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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 选题缘由

本书试图以历史地理学的视角和方法对清代国家治理中边疆治理的区域演进和历史进程进行研究。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1]

基于此,我们领会“国家治理”的核心是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两方面组成的。国家治理体系包含了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以及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等;国家治理能力体现为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为管理国家广大地区而制定和建立的行政区划,中央政府和各层级行政区划配套的各级政府,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管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社会等各种事务的职能部门、机构和组织等所形成的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还需根据现行社会制度,制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各方面事务的制度、法律、规章、政策等,以上制度法规共同形成管理国家的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因此,行政区划、中央地方各层级政府机构、组织,以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各方面事务的制度、法律、规章、政策等即为国家治理体系,而中央各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各级各类管理机构和中央地方各级官员等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全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就是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侧重于制度层面,国家治理能力强调对国家制度、法规等的实施和贯彻力,所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 [2] 。反观历史时期,任何一个朝代的国家都有国家治理的行政区划、制度、方略和措施,它们构成不同时期国家的国家治理体系,对国家制度和法规等实施贯彻力,反映的是国家治理能力。因此,以当下国家治理为依据和出发点,可考察历史时期国家治理的基本情况。

当然,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制时代,还没有如此完善的国家治理概念,但对应的表达则是存在的。古文献中“治”与“理”单字为词,分别运用。《说文解字》卷11《水部》记“治”字称“ ,水。出东莱曲城阳丘山,南入海。从水台声。直之切” [3] 。《说文解字注》言“按今字训理。盖由借治为理” [4] 。治引申为水有患则治之。理,《说文解字》卷1《玉部》称 “,治玉也。从玉里声。良止切” [5] 。《说文解字》徐铉注曰:“物之脉理,惟玉最密,故从玉。” [6] 《说文解字注》言“治之得其 理以成器不难,谓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于无憾而后即安,是之谓天理。是之谓善治” [7] 。据此,“治”与“理”作动词使用时可以互训,但在后世的组词使用上,“治”与“理”则有差别。对国家与社会而言,“治”更多地表达治理混乱的局面,使国家安定太平,“治乱”组词逐渐形成,《孔子家语·哀公问政》有“继绝世,举废邦,治乱持危,朝聘以时,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 [8] 。凡国家、社会、地区有乱、有患、有害则治之,带有惩罚、惩办之意。而“理”,初意为玉有纹路,琢玉者循其纹理而治之成精玉,其后多表达为顺从事物内在道理、法则做事,顺势而为。所以古代国家治理常常表现为“乱”则“治”之,“治”后需“理”之,“理”为国家治乱之后的管理,此乃“治国理政”基本方针,表现为历史上的国家治理。因此,研究帝制时代的国家治理,应关注的是国家的“治乱”,即国家如何治理混乱的局面;治乱之后必须贯彻国家的各项制度法规,使国家安定太平,顺利发展,达到国家治理。

在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进程往往以“善后”一词来表达,很少用“理正”表示,故而历史上“治乱”与“善后”形成国家治理的特殊表现形式。“善后”一词常常出现在国家和地区发生灾变丧乱,国家派军队并运用其他手段“治乱”后,妥善地料理遗留问题、恢复社会秩序、贯彻国家制度等进程中。《宋史》记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并制定《市易法》后贯彻不力,宋神宗说“朝廷造法,皆本先王之制,推行非人,故不能善后” [9] ,“善后”即实施和贯彻国家制度。北宋末年,金兵入侵,宋廷南迁,战事暂停,李纲上奏称“臣夙夜为陛下思所以为善后之策” [10] ,此处有战后恢复社会秩序、完善各项制度,以图中兴之业之意,均带有“国家治理”的含义。

明清以来,“治乱”与“善后”多用于边疆民族地区的戡乱和贯彻国家一体化制度方面,成为治理边疆民族地区的重要方略。《明史·云南土司传》言“而于土司事迹,止摭其大纲有关乎治乱兴亡者载之,俾控驭者识所鉴焉” [11] 。《清史稿·土司传一》有“故云、贵、川、广恒视土司为治乱” [12] 。正统十一年(1446年)明朝大军取得“三征麓川”重大胜利后,云南“总兵官沐斌及参赞军务侍郎杨宁等,以朝廷既贷思机发以不死,经画善后长策以闻” [13] ,是为云南地方官在对麓川进行军事戡乱后,依照明朝制度,筹划滇西边疆地区长治久安的政策方略。清朝更是在对边疆民族地区广泛采用“乱既定……善后诸事” [14] 做法,来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如乾隆十五年(1750年)清朝出兵西藏平定叛乱后,“命侍郎兆惠赴藏,同策楞办善后事宜” [15] ,制定和贯彻清廷的西藏政策,治理藏区。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再次“命福康安、孙士毅等会商西藏善后事宜” [16] ,说明“治乱”主要为军事征伐,是一时之事,善后则需较长时间深入进行,是国家边疆治理的常态和经常性做法。大凡清廷完成了边疆地区的戡乱后,必须及时进行善后工作。道光七年(1827年)清朝平定新疆张格尔叛乱后,连续派贺长龄、杨方等“办理回疆善后事宜” [17] 。清代还逐渐形成对边疆地区的叛乱和外敌侵扰“治乱用严” [18] ,“善后”则为全面的边疆治理,所以,清朝在边疆民族地区戡乱后的“善后”,不仅仅局限于灾变丧乱后妥善地料理遗留问题,而更多地带有全面贯彻国家边疆治理的方针、政策、制度,在边疆地区建立和完善国家行政区划、管理机构,甚至根据边疆地区的特殊情况,主持制定相应的治理体系并加以落实。如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朝平定并统一云南后,时任太子太保的云南永昌人王弘祚即以“云南平,迭疏上善后诸事,请开乡试,慎署员,设重镇,稽丁田,恤士绅,抚土司,宽新政” [19] ,其对清初武力平定云南后的善后疏奏涉及国家对边疆治理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康熙平定“三藩之乱”后,二十一年(1682年)蔡毓荣调云贵总督,“累疏区画善后诸事”,形成了清朝治理云南边疆地区的纲领性文献——《筹滇十疏》。 [20] 因此,“治乱”与“善后”成为边疆民族地区国家治理的主要表现形式。

无论历史时期还是今天,国家治理的范畴都包含了国家的整体疆域、全部地域、全体国民和民族。从地理视角看,国家既有中心区域,又有广袤的边疆区,当代中国陆疆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甘肃、新疆、西藏、云南和广西9个省区,边疆地区占国土总面积的60%以上。从国民和民族构成看,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但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主要聚居和分布于中心区域,大部分边疆区域则为少数民族广泛分布区。老一辈历史地理学家对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建构和疆域形成有精辟的总结:“中国是一个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国家。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每一个成员在历史时期中在祖国土地上劳动、生息的范围及其所建立的政权的疆域和政区,都是中国历史上疆域政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现今的疆域是四千多年来以华夏族为主体的政权与周边各族的部落、部族和政权在长期融合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21] 中国国家建构和疆域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进程;国家治理必定也非整体一致,呈现出内地中心区与边疆区的差别,以及汉族地区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平衡性。清朝在统一全国的进程中,逐渐使边疆与内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体化,并奠定了今天中国疆域版图的基础,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其中体现着清朝的“国家治理”。所以,清代不仅实现了我国疆域的完整统一,而且国家治理一体化进程也取得了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展。

中国帝制时代,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旧有观念的长期影响下,呈现出“家”“国”不分的情况,皇帝既代表朝廷,也代表国家,故而中国历史上“没有一个被各个王朝或各政权共同认同的国家名称,只有王朝名称或以家天下为代表的政权称号。因此,尽管出现了统一国家,但是我们看到有秦,有汉,以及隋、唐、宋、元的国号,这些王朝名称更多地体现传统的家国观,即汉则刘汉江山,唐则李唐王朝,但是号称‘一统’的各统一王朝尽管相互承认一脉相承的关系,却始终没有形成共同认同的国家名称” [22] 。那么,帝制时代国家治理的主体是如何体现的呢?对此,笔者认为,国家表现为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集团形成朝廷(中央机构),并在国土范围内建立的行政区划和基层组织(里甲、保甲、乡约等),朝廷制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项制度,通过行政区划、地方政府和军事组织机构对全国进行分层级的管理,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又通过处于皇帝与千家万户中间层的地方官被任命来为国家管理地方事务来实现国家治理。在中国历史上,国家的建构与治理一体化进程是不平衡的:有的地区虽然早已纳入国家的疆域版图,但是由于地处偏远、民族和社会等因素,国家治理长期以来未能真正深入,形成了一些治理的“空缺”地带,即国家行政管理并没有进入该地区。因此,对边疆地区的国家治理,用历史地理的视角和方法,可以从行政区划的建置、边疆军事防御体系的构建、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基础管理体制建设三方面,由内地向边境地区演进的地理特征进行考察;国家治理能力则可从边疆地区贯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项制度情况,即边疆与内地国家治理的一体化进行研究。

云南东南边疆地区,自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设牂牁郡以来即纳入王朝的疆域版图,但长期没有完整的行政区划,更缺乏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元、明时期虽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广南府,但临安府南部最边远地区,是由教化三部、王弄、安南三个长官司间接管理,府级政区下未设县级政区,行政区划的建制并不规整,没有真正落实到国家治理层面。直至清朝初年才改流设治,设立开化府,整个滇东南区域逐渐地纳入国家治理的范围之内。然而,清初虽然改流设府,但府级政区之下仍以原土司地区划分,基层组织也仅靠土官管理,虽然行政区划已有建构,但是土地未清丈、人口未编户,边疆与内地并未达到一体化,不能简单地认为国家治理已深入基层社会。清代国家治理逐渐深入滇东南地区的进程伴随着整个清朝的进程。

西南边疆的滇东南区域是在清代才基本完成了行政区划的建立、边疆军事防御体系的构建、基层社会的管理体制建构,并在贯彻实施国家制度和各项政策措施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因此,本书选取边疆治理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西南边疆之滇东南边疆区进行研究,研究清代国家治理中边疆治理体系的制度性特征,揭示国家治理在边疆地区的区域演进历程,探讨边疆与内地的国家治理一体化进程。

清代滇东南区域大致为今天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文山市、马关县、麻栗坡县、西畴县、砚山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屏边苗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蒙自市的东部及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的东部,与越南接壤,该区域战略位置险要,是国家军事布防的重要区域,民族成分复杂,有清一代残余的土司势力未能根除,难以对基层社会进行充分、有效的管理。雍正、光绪时期与安南(越南)有过两次较大的边界纷争,以上多种因素的交杂使得滇东南地区的国家治理难以深入。此外,该区地处云贵高原的南部,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六诏山脉横贯整个文山州,总体地势南部、东部、北部低矮,西部、中部较高。笔者曾于2014年7、8月间跑遍文山州所有县级区域,对滇东南地区喀斯特地貌下环境的特殊性有了深刻的认识:有一条明晰的界线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喀斯特地貌,丘北、广南、富宁三县地形以峰林、平坝地形地貌为主,村落较为聚集;而南部地区的马关、西畴、麻栗坡等县以裸露地表的石芽地貌为多,已有严重的石漠化现象,该区的居民呈散、杂居状分布,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越往边境则以少数民族居多。2015年11月,笔者再次考察了红河州的石屏、建水、个旧、蒙自县,以及文山州的文山、马关县,这些地区既是国家矿业资源铜、铅等的富集区,还是清末新军建制下南防的重点布防区。经过两次实地调查,笔者已对滇东南区域的自然和人文地理环境有了深刻的认识。

