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有一整套原则和规范,同时,列宁也在寻找具体的同资本家联合的形式。租让制是列宁在实践中的创造。他将租让制看作是俄国对外经济关系中的主要形式。列宁租让制的思想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早在1918年春天“喘息”时期,列宁就提出了租让制的思想。1918年5月,列宁倡议同美国发展经济关系。在列宁的领导下,苏俄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对外贸易委员会制订了关于俄美经济关系发展的初步计划。苏俄政府在该计划中表示愿意以农产品和采掘工业产品偿付从美国购买的货物,该计划还表示愿意像对其他国家一样向美国提供承租权。该计划1918年6月最初发表在《工商业人民委员部通报》上。1918年5月14日,列宁给雷蒙德·罗宾斯上校写信:
亲爱的罗宾斯先生:
随信附上发展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关系的初步计划。这项初步计划是经过我国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对外贸易委员会仔细研究的。
我希望这项初步计划对您同美国外交部和美国出口事务专家的会谈能有所裨益。
请接受我深切的谢意!
您的真诚的 列宁 [11]
但战争使租让政策停止实施,而且也没有实施的可能性。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给苏俄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只是到了1920年底苏俄大地上才出现了和平的曙光和希望。列宁又一次将租让政策提到了议事日程。1920年11月15日,人民委员会委托列宁等人起草关于租让问题的决定草案,提出了三个原则:第一,关于提供租让的总的亦即原则性的决定;第二,极简短地说明租让的一般经济条件和法律条件;第三,开列租让项目,并对每个租让项目的经济意义作出相当清楚的说明。 [12] 11月23日,人民委员会批准了列宁等人起草的租让法令。该法令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法令指出,实行租让制是“为了广泛采用这种恢复和加强共和国和整个世界经济的生产力的方式”,法令表示应该“同认真的值得信任的外国工业团体和组织签订合同的租让项目”,该法令强调了租让项目的一般经济条件和法律条件,如规定:对承租人,将用合同中规定的部分产品给予报偿;承租人有权将产品运出国外;对承租人投入企业的财产决不实行国有、没收和征用,等等。1920年12月,在全俄苏维埃八大上列宁又进一步阐述了租让制问题。列宁说:“在租让谈判上,我们的主要利益是政治上的利益。最近的事态也十分清楚地证明,光是谈谈租让问题,我们就得到了好处。……这就是说,这个问题在经济上是十分次要的,它的全部实质是在于它的政治意义。” [13] 列宁重申了租让制的三种主要形式:第一种是北部边远地区的森林租让,第二种是粮食租让,第三种是西伯利亚的矿业租让。
在和平建设时期来临之时,列宁正在苦苦追求一种有效的恢复经济、发展经济的途径和方法。在列宁看来,租让政策就是苏俄应该而且必须实行的政策。实行这种政策只会对苏维埃政权有利,也会在国际舞台上成为利用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关系矛盾、加深它们之间矛盾裂痕的有效手段。列宁认为,租让政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同时又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关键在于操作,在于控制尺度。
转入新经济政策以后,俄共(布)高层对实行租让政策更加热心,积极推进租让政策的实施。列宁多次发出指示,部署租让政策的实施和贯彻。中央领导层也多次开会研究租让政策问题。列宁还发表文章,从理论的角度分析和论述租让政策,澄清一些是非。
刚才还斗个你死我活,紧接着苏维埃政权就同资本主义国家握手进行经济合作谈判,刚刚放下枪炮就同资本家做生意,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转弯呀!人们在问:“我们把本国的剥削者赶走了,又要把外国的剥削者请进来,怎么能这样呢?”基层发出了担心旧日的资本家卷土重来的呼声。关于租让制的问题引起的一些困惑和不解表现在苏俄各个层面,其中包括中央决策层。1920年苏维埃八大收到了许多条子,对租让制提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十分有意思,现摘录一些,因为这些疑虑在后来的国际共产主义发展进程中屡屡遇到:
“同志们!我们派遣你们去参加全俄代表大会,同时我们声明,我们农民愿意再受三年饥寒,再承担三年义务,只是你们不要用租让的办法出卖我们的俄罗斯母亲。”
“我们正经历着经济危机和经济破坏,不能像资本家那样满足工人的要求,那么资本家承租人会不会以此来煽动工人无产者群众反对苏维埃政权呢?”
