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一支国家正规军队都是由有着武器装备的士兵组成,因此,军备力量主要包括军队编制和军事装备两部分。和平时期,军备的作用是防御、威慑、强制、炫耀。战争期间,军备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支军队的战斗力,进而决定了一场战争的形态、规模乃至结果。有鉴于此,近代以来世界各国大多积极扩充军队、更新装备,尽力增强本国的军备力量。一个国家军备力量的发展既需要与国力水平相匹配,也会受到外部环境影响;它既是一种客观需求,同时也受主观认识影响。当和平主义观念占上风时,国际社会大多主张裁减军备;当战争阴云密布时,各国大多开始重整军备,进而引发军备竞赛。无论是裁减军备,还是重整军备都是对军备力量的一种动态调整,是军备力量调整的一体两面,既彼此对立,有时又互为因果。
首先,应该明确“重整军备”(Rearmament)的概念。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没有找到关于“重整军备”的准确定义。一国进行重整军备大多会引发各国间的军备竞赛,军备竞赛是重整军备的高级阶段,基本涵盖了重整军备的内涵。据此,笔者有时会将“重整军备”与“军备竞赛”等同使用。关于“军备竞赛”(Arms Race),美国学者托德·桑德勒、英国学者基斯·哈特利给出的定义是:所谓“军备竞赛”是指国家(地区)间争相获得相对于对方的国防实力或武器装备优势的互动动态过程。 《国际惯例词典》对“军备竞赛”的解释是,相互对立的国家为取得军事优势不断扩充军备,竞相增加军事预算,提升军事装备的数量与质量,谋求将本国的意志强加于对方,或者在发生军事冲突时战胜对方。《国防经济大辞典》对“军备竞赛”的定义比较简洁,是指一个国家或政治集团的军事力量的整顿、准备和竞争。百度百科对“军备竞赛”的定义是:一般是指和平时期敌对国家或潜在敌对国家互为假想敌、在军事装备方面展开的质量和数量上的竞赛。 上述几个概念基本勾勒出“军备竞赛”的内涵与外延。
作为军备竞赛的对立方,则有几个内涵与外延都比较接近的概念。一是“裁减军备”,简称裁军(disarmament)。联合国关于“裁军”的定义是:“联合国和其他许多地方广泛使用的一般性用语,涵盖军备调整问题的所有方面,包括军备控制或军备限制,以及根据国际协定或单方面措施实际裁减或消除军备或军队。” 国际法将裁军归纳为三方面内容:(1)根据国际协议缩小或限制国家的军备;(2)彻底废除所有国家的军备;(3)为了对战败国进行惩罚迫使其缩小或废除军备。 《军备控制与裁军手册》对其界定如下:裁军是指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协定对武器装备或武装力量进行裁减。 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潘振强教授认为,裁军既指削减军事力量(人员装备)的数量,也应指停止武器装备质量上的改进。如果只有前者而无后者,那么削减数量只能是变相的武器更新,没有实际意义。
二是“军备控制”(arms control)。最初,“军备控制”意指为限制军备竞赛(主要是核军备竞赛)制订规则。后来,军备控制措施的范围日益扩大。 美、英等西方国家大多使用该词语,并将“裁军”的概念涵盖其中。它们对“军备控制”的定义是:“国际上对于武器的研制、实验、部署或使用的限制。从广义上说,军备控制含有与裁军相关的概念。” 我国军方对“军备控制”的界定如下:军备控制是指“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协定对武器系统(包括武器本身及其指挥系统、后勤保障和相关的情报收集系统)的研制、试验、生产、部署、使用及转让或武装力量的规模进行限制。”
三是“军备管制”(regulation of armaments),它一般是指并非对军备进行大规模裁减或废除的国际管制。国际管制的措施包括对军备进行管制、控制、限制、冻结、监督、视察(包括国际视察)和国家之间交流情况等。
上述定义表明,“裁减军备”与“军备控制”在内容和实质上比较相近,在实践中一些学者经常等同使用这两个术语,因为它们的目的都是减少战争的可能性。有西方学者分析过两者的区别 [1] ,并提出一些军备控制理论。其实,无论是裁减军备,还是控制军备,其内涵、外延都随着时代发展、军事变革而不断演化,后文还将继续探讨这两个概念内涵、外延的发展、演化以及世人对二者认知的变化。从裁军、军备控制涉及的范围来看,主要包括两类,“一类对军事力量能力(主要指人员和装备)的削减或者限制,另一类则是对军事力量活动的削减或者限制” 。
