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我与马琦曾有一次滇东南地区和滇越边境的考察,希望对这一云南地方史研究薄弱地区的地理环境、民族关系和滇越边境有直观的认识。当我们来到马关县都竜镇一个距离边界线不到3千米的多民族杂居村时,一户汉族人家堂屋正中供奉“天地国亲师”位,还有突出“国”的烫金大字。供奉“天地君亲师”是明代以来汉族的特点 [1] ,其他民族是否供奉?边疆与内地是否有差异?成为此次考察又一兴奋点。随后在走家串户中发现“天地国亲师”供奉,不仅存在于汉族人家,边境一线壮族、傣族、布依族、彝族等无一例外。随后追寻边陲“天地国亲师”供奉特征,往内地走返回昆明,结果又发现待来到靠内的罗平县、曲靖市等地时,“天地国亲师”逐渐变为“天地君亲师”供奉。今年9月26日至29日在贵州考察古镇时,再次受到强烈冲击。在明清滇黔大道沿线古城镇黄平旧州古镇(明代黄平卫所在)看到97%的人家供奉“天地君亲师”,仅有三两户供奉“天地国亲师”;在锦屏隆里古城(明代五开卫龙里守御千户所城)和镇远古城(明代镇远卫城、镇远府城)汉、苗、布依族等则家家供奉“天地君亲师”。就历史而言,明代中期以后“天地君亲师”供奉广泛流行起来,清代雍正诏谕确立了“天地君亲师”的序位。辛亥革命后,清帝逊位,部分地区民众自发地改为“天地国亲师”,如湖北十堰市。 [2] 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汉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也同样如此,因为雍正时期大规模改土归流后,曾要求改流区的少数民族供奉“天地君亲师” [3] ,所以民国时期民族学家在四川彝族地区考察时注意到凡改土归流地区彝人供奉“天地君亲师”,未改流区则不供奉。 [4] 今天云南、贵州、四川靠内地区的各少数民族也多供奉“天地君亲师” [5] ,说明自清代雍正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广泛流行“天地君亲师”供奉。但是,笔者两次考察所见均为在“文化大革命”“破四旧”基础上重新恢复传统文化的情况,为什么地处国境线最前沿边民供奉“天地国亲师”,而靠内地区则以供奉“天地君亲师”为主?难道“国”在边疆,“君”(皇帝)在内地? [6] 在边陲地带民众强烈地突出“国”意味着什么?聂迅本书的研究似乎部分回答了这一问题。
近年来,国家建构、疆域形成、国家认同等成为学界研究的重大热点问题,取得了丰硕成果与理论创新突破。但是国家力量如何深入边疆?国家治理如何抵达最边远的区域?历史疆域如何向主权完整的国家领土演进?学界对这类问题的研究明显有缺憾。本书以边疆史地的视角和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对中越交界的滇东南边疆地区的国家治理时空演进进行研究,某种程度上是对上述缺憾的补缺实证研究的成功尝试。聂迅研究的区域大约为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面积32239平方千米,中越国境线长438千米。如此边陲地区,早在公元前111年西汉武帝经营“西南夷”设牂牁郡(今云南省文山州地区即为牂牁郡进乘县与句町县)时便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成为我国历史疆域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此早地纳入版图,是否就代表着国家治理也同步深入呢?其实滇东南地区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千余年间,历代王朝主要依据当地土人首领酋长归附实现该区疆域的拥有,国家力量和国家治理并没有真正深入。直至明代仍为分属于不同土司的领地,如临安府的教化长官司(约为今文山、砚山两县地)、八寨长官司(约为今马关、麻栗坡两县地),广南土府(约为今广南、富宁两县)和属于广西土府的维摩土州(今丘北县地)。在明朝土司制度下,土司承袭皆“豫为定序造册,土官有故,如序袭职” [7] 。所谓“豫为定序造册”即保留于明廷礼部的《土官底簿》 [8] ,当老土司去世,新土司承袭需依《土官底簿》核实谱系无误,由皇帝亲自“圣旨”“钦此”确立土司的任命世袭。各土司依照“内朝贡体系” [9] ,明成祖敕礼部“蛮夷既服辜,即释不问,一体给以信符,令三年一朝贡” [10] ,因此终明一代,凡明朝册封的土司都遵循此例三年一贡。明朝对朝贡的土司,均按其职官品级赐予诰印(册封土司的任命文书)、冠服(赐予土司相应职官等级的官服)、印章(作为土司代表朝廷间接统治土民权力的官印)。 [11] 土司制度和“内朝贡体系”建立起土司与君上(皇帝)的归附臣属关系和直接联系,领主制土司 [12] 则凭借朝廷赐予的各项特权拥有其治下的领地和土民,由此截断了君(皇帝、皇权)与土司治下土民的联系和直接治理权,因此直至明末滇东南边疆土司地区的土民知土司而不知君(皇帝);国家则有其疆而无其土,即国家不能掌控和丈量土司治下开发土地数量;有“夷方”而无其民,朝廷无土司地区编户治民权,明代滇东南土府、土州“本府州系夷方,原无实籍人户” [13] ;有其边而无其防,明朝以土司作为边疆之“藩篱”,没有军队进入布防镇戍。由此可见,土司制度不仅截断了朝廷与土民的直接联系,还阻碍了国家力量和国家治理的深入。