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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研究对象

一 对象选取

本书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语文、品德(包括《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历史全套教科书,教育部统编的中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全套教科书为研究对象。作出此选择的原因有二,第一,严格说来,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教科书都具有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但针对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神传承,语文、品德与历史相对于其他科目更显重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点任务之一便是“修订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课程教材”。因此,本研究选取语文、品德、历史三科为研究对象。第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语文、品德与历史教科书使用年限长,其间经过多次修订,较为成熟,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而且它包括中小学所有年级的全套教科书,整体性强,有益于从整体上分析教科书中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刻画情况。统编版教科书是2016年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新版教科书,其中蕴含新的教科书编制理念,具有参考意义。由此,本书具体选择下述教科书作为研究对象: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2009年出版的《语文》小学一到六年级1至12册、2007—2009年出版的《品德与生活(社会)》一到六年级1至12册、2009—2013年出版的《语文》中学七到九年级1至6册、2001—2006年出版的《历史》七到九年级1至6册、2004—2008年出版的《思想品德》七到九年级1至5册;2016—2019年教育部组织编写的《语文》小学一到六年级1至12册、《道德与法治》一到六年级1至12册、《语文》七到九年级1至6册、《历史》七到九年级1至6册、《道德与法治》七到九年级1至6册。

采用普查的方式进行研究,对每篇课文以“科目[语文(YW)、品德(PD)、历史(LS)]—年级(1—9)—册[上(s)、下(x)]—课”进行编码,其中统编版教科书中的课文编码在编码前另加一个“T”字母以示区分,例如“YW6x19”指人教版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9课,“TPD8s5”指统编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上册第5课,以此类推。若遇到部分年级教科书分单元重复进行课目编码,为方便区分则在课目编码前加上单元编码,例如:“PD6x2-2”指人教版《品德与生活社会》六年级下册二单元第二课。

二 分析类目

(一)内容分析类目

通过梳理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蕴含的基本德目维度与内容,得出本研究内容分析的基本类目表(见表0-2)(此类目表的具体阐述见第二章),分为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共包括持节、宽恕、爱国等在内的33个德目。

表0-2 内容分析类目表

(二)德目选取说明

本书对教科书中每篇课文的德目归纳以教师指导用书为依据。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提出结构语言学中的一对范畴——能指与所指,他认为能指是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所指是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教科书传递的道德也涉及“所指”与“能指”两个层面,“能指”指教科书内容本身蕴含的道德,“所指”是教师指导用书规定的教科书内容要传递给学生的道德。具体而言,教科书中的每课内容所蕴含的道德不是唯一的,不同的人可作不同的解读。而与教科书配套的教师指导用书则对每课负载的道德有规定性描述,这则表现出教科书的道德价值取向。因此,本书以教师指导用书为依据,归纳教科书中负载的德目,并对之进行分析,能体现教科书的道德价值取向。

因为本书旨在研究教科书在刻画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时对其的价值传承,即对其有何继承与超越。因此,分析类目以上表(表0-2)为基础,但在分析的过程中发现,教科书中有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类目表中缺失的德目,则补充在表内,形成最终教科书刻画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内容结果(见表3-1)。

还需解释一点,教科书中还涉及外国人、世界历史的例子,本书认为这些都是教科书刻画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载体,其本质还是表现了教科书本身刻画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价值取向,是教科书对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在现代语境下的再刻画。

(三)形式分析类目

通过梳理教科书分析的相关文献,得出本研究形式分析的基本类目表(见表0-3),包括呈现形式与话语表达两个层面,共包含榜样、叙事、活动、号召/对话、隐喻、规劝六个类目。

表0-3 形式分析类目表 15IQhOaSQ43qY44ShH606U66BZXoqkU1D9WWOyHL8TfPfmKRdv+6rAa2EnTUFY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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