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创业生态系统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Spigel,2015),从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来看,创业生态系统相关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部分: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特征;创业生态系统的构成;创业生态系统的分类;创业生态系统的演化;创业生态系统的绩效和测量。
创业生态系统起源于生物学中生态系统的研究。生态系统最早由Tansley提出,认为其不仅包括各种有机生物体,也包含无机环境,是通过生物体之间以及生物体与无机环境之间的复杂交互作用所形成的统一整体(Tansley,1935)。而后,Moore首次将生态系统引入企业管理领域并提出商业生态系统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一种基于组织互动的经济联合体”(Moore,1993)。为了进一步明确商业生态系统的内在结构特征,Moore将其扩展为“一种由客户、供应商、主要生产商、投资商、贸易合作伙伴、标准制定机构、政府、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具有利益关系的组织或群体所构成的动态系统”(Moore,1996)。之后,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商业生态系统的内部结构、特征、评价指标、内部交互机制及演化过程等展开了研究(Zahra and Nambisan,2012;李海舰、郭树民,2008;刘刚、熊立峰,2013)。随着商业生态系统研究的日益成熟,以Adner和Kapoor为代表的学者关注于协同创新的创新生态系统(Adner and Kapoor,2010;朱桂龙等,2018;赵放、曾国屏,2014),而以Isenberg为代表的学者们则致力于提高区域创业活动水平的创业生态系统研究(Isenberg,2010;滕堂伟,2017)。
创业生态系统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05年,Dunn关注如何构建基于大学的创业生态系统,提出了创业生态系统的基本轮廓,但并没有进行明确定义(Dunn,2005)。之后,其他学者也开始致力于创业生态系统研究(Doblinger et al.,2019;Elia et al.,2020)。归纳而言,主要分两类对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一类是将创业生态系统视为创业企业(含新创企业和进行内创业的成熟企业)的外部环境,以Cohen和Isenberg等学者为代表。Cohen提出创业生态系统是特定区域内相互作用的主体形成的群落,通过支持和促进新企业的创建和成长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社会和经济价值(Cohen,2006)。而Isenberg则从政府角度提出了百森创业生态系统项目,通过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创业生态系统来改善创业环境,从而提高当地的创业水平。Isenberg指出,当创业者/创业企业处于一个容易获得资金和人才、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当地有鼓励创新和容忍失败的文化、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其他支持要素的环境中时,创业最容易获得成功(Isenberg,2010;Isenberg,2011)。
另一类以林嵩、Vogel、Mason和Brown为代表的学者则将创业企业纳入创业生态系统中,认为创业生态系统是由创业主体和所处的外部环境共同构成的统一整体。林嵩将创业生态系统定义为“由新创企业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创业生态环境所构成的,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动态平衡系统”(林嵩,2011)。Vogel提出创业生态系统是一个地理区域内的交互群落,由多种互相依赖的创业主体和环境要素(市场、监管体系等)构成并随着时间而演化,主体和环境共存并相互作用来促进新企业的建立(Vogel,2013)。Mason和Brown则认为创业生态系统是一系列互相联系的创业主体(创业企业、投资机构、大学等)和创业环境(政策、文化等),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联系来提升绩效(Mason and Brown,2014)。
对于创业生态系统的特征,学者们从不同视角进行分析,侧重点也各不相同。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创业生态系统具有六个重要特征,即多样性、网络性、共生性、竞争性、自我维持性及区域性(蔡莉等,2016)。
1.多样性
