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独树一帜、自成一格,其合理内核历久不衰,是泱泱中华世代以来求生存谋发展的内在文化基因、人生智慧和精神动力。 [2] 《礼记·曲礼上》中载有“道德仁义,非礼不从”之说,是“道”与“德”连缀的开始。而后荀子又进一步将“道德”的意蕴转化为人的内在存在。道德成为人与自我、他人、社会相处的实际操作系统。中国文化中将人尊为“万物之灵”,其原因在于人是有道德的动物,由此可见道德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的价值与意义。传统伦理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孔子起,以智、仁、勇为三达德,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第一个完整的道德规范体系,其中包含礼、孝、悌、忠、恕、恭、宽、信、敏、惠、温、良、俭、让、诚、敬、慈、刚、毅、直、俭、克己、中庸等一系列德目。之后,孟子又以仁、义、礼、智作为四基德或母德,并在此基础上扩展成“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朋友有信”的“五伦十教”。法家管仲则提出“礼、义、廉、耻”的“国之四维”,“孝悌慈惠,恭敬忠信,中正比宜,整齐樽诎,纤啬省用,敦蠓纯固,和协辑睦”的“义之七体”。这些德目,均被后人综合为“知、仁、圣、义、忠、和”的“六德”,“孝、友、睦、姻、任、恤”的“六行”,“礼、义、廉、耻”的“四维”,“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八德”。可见,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包括个人品质、家庭道德、国家伦理,乃至宇宙规范在内的,成熟完备的道德价值体系。从内在的情感信念,到外在的行为方式,都提出了系统的道德要求。其中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等思想观念,充分体现着现代社会仍应恪守的是非曲直评判标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规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与重视,对其进行挖掘、创造性转化,引领社会道德的发展是被全民寄予厚望的道德建设之路。学校教育作为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培养人的活动,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精神代代相传、不断迸发生机与活力的关键,也是优化道德教育的必要之举。
作为文化传承的载体与实体,教科书不是机械复制传统文化,而是在这一过程中选择与再造传统文化,影响着文化血脉在人类社会的延续。从某种意义上讲教科书演绎着文化演进、创生的结果,担负着传递和发扬人类历史进程中认识与实践的成果、思想观念、审美情趣、伦理道德、习俗规范等人类文化特质的使命。学校教育是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的最为体系化、系统化的方式,教科书又是教师进行学校教育的逻辑依据。因此,教科书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的重要载体。自古以来流淌进中华民族血液中的道德精髓的思想性价值及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至高地位应该在教科书中得以彰显。
但是反观当下教科书中的道德教育,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第一,教科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的价值导向模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势经济与科技力量进行文化扩张,向外极力输出政治理念、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而在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不断调整,社会价值取向由单一向多元转变的过程中,中国传统价值观与现代文化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必然存在,导致教科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的价值导向不明确。应结合现代道德教育特质和传统文化道德思想的精髓,对传统文化的道德教育价值取向重新定位。以素养发展、价值涵养、人格提升为落脚点,在西方国家推进新殖民主义的冲击下保障本民族独有的文化特色,同时又确立更具包容性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价值取向,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走近时代”,“活在当下”,保证道德教育与现代接轨。第二,教科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的内容选择标准缺失。当下教科书中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包括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的传承都较为杂乱、零碎,存在系统性、整体性不足的缺陷。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博大精深、包罗万象,应将其置于时代发展的大背景下,科学理性地分类与精选,着力发掘并在教科书中呈现其深邃灿烂、历久弥新的信仰、思想、精神与智慧。第三,教科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的编排呈现无序性。教科书中的道德教育内容没有像智育那样形成科学化、标准化、系统化的编排逻辑,甚至存在着“小学讲共产主义,中学讲爱国主义,大学讲文明礼貌” [3] 的“错位”现象。教科书应当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和道德发展的水平和阶段、传统文化中道德精神的逻辑层次、学生生活世界次第展开的顺序编制教科书内容,让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在教科书中切实“落地”。
由于教科书刻画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存在上述问题,因而未能很好地实现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的传承与创新。亟须从教科书入手,建构清晰的道德图景,为道德教育提供基本的方向参考。教育部于2014年3月颁布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4] ,强调从“爱国”“处世”“修身”三个层面推进立德树人教育。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融入教科书提供了指导方向、政策保障和具体的行动指南,具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浊扬清、正本清源的重要作用。当下研究者需要在此大政方针的指导下,进一步探究教科书刻画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方式,将思想指导落实于实践中。
在生活中有两件小事让我意识到现代场域下道德价值取向在逐渐改变。场景一: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推送文章,文章就这样一个核心问题进行讨论:“当你的孩子被抢了心爱的玩具时,你该怎么办?”文中给出的建议是:家长可以教孩子跟对方讲道理,告诉对方“这个玩具是我的,请你还给我”,或者跟对方协商“如果你喜欢我的玩具,你可以拿一个你的玩具和我交换玩”,或者跟对方强调“我先玩了之后再给你玩”。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小时候遇到类似情况,家长通常都会教导孩子说“你要懂得谦让”,如果这时候孩子还是不同意,甚至会遭到家长的批评。场景二:女儿吃完饭正在看电视,妈妈走过来说:“你爸爸要过来了,你不把‘正位子’让给爸爸坐吗?”女儿指了指旁边的沙发说:“这里还有位子,爸爸可以坐这里,我为什么要让呢?老师说过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有自主精神,不能为了讨好父母,做家长的哈巴狗。”以上两个故事反映出当代社会越来越关注规则、权利、平等和民主,不再一味地强调个体的“服从忍让”和“牺牲自我”。这反映出传统道德在现代场域下的范式转变。
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之上的传统社会,由于缺乏精细的分工系统,社会成员之间在职能与功能上相互独立,极少有直接依赖关系。因此维护社会运行秩序只能依靠外部整合力量,一方面在于国家、宗族等共同体的强制性力量将社会成员的命运紧紧维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则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与社会结构特征相适应的“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意识”的核心观念要求社会成员一切以集体利益先行,它是社会生活中其他一切道德规范与价值观念合法性及有效性的基础。相应的道德范式倡导个体的服从、忠顺、奉献与牺牲,而个体维护与追逐自身利益的行为则被视为自私自利加以贬损。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的逐渐细化,传统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解体,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加深。经济系统正常运行建立在经济行为自由、平等、独立基础之上,也建立在交换主体的个人需求和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之下。随着经济发展重要性的凸显,国家在法律上、政治上、道德上逐渐肯定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不再被割裂与对立,而是相互统整与结合起来。
中国社会处于从传统向现代变迁的转型时期,由原来“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社会转变” [5] ,社会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导致曾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占支配地位的既有生活方式、交往规范失去存在的合理性,旧的价值体系、意义系统受到冲击,效力衰减,适宜现代社会特点的、新的价值体系与意义系统逐渐形成。这样的道德范式转变必然影响社会对青少年道德发展的要求,也必然反映于教科书对不同德育资源的选择上。教科书在刻画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时,如何以现代眼光审视与改造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念,做出符合时代需求的价值选择,是进行良好道德教育的前提和实现合理传承的关键。探索教科书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道德精神进行怎样的继承与超越,及其背后的时代意蕴,以期消解文化和时代变迁中传统道德思维与现代道德思维的矛盾,更好地继承传统文化精髓正是本书的主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