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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养老敬老体制已初步成型

一 养老敬老内容十分丰富和全面,形成了以孝为内涵的完整系统的传统养老文化理念

中国在先秦时期就形成了以孝为核心内容的养老传统,其内涵在先秦时期的经典中有深刻详细的论述。传统的敬老养老制度不仅是物质条件的改善,更侧重于孝的内涵,即精神养老。传统孝道中养老敬老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事生与事死。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孝敬事亲”,无违父母

要求对父母既养且敬,不能违背父母的意志。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能养”。既给父母以衣食等物质方面的供养。这是孝养的最低限的要求。《尚书·酒诰》中记载:“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尔雅·释训》说:“善父母为孝。”也就是说孝之本义是“善事父母”(《说文》)。二是尊敬。孔子指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所以,对父母的尊敬和奉养是孝的基本内核。三是和颜悦色。在父母面前要经常保持和气、愉悦的容貌。孔子在回答子夏问孝时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四是“无违”。指侍奉父母要不违背礼的规定,包括“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二)“孝丧、孝祭和守孝”,尊敬祖先

三者都是指对已故的父母和先祖应尽的孝道。除按时恭敬地祭祀外,还要依照祖制行事,把祖先的事业推向前进。

(三)“孝继”,立身扬名,以显父母

要发奋进取,成家立业,修身行道,效忠君国,扬名后世,被儒家经典《孝经》誉为“孝之终”。

(四)“孝行”,治国之本

《孝经》把孝视为“天之经、地之义、人之行、德之本”,而以孝治天下则“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二 养老敬老准则相当合理和规范,形成了以“仁”和“礼”为核心的基本养老原则

(一)仁之原则

儒家以“仁”为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仁者爱人”是其根本含义,可以说,“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概念和最高原则。实行“仁政”必须“爱人”,因而,“爱人”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实行仁政的重要内容,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孟子认为:“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这样,就能王天下,就能让百姓去行仁义。孟子强调治国必须“以人为本”,统治者不能把人们看作被统治和被剥削的对象,必须关心人们的物质生活,要做到“保民”。并认为,使老者可以“衣帛肉食”,“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梁惠王上》),使老百姓得到起码的衣食保暖是保民的重要条件。

仁作为宏大原则,当然规定着孝;而孝也必须体现仁。在儒家看来,孝为仁之本,是伦理道德的核心。“仁者,人也”,孔子是把孝的根源看作从人人所具有的仁心中产生的,而孝是实践仁的起点和根本。孝不仅可以调谐亲子关系、君臣关系,而且“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孝之敬爱父母的根本含义是“仁者爱人”的具体体现,是践行民本思想的行为方式。不仅如此,要落实仁的原则也必从孝始。“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中庸·十五》)。一个人连父母都不能敬爱,就必然不能兼爱天下;一个不理解根本的重要,就决然不能认识枝叶。“爱人”必先爱父母,子女对父母的敬爱之情,正是“仁”的源头。有若的“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孟子的“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上》),皆是强调孝是仁的起点。那么,在行孝中又当如何遵循、落实仁的原则呢?

(1)在心态和行为方面需要关心双亲,体贴双亲。孔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俱”(《论语·里仁》)。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的年岁,关心父母的健康状况,并要了然于心,系之于情。要为双亲长寿而高兴,为双亲衰老而担忧。《礼记·曲礼》中要求儿女对父母做到“冬温而夏清,昏定和晨省”,以保证父母衣食安寝。传统孝道要求子女不仅仅孝养双亲,更要善于体贴双亲,不使挂念。怎样才算关心双亲、体贴双亲呢?孟子提出了“不孝”的五条标准。他说:“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幸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孟子这五条标准中有三条讲的是如何赡养父母的,这就将父母与子女的骨肉亲情体贴到了细致入微的程度,具有感人的力量。

(2)在奉养的态度和方式上要以诚为孝。孝养双亲,要待之以诚,子女要从内心深处诚心实意地去孝敬父母。据《孟子·离娄下》载:“曾子养曾 ,必有酒肉;将撤,必请所与;问所余,必曰‘有’。曾 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撤,不请所与;问所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所谓养志也。”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出,曾子赡养父母且不让父母为日常生活担心,这种善事父母是诚心诚意的。而曾元赡养双亲有点无可奈何或勉强,他的言行必使父母感到自己是子女的负担,从而使父母感到心酸。可见,孝的实现不在于家庭物质财富的多寡,关键在于对父母行孝的态度和方式上,因为行孝的态度和方式实际上能体现出一个人对孝行的思想或观念。所以,古代倡导孝敬父母要有敬爱之心,诚心诚意之心。在侍奉父母时要将内心的敬仰之心显露情貌,要和颜悦色。

