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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家债权影响力:结构、关系、时间三个维度

一 国家债权的币种结构与债权影响力

国家债权结构既是判断一国债权影响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该国与既有国际金融体系关系的重要依据。作为国际金融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债权结构是内嵌于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具体地说,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币种分布情况与世界债权结构中的币种比例在总体上保持一致。美元是当今世界主要的国际结算货币,而世界信贷关系中的主要交易货币也是美元。但也会出现个别国家债权的币种结构与国际货币体系结构存在差异的情况。例如拿破仑战败后到1925年之前,英镑是主要交易货币,但是美国在1917年参加“一战”后的对外贷款却是美元计价。国家对外贷款的币种并非世界主要结算货币的情况,反映了美国作为新兴大国对英国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形成的冲击。

一般而言,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占主导地位的国际金融中心数量较少,相应地在国际结算中占支配地位的币种也极为有限,这是长期国际贸易中减少交易成本产生的必然结果。由于能够获得国际收支顺差的债权国数量经常超过主要结算货币的数目,因此信贷币种与国际金融主要结算货币的货币错配十分常见。债权国可以在以本币贷款、以国际通用货币贷款以及使用借方货币贷款中做选择,这些币种选择会帮助增加所用货币在国际流通中的份额。因此,国家债权的币种结构,可以作为判断该国投资策略和金融风险的指标,同时也是反映该国在国际体系中身份的坐标位。例如,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日本就以日元贷款与发行日元债两种形式为国际债务市场提供日元。1958年,日本与印度签署了第一批日元贷款协议。 此后日本给中国的贷款也以日元贷款为主,截至2007财年,日本对华ODA中日元贷款占总量的91.6%。 而在20世纪70—80年代,日本还通过亚洲开发银行向亚洲发行了大量的日元债。在上述举措实质性地推动着日元国际化进程的同时,日本在1997年、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又对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提供了210亿美元。 日本对外债权中的日元与美元结构,是日本在谋求正常国家以及寻求与美国合作之间两种政策取向的投射。

国家债权的币种结构与该国债权影响力高度相关。不少研究认为,能否以本币进行贷款,是判断该国债权影响力的核心指标。根据这一指征,有学者将无法用本币进行贷款的债权国称为“不成熟债权国”。 [22] 例如当前很多东亚债权经济体,包括中国、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海湾地区是通过产油获得贸易顺差的债权国。它们的共同特征表现为大部分对外贷款是美元而非本币。 这与历史上保持资本市场开放,并用本币为整个货币体系提供流动性的主要大国形成鲜明对比。例如英国在19世纪用英镑在世界范围内对外贷款,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25年后,美国获得大量经常账户盈余并以美元对外投资。而当今的德国也属于此类,经常使用欧元贷款为经常账户顺差融资。这些国家属于“成熟的债权国”。

“不成熟债权国”更多以美元贷款反映了它们被美元结构性权力约束的被动局面。若这些国家以本币贷款,那么会因世界上大宗商品的结算货币是美元,导致使用范围受限。如果没有建立贷方货币的回流机制,那么借方国家即便获批贷款也会“借无所用”。这样一来,“不成熟债权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在对外贷款币种上的两难:以美元贷款则帮助美元的进一步流通,会巩固美元霸权地位;若以本币贷款则需要提高本币国际化程度,但此举会诱发美国的焦虑。因此,“不成熟债权国”的债权效用在美元体系下会大打折扣。

二 国家利益、体系结构与债权影响力

既有研究认为,如果没有其他强制性权力的作用,债务国则在获得贷款后更倾向于“赖账”。当债权国资本注入债务国后,债务国履约的动力仅来自三种情形:(1)担心破坏自己在国际信贷市场上的信用,从而对未来借款产生影响。(2)在债权国内尚存大量海外资产。(3)债务违约成本高,尤其是对债权国实施国际贸易制裁心存恐惧。 [23] 而大量国际借款协议形成之时,并不存在上述三种约束力。因此,尽管在贷款时双方曾签订国际信贷协议,但是债务国“拿钱即走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刻,借款协议中债务国为获批贷款应允的种种承诺,多数成了一纸空文。 [24] 而有效制裁债务国,则需要债权国承担制裁的成本。现实情况中,并非所有债权国都具备惩罚债务国的能力,因此,债务违约不符合债权国或债权人的利益。

