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到1978年是新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这个时期中,1949年到1952年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重建,1953年到1956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取得巨大成功,其中在1953年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明确提出要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一五”时期开始布局的156个重点工业项目初步奠定了新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后又经历“大跃进”、“三线”建设和“文化大革命”等。虽然这个时期经济政策极不稳定,经过了数次投资扩张和紧缩调整阶段,工业化进程也多次因政治运动而受阻,再加之国家外部严酷的发展环境,总体上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并不顺利,但是,经过了近30年的工业化建设,新中国在工业建设中取得了重大成就,逐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打下了较好的工业基础特别是重工业基础。在辽阔的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兴建了一批新的工业基地。国防工业从无到有逐步建设起来,特别是成功地发射“两弹一星”,巩固了国家政权稳定。资源勘探工作成绩很大,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邮电事业,都有很大的发展。1980年同完成经济恢复的1952年相比,全国工业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增长26倍多,达到4100多亿元;棉纱产值增长3.5倍,达到293万吨;原煤产量增长8.4倍,达到6.2亿吨;发电量增长40倍,达到3000多亿千瓦时;原油产量达到1.05亿多吨;钢产量达到3700多万吨;机械工业产值增长53倍,达到1270多亿元。全民所有制商业收购商品总额由175亿元增长到2263亿元。总体上看,这个时期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快速工业化进程奠定了相应的发展基础。
这个时期是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所有这些工业化成就基本上都是国营企业作为主要承担者来完成的。1949年至1978年,我国逐步形成了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工业所有制结构。通过国家投资的形式,建立了规模过亿、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国营企业。1957—1978年国营企业单位数从4.96万个增加到8.37万个,国营企业总产值逐年增加,1949—1978年国营企业总产值从36.8亿元增加至3289.2亿元,国营企业总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26.29%增长至77.63%。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逐年增长,1953年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91.59亿元,1978年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668.72亿元。1952—1978年,国营企业销售收入从392.1亿元增加至6629.2亿元,增长1590.69%,国营企业利润总额从49.7亿元增加至665.4亿元,增长1238.83%。从就业看,1952—1977年,国营单位年末就业人数从1952年的1580万人增加至1977年的7196万人,增长355.44%。1952—1978年,国营资产总量从269.4亿元增加至4893.5亿元,增长1716.44%。其中,中央管辖国营资产总量从75.9亿元增加至1382.5亿元,增长1721.48%;地方管辖国营资产总量从193.5亿元增加至3511亿元,增长1714.47%。从增长速度看,地方管辖国营资产快于中央管辖国营资产。从三次产业分布看,第二产业的国营资产总量增长最快,第三产业次之。1952—1978年,第一产业国营资产总量增长了300.1亿元,第二产业国营资产总量增长了2843.4亿元,第三产业国营资产增长了148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