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节
赤脚医生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

赤脚医生是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合作医疗的忠实执行者、承担者,他们与合作医疗相辅相成。合作医疗能不能实行起来,关键在各级政府和领导是否重视,能不能长期坚持下去,又在于赤脚医生发挥的作用。赤脚医生是在合作医疗制度下为农村居民提供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给农村居民的健康提供最基本保障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个群体在当时的国情、民情、舆情下应时而生。

一 赤脚医生群体的出现缘于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选择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模式,是赤脚医生现象产生的制度因素。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但是新中国所面临的是一个经济萧条、社会危机重重、科学文化卫生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的状况;民众中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流行,卫生资源却又缺乏的局面。当时,不仅医疗技术人员缺乏、医疗服务机构稀少,而且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也主要集中在城市。至于村、镇的卫生医疗机构少到屈指可数,药品供应非常不足,绝大部分化学药品不能自制,最简单的医疗器械也要依靠进口。 [1] 这点有限的卫生资源,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劳动人民防治疾病的需求。广大农村地区除有少数中医外,医务技术人员非常稀缺,即使是乡村中医郎中,也主要集中在圩镇或交通比较发达的地方。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缺医少药的现象非常突出,普通群众看病困难和不便,迫切需要有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生。

面对这些状况,新中国必须发展覆盖全国的医疗卫生体系,以有效解决人民当前迫在眉睫的健康问题。但是,发展什么样的医疗卫生体系才能有效解决地广人多、经济落后的中国的卫生问题呢?摆在中国新政府面前的有两条道路:一是采取西方模式或修正的西方模式;二是建设适宜中国国情的卫生保健模式。西方模式显然不适合于当时的中国,特别是中国农村,民国时期的实践也已经证明。西方模式又是怎样呢?其主要的特点是:“(1)严重依赖通过昂贵财力投入培养出来的高技术的专科医生;(2)非常强调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准;(3)治疗为主的导向;(4)关注个人医疗服务,而不是建设公共卫生计划。这种模式对已经完成工业化的国家也许适合,因为在这些国家里人口死亡率随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卫生设施的改善而下降。” [2] 然而,对于当时的中国,这种模式是不恰当的。当时的中国国穷民贫,科技文化落后,农村居民占大多数,有限的国家资源无法培训足够数量的高技能的西医医疗人员,以完成当时大量的、紧迫的医疗任务;而且,从西医主导的医学院校培养的医疗人员从学校毕业后,大部分会待在城市里,农村居民仍然得不到充分的医疗;昂贵的医疗技术,多半也只有城市居民才能负担得起;少数高技能的医疗人员提供个人医疗以及个人卫生服务的方式,无法有效解决在农村贫困人口中传染性疾病蔓延和营养不良疾病充斥的问题,等等。针对此种情况,新中国选择了异于西方的医疗卫生体系模式,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大革新性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这个体系的特点是:“依靠经过很短时间就可培训出来的较低技能医护工作者;发展了劳力密集而不是资本密集的医疗技术;强调预防和初级保健;集中精力实施公共卫生计划,而不是单纯关注个体健康。” [3] 在构建这种卫生体系思想的指导下,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就着手依靠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有计划地培养农村基层卫生人员,赤脚医生就是构建这一卫生体系模式的产物。而且通过这一体系,使赤脚医生与上一级医务人员,以及与城市里更高级的医务人员联系起来,使其医疗技术得到不断提高。

二 赤脚医生的产生缘于当时的中国卫生国情

农民医治疾病的艰难环境、城乡有别的医疗制度,使赤脚医生的产生成为一种现实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极度匮乏,农民看病问诊艰难,特别是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地区和山区群众,看病更是如此。虽然在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一方面整合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组建“联合诊所”,另一方面又利用城市卫生资源支援农村地区,组织了众多的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巡回医疗,但医疗队一般也只是到可以通路通车的农村地区,对交通很不便利的地方,医疗队是难以到达的。加上当时流行病的猖獗,要在农村进行卫生预防工作,而断断续续的巡回医疗队难以完成地广人多的农村预防保健工作的重任。因此,就地取材,略加培养,以缓解农村预防保健人员的缺乏,逐渐成为上下一致的共识。可以说,“赤脚医生”现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切合了我国的国情。