此外,还有一个相关的概念——“裁军运动(Disarmament movement)”。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战火蹂躏的世人为实现普遍裁军投入了比较大的热情与行动,裁军运动蓬勃兴起。对于何为“裁军运动”学界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大多视其为和平运动的一部分。借用熊伟民教授关于“核裁军运动”的界定 ,可以大致描述出两次大战之间世界“裁军运动”的内涵与外延,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社会反对军备竞赛,主张限制军队、裁减军备,争取实现和平的一切思想及其社会实践。伴随着裁军运动、裁军实践的展开,人们对裁军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现在越来越多的政治家、学者逐步接受了军备控制思想,并把它作为最终走向全面、彻底裁军的过渡措施。但20世纪20—30年代,世人对裁军问题的认知还停留在裁军层面,尚未形成明确的军备控制思想,因此本书继续使用“裁军”一词,并主要是指普遍裁军,“所有有关国家都参加的那类裁军”,即为解决裁军问题,世界主要相关国家都参与召开的国际裁军会议、谈判、签约并互相监督执行裁军情况。
中国古代政治家、军事家大多比较轻视武器在战争中的重要性,表现出重道轻器的价值取向。据《中国兵书知见录》统计,从先秦至清王朝覆灭,中国共有存世兵书2308部,18567卷 ,但其中论述兵器的只有《火龙神器阵法》《火攻絜要》《火龙经》《武经总要》等为数不多的几部。受其影响,中国学者对于裁军问题、重整军备问题的研究都比较薄弱。
与此相对照,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要丰富一些。伊曼努尔·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一书中指出:“常备军应该及时地全部加以废除。因为他们总是显示备战状态而不断地以战争威胁别的国家,所以这就刺激各国在备战数量上不知限度地竞相凌驾对方。同时由于这方面所耗的费用终于使和平变得比一场短期战争更加沉重,于是它本身就成为攻击性战争的原因,为的是好摆脱这种负担。” 20世纪60年代,亨利·基辛格呼吁美国人关注、研究裁军与军控问题,“美国政策中没有比军控更少关注的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战略研究之中,作为其反面,军控研究缺乏应有的关注……要成功进行一场军控谈判之前,我们必须先打理好自己的智力花园”。基辛格接着分析了进行军控研究之所以比较困难的原因是军控缺乏完整的内涵,因为它产生于官员们的争论,得不到任何理论界之外的政府支持,各国领导人在会议上不可能超越分歧及各种迷雾,而且因他们缺乏经验使问题变得更加糟糕。 [2]
国际关系学现实主义大师汉斯·摩根索对裁军问题、军备竞赛曾进行过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的一些独到见解深化了世人对该问题的理解。首先,为什么要裁军?摩根索认为该问题是裁军思想的逻辑起点。摩根索不同意当时流行的裁军哲学,因为它假设“人们之间之所以战斗是因为他们拥有武器”,其逻辑结论就是:如果人们放弃一切武器,则一切战斗便无可能。而在摩根索看来,人们打仗并不是因为他们拥有武器,人们拥有武器是因为他们认为打仗是必须的。
其次,摩根索认为国家之所以要武装,即军备竞赛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出于自卫,二是要进攻别国。从原则上说,所有政治上活跃的国家都参与权力竞争,而军备是权力不可或缺的因素,故每个国家都渴望尽可能实现最佳武装。在军备方面感到劣于B国的A国,必然寻求至少与B国平等,而B国也力求增加或至少保持对A国的优势。当两国都有一种限制权力竞争而寻求和平方略时,通过谈判而达致削减某些军备的裁军行为就可能出现。因此,从权力政治的哲学出发,摩根索认为裁军是“权力均衡规律在军备领域的必然结果”。
再次,摩根索提醒世人牢记四项区别:裁军与武器管制的区别、普遍裁军与局部裁军的区别、数量裁军与质量裁军的区别、常规裁军与核裁军的区别。他对裁军的定义是:“裁军是为了结束军备竞赛而消减或消除某些或全部军备。”而武器管制所涉及的则是“为了创造一定程度的军事稳定而管理军备竞赛”。普遍裁军指的是“所有有关国家都参加的那类裁军” 。
最后,关于裁军努力的成败。在摩根索看来,都有赖于如何回答裁军的有关四个主要问题:(1)不同国家军备的比例应是多少?(2)在这一比例之内,为不同国家规定不同类型不同数量的军备依据的标准是什么?(3)一旦以上两个问题得到了解答,那么,从人们所希望实现的军备削减的角度来看,这些答案的实际效果怎样?(4)裁军对国际秩序及和平问题有什么样的影响?
