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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践探索与发展趋势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我国为进行包括经济改革在内的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实验而选定的地区。为了区别于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往往被人们称为“新特区”。迄今为止我国一共正式设立了12大“新特区”,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05年6月)、天津市滨海新区(2006年5月)、重庆市(2007年6月)、成都市(2007年6月)、武汉城市圈(2007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2007年12月)、深圳市(2009年5月)、沈阳经济区(2010年4月)、山西省(2010年12月)、义乌市(2011年3月)、厦门市(2011年12月)、温州市(2012年3月)。这些“新特区”分布在不同的区域,具有鲜明的改革主题,成为21世纪以来我国改革突围的新亮点。

一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的过程及目标

2005年6月21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出发,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区域发展的新模式,由此揭开了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新时代篇章。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之后的又一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明确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意见指出,天津滨海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并从天津滨海新区的实际出发,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

2007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通知要求成都市和重庆市从实际出发,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2007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要求两地“根据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

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通过《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国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又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该方案提出了深圳“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自主创新领先区、现代产业集聚区、粤港澳合作先导区、法制建设模范区,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定位。实际上,早在2005年11月,深圳就起草了《深圳市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总体部署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三个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改革攻坚”。

2010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沈阳经济区(以沈阳为中心,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和铁岭8市)是我国老工业基地的核心区和典型代表,设立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其体制机制,走出一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路子来,为全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借鉴和示范。

2010年12月,发改委已正式批复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山西省也由此成为我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根据国家的战略要求,山西省改革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深化改革,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义乌成为我国第10个综合改革试点,也是全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准的县级市综合改革试点。义乌试验区的主要改革任务是在国际贸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新型贸易体制机制,尽快在贸易管理和服务、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1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厦门成为我国第11个综合改革试点,也是第二个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经济特区”。厦门试验区主要有创新两岸产业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两岸贸易合作的体制机制、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创新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体制机制五大主要任务,以及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先行先试、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全面开放的体制机制五大配套任务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这是国家给予浙江的一大支持政策。

在国家设立的12个综改试验区里,试验的目的各有侧重。东部沿海的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深圳、义乌和厦门着眼于进一步对外对台开放,仍带有一定的“经济特区”性质,侧重探索在沿海对外贸易框架下的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对拉动其他地区发展的效果和方式;地处中部的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山西省侧重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改革试验,担负探索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道路的使命;处于东北的沈阳则承担了老工业基地实现新型工业化的任务。总体来说,当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都体现了较为鲜明的改革取向,并已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就。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源于我国经济发展内在要求,它的设立是一种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特点的制度创新。在中央政府批准许可的前提下,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制定权凭借政策优势寻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试验区的发展不是最终的目标,它必须为其他地区经济的腾飞提供样板,而且它要能够通过自身的经济活动强烈地带动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最终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谐性和增长性的有机统一。

如何顺利完成综合配套改革就需要设立相应的目标,它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和探索指引了方向。现有的各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其改革规划中都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但仅仅针对具体试验区的目标是不够的,还需要基于国家未来发展高度考虑,能够指导所有试验区改革的目标。从总体来看,我国综合配套改革可以分为行政、经济、社会三大维度,围绕在三大维度之下,综合配套改革分为具体的改革发展目标进行。如表12-5-1所示,在各项改革中,最重要的是行政的改革,它的核心就在于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行为模式,决定了社会和经济改革的深度与高度。如果政府改革无法突破,就不能获得广泛深入的成就,因此作为政府的服务理念,政府的转型,以及配套的制度供给,将会是未来改革的首要任务。

表12-5-1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

续表

二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特点、内容和行动框架

(一)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特点

从时间的角度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在我国加入WTO、中国经济全面融入国际竞争体系、社会经济改革进入“全面、系统”的深化改革阶段所提出的,和以往的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相比,它的特点体现为:

