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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基础:移民融合、劳动力迁移与居住分异理论

“农民工”是一个与中国户籍制度紧密相连的概念,西方国家很少有类似“流动人口”或“农民工”之类的提法,与“农民工市民化”或“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最接近的理论主要涉及农业劳动力迁移、西方移民融合和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等理论,这些理论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人文地理学等多个学科。本章我们分别从劳动力迁移、移民社会融合与居住分异理论的角度对与本书密切相关的经济学和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进行梳理。

一 劳动力迁移理论

为什么劳动力要从农村向城市、从小城市向大城市甚至跨越国境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迁移?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在威廉·配第、大卫·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的著作中均有过经典的描述,一般认为,对这一问题的系统性经济学研究始于20世纪中叶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论。随后,劳动力迁移理论不断发展,形成了多个各具特色的理论体系,当前的理论可以根据研究视角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宏观视角解释了劳动力迁移的原因和过程,最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刘易斯的二元结构模型、费景汉—拉尼斯模型、托达罗模型、皮奥里的二元(双重)劳动力市场模型等;另一类是从微观视角出发,探索个人或家庭劳动力迁移决策的原因及影响机制,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贝克尔等的人力资本劳动力迁移理论、斯塔克等的新劳动力迁移理论等等。

1.传统劳动力迁移理论

(1)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模型

20世纪50年代,刘易斯(Lewis, 1954)提出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转移的二元经济模型为后来的劳动力迁移理论奠定了基础。他的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非资本主义部门,即传统的农业部门,这个部门普遍存在过剩的劳动力供给。另一个是资本主义部门,即现代工业部门,这个部门通过雇用劳动力生产并出售产品而获得利润。在经济发展初期,大量劳动力集中在农业部门,随着现代工业部门生产的持续扩张,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会从传统农业部门不断流入现代工业部门。而现代工业部门一般集中在城市地区,农业部门在农村地区,此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意味着其在地理上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这便是劳动力迁移的过程。在刘易斯所建立的劳动力转移模型中,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的根本原因是两部门的工资差别。刘易斯模型假设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使得农村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因此当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时,并不会对农业生产造成损失,这也意味着在一个固定的实际工资水平下,劳动力可以无限地向工业部门转移。尽管刘易斯模型的很多缺陷为后来的学者所诟病,但是其模型的历史贡献依然是无法否认的,它第一次系统地从宏观经济角度科学阐释了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为后来的研究建立了一个最基本的研究框架。

(2)费景汉—拉尼斯模型

费景汉(Fei)和拉尼斯(Ranis, 1961)指出,刘易斯模型存在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刘易斯模型忽视了农业发展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认为农业的主要作用是为工业发展提供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刘易斯模型忽视了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前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鉴于此,费景汉和拉尼斯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修正,提出了强调农业生产率提高对劳动力转移影响的费—拉模型。费—拉模型明确提出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农业部门劳动力边际生产率为零的无限供给阶段。在这个阶段,农业部门中存在大量的显性失业,剩余劳动力离开农业部门并不会影响农业生产,而工业部门则可以在不变工资下,不断吸收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第二阶段是“第一转折点”出现阶段。在这个阶段,农业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由于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减少而升高,变为正数。此时显性失业消失了,但依然存在的隐性失业使得劳动力继续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引起农业总产量的减少,粮食价格上涨,进而使得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上升,劳动力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的速度减慢。第三阶段是“第二转折点”阶段,该阶段由于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已经被工业部门完全吸收,农业部门也已经实现市场化,此时工业部门要继续吸引农业劳动力转移,必须付出更高的工资,与农业部门争夺劳动力。由于该模型与刘易斯模型的紧密联系,费—拉模型也被学者称为“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型。

(3)托达罗模型

虽然经过费景汉和拉尼斯等人的补充和修正,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在适用性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然而,在面对发展中国家的一些现实,例如现代工业部门的资本密集倾向、部分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资本外逃现象、城市现代工业的失业等问题时,刘易斯模型及修正后的模型均无法对此进行解释。托达罗(Todaro, 1969)指出,刘易斯模型中隐含的三个假设对于发展中国家并不适用。首先,刘易斯模型假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受工业部门生产技术的影响。然而,对于资本密集型的工业部门来讲,其投资规模的扩大并不一定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其次,刘易斯模型的一个重要隐含假设是,农村存在数量可观的劳动力过剩和隐性失业,而城市部门则处于充分就业状态。然而,这一假设与不少发展中国家城市失业人口的大量存在的事实是不相符的。最后,刘易斯模型假定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在“无限劳动供给”的情况下,工人工资可以维持在较低水平以利于现代工业部门的扩张。然而,很多现实表明,由于跨国公司等机构的示范作用,发展中国家现代工业部门的工资往往会远高于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工资水平。托达罗模型(Todaro, 1969;Harris 和 Todaro, 1970)利用城乡预期收入的差距来解释为什么在城市存在失业的情况下,劳动力依然会选择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问题。托达罗模型认为,农村劳动力根据预期收入最大化的目标来做出是否向城市迁移的决策。这一决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城乡较为悬殊的实际工资差距;另一方面取决于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工业部门取得就业机会的概率。综合以上两个方面,只要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的预期收入现值比在农村高,农村劳动力就会做出向城市转移的决策。