该区域在清初呈现出国家治理体系的“虚悬”和不完善特点。同时,在自然环境、居住人口、生产方式、居住方式、文化形态等各方面均有着巨大的差异,即便是在乡村,每隔几十公里,其生活方式、自然条件、聚落类型乃至田野形象和色彩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区域性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鉴于该区域地理环境、民族散杂居等特殊性,本书以历史地理学为视角,借助民族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清代滇东南地区为例,论述清代对滇东南地区的治理进程,探讨其治理的历史意义。

基于上述思考,笔者想进一步探讨:多民族的国家是如何形成的?作为国家权力进入边疆民族地区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以清代开化府设立为例,行政区划是如何设立的?元明时期开化府设立以前,在这个地区是以长官司的形式进行间接管理,即不打破原有的社会结构和土司上层结构归附国家,接受国家的治理,国家治理没有真正落实在这个地区。设立开化府以后,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府、县级政区和里甲制度的建立,这也是本书研究的起点。

二 相关问题学术综述

国家治理与边疆治理相关研究综述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建构方式和历程。一个国家的建构方式和不同历史进程会直接影响该国的国家治理方式和阶段性特征,特别是中国的国家建构历经了上下五千年的漫长进程,涉及960万平方公里的陆疆和473多万平方公里的海疆,国家建构中的时代特征,国家边疆的区域差异,深刻影响着我国的国家治理方略。因此,我们应首先探讨中国的国家建构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有关中国国家建构的特征和模式,有许多学者提出了重要的见解。许倬云认为中华帝国体系成长的模式有两种:第一是向外扩大,即在空间上的扩展,“由中心的点,扩大为核心的面,再度由核心辐射为树枝形的扩散,又由树枝形整合为网络,接下去又以此网络之所及,作为下一阶段的核心面,继续为下一阶段的扩散中心。如此重复进行,一个体系将不断地扩大,核心开展,逐步将边陲消融为新的核心,而又开展以触及新的边陲”;第二是向内充实,即体系内部的充实,“一个体系,其最终的网络,将是细密而坚实的结构。然而在发展过程中,纲目之间,必有体系所不及的空隙。这些空隙事实上是内在的边陲。在道路体系中,这些不及的空间有斜径小道,超越大路直线,连紧各处的空隙。在经济体系中,这是正规交换行为之外的交易。在社会体系中,这是摈于社会结构之外的游离社群。在政治体系中,这是政治权力所不及的‘化外’,在思想体系中,这是正统之外的‘异端’” [23]

周振鹤在《中国历史上两种基本政治地理格局的分析》 [24] 一文中提出了国家之下边疆区与内地的圈层型关系的格局,从行政区划的角度分析了国家内部是由核心区、缓冲区、边疆区的地理格局构成,这些区域往往由相似的政区而组成较大的政治区。此外,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区,还存在特殊的政治区。以上共同构成了国家的疆域政区。

基于上述认识,本书得出以下两点认识:

第一,中华帝国体系的中心区是不变的。这个中心区即表达为《尚书·禹贡》中九州范围的集合区域,也是自西汉以后历朝历代的中心区。以往研究中华帝国体系构成之时,我们只注意到了帝国由中心区向边陲区推进的过程,却没有注意到推进的过程是有差异化的。帝国在中心区和边陲区的治理方式是不同的,其差异就在于边陲区的政区相对于中心区是一种特殊政区。行政区划研究是边疆史地的核心,政区设置带有国家主权意志,不同政区形态所表达的核心含义就是国家主权的差异:哪些地方的政区拥有完全的主权,哪些地方的政区是不充分的主权,哪些地方只有政区之名而无主权之实。因此,葛剑雄先生提出特殊政区的形态,有军事驻防区、屯垦区,民族或地方自治区、实际控制区等,王朝在这些区域,有的拥有完全主权,有的只能部分控制或不稳定地控制, [25] 体现了国家建构进程中的阶段性和差异性。实际上,国家主权由中心区向边陲的推进并不是一个匀质化的过程,就如同树枝一样,先深入一条,再由这条树枝延伸出许多的枝干,再形成一个网络。如此反复,最终填满整个区域。

第二,靠近中心区的区域并不代表国家治理的深入。在帝制时代的国家疆域内,存在着一些并未纳入王朝控制体系的区域,这些地区是官府控制的薄弱区,是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的“空隙区”。例如,中国西南部的苗疆,包括云南、四川、贵州、湖南、重庆、广西等各省域部分,古代这里是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这里是中国大陆的腹地,东临洞庭,西连川贵,南到广西,多丘陵而少平地,山势连绵起伏,地势险要,自古就是重要的边防要塞,国家治理并没有完全地深入,在腹里地区有一个“内在的边陲”区。鲁西奇通过对鄂西北地区进行实证研究,对该区域的特征做了如下归纳:首先,国家权力相对缺失,政治控制相对较弱,地方社会秩序的建立多有赖于土豪等地方势力;国家为达到控制此类地区的目的,多采取因地制宜的变通方法,充分利用地方各种势力,遂形成了政治控制方式的多元化;其次,可耕地资源相对匮乏,且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山林、矿产资源相对丰富,使得边缘区域民众多采取多种多样的生计方式,形成了经济形态的多样性;再次,人口来源复杂多样,多为逸出于社会体系之外的流民、亡命等,属于“边缘人群”,社会关系网络多凭借武力,或以利相聚、以义相结、以血缘和地缘相类,具有强烈的“边缘性”;最后,文化上具有多元性,尤其是异于正统意识形态的原始巫术、异端信仰和民间秘密宗教在该区有很大的影响。 [26]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该区域虽已纳入国家的疆域版图,但国家治理能够多大程度地深入,是无法清晰认识的,或者说内在的边陲是国家管控不到位的。许倬云将这些地区称为“空隙地带”,就像一条条树枝交错在一起,总会有空隙形成。国家治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填补这些“空隙”。滇东南边疆地区与上述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滇东南地区并不是内在的边陲,而是事实上的边陲,但所要探讨的问题都是相同的:国家权力进入该区域直至“填满”的进程。差别化的管理是为了最终的一体化,国家治理的进程就是消除差异化的过程。

在国家建构问题上,姚大力进行了长时间的深入研究,认为现代中国建立在一个很少见的未曾分裂过的帝国疆域基础之上。中国国情中有一个最为特殊的要素:在今天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域面积占到了国土面积的64%,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占到了总面积的67%。然而,各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其所生存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结构也有很大差异,在长达数千年的国家建构的进程中,各少数民族的居住区域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进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这就是接下来要研究的问题。此外,姚大力还指出,维系国家建构稳定性中的重要因素就是国家认同,其具体由三个方面构成:第一,对在位君主的忠诚。皇帝就是国家。第二,维持着属于某一姓的君主统系的王朝。第三,对“中国”和正统这两种观念的追求。因此,国家认同的核心就是王朝认同。不管是少数民族的居住区域还是国家认同,都要通过对组成疆域不同形式的政区来实现,最终实现对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治理。

方国瑜的《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 [27] 是研究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重要理论贡献。该文提出了以下五个重要的观点:第一,历代王朝史与中国史应当有所区别。王朝的疆域,并不等于中国的疆域;王朝的兴亡,并不等于中国的兴亡;中国历史上不在王朝版图之内的民族关系,应该放在中国历史之内来处理,不能以异国的关系来处理;中国历史,既是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各族人民的历史,就应该包括他们的全体历史,不能“变更伸缩”;中国历史是有其整体性的,在整体之内,不管出现几个政权,不管政治如何不统一,并没有破裂了整体,应当以中国整体为历史的范围,不能以历代王朝疆域为历史的范围。 [28] 第二,整体性与统一性有所不同。整体性是由中国历史发展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族人民相互依存、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形成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 [29] 统一的概念,主要就政权而言,即由一个政权统治时期谓之统一,由几个政权统治时期谓之不统一;政权的统一不统一,只能是整体之内的问题,而不是整体割裂的问题;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只是一个整体之内的政权分合,并不是整体的破裂与复原;汉族与各族人民联结为一个整体。在整体之内有共同的利益、共同愿望,有浓厚的一致性;各民族地区有时在王朝统治之下,有时不受王朝统治,但汉族与其他各族人民的联系并不因此而改变,仍然是互相依赖着发展社会经济文化,存在着整体联系。 [30] 第三,中国历史之所以形成整体发展,是由于有它的核心在起着主干作用。这个核心就是早在中原地区形成的诸夏族,后来发展成为汉族的人们共同体;以汉族为主流的文化的发展和传播,形成中国体系的文化,在中国整体之内,起着主干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政治联系,“莅中国而抚四夷”。《诗经》说:“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四方既平,王国庶定。”中心与四周的联系,由中心达于四周,由四周达于中心,结成一个整体。 [31] 第四,在中国整体之内,历史发展过程存在着不平衡的情况,这种情况,以族别之间最显著。由于各民族的民族特点和具体条件不同,长期以来全国各民族的社会发展是不平衡的。但是,各族之间虽有差别性,也有一致性,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以差别性而分离,乃以一致性的共同要求而结合成一个整体。整体之内,不排除不同情况的存在,并且以不同情况而相互依赖,得到共同利益,发展了整体历史。 [32] 第五,我国国土之内,自古以来居住着不同的民族,由于社会生活的共同要求,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而且相互融合,发展了共同经济文化,构成一个整体。在整体之内的各族各有具体情况,社会发展不平衡,政权形式是不同的,但都是国家的主权区域是一致的,不容许以政权形式之不同,而认为国家主权有差别,进而怀疑落后地区是否确定为当时国土的一部分。这是不从本质看问题,是错误的。既然认为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是大家庭的成员,当然要承认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各民族地区,同是在中国国土范围之内;而把不同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不同政权形式,认为是国家主权有差别,把国土割裂,因而割裂了中国整体的历史,当然是不容许的。 [33]

