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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州郡学的统一建立与拓跋鲜卑的汉化改革
——兼谈北魏汉族士人儒学复兴的艰辛历程

在有关中国古代教育史的研究上,学者们对北魏中央官学,主要是中书学的研究相对比较充分 ,而对其地方官学却重视不够,有些论著竟还怀疑北魏地方官学的真实性 。对中央官学在汉化改革中的作用有拔高之嫌,而对地方官学于北魏的汉化改革明显是轻忽了。其实,在当时的汉族士人眼里,北魏初年建立的中书学并不能代表汉族士人心目中的儒家教育传统,汉族士人对当时的中书学不感兴趣,他们一直想通过恢复地方官学来振兴儒家教育体系,传承汉族文脉。也就是说,北魏地方官学的建立寄托了汉族士人恢复汉民族文化的全部希望。正由于此,北魏州郡学不是承汉魏地方官学传统,而是完全承袭汉魏中央官学体系而来,学校名称、教师称谓、学制规模、考试方法均与汉魏太学相似。笔者拟对北魏州郡学的设置、发展源流及与鲜卑汉化改革的关系进行探讨,并兼及汉族士人复兴儒学的艰辛历程,以就教于学界同人。

北魏州郡学的统一建立开始于显祖天安元年(466)。先是相州刺史李 上书显祖,显祖初诏:每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 。而后高允又进一步完善了之前的方案:

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一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中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

古代史家认为这是中国古代第一次由朝廷统一设立的地方官学:“郡国立学,自此始也。” 高允不仅按照郡的规模大小分设为四个等级招生和配备教师,而且制订了详细的教师选拔标准和方法

除中央皇朝下达了系统的建学诏令外,地方官建学的具体资料也不少,如荆州刺史贾俊治下的地方官学就属于显祖统一设学之后的事例:“先是,上洛置荆州,后改为洛州。在重山中,民不知学。俊乃表置学官,选聪悟者以教之。” 又,世宗时期的李平在相州任刺史时,“劝课农桑,修饰太学,检试通儒以充博士。选五郡聪敏者以教之,图孔子及七十二子于堂,亲为立赞。” 《魏书·高 列传》也载其做西兖州刺史时,提出“郡国虽有太学,县党宜有黉宇,乃县立讲学,党立小学” [1] 。韦 也于东豫州刺史任上“以蛮俗荒梗,不识礼仪,乃表立太学,选诸郡生徒于州总教。又于城北置宗武馆以习武焉” [2] 。《崔挺列传》载其次子孝 于孝庄年间任赵郡太守时“兴立学校,亲加劝笃,百姓赖之”。 [3] 族子崔纂之从祖弟崔游在熙平末由北赵郡太守转任河东太守时,看到太学原在城内,便将其移置城南闲敞之处,并亲自说经。当时学者莫不劝慕,号为良守。 而《北史·郦道元列传》也提到郦道元试守鲁阳,表立黉序,崇劝学教。诏曰:“鲁阳本以蛮人,不立大学。今可听之,以成良守文翁之化。” 而《北齐书·杜弼传》也记载说:“弼幼聪敏,家贫无书,年十二,寄郡学受业,讲授之际,师每奇之。同郡甄琛为定州长史,检试诸生,见而策问,义解闲明,应答如响,大为琛所叹异。” 杜弼死于北齐文宣帝(显祖)十年(559),卒时年69岁,那么,年十二时应为北魏宣武帝景明三年(502)。

从具体实例来看,有些发达地区的地方官学规模远远超过朝廷规定的建制,有学生达千人以上。如《魏书·儒林列传》说到张吾贵曾被本郡,即中山郡举为太学博士,追随者很多:“曾在夏学,聚徒千数而不讲《传》。” 郡太学生人数达千人以上。说明各地在实际执行学令中并不一致,发达地区远远突破大郡一百人的规模。《北齐书·儒林列传》提到北齐的地方教育是“诸郡并立学,置博士助教授经”。 说明北魏由朝廷统一设地方官学的范式为北齐及其后世全国地方教育的一体化奠定了基础,而到唐代以后,郡、县均由中央统一设学,而大郡、中郡、下郡和上县、中县、下县分别招收不同的生员人数更是成为定制 。穆岚说:“这种按州郡大小规定地方学校规模的做法,是北魏首创。”

综合以上所引资料,从时间上来看,有显祖时期的,也有孝文时期的,世宗时期的,还有孝明帝时期以及北魏末年的;而从地域来看,有荆州、相州、东豫州、西兖州、河东郡、广州鲁阳郡和定州等多个地区的;从行政体系上来看,有朝廷最高统治者明确颁布的统一建学诏令,也有地方官的具体办学实例。因此完全可以证明,显祖、冯太后时期确实是在全国统一设置了地方官学的。尤其是世宗时期的吏部尚书元英曾向朝廷提出“谨案学令:诸州郡学生,三年一校所通经数” 的奏疏,更是州郡学存在的铁证。当然,后世战乱时期,地方官学也许不可能再像当初那样规范,但许多发达地区还是坚持将州郡学校办下去了,直至北齐又全面承续了这一传统,所以说,北魏州郡学的统一设置应该是确切无疑的,并不是只停留在诏令和规章制度层面。

其实,北魏地方官学与以前历代地方官学相比,最大特点是其规模建制、儒学传承范式不是沿袭汉魏地方官学传统,而是继承汉魏中央官学传统而来。首先,北魏州郡学与两汉中央官学的名称相同,也叫太学。前面列举地方官学具体史实时已引了李平、韦、高、崔游四条资料,其中都将州郡学记为“太学”,这里再引一条资料,就是世宗时期的吏部尚书元英关于派四门博士去检试州郡太学生的奏疏中也提到“太学之馆久置于下国” 。北魏的州郡学,当时就叫“太学”。不过吕思勉先生认为太学是成人之对童稚之教言之,所以“太学”就是“大学” 。也就是说,吕思勉先生认为中国古代“太学”与“大学”没有任何区别。同时他又在读史札记《古学制》条中提到《荀子·大略》中“立大学”和“设庠序”对举的史料,又举《汉书》董仲舒《对策》中“古之王者,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来说明太学实际就是大学 。不过,笔者认为,这只是先秦的叫法,秦汉之后就不是这回事了。在先秦典籍中,“大学”与“太学”确实是同义的,甚至先秦没有“太学”,只有“大学”的提法。如《礼记》有:“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 宫。” 这里的大学就是指与小学对举的成年人的学校。但到秦汉以后,“太学”就只指皇帝所开办的中央官学,一般不再简单地称“大学”了。如班固《汉书》中总共有4处地方称“大学”,14处地方称“太学”而不称“大学”。称“大学”4处分别是:卷二十四《食货志》两处,卷二十二《礼乐志》一处,卷五十六《董仲舒传》一处。《食货志》两处均是介绍西周学校的情况,是与小学对举的成人学校:“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名曰造士。” 《礼乐志》一处和《董仲舒传》一处记载的是同一件事,都是董仲舒的建学对策 ,也就是吕思勉先生所引述的内容。而这段话是董仲舒引用古人立学的史实,不是指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当他劝说汉武帝建立中央官学时却用“太学”而不用“大学”:“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