创业生态系统具有多样性。一方面,它是由多种类型的参与主体所构成,如创业企业、提供技术和人才等支撑的大型企业、政府、大学及科研机构、投资机构及中介机构。这些主体发挥不同的作用,通过主体间的合作以及资源、能力的互补驱动创业生态系统的发展(Thomas and Autio,2014;Spigel and Harrison,2018)。如投资机构为企业获得资金提供便利,降低了创业门槛,是生态系统成功的基石;大学也在充满活力的生态系统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许多一流大学具备重要的创业和创新文化(如斯坦福大学),这是成功生态系统必不可少的成分(Graham,2014;Cunningham et al.,2019;Belitski et al.,2019)。另一方面,即使同一类型的主体,如新创企业,在系统中的角色也有很大区别(Zahra and Nambisan,2011)。由于技术、产品和服务所需知识的多样化,形成了大量的机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新企业。这些企业在资源优势上有很大差异,在生态系统中也占据不同的市场空间和位置。如一些新创企业注重对新技术的研发,对市场的关注度较弱;而另一些新创企业则关注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化,致力于占据更多的市场空间(Zahra and Nambisan,2011)。随着创业生态系统的演化,主体间的差异性会更加明显。一般来说,一个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越高,表示其拥有的主体种类越丰富,或系统内的企业类型越多,这些企业处于不同的产业或者是产业链上的不同位置,其发挥的功能各异,有利于维持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网络性
创业生态系统包含多种参与主体,各主体嵌入在网络中,主体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Cunningham et al.,2019)。对一个完善的创业生态系统而言,当一个主体离开网络,系统对其他主体的价值会下降;当一个新的主体成功进入系统时,系统对其他主体的价值会上升(Hartigh et al.,2006)。在生态系统内,主体通过交互和整合来创造价值并共同承担系统的命运(Thomas and Autio,2014)。Galateanu和Avasilcai也揭示了主体间的双向关系,体现出主体的互联性及生态系统的网络复杂性(Galateanu and Avasilcai,2014)。此外,在生态系统中,主体间网络的不断扩展还有助于网络效应的出现,形成一种正向反馈环,使主体不断增加,并伴随着系统的发展实现进化或者慢慢消亡,这有利于维持系统的长期稳定和健康(Thomas and Autio,2014;Pierce,2009)。
在参与主体的网络结构下,主体间存在着复杂的交互作用,能够影响创业环境(Acs et al.,2014);同时,改善的创业环境会吸引更多主体的进入,进一步扩展主体间的网络,最终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创业生态系统的主体包括创业企业、政府、相关企业和机构等。分析前人研究发现,学者们主要从创业企业之间的交互作用、政府对创业企业的影响和相关机构对创业企业的影响三方面研究了创业生态系统主体间的互动机制。首先,在创业企业中,新创企业间以及新创企业和成熟企业之间均存在互动。一方面,各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和知识进行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服务或开拓新市场(Zahra and Nambisan,2011)。成熟企业是新创企业的重要合作者,新创企业通过为成熟企业提供互补产品而成长。另一方面,成熟企业为新创企业的创建和发展提供机会。创业者和创业机会不会在真空中出现,成熟企业内部的一些员工会进一步成为创业者,企业的发展也会衍生出机会(Isenberg,2014)。其次,有学者分析了政府对创业企业的影响。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创业生态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财政、教育等的支持,能够持续地吸引企业参与系统中(Nadgrodkiewicz,2013;Soto-Rodríguez,2014);同时,政府提供的各种政策也有利于企业识别机会并配置资源,从而促进企业的创建和发展(Li and Garnsey,2014)。而随着创业生态系统及其内部企业的发展壮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帮助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同时有助于政府解决就业和经济发展问题(Isenberg,2010)。最后,现有研究还关注了创业生态系统中相关机构对创业企业的影响,包括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大学及科研机构,它们为创业企业的发展营造了有利的支撑体系。创业生态系统中,投资机构的参与有助于创业企业获得资金,降低创业壁垒,进一步提升创业成功率(Arruda et al.,2015);而且,先进入的投资机构获得成功会引发资本的扩张,有助于金融市场的成熟,并间接影响整个投资价值链,形成创业的良性循环(Isenberg,2014)。此外,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参与为创业提供必要的知识和人才,显著地促进新企业的形成。而中介机构则了解创业企业的需求,能帮助其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Vogel,2013)。