“当时为数不多的专业医护人员都集中在城市,这是因为由西方传入的卫生行政制度对人才的数量和专业化程度要求很高,国家需要花费很长的教育和训练周期才能培养出专业人员。而这种专业训练和严格的器械检验标准一般只有在城市才能实现,因而,其也主要是作为城市建设的附属配套工程加以推广的,在农村就不可能成为主导的医疗模式。” [4] 于是,随着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建立,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家陆续在农村地区培养不脱离农业生产劳动的保健员,“他们多是从现有初小、高小毕业的青年农民中选拔出来,在乡或县的医疗卫生机构培训1—3个月,回到村里后一边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另一边宣传卫生知识,开展简单的防病治病工作。生产大队保健站建立后,保健员则成为保健站的工作人员。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于不断地学习、实践和培训,保健员已经掌握了几十种常见病症的治疗、几十种药物的使用,以及针灸和简单的中草药知识,医疗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故从1964年开始,农民群众开始称他们为半农半医的卫生员。1965年至1967年间,就已培养了16万余名”。 [5] 这些农村卫生员大多成为后来的赤脚医生。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了城乡有别的医疗卫生制度。从医疗保障来看,城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提供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一种是提供给国有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而农村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只有自费医疗。同时,国家在福利分配上有针对性采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即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我国逐步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由国家向城镇公有单位机构提供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福利。而缺乏医疗保障的农民开始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农村缺医少药问题。于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出现,一些农村地区的干部群众开始探索一种互助性质的医疗形式——合作医疗。伴随着合作医疗的出现,赤脚医生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主席发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以及1968年12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道后,合作医疗在全国迅速推广,赤脚医生队伍日益发展壮大。

赤脚医生作为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实践者和忠实执行者,是农村最基层的医生;他们构筑起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底层,他们治疗小伤小病,发放预防药品(如防疫糖丸、注射防疫针),宣传卫生健康防病知识(如宣传预防血吸虫、预防疟疾和地方病等),使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行的(如种痘、打防疫针和发放防疫药品等)措施因此才得以真正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十年内,他们日夜出诊,风雨无阻,始终活跃在农村防病治病的第一线,以特殊的工作方式为农村居民减轻疾苦,改善了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使亿万农民的健康得到基本保障。

三 城市的医疗支援,为赤脚医生的成长提供了智力支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年轻的共和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在短期内大幅度地为辽阔广大农村建医院、增设备、投资金、配人才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毛泽东主席 ‘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下,从大城市的医院、解放军的医务人员派出一些精干的巡回医疗队,去为农民群众送医送药,这是中国缓解农村缺医少药问题的又一项成功举措”。 [6]

毛泽东主席和中共中央于1965年1月21日及1月27日批转了卫生部党组给中央写的《关于组织巡回医疗队下农村问题的报告》之后,各地对毛主席和中央的指示都很重视,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组织了医疗队,去农村、林区、牧区进行巡回医疗。“截至1965年4月中旬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共组织了1521个医疗队,有医务人员18697人。”绝大多数省份的医疗队有一流的专家、教授、名中医参加。医疗队下到农村后其主要工作是:巡回医疗,为人民防病治病;培训不脱产的卫生员;参加社教运动中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会议;结合工作访贫问苦。有的还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在农村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据1965年上半年统计,“全国城市共组织了28000多人到农村(包括县医院下去的约17000人)”,很受农民欢迎。巡回医疗队在工作中,因陋就简,克服困难,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人的负担。打破了过去在城市看病的老框框,在农村条件不好、用钱不多的情况下,救治了许多危重疑难病人。同时为农村培养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医疗卫生人员,是巡回医疗队的一项重要任务。巡回医疗队每到一处,就举办赤脚医生训练班。医疗队的医生们,以田头、病人家为课堂,以医治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疗法和中草药为教材,言传身教,学用结合,为农村培养了大批赤脚医生。参加过巡回医疗队的英国著名医生洪若诗曾说:“每个星期,医疗队会到各村去,和那些受训的赤脚医生一起看病,传授知识,这样,在整整一个夏天和秋天这些赤脚医生不断地从实践中学习。第二年的冬天,他们又会接受第二阶段的训练。” [7]

