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经济的真正源头在特区。经过十几年的实践,特区已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创造了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实现了一次大飞跃。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和发展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决策,确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全国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在新的形势下,特区如何发挥已有的优势,坚持始终走在全国改革开放的最前列,在更高层次上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更快更好地发展经济,实现新的飞跃,这是特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战略抉择。
中国经济特区已历经多年。多年来特区发展的最基本的经验只有一条,那就是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坚定不移地走政府宏观调控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
根据邓小平理论,经济特区一开始便进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按照发展外向型经济,确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新经济体制的要求,各经济特区围绕政府宏观管理体制、企业制度、市场体系、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提出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新经济体制。
经济特区从一开始便注重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精简、高效、廉洁”的原则,进行政府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力求打破传统体制下政府对经济工作大包大揽的行政管理方式,由直接微观的干预逐步转向以间接宏观的调控,强调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各特区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对传统的计划、财政税收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例如,在计划体制改革方面,努力转换计划管理职能,加强宏观决策、调研、协调和服务职能;逐步摒弃指令性计划,注重指导性计划;抓宏观总体平衡和中长期规划;抓全局、抓战略,抓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逐步减少以至取消计划物资商品的分配。
各经济特区先后进行价格改革,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圳特区从1984年11月开始,进行“以放为主,放调结合”的价格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对不同类型商品实行有区别的价格政策;对开放的商品进行适度的监控;并在价格改革之前进行工资改革,以安定人心。海南特区先是从1988年2月开始,分四步进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放开城镇居民口粮价格;后从1992年6月开始,对国家计划配给的19种主要生产资料实行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并轨,生活资料价格则全部放开由市场调节。
把企业推向市场,必须为企业营造开放健全的市场体系,以便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各经济特区把培育市场体系作为深化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大事来抓。本着市场的规模和组织化程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通过政府直接投资、间接调控等措施,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种综合性、专业化市场,发展期货市场、批发市场、证券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房地产市场、信息市场等中介组织,并着手建立与物流、人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和运输网络。
经济特区按照外向型经济的要求,改革传统的企业制度,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塑造企业竞争机制。特区的大多数企业是外向型企业,它们的目标是开拓国际市场,为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需要新型的企业制度,以实现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和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特区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革,找到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较好形式。股份制企业较好地解决了存量资产优化组合,企业股份化后产权关系明确,责任边界明确,具有较强活力。此外,特区采用其他有效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等,从而造就了一大批具有强大竞争实力,实行现代化管理的新型企业。
经济特区积极进行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多层次、多功能的外向型金融体系。各特区所采取的措施综合起来主要有:实行中央银行地方分行的信贷资金切块管理,赋予中央银行地方分行的基础货币调控权;专业银行实行企业化经营,并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建立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允许国家专业银行之间、国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之间的业务适度交叉和竞争;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较灵活的利率政策;积极进行外汇调剂和资金拆借等。
特区要发展外向型经济,必须破除改革旧的外贸体制,建立新的外贸体制。深圳等特区试行内外贸一体化,促进境内外市场的衔接和融合,带动特区外贸事业的发展。深圳建立特区后,先后给了一大批国有企业以进出口权,试行内外贸一体化,调动企业对内对外两方面的积极性,让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统筹协调内外贸关系;同时改革国家垄断外贸的体制,试行以国家专业外贸公司与地方外贸公司相结合的体制,调动中央、地方和企业三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
深圳等特区还在劳动、工资制度上进行改革。在劳动制度改革方面,引进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变单一的固定工制度为合同工、固定工和临时工并存的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大部分劳动力的配置实行市场调节;逐步打破国营、集体、个体职工的界限以及干部与工人之间的界限,实行能上能下,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吸收大量的专业人才到特区就业。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逐步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的正常工资机制,适当拉开分配距离,通过工资改革,深圳国有企业实行地工效挂钩工资制,职工工资中的生活费用与职工的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