在汉魏两晋时期,“太学”绝对不能指中央官学以外的地方官学,哪怕教学内容与中央官学完全一致。在汉魏史籍中,从未有称地方官学为太学的记载,两汉地方官学的名称是:“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乡曰庠,聚曰序。” 即,太学只能是中央官学,地方官学中最高级别的郡国之学也只能称学,而不能称太学。汉末曹操统治地区和曹魏时期可能在短时间建立过自己辖区内的地方官学,但也没有称地方官学为太学的 。晋代地方官学处于衰落状态,少数地方官开办的地方官学也是沿用汉魏旧例,如《晋书·范宁列传》提到范宁在东晋孝武帝时期出任豫章太守:“在郡又大设庠序,遣人往交州采磬石,以供学用,改革旧制,不拘常宪。” 而在北魏以后的封建皇朝中,也没有称地方官学为太学的。李延寿《北史》关于地方官学的记载,很可以说明这一问题。检索《北史》,共有关于“太学”记载39处 ,“大学”的记载两处。在39处有关“太学”的记载中,35处是指中央官学;还有4处是指州郡“太学”,即韦、高、崔游和李平任地方官时所办地方官学 [4] 。这是完全照抄《魏书》的原始记载。而两处“大学”均为州郡所立地方官学。一为北齐昭帝的诏书内容:“外州大学,亦仰典司,勤加督课。” 这也是照抄《北齐书》的内容 。另一处就是指郦道元在试鲁阳郡守时开办的地方官学,资料已见前引。这一条虽然记的是北魏的事情,但《魏书》却缺记,此条史料为李延寿增记。这就说明,到北齐隋唐以后,地方官学均不再称太学,郦道元所办地方官学一事,不管其资料来自何处,均是经过李延寿加工的,是李延寿按照隋唐习惯进行的记载,不是北魏的原始记载。因为,北齐以后,地方官学已不再叫“太学”,而对于《魏书》的原始记载,李延寿又不能篡改,必须原样记载下来,因此出现了如上现象。而这又正可以证明,除开北魏一朝,其他任何朝代,尽管地方官学的教学内容与中央官学没有太多区别,确实是指区别于童稚之学“小学”的“大学”,但也不称“太学”。同时反过来说明北魏称地方官学为太学是有着特殊意义的。严耕望先生在引用了崔挺、高 等的地方官办学资料之后说:“称为太学,斯为滥矣。”认为北魏地方官学被称为“太学”是首创,不过他并没有深究北魏地方官学叫“太学”的原因。同时他还说道“《儒林列传·序》及《显祖纪》,称此种郡学为乡学”。 似乎觉得称“太学”只是地方官所为。但如果对照世宗时期的吏部尚书元英的奏疏中关于“太学之馆久置于下国”之类的话就会清楚,“太学”应该是当时朝野上下对郡学的普遍称谓。也就是说,当时的郡学既称“乡学”,又称“太学”。称乡学,是对中央官学而言;称太学,是从传承儒学的性质而言。因此,笔者认为,吕思勉先生将中国古代的“太学”与“大学”完全等同缺乏史实根据,北魏地方官学称“太学”是有其独特含义的。

还有,北魏州郡学教师与两汉中央官学教师称谓相同,也叫博士和助教。当然自北魏以后历代皇朝,地方官学的教师也可以称博士、助教,那是承继了北魏传统,但两汉和魏晋地方官学的教师是不能叫博士、助教的。汉代郡国和县、道、邑、侯国官学的教师叫经师,而乡和聚的学校教师称孝经师 。而魏晋没有地方官学教师称谓的记载 。这些都说明中央官学与地方官学教师是有区别的,因为中央官学的教师是经过严格选拔的,属于中高级官吏,两汉太学博士一般是比照六百石

正由于此,北魏州郡学教师的选拔,基本上是依照汉代太学博士的选拔方式进行。因为汉魏时期地方官学教师的选拔规定未见于任何史书记载。而据《汉官仪》载,汉代太学博士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知识要求是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北魏郡学将其概括为一句话:“博关经典。”个人生活上,汉代是“生事爱敬,丧殁如礼”。个人操守上,“隐居乐道,不求闻达;……卅六属不与妖恶交通王侯赏赐”。就是说应有儒者的基本风度,本人确实是搞学问的,而不是争名逐利之人,连家属也不得与邪恶奸党交往,接受王侯赏赐。北魏将其概括为“世履忠清,堪为人师者”。汉代对博士年龄的要求是五十岁以上,原则上未满五十,不能为太学博士。如东汉时期杨仁是一个博学的私学教师,当时太常选拔他为博士,可他自己却一定要坚持年未五十,不应旧科的原则,其结果是“上府让选” 。说明年龄问题实际只是一种原则规定,是可以变通的,因为博士本由太常直接选拔,可是杨仁自己坚决要遵循旧规,太常只得作罢。北魏也是原则上规定博士“年限四十以上”,助教“三十以上”,但明确说明可以变通,“道业夙成,才任教授”者,即“不拘年齿”, 当时许多博士和助教就不受这个规定的束缚。封伟伯是“博学有才思,弱冠举太学博士”。 张吾贵也是十八“举太学博士”。 邢臧是“年二十一……为太学博士”。 宋季儒也是弱冠起家太学博士 。可见对年龄的限制只是形式,主要看其学业与道德是否“堪为人师”。当然以上博士的选拔,难以确定是被选为中央的太学博士,还是郡太学博士,可以肯定属于郡太学博士的只有张吾贵一人,史书明确指出是“本郡举为太学博士” 。无论其他人是不是被选为州郡太学博士,他们被选均是在北魏统一设立地方官学之后,如封伟伯、邢臧和宋季儒被选为太学博士均是孝明帝以后的事情 。因此,以上例子即便是选为中央太学的博士,也是受到州郡太学学令的影响,属于汉化改革后的成果。

再者,北魏州郡学招收学生也是继承汉代太学招生传统,即经过比较严格的选拔,只是具体选拔标准不完全相同。与汉代太学生相比,北魏郡学生是突出其门第:“取郡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先尽高门,次及中第。” 而西汉时更强调学生个人的素质:如“仪状端正”“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 但东汉以后,中央官学学生的选拔已开始强调出身。《后汉书·儒林列传》:“本初元年,梁太后诏曰:‘大将军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就学……’” 西晋设立国子学,强调“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学”。 自此,中央官学,尤其是国子学逐渐发展成为门阀士族的专门学校。

北魏州郡学还遵循汉代太学传统,制定了由朝廷统一考核的学规,考官由四门博士担任。世宗年间的考功郎中封轨曾“奏请遣四门博士明经学者,检试诸州学生”。世宗答应了他的要求:“诏从之。” 至少说明当时全国绝大部分州郡地方官学是处于开办状态的,但后来是否真的派遣了四门博士去检试却很难说,因为后来吏部尚书元英也曾提出检试州郡学生的问题:

谨案学令:诸州郡学生,三年一校所通经数,因正使列之,然后遣使就郡练考。臣伏惟圣明,崇道显成均之风,蕴义光胶序之美,是以太学之馆久置于下国,四门之教方构于京瀍。计习训淹年,听受累纪,然俊造之流应问于魏阙,不革之辈宜返于齐民,使就郡练考,核其最殿。顷以皇都迁构,江扬未一,故乡校之训,弗遑正试。致使薰莸之质,均诲学庭;兰萧之体,等教文肆。今外宰京官,铨考向讫,求遣四门博士明通五经者,道别校练,依令黜陟