可见,尽管国际借贷关系的形成和发展是国际合作的重要形式,但债权国与债务国不仅在信贷依赖关系中存在地位上的不对称,在一定情况下还存在利益上的冲突。(如表2-1所示)

表2-1 债权国与债务国利益关系(笔者自制)

利益冲突时刻,信贷关系之中隐藏的权力关系被激发出来,到底是债权国压倒债务国,还是债务国反制债权国,不仅取决于两国在信贷关系中的地位,还取决于它们分别在其他权力结构内所处的位置。

首先,对于债务国而言,其最大利益是既能获得债权国的贷款投资、又能赖账不偿还贷款,同时未来还能在不损害债务国其他利益的情况下继续获得该国贷款。在上述情况下,仅从经济收益来看,债权国可能会认定上述情形违背投资规律。因此,这种情形在实际情况下极为罕见。目前美国作为世界主要债务国的做法与上述情况较为接近。美国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允许日本、中国等债权国认购美债,建立信贷关系。随着美国对外贸易赤字的不断扩大,美债发行量有增无减,但日本仍然在认购美债,并于2019年下半年成为持有美债最多的国家,等于在美国并未清偿债务本息的情况下继续给美国贷款。日本此举在金融上未必获利,意在获得美国的政治支持。相应地,对美国而言,继续通过发行美债进行国际融资的做法,对美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信用有所损害。此时,虽然日本是美国的最大债权国,但其债权影响力较弱。日本非理性投资与美国的疯狂借贷,实际上是货币、贸易和政治结构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投射。

其次,对于债权国而言,其最大利益是既能回收债务本息,又能够与债务国形成长期稳定的信贷关系,持续对债务国继续贷款,同时还能通过国家债权获得在其他问题领域内对债务国的影响力。显然,这种单方面利于债权国的不平等发展模式并不符合债务国的利益,其结果是债务国在政治经济上对债权国的全面依附。债权人通过设立债务管理委员会,以及由债权人代理控制债务国的公共财政。 [25] 例如,20世纪80年代,撒哈拉以南许多非洲国家陷入债务陷阱中。这些国家在独立后大量举债用于国内公共设施和基础建设,大力发展工业,力图通过出口工业产品清偿债务,繁荣经济。但是,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导致的经济萧条使得这些国家的产品出口受挫,自然无法顺利清偿债务,许多国家的外债支出占商品和服务出口额由1970年的8%猛增至1985年的34%,不得不以新债抵旧债,撒哈拉以南许多非洲国家走上了一条高负债的泥泞道路。与拉美国家的债务结构不同的是,这些非洲国家约75%的外债属于双边与多边债务,因此一些债权大国对撒哈拉以南债务国的政治经济拥有极强的影响力。就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而言,则陷入高负债、低增长的经济模式,长期身处极度贫困的境遇,至今仍然是联合国重点扶持的最贫困地区之一。

再次,对于债权国和债务国来说,都有在借贷关系中极力避免的现象。债务国试图避免在顺利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其自主性受到债权国的渗透,损失了在其他领域内的权力。例如,20世纪70年代东欧国家债务的增长就为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政治巨变埋下了隐患。1987年波兰、匈牙利和南斯拉夫的债务问题凸显,这使得西方强势债权国以信息不透明、政治体制为由对这些国家进行施压。而最终西方“以压促变”的策略是导致东欧政治剧变的一个重要因素。这里的压力,既指意识形态对立,也指债权国施压的强势之态。 [26] 对于债权国而言,最值得警惕的现象是自身过度卷入债务国的债务危机,导致贷款血本无归,并不得不持续给债务国贷款以新债偿旧债的局面。为避免上述情形,债权国在干涉债务国政治经济时变得谨慎。查尔斯·利普森(Charles Lipson)发现,“一战”前的英国和“二战”后的美国同样作为债权国和霸权国,它们对债务国施加政治影响力的态度和行为模式却不同,英国干预债务国政治的行为明显少于美国。 [27]