为了适应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新体制,改革与原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旧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势在必行。深圳特区从1982年开始进行了一些尝试,如实行对全市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社会保险统筹,全民所有制单位退休基金社会统筹、建立职工待业制度和职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等。海南特区是全国社会保障制度系统改革的试点,从1992年元旦起全面实施改革方案: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行业保险制度。与此同时,实施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住房、工资等方面制度的改革。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特区开放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基本形成。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初步确立了特区政府宏观间接调控模式。通过机构改革,简政放权,初步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职能转变。特区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开始从直接转为间接,从微观干预转向宏观调控,从计划调节转向市场调节,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政府通过努力培育市场,靠市场引导企业,通过价格改革,大量减少政府直接管理价格的品种,逐步实现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基本由市场调节;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要素市场,为企业创造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通过努力培育市场主体尤其是通过股份制改革,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初步形成了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格局。此外,政府的宏观管理正从传统的市场层面向新的领域、新的层次扩展,涵盖面逐渐扩大。
第二,特区的市场体系初步发育,资源开始走向合理配置。改革加速了特区市场体系的发育,加速了特区市场与国内外市场的对接,向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迈出了一大步。首先,初步形成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特区的粮价已全部放开,生活资料价格已基本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大部分生产资料也由市场调节,劳务价格、外汇调剂价格、房地产价格也已基本放开。其次,特区的商品市场和各类要素市场得到较好的发育,充满活力。例如,13年来,深圳市不仅建起了众多的肉菜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等生活资料市场,而且还在全国事先兴建了保税区、保税生产资料市场、动产及非动产拍卖行、交易所、金融市场、科技市场、信息市场、人才市场、期货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初步形成多功能、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再次,通过市场发育,市场开始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资源配置逐步趋向合理,企业优胜劣汰的机制初步形成。
第三,现代企业制度崭露头角,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正在确立。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特区逐步采用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公司等适合于我国企业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引入竞争、风险和优胜机制,有效地打破了传统的僵硬体制,给企业带来生机、活力。尤其是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1991年年底,深圳已有股份制企业108家,其中上市公司17家;海南目前已有68家规范化股份制企业,发行股票95亿元,有9家在深圳上市,股份制企业普遍取得较好效益。同时,特区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地位正在确立。政府宏观管理体制改革使企业获得较大的自主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上以市场为取向,加上劳动工资制度及干部聘任制等方面的改革、特区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各方面都有了相当的自主权。
第四,企业平等竞争的社会政策环境逐步形成。首先,改革使企业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在海南,各类所有制企业可以不受比例限制竞相发展,所有企业不管所有制一律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在琼注册企业可以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有较广泛的经营范围;这些企业及职工可以按同标准参加社会保险;除某些特殊企业外,其他所有企业都可以创造条件,实行股份制;按照国际惯例把审批外资投资企业由立项审批制改为审核登记制,即“先批公司后上项目”;这就大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其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为特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海南全省职工,不分所有制、不分固定工、临时工都以同一标准加入社会保障行列,现已有67%以上的在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27万名职工参加待业保险,10万多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这就创造了全社会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企业平等竞争的社会条件。
第五,造就了开放型的市场经济模式特征。改革促进了特区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造就了特区市场经济模式的开放型特征。特区政府和企业开始按国际惯例办事,发展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外向型经济。5年来,已有45个国家或地区在海南设立三资企业4000多家,其中外资企业3398家,合资企业1188家,合作企业327家,实际利用外资12.55亿美元;内联企业8000多家,实际投资60多亿元人民币。1992年进出口总值18亿美元,比建省前的1987年增长9倍。海南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所开创的“统一规划、引进外资、成片开发、综合补偿”的模式也是特区开放型市场经济模式的一个突出表现。
特区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特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高速发展的奇迹。深圳特区创立以后,主要经济指标每两年到两年半即翻一番,12年来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61.65%,出口总值年平均递增63.71%,出口创汇总量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中居第二,仅次于上海,人均创汇额名列全国榜首。现在深圳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人民币;累计直接或间接上缴国家财政和税收达200亿元人民币;人均生产总值、人均实现利税、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跃居全国首位,提前实现了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战略的第二步目标,步入“小康”。海南特区经过5年的建设,经济也实现超常规高速发展,基本上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争取三至五年内赶上全国平均经济水平”的目标。1992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比1987年增长74.8%,年均递增11.8%,高于全国同期平均增长速度;1992年,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2113元,首次超过当年全国平均水平;第三产业1992年增加产值4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7%;出口贸易1992年达8.8亿美元,比1987年的1.2亿美元增长633%,初步改变了海南贫穷落后状况。
