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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地貌和地理范围

河北省在华北地区的东部,因位于黄河下游以北而得名,部分地区古代属于冀州,所以简称“冀”。介于北纬36°03'至42°40'、东经113°27'至119°50'。地处首都北京的周围。东为天津市,面临渤海,富有渔盐之利和交通海外之便;西倚太行山脉,与山西省为邻;北部坝上高原,同内蒙古自治区接壤;南部平原展开,与河南、山东两省毗连;东北一隅邻接辽宁省。河北是首都北京与中南、华东和东北以及全国的陆路交通必经之地,京广、京九、京沪、石太、石德、京通、京承、锦承等铁路从省内经过。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87693平方千米,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96%,居第14位。

河北省背倚群山,面向海洋,境内地势高低悬殊,明显分为三级阶梯。西北部高,东南部低平。这种地势既利于暖气团的深入,也便于大小河流汇归入海。最北部为高原盘踞,南缘海拔在1500米以上,其中岗梁与湖滩交错分布。山地分布在北部与西部,西倚太行山,北部燕山山脉和四周没有明显的界线。东南大部为广阔的平原,从西向东逐渐倾斜,直到海滨。地势起伏大,群峰之首小五台山的东台,海拔2882米,而平原大部分在海拔50米以下,滨海地区降至1—2米。东西相距不足4个经度。高低相差近3000米。

河北省地貌特征明显,山地、丘陵、高原、平原和盆地五大类型俱全。高原约占全省总面积的8.4%,山地(含山间平地)约占47.6%,平原约占44%。高原面积虽小,但在发展畜牧业上,具有重要意义。山地和盆地,不仅是农牧基地,而且适宜发展多种经营。广阔的平原上,淤积了深厚的黄土,对农业的发展极为有利。

高原是河北地形的第一级阶梯,位于河北省的西北部,是内蒙古高原的一部分。当地称高原为“坝上”,所以又叫作“坝上高原”。坝上高原位于张家口、承德两市的北部,一般将张家口市的高原部分称为张北高原,将承德市的高原部分称作围场高原。平均海拔1400—1600米,相对高度约200米。地势从东南向西北倾斜,一些内陆水系的流向也与此相同,因而有“山无头,水倒流”之说。而坝缘以南的河流则自北向南流入渤海。高原内部的地表形态可分为三种:坝缘山地、波状高原和疏缓丘陵。

冀北山地、冀西北间山盆地和冀西太行山地彼此连接,构成河北地形的第二级阶梯,呈弧形环抱着平原。整个山地区域平均海拔在千米以下,最低降至百米,是高原向平原的过渡地带。山地包括中山、低山、丘陵、盆地和谷地,根据海拔高度,山地内部地形可大致划分为山地、丘陵和盆地三种。山地是省内天然森林的主要分布地,河北境内的许多河流都从山地发源。冀西北桑干河、洋河流域分布着一系列断陷盆地,海拔450—900米不等,构成省内面积最大的盆地组合,称为桑、洋间山盆地。

平原位于河北省的东南部,由黄河、海河、滦河冲积而成,统称河北平原,是华北平原的一部分。北起燕山南麓,西至太行山东麓,大致以100米等高线与低山丘陵区分界,东抵渤海之滨,南至省界。地势低平,自山麓向渤海倾斜,海拔均在百米以下,低于50米的占绝大部分,至滨海地带,仅高出海平面2—3米。由于河流交互沉积,平原内部并非平整如一,而是略有起伏,属于有微度起伏的平原。根据平原的成因和形态,河北平原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山麓平原、冲积平原和滨海平原。山麓平原沿太行山东麓和燕山南麓大致呈带状分布,由许多冲积扇相连而成。冲积平原是河北平原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由海河、古黄河和滦河等水系冲积而成。位于太行山山麓平原以东,燕山山麓平原以南,东接滨海平原。滨海平原位于平原东部海滨,由各河流三角洲相连而成。

两汉时期,今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在同一区域——幽州刺史部和冀州刺史部(部分)。西汉初年,今北京地区先后设异姓和同姓诸侯王国——燕国,都蓟城。汉昭帝元凤元年(前80),废国为广阳郡,宣帝本始元年(前73),又废郡复为广阳国,下辖蓟、方城(在今河北省境内)、广阳、阴乡四县。王莽新朝时,改为广有郡,蓟城改称伐戎。东汉基本沿用西汉制度,但亦有变化。东汉初,今北京属幽州刺史部,州治蓟(今北京),下辖十一郡(国)。北京曾分属于广阳、涿、上谷、渔阳、右北平五郡的一部分。建武十三年(37),广阳国并入上谷郡,和帝永元九年(96),复置广阳郡,下辖蓟、广阳、昌平、军都、安次(在今河北省廊坊市西北)五县。

西汉王朝开发天津平原,沿渤海湾西岸接连设置了5个县治,这便是渔阳郡的泉州、雍奴,渤海郡的文安、东平舒和章武。今天津,当分属于上述诸县。泉州故城位于武清城上村北,雍奴故城位于武清旧城东八里的丘古庄,其他各县均位于今河北省。汉末,曹操为了消灭袁绍残余势力和征讨乌桓,便于军运,在天津一带开凿了一条运河,名叫泉州渠。约在西汉末至东汉后期,渤海湾西岸曾发生过大海侵,村落废弃,县治内迁,天津的开发进程被迫中断,一切又回到了接近原始海岸的荒凉状态。东汉以后,这一地区人口稀疏,经济落后,直到隋唐时期,局面才有显著改变。

此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河北省与北京市、天津市也一直紧密联系在一起,只是到了近现代和当代才把京津与河北逐渐断续分设,置为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北京作为首都,其辖区在民国北平市的基础上,原隶属于河北省的宛平、昌平、大兴、顺义、房山、良乡、通县、怀柔、密云、平谷等先后划归北京市。1949年,天津定为新中国中央直辖市。1958年,成为河北省省会。1967年,再次成为中央直辖市,河北省省会搬迁到保定,1968年,省会又迁往石家庄。1973年,原隶属于河北省的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五县划归天津。河北省政府1949年8月成立,分设唐山、天津、通县等10个专区,还管辖保定、石家庄等四市。1952年,撤销察哈尔省,原察南、察北专区16个县划归河北,设立张家口专区。1956年,撤销热河省,划归河北的八县设立承德专区。1965年,山东馆陶县漳卫河西地区划归河北,为馆陶县;山东临清县卫运河西地区划归河北,设立临西县。河北与察哈尔、热河两省部分地区及山东两县合为河北省,河北省部分县又划归北京、天津两市,由此形成了现在京津冀的行政区划格局。当然,研究两汉时期的河北还应当以当时的行政区划为准,故本书所论两汉时期的“河北”,包括京津地区在内。 8hsGSGmetLIAd9mCmBqRY+zYD4ndBBO1mwQC3Or5MIIiKT0nKV12J4apLRPN/W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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