巡回医疗队为农村培养赤脚医生,有效地利用和发挥了大城市的医疗卫生资源,开创了一种学院医疗卫生文化和乡村医疗卫生文化的交流沟通形式;使城里的医生们通过在农村的医疗实践,深刻地了解和体会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对他们以后更好地为农民患者服务,打下了心理和情感方面的基础;还使那些生活在农村的赤脚医生,有机会与平常难得见到的专家、教授和医学权威接触,向他们学到了不少知识和技能,并且开阔了眼界,知道了医学知识的博大精深,有了进一步学习提高的愿望和动力。 [8]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城市巡回医疗队不断穿梭于广大农村地区,为农村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卫生保健人员,为赤脚医生队伍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四 国家的高度重视造就了百万“赤脚”大军

城乡卫生资源的巨大差距引起国家的重视,由此赤脚医生队伍得到迅速壮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针对广大农村卫生资源匮乏、农村居民缺医少药的状况,不断加强农村的卫生工作。如前文所述,先是在农村建立联合诊所、卫生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后又将联合诊所、卫生所等合并为公社卫生院;在合作化时期,各农业合作社还建立了保健站;接着又派遣城市医疗卫生人员组成巡回医疗队支援农村。这些举措,大大地缓解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但是,这种以城市救济乡村的思路,是一种短期性和暂时性的行为,无法真正与农民的长远需求相契合。更何况当时国家在福利分配上有针对性采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作为社会福利的卫生领域也向城市倾斜,即将卫生事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主要放在城市;医疗卫生的重点,主要是在一些中心城市、重要地区和正规医疗机构的建立方面,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据1964年的统计:“在卫生技术人员分布上,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百分之六十九在城市,百分之三十一在农村(县和县以下,下同),其中在县以下的占百分之十。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城市占百分之五十七,农村占百分之四十三。中医则大多数在农村。农村的中西医不仅按人口比例大大低于城市,而且多数人的技术水平很低。在经费使用上,全年卫生事业费九亿三千余万元中,用于公费医疗的二亿五千余万元,占百分之二十七,其中用于县以下的仅占十六。这就是说,用于八百三十万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的经费,比用于五亿多农民的还多。” [9]

这种状况,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中央根据实际情况,比较客观地指出了城乡间医疗卫生的巨大差距,这对以后的医疗卫生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是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变更的一个转折点。

