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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的新发展

一 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的内涵

所谓发展战略对接,就是国际体系内不同行为体基于自身情况,通过主动磨合调适及项目的具体落实,实现在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规划体制机制运行、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经营等多方面的互利稳定状态的“非零和”国际合作,是一种“高阶”的合作形式。 作为中国—东盟战略对接的重要媒介——合作机制对接,在已有的双、多边全方位、多领域、宽层次的合作机制基础上,结合国际机制的内涵以及中国—东盟战略对接的现实,具有如下内涵(如图2-1所示)。

图2-1 中国—东盟机制对接的内涵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首先,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的主要行为体是中国、东盟以及东盟国家;对接的前提是中国与东盟及东盟国家在区域、次区域及国家双边层面面临的涵盖经济、互联互通等领域的普遍发展问题,即中国倡导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和东盟共同体建设的对接;对接的类型表现为双、多边国际合作机制,具体而言,就是中国与东盟合作机制对接表现为:在区域、次区域层面,中国与东盟就“一带一路”倡议下“五通”重点合作领域与东盟经济共同体下互联互通领域进行双、多边合作机制对接;在国家层面,中国就“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国家间进行战略对接。

其次,“一带一路”建设和“双循环”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战略对接、优势互补”,这明确了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的本质是合作。 中国在推进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共建共商共享原则,以期对世界经济治理机制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 中国与东盟及大部分东盟国家均处于发展中阶段,在政治、经济及社会安全等方面均面临相似的发展困境和利益诉求。双方开展机制对接,其核心便是以解决面临的普遍发展问题领域凝聚的共同利益基础,坚持共商协调原则,不断扩展、提升双、多边伙伴关系、层次及模式,深化务实功能领域合作,早日构建共享双赢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再次,“对接”意味着由一方首先提出“倡议”进行“呼吁”,再由其他国家做出相应回应并对合作项目和机会做出评估,共同对有关政策或计划进行沟通、协调和修正。 因此,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的过程要素是各行为体通过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博弈,深化现有合作机制以及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在此过程中形成的结构要素——包含一整套明确或暗含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两者在机制对接中均以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打造开放、包容、均衡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为目标,始终围绕“互联互通”这一主旨制定详细准确的实施步骤,以便在具体操作中保持有条不紊的进度及清晰的结构层次。

最后,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的过程将生成国际机制的功能作用,即产生内溢、外溢和环溢等效应,具有激励、约束、塑造和扩展合作领域等作用,以此促成中国—东盟的合作机制化建设,进而持续和深入推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深入发展。此外,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是动态系统的过程,内含各行为体基于各自利益诉求的不同而产生的博弈,并非一蹴而就,“在制度建设初期,广泛参与并融入既有的合作机制,增进机制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制度化路径”, 中国可以采取渐进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东盟、东盟国家或以东盟为主体地位的国际组织接受中国首倡行动的方式。

二 区域层面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的新发展

“获取战略共识”作为“政策协调”的重要结果,是战略对接必不可少的前提。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是双方在良好的双、多边关系基础上,以命运共同体为引领,以共通的合作理念——中国“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与东盟“东盟方式”——为指引,针对东盟建设东盟共同体的内在需求,通过具体功能领域合作的路径创新。从区域层面上看,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在合作机制对接上主要取得了以下发展。

(一)提升中国—东盟政治互信及区域性重大合作机制对接的主动性

合理的“制度安排”是机制对接成功的重要保障,中国一方面积极搭建对接整体框架文件,力促“一带一路”倡议及其核心理念写入亚太经合组织以及其他区域组织的有关文件里,打造更高水平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现已正式确立以《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为主线,以《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21—2025)》为重点,强化“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主动对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10+1”在各领域取得更多务实成果,有效降低了其他国家对中国推动与东盟经济合作动机的疑虑。

另一方面,深化具体细节对接,着力研究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等对接,构建良好区域营商投资环境。自2020年11月RCEP正式签署以来,中国各部门已就落实RCEP对接进行多次会议部署,现已完成协定条文司法审查、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承诺表转换方案制定,协定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中85%已做好履行准备, 主动为增强东盟相关国家承接制造产业转移,加速东盟工业化进程做好准备。

(二)推动区域合作机制议题更新并适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由于“利益共享”是战略对接的目标,鉴于科技创新及信息技术急速发展对当今世界带来的重大影响,APEC已将“改善贸易投资的宣介”“利用数字经济和技术促进经济包容性”和“促进创新可持续发展”视为未来三大合作优先领域; “10+3”和“10+1”亦持续深化各方在数字经济、互联互通、产能和智慧城市等功能性领域的创新驱动发展和机制对接,并就保障诸如粮食、卫生等安全等问题设立了清迈倡议多边化、大米紧急储备、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和卫生合作平台等危机应对机制,为区域经贸关系稳定、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此外,随着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和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等重大项目陆续落地,也使得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商务与投资峰会发展成为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政治交往、政策对话和企业对接的重要牵引,服务“10+1”向RCEP“10+5”功能延伸效应作用初现。

三 次区域层面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对接的新发展

次区域合作机制主要是为了应对中国—东盟区域合作过程中的局部和次区域合作与发展的特殊问题而构建的合作机制。从20世纪90年代签署的几项次区域协议到2015年建立的澜湄合作,次区域增长区蓬勃发展对于加强其内部贸易和投资联系,推动各国在东盟区域一体化有所收获具有重要作用。 [1] 而“支持大湄公河次区域及东盟东部增长区的发展,缩小各国间发展差距,促进东盟共同体建设”作为中国长期坚持的重要准则, 近年已通过创新并拓展合作机制和及时提供发展援助,切实推动了东盟次区域建设项目不断取得成效。

