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与收入差距问题一直是发展经济学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当经济增长的成果并非在居民间均等分配时,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就会产生。而且,伴随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的《21世纪资本论》( 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一书的风靡,学术界再次掀起对收入差距的讨论浪潮,研究的焦点聚焦于居民收入差距形成与演化的机制。从中国经济运行的实践来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体制改革确实释放了经济增长的动力,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国力提升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增长奇迹。然而,与经济高速增长相伴随的是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数据显示(如图1.1所示),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 在2008年达到峰值0.491,近年来虽然略有下降,但依然处于0.46以上的高位水平,远高于国际警戒线0.4。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日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拉美和东南亚国家的历史教训表明,忽视了居民收入分配问题而一味地追求经济数量的增长,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深陷“中等收入陷阱”的泥淖中无法抽身,甚至有可能会加剧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Fräßdorf et al., 2011)。
图1.1 中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的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12—2015年)、国家统计局网站;笔者根据原始数据绘制。
现有研究更为关注的是城乡收入差距、农民收入等问题,而往往忽视了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问题。事实上,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在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都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如图1.1所示,中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基本呈现快速上涨的发展趋势: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在1978年时仅为0.2124,到1986年时农村基尼系数首次突破0.3,随后该基尼系数逐渐上升,进入21世纪后已经突破了0.35。近年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更是日益逼近0.4这一国际警戒线。而且,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从2009年开始,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逐渐缩小,但是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非但没有缩小,反而呈现持续扩大的发展趋势。即使在东部发达地区,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状况依然堪忧。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微观住户数据显示,2010年江苏省11个村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395,其中,基尼系数的最大值更是达到了0.545的高位水平;收入最低的20%农户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由2005年的近9.6%逐渐降到2010年的7.5%(张宁、张兵,2015)。忽视农户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局面而得出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步入下行通道的判断尚且为时过早(杨耀武、杨澄宇, 2015)。因此,如何有效地缓解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是摆在中国决策层面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
具体而言,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以下特殊的矛盾与趋势。
始于1978年的中国农村改革在带动农村经济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与生活的改善。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从1978年的133.6元一路飙升至2015年的约10772元,增长了近80倍。1978—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名义增长率高达12.8%,剔除价格影响的年均实际增长率达到了7.7%。 然而,农村居民的收入并非同步增长,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在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都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研究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城乡居民之间以及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均在缩小,然而,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特别是伴随农产品价格的下行,以经营性收入为主的农村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增速不断下降,导致农户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李培林等,2015)。从收入分组的数据来看,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依然非常明显。如图1.2所示,按照人均收入五等分分组中的农村地区最低收入户(20%)的人均收入水平由2000年的802元上涨到2015年的3085.6元,增长了约2.8倍;而最高收入户(20%)的人均收入水平由2000年的5190元上涨到2015年的26013.9元,增长了近4倍。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速明显低于高收入农户,从而进一步拉大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最高收入户的人均收入与最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的比值从2000年的6.47上升到了2015年的近8.43。收入最低的20%的农户的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6.6%逐渐下降到了2015年的大约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历了两次重要的转型:其一,基于制度变迁通过市场经济改革而引发的社会结构变迁;其二,基于技术革命通过网络社会生成而带来的社会结构变迁(郑长忠,2016)。中国农村地区现阶段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而“市场化改革”是这一时期的本质特征,即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伴随渐进式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中央计划分配体制,开始在社会机会与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市场机制的引入不仅意味着新的社会资源、机会结构与社会空间的生成,也意味着更加稳定的阶层结构(李路路,2008)。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重塑了中国农村地区社会资源的分配格局,不仅导致原有利益格局的深刻改变,而且将继续引发一系列社会结构的变迁。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与发展,由网络社会所引发的社会结构变迁将迈入新的发展阶段:移动互联网打破了原本的“时—空”边界与人际关系模式,在微观层面上重塑人们的社会交往与社会生活(王迪、王汉生,2016)。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如表1.1所示), 2005年中国农村地区的网民规模仅为1931万人,而到了2016年年底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2.01亿人,是2005年规模的近10倍;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由2005年的2.6%一路飙升至2016年的33.1%,年均增长近2.8个百分点。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逐渐取代台式电脑与笔记本电脑成为农村居民最重要的上网设备,农村地区手机网民规模呈现快速上涨的趋势。如表1.1所示,中国农村地区通过手机上网的用户规模由2007年的约1210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1.7亿人,平均每年增加约1975万人。同时,农村地区的手机网民数量占农村网民总规模的比重近年来基本维持在80%左右,截至2015年年底已经达到了87.1%的高位水平,而这一比例在2007年还不足23%。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农村网商发展研究报告2016》披露的数据显示,全国有网商的村庄占比由2015年的大约12%上升到了2016年的近17%,从各个区域的发展情况来看,中部地区的网商发展最迅速,中部地区有网商的村庄比重从2015年的3%飙升至2016年的19.6%,增长了约16.6个百分点。另外,该报告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淘宝村”的数量已突破了1000个,而且,农村网商平均增加了农户收入2.05万元,平均增加农户财富近21.3万元。也就是说,中国网络社会的崛起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导致个人与宏观社会的联系在网络化时代变得越加具体、直接(刘少杰、王建民,2016)。