可世宗的回答却已是“学业堕废,为日已久,非一使能劝,比当别敕”。说明北魏后期战乱流离,有些地方学校荒废,由朝廷统一检试州郡学生的做法已不可能,但封轨和元英一再提出“谨按学令”检试州郡学生问题,就说明当时的地方官学还具有相当规模,同时也说明当初是规定了对各州郡学生进行统一检试程序的。优秀人才可以直接选拔为官,而不合格者取消学籍,这与汉魏太学的办学理念是相同的。而废帝时期的侍中羊深在其重振儒学的上疏中也提道:“并诏天下郡国,兴立儒教。考课之程,咸依旧典。” 所谓“考课之程,咸依旧典”说明,统一检试经学问题是当初统一设学时就已制定好的,与元英所说的“谨按学令”的内容相一致。

两汉未有地方官学课试制度的任何记载,而曹魏时期可能推行过短暂的地方官学课试制度 ,晋代不再见过任何有关地方官学课试的记载。但中央官学学生的检试之法,从汉武帝元朔五年开始一直沿引下来。《汉书·儒林传·序》载:

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

到了曹魏时期,中央官学一直是继承这个检试经学予以黜陟的做法的:“(黄初五年)夏四月,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 西晋的中央官学也是有课试之法的:“晋武帝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学生七千余人,才任四品,听留。’诏:‘已试经者留之,其余遣还郡国’。” 可见,检试经学是汉代以来中央官学的传统,而北魏前期的中书学没有任何经学检试要求,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州郡学规定的统一检试经学是对汉魏中央官学传统的继承。

正由于北魏州郡学的学规建制全面继承了中央官学传统,代表了儒家文化的复兴,因而到孝文帝进行彻底的汉化改革,中央官学全面回归汉魏传统之后,北魏地方官学也开始回归地方国民教育体系。到北齐,尽管州郡学的教师依旧还可以称博士、助教,但再未有称地方官学为太学的了,州郡学也不再通过三年检试经学来决定学生的升迁和罢黜,检试经学可能只是一种内部考试罢了。《北齐书·儒林列传序》载:“诸郡俱得察孝廉,其博士、助教及游学之徒通经者,推择充举。射策十条,通八以上,听九品出身,其尤异者亦蒙抽擢。” 不但州郡学生不再通过正常的检试之法选拔为官,就连州郡学的博士、助教也需要与其他社会儒学人才一样,通过察举途径升迁了。

北魏州郡学由朝廷统一设立,这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但北魏地方官学为何不是对汉魏地方官学传统的继承,而是对中央官学传统的继承,其发展规模,不但远超汉魏、西晋,与同时代的东晋南朝相比,也独领风骚?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对中国教育史上这样一种独特现象,学者们为何未给出任何解释。其实,如果我们深入考察,就会发现,北魏地方官学的这一特殊现象与西晋灭亡以来整个儒学教育的巨大变迁,拓跋鲜卑特殊的汉化背景有关,反映了拓跋政权汉化改革在儒学教育上的特殊性,表明拓跋政权中冯太后为首的上层汉化改革势力对儒学教育的一种迂回选择,将地方官学的建立作为汉化改革的切入点来进行考虑的。

拓跋上层汉化改革势力,应该以冯太后作为分析主线。因为,北魏中期汉化改革的总设计师,改革的灵魂人物毫无疑问是冯太后,由冯太后抚养长大的孝文帝的改革思想也深受影响。尽管北魏中期的汉化改革到底叫孝文帝改革还是叫冯太后改革,在学界还有很大的争论,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冯太后所做贡献绝不低于甚至超过孝文帝。北魏中期开始的汉化改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改革由冯太后主持,第二阶段的改革是冯太后死后,由孝文帝主持。这两个阶段的改革一脉相承。尽管第二阶段的改革比起第一阶段的改革更为深化,但也只是第一阶段改革的延续而已,其指导思想完全一致。

冯太后曾经两次临朝听政,第一次听政的时间只有一年零三个月,第二次是十年之后,史书记载冯太后第一次罢政的原因是要抚养文帝,文帝为显祖妃子李夫人所生,生下来不久,就被冯太后立为太子,李夫人因“子贵母死”传统被赐死。这应该是冯太后有意为之,也为日后自己揽权打下基础 。因此,冯太后的退政应是她考虑深远的一个计划。第一次短短一年多的临朝听政对她第二次临朝听政所推行的汉化改革有着重要影响,为后来的全面汉化改革打下深厚基础。

与历代汉族皇朝的政治改革不同,北魏的改革既是一场政治、经济改革,又是一场汉文化改革。古代的政治、经济改革重点是制度,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整体的;而汉化改革则必须是一种综合性的改革,是全局性的,也是深层次的,因为改革的重点为文化和价值观念,这就使儒学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让汉文化普遍深入人心,彻底的汉化改革才会水到渠成。可是拓跋政权的守旧贵族对儒学教育极为反感。如拓跋贵族穆寿曾对他儿子的老师说:“但令吾儿及我,亦足胜人,不须苦教之。” 即使到孝文帝时期,一部分鲜卑贵族对文化知识还不感兴趣。《魏书·广陵王羽列传》记载:孝文帝曾批评鲜卑贵族陆 、元赞等“北人每言北人何用知书” 。所以,孝文帝也在冯太后丧礼上的诏书中说出“祖宗情专武略,未修文教” 之类的话。冯太后和孝文帝深知,只有让拓跋贵族对汉族的文化知识产生兴趣,汉化改革才有可能成功。因此,全面推行儒学教育应该是汉化改革的先行。这是北魏汉化改革区别于以前其他改革的地方,也是冯太后最为聪慧而高于他人之处。也就是说,冯太后第一次临朝听政时期内,对北魏州郡学的部署应属于北魏汉化改革的一部分。张金龙说冯太后在第一次临朝听政时期内,没有搞什么改革 。这种说法实值得商榷,不过张金龙的说法也引出了一个问题,冯太后第一次临朝听政到底做了什么大事没有?下面我们来考察冯太后第一次听政前的时代背景。《魏书》卷六《显祖纪》是这样记载的:

和平六年夏五月甲辰,即皇帝位,大赦天下。尊皇后曰皇太后。车骑大将军乙浑矫诏杀尚书杨保年、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于禁中。戊申,侍中、司徒、平原王陆丽自汤泉入朝,浑又杀之。己酉,以侍中、车骑大将军乙浑为太尉、录尚书事,东安王刘尼为司徒,尚书左仆射和其奴为司空。……秋七月癸巳,太尉乙浑为丞相,位居诸王上,事无大小,皆决于浑

高宗死后,显祖即位,大权被太尉乙浑所控制,乙浑滥杀无辜,朝野震动。《贾彝列传》还记载了乙浑想给他的妻子求封公主之号,被吏曹任职的贾秀坚决拒绝,贾秀声称,如果乙浑一定要如此做,“秀宁死于今朝,不取笑于后日” 。《魏书》载:高宗崩,乙浑专权,隔绝内外,百官震恐,计无所出。顺阳公、殿中尚书拓跋郁率殿中卫士数百人从顺德门进入,准备诛浑,反而被浑所诛 。这说明乙浑专权确已引起内外朝臣的强烈反感,对拓跋王室确实是一场生死存亡的考验。正是在这种危亡情况下,聪慧过人的冯太后“密定大策,诛浑,遂临朝听政” 。所谓“密定大策”,就是联合宗室成员侍中拓跋丕等人,由拓跋丕告发乙浑谋反,冯太后下诏由丕帅元贺等人收浑,诛之 。冯太后的干练、果敢和超强的行政能力使她赢得崇高威望,从而开始了她的第一次临朝听政。