五 赤脚医生的产生还受中国村落文化因素的影响

(一)村落文化因素使赤脚医生获得村民的认可和支持

所谓“村落文化”就是农村居民在特定的生存空间里,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村落制度结构特征、风俗礼仪形态的文化形式。“村落是农民基本的生活空间,是乡土中国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也是一个区域共同体。这一共同地域不仅是农民繁衍发展的生存空间,而且是确保农民内部经济联系的地理条件,还是其语言文化、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共同意识形成和发展的人文环境。生活在同一村落中的农民是一种以血缘和地缘纽带结合而成的社会群体,同祖同宗与骨肉亲情胜过其他一切关系。这一社会群体共同生活中创造出一种以家族、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以社会网络为结构、能反映村落制度特征和传统底蕴的文化形态。村落文化是由村落家族文化、村落政治文化、村落宗教文化、村落礼俗文化、村落伦理文化等因素共同组成的多因素的集合体,是一种传统性与现代性交织、先进性和落后性杂糅的文化形态,它的各组成因素对农村的政治、经济发展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10] 这种影响对合作医疗的组织形式和规模也是很深刻的。从当时的报道和后来的调查来看,当时的合作医疗就全国来说主要有:村办村管和社办社管两种形式,但社办社管数量很少,即使有些地方开始时是由公社办,但后来又下放到大队了。大多数地方合作医疗出现村办村管的形式,虽然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有关,但传统村落文化的影响也不可忽视。据当时《人民日报》报道的讨论合作医疗的举办方式,辽宁、广东、河北、安徽、新疆、福建等很多地方都主张大队办。大队举办合作医疗,那么赤脚医生无疑只能从大队的范围内选拔。他们主张大队举办的理由是:大队范围小,人口少,彼此之间都很熟悉;公社人口多,农民居住分散。所以,大队办,社员看病及时、看病吃药方便,对合作医疗的经费和赤脚医生的管理也方便。 [11] 其中,安徽省的一篇报道提出的主张更具有代表性,报道认为:“合作医疗下放到生产大队,由贫下中农直接管理,可以打破医务人员和社员之间的隔阂;医生在队里工作有利于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大队范围小,一旦遇到流行病,可以及时预防,社员有病可以及时医治;有利于培训赤脚医生;便于贫下中农监督,实行民主管理。” [12] 这些看法虽然是从方便农民就医和便于监督管理出发,但这种想法实际也反映了对本村落的事情采取一种更为积极支持的态度的趋向。

李银河认为:“村落文化不是抽象的概括,而是一种切实存在的社会群体及其所拥有的文化形式。在村落文化的秩序场境中,村民对村内村外的事情的态度,简直就是迥然相异的。本村的事和外村的事在村民眼里是不一样的,前者有一等的意义,后者只有二等的意义。故而仿佛有一道壁垒,立在本村落与外面的世界的地理边界处;也立在村里人与外村人的心理边际处。壁垒内是很近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很遥远。” [13] 也就是说,村落中的村民对本村的事情会采取一种积极的态度,会认真对待,对外面的事情容易持一种漠然甚至抵制的态度。对乡村社会颇有研究的陈志潜曾写道:“一个外来者习惯于舒适且较少隔阂的环境,而不愿意过艰苦的乡村生活。本地村民则习惯于当地的情况,通过亲属关系与其它纽带被限制在他们的社会。被同胞村民信赖的村民们比必须花费宝贵的时间来显示其可靠性的外来者更为有利。” [14] 外来者要融入了乡村社会中是比较难的。所以,赤脚医生选拔从本村村民中产生,更容易获得认同,而外来者则与村民存在一种隔阂的心理。

另外,村落文化中的亲缘关系网络,使赤脚医生在本村的产生获得了一种天然的支持系统,也促使了赤脚医生的真正“在地化”,留下了一批不走的农村医务人员。这种关系网络是以亲缘、地缘关系为主,将个人时空相对固化的人与人的互动体系。在这样一种时空环境中产生的医务人员,不仅更容易获得人们的信任和支持,而且在服务过程中也能尽其所能、高度负责,赢得村民的信任。

在当时的农村,有的大村庄用行政手段分割成几个大队,有的小村庄则由几个自然村组建成一个大队,这样的大队实际上是一个村庄的放大,其亲缘关系网络也得到放大。“家族最深层的基础在于血缘,血缘关系也是维系村落家族共同体的天然基质,这种天然的不断延续的关系是永远都无法割断的。虽然此时农村是处于一种高度集权的政治控制中,但也并没有消除人们头脑中的家族意识,村落家族文化只不过是由显性状态转入了隐性状态。家族虽然作为一种有形的组织和势力被瓦解和摧毁,但它作为一种血缘性和地域性团体的存在实际上尚未完全消失,政权力量破坏的只是族谱、祠堂、族田等传统家族的外在表征,而并没有消除人们基于血缘而形成的家族意识、社会关系(即血缘关系)和家族成员间的认同心理。亲缘关系的称谓也未废弃,有着亲缘关系的各方的交往仍在延续。农村的民间传统以隐性的形式保留了下来,只是作用空间受到了限制。” [15]

