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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冲突界定与解释

一 冲突内涵

在人类社会,冲突是人际交往、群体互动、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现象,无处不在,无法回避,具有持久性和普遍性。正如郑(Jeong)所言,它可以被追溯到人类历史的开端,而且可能永远不会终结 [4] 。尽管如此,当前人们已经认识到冲突的社会后效取决于它是如何被有效地解决和管控的,只有试图减少和消除冲突的发生与水平,才能真正实现一个社会或组织内部的和谐与合作。在科学研究领域,由于冲突一词适用范围较广,许多的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研究者都致力于阐释它的本质内涵、结构要素与动力机制,也正因如此,带来了解释上的分歧与困难。

各类通用词典对于冲突的内涵释义存在差异。《辞海》 [5] 将冲突释义为:冲撞突击;争执,争斗,引申指矛盾、不一致;几种动机同时存在并相互斗争的心理状态;个体或群体在追求某种目标或价值观念的过程中知觉到来自对方的阻挠,从而产生对立的社会行为,形成个体与个体或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压制、破坏甚至消灭对方的方式与过程;以及文艺作品中所刻画的不同性格、不同情势、对立力量或人物内心各种思想感情的矛盾及其激化《。现代汉语词典》 [6] 对冲突的解释有二:矛盾表面化,发生激烈争斗;互相矛盾,不协调。《心理学大辞典》定义冲突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件、动机、目的、需求、冲动、行为同时出现于同一有机体而引发的矛盾状态”。 [7]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中,“conflict(冲突)”兼具名词和动词双重词性,它具有“冲突,争执,争论;战斗;抵触,矛盾,不一致”等词义 [8] 。因此,从词典释义看,冲突是有明确的外在行动指向和内在意识倾向的矛盾及其激化状态,既指人们之间、人们与环境之间在行为表现上的不一致、对立、对抗、争斗,也指个体内在的各种心理特质及其功能的不相容、不和谐。虽然词典释义较为规范明确,指意清楚,但仅限于列举冲突的内在特征,以及心理学和文学创作意义上的表征样态,无助于从整体上对它的本质内涵及其范围进行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冲突是人类发展中的固有社会现象,普遍存在于各种类型的社会互动过程中,它是一个长期存在和普遍的社会问题。为了更深入地揭示冲突的内在结构与发生规律,研究者通常根据他们自己的研究目的,尝试对不同领域中的冲突进行界定,而这些定义却反映着他们各自的理论取向和看待冲突的特定视角。心理学家们往往依据对抗性的内在状态来定义冲突,认为在个体心理水平上,冲突是指感知到的不相容 [9] ,或者当事者双方对他们彼此差异的观点和人际交往不相容的知觉 [10] ,以及在实际和关系问题中,双方或多方感知到的或者实际存在的关于价值观、期望、过程、结果的不相容 [11] 。从人际关系来看,冲突是人们之间或者具个体化特征的群体之间的一种敌对、不一致、或者目标不兼容的情境。在认知水平上,冲突是信息加工的一种认知控制特性,表现在知觉表征、刺激分类、反应选择、任务表征等信息加工过程中,从行为展现看,冲突是行动者为获取社会权利和地位利益,而主动采取的言语的或身体的对抗互斥行为,这些行为并非偶然事件,而是有意谋划的一种对抗性的、不相容的行为。社会学者巴托斯(Bartos)和韦尔(Wehr)认为行动者彼此相互对立的冲突行为是为了达到双方各自互不相容的目标或表达敌意 [12] 。在群体关系领域,冲突所指的是发生在两个或多个社会群体之间的敌意态度、争斗活动或者暴力行为。如族群冲突就是两个或多个族群成员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和行为等层面的争执对抗,一般牵涉明确的民族索赔、表达不满、攻击其他民族的成员和破坏财物等公开的社会行动。