那么,对于冯太后这个有着极大权势欲望,或者说有着远大抱负的政治强人来说,怎能不趁此机会干一番大事呢?十余年后对中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汉化改革难道在此没有任何迹象可寻?我们注意到,诛灭乙浑之后,冯太后“临朝称制”的第一件事,就是“引中书令高允、中书侍郎高闾及贾秀共参大政”。 可见,原来禁中大权主要为拓跋保守派贵族所掌控。这也说明,冯太后上台是准备有所作为的。那么,“共参大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魏书·高允列传》是这样记载这一事件的:

高宗崩,显祖居谅闇,乙浑专擅朝命,谋危社稷。文明太后诛之,引允禁中,参决大政。又诏允曰:“自顷以来,庠序不建,为日久矣。道肆陵迟,学业遂废,子衿之叹,复见于今。朕既篡统大业,八表晏宁,稽之旧典,欲置学官于郡国,使进修之业,有所津寄。卿儒宗元老,朝望旧德,宜与中、秘二省参议以闻。”

很明显,“共参大政”的具体内容就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州郡太学。史书记载诏书是以显祖名义所发,但这仅仅是个名义而已,实际是冯太后一手操纵的。《魏书·显祖纪》说显祖生于兴光元年(454)秋七月,和平六年(465)五月即皇帝位,此时还不足11岁,到天安元年(466)二月,冯太后诛乙浑时,显祖还不足12岁 ,完全是个毛孩子。这样一个刚即位的毛孩子在刚刚为拓跋皇朝建立不朽功勋,获得巨大威信的冯太后面前敢自作主张吗?何况还是这样一种涉及全国的地方教育制度改革呢?因此,笔者认为这一诏书实际是冯太后所为,仅仅借显祖的手发布而已,这也就印证了前面提到的“引允禁中,参决大政”的内容,说明冯太后引高允禁中商讨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要高允按照她的意思,草拟一个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地方官学的规章制度,高允的上表是这样回答冯太后的诏令的:

臣闻经纶大业,必以教养为先;咸秩九畴,亦由文德成务。故辟雍光于周诗,泮宫显于《鲁颂》。自永嘉以来,旧章殄灭。乡闾芜没《雅》《颂》之声,京邑杜绝释奠之礼。道业陵夷,百五十载。仰惟先朝每欲宪章昔典,经阐素风,方事尚殷,弗遑克复。陛下钦明文思,纂成洪烈,万国咸宁,百揆时叙。申祖宗之遗志,兴周礼之绝业,爰发德音,惟新文教。搢绅黎献,莫不幸甚。臣承旨敕,并集二省,披览史籍,备究典纪,靡不敦儒以劝其业,贵学以笃其道。伏思明诏,玄同古义。宜如圣旨,崇建学校以厉风俗。使先王之道,光演于明时;郁郁之音,流闻于四海

综合上引冯太后诏令与高允上表的史料分析,二者重点阐述了建立统一的地方官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中原传承儒学文明。冯太后认为,儒学文明传承在西晋以后就已经中断,所以说:“庠序不建,为日久矣。道肆陵迟,学业遂废。”高允也充分赞成这一看法,以“自永嘉以来,旧章殄灭。乡闾芜没《雅颂》之声,京邑杜绝释奠之礼”作为回应。高允这里所说的“乡闾芜没《雅》《颂》之声”,指的是地方官学停办;“京邑杜绝释奠之礼”是说中书学与传统的太学体制不合,没有履行对儒学文明的传承功能,没有对儒学祖师爷的起码尊重。因为,“释奠之礼”是汉晋以来中央官学的主要儒学传统。而高允接下来说的“道业陵夷,百五十载”,是指孝愍帝建兴五年(316)西晋灭亡到北魏显祖天安元年(466)的150年儒学教育全面衰落,《儒林列传》说太祖初定中原时就已经建立了中央官学 ,这只能说明冯太后和高允并不认同北魏早期中央官学传承儒学的功能,至少认为其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所以,高允在他的表章中接下来重点陈述了建立州郡学应具有的目的:“崇建学校,以厉风俗。使先王之道,光演于明时;郁郁之音,流闻于四海。”所谓“先王之道”,就是指孔子一直传承的儒学传统文化。正由于中书学的这一功能有所欠缺,所以希望通过建立地方官学来延续这一传统。

北魏地方官学的建立还涉及另一个重要人物,就是时任相州刺史的李。他是第一个向朝廷提出设立州郡学的地方官。李 曾为世祖时中书学生,深得世祖宠幸,后被除为中书助教、博士。高宗时又任仪曹尚书,领中秘书,赐爵扶风公,加安东将军,旋即出为相州刺史 [5] 。李 关于建立地方官学的上疏是这样说的:

臣闻至治之隆,非文德无以经纶王道;太平之美,非良才无以光赞皇化。是以昔之明主,建庠序于京畿,立学官于郡邑,教国子弟,习其道艺。然后选其俊异,以为造士。今圣治钦明,道隆三五,九服之民,咸仰德化,而所在州土,学校未立。臣虽不敏,诚愿备之,使后生闻雅颂之音,童幼睹经教之本。臣昔蒙恩宠,长管中秘,时课修学有成立之人,髦俊之士,已蒙进用。臣今重荷荣遇,显任方岳,思阐帝猷,光宣于外。自到以来,访诸文学,旧德已老,后生未进。岁首所贡,虽依制遣,对问之日,惧不克堪。臣愚欲仰依先典,于州郡治所各立学官。使士望之流、冠冕之胄,就而受业,庶必有成。其经艺通明者贡之王府。则郁郁之文,于是不坠 [6]

这段话首先阐明了古代办学的宗旨:一是传承文明,推行教化;二是培养人才。接着就说,现在是大力推行学校教育的好时代,可是各州郡的学校却未建立起来,人才十分缺乏。最后提到自己在朝廷作中秘书令时,曾为国家选拔了一批人才。因此,现在作地方官,也希望能够将地方官学建立起来,实现为国家培养人才,推行教化,延续儒学传统于不坠的愿望。

对照李 的奏疏,值得思考的是:按照过去传统,地方官办学属于地方官的善举,应该是不需要中央政府批准的,而李 为何一定要上报朝廷?从他的上疏来看,尽管以自己的治下为例,但好像有代表全国地方官提出统一开办地方官学要求的意思。相反的例证就是,太祖时期的良吏张恂和世祖时期的秦州刺史薛谨在自己的治下开办官学就没有申请中央王朝批准,而是事后得到朝廷的表彰。关于张恂和薛谨建学之事,后面要进行详细分析。