摩根索的研究表明,裁军与军备竞赛是一对彼此对立、此消彼长的军事状态,但两者好像又都在追求同一个目的——安全,或者换个词语——和平。无论是出于自卫,还是为了进攻别国,国家必然需要武装,从而引发了国家间的军备竞赛。军备竞赛是更可能升级为战争,还是通过威慑而促进和平?和平主义者大多认为军备竞赛会导致战争,裁军则会带来和平。弗雷德里克·舒曼则认为:“事实上,反过来说更准确:只有当和平成为可能时,战争机器才会减少。对冲突的预期导致了军备竞赛,军事力量则源于战争和对战争的预期。” 对于裁军能否确保和平、保证安全,摩根索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只好罗列出几个影响裁军成败的条件。但其研究还是有助于理解裁军问题的复杂性,更有意义的是,他提出,当两国都有一种限制权力竞争而寻求和平方略时,通过谈判而达致削减某些军备的裁军行为就可能出现,因此,从权力政治的哲学出发,得出了裁军是“权力均衡规律在军备领域的必然结果”的论断。
遵循摩根索的思路继续深入研究可以发现,其实,裁军与军备竞赛在很多情况下互为因果。无论是出于自卫,还是打算进攻别国都可能引发国家间的军备竞赛,出现“安全困境”。但有些时候世人并不想要战争,此时,裁军就成为一种必要的选择;或者在因军备竞赛引发一场战争之后,裁军也往往被视为维护战后和平的主要手段。可以说,过度的军备竞赛是导致裁军的一个主要原因。另外,国际社会虽然大力倡导实现普遍裁军,但对于违反裁军规定、不履行裁军协议的国家却缺乏强硬有力的制裁手段,结果实施裁军的国家得不到相应的保证,反而深受其害。因为普遍裁军难以实现,部分裁军反而导致国际军备力量失衡,极有可能引发新一轮军备竞赛,甚至是战争。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的裁军运动就说明了这一点,一些国家在裁减军备,而另一些国家打着裁军的旗号或者利用其他国家裁军的有利时机加紧重整军备、扩军备战,裁军运动半途而废,并埋下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祸根。其实,无论是裁军,还是重整军备都只是一个程度的问题,都是对军备力量的一种动态调整,最终将达到一个比较平衡的状态,在动态中趋于稳定。
军备问题不仅是一个军事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它涉及英、法、美、苏等国的对欧战略、对德政策。它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局势、各国外交纠缠在一起,被称为“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最复杂的政治问题”。 [3] 为落实《凡尔赛和约》的裁军条款,英、法主导的裁军委员会、国联以及各种裁军会议进行了一系列协商、修改甚至是妥协、让步。但在一系列条约、决议的约束,以及各种组织机构的监控下,德国不仅没有全面履行裁军义务,居然还实现了重整军备的目标,并重启战端,这成为英、法、美、苏以及国联饱受攻击的主要原因之一。
总之,军备本身就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一系列因素彼此交织、相互影响,军备力量的调整更是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择其要点包括:国际法及国际条约关于裁军问题、重整军备问题的规定、科学技术对军备力量的影响、各国军方对军备力量调整的态度等诸多主客观因素。通过分析上述影响要素,可以揭示出两次大战之间国际军备问题的现代性、整体性与复杂性。
(一)国际法及国际条约关于裁军、重整军备的规定
国际法在16世纪的萌芽时期关注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国家间的战争法则,战争法即战争之道,即战争也要受到法律限制。它主要被用于维持和平,处理诸如战争与和平等问题。“在传统的国际法中,战争构成了解决国际冲突的一种极端形式,但它是一种合法的形式,它仅仅关系到交战国而已。” 近代国际法转变为现代国际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宣布侵略战争为非法,侵略战争是一种破坏国际和平的罪行,并以此为根据制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裁军和军备管制原则,为国际裁军提供了法律依据。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出现标志着欧洲形成了近代国际关系体系,它不仅规定了处理欧洲国家关系的准则,还涉及莱茵河两岸炮台、堡垒的拆除,军队的部署,神圣罗马帝国里的参战国的军队和军事组织的解散等有关非军事化的内容。 裁军不再停留在观念、宣传、劝导的范畴,它开始表现为国际性的实际措施,并逐步形成为一种制度和法规。