1.改革的驱动力从国家政策支持转向地方制度自主创新。以往的改革试点可以认为是“区域性优惠政策牵引、地区性开放搞活拉动”的初级循环,过分依赖政策的势能差和开放的时间差,是一种“外表型”的发展模式,其成功的发展大都是资源和要素短期内向其高度集中的结果,是一种相对剥夺其他地区发展机会的成长模式。 如果说,以往改革试点的主要驱动力是依靠国家政策优惠,那么,制度的自主创新则是“新特区”发展的主要推手,中央不再给予试验区更多的实体优惠政策,而是赋予其“先试先行权”。比如,中央对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采取的是“三不”政策,即一分钱不给,一个项目都没有,一条财税优惠政策都没有。但从另一方面看,国家给予浦东的“最大特权”,就是在制度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的优先权,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乃至行政体制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性。根据各个试验区做法,基本是先由地方自主形成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方案,然后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进行重整,方案通过后再由国家相应给予制度创新的空间。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更多的是从各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特点出发,通过区域性的体制机制的率先创新,推动面上的改革,而不是依赖国家的优惠政策。

2.改革的深度从单纯的经济发展转向复杂的综合改革。以往的改革试点主要表现为经济对外开放,着重吸引外资,以增进当地税收,从而带动经济增长。这种改革主要停留在促进经济发展层面,尚未涉及深层次的体制改革。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注重社会经济各个层面的体制改革和创新,是一种复杂的系统改革,它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强调经济增长的质量。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从招商引资的旧有改革框架跳出,着力于形成健康、生态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注重经济产业的更新换代,改变资源利用方法,提升利用效率,以协调资源的日益稀缺与需求量迅速上升的矛盾;注重整合人才要素、资本要素、科学技术要素、自然资源要素和生产要素,通过合理的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强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仅要致力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必须加大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性体制创新力度;在转变政府职能基础上建立一种互补高效的新的管理体制,理顺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通过政府管理工具的更新和引入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等。

第三,强调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必须紧扣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以“社会公平”对涉及民生基础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户籍等公共服务进行供给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同时,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培育社会治理、社区治理等自我整合和成长方式,减轻政府压力。

3.改革的广度从单一的城市发展转向整体的区域进步。以往的改革试点以城市为聚焦点,对城市与区域、国家之间的关联性和协调性缺乏关注。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落实,城市发展必须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注重协调发展,做到城乡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城市与国家整体战略之间的统一发展。

——城乡之间的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必须致力于治理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的重任不仅对位于中西部的重庆和成都尤为重要,即使位于东部沿海的试验区同样责无旁贷。实际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障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正是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也是厦门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其旨在按照“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以“全域厦门”理念和“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的原则,全面拓展岛外空间,优化提升岛内空间,形成岛内外一体化新格局。

——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协调。从目前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所处的区域位置来看,上海浦东新区位于长三角经济圈,天津滨海新区位于环渤海经济圈,深圳位于珠三角经济圈,厦门位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同时整个海峡西岸经济区处于长三角经济圈与珠三角经济圈之间,成为连接两大经济圈的纽带,而重庆和成都则位于中西部结合处的大长江经济走廊圈,其版图上的分布很明显能够看出国家侧重城市与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用意。这些城市的改革都能够在所处的空间板块产生极大的辐射作用,从而拉动整体的区域发展。

——城市与国家整体战略之间的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仅是地方性的制度创新,还体现了国家整体战略的目标。一方面,每个试验区必须既要把改革风险和“试错成本”控制在一定区域之内,平稳有序推进改革进程,也必须通过地方性知识和经验的积累,为解决全国共性难题、形成全国层面改革的整体战略提供参考和借鉴。另一方面,对于厦门市综合配套制度改革来说,它还涉及国家统一的全局性问题,既要以其为中心,带动厦漳泉等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全面发展,又要发挥福建与台湾的五缘优势,立足于厦门独特的地理资源条件,探索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新模式、新途径和新领域,力求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所以厦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体现了地区发展和国家发展的综合战略。

(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是所有关心这项改革试验的人都关注的问题。由于我国改革战略选择的历史原因,不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空间区域位置均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各方改革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但是,根据我国改革的基本走向以及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我们可以从经济增长、行政改革、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环境、区域发展这六个维度来勾画综合配套改革的主要内容及任务(如表12-5-2所示)。