因此,我怀疑,这里有李 与高允、冯太后的一种互动因素在内。即他们之间可能有一种默契。冯太后和高允希望李 作为地方官的代表提出开办地方官学的问题,其上疏能够与他们的想法构成一个呼应,从而推动全国性的地方官学兴办高潮,使地方官的办学行为成为北魏的朝廷行为,进而推动儒学的全面复兴。从史料记载来看,李 在自己治下了解情况,拟写奏疏的时候,朝廷的冯太后和高允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做准备,先是冯太后召高允暗中商量,然后就是高允拟定规划和方案。李 的奏疏得到了显祖的同意,而高允的方案也获得通过,二者应该是殊途同归的。尽管二者名义上都是显祖同意的,但背后操手明显是冯太后。《儒林列传·序》说,显祖下了两次兴学诏令,第一次诏令的颁布时间说是显祖天安初 。第二次诏令内容又与高允所制定的方案完全重合。而《显祖纪》却只记载了一次诏令内容,是说天安元年九月己酉,初立乡学 。《资治通鉴》也只记下了一次诏令内容,与《显祖纪》所记时间相同,但又说是“从中书令高允、相州刺史李 之请也”。 综合这些因素考虑,真正的建学诏令可能只有一次,即第一次的内容,而第二次只是批复了高允的具体方案而已,属于执行层面的问题。严耕望先生也在解释为何有两次诏令时推测说:“实则李 主动奏请于前,遂有初步学制,献文帝犹以为未善,故诏允复议,遂有此较详密制度耳。” 因此,我推测,冯太后、高允和李 应该是有照应的,可能是一次合谋。李 做过中书学博士,又做过中秘书,对北魏儒学教育的看法与高允、冯太后相同。承明元年(476)冯太后第二次临朝听政的同时,李 被升迁为司空,居于三公之高位 ,说明在前期李 对冯太后改革是坚决支持的,他们的意见分歧主要是在后来 [7] 。不然的话,李 不可能在显祖崩,冯太后临朝听政的同时被升迁为三公。

综上,从史料记载来看,在冯太后第一次临朝听政的一年零三个月中,与高允没有商量过其他大事,这就充分说明了冯太后的国家大计就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地方官学。也说明,建立全国统一的地方官学,不是冯太后的心血来潮,而是经过精心考虑,即将儒学教育作为改革的先行来进行设计的。正因为建立地方官学是冯太后心目中的国家大计,所以在诛灭乙浑之后,除开引高允入禁中之外,还引进了高闾和贾秀,说明她计划之深远。因为他们三人均是有着深厚儒学修养的汉族士人,尤其是他们三人都在中书学任过博士、侍郎多年,其中高允当时是中书令,过了两年,即显祖皇兴二年(468),又兼太常。 到高祖即位当年,又迁为中书监 ,成为中书学的最高行政长官和最高教育长官。高闾也是中书侍郎,史载其文学才能堪与高允相媲美:“闾好为文章,军国书檄诏令碑颂铭赞百有余篇,集为三十卷。其文亦高允之流,后称二高,为当时所服。” 从这些记载来看,他们三人是冯太后经过深思熟虑而选中的人才,其考量重点是教育改革。因为身为中书令的高允此时已有七十多岁 。而引高闾入禁中,正是为将来接替高允中书令作准备的。史载,高允曾向显祖推荐高闾为中书令。于是,在承明初,冯太后第二次临朝听政一开始,就委任高闾为中书令,并加给事中,委以机密 。而贾秀原任过中书博士、中书侍郎,是敢于与乙浑等拓跋保守派贵族斗争的汉士族核心人物 。高允被引入禁中之后,教育主管的权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儒学教育在拓跋政权中的地位也得到一定改善。其实,设立州郡太学只是当时教育改革的一部分,冯太后第一次临朝听政同时也开始了对中书学的改革,最直接的表现是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即增加中书学生读经的分量,试图逐渐改变中书学单纯培养行政官员的功能,使其逐步具有传播儒学文明和道德教化功能。中书学原来并不重视儒学经典的阅读,但自此以后,可能加大了对经学的教育。我们查遍史料,整个中书学博士抽考学生读经典的史实仅祖莹一例,而这已是进入文帝时代的事情了 。可能在冯太后掌握大权和高允中书令的权力加大之后,这方面的改革就已经开始了。

对于冯太后第一次临朝听政中,过去有一件事一直令史学研究者不太明白,就是,冯太后仅仅执政一年多,却愿意罢政去带养年幼的文帝。吕思勉先生就说:“文明后为好专权势之人,岂有因生孙而罢政?且亦何必因此而罢政?”因此他怀疑文帝是冯太后的私生子,是因为他要免乳不得不罢政 。对冯太后的罢政提出怀疑,应该说有一定道理,但吕思勉先生提出的答案缺乏说服力。因为《文帝纪》明明说拓跋宏为李夫人所生,而且说李夫人是依“子贵母死”之祖训而被处死的,所以由祖母抚养名正言顺。其实,冯太后执政的一个最大愿望,就是要全面推行汉化改革。前面提到,冯太后第一次临朝听政已经进行了教育制度的改革,高允是以中书令的身份引入禁中的,当时的中书令与中书监一起掌管中书学,而且自高允以后,中书监、令开始主要由汉人担任,改变了过去全部由鲜卑贵族担任的局面 。因此,既然推行汉化改革的机制已经启动,教育的主管又是她最为放心的人,她又为何不能安心地去带养孙子呢?

还有,冯太后之所以能够放心罢政,主要是为了将孝文帝培养成全面推行汉化的皇帝。《魏书·皇后列传》中讲到,孝文帝的生母李氏死于皇兴三年 。而冯太后本传又说“及高祖生,太后躬亲抚养。是后罢令,不听政事”。 田余庆先生说,这实际上就是冯太后要把新生皇子攫取于自己之手。他认为,这使得献文帝无缘与拓跋宏接近,因此,史籍中所载宏自幼“仁孝”“孝谨”“至孝”,都不是指他孝于生父,而是指他孝于冯太后,从而使冯太后在与献文帝的权力冲突中把握着未来,居于十分有利的地位 。也就是说,冯太后对于将来第二次垂帘听政,是稳操胜券的。她第一次之所以乐于罢政,是为了能更长远的掌政,更有利于她推行汉化改革。同时,冯太后还将全面深化改革的希望寄托在幼小的文帝身上,希望通过从小对他进行汉文化的熏陶,使其成为一个彻底推行汉化改革的皇帝。汉化改革,儒学教育先行,而教育又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她必须做相对长远的打算,冯太后是一个有着深谋远虑的政治家,比其他同辈人看得远,这也是后人没有将其真正理解透彻的地方。

事实也证明冯太后的做法是有成效的。北魏郡学的建立确实对后来的太和汉化改革产生了极其积极的影响,即出现了儒学的全面复兴:一是表现为学术文化的繁荣,二是察举制度的兴盛。《魏书·儒林列传》有一段评价孝文帝汉化改革时期儒学复兴的话:

高祖钦明稽古,笃好坟典,坐舆据鞍,不忘讲道。刘芳、李彪诸人以经书进,崔光、邢峦之徒以文史达,其余涉猎典章,关历词翰,莫不縻以好爵,动贻赏眷。于是斯文郁然,比隆周汉。世宗时,……虽黉宇未立,而经术弥显。时天下承平,学业大盛。故燕齐赵魏之间,横经著录,不可胜数。大者千余人,小者犹数百。州举茂异,郡贡孝廉,对扬王庭,每年逾众

儒学复兴依赖于教育,从该资料可以看出,孝文以后,儒学文化的全面复兴,州郡学在其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尽管孝文以后,中书学已改为国子学,回归传统的儒学教育体系,一大批如刘芳、李彪、崔光和邢峦等儒学大家被选为博士,对于短时期的文化繁盛是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但中央官学自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全面衰落。如上引文所述:世宗时“虽黉宇未立,而经术弥显”,“黉宇未立”就是指中央官学的学舍未修好,中央官学已经停办;“经术弥显”就是说刘芳、李彪、崔光和邢峦的经学和文史方面的学术成果颇多。而且中央官学不只在世宗时期停办,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后一直连校舍都未修建。孝文帝以后的国子祭酒刘芳和郑道昭多次针对校舍修建、教师的配备以及招生问题上疏,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尤其是郑道昭三次上疏,基本上是泥牛入海 。一直到孝明帝正光二年(521),迁都近三十年之后,才勉强招收了国子学生三十六人 。这使中央官学在人才培养方面未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因为,以上引文又说到世宗时“天下承平,学业大盛”,既然中央官学在世宗时期全面衰落,未招收任何学生,那么,其“学业大盛”就只能是州郡学和私学的兴盛。因为史料记载当时有相当多的州郡学在继续发展。如前面提到的封轨,尤其是元英向世宗提出派四门小学博士检试州郡学生的问题是带有全局性的,说明当时全国有相当一些州郡学正处于兴盛时期,与中央官学形成鲜明的对比。

