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湄公河(以下简称澜湄)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六国,是中国与东南亚陆地国家联系的重要纽带。随着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合作的深化与发展,澜湄流域的水资源形势面临着越发严峻的挑战。
从多层级治理的角度观察,澜湄流域水资源治理分析包括澜湄流域水资源问题及成因,国家、区域以及全球层面澜湄水资源治理的内容与效应等。澜湄水资源多层级治理相比一般的水资源管理,其涉及的主体多元,包括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非国家行为体等方面,各个独立的行为体具有相互依存的性质,治理对象不仅仅是水资源,还包括使用水资源的行为体;水资源多层级治理采取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协商合作等方式就流域水资源治理做出有效的制度安排。
澜湄流域具有独特的水资源特点。该地区具有较特殊的环境特点,而且澜湄国家利用水资源的方式也存在不同,流域国家由于利益存在差异,各国在多方面都需要以合作的态度开展水资源治理。由于国际河流水资源跨境流动的特点,水权的分配就很难在流域国家间达成共识。同时,多重原因也导致了澜湄水资源问题的产生。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了水资源风险的程度和合作治理的难度。澜湄流域开发利用水资源仍缺乏有序协调,而且流域国家间的互信程度仍有待提升。域外大国对东南亚地区的介入也是影响澜湄水资源治理的因素。
澜湄各国在国家和双边层面开展了水资源治理的相关工作。中国对于合理利用水资源,与周边国家合作开发、保护跨境水资源持积极态度。中国与湄公河国家一直在积极推动合作治理水资源问题。湄公河国家对于跨境水资源治理的态度总体上是积极的,各国通过了相关法律,认同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但是其国内政策实施缺乏与流域其他国家的有效沟通。
设立澜湄水资源治理机制并对其进行规范非常必要,因为这样可以促进次区域水资源合作,协调水资源冲突,并且培育水资源合作文化。湄公河委员会专注于地区水资源治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东盟等都包含有水资源治理的内容,中国和湄公河国家近年来共同建立的澜湄合作机制的作用更为显著。从治理效果方面看,澜湄合作机制保证了流域水资源治理的可持续性,而且流域六国通过机制化的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治理效果。湄公河委员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治理机制的主导方是域外国家或组织,加之某些合作机制的涵盖国家不全面,多重机制的存在导致治理碎片化,因此澜湄次区域水资源合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治理机制安排的完善。
澜湄流域水资源治理中,全球治理的影响不容忽视。政府间国际组织倡导《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及遵循相关国际法律规范和治理理念。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治理主体方面体现了多元参与,重视水资源与能源、粮食等因素的联系和综合治理,在参与澜湄水资源治理中,通过国际合作的平台效应积极促进各相关方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治理的目标。另外,国际非政府组织在跨境水资源治理活动中推崇可持续发展方式,并积极倡导合作参与意识,着力宣传保护跨境水资源,研究分析跨境水资源治理,举办相关学术活动增加其影响力,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影响修建水利设施的活动中。全球治理视域下的澜湄流域水资源治理,一方面拓展了可持续发展的平台效应,通过促进社会参与加强治理效果;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政府间国际组织与国家和次区域的结合不够,而且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有序性有待提升。
通过学术分析,本项研究的结论如下:第一,澜湄流域水资源治理具有多层级治理的特点。澜湄水资源治理涉及的行为体、利益相关方较多,因而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影响了治理效果。国家是水资源治理的基本载体,澜湄国家对于跨境水资源合作的态度总体上是积极的。域外行为体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纷纷积极介入次区域水资源治理。澜湄合作机制通过多层次、网络化的联系,促进了各行为体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合作。第二,澜湄水资源治理涉及的机制众多,容易引起多重制度层面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资源治理效果与国家间信任的构建。在多重治理机制存在的情况下,各机制在合作、整合等方面的需求也就更加迫切。第三,澜湄合作机制的成立有利于拓展澜湄水资源治理的正向外溢效应。水资源合作作为澜湄合作机制的一个优先领域,跨境河流作为联系澜湄六国的天然纽带,合理利用水资源可以促进各国的经济发展。第四,中国近年来更加重视周边外交与安全,推动与湄公河国家进行水资源合作治理。以跨境水资源治理和澜湄合作为抓手,地区秩序会向着有利于中国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
从根本上说,澜湄流域水资源治理问题是人类的治理缺位造成的。中国在未来仍需要与地区国家、区域和全球治理机制进行合作,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开展澜湄水资源多层级治理,对水资源治理的国内与跨境因素等同重视,促进澜湄合作机制与既有地区机制共同发展,强化技术性合作,秉持正确的义利观,并重视公共外交的作用,以促进流域国家间互信水平的提升,从而增强治理效果。
关键词 :水资源;多层级治理;澜湄合作;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