通过参与主体之间的网络关系,各主体能够相互作用、共同努力,促进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和发展,使得创业生态系统成为智慧进化的结果——市场看不见的手和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交互作用过程,真正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模式的有机结合(Isenberg,2011;Vogel,2013;Mason and Brown,2014)。
3.共生性
创业生态系统的参与主体间具有共生的特征,反映了系统的内部动态性。生态系统由于主体共同创造价值的愿景而聚集在一起(Moore,1993),其共同目标和愿景是由系统层面聚焦于独特的价值主张而形成的(Nambisan and Baron,2013)。通过嵌入在一个复杂的网络关系中(Afuah,2000),每一位参与主体都与其他主体共生并共同演化,致力于将其自己的产品/服务整合成一致的、面向客户的解决方案(Bhagavatula et al.,2019;Khanagha et al.,2020)。通过相互依赖,生态系统的各参与主体捆绑在一起,共同追寻机会以实现价值(Thomas and Autio,2014;Hughes et al.,2007)。因此,创业生态系统主体之间的联系源于对各自机会的集聚,基于追逐机会的共同目标而互相依赖,不同的主体聚集起来构建了创业生态系统。
实现参与主体之间的共生需要具备三个基础:专业化、互补性(Zahra and Nambisan,2012)及共同逻辑(Thomas and Autio,2014;Theodoraki et al.,2018)。首先,创业生态系统的专业化源于各主体需要提供特定的产品或服务整合到系统中,最终共同实现价值的创造(Thomas and Autio,2014)。从资源视角来看,专业化能使绩效提升,因为主体间基于各自核心能力的合作驱动网络中的价值创造能力(Zahra and Nambisan,2012)。其次,互补性是主体间共生关系存在的一个重要基础。因为参与主体是多样的(Zahra and Nambisan,2012),互补性确保了主体的能力是累积的、协同的,没有互补性则无法实现主体间的相互依存和协同创造(Adner and Kapoor,2010;Thomas and Autio,2014;Jacobides et al.,2018)。互补性不仅是指主体在功能上互补,它们对于系统的责任也是互补的,基于生命周期视角的产品或服务也是互补的。最后,主体间存在着共同逻辑,包括信任和共同意识,这些属性使主体能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实现其共生。信任促使生态系统各主体坚持共同的行为规范,有助于系统成员间的协调。而主体间的共同意识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合作意识,也是对协作目标和价值逻辑的共同理解(Thomas and Autio,2014)。共同意识导致了嵌入在共同逻辑中的集体认同(Gawer and Phillips,2013),从而促进创业生态系统主体间的共生。
此外,治理机制为共生关系的持续运行提供保证(Colombelli et al.,2019),包括权力结构和任务协调(Thomas and Autio,2014)。一方面,生态系统中有效的决策需要其具备权力结构。系统中主体间的关系反映了其网络位置(Zahra and Nambisan,2011),也影响了其在系统中的权力。另一方面,生态系统的平稳运作还需要任务协调。系统中的规则和标准规范了主体间的相互作用(Thomas and Autio,2014;Gawer and Phillips,2013),这些协调过程使系统能够存活并正常运转。通过这些治理属性,为生态系统的共同价值创造和自我维持性提供了保障。
4.竞争性
除了共生性,创业生态系统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内部动态性是主体间的竞争性。在创业生态系统内,为了获取有价值的资源,参与主体之间相互竞争,特别是在同一类型之间(Li,2009;Pan et al.,2019)。Moore指出,商业生态系统中,主体间既合作又竞争,共同支撑着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通过良性竞争维持系统的长期发展(Moore,1993)。竞争性包含生态位重叠和新生态位产生两方面,其中生态位重叠是指多主体在生态系统内所占市场位置或资源空间的重合,这是竞争性存在的前提;而新生态位产生是指在竞争压力下,多主体为避免彼此间的直接竞争会努力追求差异化,即联合其他主体开发新机会,进而促进生态系统内新市场空间的产生(Kapoor and Furr,2015)。
5.自我维持性
为了实现长期生存,创业生态系统必须能够实现动态的自我维持和自我强化。生态系统的演化具有自发性,知识流动和能力积累都会引起系统的结构变动(Acs et al.,2014)。系统内部主体和要素通过自发的组织来进行自我维持和强化,使系统内部变得有序,从而解决内部矛盾和由于环境刺激造成的非平衡状态。自我维持性主要包含自适性和结构性两方面,其中自适性是指创业生态系统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时保持稳定的能力,一方面表现为生态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达到的一种较为稳定的均衡状态(Shepherd and Zacharakis,2001),从而不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表现为生态系统能够针对外界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的协调与改变(如产品供应变化),具备一定的恢复力(Leong et al.,2016)。结构性是指创业生态系统内各类构成要素之间的组成结构,其是要素间互动的基础,良好的结构促进了生态系统内各要素间的相互促进,进而维持了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Theodoraki et al.,2018)。