冲突是日常生活中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只要人们感受到各自的利益、价值观、目标和需要互不相容或者自身的欲求、愿望受阻时,就会激发冲突。依据冲突发生的相关行动者和社会情境可以区分出不同的冲突类型,如群际冲突、民族冲突、组织冲突、人际冲突、情感冲突、文化冲突、行为冲突等。比如,组织行为学往往依据不同的工作情境将群体内冲突划分为任务冲突和关系冲突两类,其中任务冲突是指群体成员之间对于执行相关任务的内容存在不一致,包括在观点、想法和意见等方面的差异和分歧。关系冲突是指群体成员之间存在的人际交往不相容,尤指一个群体内成员间的人际紧张、敌意和烦扰 [13] 。而这些不协调或不一致则来自于人们和群体之间在社会地位、利益目标、价值观念、心理认知和共享资源等方面的差异。

综上所述,冲突是一个多维概念,具有多层涵义,对于冲突的界定分歧主要是基于一种理论上的范式意义而言,其实质则是一种矛盾的、不兼容的心理和行为状态。广义上讲,冲突概念可被延展用于描述由各种社交情境所造成的任何不一致和不和谐。具体来说,冲突是指发生在个体或群体之间对立的、互不相容的目标,认识或感情,并由此引起不和谐或不一致的相互作用的任何一个状态。据此,存在差异是冲突产生的必要条件,不一致、对立、不和谐、不相容、争斗是冲突中的核心要素。因此,群际冲突作为“冲突”的一个下位概念,在社会管理实践和群际关系学术研究中,它更多地被用来指称那些发生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民族(族群)或者不同社会范畴成员个体或群体之间的各种心理、行为和事件等方面的冲突事象。在操作定义水平,它可界定为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对立的、互不相容或不一致的目标,认识或情感,并由此引起行为表现上的不一致、对抗、争斗,以及行动者内在的各种心理特质及其功能的不相容、不和谐。

二 冲突机制

虽然解析冲突的内涵有助于深入讨论和科学研究冲突问题,但它仅回答了冲突概念的可能内涵与外延问题,尚无助于人们动态地把握各种冲突现象的发生、发展规律。为此,研究者们已积极转向通过考察冲突的促发因素及其作用机制,来探讨有效的冲突化解与管理策略,并建立了相关的理论体系。这些冲突理论是关于解释冲突现象如何发生、保持、调解、终止和管理的知识体系及其一般原理,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机制模型。

(一)边界冲突模型

最初,普雷沃斯特(Prevost)在他的博士论文《现实的核心要素》( The Core Elements of Reality )中提出了边界(boundary)冲突模型 [14] 。该模型认为冲突起源于特定边界及其规范受到了挑战、威胁和违反,表现为行动者之间边界的不一致、破裂或者对立。它强调边界是一切事物的共同要素,一方面在生理水平上,所有物种都有它们的生理边界和生理限度,另一方面在行为水平上,所有的活动都受限于物种的边界,由其支配和主导。在功能上,边界定义着一个物种或社群的行为标准、权限与合法性、权力与执行力、规范4个核心成分。从边界内容看,人类社会的边界主要有法律、协议、契约、规则、规程、文化期待、惯例、制度、决议、规范等不同形式。一般而言,大多数冲突是由边界及其行为标准不明晰、边界权力和执行权被否定、边界合法性与权限缺乏认可、边界规范被有意扩展4个关键原因引起的。因此,当冲突发生时,必须采取澄清与重建边界、权限、权力以及规范许可等措施对其进行及时干预,防止升级,有效管理。显然,该理论能有效解释那些行为主体间因制度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习俗、民族身份等边界差异而引起的冲突现象,但它将“边界”视为客观现实的本质属性和核心要素却有失偏颇,毕竟大多数社会边界是人类文化创造的产物,其自身的内涵和外延将因群体文化差异而不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塑性,能根据不同的社会准则,在多种层次和水平上进行重新界定和拓展。因此,社会边界威胁只是冲突产生的重要的调节变量,而非充分必要条件。