下面再看具体实例。以上引文所说孝文和世宗时期文化学术最为繁盛的地区主要是燕、齐、赵、魏之间。周一良先生认为,《魏书·儒林列传》所列多山东人,因为北魏时期山东地区文化最为发达。而其重点又是冀、定、相三州,具体说来,是分别属于冀、定、相三州的中山、邺和信都这三大重镇最为突出 。史料记载也说山东地区,尤其是冀、定、相三州的地方官学最为发达。第一部分所引州郡太学的实例中已经提到的史料有:李 是第一个提出在自己所在州郡设学的地方官,而他当时的治下正是相州。而到世宗时期,李平任相州刺史,也积极兴办州郡太学,并选拔通儒为博士来检试学生,还亲自为孔子立赞。而杜弼十二岁所寄郡学也就是他所在的家乡定州之中山郡。当时中山郡学的体制十分完善,检试经学是经常性的。《魏书·儒林列传》记载,张吾贵就是中山郡的太学博士,当时的郡太学学生达千数以上。《高 列传》提到高 在孝文帝时期任西兖州刺史,在州郡已设立太学的基础上,又在县党建学。西兖州属于山东地区。又《崔挺列传》提到崔孝 在孝庄年间任赵郡太守时,在人户流亡的情况下,仍然“兴立学校,亲加劝焉”,说明赵郡一直有着尊重儒学的好传统。以上史料说明,《儒林列传》中所提到的燕齐赵魏之间的学术大盛局面与州郡学的发达构成最直接的因果关系。

文化繁盛的另一表现就是察举制的推行,其时之所以能够“州举茂异,郡贡孝廉”,主要是州郡学的功劳。北魏州郡学建立之后,以儒学知识作为选拔人才的察举制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李 当时提出建立地方官学,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试图恢复汉魏以来以经学知识作为选拔人才的察举制度。是要“选其俊异,以为造士”,将其中的“经艺通明者贡之王府”,而当时的现实却是地方人才严重匮乏:“自到以来,访诸文学,旧德已老,后生未进。岁首所贡,虽依制遣,对问之日,惧不克堪。”说明察举制在地方上已无人才可选。再对照上文提到的元英关于选派四门博士去检试州郡学生的奏疏中提到的“俊造之流应问于魏阙,不革之辈宜返于齐民”云云,说明当初筹划州郡学有恢复汉魏察举制度的目的。严耕望先生认为,太武朝已经有了州郡举秀才之制,而具体的秀才对策除官最早之可考者为刘善与郑羲,二者均举于文成帝年间 。但阎步克认为,此二人应为北魏秀才对策除官所见最早者,却非秀才得举之所见最早者 。当然,在太武帝时,北魏已经有了察举贤良之制。但察举制的爆发性增长却是在孝文帝时期。据阎步克统计:北魏秀孝,就史传大略考得百余人,举于孝文帝以前者不过数人而已,而于孝文帝一朝得举者,约见总数的三分之一 。这说明州郡学建立起来之后,对察举制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也与李 的主张相呼应。人才成长需要时间,显祖时期,也就是冯太后第一次临朝听政时所建立的州郡学到孝文帝时期使人才发展达到高峰,为孝文帝的察举制顺利推行准备了条件,而孝文帝以后察举制选拔的人才增多,又为其汉化改革准备了大量人才,有力地促进汉化改革向前发展。

说北魏州郡学的建立促发和刺激了察举制的完善,还可以在北齐历史中得到确认。前面已引《北齐书·儒林列传·序》关于诸郡并立学之资料,将州郡学的建制与察举制选拔人才放在一起叙述,说明了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可以间接说明冯太后建立州郡学之初衷。

其实,我们说地方官学的统一建立属于北魏汉化改革的一部分,并不是想当然,还有当时人的看法。如到北魏末年,战乱纷纷,官学处于衰落状态,有些官吏还一直在津津乐道于冯太后时创建的地方官学,将其看成是汉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进一步完善它,保护其改革成果。如灵太后掌政时期,冀州刺史李崇针对当时儒学教育的衰败状况,曾上表说:

仰惟高祖孝文皇帝禀圣自天,道镜今古,徙驭嵩河,光宅函洛,模唐虞以革轨仪,规周汉以新品制,列教序于乡党,敦诗书于郡国。使揖让之礼,横被于崎岖;歌咏之音,声溢于仄陋。……今国学虽有学官之名,而无教授之实,何异兔丝燕麦,南箕北斗哉!……使辟雍之礼,蔚尔而复兴;讽诵之音,焕然而更作。美榭高墉,严壮于外;槐宫棘宇,显丽于中。道发明令,重遵乡饮,敦进郡学,精课经业。如此,则元、凯可得之于上序,游、夏可致之于下国,岂不休欤

在这份表章中,李崇着重提到了地方官学,赞扬了以前孝文时期地方官学办得好,现在应该进一步发扬过去的好传统,办好地方官学。可是,这里有一个问题,统一建立地方官学,明明是显祖时期冯太后第一次临朝听政时所办的一件大事,前面已引大量史料证明,可李崇为何要将其功劳算到文帝头上,而且将孝文帝迁都洛阳和统一开办地方官学等综合在一起,作为汉化改革的重大成就加以赞扬呢?这是因为,州郡学的全面建立是一个长时段的过程,尽管显祖时期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地方官学,但直到孝文帝之后才普及于每一个州郡;或者是地方官学的各种规章制度到孝文帝时期才全面完善。正由于这些原因,迁都洛阳之后,中央官学全面衰落,可许多地区的地方官学却还得到进一步发展。而这些正是汉族士人将州郡学的统一设立看作孝文帝所为,将其作为冯太后、孝文帝汉化改革一部分的原因。同时,话又说回来,地方官学建立于显祖是冯太后的谋划,而孝文帝改革实际也是以冯太后的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而垂帘听政又是无法表现在官方文书上的,所以北魏州郡学的统一建立被说成孝文帝所为。这反过来说明,北魏州郡学的统一建立属于孝文帝汉化改革的一部分,已是当时汉族士人们一致的意见,这并不是我们的新发现,只不过学界一直没有揭示其真相而已。

因此,完全可以这样说,尽管我们俗称的冯太后和孝文帝改革是在冯太后第二次临朝听政时才全面展开的,但其酝酿过程应该是在冯太后第一次执政时期就开始了。北魏地方州郡学的建立属于北魏汉化改革的先声。