表12-5-2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续表

以上六个维度的内容层次划分并非截然断裂,各自推进,而是相辅相成,其中的重点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它的改革尺度决定了经济体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改革所可能具有的高度与深度,如果行政改革无法突破,我们就不可能期望其配套改革能获得广泛而深入的成就。2007年4月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就明确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仍是改革之首。改革“深水区”的中心环节是政府自身改革,但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这方面没有得到全面的实质性突破,因此,围绕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改革,研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推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

(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行动框架

如前所述,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在于先行先试权,是根据地方特点对涉及国家重大发展的领域与问题进行创造性的改革与破解。因此,各试点必须根据国家确定的重点改革领域和自身的目标定位,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的行动框架。从各地的情况看,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突破点仍然可以归结为行政改革、经济增长、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环境、区域发展等领域,如表12-5-3所示:

表12-5-3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行动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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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试验区设立的顺序我们不难看出,试验区一方面将促使经济发展从东向西推移、从南到北扩展,打破区域之间的壁垒,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实现经济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由此,东部、中部和西部之间的平衡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形成全国一盘棋而又各有侧重点的区域发展局面;另一方面,试验区的改革内容正逐渐围绕着经济发展向建设和谐社会转变,更为注重社会公共事务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人民创造能够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三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态势

2010年6月7—8日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指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未来十年至二十年,各主要区域的主要发展方向为:西部开发要着重在缓解主要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科技教育发展严重滞后、企业缺乏活力等方面取得明确成效,为从根本上改变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状况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打下扎实基础;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业技术基础和资源条件,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大力推进产业调整为主线,加快促进区域经济振兴;东部地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制度和良性机制,以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及其市场分工和持续提高经济科技竞争力为主要目标,不断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中部地区要综合利用连通东西的区位优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比较优势、水土资源相对丰裕的资源优势、基础工业具备加快发展的总体产业优势,努力探索和积极开拓与东西部地区扩大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和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在建立东中西部互动、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中发挥独特作用。

从各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态势来看,上海浦东新区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着力较大,并取得明显的进展。通过实施“大系统综合”的“小政府,大社会”体制,浦东新区政府机构的数量相当于浦西其他区的一半左右,人员相当于其他区的2/3左右。我们知道,浦东是从原来三区两县管理转变而来的新区。由于历史包袱较轻,人员、机构以及相应的观念都较新,浦东新区的管理体制一开始就站在较高的起点。不过,浦东新区的体制仍然没有克服传统体制条块分割所带来的弊端。因此,国家对浦东新区突破目前中国体制改革难点的行政管理体制瓶颈寄予厚望。比如,浦东正在探索各级机构职权的错位划分和政府的流程再造,形成职能互补型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全区组建了陆家嘴、张江、金桥、外高桥、川沙、三林六个特色鲜明的功能区域,成立功能区域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功能主导、统筹发展职能,从而在全区形成了新区—功能区—街镇的互补型管理模式;率先在上海全市组建区级市民中心,并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政社合作互动的平台;率先组建了全国第一家社区服务行业协会和社区工作者协会,所创立的全国社区服务标准得到国家民政部的认可,并已上升为国家标准;建立了体制内的监察制、体制外的投诉制、社会化的评估制和自上而下的问责制,对进驻市民中心的93个审批和办事事项实现电子监控。这些都是综合配套改革所带来的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未来发展方向的有益探索。

同时,上海市也加大了对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支持力度。2007年1月,上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市区两级管理体制,赋予浦东新区更大发展自主权的意见》,明确凡是法律没有限制的、属于本市的权限,原则上下放给浦东新区政府。在规划、财税、土地管理、环保市容、项目审批、社会事业发展6个方面共17项权限,赋予浦东新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同时,上海市也要求浦东新区继续举起改革的大旗,不仅要对破解自身发展难题起关键作用,还要对上海市和全国的改革有推广意义和借鉴作用,真正发挥改革的榜样示范作用。