(4)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

与传统的劳动力迁移理论不同,皮奥里的二元(双重)劳动力市场理论试图利用城市经济内部二元结构及其内生的劳动力需求来解释劳动力从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迁移的机制。Piore(1970)认为,在发达国家并不是所有部门都是高效率部门,其结构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资本密集、高效率的主要部门和劳动密集且低效率的次要部门并存,而这一结构也导致了发达国家的劳动力市场的层次化。劳动力跨国流动的基本出发点在于发达经济体对外来劳动力的永久需求:出于工资水平、工作条件、社会地位和名声、就业稳定性等多方面的考虑,发达国家本国的工人一般不愿意在劳动密集、低效率的次要部门工作,这导致次要部门的劳动力供给不足,需要设法吸引外国或外地劳动力进行补充。而来自低收入国家的外国劳动力对于工资水平、稳定性以及名声等方面的要求要明显低于本国工人,往往愿意从事低效率的次要部门的工作。因此,发达国家的次要部门便吸收了大量的外国劳动力来从事本国工人不愿从事的工作,这便是劳动力跨国迁移的基本动机。 [1]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较为成功地解释了为什么发达国家依然存在低效率的部门,为什么发达国家本国工人不愿意从事低效率部门的工作而外来移民会接受以及为什么不能通过提高工资来吸引本国工人进入低效率部门工作等问题。同时,该理论也同样适用于解释一个经济体内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部门转移的过程:由于城市部门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城市部门需要农村劳动力来从事城市工人不愿意从事的低效率工作。当然,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也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例如该理论只是从需求方面对劳动力的迁移进行了分析,而供给方面并没有涉及;该理论亦无法成功地解释为什么经济结构类似的发达国家或地区之间也存在流动,同时其吸引的移民数量也存在巨大差异的问题。

2.人力资本劳动力迁移理论

随着劳动力迁移理论的不断发展进化,其适用性和解释力也在不断增强,然而有一个问题是传统劳动力迁移理论框架无法解释的:为什么有些人选择了迁移而其他人并没有迁移,是什么因素将迁移者与继续停留在农业部门的劳动者区分开的?为了回答劳动者迁移的选择性问题,一些学者开始从微观角度建立理论框架来对此进行研究。Mincer(1974)和Becker(1975)等学者将人力资本理论和劳动力迁移理论相结合提出了人力资本劳动力迁移理论来解释劳动力迁移的选择性问题,该模型为传统的劳动力迁移理论提供了一个较有说服力的微观分析基础。人力资本对劳动力迁移的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人力资本劳动力迁移模型假设工人的个人技能会对农业和工业部门的生产力产生影响,因而对于城市部门而言,每个迁移劳动力的预期工资是其个人技能的函数。每个迁移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的特征不仅会影响其预期工资和获得工作的概率,而且也会对其迁移成本产生影响。而劳动者是否迁移的决策取决于迁移的预期收益和迁移成本的比较。一般认为,劳动者的迁移成本包括货币成本和非货币成本两部分,货币成本包括交通、住宿、食品支出等方面的迁移费用和迁移时在工作搜寻阶段失去的收入;非货币成本包括劳动者迁移和适应新环境的时间成本、心理成本等。相应地,劳动者迁移的收益也包括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两个部分,货币收入主要指劳动力迁移后可能获得的实际货币收入的增加,而非货币收入则主要涉及劳动力在新环境中社会关系的改善、个人心理的满足等。当劳动力的迁移收益大于迁移成本时,劳动力才会做出迁移决策。人力资本劳动力迁移理论为进一步的实证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可以验证的假设。例如,相对于年长的劳动者来讲,年轻人拥有更长的时间通过迁移而获取更多的收益,因此年轻人比年长者的迁移概率更高;类似地,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更高、在迁移地有更多社会资本的劳动力也更愿意迁移。