18世纪,国际社会逐步接受裁军的理念,裁军谈判越来越规范,开始签署双边甚至多边的“裁军条约”。“裁军条约”是指,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为使各方军队或武器的数量和质量削减到某种程度,或为限制或禁止某种武器的发展、储存和部署,或为彻底销毁某种武器而缔结的国际书面协议。 据此,裁军成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受到法律越来越多的限制与规范。
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际法对裁军会议、裁军运动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最为典型的例证就是1899年和1907年召开了两次海牙国际和平会议,签订了一系列公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与限制了国家诉诸战争来解决国际争端的权利。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削减国家的军备被普遍认为是维护和平的必要条件。《国际联盟盟约》的序言指出,国联成立的目的是,“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国际联盟盟约》第8条、第9条对战后裁军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与详细的规定;第10条、第11条明确了反对侵略的立场,规定防止战争或战争威胁的措施;第12条则规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和程序;第16条、第17条分别规定了对违反盟约的会员国、非会员国进行相应制裁的措施。
《凡尔赛和约》对德国裁军的规定更加详细,达55条之多。 通过限制军队人数、武器数量和类型、武装部队的组织结构和训练方式、军备的生产制造、军事设施的地理位置等几项措施试图达到裁减军备、削减军事潜力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凡尔赛和约》以条款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裁军在维持战后和平中的作用。20—30年代的多次裁军谈判、裁军会议都以这些条款为原则进行的。1920年5月,国联设立常设军备咨询委员会。1925年12月,为召开世界裁军会议做准备,设立了裁军会议筹备委员会。《凡尔赛和约》与国联的裁军委员会为国际裁军行动提供了客观依据,使得国际社会处理德国裁军问题有了法律制度与组织机构的保障。1927年之前,在国联的监督之下,德国履行裁军义务的态度还算诚恳,裁军效果比较显著。
1921年11月,美国主持召开华盛顿会议,在亚太地区建立起战后国际体系——华盛顿体系;同时,英、美、法、日、意签订的《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规定了五国海军力量的比例,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大国之间的海军军备竞赛。
1924年10月,国联第五届大会通过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议定书》(也被称为《日内瓦议定书》)。《日内瓦议定书》在当时被誉为“和平大宪章”,它所确定的仲裁、安全、裁军成为国联标榜的三大口号。1925年10月签订的《洛迦诺公约》暂时调整了法、德关系,战后欧洲秩序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时期。
1928年签署的《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亦称《非战公约》)郑重声明,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由此,国家支配武力的权力受到限制。《非战公约》还宣布侵略战争是非法的,但没有区分侵略战争与正义战争,对侵略战争没有提出具体的制裁措施。
1932年,国联在日内瓦主持召开了世界裁军会议,57个国家参会,提出的裁军方案达300余种,但会议取得的实际成果乏善可陈。裁军运动取得的最后一个成果是美、英、法于1936年3月签订的《限制海军军备条约》。此时,局部战争已经在阿比西尼亚、西班牙、中国等地点燃,重整军备成为很多国家的当务之急。
