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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舆论监督的理论基础:从新闻自由到网络公共领域

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个体公民不掌握媒体资源和手段,无法独立行使舆论监督权,必须依赖有组织机构、媒介渠道和专业媒体人员的新闻媒体对公权力开展舆论监督。因而传统媒体时代舆论监督权与名誉权冲突的实践体现是媒体诽谤公职人员,在权利理论范畴主要表现为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产生的原因有以下三点:新闻自由与名誉权具有不同价值取向而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权利的相互性导致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产生冲突;法律保护失衡导致新闻自由和名誉权产生权利冲突。目前,针对解决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权利冲突,学术界提出了基本权利的价值位阶秩序、个案利益权衡、具体规定优于概括性规定、比例原则等理论。

进入网络媒体时代,公众从舆论受众转化为舆论生产者和传播者,借助于互联网门槛低、交互强、传播快的特点,运用社交媒体、网站论坛、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越过传统媒体直接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发表意见建议。为此,以公民舆论监督为主体的网络舆论监督需要从新的理论基础中汲取理论养分。近年来,国外学界以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创立的公共领域理论为基础,探讨互联网是否推动传统公共领域转型为网络公共领域。从我国的角度看,虽然传统公共领域理论并不适用我国,但转型后的网络公共领域强化了公共舆论对公权力的舆论监督功能,对我国发展人民民主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FlNwUAnRXxjxJ6ufS8/W3U2pmAJ8NFSPievkm1XD2PZsmkw6R5KjHP3rp2Uiyh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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