3.新劳动力迁移理论

新劳动力迁移理论与传统劳动力迁移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最关键的不同在于,新劳动力迁移理论指出,劳动力迁移的决策不是个人决策而是群体决策。该理论认为,人口迁移决策并不是由相互独立的个人单独做出的,而是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由相互关联的个人所构成的群体所做出的群体决策,而最典型的群体单位就是家庭。在家庭单位里,人们的目标函数不仅仅是最大化家庭的预期收入,而且会考虑最小化风险、缓解市场之外各种可能的难以预测的约束(Stark, 1982, 1986, 1991)。新劳动力迁移理论的核心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盛来运,2005):一是“风险转移”。Stark(1978, 1982)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家庭收入并不稳定,为了规避和转移风险,增加家庭收入来源的多样性,家庭会决定支持部分家庭成员迁移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为家庭提供一种新的稳定收入,以减少对当地单一收入来源的依赖。二是“信贷约束”。Stark(1982)等还指出了迁移者作为其家庭从农业生产向商业活动转换的投资和信用中介的作用。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或农村地区,资本市场不完善,投资信贷等的获得成本很高,而迁移者则可以利用发达国家或城市较为完善的信贷市场为家庭要从事的投资筹集到成本较低的资本。三是“相对剥夺”。Stark (1984, 1988)构造了一个相对剥夺模型来解释劳动力迁移。所谓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是指个体一般会根据一个内在化的期望生活标准对自己的收入和生活状况做出的评价,这可以看作一种由周围环境所决定的期望生活水准。该理论认为,家庭在做出迁移决策时不仅要考虑绝对收入,同时也会注重与同社区等周围群体收入水平的比较。由于相对剥夺感的存在,即使家庭的收入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但如果提高程度低于周围群体,此时家庭就会存在相对剥夺的感觉,因此家庭仍然会决定迁移。从更为宏观的角度分析,相对剥夺模型的结论意味着,农村收入不平等的加剧会因为相对剥夺感的存在而刺激更多的劳动力迁移。

二 移民社会融合理论

西方国家的社会融合理论发端于对族裔移民、社会整合等方面的研究。在移民进入新的环境之初,由于语言文化、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等多方面的差异,同时新环境也可能存在歧视移民的种种制度障碍或非制度障碍,这使得大多数移民刚在进入一个新环境之时,不可避免地经历一个隔离(segregation)过程。Park(1928)用边缘化来描述移民初入新环境时所经历的隔离过程。当移民初入一个新环境时,会发现自己原有的社会资本和人际关系网络等难以继续发挥作用,而在新的社会网络没有建立,同时语言文化、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又与新环境格格不入,此时很容易产生忧伤、不安、愤怒、退缩、后悔或思乡等多种消极情绪,进而产生一种强烈的无所归依的心理,这就是移民被隔离和边缘化的现象。

随着移民在新环境居留时间的延长,他们会开始或漫长或短暂地多方面地融入当地社会的过程。部分移民会在较长时间的适应和调整以后基本融入当地主流社会;而部分移民最终会融入当地有共同文化的少数族裔群体;亦有部分移民会在一些方面融入当地主流社会,但是在另外一些方面依然保持自己原有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等。移民融入新环境的过程,普遍要经历一个隔离——选择性融入——社会融合的发展轨迹(杨菊华,2009)。而这一融合过程的进展是因人因地而异的,不同的移民由于语言、文化、生活背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有些移民能够顺利完成从隔离到融入主流社会的过程。然而也有相当一部分移民最终无法完成真正的社会融入,而仅停留在这一发展轨迹的某个阶段。因此,从20世纪初期,对于这一过程的理论研究开始引起西方国家社会科学学者的大量关注,形成了多个各有特色的流派,最有代表性的理论有“融合论”(assimilation)、“多元文化论”(pluralism or multiculturalism)、 “区隔融合论” (segmented assimilation)等。这三种代表性理论源于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较为成功地解释了不同时期移民融合的路径和结果。

1.融合论

早在20世纪初期,就有不少学者开始关注移民的社会融合问题,从而形成了关于移民融合的最早的理论——融合论。Park 和 Burgess(1921)与Park(1928)认为,融合是指“个体之间或群体之间通过共享经验和历史,彼此获取对方的记忆、情感、态度等,相互渗透、相互融入,最终整合于一个共同的文化生活之中”。融合论将移民融合的具体过程划分为四种主要的互动:经济竞争、政治冲突、社会调节、文化融合。有学者指出,这四种互动是递进的,虽然Park等人并没有明确表明(杨菊华,2009)。