梳理国际法、国际条约推动裁军、反对重整军备的一系列规定可以发现,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逐步成为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国际法和裁军条约为国际裁军提供了法律依据、制度与组织保障。具体表现为,一是国家支配武力的权力受到限制;二是随着国际法实践的发展,裁军成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裁军机制与和平解决争端机制被《联合国宪章》所继承,一并成为支撑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的两大支柱。裁军问题被纳入法律范畴,开始重视通过国际协议缩小和限制国家的军备力量。
(二)科技进步对军备力量的影响
公元前3世纪,阿基米德参与了一项由政府资助的竞赛,为政府军设计一种全新的抛石装置。在公元前265年与叙拉古的战争中,该装置取得了摧枯拉朽的效果。美国学者迈克尔·怀特将其视为有文字记载的第一宗军备竞赛的案例。 近代以来,特别是被称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科技进步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世界由“蒸汽时代”进入“电气时代”。原有的工业部门如冶金、造船、机器制造以及交通运输、电讯等部门的技术革新加速进行。化学工业是这一时期新出现的工业部门,人们从煤炭中提炼氨、苯、人造燃料等化学产品,塑料、绝缘物质、人造纤维、无烟火药也相继发明并投入了生产和使用。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得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都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全球化初现端倪,为爆发世界性战争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技术可能性。同时,交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各国的战争动员速度大幅提高,而外交斡旋的时间变得越来越短。
很多科技进步是率先在军事领域内取得突破的,各式先进的武器被研究、制造出来。欧洲各国政府在重工业基础之上,以科技为导向相继建立了军火工业。19世纪80年代,英国私人军火业者承担了1/3以上的军备合作,90年代提高到46%,20世纪初上升到60%。俄国在大战前夕,官办的军火工厂有20余家,8万多工人。德国有30家军工厂,18万工人,著名的克虏伯军工厂是一家私人工厂。 军工厂的兴衰与各国军备、战争紧密联系在一起,克虏伯军工厂的发展最有说服力。1816年底,克虏伯生产出第一炉钢。1847年,克虏伯制造出第一门大炮。此后,克虏伯成为普鲁士军队的供应商。在普法战争中,法国火炮的数量比德国的火炮数量少30%。克虏伯大炮的射程是法国火炮的两倍,其准确性、散布率和射速也都超过了后者,“粉碎了法国炮手所有的复仇的努力,并将炮弹雨点般地倾泻到步兵集结的战线上” 。以至于战后有人说,与其说德国是由铁和血建立的,倒不如说是由克虏伯大炮建立的。公司淹没在订单之中,克虏伯大炮成为许多国家新的身份象征。
受科技进步影响,战场上军队的机动方式开始向机械化、摩托化过渡,军队通信联络因电报、电话的应用大为改善,总参谋部的出现使得战争指导和作战指挥发生了质的飞跃,战争开始孕育革命性变化。恩格斯在1878年完成的《反杜林论》中指出:“一旦技术上的进步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并且已经用于军事目的,它们便立刻几乎强制地,而且往往是违反指挥官的意志而引起作战方式上的改变甚至变革。” 1893年,恩格斯在《欧洲能否裁军?》中感叹,现在未必能再找到另一个像军事这样革命的领域。
19世纪是军事工业和武器装备迅猛发展的时期,军事技术革新的重要标志是枪炮的自动化。在陆战装备上,轻武器、重武器的性能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由于采用无烟火药和从炮尾部装弹,以及螺形门和反后坐装置等技术的改进,这时期产生了一种新型的、半自动型的77毫米和75毫米的野战炮,射程从3.8公里提高到了8公里,射速从每分钟6至8发提高到5至10发。1883年,美国人马克沁发明了机枪,经改进后每分钟可射出600发子弹,能够连续射击几个小时,它最先被欧洲国家用来征服殖民地,一挺机枪就可以击溃成百上千的土著军队。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各国使用的步枪主要有德国的毛瑟枪、法国的勒贝尔、英国的艾菲尔德、奥地利的曼利夏、意大利的卡尔卡诺,一个训练有素的步兵排能射出与一架机枪同样猛烈的火力,步兵进攻变成了毫无意义的大规模自杀,防守成为最佳的战术选择。