“整体论”揭示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在经济与文化上的整体性,在政治上分裂的偶然性与统一的必然性,在社会发展上的差异性与一致性,论述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的根本原因、历史真实和发展趋势,对维护祖国的统一、加强边疆的建设、促进民族团结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治理的相关研究在政治学领域已多有建树,但以历史学视角对历史时期的国家治理研究却鲜有涉及。代表性成果有:商爱玲、张鸿的《大国治理中的国家结构形式选择——基于封建与郡县之争的考察》 [34] ,通过梳理西周王制和秦朝帝制的起源、特征与演化,并以唐初“封建”问题大讨论为个案进行具体分析,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封建与郡县之争,既非儒法之争,也非分权之争,而是两种国家结构形式之争,其根本目的都是为皇权的实现寻找恰当的途径和手段,借以寻求国家统一与地方活力之间的合理平衡。唐国军的《南越模式:陆贾与汉代国家民族治理的理论奠基》 [35] ,认为陆贾在汉初通过对南越王国的两次出使,开创了汉代民族政治学的“南越模式”,即以文化认同为核心的“大一统”政治理论为基础,以“拜爵封王”的羁縻政策为中心,以朝贡与恩赐为权利义务,构成了中央王朝与南方民族地区王国之间的外部关系的联系纽带。此一理论与实践,成为历代王朝统治者对南方地区民族政治问题处理的基本样式。

基于断代史研究,学界主要关注了宋、明、清三朝国家治理。张世友的《论两宋时期乌江流域的民族势力与国家治理》 [36] ,针对西南边地少数民族众多并形成具有控制能力的政治团体的乌江流域,主要采取驻军置堡、灵活羁縻等惯用性治理传统,外加适时招徕、以夷制夷等阴柔性治理策略。通过这些治策之间的相互配合,国家不仅削弱了乌江流域的各种政治力量,消解了当地的民族势力,而且深化了乌江流域的政治统治,维系了边疆一统的政治格局。唐春生的《宋代海盗成员的构成与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 [37] ,则关注了宋代沿海地区的海盗频患问题,对此宋政府主要采取了招抚政策,并实施各项制度性措施(保伍法、改革军政体制、强化铜盐之禁)来保证沿海地方安全。李晓菲的《浅析符牌在明代国家治理中的特点》 [38] ,关注了明代信符在国家政权机构的运行,尤其注意到了明代在处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管理中运用符牌的管理手段。陆韧的《明朝西南边疆的特殊管控与治理——“信符”与“金字红牌”制探析》 [39] ,则更加深入地解析了明朝在治理西南边疆“外边政区”的土司辖区时,实施了特殊的“信符”与“金字红牌”制度,认为这一制度是历代王朝不曾实施过的边疆军政管控和边疆治理体系,是明朝在西南边疆宣示疆域主权的重要方式,具有护国捍边、管理边疆、调停土司内部矛盾和处置边地土司纠纷的特殊功用。龙天贵的《论清代绅士在国家农村治理中的角色变迁》 [40] ,着重讨论了清代基层社会中士绅这一重要阶层在清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认为皇权与绅权在乡村社会中的此消彼长就是清廷对乡村治理的本质。此外,张传勇从社会史的视角研究了清代国家面对民间“停丧不葬”的风气,有针对性地实施“停丧不得仕进”的规章制度,认为清代国家治理停丧不葬问题的基本理念是劝化,劝导士庶及时葬亲,避免使用强制的手段。 [41] 以上研究都选取断代史中某一方面做了探讨,对国家治理的研究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且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研究不足。因此,对历史时期国家治理方略及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还有待开展具体研究。

由于今天中国国土面积的60%以上属于边疆民族地区,因此边疆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对于边疆研究,首先应从边疆基本概念探讨起。边疆,从其地理概念来看,它是一个国家比较边远、靠近国境的地区或地带。同时,边疆亦带有政治学属性,因为边疆是一个各种矛盾交杂的地区。王明珂认为,边疆在人们心目中既危险又神圣,既匮乏而又潜藏着无穷的财富与希望,它经常被忽略但有时又被深切关注,它既遥远又切近。这是因为,边疆是政治、文化与地理空间体(国家)的边缘地带,经常也是两个或多个国家的边缘、边界交错之处。因远离政治、文化与相关社会秩序核心,边疆人群较有能力摆脱各种核心典范的约束,或能在两个或多个政治文化体之典范做抉择,因此从政治文化体的核心观点来看,边疆社会是失序、混杂与野蛮的。然而边疆也是国家的资源边界地带,因此在国与国之间的资源竞争中,边疆又变得十分神圣,值得人们抛头颅、洒热血去维护它。边疆的“边缘性”主要来自资源竞争与匮乏。它或因政治强权间的资源竞争与分界而成为边疆,更常因资源匮乏而成为边疆。然而对于核心地区的穷人、失败者、不满现实者来说,边疆也是充满无主财富与无限希望的真实或想象的乐土。 [42] 这是历史时期边疆地区的真实状况。对于国家来说,边疆就是一个既危险又资源富集的区域,因此,历朝的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对边疆的治理与开发。

国外学者对边疆相关研究亦有不同层次的见解。美国“边疆学派”创始人特纳(Frederick J.Turner)于1893年发表了《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通过研究美国的西进运动,提出了著名的“边疆假说”。他认为,直到现在为止,一部美国史在很大程度上可说是对于大西部的拓殖史。一个自由土地区域的存在及其不断的收缩,以及美国定居的向西推进,可以说明美国的发展。因为“西部的拓殖在美国的历史上产生了无可估量的作用” [43] 。“边疆假说”自20世纪初即成为美国历史学界的主流观点。特纳认为,“边疆”是一个历史过程,是一个活动的地域,是一个人文地理学概念,是一个具有经济意义的地域。 [44] 特纳的边疆理论也为后来美国的中国史研究所继承。

赵敏求在中译本《中国的边疆》引言中提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历史界形成了一个新的风气,以“边疆”为历史现象的典型,用边疆去解释整个历史过程。因此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学者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受特纳“边疆假说”的影响,开始了对中国边疆,尤其是北部边疆的研究,其代表作是《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 [45] 。该书认为边疆是“反映社会发展内部和发展变化的视窗,并透过这一视窗逐渐深入到中国社会发展内部,在历史的空间上向人们展示中国历史演进的规律” [46]

然而,拉铁摩尔的研究有诸多局限性。首先,他对自己能够在“不带翻译的情况下做到广泛地游历中国北方三大边区,即东北、内蒙古和新疆”引以为豪,却几乎从未到过西南边疆地区,正如姚大力所言,“他(拉铁摩尔)对南部中国所知不多,因此他的讨论几乎不涉及那里” [47] ,因此,“内亚视角”并不能解释西南边疆地区。其次,他把美国西部边疆的拓展生搬硬套至中国疆域形成上,又缺乏对中国历史进程的了解,在探讨长城与内、外蒙古的关系时,认为内蒙古“在中国强盛的时候,它是中国政治及文化势力向外发展最有效力的地区,但更重要的是,它是入侵者进入中国的始发线” [48] ,这其实是“过于夸大边疆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过多地论述了入侵和征服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把近代以前中国历史基本趋势看成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扩张过程,把向外扩张和边疆移动简单地归结为是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 [49] 。在分析边疆社会政策时,又称“边疆政策的发展是要寻求将外边少数民族中立化的方法,令他们不再对边界产生压迫,但也不退出维持这个边界国家的干涉调节的范围” [50] ,因此也“没有正确地分析中国境内的民族间的相互关系,他用王朝疆域的观点来分析中国境内的民族问题,称中原王朝为中国,少数民族为‘蛮夷’,并把中国分为‘本土’、‘属地’来进行论述” [51]

纵观20世纪前半叶国外学者对中国的边疆研究,普遍受到特纳和拉铁摩尔这种带有殖民扩张观点——“边疆假说”的影响,也几乎成为研究中国西南边疆“范式”。例如,费子智(C.P.FitzGerald)说:“云南是一个特殊的例子,以此可以来检验中国政治文化扩张的过程。云南可以看做中国进一步扩张的沿用模式,如果中国在政治上具备扩张的条件的时候;或者,云南可以看做是中国向非中国地区扩张的极限。” [52]

这种研究现状一直延续至20世纪80年代,直到美国边疆学者查尔斯·巴克斯(Charles Backus)对“边疆假说”进行了发展、转型,以《南诏国与唐代的西南边疆》为代表。他从边疆问题的角度,论述从公元6世纪末到9世纪末近300年间隋、唐王朝与西南诸民族的关系,考究唐朝开拓西南边境政策的得失及影响。虽然前人已经对此问题有过论述,但是其值得关注之处在于其在中国边疆历史的研究中已经跳出了传统的窠臼,开始进入一个新的研究轨道,即从宏观的角度对王朝政策与边疆演变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既探寻边疆历史发展的原委,又考究王朝制定政策的根由。 [53] 查尔斯·巴克斯认为,要了解中国边疆,首先要对中国历史发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要了解任何一个国家的文明或文化体系,就应该对其边疆问题有一个全面、深入的考察,正如其所说,“如果没有对中国历史上的边疆有重大意义的问题的了解,要对中国历史作详细深入的研究也是不可能的” [54]

进入21世纪以来,西方关于中国边疆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以美国学者纪若诚(C.Patterson Giersch)对西南边疆地区的研究为代表。一方面,他继续秉持“边疆假说”地域概念,认为前人对西南边疆研究只强调了“帝国在其中的主导作用”和“国家在处理边疆事务中是唯一重要作用者”的观点,虽然这种方法探讨了“清帝国如何把边远的蛮荒之域整合起来”,但是却“忽略了移民的重要性,并且也可能会导出一个结论,即边疆少数民族社会就简单地变成了‘中国’的一部分” [55] ,这就会陷入少数民族“汉化范式”的研究窠臼。他以云南威远地区研究为例,创新性地提出了清代云南边疆“新月状地带”(a crescent-shaped zone),这里既是清帝国、汉人移民和云南土著三股势力的交会地,又是中国人、缅甸人和暹罗人长期互相争斗的地区,在这里经历了人口、边疆小镇(以威远镇为例)、文化等变迁,通过一系列解析,证明边疆怎样在官员、土著、移民间的商议和适应上获得治理,文化上怎样发生的变迁。 [56] 另一方面,纪若诚采用理查德·怀特(Richard White)的“中间地带”(the middle ground)作为研究方法的补充,把边疆作为“中间地带”来进行思考,把18、19世纪的云南边疆与17、18世纪的美国大湖区作比较,认为云南边疆是一个“夹缝地带:处在不同的文化、种人和帝国之间”,这里既是“采用中国式管理的大清官僚遭遇边疆土司的管理机制的地方”,又是“寻求土地与生计的汉人移民与山地、河谷多样的居民杂居的地方”,还是“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们在商业、政治和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商议并创造出新的互动模式的地方”。 [57] 总之,纪若诚认为西南边疆就是帝国、臣属于帝国的外来移民、土著三者之间多边关系发展的结果,这一研究结果不仅“把发生在早期现代西南边疆的社会变迁加以概念化,它也可能有助于对其他边疆的分析” [58]