到20世纪中期,由于Gordon(1964)等学者的贡献,融合论在学界的影响进一步扩大,美国作为文化“大熔炉”的理念也深入人心。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欧美关于移民和新生代移民的理论研究向传统的融合理论提出了挑战(Rumbaut, 1997; Alba 和 Nee, 2003),而其移民融合的理念也受到批评和冲击(Hirschman, 1983)。批评者指出,首先,传统的移民融合理论忽视移民的种族差异,也不考虑移民的社会经济背景,总是潜在地假定,随着移民在新环境居留时间的延长,由于经济实力的增强、语言的适应以及文化的认同,移民总是会融入新环境的主流社会,最终被“大熔炉”同化。然而,很多移民融合的结果并非如此。其次,少数族裔融入新环境的过程不一定是传统融合论所描述的由少数族裔向流入地中产阶级融合的不可避免的线性轨迹,而是一个长期的、累积的、世代的过程,是多层面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是少数族裔的原有传统逐渐弱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既来源于个体自觉的行为,也来源于其自发的日常生活的决策(Alba 和 Nee, 2003)。因此,有学者进一步修正了融合的定义:所谓融合,是指少数族裔与主流社会之间界限的跨越、界限的模糊、界限的重构过程(Alba 和 Nee, 2003)。

作为最早的对于移民进入新环境的适应过程和融合结果进行解释的理论,传统的融合论重点关注移民融合的路径、过程和机制,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和渗透,本身并没有直接涉及不同文化的高低优劣问题。虽然在移民政策实践中,融合论后来被部分人曲解和利用,为以欧洲族裔白人为中心的种族优越论提供支撑,成为排斥和限制少数族裔移民,实行种族歧视和政策排斥的工具,但是该理论本身对移民进入新环境的适应过程的探索的理论框架,对此后的移民融合理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2.多元文化论

与传统的融合论总是假设移民终将放弃原有文化、融入主流社会文化不同,多元文化论强调移民自身的文化与流入地主流文化的相互影响,坚持多文化、多语言、多民族的社会结构。多元文化论主要发源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随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其他以英语移民及其后裔构成主流社会的国家和地区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学者普遍认为,多元文化论产生之初更多是一种政治主张,以反对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以欧裔白人为中心的,具有较强种族歧视意味的同化论为其主要目的。“二战”以前很长一段时间,美国等国家为保持文化同质化和种族纯洁化的目标,一方面积极推行同化政策,排斥民族文化多样性;另一方面,通过严苛的移民政策,严格限制其他族裔移民的进入。这一现象在“二战”以后出现了明显的改变,由于较强的国际压力,同时也出于本国战后发展的需要,美国、加拿大等国开始逐渐放宽移民政策,接纳了大量来自欧洲的移民和难民,以及其他族裔人口进入本国。在这一时期,这些国家的种族和民族结构多样化出现了快速的发展,少数族裔在人口中的比重明显上升,文化的多样性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为多元文化论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多元文化论主张,当流入地社会文化具有较大的包容性时,移民不会放弃原有的文化,而是会在新社会重新塑造其身份认同的同时,维持原有的文化和价值观念,这将有助于流入地形成更加多元化的经济社会秩序(Portes等,1980;周敏,1995)。可见,多元文化论的产生源于对富有种族歧视特色的同化论的对抗,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但更大程度上是一种政治主张。

3.区隔融合论

传统的融合理论对移民的种族和经济社会背景差异的考虑不足,无法解释现实中的一些现象,而区隔融合理论可以看作对传统的融合论的补充和发展。很多研究发现(Boyd, 2002; Hirschman, 2001;Perlman和Waldinger, 1997; Portes和Zhou, 1993, 2001),由于社会角色、入城目的以及生活经历等方面与父辈的差异,移民子女在流入地的文化融合、行为适应以及身份认同等方面表现出与父辈明显的不同。因此,新一代移民的社会融合问题也难以复制上一代人社会融合的经验。Portes 和 Zhou(1993)通过对美国第二代移民的研究发现,移民子女的社会融合呈现出明显的“区隔融合”模式:很多第二代移民并没有完全融合到主流社会,仅仅实现了在某些方面的融合,这是比传统的线性融合更复杂的融合方式。