6.区域性
创业生态系统具有区域环境依赖性,通常出现在具有特殊资源的地方,需要肥沃的创业土壤、对创业的高度认同、雄厚的知识基础和大量的相关人才(Mason and Brown,2014),创业过程受到复杂的经济、社会和制度环境的交互作用影响(Acs et al.,2014;Espinoza et al.,2019)。因此,可以根据当地资源、地理位置、文化等构建适合本地的创业生态系统(Isenberg,2010)。而且,创业生态系统在区域上的构建具有独特性,尽管每个创业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都需要有利的制度、市场、文化和其他支持环境要素,但要素的组合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不可复制性,因为其均是在一个独特环境下形成且要素的交互作用极其复杂。因此,不同区域的创业生态系统可能在资源基础、文化和制度要素上存在差异。丰富的资源基础便于创业企业对资源的获取和整合,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以及有利的政策支持则有利于创业者对机会的识别和利用,促进创业生态系统的形成和发展,从而推动区域创业活动的进行。区域性是创业生态系统区别于商业生态系统的本质特征。但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主体之间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合作(Autio et al.,2018;Chalmers et al.,2021),因此创业生态系统的区域性特征会逐渐弱化,而且由于互联网的存在还可能出现跨区域的生态系统。
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创业生态系统的构成包括多种创业参与主体及创业环境要素,其中创业参与主体包含创业企业及间接参与创业过程中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而创业环境是指主体创业过程中外部影响因素的集合,体现在环境要素上。表1.1对相关文献进行了归纳整理。与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界定相类似,其构成研究也分为两类。Cohen和Isenberg等学者将创业生态系统作为创业企业的外部创业环境,既包含环境要素,也包含相对应的环境主体。而以Vogel、Mason和Brown为代表的另一些学者则将创业企业涵盖在内,认为创业生态系统是由创业企业与其所处环境组成的整体系统。
表1.1 关于创业生态系统构成的研究文献
续表
通过对生态系统(如商业生态系统、创新生态系统和创业生态系统等)分类研究的相关文献梳理发现,目前相关研究比较匮乏,仅有少数学者对此进行了分析。一方面,由于生态系统内存在多种参与主体且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Isenberg,2011),学者们多从参与主体的角度对生态系统进行类型划分,但划分方式呈现多样性,如Bernardez和Mead(2009)基于生态系统的主要构建者,认为创业生态系统可划分为寡头垄断型生态系统、政府引导型生态系统、大企业构建型生态系统和创业企业联合型生态系统。Nambisan和Sawhney(2009)则根据系统内部企业网络的集中度,将创业生态系统划分为集中型和分散型。其中,企业网络集中的生态系统通常是以一个成熟企业为核心,新创企业和相关机构围绕核心企业运作和发展。企业网络分散的生态系统并不围绕着核心企业运行,而仅仅是一系列创业企业的集聚,共同承担领导和协调责任。企业网络分散的创业生态系统在具体结构上也体现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创业生态系统是由规模较均质的创业企业所构成,这些企业均匀地分散在网络中。如Zahra和Nambisan(2012)提出,在最初的药物开发时,小型生物医药企业可能是创新知识的关键来源,通过它们的合作实现不同类型知识的集聚和整合,共同进行基础发现和创新并构建市场空间。另一种创业生态系统中的创业企业则并不完全是均质的,由于先入优势导致先动企业较跟随型企业规模更大,能实现更快速的发展。如Overholm(2015)关注太阳能服务行业,五个创业企业率先发现了机会,联合相关企业和机构一起为最终客户提供一个全面解决方案,构建了一个新生态系统。之后,一些跟随型创业企业开始进入,并引入新的合作伙伴以提供互补资源及扩展市场,最终创造了一个完善的创业生态系统。
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蔡莉等(2016)考虑到创业生态系统中政府的重要作用,从企业网络集中度和政府参与程度这两个视角将创业生态系统划分为政府强参与—核心企业主导型、政府强参与—企业网络分散型、政府弱参与—核心企业主导型、政府弱参与—企业网络分散型四种类型。
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学者从区域的角度剖析不同类型的创业生态系统,如Acs等(2014)研究国家创业系统,认为其通过配置资源驱动创业者对机会的追寻及新企业的创建,进而分析了系统内主体间的交互作用。而Mason和Brown(2014)则将创业生态系统视为培养和鼓励新企业的形成并帮助新企业解决问题的创业社区,将研究对象聚焦于孵化机构,如孵化器、创业中心和科技园等。
创业生态系统演化的相关研究分为创业生态系统的演化过程及演化过程的影响因素两部分。