国家在土司区域缺乏“掌土治民” [14] 和有边无防状态,严重威胁着国家疆域的稳定和巩固。如明末广南府侬土司嫁女儿给安南(今越南)保乐州土司,将三蓬地方作为嫁妆送给保乐土司。然而没过多久,嫁去安南保乐的广南土司女儿去世,广南侬土司即提出收回三蓬地方要求,但保乐州土司不答应。经过较长时间的争议,只索回了上蓬中的八个寨子。 [15] 广南土府“三蓬事件”是典型土司地区国家治理缺失下的有疆无土和土司领主制下跨国联姻引发的割地丧土事例。聂迅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针对明代滇东南中越边疆危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清代国家治理向边疆演进研究命题,意义不言而喻。
清代与明代相比,最大差别在于国家治理向边疆和边界地带推进。首要的问题是土司特殊政区 [16] 向内地正式政区演变的一体化进程。因为只有通过国家分层级划分不等幅员的正式行政区才是实施国家治理体系(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制度)的主体。土司地区的土府、土州、土县和长官司等是特殊政区,国家通过土司对土民进行间接管理,难以像内地正式政区那样政令通达,更难实现掌土、治民、安邦定国。因此,边疆地区首先必须实施与内地一体的正式政区体制,才谈得上国家治理。聂迅在本书中从行政区划入手,考察正式政区在滇东南边疆的时空演进过程,他敏锐地注意到清代滇东南边疆的行政区划经历了无辖县府级政区—有辖县府—县(厅)级政区完善的发展过程。清朝平定云南后,立即将广南土府改流,康熙六年(1667年)又将明代临安府(治今建水县)边远的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改流设府”为开化府。康熙八年(1669年)撤广西府(治今云南泸西县)维摩土州,将其地分属广南府和开化府。 [17] 于是清前期滇东南边疆形成广南、开化两个无辖县府。虽然实现了国家首次向该地区派驻府级官员和府级政区机构,但在国家的行政区划层级中,县是丈量土地和编户籍名行政管理主体,统县政区府不直接“掌土治民”,故改流后广南、开化两府无辖县,土地、土民依然在次级土司领主管控下,形成国家治理虚悬之势。雍正三至六年(1725—1728年)中越“大小赌咒河之争”即是无辖县府国家治理虚悬,府级官员未能认知边疆地理形势,不掌控疆界领土的例证。自公元10世纪安南独立,滇东南便成为中越边境地带,长期以来中方与安南边民约定成俗地以大赌咒河(在今越南境内的安边河)实际边界。但安南乘明清改朝换代之际,以蚕食的方式向中国境内推进了130里之地。雍正年间开发边地矿业,始发现安南蚕食越界情况,而开化府地方官对安南越界占地情况浑然不知,为逃避责任搪塞敷衍,随指一条小河沟为赌咒河,从而引发中越边境“大小赌咒河之争”。其后在雍正重视和云贵总督高其卓、鄂尔泰力争下,清朝仅收回被安南所占80里疆域,尚有50里疆域之地未能收回。 [18] 2010年8月笔者在当地百姓指引下看到马关县城外宽一丈盈尺的所谓小赌咒河时,不由感慨,缺乏国家“掌土治民”的边疆,疆土何以固守?聂迅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研究改土归流与边疆正式政区设置的内在关联问题,其研究并不像以往学者那样仅止于府级政区的改土归流,而是将研究向县级政区设置推进,以此作为国家边疆治理的必备条件。因为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最稳定的县级政区是国家治理的基本行政单位,国家通过县“清丈土地”和“编户籍民”,实现“掌土治民”的行政管理;县级政区及其被称为“父母官”县级地方官代表国家负责地方治理、开发和文教建设。只有设置了正式的县(厅)和相应行政机构的地方,才能实现真正的国家治理。本书以县级政区设置作为国家治理程度和深入边疆民族地区的考量重点,细致考察了“大小赌咒河之争”后,雍正八年(1730年)立即在开化府设置文山县(今云南文山州文山县),乾隆年间改革“不合体制”“不成郡”的云南无辖县府级政区 [19] ,强化边疆县(厅)设置,至清末滇东南边疆地区县级政区基本完善,是国家治理由虚悬到抵达边界地带时空演进的有力诠释,是国家边疆治理研究的重大创新。
作为国家机器的军队建立的国防体系是国家力量深入边疆的又一重要方面。军队是国家授权使用致命武力及武器来保护人民利益,是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武装力量。边防是国防的重点,国家军队是边防的中坚力量,边防体系建设主要以国家军队编制和边防设施布局而构成。滇东南边疆纳入版图虽早,但清代以前几乎没有国家正式军队的进入,边防主要靠土司作为“藩篱”守边。“藩篱”粗疏和土司拥有土兵数量有限,成为清代以前国防薄弱区域,更有甚者土司制度阻碍了国家军队的国防布局深入边疆。例如,明朝曾打算在滇东南边疆广南土府驻扎广南卫进行镇戍,但终因土司阻扰和瘴疠困扰,广南卫无法在广南土府实现长驻镇戍,不得已只能回撤设置于云南府城(今昆明市) [20] ,所以清以前滇东南边疆没有国家军队进入和边防体系。从这个角度说,聂迅以边疆军事体系建立的时空演进作为边疆国家治理的重点,具有深邃思考。