天津滨海新区尤其关注其打造“北方经济中心”所需要的管理体制创新,重点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土地管理改革和创新,建设东疆保税港区,改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体制等。天津滨海新区对于振兴东北有着重要意义,设立试验区的目的就是通过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最终推动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2009年以来,滨海新区在推进金融、涉外经济等改革创新的基础上,深化了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体制机制四大改革,不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突破。其中,滨海新区“三区合并”,成立一级政府;“一级政府、三级服务”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重庆和成都具有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特点,城乡差距大,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地区。从2003年开始,成都市、重庆市就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思路,探索一条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一元化户口登记率达到100%,社会保障城乡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升,收入差距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007年6月,成都市与重庆市一起正式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两个地区都将改革聚焦于城乡统筹发展,打破城乡制度樊篱,改变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提供经验。

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则围绕“两型社会”展开探索,着力解决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形成人与自然之间良性互动、和谐发展的局面。长株潭城市群整体纳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国家在长株潭城市群开展生态补偿试点;设立全国排污权交易市场,开始排污权交易试点;发行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债券等。武汉城市圈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出一条低投、高产、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是武汉城市圈的重要任务。

深圳既是“旧特区”,也是“新特区”,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从最初的单项改革突破到综合配套推进,深圳成为推动经济领域改革到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改革的先行者。按照《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基本思路,深圳将做到“四个先行先试”:包括国家深化改革开放的措施、符合未来发展的制度设计、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加强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合作。围绕这四个先行先试,目前深圳市的改革主要在六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以深港紧密合作为重点、全面创新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

沈阳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新型工业化为重点,目的在于逐步建立较为成熟的新型工业化市场经济体系,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互融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率先形成新型工业化发展模式,带动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沈阳经济区八城市也都根据自身发展特点,结合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谋划各自的发展战略及定位、综合配套改革思路和重点领域。例如,鞍山市将开展“低碳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钢铁产业基地。抚顺市将加快推进沈抚同城化,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承担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破解长期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实现资源型地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山西是资源型经济的典型和代表,产业结构单一、过度依赖煤炭产能扩张的增长方式是山西难以摆脱的痼疾。因此,山西迫切需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进一步提升山西能源基地战略地位,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全国资源型地区的经济转型。

相较其他地区,义乌承担的综合配套改革任务更为特殊,即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新型贸易制度和管理体制。义乌是中国对外贸易有独特优势和影响力的地区,在义乌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对于对外贸易结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探索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来加快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和贸易强国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厦门和深圳一样具有新旧特区的双重身份,此次的综合配套改革主要是发挥厦门依托区位优势在对台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在两岸金融、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以促进对台交流为核心,积极推进厦门行政区划、经济特区、台商投资区三区合一,探索建立更加灵活、有效地适应国际市场规律的结晶体制模式,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全国改革开放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力争在行政管理制度、产业发展机制、公共服务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展望这场如火如荼的综合配套改革行动,我们可以看出未来我国改革将沿着“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的立体模式进行。“政治”层面的改革是所有试验区面临的首要任务,其重点在于探索服务型政府所需要的各种制度体系,提高政府效率,减少形成成本;“经济”层面的改革重点在于形成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经济运行法规体系和制度环境,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社会”层面的改革主要是破除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使改革的成果能为广大农民所享受;“自然”层面的改革则主要是摸索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生态保护的机制,减少经济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创造宜居家园。

通过比照近二十年来全球性地方政府改革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从改革的发起者看,扩大地方政府的自主决策权。国家所给予地方的制度创新权利,是改革最为吸引各界的地方之一。如何激发各层级政府的主动性,使改革成为一种自我需要的日常行为,是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透视国际上地方政府改革的经验,几乎所有国家的政府间关系都呈现出分权的趋势,将改革的重任不断下移。在当代社会,中央政府的直接服务职责正不断转移至地方政府。毕竟,“国家政府和大型部门与它们所服务的对象相距太远,过分关注一致性和程序规则,没有充分考虑到客户的利益”,而“地方政府离客户更近,能针对当地的需求和利益对服务进行调整”,以提高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 而中央与地方也必须跳出“集权”与“分权”反复摇摆的圈子,合理划分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形成能整合中央与地方立场的制度安排。因此,综合配套改革既必须“龙身随着龙头转”,即在中央政府宏观规划下进行,从上级做起推行权力下放;又必须发挥能动性和自主性,赋予地方政府相对充分的改革空间,使地方政府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完善为辖区内公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