(二)环状冲突模型

克里斯托弗·摩尔(Christopher Moore)最先在其著作《调解过程:解决冲突的实践策略》( The Mediation Process : Practical Strategies for Resolving Conflict )中提出环状冲突(The Circle of Conflict)模型 [15] ,图1-1所示 [16] 。该模型把冲突的多元驱动因素作了类型和层次划分,为诊断和理解冲突原因提供了分析框架。这些潜在因素可大致分为人际关系(包括过去消极经验、刻板印象、无效沟通、重复性负面行为)、价值观念(信仰系统、是与非、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外因/情绪(争执的无关因素、生理与心理因素、心烦意乱)、数据/信息(信息资料的缺乏、误传、过多、收集问题)、结构性因素(有限的自然资源、职权问题、地理限制、组织结构)5大类。它们相互连接,组成一个冲突的成因连环,既可以单独引发冲突,也能相互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导致特定冲突。因此,根据这些因素来源冲突可划分为价值观冲突、人际关系冲突、外因/情绪冲突、数据/信息冲突、结构性冲突几种类型。

图1-1 环状冲突模型及其解决策略导向

基于上述冲突成因及其类型的划分,Moore认为在冲突解决实践中,调停者首先需要对各种冲突情境中当事者双方的价值观、人际关系、外因/情绪、数据/信息、结构性特征5个方面的驱动因素,进行创造性的分析、评估和判断,深层次地诊断出引发冲突的具体事由或根源;其次,列出每一冲突当事方的全部利益清单,包括愿望、需求、担忧和希望方面的利益内容;然后优先引导当事双方着力解决好由数据信息、结构性问题、利益因素等可直接操控的表层原因诱发的冲突事项,并以此为基础,逐步解决那些由价值观、人际关系、情感因素等深层原因引发的冲突问题。

在实际应用方面,弗朗(Furlong)对该模型作了细化拓展 [17] ,认为冲突的有效处置和管理始于两个基本过程:一是如何评估所面临的冲突;二是决定采取什么行动来解决。策略上,为巧妙地解决、处理各种冲突,避免自动便捷的无意识诊断和简单感性的情感反应,冲突解决者要做的首要事情是找出冲突的根本原因,即先直接帮助当事人厘清环状下部的数据、结构和利益3个领域的症结,再着手透析价值观、关系、外因/情绪方面的问题。随后,基于原因分析,构设有针对性的行动路径。例如,在解决数据信息冲突问题时,可以根据冲突各方的信息差异、对方动机的假设及其证实、辩驳等情报分析,来思考解决冲突的具体策略,如采取让双方共同解释、质疑和纠正错误信息资料,联合评估数据信息,或者共同取证各方都能接受和信赖的数据的方法。实际上,该模型主要着眼于分类冲突的内在原因或驱动因素,为科学的诊断和处置冲突提供了一个通用的分析框架、策略方向以及实践思路。

(三)冲突动力学模型

巴托斯和韦尔在其合著《运用冲突理论》 [18] 中对冲突的动力学机制作了详述和析解。该理论假定冲突起源于目标不相容和敌意两因素,包含一种独特类型的可观察冲突行为。因此,不相容情境下,为实现各自的目标或表达敌意,行动者常常采用冲突行为来相互争斗。在此假定中,行动者专指那些参与冲突并有自己目标的个人和群体;冲突行为则是有助于行动者达到自己与对手不相容的目标或者向对手表达敌意的任何理性的和非理性的行为;目标不相容是指行动者之间的欲达目标存在竞争性或“零和”关系;敌意所指为一种受情绪驱动的非理性行为,意味着在强烈的愤怒、报复情绪状态中,行动者一般无法及时地对所有的冲突行为的可能性作出恰当有效的评估,而是快速冲动地作出行为回应。在上述的假定和界定基础上,他们分别从冲突的起因、爆发和演变3个方面,建构了冲突的动力学模型,分述如下。