最后,上述分析表明,债权国和债务国在信贷关系中的最大利益并不一致,因此在整个债权债务关系中都可能存在斗争与妥协。而斗争的过程和结果可能控制在债权领域内,也可能外溢到其他问题领域中。这使得债权的效用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1)债权国与债务国内部权力结构稳定性的影响。盖里·考克斯(Gary W.Cox)研究了政治稳定与债务清偿之间的关系,他发现尽管债权国具备通过惩罚债务国迫使其偿债的能力,但在同样的债权压力之下,有些国家选择继续清偿债务,而一些国家却选择赖账。通过分析65个国家的数据,他的结论是,债务国在处理债务危机时的政府效率和政权形式对是否违约密切相关,而民主国家显然更倾向于还债。 [28] 该研究也说明,债权国对债务国施加压力的效用是与债务国内在特性密切相关。(2)两者在国际体系中地位的影响。国际体系的权力分布结构会影响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的关系,而世界债务体系则是国际体系的次级结构,自然会受到权力格局带来的结构性影响。有学者通过分析债务危机历史发现,单一霸权国的体系中,处理债务危机的效率较高。但从债务国利益上看,政治多极化更有利于提升债务国讨价还价的地位。 [29]

三 国家债权的交易网络与债权影响力

国际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需求,使得借贷关系逐渐走向复杂多元,从而形成了密切联系的债权交易网络。金融市场中信贷交易的形成与反复易手现象极为频繁,使得换手率成为衡量信贷市场发育程度的重要指标。以美债的交易为例,其日交易额就达到了5000万美元。频繁的交易行为导致双方关系变化的同时,债权流转促成权力的聚合与流散。因此,在债权交易网络中观察追踪交易行为,是分析债权影响力的另一个路径。

因债权交易而产生的权力变迁属于关系性权力变化,它与结构性权力不同的是,前者来源于一个给定的体系,而后者来源于对体系本身的控制力。 [30] 因此,观察交易网络的变迁重点是可能导致结构变化的关系特征。相对稳定的交易关系,能够塑造并约束行为体的行为。因而,识别在整个交易网络中的节点、小集团以及破坏者就尤为重要,这是分析交易网络的形成、维持、退化过程的基本要素。

在债权交易的关系网络中,存在着链接多边关系的关键节点,它们在交易网络里的中心度较高。一般认为,一个国家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链接的国家数目越多,它在交易网络中的位置也越重要。鉴于债权国的数目通常低于债务国数量,因此债权国与债务国的交易图景呈辐射状,这样债权国比债务国拥有的节点会更多,也更加拥有权力优势。通过控制交易网络的进入权、中间人或者是退出机制,强势的债权国可以实现对部分乃至整个交易网络的控制。丽莎·马丁(Lisa L.Martin)认为,要想让金融权的影响力成为现实,必须是债务国没有信贷的替代来源,以及主要债权人采取强制性措施时,得到其他国家的制度化多边合作。 [31] 这种观点就观察到了债权国影响力与控制交易网络之间的关系。

国家债权的关系性特征,可以将国家债权划分为两种类型:离散型与聚合型。所谓离散型,即债权国拥有多个债务国的情形;而聚合型特指债权国拥有较少债务国的情形。债权国与债务国之间的聚合与离散,可以形成四种不同的组合(如表2-2所示)。

表2-2 债权关系类型与债权影响力(笔者自制)

在第一种组合中,债权国的对外贷款分散于不同国家,而债务国信贷来源较多,使得债权国与债务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较弱,削弱了债权国对债务国的影响力。一方面,在债权形成时,债务国拥有获得资本来源的多边渠道,暗示了该国与既有国际货币体系以及大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因此一旦发生债务不可持续面临破产威胁时,则可以通过既有国际机制重新进行债务谈判。另一方面,债权国数目越多,利益分歧就越大,多边协调的成本越大导致债权国集体行动的困境,从而降低了单一债权国的债权效用。因此,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交换关系的连接点多,结构松散。在结构松散的交易关系中实施债权,债权国与债务国都会因存在替代选择而降低合作的意愿,从而使债务国可以轻易摆脱债权国对其经济政治的约束。例如,哈萨克斯坦是中亚五国中地缘政治、资源禀赋最为重要的国家。因此在整个中亚五国中,它受到的国际关注最多,能够获得外债的能力也最强。从2004年到2006年,该国的外债迅速攀升,增幅高达68.73%。这些贷款主要来自国际组织、银行借贷、欧洲债券和外国政府贷款,其中荷兰、英国、美国、法国、中国和日本为主要债权国。 而这些来自欧洲、美洲、亚洲的债权国作为国际金融中的主要贷方,其债权分布极为广泛,它们极少给哈萨克斯坦施加金融压力。尽管投资于哈萨克斯坦同样存在地缘和金融风险,但中亚大国哈萨克斯坦外交却呈现左右逢源、与谁都好的局面。

