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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族音乐的音乐体系与分支

一 民族音乐的体系

(一)中国音乐体系

中国音乐体系为除俄罗斯族以外的55个民族所采用,亦称华夏体系。其形成和发展综合了古代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华夏文化、北方草原文化,以长江流域为中心的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和以珠江流域为中心的百越文化中的音乐艺术成果,从而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音乐体系。

这一体系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最有特色的一个音乐体系。它有数千年的积蕴,又分布在地形、气候异常复杂的辽阔国土上,风格多样,品种体裁各异。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乐音的带腔性。在单个乐音的进行过程中,有意识地运用与特殊音乐表现意图相联系的音成分(音高、音色、力度)的某种变化。 [2]

第二,音调的五声性。音组织的核心是由一个大二度和一个小三度构成的三音小组,调式以此三音小组为基础。调式的五声性并不等于单纯的五声音阶,而是指音调最基本的运动规律。中国乐系中也有各式各样的七声音阶和六声音阶,但在以七声音阶和六声音阶构成的旋律中,仍以五声音阶的音为骨干,旋律依然是以两个三音小组为核心,并围绕着它展开。这是中国乐系七声音阶与欧洲乐系七声音阶的不同之处。

中国乐系五声音阶的各种调式可以分为三类色彩,即羽色彩、徵色彩和混合色彩。其中羽色彩包括羽调式和角调式,徵色彩包括徵调式和宫调式,而混合色彩则主要指商调式。

第三,节拍节奏的灵活性。音节的节拍可分为均分律动和非均分律动两种类型。均分律动每拍时值相同或基本相同,时位感匀整,与节拍器的拍子大体吻合,称为“有板”。均分律动又分刚性节拍和弹性节拍两种,前者的拍值,类似物理学中所说的“刚体”,拍点之间的距离保持不变,强弱拍有规律地按小节线的划分而循环往复地出现。

非均分律动每拍时值不同,有长有短,时位感不匀整,不能用节拍器打拍子,称为“散板”。非均分律动的拍值基本一致,但有些拍可以拉长些,有些又可以缩短些,强拍也并非很有规律地按小节线的划分而循环往复地出现。中国音乐体系在节拍和节奏方面的特点是大量运用非均分律动和均分律动中的弹性节拍,有时还将非均分律动和均分律动以对位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同声部中出现,如戏曲中的“紧拉慢唱”。

第四,织体的单声性。中国乐系中绝大部分音乐作品是单声性的,其旋律得到了高度的发展,成为音乐的灵魂(即所谓“线性音乐”)。即便是在支声性的音乐作品中,支声声部的旋律仍是由主旋律派生出来的,与欧洲乐系的和声、复调有不同的性质。

(二)欧洲音乐体系

中国采用欧洲音乐体系的主要有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近几十年来,在维吾尔族和锡伯族中也产生了若干属于此乐系的作品。欧洲音乐体系的特征是:乐音的固定性,调式构成的基础是四音列,节拍方面以均分律动的功能性为主要特征,织体方面是纵向思维。

乐音的“固定性”。即音与音之间存在着“空间”或“空隙”,而且不用音腔来填满。其音乐中,既无“呤、揉、绰、注”,也无“叠音”“抖音”。虽然有的也偶尔运用音腔,但在观念上仍然是音的固定性。音腔并不构成主导性的典型特征。

调式构成的基础是三种不同结构形式的“四音列”。即:由全音、全音、半音构成;由全音、半音、全音构成;由半音、全音、全音构成。用这些不同的四音列可以组合成12个调式,这些调式叫作“中古调式”或“教会调式”。 [3]

在节拍方面,不用散板。以有板的律动性为主要特征,强弱拍非常鲜明,交替很有规律。

旋律具有功能和声的表层意义,许多不识谱的民间艺人都常用Ⅰ、Ⅳ、Ⅴ、Ⅱ、Ⅵ级音上构成的三和弦与属七和弦为旋律配和声,风格也很协调。

(三)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

中国新疆地区如维吾尔、塔吉克族中,有采用此乐系的民间音乐。在上述四个特征方面,波斯—阿拉伯乐系位于中国乐系和欧洲乐系之间,即:乐音有条件地带腔;调式以四音音列为基础,但旋律没有功能和声的表层意义;节奏节拍既有“有规律的板、眼组合”,也有“散板”;织体有单声性,也有多声性。

中国56个民族中,有的民族只采用一种体系,属于“单一体系民族”,如汉族、藏族只采用中国音乐体系,俄罗斯族只采用欧洲音乐体系。有的民族同时采用两个或三个音乐体系,称为“复合音乐体系民族”,如哈萨克族、塔塔尔族采用中国音乐体系和欧洲音乐体系,维吾尔族采用了上述三个音乐体系。同时,在长期的民族交往中,音乐体系间也互相交融和影响,出现不同音乐体系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如在采用中国音乐体系的西北地区的汉族、回族民间音乐中,有些调式音阶受到波斯—阿拉伯体系的影响。采用欧洲体系的哈萨克族音乐中又表现出中国体系的影响等。交流促进产生新风格,也促进了各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