图1.2 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时间趋势
注:2000—2012年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根据独立开展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得到的人均纯收入;2013—2015年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根据城乡统一的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得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资料来源: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2016年)、国研网统计数据库;笔者根据原始数据绘制。
表1.1 中国农村地区网民规模与结构 (单位:万人,%)
注:“—”指数据缺失。
资料来源:原始数据来源于《农村互联网发展状况研究报告》(2007—2015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6年);笔者根据原始数据绘制。
中国农村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关系型”社会(梁漱溟,2011),个体层面的“关系”是维持中国农村社会正常运转的关键要素。而且,特殊的乡土文化使得农村居民传统的“人情”与“宗族”观念异常明显,从而不断强化社会资本的资源配置功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个“超稳定”的社会结构:经济上的均贫、社会上的封闭、政治上的同质与文化上的单一(《我国农民工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课题组,2010)。在传统的以农业生产为主导的自然经济体系中,人们的决策受到“土地”的强烈束缚,导致农村居民普遍缺乏流动性,就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深深地扎下了根。也就是说,农村居民的社会流动性不足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费孝通,2016)。这种缺乏社会流动性的社会结构导致农村居民的社会资本特征主要以传统的地缘关系与血缘关系为主导。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地区的社会变迁趋势日益明显,导致曾经稳定的乡村社区结构和传统的农村社会文化受到现代化的猛烈冲击,从而使原本稳定、静态、封闭的乡土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陈波,2015)。农村居民的空间流动是这场社会变革中最为显著的表现特征。20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涌现的“民工潮”“春运”等中国特殊现象深刻折射出农村劳动力空间流动的客观性与必然性。而且,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中国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的空间流动已经成为一个关乎全局的问题。正如蔡昉和王美艳所指出的,中国正在经历着人类和平历史上规模最庞大的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蔡昉、王美艳, 2009)。据统计,中国外出农民工的绝对规模从2000年的大约7849万人一路飙升到2016年的近1.7亿人,年均增长率达到5.1%;外出农民工规模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不足10%上升到2016年的近29%,平均每年增长约1.2个百分点。 而且,近年来外出农民工主要以省内流动为主。如表1.2所示,中国外出农民工中选择跨省流动的农民工规模基本维持在7500万人左右,由2008年的7484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7745万人,平均每年仅增加37万人,年均增长率仅为0.5%。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出农民工中选择省内流动的农民工规模逐年上升,由2008年的6557万人一路飙升到2015年的913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69万人,年均增长率达到5%左右,几乎是跨省流动农民工增速的10倍。在2011年之前,外出农民工以跨省流动为主:外出农民工中选择在省外务工的比重由2008年的53.3%下降到2009年的51.2%,到2010年进一步降到了50.3%。2011年选择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比例首次超过50%,之后的年份该比例逐年上升,到2015年已达到54.1%。伴随农村居民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农民社会资本的形态与特征日益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表1.2 中国外出农民工跨省流动与省内流动的分布情况 (单位:万人,%)
资料来源:原始数据来源于《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08—2015年);笔者根据原始数据绘制。
综上所述,调控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矛盾是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现有研究更多的是聚焦于城乡收入差距,而对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关注度不够。然而,即使在农村内部,农村居民也并非平等地分享由经济增长带来的发展成果,导致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在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都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由经典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开列的“药方”多关注在正式制度安排下通过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等渠道改善农民的经济产出和绩效,而忽略了农户收入差距形成与扩大的社会性诱因。但是,正如Granovetter曾明确指出的,任何个体的经济行为总是嵌入其生活的社会关系之中,也必然会受到诸如社会网络、社会规范、社会信任等社会资本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忽视了嵌入市场中的社会资本特征,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外部性与集体行动决策问题。而且,经济主体之间通过社会交往形成的社会资本在信息获取、就业选择与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日益强化,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纠正“市场失灵”的作用。社会资本具有越来越明显的生产效应、收入效应、财富效应等综合效应。尤其值得高度重视的是,现阶段的中国农村正处于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化期与攻坚期,农村的社会结构与社会资本都发生了显著的改变。也就是说,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即“社会结构变迁”)、农民社会资本的分化(即“社会资本转换”)与农户收入差距的扩大(即农户收入差距)在现阶段的中国农村地区呈现并存的状态。基于此,本书提炼出的科学问题聚焦于:中国农村地区社会结构变迁背景下的社会资本转换对农户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
对这一研究问题的解读可以分解为三个子问题。
其一,社会结构变迁的发生机制,即探讨现阶段中国农村地区社会结构变迁的理论内涵与基本特征。
其二,社会资本转换的形成机制,即探讨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村地区的社会结构变迁对农村居民社会资本分化与异质性趋势的影响机制。
其三,农户收入差距的扩大机制,即探讨农村居民社会资本转换对农户之间收入水平与结构差异的作用机制。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本书的研究范围限定在社会结构变迁、社会资本转换、农户收入差距(如图1.3所示)。
具体而言,本书的研究范围限定如下。
其一,本书研究的对象是农户收入差距,而不是城乡收入差距、城镇收入差距等。农户收入差距指的是农户之间收入水平与结构方面存在的差异。
其二,本书研究的是社会资本转换对农户收入差距的影响,即社会资本转换背景下农户收入差距的扩大机制。
其三,本书研究的社会资本转换是在农村地区社会结构变迁的背景下形成,即由农村社会结构变迁引发的农民社会资本分化与异质性特征的形成机制。
图1.3 本书的研究范围
资料来源:笔者整理。
其四,本书研究的社会结构变迁是在农村地区市场经济改革的背景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