(3)在父母是非问题上要永慕父母,以顺为孝。在行孝过程中,如果父母有过错,子女们又当如何对待呢?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就是说,如果父母有过错,儿女应该委婉劝谏;如果父母不愿听从,仍然要恭恭敬敬而不触犯他们,只在心中忧愁而不怨恨。但是,这种以顺为孝的原则,如果不辨别是非,一味顺从,则极易流为盲从、掩盖过错甚或罪恶,使“孝”蜕变为“愚孝”。实际上,一味顺从并非封建孝道在服从长者问题上的全部内容。因为另一方面,封建孝道也反对子女对父母无条件的服从,并不是毫无原则、无选择的顺从。孔子在义利观上是讲求“义”的,主张“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利必须符合义才可取。因此,当父命与道义之间发生冲突时,封建孝道主张讲“孝义”;当家长个人意志与道义原则发生冲突时,封建孝道要求人们选择道义,在“不从命”的背后是对家长之根本利益的积极维护,是真正的孝。

(4)敬爱长者、敬爱他人。只要是德行,便是孝行。《孝经》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博爱也),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广敬也)。”这里面提出了在敬爱自己父母的前提下“广敬”和“博爱”的主张。孟子对孔子的“安老”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首先,他把最初产生和存在于家庭中的孝悌观念推广到整个社会,从人的本性上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思想(《孟子·梁惠王上》)。其次,孟子提倡“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已归矣”(《孟子·尽心上》)。他把养老与“有善”“仁人归矣”联系起来,并推崇“养老敬贤”“敬老慈幼”。这种由敬养自己的父母,推广到所有长辈老人的道德观念,体现了人的文明程度和中华民族的人道主义精神。

(二)养老行礼之准则

孝敬父母,既要无违又要劝谏,还要不违背礼节。“无违”,即不违背父母的意愿,全力侍候双亲,并要使父母高兴。孔子提出“孝”即“无违”。孔子所谓的“无违”思想,是指不违背礼节。认为孝敬父母,就是在其生前,则依照礼节侍奉他们;在其死后,则依照礼节埋葬他们,祭祀他们。在儒家思想之中,谏绝不能争辩,更不能发生争斗,所以只能是“几谏”,只能是“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是义行,是为了防止父母陷入不义状况的行为,故必须是符合礼的规范。儒家之义以“礼”为衡量的标准,即合礼则义。这就是说,顺从父母要符合礼,劝谏亦要符合礼的要求。

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事之以礼”是以礼为标准的侍奉;即符合礼的事情就做,而不符合礼的行为则不干。孔子这句话明确地表明,必须严格按照礼的规定去侍奉双亲,安葬双亲,祭祀双亲。这样,礼就成了行孝必须遵守的基本社会准则。孝以礼为原则,原始儒家的思想从来都不离开礼的规范和要求。同时,礼的实施要适宜而为,切不可为孝而孝。孝的本质并不是奉养,也不是顺从,其本质应该是爱和敬;但孝之爱敬的基础必须是在一定物质条件之上的、符合礼义规范要求的、适宜的奉养。

三 养老敬老制度十分完善和严格,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主、国家高度重视的敬老养老保障机制

(一)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形成

养老的实质就是谁来提供养老的资源,传统的养老即家庭养老。 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家庭经济(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长期以来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形态。这种具有血缘性、农耕性的封闭式家庭生产、生活方式,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完成。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男耕女织,繁衍生息。小农自然经济的长期存在和稳定延续,人们一直视数代(三代以上乃至多代)同堂为最理想的家庭模式,因此,祖孙三代以上共居的家庭结构,占中国传统家庭总量的绝大多数。在数代同堂的家庭中,老年人退出劳动生产、完成劳动经验的传授和家庭财富的代际交接后,终生同子孙生活在一起,接受他们的赡养。孝子敬老、爱老、奉养亲人,在史书中记载不绝。《孝经》说:“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这就把事亲致孝的内容,从生、老、病、死各个方面进行了说明和要求。先秦时期特别强调家庭对赡养老年人的职责与义务。在吃的方面,《礼记·王制》规定,从父母50岁开始就要为他们特别准备精粮,不能再和自己一起吃粗粮;到了60岁每餐饭就要准备肉食;到了70岁,还要有精美的副食品佐餐;到了80岁还要经常给他们吃珍贵难得的食物,以补充营养;父母90岁的时候就要随时随地给老人提供食物和饮品。在穿的方面,《礼记》说,70岁以上的老人就要穿帛裘衣服。80岁以上的老人就是穿帛裘衣服也不暖和了,完全要靠做子女的问寒问暖和细心体贴。因为老人已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所以《礼记·王制》还规定子女必须从老人60岁开始为老人准备葬具。“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年龄越大,老人的精力和体力越来越衰微,这种将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人分别给予不同权利和不同照顾的礼仪和方式是对老年人的一种体恤。从以上可知,先秦时期,养老所需的养老场所、养老资源、养老观念等已初步具备或初步建立,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形式已经形成。

