的,在实践中才能体现其意义和价值,因为它必须经过人的生活实践才能书写完成。” [9] 所以,传统资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诠释不仅体现在知识和理论上,更体现在实践上,实践层面的诠释是比理论层面的诠释更重要的一种诠释,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抽象的概念和规范原则落实于具体道德实践活动,塑造出活生生的人格典范和生活程式。

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具有指导、示范、展示意义。传统文化的各种载体和类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的操作指南。前面已经分析过,诠释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诠释需借助一种“他者”的视域,而且在当今的时代语境中,更应该借用传统的视域,才能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更好的理解和解释。理论的逻辑与实践的逻辑有时可以取得真实的对应,理论上借助他者的视域构成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层面的诠释。把理论诠释的成果应用于实践,由于这种成果包含深刻的历史指向和丰富的传统蕴含,因而也就构成了传统对于当代价值实践的诠释。更何况,理论诠释的成果运用于价值实践,涉及方法、步骤、流程、发生和运转机制等,这又需要传统文化提供背景支撑和话语支援。总之,传统资源不仅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间接的理论诠释,同时为价值实践提供各种支援。

那么,传统资源可以为当今的价值实践提供哪些支援和怎样提供支援?

首先,传统礼仪制度为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了范本。

说到传统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和传播,当然不能不提传统礼仪。传统礼仪是传播传统价值观的首要途径。传统社会能达到它曾经的辉煌,儒家的礼仪系统的设计和运用当记首功。就传统社会而言,礼仪是传播和践行价值观的最好的途径。

那么,传统礼仪和当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具有某种关联?或者说,是否应当使其产生某种关联?这种关联是存在的,中华文化一脉相承,又源远流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价值观在当今时代的表现,它包含来自远古的文化基因。古与今是个相对的概念,从文化发展来说,它们血脉相连,传统礼仪是传播传统价值观的首选载体,且在千百年来的道德价值实践中,传统礼仪与传统价值观已经合二为一,形成一种综合性的、民族传统的价值意识和道德意象,二者之间已不可分割。价值观的流行和传播必须依附于特定的载体,一旦找到特别适合的载体,二者就融为一体,很难剥离开来。既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含摄了大量的传统价值观念,作为传播传统价值观的首功之臣的传统礼仪很自然不应该被简单地抛弃和否定。在传统社会,礼被称为“国之干”,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的根本制度,中华民族被称为“礼仪之邦”。儒家不倡“法”治而倡“礼”治,通过“礼治”而达到“德治”。“礼”在传统社会,既是一种根本的国家治理制度,也是一套系统的伦理价值体系,还是一种教育、教化制度。古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依礼而行。礼是什么呢?“礼者,理也。”指合理的行为。可见,礼是使人趋于文明的行为。显然,礼是梳理社会关系、教化个体、实现国家治理的根本大法。礼在传统社会除了进一步确认和强化封建等级制度之外,还通过对人们服装、器物、言行举止、往来进退以及音乐舞蹈的许多详尽的规定,教育人们完好地扮演各自的角色,明确各人的身份和所处的地位,达到名分要求,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在传统社会,礼仪在梳理基层社会关系、形成公共生活的基本秩序,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等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当今的时代环境下,礼同样可以发挥这些作用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前面的解释,诠释者无法直接诠释核心价值观,他必须首先借助传统资源和传统视域,因为首先需要对传统经典包括传统礼仪进行诠释,也就是进行去粗取精的功夫。

根据礼仪与礼义相一体的原则,只要在当今核心价值观中尚有保存的礼义,在价值实践中都可以参考和借鉴传统礼仪的操作,或者说都可以从传统礼仪中获得实践性的领悟和启示。这正是传统礼仪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的重要支撑作用的表现。

