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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形象结构

在已有的关于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结构研究中,任剑涛提出了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以“仁”为核心整顿人心秩序的个体心性儒学的道德理想主义指向,以“礼”为核心整顿社会秩序的社会政治儒学的伦理中心主义指向,二者以“内圣外王”为理论中轴,形成一个双旋结构。 [1] 李承贵认为中国古代道德本体的结构具有二元性,一为外倾之源的“天”(天帝),二为内倾之源的“心”(良心)。这样的二元结构既建立起人们对道德的敬畏感,又树立起道德的主体意识,表现出人既有宗教寄托又有哲学求索的双重性格。 [2] 诸多研究者的结论都肯定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结构具有二元性,本研究意图借助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工夫与本体层次进一步提炼与归纳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结构。

中国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的精神与本质扎根于中国的传统哲学,因此,剖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本质精神与内在结构需从中国传统哲学入手。哲学是对人的存在为对象的系统性反思以及对这种反思的再反思。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以“成圣”“成佛”“成真”为终极追求的儒家、佛家、道家都诠释了同一个目标,即人如何在有限的生命中从现实有限的人向本真、完满的人转化。这种实现人本体性存在的过程及其采取的方法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宋明理学中被概括为“工夫”,“工夫”指向的最终目标及其根本依据被概括为“本体”,即本真的、完满的人性。本体是工夫的逻辑前提、现实基础与终极目标,而工夫则是指向本体的运动和实现方法与过程,人格的完善与否取决于由工夫趋向本体过程中的自觉程度与实现程度。

在本体与根源内演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结构则从根源本体、工夫、境界本体展开(见图2-1)。根源本体是伦理道德思想与理念的源头与根基,工夫是道德本体实现的过程与手段,境界本体是道德工夫最终指向的终极目标。

图2-1 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本体—工夫层次

其中,根源本体向度的展开一分为二,一是外倾性本体——天或天道,二是内倾性本体——心或良心,分别构成工夫的内外根据;工夫向度的展开一分为二,一是个体的德性工夫——仁,二是社群的政教工夫——礼;境界本体的展开一分为二,一是个体的德性境界——内圣,二是社会的德性境界——外王。以心与天作为道德本体的内外之源,即树立人对道德的敬畏感,又建立起人对道德实现的主体能动意识。对这两者的偏倚形成了不同的道德伦理流派,重视内圣德性工夫的就会更注重心性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强调外王礼教的就会更重视天道(天理)的权威性和必然性。 [3] 例如,孟子偏重道德心理方面的论述,而荀子则侧重于社会制度与道德伦理关系之分析,孟子认为“仁义礼智根于心”,荀子认为“礼”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它不是人的内心固有的东西,而是在客观社会生活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又例如,在先秦时期大体的儒家道德伦理流派分为道德心理学派和道德制度学派,在两汉儒学时期,董仲舒侧重于天道本体和社群政教工夫的建构。到宋明理学时期,朱熹的理学和陆王的心学尤为重视思考和体悟心性本体和个体德性工夫。

第一,根源本体层次,是对道德源头的抽象认识,包括天道和心性内外两个范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指人的一切行为应当遵循的基本的、最高的准则。 [4] 无论是道家、儒家还是佛家,都把“道”视为最高的范畴。 [5] 而“道”则源于天,“天”被看作主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至高无上的人格神。《诗·大雅·大明》中说“天监在下,有部既集”,意指天既保佑人民又监督人民。《易·乾》中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指出只有遵照天道的规则,人才能在凡世间自强不息,生生不已。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阴阳义》中提出:“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意指天是有感情、有思想、有道德的,人的思想感情和道德善恶、是非观念与行动伦理皆因天而生。“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春秋繁露·顺命》),天道、天理成了万有的根源和原则,没有天亦无万物。“德”即“性”“心”,指德性、品德,都根源于天道或天理。《尚书·蔡仲之命》中有“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意指天公正无私总是帮助品德高尚的人,天可以借用德来辅佐人事。如此,天道转化为神圣不可侵犯、必须遵从的条理秩序。正是由于对天的绝对至上性、必然性和神圣性的敬畏,才在内心形成绝对的法则,谓之德。因此,天道的“道”、心性的“德”构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的根源本体。

第二,工夫层次,是对道德实现的过程与方法的认识,包括社群的政教工夫——礼,个体的德性工夫——仁,这两个范畴又分别包括诸多具体德目。“礼”是古代群体生活和社会治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维持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的基本规范。《荀子·修身》中提出:“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可见“礼”无论是对个人的修养、社会的运行还是国家的治理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事的“礼”以天道为基础,与天道相通,是天道秩序在现实世界中的反映与呈现,故《礼记·礼运》里有“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因而,“礼”作为社群的政教工夫与外倾性根源本体——天道相对应。“仁”的着眼点在于个人道德品质的提升与完善。《中庸》中记载孔子说:“仁者,人也。”《孟子·尽心下》中也有“仁也者,人也”的说法,可见在中国的儒学中,“仁”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根本。宋明时期,朱熹认为“仁”是封建道德规范的核心,统摄义、智、孝、悌、忠、恕、节等其他道德规范。他说“仁者,心之德”(《孟子·梁惠王上》),“盖仁是心中个生理,常行生生不息”(《北溪字义》卷上)。义指“仁”是人心之根本德性,这种德性是“天理”,表现在一系列具体的道德规范之中。由此,“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人道德践履的起点和归宿,是个人融贯宇宙万物、天下国家于自我的最高原则和理想境界。 [6] “仁”作为个体的德性工夫与内倾性根源本体——心性相对应。

第三,境界本体层次,是对道德最高理想和最终追求的抽象认识,包括个体的德性境界——王和个体的德性境界——圣,即内圣外王。“内圣”对应“修身”的境界,即人格的完满与高尚,体现人的本真存在。“外王”对应“经世”的境界,即社会的和谐,及对建功立业理想的追求,体现个人的社会价值。中国传统文化中,“学而优则仕”中的“学优”是内圣,“仕”是外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中的“独善其身”是内圣,“兼济天下”是外王;在三纲中,明明德是内圣,即修养圣人内在的德性,亲民是外王,即将圣人之德推及于天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齐家、治国、平天下”中的前四者是内圣,后三者是外王。内圣和外王是相互统一、双向互动的,内圣与外王并不能截然分开,内圣是前提与基础,外王是内圣的必然指向与最终延伸的结果。 OG98IIahh8hCIf+vUuR/CA4DOdXjhbtbnC4mdvuuWG3QmWD4IkjXQCtd+i2bF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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