在第二种组合中,债权国利益分布范围广、贷款投资渠道多样化,拥有较多债务国,而债务国仅能从极为有限的国家中获得贷款,信贷来源有限。此时,债权国与债务国形成了最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关系,使债务国处境艰难。一旦两国关系恶化,债权国则可以将贷款转移至其他国家,但债务国却会因债务不可持续而引发债务危机,威胁国内政治经济安全。因此,债务国对债权国的政策变化极为敏感。例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急需外部援助支持其抗日行动。在此期间,国民政府从海外获得了25笔贷款,这些贷款主要来自美国、苏联和英国。其中美国在此期间对华贷款总额为6.7亿美元,约占中国贷款总额的53.4%。 而美国的对外贷款并不局限于中国,它还通过对外援助支持欧洲反法西斯力量。这种不对称信贷关系映射到中美双边关系上,则呈现出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在外交上对美国的过度依赖,进而导致战争后期国民党统治区经济上的过度“美化”。

在第三种组合中,债权国拥有较少的债务国,显示了债权国的对外贷款具有较强的对象性和目的性。同时债务国的信贷来源却是多元化的,说明既有国际货币体系中存在债权国之间的国际竞争。蔡司·邓恩(Christop Chase-Dunn)研究发现,债权国之间的竞争通常会加剧它们对债务国施加政治经济控制的努力。但是从效果上来看,债权国解决债务纠纷的谈判却因各方利益之争,导致债务国讨价还价的地位上升,债权的效用不及单一债权国时的状态。 [32] 例如,当今美国是世界上的债务大国,主权国家可以通过购买美债成为美国的债权国。但是美国债务国身份是美元作为国际金融公共物品为世界提供流动性的结果,因此作为债务国的美国并不缺乏融资渠道。2019年,约有29.5%的美债为境外持有,其债权国遍布全球。但是2020年美国的主要债权国中,尚存巴西这样债权规模与投资渠道有限的国家。据2020年4月的报道,巴西经常账户的盈余比2019年进一步缩水,仅有9亿美元。 因此,巴西的对外信贷的总体规模和地缘分布都十分受限。这样的情况下,巴西作为美债持有大国却难以对美国产生债权影响力。

在第四种组合中,债权国重点对少数债务国进行贷款投资。同时债务国也较难从国际资本市场上获得其他国家的贷款。在此情形下,债权国与债务国之间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双边金融关系,但债务国也会因对债权国资本的高度依赖形成对债权国的依附关系。一旦债务国爆发债务危机,则会因缺乏其他信贷来源在债务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在一些时候不得不将部分权力让渡给债权国以获得未来贷款或者是债务减免。但也应该注意到,在这种组合中,债权国与债务国在彼此债务交易网络中的中心度较高,增加了破坏两国信贷关系的成本,形成两国信贷合作的路径依赖。例如,苏联与经互会东欧成员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借贷关系中,苏联基于冷战背景的战略竞争考虑,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信贷投资。而这些国家在经互会管理之下较难从资本主义国家获得贷款,从而形成了一种高度依附于苏联经济的外债结构。在此情形下,苏联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具备极强的干预能力。

上述四种基础类型的债权—债务的组合模式表明:债权国与债务国的交易网络类型会极大影响到债权效用。其中,判断债权影响力强弱的一个关键变量是债务国信贷交易类型。当债务国具备广泛信贷来源、拥有离散型交易网络时,债权国对债务国的影响力相对较弱。当债务国信贷来源受限,为聚合型信贷交易网络时,债权国对债务国影响力较强。

为何是债务国的交易网络类型,而非债权国的交易网络类型会成为影响债权效用至关重要的因素?因为国际信贷形成的互惠合作中,“需求”是理解国际合作的重要因素。债权债务关系形成与维持更多取决于债务国是否需要持续的贷款融资。贷方国家虽然拥有在借给谁、借多少等方面的自主裁量权,但是这种权力的基础是借方国家的贷款需求。例如,在人际关系中“救急不救贫”原则,暗示了信贷关系形成的时间、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受借方需求影响。因此,债务国对债权国的依赖度主要取决于债务国自身的条件。如资源禀赋、地缘重要性、政治自主程度和外交关系等。显然,越是政治稳定、经济平稳发展、外交独立自主的债务国,就越有能力摆脱债权压力。

