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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核心概念

一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孟建民、刘昆等较早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定义。孟建民认为绩效评价就是评价效益,是加强财政支出监管的重要手段、提高财政决策水平的重要保障。 这实际上是就财政支出效果来考虑的。与之不同,丛树海等从评价内容上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考虑,认为它是在绩效概念中增加了“财政支出”这个评价对象。所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就是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价,主要针对其效益、效率和有效性。 朱志刚认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包括经济、政治和社会绩效)进行的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进一步地,刘昆和肖学将其归纳为基于既定的理念与目的,运用科学方法、规范流程和相对统一的指标体系,对财政支出的产出与效果进行综合性测量与分析的活动。

在实务中,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以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涵在不断深化。2009年,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将其定义为“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011年,该表述被调整为“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后者进一步对评价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出要求,也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评价标准进行明确。当然,这些定义始终局限于“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导致财政绩效评价内部化的问题,评价主体多元性仍有待丰富。

本书所指的“财政支出”涉及教育支出领域,公共性较强,在评价标准上应遵循“4E”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基于既定的理念与目的,运用科学方法、规范流程和相对统一的指标体系,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与公平性进行综合性测量与分析的活动。

二 财政支出与财政政策

财政支出与财政政策之间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财政政策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内核,财政资金构成政府活动的基础。 也就是说,财政支出是财政政策的物质基础,而财政政策是财政支出的主要依据。就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而言,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实现必然以财政支出作为载体,进而实现“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但与此同时,财政支出与财政政策、财政支出与财政支出绩效、财政政策与财政政策绩效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首先,财政政策的实现手段除了财政支出,也包括政策宣传、人员投入、制度设计等一系列相应的配套举措,因此置于同一支出政策背景,财政政策的概念较财政支出更大、内涵更为丰富;其次,实现政府某一层级某项财政支出过程之后,由于财政政策的配套措施及政策本身的影响,政策所涉及的资金有时并非仅仅局限于财政支出,而可能引发基层政府财政支出、民间投资、社会捐献等其他支出,在此种情况下,财政支出与财政支出绩效之间就不是严格的对应关系,财政支出绩效涵盖了财政支出及财政支出所引发的其他支出的绩效内容;最后,财政政策与财政政策绩效之间也是同理,财政政策绩效体现为财政政策具体内容的直接绩效,也体现为因财政政策而引发的间接绩效,表现为社会影响与经济效应。

因此,尽管财政支出与财政政策有所区别,但在一般情况下,财政支出绩效事实上等同于财政政策绩效。进一步地,在本书中,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检验本身既是财政支出绩效目标检验,也是财政政策绩效目标检验,前者更注重财政绩效管理的工具主义的科学管理追求和民主财政的价值导向,后者则主要强调政策的理念追求。也就是说,考虑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检验,既应考虑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的科学管理的需要,又应考虑财政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目标的价值追求。

三 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

教育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扶贫攻坚理论概念,也是精准扶贫的主要任务。长期以来,我国扶贫政策的重点在于地区性扶贫和连片特困地区,而2011年全面实现“两基” 任务后,分散的贫困户仍存在青壮年文盲现象,个别贫困生仍面临失学辍学困境。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提出精准扶贫战略,其中便包括精准教育扶贫。2015年2月,习近平指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要脱贫致富,从根儿上还是要把教育抓好。同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强调,解决“怎么扶”问题,要按照贫困地区与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其中包括“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两不愁三保障” ,强调“坚持精准扶贫”基本原则,“着力加强教育脱贫”。以上提法被提炼为“教育精准扶贫”。

教育精准扶贫在我国并非全新的事物。2007年建立起来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事实上就是教育精准扶贫的一个雏形。新时期,教育精准扶贫的关键环节在于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那么,何为“精准”?针对这个问题,2015年6月习近平以“六大精准” 进行了回应。但国内针对教育精准扶贫尚未有清晰的定义。总体而言,教育精准扶贫包含广义与狭义的内涵。狭义上,教育精准扶贫特指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发放生活补助。广义上,教育精准扶贫为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等方式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及有劳动力人口获得教育与培训机会,提升贫困地区与人口人力资本,对自身发展提供可行能力,形成经济助力,实现减贫脱贫。

另外,通过教育开展精准扶贫的方式是多样化的,可以通过教育本身的精准扶贫(如支教),也可通过支出一定的资金推动教育精准扶贫,等等。其中,资金投入的来源是多途径的,包括民间捐赠资金、教育投资资金、财政性资金等。与此同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对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定义为:“全部公共教育经费是地方、地区和国家(中央)政府,包括自治市、自治区政府,用于教育和教育管理的支出总和,但家庭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经费排除在外。”