“如果可以,请说明,堪察加要租让多久(或者打算租让多久),除了政治上的好处外,对俄罗斯联邦有没有经济上的好处?表现在哪里?”
“我们实行租让,这是否就是承认资本主义国家长期存在,是否就是认为我们关于世界革命即将到来的论点是不正确的?”
“如果日本不让我们把堪察加租让给美国,而出兵强占它,并宣布堪察加是他们的,那怎么办?”“请讲一讲,资本家从哪里弄劳动力?自己带来吗?未必。如果要招收俄国工人,那么除了俄国工人又要受资本家控制以外,还会造成我们劳动市场的紊乱,从而会打乱统一的经济计划。”
“实行租让后,一旦承租人开始工作,俄国共产党在租让合同规定的地域内做工的工人中建立共产党支部的工作,能公开进行还是只能秘密进行?”
“如果说在美国,失业正在促进革命,那么,我们对美国实行租让,岂不是让它摆脱危机,也就是说让它阻碍革命吗?”
“资本家是否会利用租让来防止本国发生危机,并以此推迟社会革命?”
“能不能指出哪些条件能保证我们不会发生歪曲苏维埃国家制度和培植资本主义制度的危险?”
“您说,租让给被压迫国家(如德国)的资本家,比租让给其他国家意义更大。但是,被压迫国家的资本家取得租让后将会改善本国的经济状况,从而会推迟国内革命,对这一点您有什么看法?”
“如果(1)承租人违反俄罗斯联邦的法律,(2)同承租人所代表的国家发生战争和(3)同其他国家发生战争,将如何处理租让企业以及承租人修建的工程和建筑?”
“逃亡国外的俄国资产阶级,会用自己的资本来参加租让企业的经营。这岂不是从前的老板打着外国资本的招牌又回来了吗?”
“您曾经指出并强调租让的政治意义。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最使地方上不安的是:要租让,要贸易往来。这样做会给共和国带来什么样的威胁和危险,苏维埃制度会从内部被瓦解和被破坏(例如,投机倒把会猖獗,等等)吗?怎样防备这些威胁和危险?”
“请讲一讲如何处理沙皇欠下的债务,不偿还债务,协约国是否会同意做些生意?” [14]
……
无产阶级革命队伍中有些人一时转不过弯来,这是正常现象。急剧的转变给思想观念带来很大冲击。但作为中央决策层应该及时、准确和通俗地向无产阶级革命队伍中的困惑者解释这一切。列宁承担了这个任务,而且,每当重大转折时刻列宁都是这样做的。宣传鼓动工作、启发教育工作对于列宁来说是一件法宝。因为只有群众弄懂了中央高层决策的意义,才能跟着中央向前进。这时期,列宁连续发表文章和报告,阐述租让政策。在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转变时期,列宁注意将租让政策提到很重要的位置上。1920年11月26日,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组织支部书记会议上阐述了租让政策的原则性问题。1920年12月6日,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组织积极分子大会上作了关于租让的报告。列宁提出了有关租让制的一系列问题,旨在消除人们对租让制的忧虑。1920年12月21日,在俄共(布)党团会议上,列宁一一回答了这些问题,澄清一些人心中的糊涂认识。
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列宁在1921年4月11日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会议上说:“同志们!租让问题在我们这里引起的意见分歧,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因为还在去年秋季以前,这个问题在原则上似乎就已经肯定下来了,而当人民委员会在去年11月23日颁布租让法令时,党内,至少在负责工作人员中间,并没有人出来反对,而且也看不出有什么意见分歧。” [15] 反对租让制的人提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他们有的说,“我们要自己‘想办法’,干吗把外国人叫来”;有的说,“那些在同资本家斗争中受过考验的老工人不能容忍再退回去受资本家的奴役”,等等。针对这些意见,列宁斩钉截铁地表示:“我认为,如果我们不能实行租让政策,不能把外国资本吸收到租让企业中来,那就根本谈不上采取重大的、实际的措施来改善我们的经济状况。如果不实行租让政策,不抛弃偏见,不抛弃地方‘爱国主义’,不抛弃行会‘爱国主义’和所谓我们自己‘想办法’的看法,我们就不能认真地提出立即改善经济状况的问题。” [16] 列宁教育那些对租让政策有疑义的同志:“你们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针对目前金融资本以及托拉斯与托拉斯之间进行激烈斗争的情况而制定的租让政策的实质。租让政策是一方为了反对另一方而缔结的联盟。现在我们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我们应当利用托拉斯之间的敌对关系,以便使我们能够支持到国际革命的胜利。” [17] 可见,列宁主张租让制是为了改善俄国的经济状况,是为了发展俄国经济。