为什么移民子女在社会融合中呈现出与先辈截然不同的路径和结果?区隔融合论认为,当代移民群体会因为多种因素的差异,产生完全不同的融合结果,这是传统的线性融合理论无法解释和预测的。有研究指出移民的教育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以及他们在流入地最早期的经历对移民的融合模式存在显著影响。流入地针对移民的公共政策,流入地社会成员对移民表现出敌意或漠不关心还是诚心接纳,对不同族裔移民融合的过程和结果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Portes 和 Zhou, 1993)。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当代移民的融合结果主要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模式。第一种是完全融合于主流社会。一些拥有较高人力资本的移民群体,受到当地主流社会文化的欢迎和青睐,他们有更大的可能较快地实现与主流社会文化的融合。同时,其人力资本也可以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这进一步帮助和促进了其子女融入主流社会文化的过程。第二种是融合于城市贫困文化。一些移民群体没有太高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源也相当有限,无法找到稳定而体面的工作,从而取得可观的收入。同时也难以为子女提供较好的教育机会,在其融入主流社会文化的尝试受到制约的同时,以移民子女为代表的第二代移民很可能进入质量低劣的学校,被暴露于不健康的少年文化环境中,从而过早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向上层社会融入和流动的动力。第三种是选择性融合。一些有足够资源和条件的移民群体在下一代的社会融合中,会有意识地选择对子女进行更优质的教育,促进子女尽快融入主流社会文化,但同时鼓励子女坚持自己族裔原有的文化传统,限制子女对美国青少年社会文化的认同。可见,与传统融合理论相比,区隔融合论适应新的社会背景,强调人力资本等因素对社会融合的深刻影响,并据此提出了多种融合模式,它告诉人们:移民适应流入地生活时保留自己的原有文化,并不意味着其拒绝和排斥与主流社会融合;当移民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源不足以融入主流社会时,融合于城市底层的贫困文化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三 居住空间分异理论

居住空间分异是指城市居民由于经济收入、文化背景、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而居住在不同的居住区,人与人之间由于社会阶层的不同而出现的居住区的分化现象。从城市空间的变化趋势来看,居住分异实际上是居民居住空间从“均质”向“异质”演化的动态过程。“同质而居、异质隔离”,居住空间不断分化和极化的结果必然导致居住隔离,而西方城市普遍存在的类似“富人区”“穷人区”“贫民窟”的分化则是居住分异深化的结果。城市居住空间为什么会出现分异?经济学、社会学和城市地理学等学科从不同的出发点对此进行了系统性的探索。

1.城市物质空间特征的地理学理论

自从人类最早的城邦形成以来,人们对城市空间结构特征的思考和探索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受神权和君权思想的影响,关于城市空间的早期研究强调城市空间应以宗祠、王公府第、集市等为核心布局进行规整和优化。前工业社会时期的城市空间结构主要是在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中形成的,Sjoberg(1960)对前工业社会时期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发现,工业时代以前的几乎所有城市具有基本相同的结构特征,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第一,大多数城市都建立在对农业、防御和贸易有利的区域;第二,大多数城市都建有环绕四周的城墙;第三,宗教在大多数城市的自然布局和社会结构方面占据主导地位;第四,大多数城市都建有中心广场,中心广场周围一般是教堂和政府建筑;第五,以广场为中心放射出宽阔的林荫道,紧邻中心区是统治阶层社会名流居住区;第六,平民和低社会阶层人口居住在城市边缘以及城墙外侧;第七,商人和工匠往往在工作地居住;第八,城市统治着周围的农业地区,并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粮食(杨永春,2003)。

18世纪工业革命的发生极大地推动了西方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西方城市空间结构也出现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家庭和小作坊式的高度分散的城市空间布局迅速瓦解,城市空间格局开始由分散走向集中。随着城市空间集中度的不断提升,城市贫富差距、阶级冲突、环境恶化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在此背景下,以欧文(Owen)和傅立叶(Fourier)等人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学派开始思考和提出一系列城市空间结构的理想模式。20世纪初,学者对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兴趣开始转向对城市功能空间的研究。代表性的研究有霍华德(Howard)于1898年提出的“田园城市”,马塔(Mata)提出的“带形城市”的空间结构,戈涅(Garnier)提出的“工业城市”理念等。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学者开始注重城市空间结构的文化价值,强调城市结构应适应人类情感的人文性和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代表性的观点有林奇(Lynch)提出的城市形象五要素,雅各布(Jacobs)的城市交织功能、亚历山大(Alexander)的半网络城市、列波帕特(Poporti)的多元文化城市等理论(Lynch, 1980;沙里宁,1986;吴启焰和朱喜钢,2001;杨永春,2003)。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市空间结构研究已经开始由传统的城市物质形态向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机制研究发展,并广泛运用多学科方法,由地理学向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研究发展。