(一)完善“小多边”和“大多边”形势的次区域合作机制

总体上看,中国已同东盟两大次区域签署了五年合作行动计划,一方面,中国同次区域国家主动强化了单一次区域内部的合作机制整合,即“小多边”合作。例如,在湄公河地区合作机制对接中,坚持以澜湄合作机制为主线,积极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的全面有效实施,以期通过能力建设和经验分享交流推进境外“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湄公河委员会”和“三河流域合作战略”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有效减少机制拥堵产生的摩擦。

另一方面,中国则在积极搭建不同次区域间双边机制对接桥梁,构建“大多边”合作雏形。通过“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及“陆海新通道”建设,中国有效调动了中国西部、西南部以及东盟其他国家力量,促进了东盟陆海两大板块互联互通,保障澜湄合作与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能够共享经济发展红利,缩小既有区域发展差距。

(二)搭建交通、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提升次区域互联互通水平

“互联互通”是中国同东盟合作机制对接中最核心的部分。从陆路上看,包含中越、中老和中泰铁路的区际铁路网,以涵盖昆明—曼谷高等级公路、南宁—河内高速公路和滇缅(畹町)公路的跨境公路网已进入实质性建设及运营阶段;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澜湄国际水运已取得实效,中越红河水运、中缅伊洛瓦底江水运通道的前期研究工作也正在推进过程中。此外,随着跨境电网、陆缆和国际海缆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中国对湄公河五国已实现部分高压等级的电网互联和跨多国陆缆合作。澜湄陆路、水路、电力、网路全面互联互通主干的“伞翼”布局已初步完成。

(三)充分调动沿边、沿海省份参与创新次区域合作模式的积极性

目前中国已构建起18个自贸区,其中约14个为沿海、沿边省份。为夯实澜湄合作及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基础,拓宽合作内容,鼓励沿边省份参与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中国已同湄公河国家成立了澜沧江—湄公河商务理事会,并在云南、广西两省边境城市设立多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小组团”边境经济合作区开展诸如“边贸+加工”及“边贸+市场+流通”等试点合作;支持两省充分利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转向贷款和企业投资参与支持相关国家重大项目及经贸合作区建设。东部增长区国家则启动了中马、中印尼“两国双园”联动模式,优化并降低投资贸易成本;设立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专项贷款,鼓励福建、广东和海南等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企业积极参与同东盟东部增长区国家合作,增加在互联互通、民生、产能合作等领域具体项目的对接数量。

四 国家层面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机制的对接与发展

东盟国家均着重将有效参与地区和全球的价值链和制定促进各地区发展和跨地区合作的特殊机制与政策列为重要目标,对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和获取外来资金、设备、技术有迫切需求。对此,中国已与每个东盟国家签署了合作文件,主要依托既有双边战略对接,侧重产能、项目投资政策协调。

(一)依据各国现实需要及政策要求完善机制对接准确性

在全球化或区域一体化背景下,东盟各国均出于发展考量纷纷提出符合本国发展的宏观战略规划。在“一带一路”和“双循环”背景下,中国与单一东盟国家主要依靠以下两种模式保障国家间发展战略对接的可能性。

一是优化“共建”模式下的机制对接。例如,中国同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在五年合作发展规划中,均强调加快发展战略对接,与缅甸、老挝、柬埔寨也提出要构建命运共同体,就加快建设中缅经济走廊、中老经济走廊、陆海贸易新通道等行动计划达成一致原则,助力相关国家经济振兴和工业化发展。

二是强化“协同”模式下的机制对接。针对越南“两廊一圈”、老挝“陆锁国变陆联国”、柬埔寨“四角战略”、泰国“东部经济走廊”建设、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和菲律宾“大建特建”计划,中国均在“一带一路”合作中予以对应支持。现已同越南互联互通9座跨境桥梁,15条跨境公路,开通13对陆路口岸;协助老挝通过中老铁路及万象—万荣高速公路打开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大通道;制定了31项具体目标和举措满足“四角战略”第四阶段对经济多元化发展需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深度对接、优势互补;完善中印尼“一带一路”政党共商机制,并加快多个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切实为促进各国生产要素顺畅流通做出了贡献。

(二)着重强调产能、投资以及贸易便利化方面合作需求

“通过项目具体落实”是战略对接的落地与实施过程。在国家间机制对接过程中,中国聚焦“一轴两翼”和“一带一路”沿线具有合作基础的国家,已与湄公河五国共同签署《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并分别与越南、老挝、柬埔寨相继签订了双边的产能与投资合作谅解备忘录和重点项目清单,完成了中国—缅甸电力联网、中缅输油管道以及多个水电站、冶炼厂建设工作,有效满足东盟国家“工业4.0”战略实施对投资和技术的需求,助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展。此外,随着皎漂深水港、仰光新城、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雅万高铁和印尼“区域综合经济走廊” 工程建设的推进,以及“援老八大工程”和援柬国家体育场等民生项目推进,中国企业参与东盟国家的建设与投资将进一步为相关国家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继而有效契合缅甸《数字经济路线图》、越南《2021—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柬埔寨《2019—2023年国家战略发展计划(NSDP)》、泰国《国家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8)》、“菲律宾雄心2040年”战略和文莱“2035宏愿”等国家中远期发展规划目标。

[1] Meena Singh,“Economic Developments in the Sub-regional Growth Zones in ASEAN:A Case Study of SIJORI-Growth Triangl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Vol.7,Issue 5,2020,p.88. D6Y1C/p/KgQbE3VKFVkX/fczH6t1sikmz1ysDpsGGH1+tmWFZoDr5b/Z+E/z5b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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