在这里,列宁深刻地阐述了未来和现实的关系。列宁说:“未来是非常美好的。可是决不能把这两方面的事情混淆起来:一方面要进行宣传鼓动,加速这个未来的到来;另一方面要使自己现在能够在资本主义的包围中生存下去。如果我们办不到这一点,那就会像一个谚语所说的,‘等到太阳升东方,眼珠已被露水伤’。我们应当有本事根据资本主义世界的特点,利用资本家对原料的贪婪使我们得到好处,在资本家中间——不管这是多么奇怪——来巩固我们的经济地位。事情似乎很奇怪:社会主义共和国怎么能依靠资本主义来改善自己的状况呢?但是在战争中我们已经看到过这种情况。我们在战争中取得了胜利,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强,而是因为我们虽然弱,却利用了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敌对关系。现在,若不利用托拉斯之间的敌对关系,我们就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的特点,就不能在资本主义的包围中生存下去。” [18]
我们可以看出,列宁实际上又提出了实行租让制的另一个政治意图,即利用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使俄国在敌对包围中生存下来。
最后,列宁反驳了施略普尼柯夫的观点。这位反对租让政策的政治家表示,最好把企业租让给俄国工人。列宁说他的这种说法“太可笑了”。“一般说来,同俄国工人签订任何一种租让合同,在原则上是完全允许的。但是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我国的大工业是不严肃的,因为我们什么也不能保证供应,而外国的承租人则可以把必需品从国外运来。这就是同外国资本家签订租让合同的不同之处。” [19] 列宁反对那种观点,即认为实行租让会延迟欧洲革命,“我们不去推断从签订第一个租让合同到欧洲爆发第一次大规模革命将相隔多少天”。 [20]
列宁的这篇讲话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全党在租让问题上有了一个比较一致的认识。
1921年4月21日,列宁发表了《论粮食税——新经济政策及其条件》一文。该文非常重要,也是统一全党思想的一篇重要文献。在这篇文献中,列宁将租让看成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典型的形式。
为宣传党的政策,其中包括租让政策,列宁多次利用各种报告机会加以论述。1921年4月25日,列宁在留声机录音讲话中集中阐述了租让政策。苏维埃政权赶走了俄国资本家和地主,而现在却把外国资本家请到俄国来,这样做对吗?列宁回答:“这样做是对的,因为,既然其他国家的工人革命迟迟没有到来,那我们就不得不作出某种牺牲,只要能迅速改善甚至立即改善工农的生活状况。”
把资本家请到俄国来不危险吗?这不是意味着发展资本主义吗?列宁回答:“是的,这是意味着发展资本主义,但是这并不危险,因为政权掌握在工农手中,地主和资本家的所有制不会恢复。租让是一种特殊的租借合同。根据合同,资本家在一定期限内是一部分国家财产的租借者,但不是所有者。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 [21]
看来,一项政策的制定、实施和革命队伍对该项政策的理解程度和支持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若让政策能够按照决策者意图贯彻下去,就必须让群众明了政策的实质和含义,让群众懂得如何去实行该项政策。列宁在决策中所体现出的这种才能,应该值得后人认真去学习和领会。
列宁给困惑者解惑的具体内容在以下节目中体现出来。