特区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全国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奠定了基础,为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说,如果没有特区十几年的市场经济的实践,就没有党的十四大所作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战略决策。
特区虽然在市场取向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取得重大突破,但是,特区市场经济才开始起步,它本身存在不少问题,特区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严峻挑战。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特区能不能很好地解决存在的问题,迎接挑战,经受住考验,这将直接决定特区在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能否顺利发展,实现新的飞跃。
1.行政体制改革不彻底,宏观调控体制不完善。目前,特区政府的机构设置及功能并未完全超出旧的计划体制的框框;简政放权并不彻底,机构改革和权力下放仍需下大力气;利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才刚刚开始,用管理计划经济的手段来管理市场经济的现象仍屡见不鲜;政府把微观管理权力交给企业后,政府在宏观管理上的范围还不明确,哪些该管,哪些该放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2.市场机制不健全,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刚刚发育。特区的商品市场、劳务市场、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发育不充分的问题,规模小层次低、缺乏规范化,有行无市和有市无行的问题仍然存在。市场中介组织也不发达,特区市场也未能很好地与国际市场对接。
3.企业组织制度变革速度不够快,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占主导地位。特区企业组织制度和方式改革,尤其是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采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变革速度较慢,难以适应企业经营的“集团化、国际化”的要求;国有企业机制未彻底转换、效益不高的问题尚未解决;特区行业组织尚不发达,同类和相关产业部门、企业之间缺乏协调统一机制。
4.政策优惠倾向过重,自身机制和体制改革的力度不够。特区过去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仰仗于中央的特殊政策,在全国形成大开放格局,优惠政策趋同的情况下,特区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机制下靠自身的力量去发展已成为一个紧迫问题。
5.产业结构雷同、技术层次较低。特区上了一批类似的产业项目,如电子、汽车、感光材料、饮料、化工原料等,导致结构明显趋同、低层次重复。在特区,中小型企业合资多,大型跨国集团直接投资少;非生产性投资多,生产性投资比重小;轻型产品多,高新产品少;用汇项目多,创汇项目少。因此,特区企业面临产业调整和升级的迫切问题。
6.经济政策尚难以与国际惯例接轨,经济立法滞后。目前我国货币流通、计价、关税基本上不受国际金融市场汇价变化的影响,这种传统的封闭金融体系,与特区国际化、企业市场化的要求不相适应。特区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经济法规,但缺口较大,且未形成体系,许多规定、措施仍靠“红头文件”下达。
1.来自全国对外开放新形势的挑战。由于全国改革开放新格局的出现,特区已没有原来那么“特”,它的优势正在减弱,这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20世纪80年代特区依靠改革开放和国家优惠政策,在体制上打了一个“时间差”,率先发挥了市场经济的优势,由此形成特区之“特”。
进入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之后,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出现了沿海、沿江、沿边全方位和多层次的开放格局。随着保税区、高科技园区、开发区和开发城市的增多以及它们实施与特区类似,甚至更优惠的政策,特区“特”的优势已大大减弱,乃至消失。特别是最“特”的特区上海浦东开放辐射区的延展,将造成外资对中国的投资以及内地省份与沿海开放地区的经济合作关系都将向东部沿海转移。更由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发展全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决策,全国各地都在开拓市场经济,借鉴80年代特区的成功经验,特区原有的市场经济优势一下子变成全国追赶的“平势”。这构成特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巨大压力,也是强大的动力。唯一的出路是加大改革开放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2.来自我国当时即将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挑战。我国当时即将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将是特区市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次极为严峻的考验,“复关”既给特区带来新的挑战,又带来新的机遇。一方面,“复关”将改变地区优惠倾斜状态和受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地位,我国经济特区所采取的各种优惠政策与关贸总协定的平等竞争、公正贸易的基本精神不相符合,因此,“复关”将使特区丧失了大部分优惠政策,转而要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国际市场上去求生存、图发展。同时,特区的外向型经济将面临国内国外两方面的更激烈的竞争。“复关”将迫使我国外贸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特区和非特区在进出口贸易条件上将持平,特区不得不依靠自有货源扩大出口,依赖内部要求平衡进口,在利用外资方面,外资也将逐步转向选择未开发地区与产业部门进行投资以创造新的利润来源,因而国内对外贸易货源和外商投资的争夺将进一步升级。在国外,因为特区产品不再受国家政策的扶持,其价格优势将会丧失,低质量和低技术含量的缺陷将明显暴露出来。此外,“复关”将增加特区体制改革的难度和压力。
3.来自国际经济发展的挑战。为争夺21世纪世界经济竞争的制高点,发达国家正在加速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发展中国家也竞相制订更加开放的政策,大力发展自由经济区,一些周边国家和地区日益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强劲对手,而大量的国际资本正在亚太地区的金融市场周围聚集,正在选择合适的投资场所,这给特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没有更加开放的政策,我国特区在世界经济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丧失发展的大好机会。
面对来自各个方面的挑战,特区能不能保持和发挥自己已有的优势,继续走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前列,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特区再“特”起来,这是人们极为关心的问题。在新形势下,中央对特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人民对特区的发展也寄予了更高的期望。特区需要始终走在全国改革开放的最前列,提高外向型经济的水平,在更高层次上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不断为全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新思路、新经验和新动力,更加充分地发挥“四个窗口”和改革开放试验基地的作用。同时,特区应加快经济的发展速度,实现新的飞跃,率先把特区建成面向世界、辐射全国的经济中心,为全国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区市场经济要进一步发展,需要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关键是必须扩大开放,深化改革,找出适合特区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途径和政策。