19世纪末,一种新型的海军军舰——潜水艇出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海战中德国开始使用潜水艇,并重创了协约国舰只。1903年,莱克兄弟制造的第一架飞机试飞成功,当时虽然还不能直接用于作战,但战场已经向天空延伸。1906年,英国制造出当时最先进的新型战列舰——无畏舰。其后德国也发誓制造无畏舰,英、德两国的军备竞赛愈演愈烈。大战的燃料已经在欧洲聚集堆积,任何一根导火索都有可能点燃充斥着各种新式武器的军火库。
科技进步带来的军事革命的另一结果是极大提高了武器的破坏力和杀伤力,战争规模更大、持续时间更长。1914年7月,欧洲各国宣战时都以为战争很快就会结束,士兵在告别家人时说,将回家过圣诞节!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各国煤矿工人使用的地下通道技术被引入战场——堑壕,堑壕周围布满了带刺的铁丝网。精密的防御体系通常纵深达数英里,形成蜿蜒曲折的堡垒迷宫,里面驻扎着大量步兵,有利于防守,而不利于进攻,战事因此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僵局。交战双方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以致出现了“凡尔登绞肉机”“索姆河战役”之类的恐怖战役。消灭士兵肉体的不再是敌方的士兵,而是机枪、大炮、飞机倾泻而来的枪林弹雨,造成的伤亡已经远远超出了人类身体及心理的承受能力,战争变成了没有意义的屠杀。
1915年4月22日,德军在西线比利时的伊普雷首先使用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式武器——化学武器。180吨氯气突然从5730个钢瓶中放出来,当巨大的黄绿色云团随风飘向协约国阵地时,驻守在那里的非洲军团很快就全线瓦解。24日,德军对加拿大军队再次发动了氯气攻击。5月31日,东线的德军在波兰的博里莫地区向俄国军团施放了264吨氯气,造成的伤亡达8934人,其中1101人死亡。9月26日,英国军队也对德军使用了氯气。随后,交战双方都开始使用这种异常恐怖的新式武器,氯气很快被光气取代,光气又被芥子气取代。为了克服风力、风向的影响,交战双方逐步用毒气炮弹取代了钢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交战国总共生产了13.62万吨各类毒剂,战场上施放的毒剂量达11.3万吨,造成129.7万人伤亡,占伤亡总数的6%以上。 化学武器虽然不能决定战争进程,但造成了巨大的心理恐慌,很多士兵终身残疾,挣扎在无尽的痛苦之中。
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都是大规模的现代化总体战争。在总体战中,各国政府的战争目标大多是置对方于死地,力图取得全胜。为此,各个交战国都充分利用现代国家的社会动员机制,短时期就可以建立一支庞大的军队,即便在战争中受到重创,也能补充兵力源源不断地投入战场。骇人听闻的杀戮并不能扼住战争的马达,不计其数的军人、平民、武器、设施、物资、金钱都被卷入其中,难以制动,无法停止。
武器本是战争的一个工具、手段,其过度发展违背了战争的性质以及发动者的初衷。面对如此巨大的物质损失以及恐怖性的人员伤亡,各参战国的民众、政治家、和平主义者都大声疾呼停止战争,停止大国之间的军备竞赛,大幅度裁减各国军备的规模,限制进攻型武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的数量,减少军队的人数。他们认为,唯其如此,和平才有可能得以持久维护。科技高速发展的另一个影响是重整军备、扩军备战的速度非常快。以德国为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初期协约国对德国进行了比较严格的裁军,其军备力量被降到三流水平。但经过几年重整军备、扩军备战,德国军队就拥有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成为一支拥有超强战斗力的军队。横扫欧洲的“闪电战”再次印证了科技进步对军事的影响,同时也意味着主动进攻更加有利,采取防守将被动挨打。
(三)各国军方对军备力量调整的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20世纪爆发的第一场现代化总体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著名的军事将领、军事战略家埃里希·冯·鲁登道夫曾系统阐述过“总体战”思想。 其要旨就是用战争绑架整个国家,认为“克劳塞维茨的理论已经完全过时了”,军方成为国家意志的代言人,战争凌驾于政治之上。政治成为战争的附庸,当然违背了战争只是政治的一种手段的实质。但在20世纪前半期,一些欧洲国家的军事集团、军方领导人、军事机构、甚至民间的准军事组织等军方、半军方势力对本国政府的内政、外交都发挥了重大影响。总的来说,军方的影响力主要表现为战时军事专制制度的建立、对民众的心理影响、战后军方对军备力量调整的态度与政策等。