一项政策的出台,必须给其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列宁在制定租让政策时也是这样做的。列宁说:“苏维埃政权怎样把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苏维埃政权怎样‘培植’国家资本主义,可以说明这一点的最简单的事例,就是租让。”列宁阐述了租让政策的含义:“就各种社会经济结构及其相互关系来看,苏维埃制度下的租让是什么呢?这就是苏维埃政权、即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为反对小私有者的(宗法式的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而和国家资本主义订立的一种合同、同盟或联盟。承租人就是资本家。他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是为了获得利润,他同意和无产阶级政权订立合同,是为了获得高于一般利润的额外利润,或者是为了获得用别的办法得不到或极难得到的原料。苏维埃政权获得的利益,就是发展生产力,就是立刻或在最短期间增加产品数量。” [22] 后来,列宁在另一个场合又论述说:“苏维埃政权邀请了那些愿意在俄国经营租让企业的外国资本家到俄国来。”那么,什么是租让呢?列宁回答:“它是国家同资本家订立的一种合同,资本家负责安排或改进生产(如采伐和浮运木材,开采煤炭、石油和矿石等等),把所得的一部分产品交给国家,另一部分作为利润归自己所有。” [23] 那么,租让政策有没有阶级斗争的内容呢?
列宁决定实行租让制是有原则性界限的。在列宁看来,“租让并不是和平,它也是战争,不过是用另外一种、对我们比较有利的形式进行的战争。从前战争是靠坦克、加农炮等等进行的,而这些东西妨碍了我们的工作,现在这场战争将在经济战线上进行。……租让是战争在经济方面的继续,不过在这场战争中我们已经不是在破坏而是在发展我们的生产力”。 [24]
列宁说:实行租让制是“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种方式、两种形态、两种经济的军事较量”,“这也将是一场不能作丝毫让步的战争”。 [25] 在列宁看来:“从资本主义同布尔什维克冲突的危险性来看,应当说租让是战争的继续,但这是另一种范围内的战争。必须监视敌人的每一个行动。需要用各种办法来进行管理、监督、影响和诱导。这同样是一场战争。” [26]
列宁同时也告诫说:“要把适应资本主义生产的租让制同苏维埃观点结合起来,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像我所说的,这方面的一切努力,都是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斗争的继续。这场斗争的形式变了,但它仍然是一场斗争。……当然,在这方面的斗争比缔结任何和约的斗争都需要更大的随机应变的本领。每次缔结和约时都要进行斗争,而且都有资产阶级列强在背后参与斗争。……我们必须这样来缔结和约:一方面要使资产阶级共和国能够生存,另一方面又要使苏维埃政权在世界外交方面得到好处。在同资产阶级列强缔结的每一个和约中,有些条文是经过一场战争才订下来的。同样,租让合同的每一项条文都带有战争性质,因为每一项条文的制定都要经过一场战争。因此,必须善于在这场战争中保卫自己的利益。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资本家从承租企业中得到大量利润,而我们则要使我国工人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通过提成多得到一些产品。” [27] “租让政策执行得恰当而谨慎,无疑能帮助我们迅速(在某种不大的程度上)改进生产状况,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当然要以某些牺牲作代价,要以把千百万普特最宝贵的产品交给资本家作代价。租让在什么程度上和什么条件下对我们有利而无害,这要取决于力量的对比,取决于斗争,因为租让也是一种斗争形式,是阶级斗争在另一种形式下的继续,而决不是用阶级和平来代替阶级斗争。至于斗争的方式如何,将由实践来表明。” [28] 列宁表示:“租让合同就是介乎布列斯特条约和同资产阶级列强签订的这类条约之间的一种条约。”列宁说:“共产党人懂得,租让就是一个布列斯特条约。由于我们这个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遭到破坏,我们才不得不去签订这个条约。任何人都知道,没有大工业,国家的复兴是不可能的。” [29]