本书翔实考论清代以来国家军队首次进入滇东南边疆以及绿营兵汛塘设置的边防布局时空演进,更将研究推进到晚清西方列强侵扰下西南边疆危机和现代国家国防体系建构等问题研究。晚期帝制时代的传统边防体系难以抵御西方帝国主义坚船利炮侵扰,1885年中法战争中,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法国乘机侵犯滇东南边疆,今天马关县内法军修筑的炮楼残垣断壁历历可见,所幸当地清军与刘永福黑旗军及上万汉、壮、苗、彝各民族奋起反抗,将法国侵略者赶出国境,体现国家军事力量深入边疆护国捍边和边民国家认同增强在保家卫国上发挥重要作用。以往学界注意到传统边防不能完全承担抗击帝国主义侵略重任,在清末“新政”期间,云南边疆形成“西防”“南防”两个边防系统。然而,长期以来“西防”“南防”边防布局无人能解。2014年酷暑盛夏,聂迅在北京住地下室,啃干粮,进行艰苦的资料搜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国家图书馆发现了佚名手抄本《云南南防调查报告》,该报告清晰记录了所谓的“南防”正是在清末新政中建构的以滇东南中越边境为主的边防系统,由严整布局的三道防线、军事据点、指挥枢纽与后勤补给的交通通信网络组成了具有现代国防特点的边防体系。《云南南防调查报告》的发现,使该书完成了从清初国家军事力量首次进入滇东南边疆地区到现代国防“南防”体系建构的完整时空演进研究,可谓填补了晚期帝制传统边防向现代国防转型研究的空白。更值得一提的是,聂迅在对佚名手抄本《云南南防调查报告》初步研究中发现,该调查报告大概成稿于1912年4—5月,很可能是辛亥革命云南“重九起义”后不久,时任云南都督的蔡锷即派云南陆军讲武堂两名参谋前往“南防”进行调查的记录,蔡锷曾于1912年5月亲赴“南防”军事指挥枢纽蒙自视察,民国初年现代国防与晚清新政的国防体系承袭关系得以揭示,成为该书的重大贡献之一。
在传统帝制中国,主要是君(皇帝)与臣民的关系,而介于君与民之间则是代表国家的官吏。 [21] 在滇东南通过改土归流和正式政区府、县(厅)的设置,国家才能派出地方官深入该区进行国家治理。因为深入滇东南边疆的地方官代表国家在所管辖的政区通过模拟、移植和创新实施国家治理体系,即内地已经广泛推行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相关制度,地方官施政的成效则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体现,所以滇东南边疆国家治理的研究还应重视国家一系列相关制度深入边疆的研究。基于这一认识,本书借助地方志记载全面考论国家治理深入边疆的基本情况,这一研究方法值得肯定。因为清代以前的滇东南边疆在土司制度下,土司并不按朝廷规制40或60年编写地方志,只有改土归流和正式政区府县建立后才开始编纂地方志。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开化知府汤大宾主持纂成《开化府志》,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广南知府单光国主持修纂了《广南府志》,滇东南边疆首次有了自己的地方志,首次有了反映国家制度实施情况的记载,如政治行政体制的架构、府县城池衙署的修筑及格局、军事边防的布局、田地赋役数、人口的编户籍名、当地民族称谓及分布、府县官学设置、文庙学宫,乃至仓储、养济院等都在地方志中得以反映,这些都是土司时代不具有,国家治理深入所必备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落实边疆的实证。更重要的是,聂迅通过地方志考察了国家治理能力深化下的边疆基层结构体制变迁,清朝在滇东南边疆通过创新移植内地的里甲制度,变土司制度下以血缘为基础的民族社会结构为里甲地域分野的基层社会管理组织,打破了土司领主管控的基础,建立起国家掌土治民的基层组织结构,并发现在滇东南边疆创新性地将内地以户为单位的里甲制度改革为适合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的以村寨为单位的里甲,每里大约百余村的地域分野,甚至成为今天乡镇基层政区的雏形。村寨地域分野的里甲成为国家治理和教化的基层单位。曾在滇东南壮族、苗族、瑶族、彝族较多的开化府、广南府清代以前没有任何学校的地方以里为单位设置义学40余所,作为少数民族孩童的初等教育机构,义学教育不以科举考试为目的,而以教育少数民族子弟“识字明理”和国家认同为宗旨 [22] ,义学还承担着教化边民的重任,在边疆民族地区以基层社会组织为单位,依靠义学师资进行《圣谕广训》宣讲。云南地方志保留了大量《圣谕广训》宣讲内容记载,这些宣讲文本与内地不尽相同,多为通俗化的甚至用各少数民族语言编写的宣讲国家政令、移风易俗和国家认同等内容,从而增强边疆民族的国家认同感和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领土完整责任感。 [23] 所以聂迅在本书中将滇东南边疆基层社会组织的变革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研究,蕴意深刻。