2.城市居住空间分化的经济学理论

经济学对城市居住空间的系统性思考始于19世纪初期的古典区位理论,直到后来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和空间经济学等分支学科的兴起,使得经济学对城市空间的思考进一步深入。经济学对城市居住空间分化的解释倾向于从区位、地租、资源配置、人的行为决策等角度,利用系统的数理分析方法对城市居住空间进行解释和预测。主要的代表性理论有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新古典主义学派;同样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并对新古典主义进行发展的行为学派;以空间经济学理论为核心并对主流经济学框架产生影响的区位理论。

(1)新古典主义学派

新古典主义学派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方法为基本框架,强调完全竞争条件下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关注个人经济行为的城市空间特征并引入表征空间距离的交通成本作为空间变量建立模型,从最低成本区位的角度,探讨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区位均衡,解析城市空间结构的内在机制(唐子来,1997)。Alonso(1964)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地租竞价曲线,并以此来阐释区位、地租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由于不同预算约束的存在,不同的土地使用者对同一区位的估价是不一样的。随着同一区位与市中心距离的增加,每个土地使用者的收益均会递减,但其边际变化率是有差异的。在上述假设基础上,他指出,城市的空间结构实际上是土地使用者在土地成本和交通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决策的结果。利用地租竞价曲线,Alonso(1964)和Muth(1969)进一步提出了收入隔离理论来解释城市居住空间的分化。收入隔离理论认为,与高收入家庭相比,中低收入家庭对区位成本的变化更加敏感,而其地租竞价曲线也更加陡峭。因此,在权衡土地成本和交通成本之后,低收入家庭倾向于做出居住在中心区位的决策,而高收入家庭则会选择郊区居住。对于企业的区位选择问题,新古典主义学派从收益成本分析的角度,构建了由总收益曲面和总成本曲面构成的利润空间来表示企业可以赢利的空间区域,而并不仅仅局限在能获得最大利润的唯一区位。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福利经济学的发展,福利最大化原则开始被学者们应用到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区位选址中,而各个地区到主要公共设施的距离亦成为重要的衡量标准(Smith, 1997;唐子来,1997)。

(2)行为学派

新古典主义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为主要的出发点,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的行为学派认为,新古典主义学派对人的假设过于理性化。行为学派指出,由于认知水平、价值观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现实中行为人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因此,作为对新古典主义学派基本假设的改良,行为学派在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时强调对人的行为的研究,注重把人的主观意识和价值观等社会、心理因素纳入研究视野,以便更全面地研究现实空间经济行为。行为学派的最早的代表性研究是Kirk(1963)从行为视角对个人居住区位决策的研究。Kirk(1963)提出了所谓现象环境和行为环境的概念,现象环境主要指自然现实的外部世界,行为环境主要指人对自然现实环境的感知。他认为,在个人城市居住区位决策的研究中,应该重视人的行为与现象环境之间的关系对决策的影响。行为学派对城市居民住房决策的早期研究强调个人的行为,其关注重点是个人或群体所具有的不同的特质和动机等决定了不同的个体对环境感知的差异性,也决定了其行为的差异性。有学者指出,行为学派强调个人行为基于其对于现实环境的感知,而不是基于实际存在的现实环境,这一假设忽视了群体和社会对个人行为可能存在的影响。后期的行为学派研究尝试引入人文地理学等多学科的视角,在对居民家庭选址决策的研究中,不仅关注具有相同社会地位、职业及文化和宗教背景的个体的相对聚集倾向,同时也强调自然环境和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对家庭选址的重要影响;在企业空间选址决策研究中,行为学派指出其选址行为主要受劳动力供给、地区环境和政府区域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王波,2006;付磊,2008)。

(3)区位理论

区位理论是经济学对城市空间进行解释的最有影响力的理论。最早的研究始于德国古典区位学派,该学派倾向于以产业为单位,阐释各类产业活动在空间活动上的分布规律。代表性研究有杜能(Tunen)在其1826年的著作《孤立国》中提出的“农业区位论”;韦伯(Weber)1909年的著作《工业区位论》中提出的“工业区位论”;克里斯塔勒(Christaller)在1932年提出的“城市区位论”;廖什(Losch)在1940年提出的“市场区位论”等等。20世纪70年代,在古典区位学派的研究基础上,很多学者尝试将古典理论构建为一个系统的空间结构,而影响这一空间结构的主要因素包括对土地开发利用、要素聚集和运输费用等(刘朝明,2002)。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以经济活动的空间区位和资源的空间配置为研究重点的空间经济学的兴起,以克鲁格曼(2000)等学者为代表的研究城市空间结构的区位理论的影响逐渐扩大,并被逐渐纳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框架。区位理论对城市居住空间结构的研究,考虑到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存在的部分缺陷,也比新古典主义学派和行为学派更符合现实,具有更强的解释力。然而,部分新马克思主义结构学派指出,新古典主义学派、行为学派和区位理论学派的一个重要缺陷在于仅从个体的选址行为角度对城市空间结构进行分析,而忽略了整个社会的结构体系才是个体选址行为的根源(唐子来,1997)。因此,要进一步揭示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机制,还需要从城市居住空间的发展过程及其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政治经济结构等多方面进行研究,而社会学对城市居住空间分化的探索也可以为城市空间的经济学探索提供参考。

