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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内容框架

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要通过经办体系来执行,经办体系体制、机制,经办机构的绩效直接决定着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目标的达成。随着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和经办体系也随之进行改革和调整,在此期间,各地涌现多种经办模式,对各地经办模式的科学评价,对于确定我国社会保险经办体制和经办模式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以此,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七个章节:

第一章是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部分。对本书的选题、内容框架和研究方法进行介绍,其中重点部分在于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制度设计及其外部性一直是国内外社会保障领域研究的重点和主要内容,而由于操作性较强,社会保险运行机制问题在社会保障领域一直不是研究的重点,理论界对此问题的关注很少,主要是实务界操作性的总结。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社会保险体制机制问题列入顶层设计以来,理论界开始重视对此问题的研究,而实务界对此问题的研究更多,在借鉴理论界和实务界已有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性质和定位、目前运行的状况、各地改革形成的模式及其绩效评价、社会保险经办模式改革及经办能力提升的对策和近两年来新提出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6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决策层、理论界和实务界在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统一经办模式的确定上基本达成了共识,但对于各地各种模式出现的问题难以形成统一意见,因此,需要综合考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对经办机构提出的新要求,设计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经办模式进行评估,从而对社会保险经办模式,尤其是管理模式改革方向有更准确的把握。

第二章是理论基础部分。通过深入系统的学理性论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分别是社会保险性质与功能定位、组织能力理论、合作秩序与合作收益理论以及制度组织激励与能力分析框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法定机构,是履行国家公共服务与行政管理职能的执行机构,是政府连接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其公共服务能力直接决定着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和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组织能力理论侧重于从组织内部条件出发,从组织资源、能力、知识,尤其是组织中的集体学习四个方面,对组织如何获取并保持竞争优势进行解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一种组织,其能力是通过内在的组织调整、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部门的组织协调等,体现在对外的经办服务质量上;合作秩序与合作收益理论认为合作秩序的产生和形成是由于合作收益的存在,而经办服务得以实施所需建立的合作秩序则需要更加多元的社会主体及建立主体共同合作的基本平台和框架;制度、组织、激励与能力分析框架认为决定组织能力的基础是组织的激励机制和手段,而这又取决于不同的组织结构,其根本是由建立在战略基础之上的制度决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公共组织,在其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力上,建立符合中国城乡实际的管理体制制度是关键,以此减少经办服务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在此基础上构建适当的组织体系,建立满足组织成员需求为核心的有效激励机制,这样才能培育高效的机构核心能力,不断满足参保者的公共服务需求。

第三章对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历史演进、目前的状况进行了宏观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历史演进,可以划分为工会管理(1951—1966年)、经办工作停滞(1967—1977年)、多部门管理(1978—1998年)和归口管理(1998—2019年)四个阶段,随着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的演变,经办改革逐渐从注重行政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实现了从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从管理单位化向管理服务社会化的转变、从单位人享有向人人享有的转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不断深化。目前形成了5级层级组织结构、多种经办模式,经办人员有了一定的增长,服务更快捷、方便,基本满足了参保者的需求,促进了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持续扩大,多元合作经办模式初步建立。但是还存在经办机构定位不清,机构设置分散,组织形象多种多样,工作负荷日益加大,部分地区经办机构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经办信息系统与其他系统不统一,部门系统分割致使数据分散,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不能满足参保对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更不能适应人口流动性的需要。

第四章是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整合模式的综合实证评价。具体从两个方面进行调研,一是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调研和访谈,主要目的在于考察经办机构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对参保者的调研,从经办机构服务的对象参保者的角度来对经办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选择了天津市、乌鲁木齐市、西安市和太原市四个典型地区,分别代表了“五险合一”垂直管理模式、“五险合一”属地管理模式、集中经办混合管理模式和分立运行属地管理模式四种典型的经办模式,从基础保障、工作量、信息化建设、外部沟通、服务表现五个方面23项指标,对四种经办模式公共服务能力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显示五险合一垂直管理模式得分最高,依次是五险合一属地管理模式和混合经办模式,得分最低的是太原为代表的分立运行属地管理模式。通过对混合经办内部不同模式服务能力对比分析,也发现集中经办模式的绩效也要优于分立运行经办模式;从参保者感知的服务质量表现也得出类似的结果,四种经办模式经办机构公众感知的服务质量与期望的都存在差距,但差距最大的是分立运行属地管理经办模式,差距值最小的是五险合一垂直管理经办模式,显然,上述四种经办模式,五险合一垂直管理经办模式服务质量最好,五险合一属地管理模式排名第二,分立运行属地管理经办模式得分最低,服务质量最差。

