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谱》按公元纪年—干支纪年—庙号—帝王—年号—月日的顺序排列。
2.本《年谱》以按条目概述谱主家世、生平、交游、著述,并对文字进行加粗处理;每条目之下列考证、辨析性文字,以证谱主行状之实。
3.本《年谱》述谱主行状时,把谱主行状分为十七小节,除第一小节述谱主家世、家庭外,其余十六小节皆按谱主行迹分割,第十八小节为未编年作品。
4.本《年谱》对于与谱主有重大关系的历史事件与相关人物,如科举考试、藩镇战争、刺史活动等予以详细列出;对帝王的更替、太子的册立等事件,仅作简要说明;历史事件与相关人物活动和谱主行迹混排在一起,以展示谱主生活背景及交游情况。
5.诗文中原缺字用□代替,所校原文用[]标识,校字、补字用()标识。
6.本《年谱》末附录“相关人物之著述”,为《年谱》编订依据的重要史料来源。
7.本《年谱》引文较多,所引文献标点少量不符《标点符号用法》(2018),引用时予以订正,不另加说明。
本著作为湖南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元结年谱长编”(批准号18A473)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