(二)先秦时期,各个朝代对养老敬老十分重视

第一,设立负责养老事务专职管理人员。一是设“太宰”,掌管“以生万民”的全国事务。二是设“大司徒”,负责“以保息六养万民”,《礼记》载:“五十异 ,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 (《王制》)

第二,对鳏寡孤独者,国家有抚恤养老的政策。让鳏寡孤独者“皆有所养”,是先秦时期养老制度的重要内容。“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鳏,老而无夫者谓之寡。此四者,夫民穷而无告者,皆有常饩。 、聋、跋、 、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先秦时期,政府对鳏寡孤独者均定期发放生活必需品,主要是粮食,这实际也是养老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各诸侯国对老年官员采取致仕制度。致仕,相当于今之退休告老制度。先秦时期已有官员告老之制。“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这些杖于家,杖于乡,杖于国,国君带珍异之物去探望的老人,皆是留任的老年官员

第四,敬老养老有固定的场所和机构。学中养老从夏代起就成为一项制度,是先秦养老敬老的一大传统。养于学,是古代最受仰慕的一种养老方式。学中之老分“国老”和“庶老”两种,给他们的待遇体现在供养地有高低之分。“国老”,是有德有爵之老,是当为国家优待之人;“庶老”,是告老退休的士人(《礼记·王制》),是当时一般睿智的老人。他们在学校的任务是把自己一生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学生。 周代养老已显得十分规范,“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 何以如此呢?《古今图书集成·礼仪典·养老部》说:“王者之养老,所以教天下之孝也。而必于学校者,学,所以明人伦也。人伦莫先于孝弟。人君至孝弟于其亲长,下之人无由以见也,故于学校之中行养老之礼,使得于听闻观感。一礼之行,所费者饮食之微,而所致者治效之大也。”这里,统治者看到了养老风尚对稳定社会、发展生产、淳朴风俗、劝学励悌的作用。对这些留任在庠、序的老者称为“三老五更”。

先秦时期,民间老人养于乡。养于乡,是指老人被尊养于地方管辖的乡。

第五,在赋役和刑罚方面,老人是特别照顾的对象。先秦时期,根据老人不同的年龄段,在赋役方面给予减免,使他们能安养晚年。对庶民老者,据年龄段免除一定的赋役, 《礼记》曰:“五十不从力政,六十不与服戎,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 (《王制》)为了老人生活有人照顾,规定其家属可减免力役,《礼记·王制》说:“凡三王养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政。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

第六,设立养老财政专户。《周礼》载:“遗人掌邦里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扼,门关之委积以养孤老。” (《地官司徒·遗人》)贾疏曰:“云门关之委积以养孤老者,门谓十二国门关,十二关门出入皆有税,所得税亦送帐,多少足国用之外,留之以养孤老。”委积指以稷粟为主的九谷。即用门关出入之税除去“多少足国用”剩余部分作为养老的财政来源。

中国古代没有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赡养老人是中国家庭的主要功能之一。这种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首先靠亲子关系来实现,然后再辅助以国家体恤孤寡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从而构成了牢固的富有人文精神的养老制度。

总之,在先秦时期以家庭养老为主线,家庭孝亲、社会尊长和国家的尊老养老制度这三种尊老养老形式并行,相辅相成,构建了中国先秦的尊老养老体系。

先秦时期,诸侯国为了稳定和发展,制定了不少养老政策、养老礼仪及措施。从以上论述可知,诸侯国政府对退休官员非常优待,并让健康睿智的老人留任继续发挥作用。对一般的老人,虽然国家也颁布“青鳏寡”的政策,但先秦养老制度的对象仅局限于国老与庶老的范围之内,下层普通的老年人根本无法得到照顾,也很难面面俱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时无法解决。但对于先秦时期诸侯国统治者来说,他们要求子女赡养父母,一方面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另一方面则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再则让人们在孝道之中以明父子君臣上下之道。 b7NStLvPK4K3Uobso+KgJokTTYjiNnel4auefxArQeebqKnIOfpB8jYBP7M+Mi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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