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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选题缘由与问题提出

一 选题背景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新时期,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轨,经济增长速度逐步下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存量经济特征明显,而支出刚性需求较大,财政失衡问题日益突出 ,如何在保证国家履行职能基本支出的前提下严控财政风险,成为摆在财政管理者面前的关键问题。除推动社保制度改革、房产税改革等一系列增收改革以外,通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成为规避财政重大风险、回应公众监督与质询的必然路径,也成为新阶段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中之重。为此,结合脱贫攻坚的时代背景,201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重要内容便是教育扶贫支出的绩效管理;2018年8月,《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指出,“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多个中央的重要文件均对教育扶贫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应用提出要求。

另外,从长期来看,教育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性手段。随着教育在经济促进与个人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日益凸显,我国各级教育支出逐步增加,各级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逐步提升,并于2012年完成了1993年提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 4%的目标。从教育经费支出总量看,2012—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支出接近208446.74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达167967.48亿元,成为一般公共预算的最大支出。 而财政性教育经费一半以上用于欠发达地区,一半以上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和学生资助。 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2015年以来教育扶贫攻坚任务的开展密不可分,但教育公平本身一直以来也是我国教育支出的重点。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并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到1992年“两基”任务启动,再到“两免一补”,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扶贫范围不断增加,教育扶贫不断纵深化与精准化,教育扶贫尤其是精准扶贫支出总量不断攀升,并逐步成为决定教育经费支出绩效高低的关键。但基于我国预算管理不完善、旧的财政体制不适应新时期的基本现实,科学高效地开展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颇具难度,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难以得到保障。调查表明,尽管国内贫困人口规模下降、整体贫困情况改善,但是城乡贫困现象并没有因此明显减少,甚至存在反弹的迹象 ;2017年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也显示,158个贫困县中27个市县共计1.66万名贫困生未按规定享受的助学补贴达1557.38万元。 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不精准”“难精准”问题引发关注。

二 问题提出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国内广泛开展,并逐渐应用于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但与基层政府“不精准”和“难精准”、被扶贫对象“怕补助”和“拒补助”等现象形成对比,现有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之下,基层政府与地方政府长期保持考核高分或考核优良的水平。此二者看似矛盾,但恰恰反映了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评价中,各级政府与部门对“绩效目标”的误读引发“目标设置低效”与“财政绩效评价低效”等财政绩效管理低效问题。针对该情况,201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而从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评价的实践来看,对于如何开展绩效评价,尚缺少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支撑与成熟经验,由此导致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目标检验机制的模糊化与不确定性,进而限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所发挥的效用,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片面强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工具属性与科学过程而忽视其价值导向不无关系。为此,有必要对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进行绩效目标检验,从而提高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绩效,消解财政风险,为维护好教育脱贫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和稳步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以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检验的方法论为研究目的,当前亟待回应的问题是: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的绩效目标是什么?应如何科学地开展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检验?如何检验? fqb1k7qZ9Z5HCpZYGlnTgCxe0Rc+yqefC4FUXBYEhKJshO5YCYki3sHGECI2S/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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