四 债务关系阶段特征、时间权变与债权影响力

国家债权的发展具有鲜明的阶段特征。1984年,日本依据国际收支的变化情况,将一个国家债权发展划分为不成熟债务国、成熟债务国、债务减少国、不成熟债权国、成熟债权国、债权减少国六个阶段。 这与世界银行的划分方式基本一致。这种划分反映了债权债务国之间的身份与关系可能会随着国际收支变化在国家间流转,国家债权存在发展与变化的生命周期。同时,债权国对债务国的影响力也会随之演化。

具体到双边或者多边信贷关系的生命周期中,简单的债权发展阶段包括了从债务国发出借款要约,开展债务谈判形成债务合约,再到债权国注资,债务国分阶段清偿利息债务,最后到债务完全清偿,债权流散的整个过程。因此可以将信贷关系划分为:债权形成期、债权维持期、(债权重组期)、债权流散期。其中,对债权债务国而言,债权重组时期是一个非必要但极为关键的阶段。尽管债权国在贷款之初会系统评估信贷的成本与收益,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惩罚债务国的成本过高,债权国对债务国清偿债务能力的误判现象屡见不鲜,债务国违约甚至赖账的风险极高。 [33] 例如,在大萧条时期,近三分之二美国投资者持有的海外债券发生债务违约。 [34] 又如,1982年墨西哥发生债务违约,在帮助墨西哥债务重组的布兰迪计划中,美国主导债务谈判,重启了违约国债务重返债券市场的计划,这是20世纪20年代以来首次进行如此调整。在此过程中,虽然墨西哥的债务大幅削减,但该做法也为下一轮的主权债务危机埋下了隐患。这样,由于原先的偿债计划被打破,债务违约的后果就是债权国与债务国权力关系发生变化。

此外,债权国在信贷关系形成时还拥有选择贷款对象的自主裁量权,以及预先设置债务清偿先决条件的主导权。一旦信贷关系业已形成,债务国已经获得资本后,如果债权国再启动债权干预进程,其影响力就与贷款形成时产生差异。因此,根据债权发展周期阶段掌握因时间权变导致债权影响力的变化,是充分发挥国家债权效用的前提。

债权关系发展演化的不同阶段中,债权国对债务国拥有的权力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务形成时期的谈判权

一般情况下,在债务形成初期阶段,债权国在借给谁、借多少、多少利息、贷款用途,以及债务清偿的时间、支付形式、限制性条件等一系列问题上拥有较大影响力。并且针对不同的债务国,债权国会采取不同的贷款投资策略。对于有债务违约历史的国家,债权国越来越倾向于减少贷款数额、收取更高的额外费用,或者发放短期贷款的形式以确保债务回收的顺利进行。 [35] 同时,即便都是在债务形成期,债权国的谈判优势也会因目的和情势的差异发生变化。因此,根据贷款的目的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当信贷关系形成时,若债务国身处军事—政治危机,或是金融危机时的贷款。另一种是债权国对债务国基于发展援助目的的贷款,如日本对外援助贷款。 [36] 在前一种情况下,由于债务国处于紧急状态中,亟须注入资本为战争融资,或是避免因债务问题引发更激烈的社会动荡,因此,债务国会因问题的严重性和时间的紧迫而削弱其讨价还价的能力。这时,债权国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拥有在借贷协议形成时附加苛刻清偿条件,甚至超出信贷议题以外附加条件的权力。而在第二种情形下,债权国对债务国的借贷主要用于债务国长期发展问题,非紧急状态下的债务国保持了较为充裕的争取贷款的时间,便于它们在包括债权国、多边信贷机构甚至私人银行中选择信贷来源,引发债权人之间的竞争,获得与债权国进行讨价还价的空间。