在全国加快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情况下,特区市场经济要进一步发展,目标的合理选择应该是:同国际市场相对接的、能够按照国际惯例办事的、高度开放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新体制的基本特征是:
1.采用“小政府、大社会”的宏观管理体制,政府由微观直接管理完全转向到宏观间接的管理,管理方式由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转到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建立起协调统一的宏观调控体系。
2.形成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为目标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关系明确的企业组织结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中地位平等、公平竞争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建立起功能齐全、统一完善的,与国际市场融合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按国际惯例运转的市场运行机制,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促进供给与需求及时的协调平衡。
4.形成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引进外资为主要手段的外向型经济体系,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对外开放,形成良好的投资者权益保险系统,建立起完善的经济法律体系。
5.培育出轻松的、适合高度开放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社会政策环境,形成发达、高效而健全的现代化社会分配、服务、监督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制度。
邓小平同志不止一次地把建设特区形象地比喻为“再造香港”。这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崭新构想,指明了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出路。特区发展到今天,如果不在“再造香港”上有所突破,就很难使特区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有更大的作用,就很难使特区再次“特”起来。
香港是世界上办得最成功的自由港,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创造出来的自由贸易区模式。这种自由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是:贸易自由、企业经营自由、汇兑自由和人员进出自由。这种体制使香港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巧妙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际资金、技术、人才、商品和信息,建立起多元化的经济结构,实现了经济的起飞,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
特区再造香港,就是要按照高度开放型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借鉴香港的成功经验,使特区变成类似于香港的国际性城市,使特区成为我国南方的经济中心,成为联结国内外市场的桥梁,成为组织国内外商品流通转口的枢纽,成为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中转站,发挥类似于香港的国际性贸易、交通、信息、旅游的多功能中心城市的作用。
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再造香港的政策取向应该是参考融合国际惯例的因素,大胆借鉴新加坡、日本等国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成功经验,在特区实施某些自由港的基本政策。目前应该考虑采取的主要政策有:
1.自由关税政策。应该考虑在特区如深圳、海南和厦门等实施自由关税政策。在放开一线、管好二线的双线管理下实行自由关税政策,除烟酒等少数物品按最低税率减半或照章征税外,其余不出二线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物品免征关税,使整个特区成为大保税区。
2.外贸政策。取消特区外贸限制,实行放开经营的外贸政策。贸易自由化是关贸总协定的一个基本要求,简化进出口管理体制,降低贸易保护水平,是一国或地区实行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标志。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日本的发展经验表明,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必须及时调整贸易政策,实现贸易自由化。目前我国特区实行贸易自由化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可以采取放开企业进出口经营限制,取消进出口许可证和配给制,简化报关手续,率先达到关贸总协定对外贸方面的要求。
3.金融政策。特区应实行以货币自由兑换重心的金融货币政策。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货币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特区应先行一步,进行大力改革,克服旧的金融体制所带来的货币不可自由兑换及由此产生的币值高估的弊端,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及与关贸总协定要求相一致的金融政策体系,达到货币自由兑换,资金进出自由,促进特区开放型的市场经济的发展。
4.财政税收政策。要在现有财政包干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财政税收体制。先解决现行税制存在的内外资不一致、不同性质企业税负不公的矛盾,进而调整税率,实现平均税率,逐步达到关贸总协定对成员国的要求;允许特区政府制定税收政策,颁布地方税法,确立税种和调整税基。
5.人员进出政策。借鉴香港人员进出自由的政策,进一步简化国外人员入境签证和港澳台居民入境手续,对外国人可以实行落地签证,放宽特区公务人员和居民出境限制并简化手续,对具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应赋予出国人员审批权,企业根据需要审批出国人员,政府只提供服务。特区居民都可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出国旅游、探亲或经商。
6.产业发展政策。这方面可以借鉴台湾所采取的循序渐进的产业发展政策。针对目前特区产业结构雷同、技术层次低等弱点,采取积极的产业发展政策,帮助特区企业调整结构、升级换代。应采取倾斜性、鼓励性的措施,保护和促进特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快特区第三产业的发展,使特区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趋于合理。
此外,可以借鉴香港所实行的“积极不干预政策”,即让市场法制调整整个经济活动,政府与企业保持这样一种关系:对企业依法征税,对违法企业加以惩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盘,除此之外,政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一律不加干涉。这种政策有利于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依法管理经济,而不会对经济活动放任自流。
从现在到20世纪末,是特区市场经济发展的最重要、最关键的时期。特区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按照高度开放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要求,建立起与国内、国际市场相沟通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和符合国际化要求的经济运行机制,实现特区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飞跃,为全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