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财政精准扶贫是公共财政的价值体现,也是确保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保障。历史经验表明,财政政策重在落地。从财政资金管理流程来看,明确绩效目标以评价检验和驱动目标实现,对于提升支出绩效、提高公共财政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政治信任、推进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梳理我国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演变过程可以发现,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包含凸显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和可以量化的技术目标,这种特征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不谋而合。基于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本书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的理念方法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的结构维度,构建结构化的目标检验体系,以2016—2017年广东省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为例,运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取得基础数源,量化检验结果显示: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表现一般,存在补助对象识别不精准、部分基层财务合规性不足等问题;价值依附于个体而存在,从个体发展权考虑,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运用深度访谈法与观察法等手段,对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进行价值目标检验,发现价值“扶贫”受到重视并收到成效,但扶贫对象基本生理保障不足、农村教育存在安全隐患、教学点学生社交得不到保障、贫困家庭拒绝扶助并表现“贫困无奈”、贫困生缺乏内生动力。其原因在于: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导致目标置换;扶贫部门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基层财政薄弱难以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等等。
财政绩效评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要从“工具—价值”视角,依据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要确保高效完成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目标,首先应高度重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的融合,构建对目标的纠错纠偏机制,并完善基层容错机制。除此之外,对于财政性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本身,应强调“人民满意”的价值导向;建立“扶贫部门识别、教育部门提供在学证明”的贫困生瞄准机制;在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全国教育数据联网;强化教育财政投入激励机制,构建“以省为主”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
本书涉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畴与教育精准扶贫领域。研究价值在于:一是选题跨公共管理学、财政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所研究问题是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乃至共同富裕的重要问题;二是研究回应政府绩效评价的理论发展需求,操作化“第四代评价”理念,区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4E”维度相对应,从形式上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激励机制,推动目标纠正纠偏。
关键词 : 教育精准扶贫;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绩效目标;价值目标;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