国家存在边疆,必然会伴生边疆问题。边疆地区繁荣稳定不仅影响着国家稳定,还影响着国家的盛衰。对国家来说,边疆问题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因此,国家必须运用行政及社会力量,调动国家和社会的资源,去解决边疆问题,这便形成了边疆治理。边疆治理就是一个运用国家权力并动员社会力量解决边疆问题的过程。 [59] 因此,边疆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处于特殊而重要的地位。由于边疆地区远离王朝国家的核心秩序区,又是国防前沿地带,这里充斥着各类混杂的人群,因而历史时期的边疆总是战乱多发区,国家往往通过先“治乱”后“善后”的方式进行边疆治理,二者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边疆地区宣示国家主权,恢复国家秩序。针对历史时期边疆治理的治乱与善后相关举措,前辈学者已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王欣等的《新疆和卓之乱与清朝的治乱》 [60] ,论述了16世纪 20年代从中亚地区渗入新疆地区的和卓家族利用宗教来控制政治并引发的政局动荡和社会动乱,清廷为维护国家一统进行数次平叛,并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清政府对云南的治乱,秦树才的《蔡毓荣与云南的治乱》 [61] 一文认为,蔡毓荣在平定吴三桂叛乱及任云贵总督期间作出了重要贡献,使云南的统治秩序逐渐建立,社会经济、文化教育逐渐发展,初步实现了云南由乱向治的转折。关于善后问题研究,现有研究更多地关注了清廷对青海、陕甘、新疆及台湾地区的善后举措。 [62] 刘本军的《鄂尔泰改土归流的善后措施》 [63] 一文,论述了雍正年间清廷在云南进行大规模武力改流以后,实行一系列善后措施,包括调整疆界、选拔流官、设置营汛、查田编赋等,总结了清朝前期西南边疆治理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惨痛教训。

对云南治理的相关研究,方国瑜先生在《两汉经略西南:郡县设置与行政统治》 [64] 一文中,分“汉武帝时期经略西南的经过”和“两汉时期的统治与反抗战争”两部分梳理了两汉时期经略西南地区设置郡县历史进程,论证了两汉西南经略对云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林超民的《汉族移民与云南统一》 [65] ,以云南汉族移民为角度,论述了自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设益州郡屯垦戍边,经过开拓、蜕变、落籍、土著、归流之过程,最终在清代随着大规模改土归流、遍设汛塘背景下,对云南进行开发,云南人由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上升至国家认同。付春的《尊王黜霸:云南由乱向治的历程(1644—1735)》 [66] 一书以“大一统”思想为指导,以“尊王黜霸”为具体实践,探讨了清初至雍正时期治理土司叛乱、两次入滇、剪灭南明、平定三藩、改土归流、整治滇西北等一系列实践,揭示了该时期云南由战乱向稳定的过程,体现了云南在国家统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也是对方国瑜先生“中国历史发展整体论”新的诠释。余文兵的《帝国深入西南——清中期中央政府对滇缅边区的治理(1723—1840)》 [67] ,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民族关系与文化变迁的角度,探讨了雍正元年(1723年)至道光二十年(1840年)清朝对中缅边区的治理,认为清代中期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对滇缅边区的治理都更为深入,影响更加深远,体现了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刘灵坪的《明清时期洱海地区的国家治理与“白人”认同》 [68] ,以明清时期洱海地区为研究对象,以明朝卫所制度下之卫所土军、大理卫军屯驻扎地、户籍管理及卫所归并、土著族群为视角,探讨了西南边疆国家治理的历史进程,以及由此带来的当地非汉人群集体身份意识的变迁所产生的重大影响。方铁的《清朝治理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思想举措》 [69] ,就清前期对云南的治理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治理核心是“守中治边”及“守在四夷”。李世愉的《清政府对云南的管理与控制》 [70] ,认为清前期对云南的管理与控制主要是通过改土归流的方式来解决的,论述了雍正年间云南改土归流的原因、进程及后果,指出清王朝通过改土归流取得对云南的有效统治。邹建达的《清初治滇述论》 [71] ,认为清朝初年平定“三藩之乱”后二三十年,是云南由战乱向稳定的关键时期,清朝统治者在总结和借鉴历代治滇思想和政策的基础上,经过不断调整和充实,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治滇政策体系,为清朝后期统治云南奠定了基础。

清朝的边疆治理与封疆大吏的治边思想及举措密切相关。周琼的《高其倬与云南》 [72] 一文,探讨高其倬两任云贵总督期间,对云南经济、吏治、边界的治理,认为其奠定了改土归流的基础,巩固了改土归流的成果,成为乾嘉经济大发展的基础。刘本军的《震动与回响——鄂尔泰在西南》 [73] 一文,以改土归流、开辟苗疆、西南水利为中心,探讨了鄂尔泰在西南边疆地区的治理思想及措施,针对云南地区,该文又以充实的论据论证了所谓“江外宜土不宜流,江内宜流不宜土”这一说法缺乏事实依据,对西双版纳地区改流只是江内版纳部分地区而并非全部江内版纳地区。王燕飞的《清代督抚张允随与云南社会》 [74] 一书,研究了张允随及其治滇时期,治矿、治荒、治江、抚绥边夷、裁汰僧道及吏治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揭示云南社会发展状况,探讨其政绩,挖掘其治滇思想,透视其个人素质,进而充分肯定张允随在任期间对云南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刘海泉的《晚清边吏岑毓英治滇研究》 [75] 从晚清岑毓英治边思想角度,论证其对边疆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治理措施,开启了西南地区近代化的进程。

边疆的最前沿是边界,边界问题研究是边疆问题不可忽视的一环。历史时期疆域边界是相对模糊的,但近代以来,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变过程中,边界逐渐清晰明朗,在缅甸、越南、老挝相继逐步沦为英法殖民地后,西南界务问题不仅仅是清朝与安南(今越南)、老挝和缅甸的问题,且加入了英法殖民主义的因素,甚至成为中英、中法界务之争问题。故而边疆治理也涉及解决边界争端等问题。

滇东南地区与安南(越南)接壤,清中前期与该国有数次较大的边界之争,晚清越南沦为法属殖民地,与清朝滇东南发生较大边界纷争。方国瑜的《明清时期云南东南部边境与安南的关系事迹》 [76] 一文,详细梳理了明代以来临安府边境宁远州猛赖、猛蚌、猛梭等地,清开化府边界、广南府边界三蓬地与安南(越南)界务之争。在方先生的指导下,木芹的《清代中越边界云南段述评》 [77] 、龙永行的《中越界务会谈及滇越段勘定》 [78] 、林超民的《睦邻为美、友好为上——明清滇越界务述论》 [79] 及尤中的《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 [80] 中均对明清以来滇东南边境与安南(越南)界务之争有更加系统、详细的论证。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研究所诸多学者也对明清时期滇东南边境的界务之争进行了探讨。吕一燃先生主编的《中国近代边界史》 [81] 中即有对滇东南边界变迁的论述。李国强的《中越陆路边界源流述略》 [82] 一文,溯源了秦汉至新中国成立后中越边境的边界变迁。近些年来,学界更多从中越宗藩关系的视角出发,以清朝与越南藩属国为出发点,再次对界务之争重新评述,代表作为孙宏年的《清代中越关系研究(1644—1885)》 [83] 、刘炳涛的《试论“雍正安南勘界案”秉承的依据和原则》 [84]

晚清边疆危机背景下,中法战争后,越南沦为法属殖民地,中越宗藩关系被打破,清廷对滇东南边疆地区的管控能力减弱,设置临安开广道管辖临安、开化、广南三府,治所设于蒙自县,兼领兵备道及督海关,负责对外交涉及滇越边境事务。陈元惠的《从临安开广道的设立看云南的近代外交》 [85] 一文,认为临安开广道的设置具有军事防务性质,在巩固边疆、加强国防、捍卫国家主权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后清朝与法国签订《边界会巡章程》,规定两国派员会同巡查中越边界,并在中越边界划段管理,以中法各派督办大员管理,下分设汛,以中法双方各设对汛相望,总管对汛的大员称为督办,滇东南地区设河口、麻栗坡对汛督办;《从国防与外交机构到特别行政区——清末民国时期云南对汛督办的设立与演变》 [86] 一文,则详细论述了清末民初云南对汛督办设立及演变过程,认为云南对汛督办的作用和影响除稳定边疆、巩固国防外,还在开发边疆、建设边疆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推动了河口、麻栗坡对汛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从上述论述看出,老一辈学者在爬梳史料的基础上对明清以来滇东南边界变迁作了详细论述,以孙宏年、刘炳涛为代表的青年学者,以中越宗藩关系这种新的视角为着眼点,将研究向纵深推进,这对本书的研究思考具有极大启发。但笔者认为国家间的界务之争不仅仅止步于宗藩关系,更是国家治理能力在边疆地区的体现,将界务之争放眼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思考下进行探讨。

关于历史疆域、历代行政区划和边疆民族地区特殊政区的研究

疆域与政区始终是历史政治地理研究的主题,并构成历史地理研究的基础。疆域,就是一个国家或政治实体的境界所达到的范围。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一些地区性、民族性的政权实体,甚至一些部落或部落集团,它们实际占有、控制的地域范围都可以称为疆域。 [87] 政区,就是国家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必须将其国土划分为有层级的区域。 [88] 由于历史疆域与现代国家领土一样与行政区划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疆域是由行政区划组成的,行政区划史研究又是疆域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老一辈历史地理学家,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通常将政区与历史疆域结合起来一并研究,注重对行政区划设置的考释,通过政区考释来揭示政区发展在从历史疆域到现代国家领土转变过程中的主权演进规律。193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由顾颉刚、史念海合著的《中国疆域沿革史》 [89] 就带有这样的特点,该书从全国角度对西南疆域沿革进行了研究。在西南边疆与政区关系的研究上,方国瑜的《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 [90] 、尤中的《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 [91] 具有突出贡献。从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谭其骧先生带领老一辈历史地理学者共同努力完成的《中国历史地图集》8卷本,则是我国历史疆域、政区考释和历史地理编绘的集大成之作。在政区研究上,形成以考订为主的特色。以上成果为在行政区划研究上廓清历史真相、解决疑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具体到滇东南边疆地区相关研究,最早为方国瑜的《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林超民的《云南郡县两千年》中对秦汉句町国、进桑王国,西汉至南朝时期益州郡贲古县、兴古郡、牂牁郡等地理考释,南诏大理国时期通海都督府政治区划地理考释,考证了步头、古湧步的位置在今元江及河口。元、明、清时期对该区域建置,从历史、地理、民族、语言、交通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证,全面研究了云南郡县(行政区划)建置历程,研究了县级政区的设置,解决了定点定位等重大疑难问题。所不足的是,缺乏对政区性质和管理特点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区研究从政区地名考释为主向历史政治地理构建转变,相关研究集中体现在周振鹤主持编撰的《中国行政区划通史》13卷本,是行政区划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周振鹤在《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总论》中,强调从政治地理视角,分析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变迁的基本特点以及影响其变迁的因素,分析历代特殊形式的政区类型,特别是对行政区划进行了分类、概念定义和基本要素的诠释,是行政区划研究的重大进展。研究指出“行政区域的分划过程是在既定的政治目的与行政管理需要的指导下,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在一定的自然与人文地理基础之上,并充分考虑历史渊源、人口密度、经济条件、民族分布、文化背景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的,其结果是在国土上建立起一个由若干层级、不等幅员的行政区域所组成的体系” [92] ,进而提出行政区划应当具备层级、幅员、边界、形状和地理区位诸要素。 [93] 行政区划定义及其基本要素的提出,为行政区划研究建立了基本探讨范畴和类比标准,是对历史行政区划研究方法和理论的重大贡献。此外,就清代行政区划研究,傅林祥对省制、道制及总督与巡抚辖区,直隶州、抚民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94] 但该研究着重于内地行政区划演进,缺乏对边疆地区行政区划的探讨。如《清代抚民厅制度形成过程初探》一文,从行政区划制度各要素和厅主官“同知”“通判”派遣切入,研究抚民厅演进与形成过程。然抚民厅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分,直隶厅主要是设置于边疆地区的特殊行政区划,该文没有专论。