列宁的这些论述表明,租让制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和阶级内容。列宁在制定租让制时已经充分估计到了资本家利用租让制给苏维埃政权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利用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来达到苏俄的目的,这是列宁对外经济决策中的重要考虑和策略。1920年11月26日,列宁在俄共(布)莫斯科组织支部书记会议上估计道,现在美国和日本之间疯狂的敌对情绪日益增长。我们正利用这一点,提议出租堪察加,从那里得到一部分产品,对我们有利得多。何况事实上我们反正也无法支配和利用堪察加。合同还没有签好,日本就“怒不可遏了”。“我们利用这个合同更加加深了我们敌人之间的分歧。” [30] 列宁说:“租让问题上的基本原则,从政治上来考虑(对这个问题有政治上的考虑,也有经济上的考虑)就是:应该利用两个帝国主义之间、两个资本主义国家集团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使他们互相争斗。这个原则我们不仅理论上已经懂得了,而且实际上已经在运用;对我们来说,社会主义在全世界最终胜利以前很长的时期内,这将是一个基本原则。只要我们还没有夺得全世界,只要从经济和军事的角度来看我们仍然比资本主义世界弱,就应该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应该善于利用帝国主义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如果我们不坚持这个原则,我们大家早就被绞死了,这正合资本家的心意。” [31] 在列宁看来:“现在我们处在两个敌人之间。如果不能同时战胜这两个敌人,那就应该想办法使他们互相打起来,因为两贼相争,好人总会得利,但是,一旦我们强大到足以打倒整个资本主义,我们立刻就要把它推翻。” [32]
在苏俄政权还很虚弱之时,为了能够在帝国主义重重包围中生存下去,就必须利用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尽可能地促使它们相互之间进行争夺和摩擦。必要时苏俄政权可以抛出一些政治诱饵和经济诱饵,促使它们争斗。列宁分析道:“人们生活在国家里,而每一个国家又生存在由许多国家构成的体系中,这些国家彼此都处于一定政治均势的体系中。” [33] 列宁的政治意图非常明确:“在政治上我们应该利用敌人之间分歧,并且只利用由最深刻的经济原因引起的深刻分歧。如果我们企图利用微小的偶然的分歧,我们就会成为渺小的政客和一钱不值的外交家。” [34] 列宁认为,在当前的资本主义世界中有没有我们应该利用的根本性的对立呢?有三种根本性的对立:一是美国和日本的对立;二是美国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对立;三是协约国和同盟国集团之间的对立。列宁认为,现实应该首先利用美国和日本的对立。由此可见,列宁在指定对外经济战略时,时刻从国际环境和国际政治力量对比的变化中寻找支点。
与狼打交道要学会狼的语言。同资本家打交道不懂得生意经,就等于被资本家所征服。列宁十分重视与资本家打交道时的规则的运用。列宁说:“租让政策是由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领导执行的。这并不是什么巧妙的把戏,这些文献已经译成各种文字。……教他们这些资本家学共产主义是没有必要的。我们是优秀的共产党员,但是我们并不想通过租让来建立共产主义制度。租让是同资产阶级强国签订的条约。如果有这样的共产党员,他想根据共产主义的原则同资产阶级强国签订条约,那我们就要把他送进疯人院,并且对他说,‘你虽然是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到资产阶级国家去做外交官却不合适’。还有这样的共产党员,他们在考虑租让政策时想在合同中体现出共产主义原则,这种人也快要进疯人院了。在这方面必须懂得资本主义的生意经,不懂是不行的。” [35] 列宁强调:“无论如何要实行这种租让。任何一项租让都会带来好处,都能立即改善一部分工人和农民的生活状况。” [36] 可见,列宁完全是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的,没有受条条框框的约束。