2.债务维持时期的监督和调整权

当债权国与债务国的贷款协议形成后,债权国可以出于确保投资安全的目的,要求对贷款的具体使用情况、债务国的国际收支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这是债权国在借贷关系形成后进行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债权国的监管举措通常基于三个原因:一是债权国很难在贷款前获得债务国的所有信息,跨国银行则更难。对贷款的过程监控便于债权国金融机构进入债务国,根据进一步披露的信息以及时调整贷款策略。二是部分债权国作为贷方愿意给债务国贷款是出于政治或者军事考虑,对贷款进行过程控制是为了增强对债务国的政治军事影响力。三是债务国获得贷款后如何使用贷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债权国的对外贷款是否可以顺利回收。菲利普·维尔伦斯(Philip A.Wellons)认为债务国将贷款用于政治—军事等非生产性投资是债务国忽视贷方利益的表现,这也是债务国债务危机频发的原因。 [37] 可见,当债务国将贷款用于生产性投资时,贷款则成为促进债务国经济繁荣、增加国际收支盈余的积极力量。当债务国将贷款用于军事投资,则是在放任国际收支状况恶化,引发债务危机。 [38] 20世纪80年代拉丁美洲国家债务违约的部分原因就是债务国并非将大部分贷款用于生产投资,而是从事金融消费,其中包括购买石油和其他消费性产品,甚至有大量贷款用于腐败官员的过度消费。 [39]

因此,考虑到债权国资产安全问题,债权国在借贷协议签订时,会将保护债权利益的条款纳入其中,其重点就是当债务国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债权国有重新签订信贷协议的权利。通常,债权国在债务维持时期实施监控和调整权的手段包括:减少贷款规模,缩短债务期限,调节贷款利息等。 [40] 这些举措需要债权国的国际银行在债务国分支机构搜集信息,或通过对债务国国内金融机构的监管来评估债务维持期间的违约风险,确定最后贷款人,加深金融合作。 [41]

3.债务危机时的主导控制权

债务危机是债务国政府面临的严重政治经济考验。危机爆发之后,债务国的融资需求会随危机的深入增至顶峰。相反,此刻的债权国尽管与债务国存在共渡危机的共同利益,但是其资本优势与债务国的资本短缺呈现出两极化趋势,这种情况在危机爆发时被高度放大。由于债权国扮演着最后贷款人的角色,权力关系的重力更加倾斜于债权国。因此,债权重组时期的国家债权效用最高,影响力最大。

以20世纪80年代的波兰债务危机为例。早在1970年,波兰的经济发展便停滞不前。70年代末80年代初波兰GNP更以每年5%的速度下滑,政府开始向西方国家举债度日。结果,1978年以及1982年波兰的外债增加了近一半,从180亿美元增加至约260亿美元。负债率甚至从79%上升至173%。到1981年,波兰债务危机爆发,政府告知其债权国波兰已无法保证继续清偿债务。危机之下,作为债权国的美国对波兰的政策目标是:在力图维持波兰金融、政治稳定的基础上,迫使波兰改变其人权政策。这是美国将债务危机与人权、改革等政治上采取“联系战略”的一种尝试。为推行这一政策,美国加入了由15个工业国家组成的债权国集团,表示同意波兰在四年内推迟数额高达23亿美元的1981年即期官方债务,并在12月初开始了与波兰的债务重组谈判,将24亿美元的西方商业银行贷款重组。尽管美国政府并非波兰的最大债权国,但里根政府向波兰提出了废除死刑、释放政治犯、恢复民主水平等多项政治要求。在此过程中,美国甚至单方面重组了部分波兰债务,以减轻波兰的金融压力。最终,美国部分实现了其政治目标,波兰在两年后开始废除死刑,并且在1984年释放了政治犯。 [42] 这是在债务危机中债权国用国家债权作为政策杠杆实现其他领域对外政策目标的典型案例。

因此,正如社会心理学中毒品对吸毒者的影响力在瘾君子毒瘾发作时最强,在债务危机中进行政治经济干预是国家债权最具影响力的时机。 [43] 而在整个债务危机过程中,债务国对资本需求的急迫性和债权国干预危机谋求权力的欲念均被极度扩大,其结果就是一些债权国甚至可能单方面采取行动。正如本杰明·科恩的描述:“偿债困难是培育联系战略的天然沃土。” [44] 当主要债务国陷入困境时,部分债权国政府会自然认为,它们有责任对危机表明态度并做出回应。尽管极不情愿削减债务国债务,但是更不能忽视的是债务国对债权国的战略重要性。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成员毫不掩饰地说:“美国的债务国对于美国而言,存在重要的安全利益,因此不能在这些国家面临经济危机时选择置身于外,或任其经济窘境发展至破坏这些国家政治稳定的程度。” [45] 在1982年墨西哥金融危机中,美国为墨西哥量身打造金融救市计划,承诺30亿美元的援助。其中10亿美元用于食品出口的金融担保,18.5亿美元作为“过渡贷款”,由国际清算银行负责。 [46] 当拉美债务危机继续演化时,美国又在1985年推动了“贝克计划”,对包括墨西哥在内的拉美国家提出了一系列的宏观与微观经济改革要求,包括促进增长、减少通胀、调节国际收支等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拉美国家债务持有者更多是国际投资者而非美国,但是美国以拉美债权国的身份仍然与IMF合作干预了拉美债务危机。 [47] 综上所述,尽管危急之时债权国利用债权达成战略目标,在行动道义上有“于乞丐钵中取食”之嫌,但债权国选择债务危机为干预时机的效用却是最高。

