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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章我们从住房与住房政策的角度出发,对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经济学和社会学文献进行了梳理和评述。首先对近年来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研究进行全面的梳理,并对其中涉及的关于住房因素的观察进行了重点的讨论和分析;然后结合西方国家促进社会融合的住房政策在理论上的争论和在实践上面临的困境,梳理和探讨住房政策对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深刻影响,并对未来的住房政策方向和相关研究进行了一些展望。本章的研究发现,虽然目前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定义、市民化进程的分解和测算、市民化的影响因素、市民化的成本测算等方面的研究相当丰富,其中的一些领域和部分研究中也体现出了对住房问题的关注,但是,关于住房因素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的探索依然不够深入,至少在以下领域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第一,关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和住房市民化程度的测算。虽然当前大部分关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测算研究认为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在50%左右,而住房方面的市民化程度已经达到了60%左右,但是由于当前大部分研究的指标设计过于主观,其结论在很大程度上高估了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要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和住房市民化程度进行客观科学的测算,关键是要在指标选取和设定上找准参照系,突出农民工现在的水平与“市民化”水平之间的差距。

第二,关于住房因素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虽然当前研究分别从制度保障、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等诸多方面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因素,但是当前涉及住房对农民工市民化影响的实证研究往往将住房视作农民工财富积累和经济实力的标志来进行控制,少有研究考察住房是通过什么样的传导机制来影响农民工决策的。事实上,作为一种重要的物质资本,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诸多影响因素中,住房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制约是不容忽视的,而这一影响和制约不仅体现在物质资本层面,也可能体现在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等诸多方面,表现为住房状况通过影响就业、健康、子女教育、人际交往、归属感和幸福感等来对农民工市民化产生间接影响。当前相关研究中关于住房的物质资本方面的研究较多,而对间接作用的探索依然较少,这方面实证层面的深入研究尤其匮乏。

第三,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总成本和住房成本的测算。当前的大多数研究表明,住房成本占农民工市民化总成本的比例已达到50%或者更高;然而不同研究关于农民工市民化总成本和住房成本的实际测算却出现了明显的测算差异,其原因固然有可能来自于测算地区和测算时间的不同,然而更大程度上的原因则来自于现有研究在“住者有所居”和“居者有其屋”理念上的关键分歧,以满足居住条件改善为目标的“住者有所居”和以获得住房产权为目标的“居者有其屋”所测算出的住房成本自然会呈现出相当大的差异。假设所有农民工都通过获得住房产权来实现住房方面的市民化会明显高估市民化成本,而假设所有农民工都通过租房实现市民化又可能低估市民化成本。要消除市民化住房成本测算方面的巨大分歧,关键是如何在“住者有所居”和“居者有其屋”之间找到一个平衡,而这一平衡不应该局限于租房还是买房的争论,而应该以农民工是否能够在城市获得持久稳定的住房和居住环境为标准。

可见,当前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问题就是妥善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让农民工真正实现住房方面的市民化。而当前关于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的研究,实际上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将农民工视作一个整体,分析其居住条件的改善;第二层是“农民工市民化要求的住房问题”,即如何帮助具有较强市民化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工获得城市持久性住房的问题。当前关于农民工住房的大量研究仅仅关注农民工临时住房条件的改善,往往忽视了附着在住房之上的政策性问题和住房产权问题,同时对满足市民化要求的持久性城市住房的获取问题的研究也相当匮乏。有恒产者有恒心,农民工市民化所要求的持久稳定的住房并非一定是取得住房产权,尤其是在城市房价高企、农民工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下,指望大多数农民工通过购买商品房跨过市民化的门槛是不现实的,未来农民工住房政策的目标应该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农民工社会分层,因城施策,着力培育一个租售并举、健全完备的农民工住房市场,消除政策性壁垒,帮助农民工获得城市持久性的住房,给农民工一个长期稳定的定居预期。唯有消除了横亘在农民工面前的巨大的住房壁垒,才能使更多农民工做出定居城市的决策并顺利融入城市生活,我国的农民工市民化才有望向更深入的层次迈进。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住房政策的变迁,关于农民工的住房政策经历了从政策上的排斥到接纳再到大力扶持的转变过程,在中央政策的推动和全社会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下,农民工城市住房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然而要使得农民工成功跨越住房障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依然任重而道远。而西方国家旨在消除社会隔离、促进社会融合的曲折的发展实践至少可以给中国的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两方面的启示:一方面,我们需要认识到农民工市民化过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绝非易事,不可能一蹴而就,相关政策要考虑长远,设立一个长期的目标规划,切忌急功近利。另一方面,虽然西方国家促进社会融合的进程相当曲折,但是我们同样要对中国的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抱有信心,由于特殊的发展轨迹,中国在住房过滤机制、文化习俗和传统居住方式方面有着很多西方国家无法比拟的优势,更有利于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尤其是实现在居住方面的城市融合。可见,未来中国的农民工市民化政策设计要善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吸取其教训,同时也要扬长避短,善于发挥中国特殊的国情优势。


[1] 前文已述,“农民工”是一个与中国户籍制度紧密相连的概念,西方国家很少有类似的提法,与“农民工市民化”最接近的理论主要涉及西方移民城市融合、城市贫困人口聚集的消除、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等理论。

[2] Goldstein R.and Yancey L.W.,“Public Housing Projects, Blacks, and Public Policy: The Historical Ecology of Public Housing in Philadelphia”, in Goering J.and Hill C., eds., Housing Deseg regation and Federal Policy ,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86. pdZ7lGkwm//IhL9HmGyXLV4+QVmz0wX5Ko0vQ8pxpeA42ta4dAeL25nIFP4xlY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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