第二,从改革的领域来看,提高改革的“包含性”(inclusive)。“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是亚洲开发银行于2007年提出的概念,其实质就是提供充足的社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并保证享受这些服务和设施的机会均等,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能够获得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对于我国而言,不仅城乡之间居民所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有较大差距,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如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的投资仍然偏少,这就使得只有少部分人(甚至有一部分是通过“特权”的方式)享受改革的成果,而中低收入阶层,包括农民阶层仍然难以获得普遍、均等的公共服务。如果说提高地方政府决策权是将改革从外生性转为内生性的话,那么提高全体公民的改革分享权则是将改革从排斥型转为包含型,从而使改革在更大层面上推动社会进步。

第三,从改革的次序看,优先选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领域。综合配套改革已不单纯是地方自身发展的问题,更多的是为国家整体进步积累经验的问题。因此,所选择的试点所存在的问题、障碍应该具有较大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而且能够形成一定的辐射力,能够推及其他地方。如此,这些地方所取得的改革成就就极有可能为国家推动全局改革提供方案。同时,改革必须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和社会承受能力,按照循序渐进的方式决策改革次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仅要具有区域优势和代表性,还必须具备可行性,即改革能在多大程度上取得突破。换言之,经济社会承受能力意味着政府的创新基础、经济的实力基础、社会的心理基础都必须纳入考虑。如果缺乏所需要的承受能力,改革就不可能如期先行先试,率先取得进展,也就不可能达到国家战略示范的初衷。

第四,从改革的方式看,注意引入多层次的治理手段。推行综合配套的地方政府必须恰当地向社会和市场领域寻求公共问题的解决办法,更加注重外部复杂网络关系的构建。在现代社会,政府的能力严重依赖于社会其他主体的合作程度,没有外部伙伴关系的支持,就不可能推行有效的改革。如果说,地方政府的角色主要是公共服务提供者,那么,非营利组织和企业更应该扮演生产者的角色,或者在某些领域充当起政府服务的竞争性替代者。而政府要成为一个有效率的服务提供者,就必须按商业方式进行组织,并让管理者有权以他们认为恰当的方式使用资源。可见,综合配套改革必须合理借力于市场和社会,形成多层次和多样化的治理秩序,将社会各群体视为改革的推手,从而扩大改革的社会基础。换言之,地方政府更要重视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新的政府工具),尤其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工商管理方法及信息技术,更新管理方式。

第五,从改革的保障措施来看,必须重视改革创新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综合配套改革一种破旧立新的制度创新过程,不可避免地要突破原有的法律制度。因此,必须明确改革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通过立法来引导、促进、保障和规范改革,将改革纳入法治轨道。通过立法不仅可以减少随心所欲、朝令夕改的改革措施,还可以将改革的成果制度化,使之能与全国各地更好地分享。因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内容超出国家有关规定的,必须依法定程序报请审批。同时,应扩大民主参与,建立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让市民或市民代表能够参与关系到自身利益的政策制定过程,增强决策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此外,还应建立政府与专家、智囊团之间的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和智囊团的力量。在设计方案时,可建立专家咨询组,对一些需要重点突破的重大改革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可邀请专家或专业组织对改革事项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对改革予以及时的反馈和调整,以保证试验预期目标的有效实现。

总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是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提出的一个具有划时代背景的特色发展形态,是中国“渐进式”改革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现实需要的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立必将对中国未来改革和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研究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机理,不但需要不断的努力实践,同样更需要理念上的创新和理论上的指导。对于现行的综合配套综合改革试验区,当前改革的主要任务突破各试验区的主要障碍,进一步深入推进配套改革,为全国综改提供借鉴和示范作用。而对于非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城市,不能坐等,全国综合配套改革是大势所趋,各地区只有根据自己的特色,提出相应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才能顺应中国社会经济改革的大潮。 eBneIihnnScPsZm66X2UadEqfL5raTsgpZmu6TrCqimKl5QHh20w3Z7/V/pNk9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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