当时合作医疗中的赤脚医生一般是从本大队社员中产生(后来有一些城市下放人员),赤脚医生与村民基本上认识,与很多人还可能是亲戚关系,是处在一个熟人社会中,所以他们能够获得一个很好的社会支持网络。“费孝通先生曾生动描述了聚居一处的自然村熟人社会的特征。因为自然村内、村民之间相互熟悉,就由熟悉到信任、由信任到可靠。可靠的村民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自然村共同应对外部世界,也共同约束内部人的基础。” [16] 在这个网络中赤脚医生与村民在一种平等互助的环境中,获得广泛而天然的支持。另外,“赤脚医生一个人要做的工作非常多,需要别人的配合支持,而最多、最便捷的支持就是来自家人的支持。农村对医生的尊敬,无形中使赤脚医生的家人也会觉得光彩和荣耀。所以,绝大多数赤脚医生的家人都非常支持他们的工作”。 [17] 总之,中国的村落文化因素,使赤脚医生很容易获得村民的认可和支持。

杨念群先生对此更有精辟的见解,他说道:“城市与乡村的分野往往可能就表现在这 ‘身份认同’的差别上。乡村民众对 ‘医生’的信任不仅取决于治疗效果的彰显,还取决于对医生本乡本土资格的认定。人们选择医生时仿佛看重的医生在周围亲属熟人圈子中的身份地位,以及由此引发的口碑和评价。” [18] 所以,“在乡村社会,‘医疗’这个词不是一种技术行为,而是人情网络表达的一部分。在密如蛛网的中国农村中,最简捷的路径是使他们其中的某些人既掌握来源于村外的现代技术,同时又没有脱离人情伦理的网络而转变在地的身份,让乡人觉得是 ‘自己人’掌握了 ‘外人’的技术,因为一切外界医疗的援助都很容易成为匆匆过客”。 [19] 在定县的试验中,陈志潜也发现,“真正有村里人担当的 ‘保健员’比外界进入的医疗人员更有责任心,也更容易得到村里人在感情上的认可,并且更容易实现真正的 ‘在地化’”。 [20] 所以说,赤脚医生从本村选拔,“更容易获得村民的认同和支持;而赤脚医生由于他们的 ‘根’在那里,对村民的服务也会更尽心和热情。由于其来自于乡民,又服务于乡民,这种密切的乡情关系使其具有了不同于一般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的特殊氛围”。 [21] 在根植于乡土情感网络形成的道德责任感的作用下,“赤脚医生”大多尽心尽责为乡民服务。

(二)农村居民的求医行为和文化观念推动了赤脚医生的出现

韩云涛认为:首先是“影响农民就医行为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因素,其次是地理位置,此外,就医点分布,村级卫生机构的性质,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诊治水平等因素对就医行为也有影响。” [22] 中国曾由于饱经战乱和外国侵略,给新中国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所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整个中国是经济萧条,国穷民贫,广大农村居民更是如此,在那种十分贫穷的状况下,农民“小病拖,大病扛,有病不医”的现象十分普遍;加上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交通落后,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特别是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山区居民,看病问诊十分艰难;农民即使在疾病缠身,没有办法不得不医治的情况下,也必须长途跋涉到城镇就医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把病医好。著名的赤脚医生覃祥官当时就遇到这样的情况,“1960年,覃祥官在一次抬木头的劳动中,他的腰部严重扭伤,其父跋涉几十里山路,来到山外一个医生家里,求他动步为儿子治伤。……他父母把土改时分得的一匹马卖掉了,把钱全部给医生封了‘利市’(即送红包),剩下的交了药费,但伤还是没治好”。 [23] 这种有病难求医的情况在农村比比皆是。赤脚医生的出现满足了农民方便看病的需要,也缓解了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稀缺的困境,所以它的出现获得农民的广泛支持。