政区类型分为正式政区与特殊政区。正式政区,是疆域主要、基本的部分,一般设置于农业区或半农半牧区,由正式的、分级的行政机构加以管理,有固定的或经常性的驻地和明确的管辖区,对区内人民登记户籍,征集赋役和税收,执行法律。最高统治者拥有对内对外的全部权力;特殊政区,是在边远地区、新控制或占领的地区、非汉族或非本民族聚居区所设置的行政区,统治者给予一定的优待,实行比较松散的管理,不进行经常性的户籍登记,行政长官由中央或上一级政府任命。 [95] 特殊政区,多则设置在边缘和少数民族地区,往往采用军管或军事监护形式进行统治管理,并划分了特殊政区的类型:军管型准政区——都尉、都督、都护府、都司卫所;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行政制度——道、左郡、土司;虚拟政区——遥领、虚封、侨置州郡。 [96]

上述行政区划诸要素划分基本是以地理要素来考量,但仅从地理要素角度还不能完全解析行政区划的真正功能和实质。国家在边疆地区进行行政区划设置,既是为了实现边疆控制,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更是出于管理行政区域内土地与人口的需要。事实上,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不同区域人口、民族差异很大,内地与边疆不仅地理环境差异巨大,而且社会发展程度也存在巨大的差别。行政区划研究若只考虑地理条件诸要素的话,就难以解释我国历史上为什么出现那么多名类繁杂、形态多样的政区形式。为此,陆韧、凌永忠的《元明清西南边疆特殊政区研究》 [97] 一书中,在对元、明、清西南边疆行政区划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特殊过渡型政区”概念,为行政区划研究提供了另一种理论研究范式,解析了元代西南边疆宣慰司、安抚司、蛮夷官制度,明代西南边疆外边政区建制体制,清代直隶厅及湘黔苗疆十厅政区的管理体制及商业经济发展。此外,该书还创新性地提出行政区划研究的核心要素应当是“掌土治民”。所谓“掌土”,即在行政区划内实施的土地管理方式,在边疆特别表现为疆域领土的管控;所谓“治民”,则是对行政区域内人口管理的方式。该研究最大的学术价值在于,认为行政区划研究除了考虑地理诸要素外,“掌土治民”是行政区划的核心内涵,政区内对土地、民族、人口管理差异是行政区划分类的重要指标。从边疆特殊过渡型政区概念出发,凌永忠的《民国时期云南边疆地区特殊过渡型行政区划研究》 [98] 一书中则认为云南对汛督办是特别行政区向正式政区演化过程中的特殊政区形态。在演进过程中,国家对汛督办管控逐渐深入,并逐渐具有掌土、治民能力,行政职能得到强化,从最初管理国防与外交,到后期完善行政区划要素,最终在1950年演变为县级政区,考释了河口、麻栗坡对汛督办区域范围。此外,张轲风的《民国时期西南大区区划演进研究》 [99] 一书,认为民国时期对西南空间范围的认定出现显著变化,解析了为什么广西、湖南、湖北、广东等省也常被纳入“西南”大区,这一区域观念的形成与当时民族分布格局、地理环境、政治中心转移以及地域格局的变化均有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不论是正式政区还是特殊政区研究,虽进行了扎实的实证研究,但涉及清代滇东南边疆地区的研究都相对薄弱。此外,滇东南地区由于长期为土司管辖区,产生了一些边疆地区所特有的管理机构, [100] 以其特点进行自我管理与调适。因此,本书将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以滇东南边疆地区为例,探讨国家治理体系下边疆地区行政区划设置的进程及特点。

关于边疆军事体系建构研究

元、明、清西南边疆军事防御体系呈现出由腹里向边疆不断演进的历史进程特点。元朝设立云南行省以后,以宣慰司、宣抚司负责对西南边疆的军政管控,且蒙古军屯驻地点均分布在交通干线上。陆韧的《元代宣慰司的边疆演化及军政管控特点》 [101] ,认为元代宣慰司制度经历了一个由内地向边疆的演化过程,并在元中后期突出分布于西南边疆,其长官宣慰使均兼都元帅或管军万户等军事职衔,负责对西南少数民族进行军事招讨和管控,形成了符合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特点的特殊管理模式,在西南边疆承担着军事镇戍、屯田、保障交通和疆域开拓的重任,为元代西南边疆的稳定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然而元代宣慰司军事管控特点是区域大、驻军少,且宣慰司驻地靠内地,对广大少数民族部落地区则是“鞭长莫及”。以滇东南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广南西路宣抚司为例,至顺年间统辖临安路、广西路、元江路、斡泥路、彻里路及其十余部落军政,虽然治所是在建水州,但是实际驻兵点是在通海县曲陀关都元帅府, [102] 并不能对边远的辖区形成有效的军事控制。广南西路宣抚司的治所驻地在广南,对靠近边界区域、少数民族众多的富州、安宁州、罗佐州也无法形成有力管控。

明代是内地汉族移民大规模进入云南的时期,其中第一大类是军事移民。据估算,明代进入云南军事移民第一代人口达到80万。 [103] 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以军事力量平定云南,后设镇戍卫,巩固在云南的统治。军事制度方面,卫所是明朝在云南统治的核心。随着军事移民增多,开始在当地设卫筑城,屯田垦种,实行军政同治。早在元代云南行省建立以后,大规模屯田已经开始,但是元朝在西南地区的民屯早于军屯,且设置军屯的时间较民屯更晚, [104] 加之元朝兵力有限,因此没有大规模蒙古兵进入云南从事屯垦。明代云南汉族军事移民筑城屯聚,坚壁固守,以城镇作为明朝统治政权根据地和护卫汉族移民安全的堡垒,在设卫建政同时,不断筑城设防,屯聚军队,使新筑卫所形成的军政城镇成为汉族移民在云南的重要聚居地,逐渐控制了云南内地军政重镇和交通、坝区,使云南腹里及迤西、迤南、迤东的交通枢纽、军事要冲均在其控制范围内。例如,洪武初年,将临安府治所南移至建水州,并将滇南军政中心由元朝时期的通海移至临安(今建水县城),在府城东泰和街设临安卫,以数万卫军力量进行大规模的城防整治,将其修筑为具有很强防御功能的屯兵重镇,城内军政、行政衙门健全。总体来说,相比元代的军事控制,明代云南军政控制更加向边远地区推进。

此外,明朝边疆防御主要依赖当地少数民族土司“藩篱”和土司土兵,即明廷针对西南边疆内、外边区创新性施行了差异化的管理模式。陆韧、彭洪俊在《论明朝西南边疆的军管羁縻政区》 [105] 中指出,由于云南边疆复杂的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人口密度及国际地缘政治等客观因素,从而对西南边疆外弧地带实行因地制宜的管控,对云南外边政区实行军管性和羁縻性统治。这一管理体制对明廷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设官建制,维系外边政区土司对明朝的国家认同和版图上的归附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土司边疆“藩篱”具有护国捍边作用,但土司属于国家间接军事防御体系,并非国家正式军事建制,且具有不稳定的“摇摆性”,甚至还有隐患问题。

清朝对全国的军事控制,在京畿腹里以八旗兵驻守,而以绿营兵分驻各省及边疆地区,存城驻守和分设汛塘是绿营兵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在边疆地区以遍布汛塘为多。有关历史时期军事建制权威性著作当数军事科学院主编的《中国军事通史》 [106] (20卷)。其中,清代卷以鸦片战争为分界点,分上、下两卷论述了清朝二百余年间所经历的大小战争及各类军事建制。郑天挺的《清代的八旗兵和绿营兵》 [107] 阐述了清代两大军事制度。罗尔纲的《绿营兵志》 [108] 爬梳了清朝历代政书、档案等基本史料,在进行认真搜集和排比的基础上,对全国绿营兵历史沿革、营制、任务、调遣、官兵铨选考核、奖惩、俸饷、军器、马政等方面作了较全面论述,是绿营兵研究的奠基之作。以上代表性研究论著,研究面较为广泛,但深度不够,缺乏对专题问题的探讨,尤其对清代边疆军事体系的研究不足。

绿营兵以布置汛塘作为控制全国的主要手段,而清廷在云南布置的绿营兵数量居全国各省首列。因此,绿营兵在清代云南军事防御体系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秦树才的《清代云南绿营兵研究——以汛塘为中心》 [109] 一书中梳理了清代云南绿营兵的创建、发展、消亡过程,并探讨了分布在云南边疆地区的汛塘设置,认为汛塘起源于明代之镇戍制度。清代的塘与明代的哨戍有密切的联系,二者均分布于交通沿线。清代的塘是在裁废明代哨戍的基础上设立的,起到维持交通、安定社会的作用。该书首次对清代绿营兵做了区域性深入研究,将清代边疆军事体系研究在深度上大大向前推进,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晚清是边疆军事防御重要的转变时期,随着滇东南地区临安开广道的设置,河口、麻栗坡对汛督办作为军事协调功能逐渐体现出来,以清末新政中编练新军为标志,中国由传统帝制下后置性边防向现代国家边防体系转变。光绪三十年(1904年),云贵总督丁振铎将云南的防军、土勇一律改为巡防队,编成南防十营、西防十营、开广边防五营、普防五营、江防五营、铁路五营, [110] 其中南防区正位于滇东南地区,滇东南边防现代化转型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近代化密不可分。潘先林的《“近代化”历程中的滇川黔边彝族社会——对中国近代民族史研究理论问题的思考》 [111] 一文,以滇川黔边彝族社会近代化历程研究为基础,提出了“边疆民族型”近代化模式的概念,认为边疆民族地区近代化起步较晚,随着边疆危机的出现,资本主义对云南的冲击,促使边疆民族地区发生社会变迁,主要表现为边疆民族人民向资本主义工业化、民主化方向的种种努力以及观念转变、习俗变迁、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等,不仅充实了中国近代化的内涵,而且为中国民族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其《“沿边型”近代化模式与“近代化”视野下的少数民族社会变迁——对“边疆民族型”近代化模式的再讨论》 [112] ,基于前文思考,提出了“沿边型”近代化模式,认为少数民族的近代化,实质上应指“近代化”视野下的沿边少数民族的社会变迁、社会转型及国家认同。孔令琼的《晚清民国云南边防近代化研究》 [113] ,详细论述了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40年代,随着英法殖民势力的深入,致使西南边疆危机日益加深的情况下,晚清及民国政府为安定云南边疆民族地区,保障西南国防体系安全,制定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措施来巩固西南国防,维护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阐述了云南地方政府在边防近代化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及实践,并结合了当时典型的文本来论述该时期主要的边防思想。