列宁说:“租让制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和苏维埃体系内其他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比较起来,大概是最简单、明显、清楚和一目了然的形式。在这里,我们和最文明先进的西欧资本主义直接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我们确切知道自己的得失、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们确切知道租让的期限,如果合同规定有提前赎回的权利,我们也确切知道提前赎回的条件。我们给世界资本主义一定的‘贡赋’,在某些方面向他们‘赎买’,从而立刻在某种程度上使苏维埃政权的地位得到加强,使我们经营的条件得到改善。在租让方面,任务的全部困难就在于,当订立租让合同时,一切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权衡,而订立之后还要善于监督该合同的执行。” [37]
在这里,列宁阐述了高层决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定律。列宁说:“所以为了使‘我们’能顺利地完成我们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就必须懂得,需要经过哪些中间的途径、办法、手段和辅助办法,才能使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键就在这里。” [38] 列宁的这个分析具有现实意义。
有了这样的思想必然会推动苏维埃政府积极地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家进行谈判。例如,1920年秋,苏维埃政府就同美国万德利普辛迪加的代表华盛顿·万德利普在莫斯科进行接触,并举行了租让谈判。其租让项目就是在堪察加开采石油和煤炭。苏维埃政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由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外交人民委员部和外贸人民委员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与万德利普举行租让谈判,双方起草了合同草案。根据合同草案,万德利普辛迪加将获得为期60年的租让权。但满35年后,苏维埃政府有权提前赎回租让企业。如果满60年,租让企业及其设备无偿地转归苏维埃俄国所有。但美国政府对这项租让项目不感兴趣,持不支持的立场,万德利普辛迪加最终没有与苏维埃政府签订这项租让合同。
转入新经济政策以后,苏维埃政府更加积极推进租让政策的实施。比较典型的是苏俄政府与厄克特的租让谈判。厄克特十月革命前是俄亚联合公司的董事长,俄国一些大型矿业企业的业主。1921年以后,苏俄政府准备将厄克特十月革命前的原有企业租让给他,由他经营。苏俄政府十分重视这个问题。苏俄政府派对外贸易人民委员列·克拉辛同厄克特进行谈判。1921年6月,谈判在英国伦敦开始进行,随后又多次在莫斯科进行。但到10月,厄克特中断谈判,企图通过压力和讹诈捞取更多的好处,逼迫苏俄政府作出重大让步。但苏俄政府没有屈服于这种讹诈。1922年谈判恢复。列宁十分关心这个谈判。1992年9月4日,列宁给斯大林写信并转俄共(布)中央政治局,指示“只有在向我们提供大笔贷款的条件下,才能租让给厄克特”。 [39] 9月9日,双方在德国柏林签订了租让初步合同。初步合同规定,原俄亚联合公司乌拉尔和西伯利亚的企业租让给厄克特。根据合同,苏维埃政府应给予承租者物质资助,以供恢复其流动资本和修复企业之用。承租者独享使用森林和矿产资源的权利,承租者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在俄罗斯或在国外出售所开采的原料和产品。租让企业免交地方捐税。合同规定,承租者必须将其开采的供直接销售的金属和各种矿物数量的6%,开采的煤、泥炭或原料数量的6%以货币(英国货币)或实物(由苏俄政府酌定)扣交俄罗斯联邦政府,其他生产品(包括加工的材料、成品、制品)按成本的4%以现金扣交。苏俄政府有权收购承租者生产的金属和产品、开采的矿物以及生产的其他商品的50%。租让期限为99年;签订合同日起满40年后苏俄政府有权提前赎回所有企业;租让期满后所有企业无偿移交苏俄政府。 [40]