3.城市居住空间分化的社会学理论

社会学对城市问题的思考由来已久,从早期古典学派对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变迁的思考,到芝加哥社会学派从人类生态学的角度来解释城市空间结构的竞争和演替过程,再到新城市社会学派以马克思主义资本积累和阶级斗争理论为基本框架解析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机制。社会学者对城市居住空间的研究在不断地丰富和深化。

(1)古典社会学城市理论

古典社会学关于城市问题的早期研究始于孔德(Comte)与斯宾塞(Spencer)对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变迁的关注(李少春,2003)。腾尼斯(Toennies,又译为“滕尼斯”)的研究重点关注了城市和农村社会之间的比较,他将人类的聚居形式分为城市和农村两种理想化的方式,并指出人类社会由农村向城市的过渡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向德平,2002)。德国社会学家韦伯(Weber)对欧洲和中东历史上的城市进行了研究,并将这些城市与印度和中国城市进行比较,提出了“理想型的完全城市模型”。齐美尔(Simmel)的研究关注了城市的社会心理,揭示了农村和城市的差别并解释了引起城乡差别的原因。马克思对于城市空间问题也有深入的思考,他指出,城市表现为物质形态和社会形态两种形式,它是基本生产条件的空间集合、劳动力集中和流动的市场,是特定区域内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集合体(高鉴国,2000)。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经济驱动力、在社会关系中的优先地位以及关于增长、利润和消费的标准,塑造了新型的城市,也改变了乡村的生活方式(高鉴国,2000)。古典社会学派从社会结构、社会心理等方面强调了城市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历史性作用。虽然古典学派并没有把城市本身作为研究对象来进行研究(邓清,1997),但是其理论为后来的城市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和方法论基础,并直接影响了随后的芝加哥学派、新城市社会学派等城市空间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2)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空间研究

20世纪30年代开始,以帕克(Park)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受到斯宾塞等学者的“社会有机体论”以及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思想的影响,以生态学理论来阐释城市的发展过程,创立了以社会学视角来观察城市变迁的人类生态学。帕克(1936)认为,城市的发展过程的本质是以竞争、隔离、支配和继承为基础的生态秩序和以冲突、适应与同化为基础的政治秩序和道德秩序相互更迭发展的结果。而麦肯齐等学者在帕克的理论基础上,将竞争、冲突、适应和同化四个概念进一步扩展为集结、分散、中心化、非中心化、分隔、侵占和继承等7种生态发展轨迹(McKenzie, 1933)。 [2] 麦肯齐认为,正是这些生态过程决定了社会族群和建筑群在城市中的空间移动,而对这一过程的研究则构成了反映城市社会变迁过程的生态过程论。在该理论框架基础上,芝加哥学派先后提出了关于城市空间结构的三种经典模型。第一种是伯吉斯利用侵入和演替等理论对芝加哥城市土地的利用结构进行的研究,提出了城市空间结构发展的同心圆模式(Bugress, 1925)。第二种是霍伊特通过对美国部分中小城市以及芝加哥、纽约等大城市住宅区位进行研究后所提出的扇形模式(Hoyt, 1939)。第三种是哈里斯(Harris)和乌尔曼(Ullman)于1945年提出的多核心模式(Harris 和 Ullman, 1945)。芝加哥学派三大经典城市空间结构模型的提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引发了大量的关于西方国家城市空间结构的实证研究,社会学者们将三大模式在其他国家和城市进行了整合和扩展,据此构建出多种城市空间结构的现代模式。例如,Simmons(1965)利用更精细的指标揭示了三种模型的内部分布特征:从社会阶层方面,高收入居住区和低收入居住区往往呈扇形分布;从城市化方面,不同家庭构成的居住区一般呈同心圆分布。Murdie (1969)利用演绎分析法对加拿大多伦多市的居住空间结构进行了实证研究。芝加哥学派率先将生态学及其相关理论应用到城市社会学的研究中,从一开始就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他们认为所谓的人类生态学将人类社会与动植物相提并论,利用生物世界的自然规律对城市社会进行研究的做法是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观点。然而无法否认的是,芝加哥学派在城市研究中所最先采用的“过程”方法,对推动城市社会空间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3)新城市社会学对城市空间的理论研究