4.债务清偿时期的优先权

当贷款协议形成、债权国注资债务国后,债务国开始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清偿即期债务。此刻,债务国处于国际金融与国内金融双层博弈的两难中:是应该将贷款后产生的盈余优先用于持续投资本国,以推动国内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国际收支,还是优先用于清偿外债。特别是当债务国的收支盈余不足以平衡国内外融资需求时,债权国在债务国清偿债务的顺序问题上就拥有干预权力。这回应了经济自由主义的观点:“国际债务是政府在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关系上进行干涉的产物”。 [48]

例如1985年,巴西通过对外贸易获得了较大的贸易顺差,GDP增速为8.3%,巴西经济走向复苏,完全有能力其清偿外债利息。但是军政府却没有与IMF达成协议,因此未能推进453亿美元的债务重组计划,减轻外债负担。相比外债利息带来的金融压力,巴西政府此时还受制于国内政治斗争的压力。执政党需要平衡国内政治势力的斗争,获取民众的选票,若为支付外债利息而采取经济紧缩政策,则并不符合巴西政府的利益。1986—1987年,巴西经济出现了高通胀的局面,贸易顺差下降至2亿美元,外汇储备从110亿美元下降至38亿美元。巴西依旧在内政主导的思路下对外宣布暂缓利息支付,这触动了债权国、IMF以及外国债权人的利益。为迫使巴西重新支付债务利息,以美国为首的国际债权国以及国际组织集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将巴西债务归为不计息债务,并评为次级债务。其次,为防止债务国之间发生连锁反应,债权国开始主动给包括智利等债务国采取债务利息缓解的措施,以孤立巴西。最后,切断通往巴西的贸易线,对巴西采取贸易制裁。当制裁开始,巴西在短期债务压力下暴露出对外债的脆弱性。债权国与债权人联合与巴西进行较量的结果是,巴西面对国内经济政治压力和外部债权人压力,最终选择了部分妥协,于1987年签订协议重启外债利息支付。 [49]

综上所述,在债权债务关系发展的整个周期内,债权国都拥有干涉信贷关系发展和走向的权力,甚至可能采取“联系战略”将债权与其他政治、经济议题结合起来干涉债务国内政。因此,国家债权本质上是国家整体权力的一部分,它给予债权国处理国际事务的自信。同时,债权国地位成为一种国家实力的象征,它不仅暗示着该国巨额的外汇储备赋予其调节汇率、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也显示其具备干预债务国政策选择的能力。相应地,债务国的政治经济外交则可能因外债压力而被迫对债权国妥协。

当然,国家债权的影响力在不同债权发展阶段呈现出明显差异。当借贷关系形成之时,债务国的资本需求迫使其将获得外债作为首要战略目标,必要时以国内政策的让步以便达成债务协议。类似的情形也会出现在债务危机爆发之时,由于债务的不可持续性和破产的危险,短时间内缓解外债压力成为债务国压倒性议题。因此在借贷关系形成期以及债务危机爆发期,债权的影响力同步扩张,达到顶峰。在债权维持期,如果债务国履约清偿债务本息,则债权国缺乏对债务国进行干预的依据,此时债权国影响力减弱。如果债务国无法按照合约清偿债务,则赋予了债权国重新调整债务,开展与债务国谈判的能力,通过重启债务谈判或者是采取严厉的过程监控,债权国得以避免出现债务国“拿钱即走人”的现象,此时债权国的影响力上升。随着债务国支付外债本息的持续,债权规模开始减小,如果最终债务国顺利清偿债务,债权国不再对债务国拥有债权影响力,债权流散。 rpURChiRJXrbqK3oXLWHN9mSzfd9MHrRge+fgWJOpkaybG2gMIJWGX6iW1jSb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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