其次,历史人物、历史故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具有示范作用。

前面讲到了礼仪礼义一体不分的原则,根据历史的经验,价值观传播过程中同样存在价值观与传播方式一体不分的原则。即价值观与传播方式相“绑架”和一体化。某种价值观的传播特别依赖某种特定的传播方式,某种传播方式也特别适合某种价值观的传播,这就是传统价值观传播中的“绑架”现象。一般来说,在中华文化环境里,由于实用理性精神和经验化思维的惯性,民众一般拒斥抽象的理论玄思和精致的逻辑思辨。思想观念的传播总是依赖于某种通俗化、生活化的途径。对具体概念、命题的阐释,不依赖逻辑推演,而是经验的归纳和案例式的总结。这是从孔夫子开始就确立了的解释传统,也是中华文化一种特有的理论叙事方式。这说明我们不长于思辨,也不喜欢思辨,而长于直观和具象化思维。在观念的传播中,我们没有大部头的理论著作,即便有一些貌似大部头的古代经典,跟西方的哲学著作也迥然异趣,它大多是先生和弟子的对话以及现实生活场景的再现。特别是有关道德和价值观实践的话题更是如此,这种文化现象可以视作价值观传播中的一种“实践”范式,这种范式也决定了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路径依赖。即适当地沿用传统的传播方式可以更有效地促进当代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化。

再次,传统的传播方式可以用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

第一,当前各种媒体包括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以通俗化、具体化的方式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不断走向融合不断开辟新的传播途径。这显然参考了传统的私人讲学、私塾教育体制的传播方式。传统的私塾教育及后来的私人讲学之风,使大量的儒家重要人物兴起于民间,如北宋的周敦颐、张载、二程,南宋的朱熹、陆九渊,明代的王阳明,他们聚众讲学,在基层社会传播理学思想和儒家的价值观,他们开创了深入浅出、生动感人的讲解方式,使儒家价值观在大范围内迅速传播,这与当今核心价值观多渠道且注重民间传播的路径异曲同工。

第二,当今的家风建设及家庭美德建设,显然吸收了古代家训、家规教育经验。古代儒家价值观教育十分重视家训、家规,并在家庭道德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家训、家规的大量涌现,反映了儒家的这种教化方式得到大众的认可,并使儒家价值观深入人心,当今在马克思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同样强调家训、家规的作用,这可以说是传统教化方式在当今的重建。

第三,树立“道德楷模”、表彰时代典型的做法也吸收了古代的“旌表”传统。古代管理者有旌表道德典范的做法,他们十分注意表彰道德楷模,发布告、传诏令、立牌坊,一些文艺作品也大肆歌颂忠臣、孝子、节妇、贞妇,他们所宣传的典型不一定符合当今的道德标准,但其所采用的宣扬方法,都效果明显。以至于这种方法从西周到清朝一直沿用不止。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过程中,通过现代传媒树立榜样典型,大力宣传和表彰时代典型,也是借用了“旌表”的传播方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第四,注意用各种文艺形式进行价值观的输送。这也是当今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在中国古代也不陌生。古代小说、戏曲、说唱等艺术形式曾经相当繁荣,宋词、元曲本就是民间艺术发展的结果,小说也是如此,这些艺术形式都承载了儒家的价值观,它们的繁荣和发展,可以使社会底层的民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它们可以将儒家的价值观带到民间的每一个角落。通过艺术的形式实施价值观的教化,这是中国古已有之的经验。直到现在我们仍然强调文艺为大众服务,很显然,传统的教化方式亦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启示。

总之,传统的资源即传统经典文本和传统价值观的传播践履方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间接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了话语资源和践履方式。传统对当代的诠释是一种间接诠释,即以一种折射的方式,映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统蕴含和历史向度。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286页。

[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69页。

[3]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63页。

[4]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64页。

[5]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69页。

[6]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69页。

[7] [美]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5年版,第36页。

[8] [德]雅斯贝尔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余新天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4页。

[9] 肖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性问题》,《湖湘论坛》2016年第5期。 ThRVGEIvcInCo8JnfViHZkyBcytT/m7th3zYVY0dWGvmjFWaoJHZuna5eXg6l8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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