据此,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特指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包含2020年全面脱贫之后针对“相对贫困”的教育精准扶贫)的财政性支出。需要说明的是,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是其绩效的前提,但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却不限于财政支出本身,而涉及更广范围的经费,包括民间教育投资、社会捐赠等。这是因为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代表一项财政性支出,其背后更是教育精准扶贫政策。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即财政性支出本身,但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则包含因该政策引起的一系列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的绩效。

四 目标与绩效目标

按照《辞海》的解释,目标指的是想要达到的境界或目的。也就是说,目标仅是一种指引性的指标或目的,不涉及价值判断,体现为纯粹的工具属性。在我国,目标在管理中的广泛应用最早可追溯至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广。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国内(如湖北省)曾试行而后推广至全国各地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际上就采用了“目标/结果比对”的方式。而绩效目标实际上就是在目标之外,增加了绩效的内涵。也就是说,绩效目标实际上就是“有成绩的、想要达到的境界或目的”。张强等认为,在中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践中,效率目标(投入、产出、实效)等容易量化和控制,所以常常被用于实践,而质量、回应性和满意度等效益目标难以量化、不易控制,所以容易被忽视。 这也反映出国内“绩效目标”“目标化”的一个现状。

在政府考核与评价的场景下,目标与绩效目标之间存在本质差异。从管理类别来看,前者指目标责任制或目标管理机制之下的相关目标,后者则特指绩效管理机制之下的绩效目标。从假设前提来看,前者预设了目标的正确性、科学性与合理性,不需要对目标本身进行审视;但后者则基于目标科学性影响绩效输出的前提假设,要求对绩效目标进行审视并实现目标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等价值性的检验,本身包含了纠错纠偏的要求,内置了目标纠错纠偏的机制,有助于避免目标设置无效与目标设置低效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目标置换。从应用范围来看,前者多应用于政府内部上级对下级的控制管理,追求政府执行力,而后者则多应用于政府或部门外部对其进行监督,追求政府行为的公信力。从管理导向来看,前者集中强调结果导向,但后者在关注结果导向之余,也要求公众满意导向。从本质属性来看,前者仅突出工具属性特征,但后者本身兼顾工具属性与价值属性。

进一步地,绩效目标包含目标的内涵,不仅涉及工具属性,也具备价值属性。其工具属性主要体现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3E”目标,其价值属性则主要体现在公平性目标。前者所对应的“3E”目标可量化程度较高,故又称其为量化目标;后者公平性维度价值特征较为突出,故又称其为价值目标。

五 目标检验

目标检验实际上就是指“目标/结果比对”的过程,也是目标管理的重要环节,常表现为评估、评价、考核或考评,最早应用于企业管理。目标检验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实施结果和产出进行检查和检测,将其与预定目标水平进行比对,以反映执行的达标情况。但是,这种目标检验实质上仍属于目标管理的范畴,跟所谓的“绩效目标管理”或“绩效目标检验”存在差异。当然,无论是绩效目标管理还是绩效目标检验,目标检验始终构成其基础。正如上文所提及,绩效目标包含量化目标和价值目标,类似地,绩效目标检验也包括量化目标检验和价值目标检验。前者主要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维度的量化目标进行“目标/结果比对”,后者则主要对公平性等价值属性突出的维度进行定性目标的“目标/结果比对”。针对后者,汪三贵等认为,行政系统内部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项目的开展,基本满足考核要求,但对复杂的扶贫项目,要做到精准扶贫就需要创新评估方式,评估主体也必然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当然,价值目标本身难以量化,常常通过多元价值和立场的获取与冲突的识别进行定性的判断。换言之,目标检验的方式包括量化检验和规范检验;其中,目标既可以强调工具属性的量化目标,也可以凸显价值属性的价值目标。

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在突出顶层目标的权威性的同时发挥绩效管理的功能作用,目标检验也将绩效理念有限度地引入,即在明确顶层预设目标的正确性的前提下,将公众满意度作为目标检验的关键指标,同时也关注基层目标设置的合理性与否,据此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核验,该做法也被称为“绩效目标检验”。在国内,佛山以提升执行力与公信力为目标,以“三个统一”为路径,以绩效导向的目标管理为定位,以绩效评价统筹各项考评为方向,这可被视为此种绩效目标检验的成功经验。 WUk9C+RtsoOB6mhVgg7JlNVOYsLYa+AgXd63trBFD2Qtp7Ea93/I83mJEohZFB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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