第五章为社会保险经办模式的海外比较研究。通过对OECD、亚洲23个主要代表国家社会保险经办体系运行情况的比较,从这些国家经办机构的组织体制出发,进一步考虑经办机构的业务内容,将国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划分为统一经办模式、分立运行模式、自治式经办模式和公司制经办模式四种。统一经办模式是由中央政府通过设置下属的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特殊公共机构,统一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有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分立运行模式按险种分开设置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如日本、韩国、瑞典、挪威、加拿大等;自治式经办模式由非政府自治组织通过与政府签订契约的方式进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与政策指导,实现管办分离,如法国、德国、荷兰、奥地利、意大利、瑞士、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时等;公司制经办模式下,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实施等职能由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公司履行。采用此种模式的主要有智利、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以及多数拉丁美洲地区等国家。海外的发展实践经验表明,各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机制不一,伴随国情变化与制度改革,其经办管理组织体系在不断进行着适应性调整,大部分国家经办服务由专职机构提供,发展趋势从分立走向统一,运行模式由分散经办到统一经办,从政府和市场经办走向公私合作经办。政府直接管理型体制下的一些国家,机构将部分业务进行外包,但其主要业务,尤其是提供基本保障的项目,本质上仍然保持着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方式。

第六章提出适合我国实际的社会保险统一经办模式。当前,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由制度构建与覆盖范围拓展的外延式发展阶段,向提高制度统筹与管理绩效的内涵式发展阶段转变,要求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经办管理服务流程、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和社会化管理的推进、科技进步催生的新业态发展,基金支出刚性化、服务对象社会化、人员流动常态化、利益诉求多元化,分立运行属地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及参保人群的实际需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探索、提高统筹层次取得的新进展,尤其是征缴体制改革、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带来的新要求,建立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已迫在眉睫。“五险合一”垂直管理的经办运行模式按照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重新设计,逐步建成增强公平性、适应城乡人员流动性的各个险种统一征缴、统一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结算、统一支付支付、垂直管理,充分整合利用社会和市场资源的社会保险经办模式。其人员编制应采取动态管理,与参保人次挂钩。社会保险服务部分经费,从社会保险基金中列支,纳入财政预算。这种模式使得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经办机构、城乡居民与参保单位都实现了各自的利益,同时,统一高效的经办服务,形成了新的共同利益和合作收益,最终实现合作收益在各主体之间的共享。建立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立“五险合一”垂直管理的经办运行模式的政策条件已经具备,各地“五险合一”统管的实践经验支持,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顶层制度设计的时机已经成熟。

第七章是实现路径与所需创设的制度与管理条件。结合前面的分析,在顶层制度出台之前,没有实现五险合一垂直管理模式的省份可以加快改革,根据各地运行模式的实际,分类制定改革政策。对于分立运行模式的地区,先进行物理集中整合,将办公场所进行集中,同时,实行“综合柜员制”,按照前台、后台综合窗口来优化业务流程;对于五险合一属地管理的地区,关键在于改革管理体制,推进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相应地,省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成为核心因素,加快相关政策出台;对于混合模式的地区,一方面,要提高其他险种的统筹层次,有条件的实行省级统筹,条件不完备的尽快实行市级统筹;另一方面,各险种集中办理业务,随后,业务逐渐合并,并不断优化流程,最后完成机构整合。当然,这一系列改革也需要省政府出台相应政策,由省编办和人社厅具体实施。最终,由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从部到省市县实现“五险合一”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上述目标的实现还需要配套制度与管理条件,主要包括加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尽快实现医保等基金省级统筹,加快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明确实现统一经办模式后的财政支持与分担模式等相关制度。 3B0N7rF9eHHQRyqNoRvSUEyFCiK3ROVvd/nLTnReayLHollGMz+8doCMazWrCi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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