可见,通过对滇东南边疆改土归流与正式政区设置、国家边防军事体系建立和基层社会组织重构的国家治理研究表明:经过有清一代的努力,国家力量抵达最边远的边境地带每寸领土、每户人家,这个过程中边民感受到的不是“皇恩浩荡”,而是国家治理体系(各项制度)由地方官员实施成效和基层社会组织重构所带来的社会变迁,使晚清近代处于抗法侵略和护国捍边最前沿的边民更强烈地感受到有国才有家,强大的国家力量是边民安身立命之本,对国家认同、热爱和护卫之情在滇东南边民“天地国亲师”的供奉中彰显和流传,国家治理边疆的时空演进历程由此清晰可见。
陆韧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
2018年10月14日
[1] 徐梓:《“天地君亲师”源流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2] 徐梓:《“天地君亲师”源流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3] 朱炳祥:《宗族的民族性特征及其在村民自治中的表达——对捞车土家族村和摩哈苴彝族村的观察》,《民族研究》2005年第6期。
[4] 李列:《“施教”与“治夷”:民国时期凉山彝区考察报告研究——以四川省政府边区施教团考察为中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8期。民国《宁屑概况·军事篇》。
[5] 周真刚:《韭菜坪彝族传统民居初探》,《贵州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秦勇:《迤沙拉:有江南风韵的彝族山村》,《四川日报》2016年3月18日。
[6] 以上考察并不全面,仅为笔者一孔之见。
[7] 《明史》卷313《云南土司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8085页。
[8] 佚名《土官底簿》(《四库全书·史部·职官类》)为明正德以前诸土司官爵世系、承袭削除记载。
[9] 当前学界对朝贡体系的研究主要偏重于周边藩属国对中原政权具有经济贸易特征的外朝贡体系,如滨下武志《朝贡体系与近代亚洲》和黄纯艳《中国古代朝贡体系研究的回顾与前瞻》等研究,实际上明朝还存在着一个与藩属国朝贡体系有差异的边疆民族地区土司朝贡体系,笔者姑且将之称为“内朝贡体系”。
[10] 《明太宗实录》卷66,永乐五年夏四月丙戌。
[11] 陆韧:《元明时期西南边疆与边疆军政管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64—165页。
[12] 江应樑:《略论云南土司制度》,载《江应梁民族研究文集》,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313—337页。
[13] (明)刘文征:《滇志》卷6《赋役志》,古永继校点,王云、尤中审订,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42页。
[14] 笔者提出国家设置行政区划的核心要素应当为“掌土治民”。所谓“掌土”,即在行政区划内实施的土地管理方式,在边疆特别表现为疆域领土的管控,其内部则表现为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占有形式、土地开发制度和土地的收益管理,实行清丈土地。所谓“治民”,则是对行政区域内人口管理的方式,国家治理下的正式政区完全实现了政区内各民族的编户籍民。(见陆韧、凌永忠《元明清西南边疆特殊政区研究·导论》,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
[15] 林超民:《明代云南边疆问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报告》1988年第2辑。
[16] 陆韧、凌永忠:《元明清西南边疆特殊政区研究·导论》,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
[17] 《清史稿》卷74《地理志·云南》,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344—2346页。
[18] 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下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295—1299页。
[19] 《清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庚戌。
[20] 陆韧:《明代云南汉族移民定居区的分布与拓展》,《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3期。
[21] [加]卜正民:《明代的社会与国家》,陈时龙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25页。
[22] 陆韧、于晓燕:《试论清代官办义学的性质与地域特点》,《历史地理》第2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7—287页。
[23] 娄玲敏:《〈圣谕广训〉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与影响·结语》,硕士学位论文,云南大学,2015年。