此外,与云南边防研究有关的还有:陆韧的《云南边疆的现代化起步与社会变迁——基于贺宗章、丁文江红河地区亲历记的研究》 [114] ,从政治军事和红河水运视角考察了红河地区在外来势力冲击下,滇越铁路的修筑以及清末红河地区新旧社会变革和现代化起步的状况,以丁文江的《我的第一次内地旅行》《云南个旧》的记载为例,见证了滇越铁路开通后民国初年红河地区现代化进程加速及交通运输业、个旧锡业的现代化转型初期发展情况,探讨了在20世纪最初15年云南边疆现代化的起步及社会的变迁,认为边疆地区的现代化进程更为坎坷,不仅面临着与内地相同的旧政治体制桎梏和落后经济的制约,更面对着帝国主义侵扰掠夺和复杂国际环境影响,边疆特殊地理条件和恶劣生态环境是制约现代化发展的原因之一。苍铭的《烟瘴对乾隆时期西南边防政策的影响》 [115] ,认为乾隆时期开化府地区充满了烟瘴,使乾隆时期清王朝始终对边防采取消极防守政策;而马亚辉在《乾隆时期的云南边隘》 [116] 一文中,认为虽然乾隆时期瘴疠对边隘驻防有着严重影响,但清王朝仍采取了积极措施,例如对云南边隘进行查勘修葺,以云贵总督为首的各级边疆官吏更是对边隘时常巡阅,对驻防力量较弱的边隘增派兵丁等。在鸦片战争以后,清朝边疆危机加深,尤其是中法战争以后,中越局势紧张,清朝加强了对滇东南边境地区的军事布防。

综观既有研究,多是以云南地区作为整体进行系统翔实论述,针对清代滇东南地区边防建设虽有提及,但却未进行系统的论述及探讨。本书认为云南边疆现代化应当包含边防的现代化,即传统后置性边防向现代边防的转变,对滇东南边防现代化的演进及南防军事体系的建立进行探讨,笔者在中国国家图书馆抄出民国初年的边防调查报告——《云南南防调查报告》 [117] ,该文本针对滇东南地区的兵营屯驻、道路、河川、对汛等有非常详细的调查,并专辟一章对时下种种弊端提出了改良策,在报告末尾附有调查日期及进程,清晰呈现了民国初年滇东南地区的军事布防格局。《云南史料丛刊》所收录的《幻影谈》中也有大量关于南防军事方面的信息。《云南南防调查报告》所提供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让我们清晰地认识到晚清时期云南边疆军事防御体系已经到达了最边界地区,不再是元明时期的管控,真正落实到了防御体系上。本书也将充分运用这些史料深入探讨滇东南地区军事布防的演进态势。

关于国家治理中的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管理研究

有清一代,国家对地方基层社会治理主要由里甲、保甲、乡约等基层社会管理组织构成。里甲制度是明代在编制赋役黄册基础上组成的国家机构基层行政单位和最基本的役制组织。刘伟的《明代里甲制度初探》 [118] 一文,认为里甲制度不仅是封建政权机构的基础,而且是其政权赖以发挥其职能的工具。清朝随着“摊丁入亩”在全国的推行,里甲制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在全国州县之下又推行保甲制度作为主要的基层管理体制。孙海泉认为清代保甲制度是由州县政府通过乡一级保甲组织而贯彻于村庄之中的,是直接统治乡里的基层组织制度。 [119] 乡约最初只是一种约定,并不是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名称。明清以来,乡约逐渐向官方化形式过渡,逐渐成为一种乡村社会自治制度,在控制和维护地方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了作用。牛铭实的《中国历代乡约》 [120] ,系统梳理了乡约在中国的起源、发展、演变与消亡,分章论述了各地乡约的发展及其在基层社会所发挥的治理能力。王日根在《论明清乡约属性与职能的变迁》 [121] 一文中认为,清政府在地方社会大力推行乡约制度,其职能主要是进行思想道德教化,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反映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包含了巨大的融通性和内调节功能。实证研究方面,常建华考察了清代江西按察使凌燽所记《西江视臬纪事》,在对文本分析后认为保甲与乡约是当时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手段,并进而认为“清代治理乡村社会的组织措施,形成完整的基层社会组织体系,并影响了基层社会结构” [122] 。因此,里甲、保甲和乡约等基层社会组织构成了清政府治理地方社会的主要模式。

上述代表性研究从不同角度对清代基层社会组织体系进行了分门别类的论证。近年来,区域社会史研究逐渐兴盛,更加关注基层社会和民众,相较于传统帝王将相史的研究,这种“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底层历史”撰写方式越来越成为一种潮流。但是,如果一味地关注基层社会,而忽视国家的存在,则可能会把区域社会史研究领入另一个极端,因为“区域社会的历史脉络,蕴涵于对国家制度和国家‘话语’的深刻理解之中。如果忽视国家的存在而奢谈地域社会研究,是难免‘隔靴搔痒’或‘削足适履’的偏颇的” [123]

在社会史研究领域,杨国安认为明清时期国家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模式是:集权国家对乡村社会的部分管理和乡村社会的自我运行,共同构成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特征, [124] 即国家与社会之间既不是国家力图控制地方,也不是地方试图对抗国家,二者是一种交融与互动的状态。面对中国散漫、平铺的自然村落社会,首先皇权并不想无所不至地对其进行绝对控制,再则乡村社会自己拥有一套自我管理与民间秩序的维护机制。因此,明清时期的官府对于乡村治理更多的是一种危机式的处理方式,即除非发生严重的社会动荡和案件纠纷,官府尽可能不介入乡村社会。可以说,这从国家与地方二元互动的研究视角得到了普遍认同。该观点针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时可以有效弥补“汉化”模式的不足。在“汉化”阐释模式里,边疆一直是被征服、被控制的,包括被纳入版籍,被编入里甲、被作为王朝国家的编户齐民,被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被教化及被标识为特定的身份和族群等,这其中体现了国家的强大权威和无处不在。国家与地方二元互动视角就是要打破这种固有思维,把身处在边疆地区的人不仅视为王朝国家所征服和统治的对象,而且当作活生生的、与王朝国家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并懂得利用政治经济等手段与文化策略的、具有历史与生活经验的、有矛盾的心理和情绪的人。但社会史与历史地理学的关注视角是有区别的,社会史更加注重基层民众,历史地理学的关注视角是国家层面。

历史地理学关于政区研究中,往往将视角聚焦在县级政区之上,这也与传统观念“皇权不下县”的因素有关。对此,胡恒在《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 [125] 一书中,对“皇权不下县”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清代基层社会治理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州、县佐贰官分辖,分划辖区进行治理。近代以来国家权力不断下探,通常被认为是近世中国社会治理的一大变化,这一变化在历史上是有延续性的,并创新性地提出了“县辖政区”概念。然而,清代的佐贰官虽然担负了某些社会治理的职责,并以此来论证中央权力对基层渗透的程度在雍正时期已十分深入,但这种行政的地方化实践仍只是个别现象,从国家整体规划来说,清廷并没有把县以下的行政管理作为制度纳入全盘体系规划之中。这是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来探讨基层社会治理重要性的一部著作,但全书对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探讨相对较为薄弱。

目前学界对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方兴未艾,社会史与人类学理论及研究范式引入历史地理学研究,使历史地理学向精细化、基层社会研究方向转变,地方基层社会管理成为历史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陕西师范大学的萧正洪、王社教等学者正在从事该领域的相关研究,其中萧正洪指导的博士论文以《历史社会地理视野下的移民社会研究(1821—1949)——以乌鲁木齐地区为中心》 [126] 为选题,探讨了西北边疆地区移民社会的典型代表——乌鲁木齐地区基层组织体系的构建与运转,以乡约、“水利”、农官、教育、军控、宗族、婚姻等为切入点进行探讨,并针对该地区缺水情况,考察其用水、争水个案,是从历史地理学视角对边疆地区基层社会管理体系系统翔实论述的有代表性的成果。可以看出,正是由于边疆地区特殊的自然与人文地理环境,历史地理学对基层社会研究已呈现出向边疆地区转移的趋势。

方国瑜、木芹、林超民则对西南边疆的民族特点和边疆民族社会固有的民族社会结构和组织进行了解析。尹建东等的《汉唐时期西南地区的豪族大姓与地方社会》 [127] 一书,对汉唐时期西南地区的南中大姓、爨氏家族及爨文化、巴蜀豪族以专题式进行了研究,考察其形成、发展、衰落的过程,探讨了三者在地方社会中的权威类型、权力基础及权力支配的特点,动态地呈现出西南豪族大姓权力结构的变化过程及其对地方社会政治所产生的影响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特点,分析了造成西南地区豪族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地域性差异的生态、文化及社会因素。陆韧的《明代云南士绅阶层的兴起与汉文化传播》 [128] 《论明代云南士绅阶层的兴起与形成》 [129] 以明代云南儒学、科举、移民为例分析,认为云南各少数民族和汉族移民的部分子弟逐渐改变原来的社会地位和身份,跻身于“士绅”阶层和社会群体的行列,发挥着引领云南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云南与内地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成为明代云南社会变迁的重要特征之一。于晓燕的《清代南方民族地区的义学研究》 [130] ,对清朝的官办民助初等教育——义学,在南方民族地区的施行情况进行了研究,认为义学是基于国家一统、边疆稳定和民众启蒙与开启民智的立足点而设立的。马亚辉的《清代云南的保甲制度》 [131] ,探讨了保甲制度在云南的演进,其推行于康熙年间,但并未很好实施,雍正时期再次推行,并在一些州县试行,至乾隆时期得到完善直至清末,反映了清朝对云南社会治理的认识是一个由浅到深的过程,云南与内地一体化的趋势日益增强。

土司、改土归流问题也是西南边疆地区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清代以前滇东南长期为土司所管辖,针对滇东南土司及改土归流的相关研究有:胡淑的《明清时期滇东南壮族土司研究》 [132] 一文,考证了明清时期滇东南地区壮族土司的设置,并论述了其发展、衰落的过程,探讨了壮族土司设置的特点及作用。李和的《明清时期滇东南地区土司与封建王朝的关系》 [133] ,认为明清两代封建王朝通过土司制度对滇东南地区进行了有效的统治,在不同程度上实行了土流参治和改土归流,但由于当地土官的势力强大,成为实际的统治者,土司与封建王朝之间是既联合又斗争的关系。有关滇东南地区的改土归流,王文成的《近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改土归流述论》 [134] 一文提及了滇东南地区的改流,并注意到了改流后开化府所辖政区是按原土司地划分,基层统治权也仍归土司“苗裔”掌握。