首先,针对创业生态系统的演化过程,学者们持有多样化的观点。一些学者认为创业生态系统是复杂的、适应性的、突现的系统(Szerb et al.,2015)。另一些学者认为创业生态系统不是固定的,而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动态平衡的发展过程(Auerswald,2014),随着内外部环境变化而逐渐成长、演化(Hechavarria and Ingram,2014)。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提出生态系统的形成过程是指系统从无到有,从创建、发展,直到系统达到一个能够自我维持的稳定状态(Garnsey and Leong,2008;Thompson et al.,2018),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多主体在环境中的“变异—选择—保留”的过程(Aldrich and Martinez,2010)。
其次,针对创业生态系统演化过程的影响因素,学者们认为创业生态系统的演化受到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包括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区域文化及地理条件等(Isenberg,2010;Spigel,2015;Auerswald,2014;Lorenzen,2019)。政府通过一系列行动来培育创业精神,加快企业的创建和成长,并吸引公共机构和私营部门的参与,从而推进创业生态系统的形成(Sheriff and Muffatto,2015)。区域市场环境也积极地驱动创业生态系统的形成,为新创企业带来大量机会,吸引人才及资金进入该区域(Spigel,2015)。同时,成功的企业家会将资本和专业知识等再投资到新的创业活动中,形成良性的创业循环,促进创业生态系统的形成和成长(Mason and Brown,2014)。此外,创业生态系统也受潜在的创业文化所驱动(Spigel,2015)。
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是为了促进新企业的形成和区域创业活动的发展(Isenberg,2011),即增加创业企业的数量和提升创业企业的质量,进而导致社会新价值的创造(Stam,2015)。在微观层面上,创业生态系统有助于企业创业活动的开展(Pilinkienė and Mačiulis,2014)。一方面,它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源,并通过资源的有效分配提高系统的全要素生产率(Szerb et al.,2015);另一方面,创业生态系统培养创业者的创业精神并持续产生创业机会,促进潜在创业者发现、创造和利用机会(Overholm,2015)。在宏观层面上,创业生态系统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增长活力的创业企业促进当地成熟企业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人才池和知识池,能够源源不断地衍生新企业并提高区域创业水平,进而促进当地就业和增加税收,同时也给投资者带来回报,进一步推动创业的发展,形成良性的创业循环(Rice et al.,2014;Mason and Brown,2014)。
创业生态系统是一个不断演化的系统,具有不确定性(Peltoniemi,2006)。关于创业生态系统测量的研究比较匮乏,需要借鉴商业生态系统等的相关研究成果。一些学者构建了生态系统的健康程度指标以测量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发展趋势(Iansiti and Levien,2004)。由于生态系统是多种要素的复杂组合(Isenberg,2010),其所创造的价值不仅是创业企业所产生价值的简单加总,也包括复杂的、多要素互相影响带来的系统层面的绩效(Szerb et al.,2015)。因此,生态系统的健康程度测量包括系统和企业两个层面。从系统层面来说,张玉利(2010)依据种群生态理论提出新企业注册数是衡量一个区域创业活跃程度的重要指标;此外,Iansiti和Levien(2004)研究指出测量生态系统整体的稳健性、生产率和创新性,主要采用新创企业数量、企业存活率、资产累积情况、多样性及创新性等指标进行测量。从企业层面来说,主要测量其合作伙伴和网络的健康程度,主要采用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以及合作关系数量、合作伙伴多样性等指标进行测量(Hartigh et al.,2006;潘剑英、王重鸣,2012)。
现有创业生态系统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概念体系。多数文献通过案例来分析创业生态系统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形成过程等,但仅是一系列碎片化观点的概念集合(Spigel,2015)。现有研究存在以下不足(蔡莉等,2016):①创业生态系统的研究缺乏系统的概念体系,对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和构成研究不足。相比较而言,商业生态系统的研究较为成熟,而创业生态系统的研究尚存在观点多样性和片面性,需要进一步的规范研究。②基于过程视角的创业生态系统演化研究仍然不足。现有研究多数从横截面进行分析,少有研究从纵向过程来长期跟踪、深入剖析创业生态系统,揭示系统内外部因素变化导致创业生态系统的变化规律。③缺乏对于创业生态系统的评价和测量及相关的实证研究。创业生态系统的评价和测量研究尚处于概念探索阶段,现有研究成果的普适性尚待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