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西方国家普遍出现的经济衰退,城市衰败、种族冲突、城市骚乱等城市问题不断加剧,社会学者们对当时占据城市社会学研究主导地位的芝加哥学派的城市问题研究提出了广泛的质疑和批判,认为他们并没有揭示造成城市问题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理论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揭示为社会学者们的研究提供了启示,并成为该时期城市社会学研究的理论基础。该时期的代表性学派包括以法国学者列斐伏尔(Lefebvre)和卡斯泰尔(Castells)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和以美国学者哈维(Harvey)为代表的激进经验主义学派,由于他们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基本思想,因此又被称为新马克思主义。同时,该时期还存在一个与新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以帕尔(Pahl)、雷克斯(Rex)和摩尔(Moore)为代表的新韦伯主义学派。

(4)新马克思主义的城市空间研究

1974年,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一书中提出了“空间生产的历史方式”。他从城市空间分析的角度,揭示当代资本主义城市的发展脉络。他指出,现代资本主义城市将空间作为一个整体进入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被利用来生产剩余价值。此时空间是一种生产资料,也是一种消费对象,资本主义的空间生产通过占据空间、生产空间和将空间分解为可以交换的商品直接与社会生产关系的再生产相联系。因此,列斐伏尔认为城市空间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行为。与列斐伏尔的观点不同,卡斯泰尔反对列斐伏尔“空间是政治的”观点。卡斯泰尔(Castells, 1972)指出,城市空间作为集体消费过程发生的主要场所,其发展和演变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不断斗争的结果:资本家阶级强调资本积累,要求国家将大部分投资投入社会性生产过程;而工人阶级则要求国家加大对集体消费投资的比重。国家一方面代表着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被迫采取一定的缓解阶级矛盾的措施。因此,政府介入集体消费过程的程度对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邓清,1997)。20世纪80年代新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维(Harvey, 1985)强调资本积累与循环在城市空间变迁中的作用,他根据资本主义生产与再生产的周期性规律提出了资本的三级环程理论来解释资本运动和城市空间变迁的关系。哈维指出,城市空间的发展变迁过程是生产、流通、交换和消费的物质基础设施的创建过程,而资本进入次级和三级环程是城市空间结构变迁的主要决定因素。同时,资本的动态过程和国家对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干预是城市空间结构变化的真正动因(Harvey, 1985;夏建中,1998)。

(5)新韦伯主义的城市空间研究

以雷克斯、摩尔和帕尔等学者为代表的新韦伯主义学派继承了韦伯的研究传统,形成了与新马克思主义相反的观点:他们反对阶级和国家的概念,认为生产资料的占有并不是划分阶级的唯一标准;也反对社会结构决定个人行为的观点,认为个人行为更大程度上建立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在社会结构中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基于以上观点,新韦伯主义学者在城市空间研究中的主要贡献集中在“住房阶级”和“城市经理人”两个方面。雷克斯和摩尔(Rex 和 Moore, 1967)将芝加哥学派的同心圆城市空间模型与韦伯的住房阶级理论相结合,对城市中各群体争取有限城市资源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城市中不同群体对住宅和居住地的选择并不仅仅取决于经济因素,同时也受到市场竞争机制和科层官僚体制的深刻影响。随着城市住宅市场的兴起和分化,各城市群体对不同住宅的拥有则产生了不同的“住宅阶级”,从而形成了类似同心圆模式的城市人口分布结构。在雷克斯等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帕尔(1969)用“城市经理人”理论阐释了造成城市社会冲突的根本原因。“城市经理人”理论指出,城市资源的分配不仅仅取决于市场力量,同时也取决于科层制的架构,更大程度上是由掌握科层制运作机制和住宅市场的所谓“城市经理人”的个体行为所控制的。他认为含有地理空间成分的城市资源无法同时被多个群体占有,因此,城市作为一个社会空间体系便产生了资源分配的不平等,而正是由于这种不平等才导致城市内不可避免的社会冲突。


[1] Piore M.J., “The Dual Labor Market: Theory and Application”, in Barringer R.and Beer S.H., eds., The State and the Poor , Cambridge, Mass: Winthrop, 1970.

[2] McKenzie R.,“The Rise of Metropolitan Communities”, in Hawley A., ed., Human Ecolo gy ,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3. ioWbnMC0uPbo0aqcNYoZO/k9HPlrmtdcJQul0hfs3TR7jLiyfw9diO9Xjckeig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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