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地位和职能,第七十四条做出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完整地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出规定,总则部分确立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的法定职责,第九章就经办机构的设置原则、制度建设及支付待遇、登记和保管缴费信息资料、提供权益记录等权利义务做出规定,改变原来按行政区划设立机构的做法,提出“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此外,还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行为等,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我国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法定机构地位的确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兼具公共服务与行政管理的双重属性,因此既是履行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机构也是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一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做出部署,强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从演进趋势看,服务型政府意味着公共服务目标的高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政府的基本职能 ,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健全经办服务体系的目标所在。服务型政府实行政事分开,由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经办机构应该是服务型政府专司公共服务职能的执行机构。相应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职能,不仅服务于各类组织机构,也直接服务于广大民众。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随着公共服务逐渐成为大众媒体中的热词,成为社会共识、群众期昐和衡量政府特别是各项公共服务提供部门工作绩效的标准。
另一方面,在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指导与管理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立法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以及使用办法等,提供的是国家的强制性制度服务,并对下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具有行政职能。此外,依照法律行使相应的社会保障职能,如征收、管理社保缴费、给付和提供现金、实物或服务性待遇等,具有事业性管理职能,其基础属性也是一种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因此,许多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将经办机构纳入政府体系,并且以政府部门的组织方式组建,在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政府建立的事业单位组织,行政管理职能不可忽视。近年来,服务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职能,经办组织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弱化政府主管部门对所属经办组织的行政管理方式,但其行政管理属性依然存在且具有重要性,明确其管理的权限范围,以减少干预是改革的重点。
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既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运转也是社会保障政策得以落实的重要载体,包括缴费型和非缴费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服务提供体系 ,实际上也是一种综合的工作机制和执行系统,包括法律和政策的执行、相关事务的办理、相关服务的提供以及基金的筹集等。 这关系到所建立和采用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服务模式、工作手段和运行机制等,其中组织体系,尤其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公共服务项目的提供机构是核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使得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将制度规定的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注重优质高效服务的基本要求,突出强调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将其纳入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求,“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明确了改革保障的目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也是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任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需紧跟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步伐,进行改革,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最终成为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与制度保障。
社会保障是一种国家治理工具,其根本任务在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社会保障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健全的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对于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如在美国,法律规定,即使政府关门,社会保障署也依然运作;在日本,由于系统升级改造、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社会保险厅的养老金原始凭证丢失和记录有误等,该事件引发首相下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不仅关乎民生,更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社会保险经办体系的改革不仅要以保障民生为目标,也要成为加强社会治理的方式。社会保险服务体系覆盖的信息全,沟通快,渠道多,通过社会保障的利益机制将分散的个人联系起来,这种作用是政府其他社会管理工具所缺乏的。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通过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社会建设事业繁荣,通过加强收入再分配等优化社会结构,通过多种福利政策,满足人民多元化需求;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我国整个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中,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是民众的重要需求之一,及时、便捷地参保或申请相关的社会保障事务,是民众最关心的事项。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一方面为参保人提供服务窗口,包括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申领待遇、查询咨询等服务,直接连接政府与群众;另一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负责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相关事项,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此外,社会保险经办体系几乎覆盖了所有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信息,为政府提供了了解民众真实需求与社会保障发展现状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可以深入了解社会保障的运行效率,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同时通过运用强大的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平台,不仅可以增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而且为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奠定基础,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平台,帮助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