二 民族音乐的分支

民族音乐循其历史踪迹,依其艺术特色,可理出12个支脉,即秦晋高原支脉、北方草原支脉、荆楚武陵支脉、齐鲁燕赵支脉、吴越支脉、巴蜀支脉、青藏高原支脉、滇桂黔支脉、闽台支脉、粤海支脉、客家支脉和台湾山地支脉。其中有的支脉还可分出小的分支,如荆楚武陵支脉可分为荆楚分支和武陵分支,滇桂黔支脉可分为百越分支和氐羌分支。

(一)秦晋高原支脉

中国西北地域广阔,包括陕、晋、陇、宁、青、新六省区,这里居住着汉、回、东乡、土、撒拉、保安、裕固、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等民族。其中汉、回、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的音乐属于这一支脉,维吾尔、锡伯、塔吉克等民族采用中国音乐体系的作品,也属于这一支脉。

秦晋高原支脉以西安鼓乐、秦腔、信天游、花儿、少年为代表性乐种。

(二)北方草原支脉

中国北方草原 [4] 居住着达斡尔、蒙古、裕固、土、鄂伦春、鄂温克、赫哲、哈萨克、柯尔克孜、锡伯、满等民族。属于本支脉的民族,在历史上多从事渔猎,后大多转入游牧,目前虽有一些民族转入农业,但游牧和渔猎仍在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属于本支脉的许多民族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语言都属于阿尔泰语系,在族源上分别和中国北方民族匈奴、东胡、鲜卑、突厥、契丹、肃慎有关。各民族在历史上都信仰过萨满教,萨满教及其音乐对各民族的音乐观和传统音乐有深远影响。

本支脉各民族居住的地区从东到西连成一片,东起乌苏里江畔,西达帕米尔高原,北临中俄、中蒙边界,南部东段以松花江和汉族地区相连,中段为长城,西段以天山山脉和采用波斯—阿拉伯体系的民族为邻。属于本支脉各民族都有民歌、歌舞和器乐三类体裁。其中有些民族有本民族的说唱形式,另一些民族则有近似说唱的叙事歌。锡伯族和满族还有本民族的戏曲形式。

(三)荆楚武陵支脉

荆楚武陵支脉主要位于长江中游与汉江流域一带,古为楚地。这一带在秦汉时是一个多民族杂居地区,苗族、瑶族和畲族的先民曾在湖南长沙一带居住过,被称为“武陵蛮”,他们和当时居住在这里的其他民族一起,创造了举世闻名的楚文化。 [5] 苗族、瑶族和畲族的先民后来从楚地逐渐迁移到今天他们所住的地区。

荆楚支脉的民族音乐主要有民歌、说唱、戏曲、器乐四大类,其中说唱曲种有:湖北大鼓、湖北渔鼓、湖北道情、湖北小曲、天沔小曲、恩施扬琴、三棒鼓、三才板、衡阳渔鼓、常德丝弦、长沙弹词等。戏曲剧种有:汉剧、楚剧、湖北花鼓戏、清戏、湖北高腔、湖南花鼓戏、黄梅戏、采茶戏、湘剧、祁剧、辰河戏、巴陵戏、荆河戏、苗剧、师道戏等。民间器乐有各种吹打牌子、锣鼓牌子等。

武陵分支包括苗、瑶、畲、土家、仡佬等五个民族,这五个民族的语言都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本分支的民族音乐主要包括民歌、器乐、歌舞三类,器乐和舞蹈结合的跳乐是主要歌舞形式。民歌一般按题材分类,如“古歌”“理歌”“情歌”等。讲述祖先创业及迁徙历史的“古歌”在民歌中占有重要地位,常在传统节日和婚礼喜庆时演唱。

(四)齐鲁燕赵支脉

齐鲁燕赵支脉主要位于东北和华北地区 [6] ,东北与华北相邻,东北的汉族人,祖籍多为山东、河北。因此,华北的民间音乐也就随着历代“闯关东”的人们传到了东北一带,致使华北和东北在戏曲、说唱、器乐、歌舞、民歌等方面有许多共性。主要有京剧、评剧、吕剧、琴书、单弦、京韵大鼓、西河大鼓、二人转、皮影、吹歌、管子曲、号子、小调、秧歌等。

(五)吴越支脉

吴越支脉的流行地以上海、江苏、浙江为中心,包括皖南、闽东北、闽北等地,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江南。

吴越支脉,乐种多样。江南丝竹、十番锣鼓、苏南吹打、昆腔、滩簧、越剧、沪剧、扬剧、淮剧、苏剧、婺剧、扬州清曲、弹词、时调、小曲等,均有丰富的曲目,独特的风格。其代表性乐种应推昆山腔、弹词、江南丝竹和小调。

(六)巴蜀支脉

“巴”“蜀”为古代四川境内的两个民族:巴族住在以重庆为中心的川东,蜀族住在以成都为中心的川西。战国时代,秦国出兵灭巴蜀,设置巴蜀两郡。据记载,巴、蜀都是能歌善舞的民族,巴人的乐舞在楚国和汉朝的皇宫中表演过。