综上研究成果,以云南为视角探讨了清代的治理,但对云南所辖各区域关注不够,且时段多集中在清朝前期(顺、康、雍、乾)及清末(光绪)时期,对清朝中后期研究也有所欠缺。以往对边疆治理的研究只研究到族群、县级政区的管理,几乎没有关于县以下边疆基层社会及其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有关清代滇东南改土归流的研究也仅是国家治理下具体实践之一,未深入展开探讨改流后对滇东南地区的制度性措施。本书认为在清代以前土司对边疆民族社会进行间接治理,改土归流后国家设立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对边疆民族社会进行直接治理,这是清代西南边疆治理的最大进展。由于滇东南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民族呈散杂居状,国家治理难以深入,一方面国家参照内地模式,进行“移植”与“模拟”,将内地基层社会的管理方式“复制”到边疆地区上来;另一方面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本身也有自我管理及调适的过程,产生特有的管理方式。这些将在后文中进行详细探讨。

三 研究的理论、方法、资料

方国瑜在《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中指出:中国历史是有其整体性的,在整体之内,不管出现几个政权,不管政权如何不统一,并没有破裂了整体,应当以中国整体为历史的范围,不能以历代王朝疆域为历史的范围。 [135] 中国历史之所以形成整体发展,是由于有其的核心起着主干作用。这个核心就是早在中原地区形成的诸夏族,后来发展成为汉族的人们的共同体。 [136] 该理论对本书思考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国历史的发展虽是整体,但在整体之下的内部是不均衡的发展,各个地区(尤其是内地与边疆)由于地理环境、民族等要素的不同,使得核心区向边缘区的治理进程并非均质推进,因而中国边疆各个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周振鹤先生提出了“边疆区与内地的圈层型关系”这一重要理论,在每个圈层之下是国家治理在各个地区不同程度的深入,因此才会产生许多的“空隙”地带,这些空隙地带即是国家治理暂时无法达到的区域,成为了帝国之下“内在的边陲”区。周振鹤以实证研究准确解析了秦汉至唐宋时期边疆地区圈层发展的不平衡性,陆韧、凌永忠通过解析元、明、清时期西南边疆地区过渡性特殊政区的特点,以实证研究印证了该理论,但仍缺乏对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的解析。例如,滇东南边境不仅仅是国家的边陲地带,还是国家资源矿产富集区,曾有大量移民进入该地区采矿,由此产生的流民问题是清廷面对的棘手问题。若不对县级政区以下的基层社会作深入探讨,国家治理的纵深推进是无法清晰认识的。

目前学界愈发重视对一个区域的“社会空间”建构及转换问题的研究,尤其是社会史的研究逐渐向区域化转向,历史地理学也愈加重视对一个小区域进行精细化研究。有两种学术走向值得关注:一是对区域研究中尽量刻画区域社会的整体面貌及其发展演变特点,通过区域史角度透析中国历史演变的总体趋势;二是以“自下而上”视角探索上层政治史如何渗透到地方基层社会,即要探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基于上述认识,本书将以清代滇东南作为一个区域来探讨国家治理进程,即边疆与内地一体化,考察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下的不平衡发展,论述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考察滇东南地区政区设置及变动、军事布防、基层社会的管理,探索国家是如何将“内在的边陲”区逐渐“填满”的。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是国家的重大战略目标,边疆民族地区的相对落后已经严重制约了国家的和谐发展,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已是当务之急,本书的研究希冀为当今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提供历史上的借鉴。

有关中国历史政治地理概念,周振鹤认为,政治地理学不同于地缘政治学,它是政治过程的地理学,是地理学的分支学科,而历史政治地理就是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利用中国古代丰富的文献资源,从中发现历史时期政治过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其研究对象是历史时期的政治地理现象。 [137] 以行政区划为研究对象,中国历史政治地理的研究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以复原疆域政区历史变迁的全过程为目的,提出解决当今或今后有关国家疆界和政治体制改革对策的基础;第二,就疆域政区本身的要素(政区结构、政区幅员、政区边界等)来进行分解式的以及政治学角度的研究;第三,研究政治过程对地理区域变迁的影响,即研究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为何有如此繁复的变迁过程。 [138] 因此,作为行政区划研究,应充分利用历史政治地理的研究方法,而行政的实质是管理,行政区划就是国家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管理,在清代以来滇东南地区民族状况复杂、民族危机严重、国家政体转型的背景下,特殊行政区划的设置,对内可以强力控制边疆,维护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对外可以宣示国家主权,捍卫领土完整。据此,结合滇东南地区的具体情况,可以探究特殊政区在边疆与内地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过渡作用,为正式政区的设置提供参考价值。历史社会地理是历史地理学的分支学科,它是研究历史时期各地人群的形成、分布及其变迁,研究地理因素对社会文化现象的影响,具体研究内容应包括历史时期社区及社会现象的地理研究,后者包括人群研究、风俗地理和社会变迁等。 [139] 本书落脚点是对边疆地区基层社会的探讨,与社会史研究密切关联,将其与历史地理学结合,即是历史社会地理。社会史是以“人”为研究核心,是对基层社会传统生活方式的研究,而历史人文地理自然也不能缺乏对人的关怀。 [140] 然而国家治理并不是对单向的基层社会的管理,还要有乡村社会的自我调适,坚持以国家治理与民间社会秩序互动为视角,将云南南部边疆视为一个整体,既从国家视角出发探讨官方对于民间社会的管控,又从基层社会着眼,揭示乡村社会的自我调适,以此体现国家治理与基层社会秩序之间的互动多元视野。

关于研究资料,本书的研究工作主要是基于既有史料。因此传统史学的治学方法——对史料的搜集、整理、归纳、考辨等,始终是我们研究的基础核心,因为任何新理论的提出均是建立在对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的,最终都要回归到对新史料的发掘及对既有史料的重新解读上。历史政治地理、历史社会地理两种研究范式,是本书的核心。但任何一个学科都有与生俱来的局限性和单一性,除了对文献的重视以外,更加注重对田野考察,因此,人类学、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也为本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可借鉴的思想资源和分析手段,正如杰弗里·巴勒克拉夫(Geoffrey Barraclough)所言:“如果说,历史学家向社会科学去寻找新见解和新观点的根本原因是对历史主义及其立场和观点的强烈反动,那么,历史学家首先应当面向人类学和社会学去寻找新方向是毫不奇怪的。在所有的社会科学中,社会学和人类学在观点上与历史学最为接近。” [141] 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Goff)也指出,历史学要“优先与人类学对话” [142] ,新史学“或许是历史学、人类学和社会学这三门最接近的社会科学合并成一个新学科” [143] 。据此,历史地理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联姻,强调多学科方法的交叉渗透应成为未来历史地理学发展的鲜明特征之一,以历史地理学研究方法为核心,通过学科间的平等交流与对话,把人类学、社会学的概念、方法、分析框架融入到历史地理学研究中来。

在现有的研究资料中,《云南史料丛刊》中已收集了大量史料:《安南勘界案》《勘察开化府边界折》《张允随奏稿》《旨稽查流民酌议章程奏》与雍正时期中越边界划界有关,《岑毓英奏稿》《幻影谈》《滇南界务陈牍》《清季外交史料有关云南事迹摘抄》中均有大量晚清时期滇东南地区人文、地理、政治、经济、军事等记载,这些史料为本书研究做了前期铺垫。

其次,明朝时期云南通志及地方志。虽然本书研究时段定在清代以后,但若仅依靠清代以后基本史料,是无法完整了解云南南部边疆地区的变迁过程的,由于该地区在明代属土司管辖,有大量“空隙”地带,其相关情况记载本身就很少,因此,对这些史料应当充分利用。清季以来史料,例如《清史稿》、《清实录》、《云南史料丛刊》、《宫中档朱批奏折》、地理总志、云南通志、清代至民国时期相关地方志、伯麟图说等,这些常见史料也为本书奠定了前期研究基础。为充分占有史料,笔者曾先后三次前往滇东南地区考察,在考察途中搜集到民间流传的碑刻、族谱等,在当地档案馆中查阅了相关材料,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抄出内阁题本、军机处录副奏折、宫中档朱批奏折中与研究地区相关的清宫档案,从中国国家图书馆抄出了前人未曾关注过的《云南南防调查报告》。以上这些将是完成本书的基本史料。

再次,清代以来,尤其是清末民国时人对西南边疆地区的民族调查、地志资料及游记。例如,曾任临安开广道道员的贺宗章,在其《幻影谈》中,就记载了大量关于滇南地区的军事征战、民族、基层社会、宗教等内容,尤其是在滇越铁路通车后,记载了关于南部边疆地区的军事布防情况及风俗变迁,而前人研究多未关注到这一重要史料。

复次,民国各类相关期刊,例如《边政公论》《西南边疆》《东方杂志》等,含有很多时人对滇东南边疆地区的理解和分析。中法战争后,清政府与法属越南划定边界,清廷对国家领土寸土必争,他们对流民的治理措施及对外关系等有独到见解,在边疆民族地区体现出了强烈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意识,反映了时人的边疆观念和治边思想。

最后,新中国成立后编撰的相关地名志、文史资料及州志、县志资料。这些资料虽然是今人编写的,但其中的文字信息、地图追溯了相关人士的回忆,对本书仍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1]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求是》2014年第1期。

[2]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求是》2014年第1期。

[3] (汉)许慎:《说文解字》卷11《水部》,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27页。

[4]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540页。

[5] (汉)许慎:《说文解字》卷1《玉部》,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页。

[6] 《康熙字典》,汉语大辞典出版社2002年标点本,第685页。

[7]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5页。

[8] 《孔子家语》卷4《哀公问政第十七》,王国轩、王秀梅译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46页。

[9] 《宋史》卷320《王素传附从孙震传》,中华书局1985年标点本,第10407页。

[10] 《宋史》卷359《李纲传下》,中华书局1985年标点本,第11265页。

[11] 《明史》卷313《云南土司传》,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8063页。

[12] 《清史稿》卷512《土司传一》,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14204页。

[13] 《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传二》,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8119页。

[14] 《清史稿》卷332《徐嗣曾传》,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10969页。

[15] 《清史稿》卷11《高宗本纪二》,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409页。

[16] 《清史稿》卷15《高宗本纪十五》,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554页。

[17] 《清史稿》卷17《宣宗本纪一》,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642页。

[18] 《清史稿》卷332《徐嗣曾传》,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10970页。

[19] 《清史稿》卷263《王弘祚传》,中华书局1977年标点本,第9902页。

[20] 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8卷),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23页。

[21] 邹逸麟:《中国历史地理概述》,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1页。

[22] 陆韧:《明朝的国家疆域观及其明初在西南边疆的实践》,《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23] 许倬云:《试论网络》,《许倬云自选集》,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1—32页。

[24] 周振鹤:《中国历史上两种基本政治地理格局的分析》,《历史地理》(第20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5] 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13页。

[26] 鲁西奇:《中国历史的空间结构》,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38—248页。