这份合同的分量很重。决策高层采取了慎重的态度。1922年9月14日、21日、28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几次开会,研究对策,估量这份合同。10月5日,俄共(布)中央全会也讨论了这份合同。最后全会否定了这个合同。其“否决的理由之一是同英国的通商条约不稳固,它可能在任何时刻被英国单方面废除。基本理由则是,鉴于英国目前在对俄国极端重要的达达尼尔海峡问题上采取了敌对的政策,签订一个在范围和意义方面都异乎寻常的租让合同对苏维埃俄国来说是不允许的。这个理由绝对必须在人民委员会的正式决定中提出”。 [41]
9月12日,列宁再次给斯大林写信并转中央政治局。他指示:“看了克拉辛同厄克特的合同,我不同意批准它。……建议否决这项租让合同。”列宁认为这项合同是“奴役和掠夺”。列宁嘱咐斯大林将此事通知政治局委员。 [42] 在列宁的建议下,人民委员会否定了这个合同草案。10月6日,列宁给皮达可夫写信。他建议皮达可夫再审查一下这项租让问题。他指示说:“依我看,审查应主要放在垄断问题上;这是问题的中心。租让在财政上是否有利的问题是第二位的。” [43] 同厄克特的租让谈判最终没有成功。
列宁十分重视同美国哈默的合作。1922年5月11日,列宁给季诺维也夫写信:“恳请尽力帮助来人阿尔曼德·哈默同志,他是第一个办理承租的美国同志。最最重要的是,要使他的全部事业取得圆满成功。” [44] 5月11日,列宁给季诺维也夫打电话:“今天为美国同志阿尔曼德·哈默写了一封介绍信给您和您的副手。他的父亲是个百万富翁,共产主义者(关在美国监狱中)。他同我们签订了对我们很有利的第一个租让合同。他要去彼得格勒,以便第一船小麦卸货时在场并为他承租的企业[(石棉矿)]接收机器进行安排。”列宁说:“恳请立即指示所属,不得有任何拖延耽搁,并要由可靠的同志亲自监督,使为该租让企业进行的各项工作能圆满迅速地完成。这是最最重要的。阿尔曼德·哈默与他的公司经理米歇尔先生同行。” [45] 但彼得格勒方面没有很好地接待哈默一行。哈默给列宁写信说接待他们的别格缺乏礼貌,具有官僚主义。5月22日,列宁给季诺维也夫写信,严厉地进行了批评。列宁说,哈默的同事米歇尔对接待“颇有怨言”,“我要向中央控告别格的行为。鬼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竟然不顾我写给您和您的副手的专函,完全顶着干!!”列宁要求对别格施加影响。 [46] 5月24日,列宁给斯大林写信并转中央政治局委员。列宁说:“我以个人名义特别推荐阿尔曼德·哈默和B.米歇尔,请全体中央委员大力支持这两个人和他们的事业。这是通向美国‘实业’界的一条小径,应该千方百计加以利用。如有不同意见,请打电话告诉我的秘书(福季耶娃或勒柏辛斯卡娅),以便我动身之前,即近几天,能及时弄清情况(并通过政治局彻底解决)。” [47] 1922年6月2日,列宁的建议在中央政治局获通过。
列宁十分关心哈默的事业。1922年5月24日或27日,列宁给阿·朱·哈默写了介绍信并给秘书下了指示。列宁说:“持件人阿尔曼德·朱利耶维奇·哈默博士是美国联合公司的秘书。该公司是从我国获得承租权即乌拉尔石棉矿承租权的第一家股份公司。这个公司还承办供应俄国一批粮食以换取俄国的商品,此外它还有专为俄国开设的代理机构,经营美国‘福特’工厂的汽车、卡车和拖拉机以及美国一家大公司‘莫林农具公司’的农具。”介绍信说:“美国联合公司同一般资本主义公司不同,它同情苏维埃俄国,所以,使它有充分可能顺利完成自己的任务,对我们是十分有利的。”因此,列宁“坚决要求对外贸易人民委员部、铁路管理部门的全体代表以及苏维埃政府在国内的及驻国外的其他代表都能对该公司的代表不仅给予应有的关照和礼遇,而且竭力给予可能的协助,切勿拖延耽搁等等”。列宁指示秘书:“把介绍信全文抄在我的公文纸上,不要删节;同时要把英译文也抄上。” [48]
虽然列宁和苏俄政府积极推行租让政策,但当时的客观国际环境限制了租让政策的实施。事实上租让制在苏俄和后来的苏联没有大规模地推行起来。列宁也承认,“租让在我国并未得到多大的发展” [49] 。帝国主义的阻挠起了很坏的作用。但租让思想给后来的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