综上,我们考察分析了北魏地方官学的建立及其发展过程,指出了北魏地方官学的办学理念、学规令制并不是对汉魏地方官学的继承,而是承汉魏中央官学的建制而来,这主要是因为北魏前期的中书学只是一种培养内侍官员的专门学校,没有传承儒学文明和教化民众的功能,汉族士人希望通过地方官学在全国的统一建立来推动儒学的复兴,传承文明,从而使地方官学的统一建立成为北魏汉化改革的突破口。下面我再就拓跋政权统治下的汉族士人在北方胡族统治下如何进行儒学复兴,即进行“以夏变夷”的艰辛历程谈谈自己的看法。

汉代士人在批判秦皇朝中断儒学发展链条的同时,建立起第一个中央级的教育机构:太学,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儒学知识士人,使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延续和发展。到东汉,开始形成了一个具有深厚儒学素养的世家大族阶层,这个阶层以儒学文化作为自己的标签,儒学文化之根早已一代一代深深地植于他们的内心世界。在以后的中华民族融合进程中,尽管“华夷之别”一直是华夏族、汉族士人遵守的一道藩篱,但前辈学者已经做过深刻论述,认为中国知识士人尤其是儒学士人在对待华夷、胡汉的分野上,自古以来是文化至上,而非民族和血缘至上。中国古代知识士人非常重视民族文化的根,并不太重视形式上的民族差异。他们评判一个异族统治者是否能为汉民族所接受,不主要看其血缘,而重视其接受汉民族文化的程度。当外族进入中原,汉族士人在军事武力上处于明显劣势的情况下,默默地以自己民族的先进文化改造胡族统治者,从而使统治民族接受汉族文化,最后融合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因此,生活在异民族政权中的汉族士人的最大目的是保持汉民族文化的薪火传承,使其不致熄灭中断。而民族文化的薪火传承需要学校作为其载体,因而开办学校就成为在异民族统治下汉族士人的一个主要诉求。

古代的学校主要分两种:一是官学,一是私学。私学是民间的自发行为,官学是官方的行为,其中官学又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种。中央官学的兴办与否一直是士人们判断最高统治者是否重视文化传承的主要标准。史书记载拓跋鲜卑一进入中原就建立了中央官学,起初叫国子太学,后来又改为中书学 。可是北魏前期的中书学是由拓跋贵族严格控制的,其最高行政长官中书监、令均为鲜卑贵族兼领 。只有教师,即中书博士和助教是汉族士人。中书学实际只是一种培养内侍成员的行政学院。如中书学生的入学资格是贵族子弟身份,而不是掌握经学知识的多少,既没有正常的入学考试,也没有平时检试学生经学学习好坏的手段,经学知识学与不学,学得好坏与他们出校后的去向和职务升迁没有必然联系;再者,在校学生本身就是当然的在职官员 。这一切说明,北魏前期的中书学不具备传承儒学文明,教化民众的功能,不符合汉族士人心目中的太学传统。当然,应该承认的是,自显祖以后,中书学传承儒学的功能有了很大改观,如改革经学检试制度等,尤其是冯太后、孝文帝汉化改革之后,中央官学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太和年间,改中书学为国子学,迁都洛阳之后,孝文帝又下诏立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小学,到孝明帝神龟中,又仿西晋旧制,国子学生只招收“三品以上及五品清官之子” ,中央官学全面回归汉魏传统。但北魏中央官学彻底洗掉鲜卑痕迹之后,反而趋向衰落。前面提到,迁都之后近三十年,先是校舍迟迟未建设好,后来校舍建好后,又迟迟未招生,也未出台任何学规制度,两任国子祭酒多次兴学奏疏都未能得到正面回应。

北魏中央官学的衰落,有着它的必然性原因,首先,孝文帝汉化改革之后,中央官学的教育功能得以改变,从而废除了军事功臣和侍郎、博士子弟在国子学的特权资格,尤其是废除了进入国子学就是当然官员的制度,使得拓跋贵族官僚们的办学热情大大降低,拓跋贵族和高级士族子弟的求学热情急剧减退。其次,在门阀时代,士族们更热衷于家学和私学,家学渊源和私学资历更受到人们尊重,他们对官学当然不一定感兴趣;但国子学依旧要坚持它严格的“三品以上及五品清官之子”的等级标准,这又堵塞了寒门进入中央官学的大门,那么中央官学走向衰落就成为必然。陈寅恪先生对整个魏晋南北朝学术教育状况有一个总的判断:“自汉代学校制度废弛,博士传授之风气止息以后,学术之中心移于家族,而家族复限于地域,故魏、晋、南北朝之学术、宗教皆与家族、地域两点不可分离。” 这正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教育发展的大趋势,而北魏中央官学只不过是在孝文帝恢复门阀制度之后跟上整个时代的步伐而已,这是北魏中央官学教育回归汉魏传统的必然结果。关于北魏中书学的学校类型、功能、作用及其后来的转化问题,我将在另一篇文章《北魏中书学的学校类型——兼谈鲜卑统治者对儒学教育功能的认识》中做出全面考察,此不赘。

正由于这些原因,汉族士人们将儒学复兴的希望寄托在地方官学的建立和私学教育的开展上。而汉族士人之所以能够将儒学复兴的希望寄托在地方官学和私学教育上,又与北朝特殊的时代背景有关:西晋末年,“五胡乱华”,晋鼎南迁,北方留下未南徙的士族纷纷广聚宗族,建立坞壁组织以与胡族政权相对抗。而坞壁必须恃险而建,因此北朝的世家大族往往居于农村而非城市。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言:“南朝士族与城市相联系,北朝士族与农村相联系。……这决定了北方的士族与农业土地的难分的关系。北方大家族制度的继续维持,又决定了北方的士人与宗族的难分的关系。北方士族除了在京城和地方上做官,都不在城市。” 这应该就是北方儒学复兴首先从地方官学和私学突破,使北魏地方官学成为东晋十六国与南北朝时期最为亮丽的一道风景的最为主因。

孔毅在《北魏前期北方世族“以夏变夷”的历程》一文中大致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拓跋部落统治下的北方汉族士人关于“以夏变夷”的经历,是在其心灵经过了一段炼狱般的煎熬之后,其态度由消极变为积极,由被动变为主动的 。拓跋统治下的中原的汉族士人,初期的“以夏变夷”心态是消极的,他们拒绝与拓跋统治者合作,不愿入京为官。也就是说,他们不主动用汉文化去感化、改造拓跋统治者。试看史料:

(李)曾,少治《郑氏礼》《左氏春秋》,以教授为业。郡三辟功曹不就,门人劝之,曾曰:“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州辟主簿,到官月余,乃叹曰:“梁叔敬有云:州郡之职,徒劳人耳。道之不行,身之忧也。”遂还家讲授。

宋隐,字处默,西河介休人。……性至孝,年十三,便有成人之志,专精好学,不以兵难易操。……太祖平中山,拜隐尚书吏部郎。车驾还北,诏隐以本官辅卫王仪镇中山。寻转行台右丞,领选如故。屡以老病乞骸骨,太祖不许。寻以母丧归列人。既葬,被徵,固辞以病,而州郡切以期会,隐乃弃妻子,间行避焉。后匿于长乐之经县,数年而卒。临终谓其子侄等曰:“苟能入顺父兄,出悌乡党,仕郡幸而至功曹史,以忠清奉之,则足矣,不劳远诣台阁。恐汝不能富贵,而徒延门户之累耳。若忘吾言,是为无若父也,使鬼而有知,吾不归食矣。”

刘昞,字延明,敦煌人也。……隐居酒泉,不应州郡之命,弟子受业者五百余人。……世祖平凉州,士民东迁,夙闻其名,拜乐平王从事中郎。世祖诏诸年七十以上听留本乡,一子扶养。昞时老矣,在故臧,岁余,思乡而返