社会经济地位是影响求医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医疗传递系统也影响很大。达顿指出,穷人的卫生保健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传统的解释注重经济上的支付能力和文化贫困,她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往往为人们所忽视,那就是:医疗传递系统。达顿认为,正是穷人在医疗服务利用方面存在系统障碍,正是由于医疗传递系统不足导致穷人的低利用率。由此她认为,除非对医疗传递系统进行结构性调整,否则仅仅提供经济支持和健康教育不可能真正缓解医疗服务利用上的收入差异问题。 [24] “赤脚医生”这支不脱产的村级卫生队伍,他们由村庄选拔而出,在城镇(主要是县城和乡镇)接受培训,训练内容是中西医兼有,最后再返回本村服务。合作医疗站就建在村庄中,赤脚医生就在村民的身边,使村民求医问病十分方便,更由于赤脚医生来自乡民,又服务于乡民,这种密切的乡情关系使其具有了不同于一般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特殊氛围。他们与病人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习惯、几乎平等的地位,他们还清楚地知道村民的家庭经济状况,甚至有些疾病产生的原因,所以他们能与病人很好地交流;病人在他们面前也无拘无束,能清楚地将自己的病况及发病原因告诉医生,医患之间有很好的信任感,使医疗传递系统顺畅,农民有病就会找医生,赤脚医生治不了的病也会坦诚地告诉他们,让他们到上一级医疗单位治疗,并且帮助他们转诊。所以当时的赤脚医生说:“农民有一点小病就会来看,不至于小病拖成大病。”这种顺畅的医疗传统系统,也使赤脚医生赢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

在农村,农民有请医生上门服务的习惯,医生也有登门服务的传统,这与城市坐堂行医形成鲜明对比,为赤脚医生现象的出现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农村地区有其独特的一面,大家相互熟悉,受同样风俗习惯和文化的支配,形成居住分散且关系紧密的社区群落。更为重要的是,农村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影响制约着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诸如妇女在家分娩,老人不愿意住院治疗等,都体现了传统文化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另外,乡下人择医缺少耐心,这与其生活节奏有关。农民怕耽误农时,尤其在农忙季节,不可能以静养的方式等待医疗效果徐徐出现。而且,中国乡村中传统的“医患关系”不仅表现为病人及其家属对治疗方式支配的自主性,还表现为更加看重治疗过程的“拟家庭化程度,即整个诊疗过程是否在一种亲情人情网络中完成。医生用日常生活语言解释病情,以及病人的参与和与之互动的重要程度丝毫不亚于治愈疾病本身,甚至有可能占据更大的比重。这与城里人越来越习惯于敬畏地接受听诊器与实验仪器制造出的 ‘沉默的暴力’的支配显然有极大的区别”。 [25] 赤脚医生走村串户、进入家庭,为农民群众防病治病,由于彼此熟悉,形成了良好而稳定的医患关系。赤脚医生的这些特点与服务模式,符合农村文化和农民生活习惯的特点。所以说,赤脚医生的出现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既符合村落文化的特点,又适应了农民求医行为和文化观念,是在农村乡土亲情网络和乡土文化观念中一种文化现象。

总之,赤脚医生在全国的大量出现,既是当时国家为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需要、构建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产物,又受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在外来的技术支援下,受村落文化中乡土亲情网络的影响与政治运动相互作用共同催生了这一医疗服务群体,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E8e4a9fEm1EvxWML5i56p9qFVzMG3Z/OY6dt4EU6MQVzXkJ8d2ZUnKj7tH8B2wAM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