1.冲突的根源机制

冲突起源于行动者之间的目标不兼容,这种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争夺资源、不相容的角色、不相容的价值观3个方面。具体而言,资源目标不兼容主要发生在各方行动者相互争夺财富(有形资产,如金钱、土地)、权力(强制他人完成任务的能力)和名誉(不负众望和实现群体理想的能力)3类紧缺资源中,其根本驱动力产生于行动者主观认为这些资源的分配不公平或者感受到不公正、相对剥夺或绝对剥夺,以及行动者的不正当权力、好战文化及其好斗性格等因素。角色不兼容起因于一个机构或组织中权力层级结构的角色分化,正是由于不同职位者承担的角色相异,而产生垂直或水平角色分化的目标冲突,如权力级差间的“整体与部分”冲突、社会团体中角色职责的任务冲突。价值观不相容则产生于个体或群体的社会分离,分化的个体和群体都会形成各自独特的、相互有别的价值观、信念和规范,进而促使行动者以不相容的方式行事。因此,大多数社会冲突的发生就是这些因素合力而引起目标不相容的产物,图1-2描绘了各因素之间的动力作用机制及其路径模式。

2.冲突的爆发机制

虽然目标不兼容是引发各种社会冲突的根源性驱动因素,但对于一个公开型冲突的爆发而言,尚需要具备两个条件要素——冲突群体以及触发事件。冲突群体产生于一个群体的冲突团结(conflict solidarity)、冲突资源(conflict resources)两个核心变量的直接作用和间接影响,其中冲突团结分别经由目标不兼容、敌意(主要由不满和挫折感引起)、促进冲突的互动(自由沟通)3个因素各自的动力路径及其合力作用实现,它的显著特征表现为群内成员自由沟通、彼此相互喜欢,共享特定的目标和价值观,确信冲突及其斗争是必要的,形成共同的冲突意识。一旦达到这样的群体团结,行动者就可以建立某种特有的冲突群体组织及其角色分化,动员和执行指向对手的冲突行动,以实现群体的共同目标。冲突资源是指行动者发动某种冲突所必需的物质和人力资源,当一个冲突团结较高的群体所掌控的冲突资源充足、可用性高,并能被有效调动时,该群体就有能力组织和实施特定的冲突行动。且在发动冲突行动之前,会出现大量的早期行为征兆,如资源动员、试图合作与说服等行为。此外,尽管冲突群体的形成为潜在公开型冲突提供了必要条件,但现实冲突的爆发往往是由一些不起眼的或者微不足道的原因引起,这些微小而非重要事件是公开型冲突的导火线,充当冲突行动的触发器,起着行为激发作用。因此,冲突的爆发机制可以简化为如图1-3所示的双条件因素动力模式。

图1-2 目标不相容的动力机制模型

图1-3 公开型冲突爆发的双因素作用机制

此外,当一个公开型冲突爆发后,其演变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升级、降级、调停3个时期。冲突升级主要受冲突双方的自身因素和敌意所驱动,只要双方有能力维持自身的冲突团结和资源动员,冲突就将持续蔓延,直到这些条件因素发生改变,才可能转入降级期,缩减冲突斗争的强度和范围,直至双方采取有效调停措施而得以和解或终止。总之,该理论强调冲突是一个复杂的多因素多时相的系统动力学过程,每个冲突阶段,都有独特的诱发因素及其动力模式。因此,从冲突的解决和管理实践看,此理论具有较强的实践运用价值,提示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从冲突的根源、爆发、发展三方面的因素路径入手,分别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干预和排解相关因素的驱动作用。但由于研究者未能将该理论付诸于实践和实证检验,仅用作分析和解释一些过往冲突个案的理论框架,并以此为论据来确证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显然,此做法难以从该理论所述及的各层次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中区分出核心因素和外周因素,使得它们的路径模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因而也就无法根据这些因素及其作用路径去预警和管理未来冲突,所以此理论的解释力和科学性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予以佐证、检验或者修正。 +jdf6DPBCZH7jLyfAD6rf3A5ZoIGA+DtnlIw+1nLFL00SOMmXjhgNQkjkXnk4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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