(高)燮(高允弟)……有文才。世祖每诏征,辞疾不应。恒讥笑允屈折久宦,栖泊京邑。常从容于家

刘献之,博陵饶阳人也。少而孤贫,雅好《诗》《传》,曾受业于渤海程玄,后遂博观众籍。……后本郡举孝廉,非其好也,逼遣之,乃应命,至京,称疾而还

尽管前期汉族士人们“以夏变夷”的态度是消极的,但其结果仍然有积极成分。因为他们归隐而不合作的目的,很大一部分是在乡间传播儒学文化,为了保存民族文化的火种不致熄灭。因此,前期拓跋统治者为了驱使士人为其服务,将大批私学教师调往京都做官,尽管拓跋统治者的目的只是为了将汉族士人们控制在自己手中,但客观上对民间私学造成一定伤害。上面提到的这些儒学士人,后来有的被迫征调为官,从而放弃了他们的儒学教育。如李曾,太祖时,征拜博士,出为赵郡太守 。刘,七十岁还被征调 。也正是这一原因,拓跋统治者的逼遣遭到了一些汉族士人的强烈反抗。一些世族豪门,甚至聚集坞堡,造反山泽。如明元帝时,“以郡国豪右,大为民蠹,乃优诏征之,民多恋本。而长吏逼遣。于是轻薄少年,因相煽动,所在聚结。西河、建兴盗贼并起,守宰讨之不能禁”。 《魏书·世祖纪》也说:“先是,辟召贤良,而州郡多逼遣之。”

史书记载说拓跋统治者对汉族士人的让步开始于世祖时期。延和元年(432)十二月,世祖下诏:“诸召人皆当以礼申谕,任其进退,何逼遣之有也!” 后又于太延元年(435)十二月甲申下诏:“自今以后,亡匿避难,羁旅他乡,皆当归还旧居,不问前罪。” 也就是说,拓跋统治者逐渐接受了汉族士人的这一做法,对于那些愿意隐居民间,从事儒学传播的,允许他们在民间从事儒学教育。这样一来,经过前期一段剧烈的动荡之后,地方儒学文化逐渐在乱中复兴,汉民族传统文化也开始由村、乡的私人民间办学到郡以至州的一些地方官员对官学的兴办,使儒学传统文化得以保存以至发展。当然,所谓乱中复兴,各个地区的发展程度是不同的,尤其是地方官学,取决于地区的稳定、地方官的儒学素养和在百姓中的威信。因此,这一全国性的转折阶段尽管是世祖时期才到来的,但在个别发达地区,有些地方官在太祖时期就开办了地方官学,《魏书·良吏列传》提到太祖时期的常山太守张恂,“开建学校,优显儒士。吏民歌咏之” 。还有世祖时期的薛谨在所在州郡开办的官学。薛氏为汾阴豪族,薛谨父薛辩太宗时归国,被授以平西将军、雍州刺史,赐爵汾阴侯。后薛谨又被授河东太守,袭爵平西将军、汾阴侯。世祖时期,又由太守迁秦州刺史。史载:

谨自郡迁州,威惠兼备,风化大行。时兵荒之后,儒雅道息。谨命立庠,教以诗书,三农之暇,悉令受业,躬巡邑里,亲加考试,于是河汾之地,儒道兴焉

张恂和薛谨属于自作主张设立地方官学的官员,这也是他们得到大量汉族人拥护的主要原因。但从以上史料可以看出:其一,当时的州郡学并不叫“太学”,也说明叫地方官学为“太学”是在冯太后全国统一建立郡学之后的事情;其二,从薛谨所办学校看来,这种学校主要是农暇时期授业,与后来的州郡太学还有一定区别;其三,这种地方官学属于地方官的个人行为,与拓跋朝廷无关,也就说明设立地方官学还只是个别强宗大族聚集的地区。

到高宗后期,建立地方官学的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改善,高允于太安三年(457)出任中书令,成为中书学的直接长官,也是全国教育的最高行政长官。而李 也于高宗后期出任相州刺史。高宗死后,拓跋政权被保守派贵族乙浑所控制,他作恶多端,激起众怒,从而为冯太后上台提供了条件,也为建立统一的州郡学提供了绝好机会。前面已经说过,冯太后是在国家政权出现重大危亡的时候密定大策,除掉了全国最大的奸恶权臣乙浑,在建立了巨大威信的基础上下达建学诏令的,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拓跋保守贵族的阻力,使儒学复兴的目标得以实现。正由于地方官学的统一建立,儒学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到孝文帝时代,就出现了学术文化发展的高峰,使儒学正宗从南朝逐渐转移到北方。也正是这一原因,到北魏末年,战乱频仍,中央官学已全面衰落,汉族士大夫如李崇等还津津乐道于冯太后创建的州郡学,将其看作北魏汉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提出振兴方案。

结合以上史料分析,可以看出北魏统治下的汉族士人以儒学教育来推动“以夏变夷”的艰辛历程,他们所采取的方法是以点带面,步步为营,迫使拓跋统治者一步一步地接受儒学熏陶。从儒学士人在本土乡村进行的私学耕耘,到张恂、薛谨局部地区自作主张建立的地方官学,再到李 上书朝廷请求在自己治内建学以致提出全国建学,再到冯太后和高允的全面谋划,决定统一建立州郡太学,并按照郡的大小分别招收数量不等的学生,统一配备博士、助教,统一教师和学生的选拔标准,统一检试经学等,可以看出这种历程之艰辛。

北魏初期,汉族士人以逃避归隐,本土办学,从行为上是一种消极退让的举动,但在精神上仍然表现了一种文化上的自信。正如孔毅所说,“经学之复兴于北方,实则北方世族为保存民族文化精华而修筑的一道心理防线和精神屏障”。 正是这种文化的自信,使得他们的被动逐步转化为主动,冯太后诛灭乙浑,提出在全国各州郡建立汉魏传统的太学体系,使士人们的“以夏变夷”活动由过去的被动退让变为主动进攻。对中书学不符合儒学传统做法表示不满,要在州郡按照汉魏传统的太学教育体系来开办地方官学,就是这种文化自信的最明显表现。孔毅认为,在孝文帝改革之前,北方民族大融合进程的推进主要依赖于北方世族“以夏变夷”的信念以及在此信念之下坚韧不拔的努力,从而为孝文帝改革铺垫了路基 。从以上士人们汲汲于儒学教育的事例中也可以看出他们这种努力的艰辛和坚韧。

(原载《史学月刊》2016年第6期)


[1] 《魏书》卷57《高 列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1261页。

[2] 《魏书》卷45《韦阆列传附 》,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1015页。

[3] 《魏书》卷57《崔挺列传附孝 》,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1270页。

[4] 《北史》卷26《韦阆列传附 》,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959页;卷31《高 列传》,第1136页;卷32《崔挺列传附游》,第1191页;卷43《李崇列传附平》,第1601页。

[5] 《魏书》卷46《李 列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1039—1040页。

[6] 《魏书》卷46《李 列传》,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1040页。

[7] 《魏书》卷46《李 列传》提到李 被杀是冯太后的意思,有“范檦知文明太后忿 也”的记载,中华书局1974年点校本,第1042页。 sFLMHt07Xmkrr2ya4uhMGh7e4nBwnqyH8ZPxT30lT2z60Wxa3g3TNHtMHgEoCE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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