四川省和重庆市的民族音乐,既有从中原秦晋传来,或有荆楚、吴越流人的成分,亦有原本巴蜀音乐之遗存,然而主要是二者交流融合的产物。乐种有:川剧、四川清音、四川扬琴、金钱板、四川评书、竹琴、四川车灯、四川荷叶、川江船夫号子、嘉陵江号子、山歌、神歌、落魂腔、九道拐、薅草歌、灯调、嫁歌,等等。

(七)青藏高原支脉

青藏高原支脉包括藏族、门巴族和珞巴族。他们都采用中国音乐体系,住在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青藏高原上。

本支脉的民族音乐可分为民间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四种。其中民间音乐的主要体裁有民歌、歌舞、说唱、器乐等,藏族和门巴族有本民族的戏曲。歌舞多为踏歌,故民歌和歌舞在习惯上不能分开。在传统观念上,民歌以歌词的样式来分类,如藏族的“鲁”体、“谐”体、自由体及门巴族的“酒歌”“情歌”都以歌词样式为分类标准,虽然它们的题材内容、表演形式和音乐形态也有不同。

(八)滇桂黔支脉

滇桂黔支脉地处中国西南的滇桂黔,古代为百越、百濮、笮、棘、夜郎各族的居住地,后又有氐羌、南蛮等族迁入。经长期变迁、发展为一个民族杂聚地区。除汉族外,还有壮、苗、侗、藏、瑶、黎、彝、白、羌、傣、哈尼、傈僳、佤、拉祜、纳西、景颇、布朗、阿昌、普米、怒、崩龙、独龙、基诺、水、仡佬、毛南、京、土家等少数民族。这些民族能歌善舞,创造了各具特色的音乐艺术品种,为祖国的音乐文化增添了宝贵财富。本支脉包括百越分支和氐羌分支。由于本支脉诸民族居住地域辽阔,所以音乐品种纷繁,音调特征各异。

(九)闽台支脉

闽台支脉包括福建、台湾及广东潮州一带操闽方言的地区。古代这里的居民主要是闽族和越族,秦汉以后,中原人民由于逃避战乱等原因陆续迁来。中原人带来的文化,与当地文化融合,形成了既与中原古文化有血缘关系,又独具特点的闽地文化。后来闽地文化又随移民传到台湾。在音乐文化方面,闽台支系的传统音乐一方面继承了中原古乐遗风,另一方面又有当地特色,别具神韵。

闽台支脉,乐种繁多,有福建南曲、锦歌、莆仙戏、梨园戏、高甲戏、歌仔戏、潮剧、十番、十音、潮州音乐等。

(十)粤海支脉

粤海支脉的音乐,是流行在操粤方言的广东中部、广西东南部及海南省大部分地区的音乐。这里古代为百越民族聚居地,三代之后,中原华夏人民不断移居岭南。秦代曾从中原移民五十万,汉末、唐末、宋末,中原人民亦曾大量流入,在长期的民族交融过程中,产生了风格独特的粤海支系文化和粤海支脉音乐。粤海支脉音乐一方面继承、发展了古代中原音乐文化的因素,另一方面也保留了百越音乐文化的因素,从而构成其特征。

粤海支脉音乐的主要乐种有:广东音乐、粤剧、木鱼、龙舟、南音、粤讴、咸水歌、调声、渔歌、高棠歌、叹歌、板车号子、卖鸡调、禾偻歌、牛歌、儿歌、出嫁歌、哭丧歌等。

(十一)客家支脉

“客家”是汉族的一个特殊群体,目前共有2000多万人,分别居住在闽、粤、赣、台、桂、湘、川等省,而在粤东、粤北、闽西、赣南则有一块客家人的聚居区。据史学家考证,客家人的先民原来居住在中原,东晋永嘉之乱后被迫向南迁徙。由于南迁后定居于偏僻的山区,使客家人不易受外来影响,加之强烈的宗族观念和保守思想,客家人不但操特殊的方言,保存了许多固有的文化习俗,在音乐方面也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客家音乐主要流行在粤东、粤北、闽西、赣南一带客家人聚居的地区,形式主要有:山歌、歌舞、南词北调、汉剧、山歌戏、采茶戏、汉乐、十班等。

(十二)台湾山地支脉

台湾山地支脉指台湾少数民族。他们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员,是台湾最早居民的后裔。主要居住在台湾岛的山区和东部沿海纵谷平原和兰屿上。在大陆上也有少数散居,分布在福建、上海、北京等地。台湾地区的少数民族同胞有40多万人,散居祖国大陆的有4000多人。

台湾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非常丰富,并在中国民族音乐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台湾少数民族民间音乐可分为民歌、器乐、歌舞三种不同的体裁形式。其中仅民歌一项就有一百多个品种。从演唱形式上可分为单音唱法、复音唱法、和声唱法和异音唱法,包括人类最简单到最复杂的歌唱形式。台湾少数民族代表性的乐器为口弦、弓琴、杵等,歌舞以踏歌为主。 mdh9jFoe5tCMCb/Rq6N4fD5oSr2SIeLgv1SNbNK/e+6VhEpTN5dyF74xBf1H4+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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