[27] 方国瑜:《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方国瑜文集》(第1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28] 方国瑜:《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方国瑜文集》(第1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29] 林超民:《整体性:方国瑜的理论贡献》,《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30] 方国瑜:《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方国瑜文集》(第1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31] 方国瑜:《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方国瑜文集》(第1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32] 林超民:《整体性:方国瑜的理论贡献》,《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33] 方国瑜:《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方国瑜文集》(第1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34] 商爱玲、张鸿:《大国治理中的国家结构形式选择——基于封建与郡县之争的考察》,《广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

[35] 唐国军:《南越模式:陆贾与汉代国家民族治理的理论奠基》,《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36] 张世友:《论两宋时期乌江流域的民族势力与国家治理》,《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37] 唐春生:《宋代海盗成员的构成与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38] 李晓菲:《浅析符牌在明代国家治理中的特点》,《兰州学刊》2012年第9期。

[39] 陆韧:《明朝西南边疆的特殊管控与治理——“信符”与“金字红牌”制探析》,《历史地理》(第30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40] 龙天贵:《论清代绅士在国家农村治理中的角色变迁》,《广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7期。

[41] 张传勇:《清代“停丧不得仕进”探析——兼及清代国家治理“停丧不葬”问题的对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09年集刊,第1期。

[42] 王明珂:《建“民族”易,造“国民”难——如何观看与了解边疆》,《文化纵横》2014年第3期。

[43] 何顺果:《一个有重大意义的主题——从特纳的“边疆假说”谈起》,《美国研究》1993年第1期。

[44] 何顺果:《一个有重大意义的主题——从特纳的“边疆假说”谈起》,《美国研究》1993年第1期。

[45] [美]拉铁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唐晓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6] 陈君静:《大洋彼岸的回声:美国中国史研究历史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7页。

[47] 姚大力:《拉铁摩尔的“内亚视角”》,《读书》2015年第8期。

[48] [美]拉铁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唐晓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62页。

[49] 章永俊:《欧文·拉铁摩尔的中国边疆史研究》,《史学史研究》2006年第2期。

[50] [美]拉铁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唐晓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60页。

[51] 章永俊:《欧文·拉铁摩尔的中国边疆史研究》,《史学史研究》2006年第2期。

[52] 转引自陆韧主编《现代西方学术视野中的中国西南边疆史研究》代序,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22页。

[53] [美]查尔斯·巴克斯:《南诏国与唐代的西南边疆》译者序,林超民译,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54] [美]查尔斯·巴克斯:《南诏国与唐代的西南边疆》译者序,林超民译,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55] [美]纪若诚:《“混杂的人群”:中国西南近代早期边疆的社会变迁(1700—1800)》,沈海梅译,载陆韧主编《现代西方学术视野中的中国西南边疆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1页。

[56] [美]纪若诚:《“混杂的人群”:中国西南近代早期边疆的社会变迁(1700—1800)》,沈海梅译,载陆韧主编《现代西方学术视野中的中国西南边疆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1页。

[57] [美]纪若诚:《“混杂的人群”:中国西南近代早期边疆的社会变迁(1700—1800)》,沈海梅译,载陆韧主编《现代西方学术视野中的中国西南边疆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7页。

[58] [美]纪若诚:《“混杂的人群”:中国西南近代早期边疆的社会变迁(1700—1800)》,沈海梅译,载陆韧主编《现代西方学术视野中的中国西南边疆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1页。

[59] 周平:《我国的边疆与边疆治理》,《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2期。

[60] 王欣、蔡宇安:《新疆和卓之乱与清朝的治乱》,《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61] 秦树才:《蔡毓荣与云南的治乱》,《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

[62] 世博、伯钧:《道光的平叛战争及善后措施》,《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第3期;马志荣:《左宗棠镇压陕甘回族起义方略及善后措施述评》,《回族研究》1991年第4期;王希隆:《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述论》,《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3期;季云飞:《清统一台湾之役善后问题研究》,《台湾研究》2002年第4期。

[63] 刘本军:《鄂尔泰改土归流的善后措施》,《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64] 方国瑜:《两汉经略西南:郡县设置与行政统治》,《方国瑜文集》(第1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65] 林超民:《汉族移民与云南统一》,《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66] 付春:《尊王黜霸:云南由乱向治的历程(1644—1735)》,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7] 余文兵:《帝国深入西南——清中期中央政府对滇缅边区的治理(1723—1840)》,博士学位论文,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

[68] 刘灵坪:《明清时期洱海地区的国家治理与“白人”认同》,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3年。

[69] 方铁:《清朝治理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思想举措》,《思想战线》2001年第1期。

[70] 李世愉:《清政府对云南的管理与控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0年第4期。

[71] 邹建达:《清初治滇述论》,《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72] 周琼:《高其倬与云南》,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2000年。

[73] 刘本军:《震动与回响——鄂尔泰在西南》,博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1999年。

[74] 王燕飞:《清代督抚张允随与云南社会》,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5] 刘海泉:《晚清边吏岑毓英治滇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2010年。

[76] 方国瑜:《明清时期云南东南部边境与安南的关系事迹》,《方国瑜文集》(第3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77] 木芹:《清代中越边界云南段述评》,《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报告》1991年第1—2期。

[78] 龙永行:《中越界务会谈及滇越段勘定》,《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报告》1991年第3—4期。

[79] 林超民:《睦邻为美、友好为上——明清滇越界务述论》,《林超民文集》(第2卷),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80] 尤中:《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云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81] 吕一燃:《中国近代边界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82] 李国强:《中越陆路边界源流述略》,《中国边疆史地研究导报》1989年第1期。

[83] 孙宏年:《清代中越关系研究(1644—1885)》,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84] 刘炳涛:《试论“雍正安南勘界案”秉承的依据和原则》,《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年第3期。

[85] 陈元惠:《从临安开广道的设立看云南的近代外交》,《学术探索》2004年第3期。

[86] 陈元惠:《从国防与外交机构到特别行政区——清末民国时期云南对汛督办的设立与演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8年第2期。

[87] 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10页。

[88] 周振鹤:《行政区划史研究的基本概念与学术用语刍议》,《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89] 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90] 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中华书局1987年版。

[91] 尤中:《中国西南边疆变迁史》,云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92] 周振鹤、李晓杰:《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总论先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93] 周振鹤、李晓杰:《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总论先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11页。

[94] 傅林祥:《清代抚民厅制度形成过程初探》,《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1辑;《江南、湖广、陕西分省过程与清初省制的变化》,《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年第2辑;《清初直隶州的推广与行政层级的简化》,《历史档案》2010年第4期;《晚明清初督抚辖区的“两属”与“兼辖”》,《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清康熙六年前守巡道制度的变迁》,《历史地理》(第25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政区·官署·省会——清代省名含义辨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1年第1辑;《清代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得名的时间与方式》,《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95] 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1—12页。

[96] 周振鹤、李晓杰:《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总论先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0—151页。

[97] 陆韧、凌永忠:《元明清西南边疆特殊政区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98] 凌永忠:《民国时期云南边疆地区特殊过渡型行政区划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6—124页。

[99] 张轲风:《民国时期西南大区区划演进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100] 清嘉庆时期,云南广南府“夷人则有侬人、沙人、僰夷、獛喇、土獠,或十余家数十家为一寨,合一二十寨为一大寨。侬人之大寨名曰牛,其中有四十八牛,皆属于土同知”。(清)伯麟:《滇省舆地图说·广南府图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影印本,第39—40页。

[101] 陆韧:《元代宣慰司的边疆演化及军政管控特点》,《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102] 聂迅、王世丽:《云南蒙古族的民族认同调适与原因探讨》,《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103] 陆韧:《变迁与交融——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8页。

[104] 方铁、方慧:《中国西南边疆开发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00—301页。

[105] 陆韧、彭洪俊:《论明朝西南边疆的军管羁縻政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3年第1期。

[106] 军事科学院:《中国军事通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07] 郑天挺:《清代的八旗兵和绿营兵》,《历史教学》1955年第1期。

[108] 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版。

[109] 秦树才:《清代云南绿营兵研究——以汛塘为中心》,云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10] 潘先林、张黎波:《天南电光——辛亥革命在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67页。

[111] 潘先林:《“近代化”历程中的滇川黔边彝族社会——对中国近代民族史研究理论问题的思考》,《民族研究》1998年第3期。

[112] 潘先林:《“沿边型”近代化模式与“近代化”视野下的少数民族社会变迁——对“边疆民族型”近代化模式的再讨论》,《贵州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

[113] 孔令琼:《晚清民国云南边防近代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2014年。

[114] 陆韧:《云南边疆的现代化起步与社会变迁——基于贺宗章、丁文江红河地区亲历记的研究》,《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15] 苍铭:《烟瘴对乾隆时期西南边防政策的影响》,《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116] 马亚辉:《乾隆时期的云南边隘》,《文山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117] 此书系手抄本,原书既未署名,也未注明编撰日期,但分析书中内容后可以确定调查日期为1912年。

[118] 刘伟:《明代里甲制度初探》,《华中师院学报》1982年第3期。

[119] 孙海泉:《清代保甲组织结构分析》,《河北学刊》1992年第1期。

[120] 牛铭实:《中国历代乡约》,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版。

[121] 王日根:《论明清乡约属性与职能的变迁》,《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122] 常建华:《乡约·保甲·族正与清代乡村治理——以凌燽〈西江视臬纪事〉为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123] 陈春声:《走向历史现场》,《读书》2006年第9期。

[124] 杨国安:《国家权力与民间秩序:多元视野下的明清两湖乡村社会史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03页。

[125] 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26] 刘超建:《历史社会地理视野下的移民社会研究(1821—1949)——以乌鲁木齐地区为中心》,博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

[127] 尹建东等:《汉唐时期西南地区的豪族大姓与地方社会》,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28] 陆韧:《明代云南士绅阶层的兴起与汉文化传播》,《齐鲁文化研究》(第4辑),山东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

[129] 陆韧:《论明代云南士绅阶层的兴起与形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130] 于晓燕:《清代南方民族地区的义学研究》,云南民族出版社2011年版。

[131] 马亚辉:《清代云南的保甲制度》,《西南边疆民族研究》(第11辑),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32] 胡淑:《明清时期滇东南壮族土司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2006年。

[133] 李和:《明清时期滇东南地区土司与封建王朝的关系》,《赤峰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134] 王文成:《近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改土归流述论》,《学术探索》1994年第3期。

[135] 方国瑜:《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方国瑜文集》(第1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36] 方国瑜:《论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体性》,《方国瑜文集》(第1辑),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37] 周振鹤:《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十六讲·前言》,中华书局2013年版。

[138] 周振鹤:《建构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学的设想》,《历史地理》(第15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39] 王振忠:《历史社会地理研究刍议》,《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4辑。

[140] 王振忠:《社会史研究与社会历史地理》,《复旦学报》1997 年第1期。

[141] [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杨豫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6页。

[142] [法]J.勒高夫等主编:《新史学》,姚蒙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36页。

[143] [法]J.勒高夫等主编:《新史学》,姚蒙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40页。 BGlI+yQPlX5JRYvgVDTe5V9qL6TaNAzuSv8n3fZu3TWfbBk1t1EvsZSHK7M3Ts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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