从19世纪中期开始,欧洲爆发了几次局部战争,虽然没有引发全面战争,但给世人留下了如下印象:重大的政治问题需要依靠武力才能解决。特别是德意志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实现了国家统一,使得所有欧洲国家坚信:大规模的军事力量对于民族生存是不可或缺的。欧洲国家在和平时期不仅要保持庞大的常备军,而且在公民中拥有数百万经过训练的后备军,在全体青年中实行一年、两年甚至三年的义务兵役制已经习以为常。虽然民众并不渴望战争,几乎都希望欧洲和平,但几乎每个欧洲人又都意识到,战争总有一天会爆发。战争的阴云已经进入人心,战争机器虽然没有开动,其轰鸣声已经在人们心中奏响。以至于有人认为,正是民众对未来战争惴惴不安的预期,以及各国大规模的常备军,促成了1914年爆发的横跨欧洲的大战。
欧洲各国政府感到长此以往一场战争将不可避免,都大力扩充军备,两大军事集团内部的总参谋部发挥了重要作用,“年复一年不断进行研究和完善的动员和开进,现在如同一部庞大和运转自如的机器一样启动了。” 军事考虑最终影响了政治决策。于是,“在1914年7月危机中,战争的准备和动员的自动作用极为不幸地限制了政治的活动自由。” 其结果正如英国外交大臣爱德华·格雷所评价的:“即使并不准备发动战争,但一旦武人们把战争发动起来时,却都是愿意跟着作战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军队和军方领导人的地位迅速提高。在德国,军方甚至建立了军事专制制度,军方领导人成为国家内政、外交的决策者,民众将取胜的一切希望都集中在最高司令部。司令部敦促首相恢复无限制潜艇战,首相虽然担心美国参战而不赞同,最后却只能屈服于将军们的意志。对此,克里蒙梭曾挖苦德国道:“战争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不能把它交给将军们去干。” 但是随着战争的拖延,一些国家的军方领导人还是不可避免地影响,甚至取代了政治家的决策,整个国家都被拖入战争的单行道。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法西斯国家的军事专制制度更是登峰造极,除了历史、文化、政治制度的因素之外,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混乱无序为其崛起提供了温床。由于战后传统帝国的崩溃出现了权力真空,新生共和国大多根基不稳,为了应对战后此起彼伏的革命、内战、边界冲突、民族矛盾等,急需拉拢军队稳定政局,军方成为主导性的政治力量。同时,大量军人被裁减、被迫离开军队,而社会却无法安置,出现了大量“准军事组织”。 法西斯在夺权过程中,为大量失业军人“提供了进行秋后算账的机会,去解决一些由1918年可耻的战败、假想的布尔什维克革命威胁以及帝国崩溃所引发的问题” 。以德国为例,军方对这些准军事组织的态度比较复杂,既利用又防范。准军事组织则一方面试图挑战国防军的权威,另一方面,极度渴望加入其中,以此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准军事组织成为法西斯国家军事专制、扩军备战的重要社会基础。
当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也有人痛定思痛,开始反思导致战争的原因。由于饱受其害,更由于时代所限,人们普遍认为大战的根源在于大国之间的军备竞赛,大量存在的军备不仅使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使战争行为实施起来更加便利;武器数量的增加和性能的改进只会带给拥有者虚假的安全感,因为它会引发邻国恐惧,进而诱发军备竞赛。在军备竞赛中受益的只是那些“军工复合体”。“军工复合体”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一个名词,其实,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就已初现端倪,例如,德国的克虏伯与德国军方、政界就构成了“军工复合体”。何为“军工复合体” ?解释不一,可以说是军方势力的一种表现。毋庸置疑的是,“军工复合体”往往会鼓动政府发动战争,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饱受战火蹂躏的民众为了和平、安全,积极奔走呼号,强烈要求国际社会全面裁军。但裁军首先损害的就是各国军方的既得利益;同时,军方又是裁军计划的具体执行者,任何裁军计划、裁军措施都需要军方的支持与合作才有可能取得实际成效。当战争的阴云再次出现在欧洲上空时,各大国又开始厉兵秣马重整军备,军方的地位与作用再次突出。总之,各国军方对军备力量调整的态度至关重要。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德国军方、法国军方、苏联军方对处理德国军备问题都曾发挥过影响,其作用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